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69/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按照中央人民政府的命令,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通過的關於馬里局勢的第2374(2017)號決議的中文及英文正式文本。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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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柯嵐


第2374(2017)號決議


第2374(2017)號決議的英文正式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