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0 期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第 一 公 證 署

證 明

哈哈蝦俱樂部

為公佈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設立章程文本自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起,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3號140/2016。

哈哈蝦俱樂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名稱:

中文:哈哈蝦俱樂部。

第二條——會址:

會址設在澳門沙梨頭北街159-192號宏佳工業大廈7樓D座,有需要時可遷往本澳其他地方。

第三條——宗旨:

本會為非牟利組織,以本會作為橋樑去促進澳門釣蝦文化,以釣蝦交朋友,一同發掘釣蝦的樂趣為宗旨。

第二章

會員入會及退會

第四條——入會資格:

有志促進澳門釣蝦文化發展和交流,並認同本會宗旨之人士。

第五條——入會辦法:

填寫會員入會申請表,由會員推薦,經理事會批准,繳納入會登記費及年費後,便可成為會員。

第六條——退會:

倘有下列事情,即行喪失會員資格:

(一)自動退會:如會員欠交一年會費者,作自動退會論。

(二)申請退會:會員書面通知理事會。

(三)革退:如會員不遵守會規,令本會名譽受損,經理事會核實者。

第三章

組織及功能

第七條——架構:

本會由下列機構組成: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

會員大會

第八條——(一)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員大會由會長主持。

(二)本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一至三人,會長對外代表本會。

(三)會長、副會長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任期三年,連選連任,但會長連選任期不得超過兩屆。

(四)召集會員大會,須最少提前八日以掛號信或簽收方式而為之。

(五)召集書內應指出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及議程。

(六)會員大會須有半數或以上會員出席,方為合法。如人數不足,得隔一小時後再行召開,此時若有三分之一或以上會員出席,會議有效。

(七)會員大會得依下列之規定召開特別會議:

(1)理事會認為有緊急需要時召集之。

(2)三分之一或以上會員聯署要求下,理事會須安排舉行特別會員大會。

第八條會員大會之職權:

(1)選舉會長、副會長、理事會及監事會之成員。

(2)討論及表決任何與本會有關之重大事項,決議取決於出席成員之絕對多數票。

(3)討論及通過理事會提出之內部細則。

理事會

第九條——(一)本會最高執行機構為理事會,由會員大會選出五至十五人組成,其組成須為單數,管理會內事務,向會員大會及監事會交待及負責,尊重團體精神,任期三年,連選連任,但理事長連選任期不得超過兩屆:

(1)理事會互選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一至三人、理事三至十一人。

(2)候補理事二人,亦由大會選出,以備理事出缺時遞補之。

(二)理事會議須有半數以上理事會成員出席方為有效,理事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三次。

(三)按會務發展需要,理事會得提出聘請名譽會長、名譽顧問、名譽會員及顧問。

監事會

第十條——(一)本會最高監督機構為監事會,由會員大會選出三人組成,任期三年,連選連任,但監事長連選任期不能超過兩屆。

(二)監事會互選監事長一名、監事兩人。另設候補監事一人。

第四章

會員權利及義務

第十一條——會員權利:

(一)享受本會提供的服務及福利;

(二)參加本會舉辦的交流及活動;

(三)向本會提出意見、要求及建議;

(四)會內有表決權、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第十二條——會員義務:

(一)出席會員大會及有關活動;

(二)遵守會章;

(三)執行決議;

(四)繳納會費;

(五)維護本會形象及合法權益。

第五章

經費

第十三條——經費來源:

(一)會費收入;

(二)接受團體或個人贊助及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章程修訂:

本會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生效。如有未盡善事宜,由理事會提請會員大會補充修訂,修章需五成以上之會員出席大會及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人或以上贊成才能通過生效。根據《民法典》第163條第4款,解散法人或延長法人存續期之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之贊同票方可通過。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於第一公證署

公證員 盧瑞祥


第 一 公 證 署

證 明

澳門酒店用品專業協會

為公佈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設立章程文本自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起,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3號142/2016。

澳門酒店用品專業協會

章程

第一條

會名

本會定名為“澳門酒店用品專業協會”。

葡文名稱為“Associação Profissional de Materiais do Hotelaria de Macau”。

英文名稱為“Macao Hotel Materials Professional Association ”。

第二條

社團性質

本會為依法設立的非牟利社會組織,推動各地酒店用品商業往來,協助酒店用品貿易合作和促進經濟發展。

第三條

宗旨

一. 廣泛聯繫和團結,澳門酒店用品企業家在澳門增建友誼、團結互助、信息互通、共同發展,促進各地酒店用品業的經濟繁榮,為澳門酒店用品業的經濟發展作出貢獻;

二. 保障及維護會員利益,及推廣認為符合本會宗旨的其他活動;

三. 透過社團活動及結合,推動各地所代表業界的發展。

第四條

會址

本會會址為: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栢濤花園地下。會址經會員大會同意可作更改。

第五條

會員資格

一. 本會會員分為本地會員、海外會員。

二. 會員:凡年滿十八歲之本澳居民或各地人士的申請者,經本會理事會審批後,可正式取得會員資格。

第六條

會員之權利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 出席會員大會的任何所有本地會員、海外會員、都有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二. 各會員都有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各項活動權利;

三. 各會員都享有本會所提供之一切福利。

第七條

會員之義務

會員須遵守以下義務:

一. 遵守本會章程、服從本會決議;

二. 按時繳交會費;

三. 為本會的會務發展和聲譽作出應有的貢獻;

四. 支持和參與本會活動;

五. 違反本會章程或內部規定或損害本會聲譽之會員將被提出紀律處分。紀律處分由理事會提出及議決,紀律處分依嚴重程度分為:書面警告、終止會員權利、開除會籍。

第八條

組織架構

一. 本會架構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

二. 除本章程特別規定外,本會各機構任期為三年,任期屆滿後應依本章程所訂之程序改選;

三. 本會各機構得競選連任。

第九條

會員大會

一. 會員大會為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可通過及修改本會章程,選舉領導架構及決定各會務工作。

二. 經會員大會半數以上會員出席可進行決議,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如屬修改本會章程之決議,則須獲出席大會四分之三之會員的贊同票方為有效。

三. 會員大會設會長、副會長、秘書,任期每屆三年,連選可連任(成員的數目必須為單數)。

四. 會員大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及秘書一人;

五. 會員大會由理事會負責召開及由主持工作;

六. 會員大會會長因故缺席時,由會員大會副會長代為主持。

第十條

會員大會之職權

一. 審核、通過本會的章程;

二. 選舉、任免會長、副會長、會員大會秘書、理事會及監事會成員;唯會長、理事長、監事長必須是本澳居民;

三. 討論、通過理事會及監事會所提交之每年財政預算,工作報告和帳目結算。會員大會每年最少召開全體會員平常會議一次,由理事會負責召集並主持會議。大會之召集須最少提前八日以掛號信方式通知全體會員,或最少提前八日透過簽收方式為之,並載明開會日期、時間、地點及會議之議程。本會在召開會員大會時,出席會議人數須為全體會員人數的二分之一或以上;若無法達到二分之一,則半小時後不論出席人數多少,可召開會議。在特殊情況下,由全體理、監事會成員聯席會議及不少於三分之二會員聯署,可由理事長和監事長召開特別會員大會。

第十一條

理事會之組成及其權限

一.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關,理事會設有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若干人、財務、理事若干人,但總和必須為單數,理事會成員任期每屆三年,連選可連任;

二. 理事會成員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而理事長及副理事長則由理事會成員內部推舉;

三. 理事會負責:(1)執行會員大會決議;(2)計劃及發展會務;

四. 理事會行使決議時,須經半數以上成員通過方為有效;

五. 理事會須於年度會員大會前,提交年度報告予監事會審查;

六. 理事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由理事長主持。理事長因故缺席時,由副理事長代為主持。出席會議人數須為全體成員人數的二分之一或以上。決議由出席者以過半數票作出,法律或本會章特別規定除外。倘贊成票與反對票相等,理事長有權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二條

理事會之統籌組成專責委員會之權限

一.理事會可按會務工作需要,可設立青年委員會、學術委員會、專業委員會等專責機構,處理相關特定的活動,各專責機構須向理事會負責;

二.理事會可聘請本澳及外地素孚眾望,對本會有積極貢獻之人士為本會的專業顧問、名譽顧問、名譽會長,榮譽會長,指導本會會務工作。

第十三條

監事會之組成及其權限

一. 監事會為本會之監察機構;

二. 監事會由不少於三位成員組成(成員的數目必須為單數),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一人或若干人、監事一人或若干人。負責監督理事會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審核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及稽核其財政收支,並對會員大會負責。監事會成員任期每屆三年,連選可連任。監事會每季最少召開會議一次,由監事長召集,出席會議人數須為全體成員人數的二分之一或以上。決議由出席者以過半數票作出,法律或本會章特別規定除外。倘贊成票與反對票相等,監事長有權投決定性一票;

三. 監事會成員必須由本會會員監事會推薦之;

四. 監事長及副監事長一職則由監事會成員內部推舉;

五. 監事會之職權:

(1)監督理事會之運作;

(2)查核本會賬目;

(3)就其監察活動編制年度意見書呈交給會員大會;

六. 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監事長主持。監事長因故缺席時,由副監事長代為主持。

第十四條

章程修改及本會的解散

本會章程修改權和本會的解散權專屬會員大會,行使本條之權利,除須按本會章程第十條之規定召集外,還必須符合以下要件:

一. 必須闡明召開會議之目的;

二. 修改章程的決議,由理事會提請會員大會,並得會員大會出席會四之三以上多數通過方為有效;

三. 解散本會的決議,必須全體會員四分之三多數票通過方為有效;

四. 解散本會後,應將所有屬於本會的財物捐給本地慈善、公益或公共機構。

第十五條

本會之收入

一. 會費;

二. 接受團體、企業或熱心人士捐獻;

三. 政府資助。

第十六條

補充法律

本章程解釋權屬會員大會。本會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理、監事會聯會修訂,提請會員大會議決。依澳門特別行政區現行法律補充。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於第一公證署

公證員 盧瑞祥


海 島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中國澳門滬港澳藝術團

為公佈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設立章程文本自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起,存放於本署之“2016年社團及財團儲存文件檔案”第2/2016/ASS檔案組第76號,有關條文內容載於附件:

中國澳門滬港澳藝術團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

本會中文名稱為“中國澳門滬港澳藝術團”。

第二條

宗旨

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宗旨為“為繼承和弘揚澳門的中華與葡萄牙傳統文化藝術,以音樂、舞蹈、戲曲等各種文藝形式,開展澳門與中國上海、香港及世界各國的文藝交流與演出;開展慈善義演及各種公益活動;適時開展文化藝術講座暨普及教育工作。”

第三條

地址

本會會址設於:澳門氹仔奧林匹克大馬路超級花城利寶閣16樓B室。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會員資格

凡贊成本會宗旨、認同本會章程及具有一定文藝專業能力者,均可申請為本會會員。經本會理事會批准後,便可成為會員。

第五條

會員權利及義務

(1)會員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享有本會舉辦一切活動和福利的權利。

(2)會員有遵守會章和決議,以及繳交會費的義務。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機構

本會組織機構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

第七條

會員大會

(1)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負責制定或修改會章;選舉會員大會主席、副主席、秘書、理事會及監事會各成員;決定會務方針;審查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2)會員大會設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及秘書一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3)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至少提前八天透過掛號信或簽收之方式召集。通知書內須註明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和議程。如遇重大或特別事項得召開特別會員大會。

(4)修改本會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解散本會的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

(5)本會在不違反法律規定及本會章程的原則下,得制定內部規章。內部規章之解釋、修改及通過之權限均屬會員大會。

第八條

理事會

(1)本會執行機構為理事會,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和日常具體會務。

(2)理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及理事各一名。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3)理事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理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第九條

監事會

(1)本會監察機構為監事會,負責監察理事會日常會務運作和財政收支。

(2)監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監事長、副監事長及監事各一名,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

(3)監事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監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第四章

經費

第十條

經費

本會經費源於會員會費或各界贊助,倘有不敷或特別需用款時,得由理事會決定籌募之。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於海島公證署

二等助理員 林潔如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Associação de Auto-Defesa de Macau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a «Associação de Auto-Defesa de Macau» foi constituída por documento particular datado de 1 de Dezembro de 2016, com os estatutos em anexo.

澳門自衛術協會

澳門自衛術協會章程

第一章

名稱,會址及宗旨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澳門自衛術協會”,葡文名為“Associação de Auto-Defesa de Macau”,英文名為“Macau Self-Defense Association”。

第二條——本會會址設於澳門慕拉士馬路205-207號泉福工業大廈13樓E座,經會員大會通過後,會址可遷移至澳門特別行政區內之任何地點。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如下:

(1)在澳門推廣自衛術項目;

(2)與本澳和外國同類組織合作,以會員身份參與推動自衛術的國際組織;

(3)選拔最佳運動員代表本地區或出外參加自衛術運動團體;

(4)參與社會工作,服務社群。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壹、凡在澳門依法成立及在體育發展局具登記之社團可獲接納成為會員。

貳、申請成為會員,必須填寫入會申請表,由一名會員推薦再經理事會批准。

第五條——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並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會務工作;

2)接受本會委託事項並服從本會決議;及

3)按期繳納會費。

第六條——會員的權利:

1)參加會員大會及享有投票權;

2)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各項活動;

3)享有選舉及被選舉權;及

4)對本會的一切工作及各種措施有建議、監督及批評之權利。

第七條——壹、會員如違反其應遵義務或損害本會聲譽及利益,通過理事會議決及按其情節輕重可對其作出以下處分:

1)書面申誡;

2)停止會籍最高至九十天;及

3)開除會籍。

貳、除書面申誡外,其餘任何一項處分均須提請會員大會追認。

叁、被處以上一款2)及/或3)處分的會員有權在收到理事會所發出的通知日起計算,在三十天內向會員大會提出上訴。

第三章

管理機關

第一節

總則

第八條——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為本會之管理機關。

壹、各管理機關之成員由會員大會投票選出。

貳、各管理機關之成員之任期為兩年,連選得連任。

第二節

會員大會

第九條——壹、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所組成,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

貳、會員大會於每年首季召開一次並由會員大會主席依法召集,大會之召集最少提前八日以掛號信方式為之,或最少提前八日透過簽收方式而為之,召集書內應指出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及議程,以便審核及通過由理事會所提交的上年度之工作及財務報告,由監事會所提交的有關監察報告及意見書,及議決在議程內所列出之任何其他的事項。

叁、特別會員大會可於任何時候由會長,理事會,監事會或過半數會員依法召開。

第十條——會員大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二名及秘書一名。

第十一條——會員大會的職權如下:

1)選舉各管理機關之成員;

2)通過及修改會章,修改本會章程的決議必須以出席社員四分之三之贊同票通過;

3)通過理事會及監事會之報告及意見;

4)討論及通過由理事會所提出的決議案;

5)對向其提起之上訴作出裁決;

6)解散本會,解散法人則須獲全體社員四分之三之贊同票。

第三節

理事會

第十二條——壹、理事會由9位成員組成,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二名、秘書一名、司庫一名、理事四名。

貳、理事會每月召開平常會議一次、當理事長認為有需要時、可於任何時間召開特別會議。

第十三條——理事會的職權如下:

1)執行會員大會所通過之決議;

2)對外代表澳門自衛術協會;

3)負責處理日常會務;

4)接納及開除會員;

5)製作財務及工作報告;及

6)按第八條所規定執行處分。

第四節

監事會

第十四條——壹、監事會由3位成員組成,設監事長一名及監事二名。

第十五條——監事會的職權如下:

1)監察理事會的所有行為;

2)審核會計帳目;及

3)對理事會之每年工作及財務報告提出意見。

第四章

經費

第十六條——澳門自衛術協會為一不牟利機構,其經費來源來自會員所繳付的會費及任何形式的捐助。

第五章

章程遺漏及修改、會徽

第十七條——本章程未盡善處得由會員大會討論修改。

第十八條——本會會徽: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1 de Dezembro de 2016. — O Notário, António Baguinho.


第 一 公 證 署

證 明

澳門基督教服務業團契

為公佈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修改章程文本自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起,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3號141/2016。

澳門基督教服務業團契,英文名稱Macau Christian Service Industry Fellowship。

章程

第一章

第三條——本會會址設於澳門乾草里(賣草地圍)5號新和大廈2樓A座。因應會務需要,會員大會可在任何時間決議把會址遷往澳門其他地方。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於第一公證署

公證員 盧瑞祥


第 一 公 證 署

證 明

澳門文物大使協會

Associação dos Embaixadores do Património de Macau

為公佈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修改章程文本自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起,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3號143/2016。

澳門文物大使協會

修改章程

第二條

存續期及法人住所

一、(維持不變)

二、法人住所設於澳門炮兵街20-B號閣樓A室,倘有需要,可透過會員大會決議更改。

第三條

性質、理念及宗旨

本會為非牟利青年團體,以“愛護文物•傳承文化”為理念,以“推動文化遺產教育,普及文化遺產保護意識,促進文化遺產事業發展”為宗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於第一公證署

公證員 盧瑞祥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Aliança Internacional Macaense (Macau)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por título de alteração de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autenticado em 30 de Novembro de 2016, arquivado neste cartório no maço de documentos autenticados de constituição de associações e de instituição de fundações número 1/2016 sob o documento número 4.

Alteração parcial dos Estatutos da Aliança Internacional Macaense (Macau)

Artigo 7.º

A Direcção é composta pelos seguintes membros:

1 Presidente

1 Vice-Presidente

1 Director

Artigo 10.º

……

a) ……

b) Membros Associados há pelo menos 1 ano, tendo manifestado interesse por escrito em se tornarem Membros Permanentes da AIM (Macau) e aprovados por maioria simples de votos a favor na Assembleia Geral.

Artigo 17.º

……

a) ……

b) ……

c) ……

d) ……

e) ……

f) ……

g) Admite novos Membros;

h) ……

i) ……

j) ……

Artigo 21.º

a) ……

b) A convocatória para a reunião deverá ser enviada com a antecedência mínima de 8 dias por carta registada ou por mensagem electrónica, efectuado com a mesma antecedência, indicando-se o dia, hora e local da reunião e a respectiva ordem de trabalhos.

c) Ao abrigo destes Estatutos as reuniões da Assembleia Geral só poderão ter lugar quando pelo menos metade dos Membros Permanentes estejam presentes, no local do encontro ou por telefone ou vídeo-conferência.

Artigo 24.º

a) ……

b) Para que um Membro Associado se torne Membro Permanente é necessária a aprovação por maioria dos Membros Permanentes presentes nessa reunião ou nela representados por procuração;

c) ……

d) ……

e) ……

Artigo 29.º

Todas as receitas da AIM (Macau) serão devidamente registadas e processadas pela Direcção. Apenas o Presidente da Direcção está autorizado a aceitar quaisquer tipos de bens ou donativos em nome da AIM (Macau).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30 de Novembro de 2016. — O Notário, Nuno Simõ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