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72/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

按照中央人民政府的命令,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通過的關於恐怖主義行為對國際和平與安全造成威脅的第1735(2006)號決議的中、英文正式文本及以該決議各正式文本為依據的葡文譯本。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柯嵐


第1735(2006)號決議


Resolution 1735 (2006)


Resolução n.º 1735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