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64/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

公報編號:

37/2016

刊登日期:

2016.9.14

版數:

19288-19292

  •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十日通過的有關秘書長關於蘇丹和南蘇丹的報告的第2265(2016)號決議的葡文譯本。
相關法規 :
  • 第37/2004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三十日通過的有關秘書長關於蘇丹的報告的第1556(2004)號決議
  • 第17/2005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九日通過的有關秘書長關於蘇丹的報告的第1591(2005)號決議。
  • 第45/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十日通過的有關秘書長關於蘇丹和南蘇丹的報告的第2265(2016)號決議。
  •  
    相關類別 :
  •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 法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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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4/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

    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十日通過的有關秘書長關於蘇丹和南蘇丹的報告的第2265(2016)號決議的葡文譯本。

    上指決議的中文及英文正式文本已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柯嵐


    Resolução n.º 226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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