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198/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25/2016

刊登日期:

2016.6.22

版數:

14595

  • 委任“公共服務評審委員會”的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6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設立隸屬於行政法務司司長的公共服務評審委員會。
  •  
    相關類別 :
  • 公共服務及組織績效評審委員會 - 澳門理工大學 - 澳門大學 - 澳門旅遊大學 -
  •  
    私營機構 :
  •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98/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69/2010號第92/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6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五款及第六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下列人士為“公共服務評審委員會”成員,為期三年:

    (一)澳門理工學院代表:嚴肇基,並由其擔任主席;

    (二)澳門大學代表:盛力;

    (三)旅遊學院代表:程綺文;

    (四)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代表:李藹倫;

    (五)龐川;

    (六)丘竹。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柯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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