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33/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
公報編號:
18/2016
刊登日期:
2016.5.6
版數:
10344-10351
按照中央人民政府的命令,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通過的關於利比里亞局勢的第2237(2015)號決議的中文及英文正式文本。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柯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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