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按照中央人民政府的命令,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通過的關於恐怖活動對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的第2199(2015)號決議的中文及英文正式文本。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盧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