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政 府 總 部 輔 助 部 門

公 告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為透過行政任用合同方式填補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資訊範疇)兩缺,經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並配合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的規定,現公佈,知識考試合格且可進入專業面試准考人名單已張貼於擺華巷五號政府總部輔助部門大樓,並上載到輔助部門網頁(http://www.sasg.gov.mo)。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盧麗卿


審 計 署

公 告

為填補審計署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宋玉生廣場336-342號“誠豐商業中心”二十樓審計署行政財政處告示板,並於本署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為填補經由審計署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宋玉生廣場336-342號“誠豐商業中心”二十樓審計署行政財政處告示板,並於本署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為填補經由審計署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三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宋玉生廣場336-342號“誠豐商業中心”二十樓審計署行政財政處告示板,並於本署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於審計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慧卿


海 關

公 告

經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第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為填補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關員編制高級職程第一職階關務總長四缺的晉升開考,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有關開考的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行政財政廳人力資源處。各利害關係人尚可循即期海關職務命令或登入澳門海關網頁(http://www.customs.gov.mo)查閱。

根據上述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於海關

副關長 冼桓球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公 告

為填補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行政任用合同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力資源暨財政處。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楊瑞茹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名 單

檢察長辦公室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三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1.º 劉仲添 82.66
2.º 顏廷琛 82.11
3.º 林寶紅 80.83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檢察長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九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檢察長辦公室司法輔助廳司法事務處處長 梁永德

正選委員:檢察長辦公室人事財政廳人事處處長 黎瑞蘭

(行政公職局指定人員)教育暨青年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方偉聖

檢察長辦公室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鄧穎茵 81.11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檢察長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九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檢察長辦公室人事財政廳人事處處長 黎瑞蘭

正選委員:檢察院刑事訴訟辦事處職務主管 李霞

(行政公職局指定人員)土地工務運輸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黃啟泰


澳 門 基 金 會

名 單

根據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關於撥給私人和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有關規定,澳門基金會現公佈二零一五年第四季度的資助名單:

澳門幣
受資助實體 批准日期 撥給之金額 目的
澳門發展及質量研究所 23/10/2009 3,500,000.00 資助在原址加建一層以設立工業測試中心的部份經費(最後一期資助款)。
James da Nova Jacinto 21/7/2011 100,000.00 資助拍攝聖保祿大教堂遺址紀錄片計劃的部份經費(最後一期資助款)。
兩岸四地中醫藥科技合作中心 25/10/2012 1,000,000.00 資助2012/2013年度計劃(第二期及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學者同盟 27/2/2014 130,000.00 資助2013/2014年度計劃(8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餐飲業聯合商會 12/3/2014 600,000.00 資助第十四屆澳門美食節的部份經費(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業餘漫畫社 2/4/2014 20,000.00 資助舉辦“2014HiComic海外交流創作綜合計劃”的部份經費。
澳門付貨人協會 9/4/2014 10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9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志願者總會 17/4/2014 400,000.00 資助該會及屬下8個分會及服務工作單位的2014年度計劃(25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中華民族團結促進會 18/6/2014 22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11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警務人員協會 9/7/2014 55,000.00 資助2014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氹仔坊眾聯誼會 9/7/2014 544,000.00 資助氹仔坊眾學校(分校)校舍改建及裝修第一期工程(最後一期資助款)。
黃湛利 29/10/2014 40,000.00 資助出版《新公共管理與港澳公共行政》的部份經費。
夢劇社 12/11/2014 366,800.00 資助2015“澳門製作 本土情懷”澳門基金會市民專場演出入選項目:“《Voice of Temptation》音樂會”。
英姿舞園 12/11/2014 291,342.00 資助2015“澳門製作 本土情懷”澳門基金會市民專場演出入選項目:“《旅人》”。
澳門鋼琴協會 12/11/2014 366,800.00 資助2015“澳門製作 本土情懷”澳門基金會市民專場演出入選項目:“《鬼馬音樂狂想曲》之古典音樂笑賞會3”。
澳門國際創價學會 10/12/2014 80,000.00 資助2015年度活動經費(3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嘉諾撒仁愛女修會 10/12/2014 20,190,000.00 資助嘉諾撒聖心中學幼稚園校舍擴建工程(第二期資助款)。
國際警察協會澳門分會 10/12/2014 750,000.00 資助2016年度計劃(9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中華教育會 17/12/2014 2,100,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12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社區服務協進會 7/1/2015 2,000,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34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善明會 7/1/2015 2,500,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10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餐飲業聯合商會 7/1/2015 4,500,000.00 資助舉辦“第十五屆澳門美食節”(最後一期資助款)。
陸康 14/1/2015 70,000.00 資助出版第48及49期《印緣》的部份經費。
澳門中華媽祖基金會 14/1/2015 4,250,000.00 資助舉辦“第十三屆澳門媽祖文化旅遊節”(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春蘭曲藝會 16/1/2015 31,000.00 資助舉辦“粵劇全劇唐明皇與楊貴妃”之場租。
群英曲藝會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2015迎國慶粵曲折子戲晚會”之場租。
金鳳凰粵劇曲藝會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彩鳳笙歌樂盈盈粵劇曲藝晚會”之場租。
梨園劇藝社 16/1/2015 31,000.00 資助舉辦“梨園粵韻賀金秋折子戲專場”之場租。
澳門友聯曲藝會 16/1/2015 8,000.00 資助舉辦“雙李嫦開耀濠江粵曲晚會”之場租(第二期資助款)。
澳門業誠曲藝會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業誠曲藝會成立五周年曲藝折子戲晚會”之場租。
澳門音樂曲藝團 16/1/2015 8,000.00 資助舉辦“粵港澳四洲杯冠亞季軍匯濠江”之場租(第二期資助款)。
澳門娛樂之友劇藝會 16/1/2015 31,000.00 資助舉辦“「弘揚劇藝迎金秋」曲藝、粵劇折子戲演出晚會”之場租。
濠江粵劇院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粵韻會知音曲藝折子戲晚會”之場租。
澳門嶺南音樂曲藝會 16/1/2015 22,000.00 資助舉辦“京粵港澳粵樂濠情音樂會”之場租(第一及二期資助款)。
澳門新鳴聲粵劇曲藝會 16/1/2015 31,000.00 資助舉辦“新鳴粵劇星星聲2015長劇晚會‘紅樓夢’”之場租。
澳門榮旭文化藝術協會 16/1/2015 22,000.00 資助舉辦“慶國慶文娛晚會”之場租(第一及二期資助款)。
澳門耀新星粵劇團 16/1/2015 16,800.00 資助舉辦“桃李競芬芳粵曲折子戲晚會”之場租(第一及二期資助款)。
澳門經典(文娛)音樂協會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經典金曲——光輝十載情”之場租。
超藝戲劇曲藝會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超藝友好折子戲欣賞晚會”之場租。
頌之星粵劇曲藝會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穗澳粵劇折子戲交流專場”之場租。
澳門余世杰曲藝會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金秋賀國慶曲藝折子戲晚會”之場租。
澳門盈豐曲藝會 16/1/2015 31,000.00 資助舉辦“盈豐折子戲曲藝賀國慶”之場租。
澳門大眾曲藝會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妙韻卿歌耀濠江(2015)”之場租。
澳門餘情雅集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餘情粵劇緣會知音折子戲晚會”之場租。
火鳳凰文化藝術協會 16/1/2015 16,800.00 資辦舉辦“火鳳凰成立十周年戲曲滙演”之場租。
澳門和鳴戲劇曲藝協會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和鳴戲劇曲藝賀昇平粵曲演唱晚會”之場租。
濠誠曲藝社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濠誠粵韻曲藝晚會”之場租。
區均祥粵劇曲藝社 16/1/2015 31,000.00 資助舉辦“世遺南音會知音區均祥師生友好演唱會”之場租。
怡情樂苑曲藝會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怡情曲藝獻知音折子戲晚會”之場租。
澳門勝健曲藝會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勝健粵韻曲藝折子戲會知音”之場租。
勝利文娛康樂會 16/1/2015 16,800.00 資助舉辦“66週年國慶暨回歸粵曲折子戲演唱會”之場租。
樂群曲藝會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樂群粵韻曲藝會知音”之場租。
澳門合尺六樂社 16/1/2015 15,600.00 資助舉辦“合尺六粵藝與您2015”之場租。
澳門樂鳴曲藝會 16/1/2015 31,000.00 資助舉辦“樂韻鳴歌金曲慶回歸”之場租。
澳門粵韻南音社 16/1/2015 8,800.00 資助舉辦“首屆澳門南音節.悠悠粵韻南音情晚會”之場租(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佩佩音樂曲藝會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佩佩二週年曲藝折子戲晚會”之場租。
澳門艷陽天粵劇曲藝會 16/1/2015 31,000.00 資助舉辦“艷陽天粵劇折子戲專場”之場租。
妙姿曲藝會 16/1/2015 15,600.00 資助舉辦“妙韻姿盈折子戲專場”之場租。
提柯曲藝會 16/1/2015 31,000.00 資助舉辦“絲竹妙韻樂頤年慶回歸曲藝晚會”之場租。
澳門65曲藝社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知己良朋名曲會知音粵曲晚會”之場租。
澳門勁歌金曲綜藝文化協會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JIMMY鄭國雄2015勁歌熱舞金曲悠揚賀回歸演唱會”之場租。
澳門山河戲劇曲藝會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旭日祥雄友好曲藝欣賞晚會”之場租。
紫群軒曲藝會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紫約群星賀回歸曲藝折子戲晚會”之場租。
澳門怡情雅敘粵劇社 16/1/2015 31,000.00 資助舉辦“怡情雅敘粵劇社(長劇)《彩鳳榮華雙拜相》”之場租。
澳門聲韻曲苑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娟韻悠揚慶回歸何惠娟曲藝晚會”之場租。
祥發曲藝苑 16/1/2015 31,000.00 資助舉辦“粵劇折子戲曲藝晚會”之場租。
藝韻戲劇曲藝會 16/1/2015 31,000.00 資助舉辦“悠悠藝韻賀昇平”之場租。
鳴鳳曲藝會 16/1/2015 15,600.00 資助舉辦“榮華夢,師仁騷”演唱會之場租。
友樂曲藝會 16/1/2015 15,600.00 資助舉辦“澳門友樂曲藝會周年曲藝晚會”之場租。
澳門曲藝家協會 16/1/2015 20,000.00 資助出版《胡棟榮南音粵曲作品簡譜·工尺譜集》的部份經費。
澳門音樂曲藝協會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曲協呈獻粵韻星輝慶回歸曲藝折子戲晚會”之場租。
北京(高校)澳門學生聯合會 21/1/2015 3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中山東鳳同鄉會 21/1/2015 2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文化藝術協會 21/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事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抗日史詩〉的場租(第一及二期資助款)。
澳門書畫社 21/1/2015 1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第二期資助款)。
三角花園之友曲藝社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三角花園十六周年敬老晚會”的部份經費。
弦樂笙歌粵劇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弦樂傳情笙歌寄意老友相聚2015”的部份經費。
愛心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愛心顯情真戲曲會知音晚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三水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三水粵韻賀昇平粵曲演唱晚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光華文化協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粵韻生輝粵曲折子戲演唱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創意動力娛樂協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意蘭忘綻放金曲晚會2015”的部份經費。
澳門國粹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一年一度會知音曲藝晚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永佳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永留佳韻十六載”的部份經費。
澳門聲藝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藝苑鶯聲鳴金秋粵曲晚會”的部份經費。
祥樂樂苑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慶祝37周年會慶粵曲聯歡晚會”的部份經費。
錦祥曲藝社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折子戲曲藝敬老晚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蓮花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蓮花曲藝賀昇平懷舊金曲粵曲演唱晚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明麗音樂文化協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明麗閃耀金曲回響夜”的部份經費。
澳門麗聲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麗聲粵韻折子戲晚會”的部份經費。
皇上皇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喜迎回歸粵曲唱出歡樂情晚會”的部份經費。
繁星歌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雙慶粵曲、金曲敬老文藝匯演”的部份經費。
穗澳紅船劇藝館 29/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中國夢牽濠江情”的部份經費。
澳門普法協會 29/1/2015 25,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第一至五期資助款)。
澳門弱智人士服務協會 29/1/2015 2,500,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40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梳打埠實驗工場藝術協會 11/2/2015 8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歐漢琛慈善會 25/2/2015 4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口腔醫學會 18/3/2015 7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語言學會 18/3/2015 17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3項)(第二及三期資助款)。
聖公會澳門社會服務處 18/3/2015 5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書法家協會 18/3/2015 60,000.00 資助出版第29及30期《澳門書法》雜誌的部份經費。
澳門亞太拉美交流促進會 18/3/2015 240,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3項)(第二期資助款)。
華僑大學澳門校友會 18/3/2015 320,000.00 資助2015年度活動經費(5項)(第二期資助款)。
澳門繁榮促進會 18/3/2015 300,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6項)(第二期資助款)。
澳門明愛 18/3/2015 5,250,000.00 資助該會及屬下24個服務工作單位的2015年度計劃(13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公務專業人員協會 25/3/2015 23,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7項)(第二期資助款)。
澳門筆會 25/3/2015 380,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6項)(第二期資助款)。
澳門出版協會 25/3/2015 220,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8項)(第二期資助款)。
澳門城市大學基金會 25/3/2015 112,100,000.00 資助新校園翻新工程及購置教學設備經費(第二期及第三期資助款)。
中國綠色建築與節能(澳門)協會 1/4/2015 17,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濠江法律學社 1/4/2015 85,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5項)(第二及第三期資助款)。
澳門舞蹈協會 15/4/2015 85,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演藝人協會 15/4/2015 200,000.00 資助2015年度活動經費(1項)。
澳門青年研究協會 29/4/2015 20,000.00 資助出版《澳門新視角》第17期的部份經費。
羅嘉豪 13/5/2015 110,000.00 資助製作及宣傳《澳門主旋律Vol.2》的部份經費。
澳門社會進步協會 13/5/2015 4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第二期資助款)。
澳門國際志願工作者協會 13/5/2015 3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國際女藝術家——澳門分會 20/5/2015 65,000.00 資助舉辦“蕙馨沁遠·國際中華女書畫家法國交流展——巴黎暨國際中華書畫家法國邀請展——巴黎”的部份經費。
澳門攝影學會 20/5/2015 70,000.00 資助舉辦“第十八屆澳門國際攝影展”的部份經費。
澳門寫作學會 20/5/2015 16,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第二期資助款)。
澳門健康促進協會 20/5/2015 400,000.00 資助2015年度活動經費(8項)(第二期資助款)。
澳門商務讀者慈善會 20/5/2015 220,000.00 資助2015年度活動經費(1項)。
澳門緬華互助會 20/5/2015 80,000.00 資助2015年度活動經費(1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大學學生會 10/6/2015 13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中德學校 10/6/2015 30,000.00 資助出版《澳門中德學校的蒙特梭利教育》的部份經費。
澳門楹聯學會 10/6/2015 22,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第二期資助款)。
澳門法國文化協會 10/6/2015 552,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及開辦新會址(7項)(第二期資助款)。
澳門仁慈堂 10/6/2015 4,500,000.00 資助與藝竹有限公司合作於婆仔屋藝術空間開展2015年度計劃(27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江門青年會 10/6/2015 600,000.00 資助2015年度活動經費(8項)(第二期資助款)。
澳門晉江同鄉會 10/6/2015 600,000.00 資助舉辦“2015世界晉江同鄉懇親大會、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勝利70週年系列活動”(最後一期資助款)。
易攝影會 17/6/2015 25,000.00 資助出版《易攝影會七周年年刊》的部份經費。
卓劇場藝術會 24/6/2015 4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中醫藥學會 24/6/2015 40,000.00 資助出版《澳門中醫藥雜誌》(第十一期)的部份經費。
天主教會大學暨高等教育基金 24/6/2015 90,000,000.00 資助興建校園第二階段工程經費(第二期資助款)。
澳門終身學習者協會 1/7/2015 37,000.00 資助出版《終身學習理念——詩情畫意圖文集》的部份經費。
澳門東方文化藝術團 1/7/2015 10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歷史文化研究會 1/7/2015 10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第二期資助款)。
澳門錢幣學會 8/7/2015 45,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佛得角文化推廣協會 15/7/2015 3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3項)(第二期資助款)。
無量壽功德林 22/7/2015 400,000.00 資助舉辦“啟建十方法界聖凡冥陽水陸普度大齋勝會道場”的部份經費。
陳錦鑾 22/7/2015 8,000.00 資助出版《曲。子芊》的部份經費。
澳門合唱藝術協會 29/7/2015 30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中國(澳門)致公協會 29/7/2015 32,000.00 資助舉辦“向勝利致敬書畫聯展”的部份經費。
澳門孔教會 29/7/2015 15,000.00 資助舉辦“紀念孔子誕辰2566周年活動”的部份經費(第二期資助款)。
澳門爵士樂推廣協會 5/8/2015 12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3項)。
澳門樂隊展藝協會 5/8/2015 20,000.00 資助舉辦“燃燒吧!瘋狂的青春之Band Band交流音樂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法學研究生協會 5/8/2015 75,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第一期資助款)。
勵志青年會 5/8/2015 1,350,000.00 資助舉辦“澳門娛樂週──韓國”(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明愛 5/8/2015 8,000,000.00 資助“澳門基金會明愛家居護養服務”第二階段經費(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創新科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5/8/2015 4,600,000.00 資助開展2016年度“澳門創新科技孵化及研發”項目(第一期資助款)。
Associação dos Controladores de Tráfego Aéreo de Macau 12/8/2015 96,000.00 資助舉辦“第三十二屆國際空中交通管制員協會亞太區年度大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童軍總會 12/8/2015 400,000.00 資助舉辦“澳門青年慶祝特區成立16週年系列活動之管樂昇平花式步操巡禮”的部份經費。
澳門聲樂協會 12/8/2015 7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開心樂園協會 12/8/2015 20,000.00 資助舉辦“世界乳癌日講座”的部份經費。
松風文化藝術協會 12/8/2015 150,000.00 資助舉辦“山東•澳門書畫聯展”的部份經費。
澳門公務人員文化協會 19/8/2015 45,5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民生協進會 26/8/2015 45,000.00 資助舉辦“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6周年餐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娛樂設備廠商會 26/8/2015 450,000.00 資助舉辦“第三屆澳門娛樂展”。
澳門旅遊零售服務業總商會 26/8/2015 650,000.00 資助舉辦“第六屆國際文化美食節”(最後一期資助款)。
離島居民慈善會 2/9/2015 40,000.00 資助舉辦“慶祝成立二十二週年會慶暨千歲宴敬老同樂宴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國際人才交流協會 2/9/2015 150,000.00 資助舉辦“‘琪聲有情 情繫濠江’葉幼琪專場演唱會”的部份經費。
果子藝術天地 2/9/2015 30,000.00 資助出版《我們的澳門兒童藝術展2015作品集》的部份經費。
澳門岩土工程協會  9/9/2015 50,000.00 資助舉辦“地下管溝設計及施工技術研討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圖書館暨資訊管理協會 9/9/2015 3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弦樂協會 9/9/2015 8,000.00 資助舉辦“‘弦之音•築之美’走進世遺系列音樂會”的部份經費。
中山大學澳門校友會 9/9/2015 7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亞洲藥物濫用研究學會 16/9/2015 50,000.00 資助舉辦“2015亞洲毒品防治策略國際研討會”的部份經費。
巴哈伊教澳門總會 16/9/2015 50,000.00 資助舉辦“世界和平——青年的承諾文藝創作營”的部份經費。
澳門余氏宗親會 16/9/2015 350,000.00 資助舉辦“第六屆世界余氏懇親大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健康城市工程研究會 16/9/2015 1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基督徒音樂協會 16/9/2015 6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聖若瑟大學學生會 16/9/2015 1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視障人士權益促進會 16/9/2015 45,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印刷業商會 16/9/2015 6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粵華中學校友會 16/9/2015 80,000.00 資助出版《粵華中學90週年懷舊相片集及校友訪問集》的部份經費。
國際清潔能源論壇(澳門) 16/9/2015 720,000.00 資助2015/2016年度計劃(2項)(第二期資助款)。
澳門中國書藝會 23/9/2015 13,000.00 資助舉辦“澳門中國書藝會第十屆會員作品展”的部份經費。
澳門互聯網研究學會 23/9/2015 100,000.00 資助開展“澳門居民互聯網使用問卷調查2015”的部份經費。
澳門外科學會 23/9/2015 160,000.00 資助舉辦“第八屆海峽兩岸一般外科學術研討會暨2015中國臨床普外科前沿與爭論高峰論壇2015澳門外科學會年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工程師學會 23/9/2015 200,000.00 資助舉辦“第四屆海峽兩岸公路交通發展論壇”的部份經費。
澳門自助旅遊協會 23/9/2015 40,000.00 資助舉辦“陽光下的旅程”攝影展的部份經費。
澳門行隱畫藝學會 23/9/2015 70,000.00 資助舉辦“濠江舊侶之翰墨因緣作品回顧展”的部份經費。
澳門譚氏宗親會 23/9/2015 39,000.00 資助赴馬來西亞參加“森美蘭譚氏聯宗會60周年暨馬來西亞譚氏宗親30周年慶祝活動”的部份經費。
澳門骨質疏鬆症學會 23/9/2015 80,000.00 資助舉辦“The 4th Scientific Meeting of the Asian Federation of Osteoporosis societies cum the 16th Regional Osteoporosis Conference”的部份經費。
青年圓夢協會 23/9/2015 17,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世界南音聯誼會 23/9/2015 100,000.00 資助赴台灣開展南音專業藝術交流的部份經費。
兩岸四地中醫藥科技合作中心 23/9/2015 1,000,000.00 資助2015/2016年度計劃(8項)(第一期資助款)。
居澳泰僑協會 30/9/2015 400,000.00 資助舉辦“泰國文化節”的部份經費。
澳門知識產權協會 30/9/2015 45,000.00 資助2016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3項)。
澳門老年書畫家協會 7/10/2015 30,000.00 資助舉辦“澳門老年書畫家協會第十八屆會員作品展”的部份經費。
鴻勝館文化娛樂體育會 7/10/2015 15,000.00 資助舉辦“慶祝澳門回歸16週年暨敬老聯歡”的部份經費。
天神之后傳教女修會 7/10/2015 84,800,000.00 資助化地瑪聖母女子學校綠化樓及和平樓重建工程(第一階段)(第一期及第二期資助款)。
天主教會大學暨高等教育基金 7/10/2015 19,000,000.00 資助聖若瑟大學2015/2016學年年度計劃(31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金屬結構協會 15/10/2015 180,000.00 資助舉辦“第三屆兩岸四地鋼結構峰會暨綠色建築實踐研討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聽障人士協進會 15/10/2015 55,000.00 資助2015下半年及2016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聾人協會 15/10/2015 420,000.00 資助設立“世界聾人聯合會亞洲區秘書處”及舉辦“粵澳聾人眼中的澳門世遺”攝影交流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國際人才交流協會 19/10/2015 100,000.00 資助舉辦“泛珠三角區域九省區人才服務合作第十七次聯席會議”的部份經費。
澳門警務人員協會 27/10/2015 55,000.00 資助舉辦“法制暨生活體驗之旅”的部份經費。
協同特殊教育學校 27/10/2015 143,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3項)。
官樂怡基金會 27/10/2015 195,000.00 資助出版《澳門特別行政區刑法典及刑事訴訟典生效二十年紀念研究》中葡文版本之部份翻譯費。
澳門元老足球員總會 27/10/2015 350,000.00 資助舉辦“慶祝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十六週年第十五屆國際元老足球邀請賽”的部份經費。
澳門北京醫科大學校友會 27/10/2015 50,000.00 資助舉辦“澳門北醫校友會‘2015醫學新進展’學術研討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收藏家協會 27/10/2015 60,000.00 資助舉辦“2015中國澳門書畫文物展”的部份經費。
陳劼 27/10/2015 4,000.00 資助赴北京舉辦“喬峰馬林巴木琴音樂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中老年藝術總會 27/10/2015 150,000.00 資助2016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5項)。
許焯勝 27/10/2015 400,000.00 資助出版【澳門體育】之《澳門武術發展史》及《澳門籃球發展史》的部份經費。
澳門陸軍俱樂部 27/10/2015 1,800,000.00 資助裝修工程、維修及更換設施經費(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工人同盟總會 3/11/2015 50,000.00 資助舉辦“慶回歸聚餐”的部份經費。
澳門旅行社協會 3/11/2015 25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潮汕婦女協會 3/11/2015 55,000.00 資助舉辦“慶祝回歸十六週年‘澳門心•家鄉情——潮汕交流團’”的部份經費。
澳門青年同盟總會 3/11/2015 20,000.00 資助舉辦“慶祝澳門回歸十六週年敬老聚餐”的部份經費。
澳粵發展創思中心 3/11/2015 300,000.00 資助開展《澳門學生赴我國內地、台灣地區升學意向研究》的部份經費。
澳門利民會 11/11/2015 199,800.00 資助購買復康客車的經費。
澳門管理學院學生會 11/11/2015 10,000.00 資助舉辦“澳門管理學院2015年度迎新暨聖誕聯歡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聚龍象棋會 11/11/2015 5,000.00 資助舉辦“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6週年2015年聚龍盃全澳象棋單人公開賽”的部份經費。
慧豪遙控模型會 11/11/2015 10,000.00 資助舉辦“猴年賀歲遙控模型車友誼賽暨同樂日”的部份經費。
福建福利同鄉會 11/11/2015 25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葡文學校基金會 11/11/2015 9,000,000.00 資助澳門葡文學校2015/2016學年運作經費。
瑪利亞方濟各傳教修會 11/11/2015 2,934,000.00 資助聖羅撒女子中學中文部千禧堂維修及裝修工程(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紅十字會 11/11/2015 5,220,000.00 資助非緊急醫療護送服務臨時中心裝修工程(第一期資助款)。
亞太家庭組織 18/11/2015 15,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日本商會 18/11/2015 400,000.00 資助舉辦“日本文化祭2016”的部份經費。
澳門母乳協會 18/11/2015 30,000.00 資助舉辦“與大師談母乳餵哺——Dr. Jack Newman亞洲巡迴講座(澳門站)”的部份經費。
社會研究智庫 18/11/2015 360,000.00 資助開展“中葡經貿‘一帶一路與新常態’視野下澳門平台優勢及合作機會研究”的部份經費。
Nuno Jerónimo Augusto Neves Pereira 26/11/2015 400,000.00 資助參加英國足球培訓計劃(2015/2016)的部份經費。
澳門基層公職人員協會 26/11/2015 45,000.00 資助舉辦“紀念抗戰勝利70週年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16周年暨澳門基層公職人員協會會慶聯歡晚宴”的部份經費。
澳門文化藝術行業商會 26/11/2015 100,000.00 資助舉辦“藝術澳門之旅”的部份經費。
澳門集郵協會 26/11/2015 20,000.00 資助舉辦“2015澳門重慶聯合郵展”的部份經費。
澳門崖門同鄉聯誼會 26/11/2015 40,000.00 資助2016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 26/11/2015 50,000.00 捐贈公益金百萬行2015。
澳門朝陽學會 26/11/2015 400,000.00 資助2016年度計劃(14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青年藝能志願工作會 26/11/2015 625,000.00 資助2016年度計劃(14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魔術總會 4/12/2015 40,000.00 資助舉辦“奧若瑟大型幻像魔術表演”的部份經費。
澳門地理暨教育研究會 4/12/2015 48,000.00 資助2016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3項)。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4/12/2015 1,150,000.00 資助2016年度計劃(7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博彩業職工之家 4/12/2015 600,000.00 資助2016年度計劃(9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國際創價學會 4/12/2015 400,000.00 資助2016年度活動經費(3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潮州同鄉會 4/12/2015 3,420,000.00 資助2015(第三屆)天下潮商經濟年會暨傑出潮商頒獎盛典(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國際品牌企業商會 10/12/2015 100,000.00 資助2016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電影電視傳媒協會 10/12/2015 200,000.00 資助2015金蓮花影視盛典。
中匯國際傳播有限公司 17/12/2015 500,000.00 資助開展“慶祝澳門回歸祖國16周年特刊”項目的部份經費。
澳門藝力啟智協會 17/12/2015 100,000.00 資助舉辦”澳門塗鴉藝術”的部份經費。
澳門宿霧耶穌聖嬰協會 17/12/2015 12,000.00 資助舉辦“Sinulog 2016 in Macau”的部份經費。
澳門城市大學基金會 17/12/2015 45,000,000.00 資助澳門城市大學2015/2016年度研究及出版、教學活動、設備支援及學生津貼計劃(第一期資助款)。
鏡湖醫院慈善會 17/12/2015 95,106,960.00 資助鏡平學校幼稚園及小學部校舍重建工程(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科技大學基金會 17/12/2015 97,807,336.00 資助澳門科技大學綜合教學大樓(O座)工程項目(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繁榮促進會 17/12/2015 450,000.00 資助2016年度計劃(4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聾人協會 17/12/2015 900,000.00 資助2016年度計劃(3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亞衛視有限公司 17/12/2015 3,108,061.60 資助2015《感動澳門V》及《澳門•預約幸福IV》的製作及播放(2項)(第一期資助款)。
中華民族團結促進會 17/12/2015 1,200,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9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科技大學基金會 17/12/2015 62,500,000.00 資助屬下澳門科技大學、科大醫院、澳門國際學校、澳門科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專科醫學培訓中心2015/2016年度計劃(26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濠江中學教育協進會 30/12/2015 6,912,000.00 資助濠江中學附屬英才學校BCD座室內裝修工程及購置設備(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筆會 30/12/2015 475,000.00 資助2016年度計劃(7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中小學生獎學金(“澳門基金會獎”):2,331人次 11/11/2015 2,331,000.00 發放2014/2015學年澳門中小學生學科獎獎學金。
應屆高中畢業生赴葡就讀計劃:82名 6/1/2016 5,330,000.00 發放2015/2016學年“應屆高中畢業生赴葡就讀計劃”學生獎學金。
特別獎學金:150名 18/11/2015,
17/12/2015
18,745,000.00 發放2015/2016學年第一期特別獎學金。
中葡雙語法學士獎學金:31名 30/9/2015 899,000.00 發放2015/2016學年中葡雙語法學士獎學金。
優秀在讀學生獎學金:64名 23/9/2015,
27/10/2015,
3/11/2015,
26/11/2015
640,000.00 發放2014/2015學年澳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旅遊學院及澳門管理學院優秀在讀學生獎學金。
海外交流學習獎學金:18名 23/9/2015,
15/10/2015,
27/10/2015
410,000.00 發放2014/2015學年旅遊學院、聖若瑟大學及2015/2016學年澳門理工學院海外交流學習獎學金。
非本澳居民(葡語地區學生)獎學金:39名 3/9/2014,
17/9/2014,
9/9/2015,
30/9/2015
2,142,206.25 發放2014/2015、2015/2016學年非本澳居民獎學金學生學費及住宿費;2015/2016學年學費、住宿費及2015年9-12月生活津貼。
亞洲地區留學生獎學金:4名 3/9/2014, 17/9/2014 224,788.75 發放2014/2015學年亞洲地區留學生學費、住宿費;2015/2016學年亞洲地區留學生學費、住宿費及2015年9-12月生活津貼。
澳門基金會亞洲學生獎學金:5名 15/10/2015,
27/10/2015
121,900.00 發放2015/2016學年澳門基金會亞洲學生獎學金學生第一學期學費、住宿費及2015年8-12月生活津貼。
內地學生獎學金:68名 22/10/2014,
2/9/2015,
23/9/2015,
30/9/2015,
27/10/2015
1,665,880.00 發放2014/2015學年內地學士獎學金學生住宿費;2015/2016學年內地學士獎學金及2015年8-12月生活津貼。
航天工作者子女獎學金:33名 3/9/2014, 24/9/2014,
26/8/2015,
30/9/2015
1,826,943.00 發放2014/2015學年航天工作者子女獎學金學生學費、住宿費;2015/2016學年學費、住宿費及2015年8-12月生活津貼。
檢察官研究生獎學金:9名 5/11/2014, 21/1/2015,
8/7/2015
208,560.00 發放2014/2015學年檢察官研究生獎學金學生住宿費及2015/2016學年8-12月生活津貼。
優秀畢業生獎學金:13名 23/9/2015,
3/11/2015,
26/11/2015,
4/12/2015
130,000.00 發放2014/2015學年澳門大學、聖若瑟大學、旅遊學院及澳門管理學院優秀畢業生獎學金。
交流生及實習生獎學金:6名 23/9/2015,
15/10/2015,
27/10/2015
60,000.00 發放2015/2016學年旅遊學院國際實習生獎學金。
葡語演講比賽獎金:1名 10/12/2015 10,000.00 發放第十三屆葡語演講比賽冠軍獎學金。
總計 769,960,877.60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於澳門基金會

行政委員會代主席 鍾怡


禮 賓 公 關 外 事 辦 公 室

公 告

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編制外合同(行政任用合同)制度招聘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英語傳意範疇)四缺,經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開考通告。有關開考的知識考試舉行地點、日期和時間,已張貼於澳門卑第巷1-3號澳門華人銀行大廈本辦公室之報告板上,並同時上載於本辦公室網頁(http://www.gprpae.gov.mo)。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於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馮少榮


行 政 公 職 局

名 單

行政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兩缺,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的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及格投考人:
1.º 陳玉玲 91.25
2.º

Vera Helena Boa-Nova e Moreira dos Santos Ferreira Ribeiro

90.94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於行政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曾慶彬

委員:陳汝和

林穎冬

行政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三缺,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的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及格投考人:
1.º 高志明 93.13
2.º 林嘉慧 90.63
3.º Sérgio Miguel da Luz 85.25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於行政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譚惠珠

委員:林詠詩

林程林

公 告

為填補本局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公關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公關督導員六缺,經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公職局之行政及財政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高炳坤

為填補本局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公職局之行政及財政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高炳坤

———

為填補行政公職局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兩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公職局之行政及財政處內,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高炳坤

通 告

第002/DIR/DES/2016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第24/2011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一款(二)項,以及公佈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九月十一日第55/201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三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將本人本身的以及獲授予的下列職權授予及轉授予行政公職局副局長馮若儀:

(一)領導及協調公務人員規劃及招聘廳、公務人員培訓中心、公務人員關係廳、語言事務廳,以及行政及財政處;

(二)批准人員免職;

(三)核准每年的人員年假表;

(四)批准享受年假;

(五)決定缺勤屬合理缺勤或不合理缺勤;

(六)批准特別假期及短期無薪假,以及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七)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或輪值工作;

(八)批准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前往衛生局範圍內運作的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九)決定有權收取日津貼的工作人員出外公幹,但以收取一天日津貼為限;

(十)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以及批准有關人員在上項所指條件下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舉行的該等活動;

(十一)按照適用法例規定,批准向翻譯人員支付出席費;

(十二)批准提供與其所領導及協調的附屬單位的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十三)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行政公職局的開支表章節中的撥款承擔的、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幣三十萬元為限;如屬免除諮詢或豁免訂立書面合同者,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十四)批准作出與專業及特別培訓課程有關的開支,但以澳門幣十五萬元為限;

(十五)批准將被視為對部門運作已無用處的財產報廢;

(十六)簽署並發出不需由局長決定且性質上非特別由局長處理或經授予另一附屬單位處理的文書。

二、將本人本身的以及獲授予的下列職權授予及轉授予行政公職局副局長曹錦俊:

(一)領導及協調法律技術廳、組織績效及運作廳、政府資訊中心及轄下附屬單位,以及選舉技術輔助處;

(二)批准人員免職;

(三)核准每年的人員年假表;

(四)批准享受年假;

(五)決定缺勤屬合理缺勤或不合理缺勤;

(六)批准特別假期及短期無薪假,以及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七)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或輪值工作;

(八)批准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前往衛生局範圍內運作的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九)決定有權收取日津貼的工作人員出外公幹,但以收取一天日津貼為限;

(十)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以及批准有關人員在上項所指條件下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舉行的該等活動;

(十一)批准提供與其所領導及協調的附屬單位的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十二)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行政公職局的開支表章節中的撥款承擔的、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幣三十萬元為限;如屬免除諮詢或豁免訂立書面合同者,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十三)批准將被視為對部門運作已無用處的財產報廢;

(十四)簽署並發出不需由局長決定且性質上非特別由局長處理或經授予另一附屬單位處理的文書。

三、獲轉授權人可將有利於部門良好運作的權限轉授予主管人員。

四、將本人本身的以及獲授予的下列職權授予及轉授予行政公職局行政及財政處處長陳幗婷或當其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的代任人:

(一)簽署行政公職局人員到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公共部門的報到憑證、該等人員服務時間的計算及結算證明文件,以及用作證明人員法律上的職務狀況或報酬狀況的聲明書及同類文件;

(二)批准行政公職局人員收回因病缺勤而喪失的在職薪俸;

(三)按照法律規定,批准向有關人員發放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或合同規定的年資獎金及津貼,以及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所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四)批准日津貼及啟程津貼,以及所有與此性質相同的申請;

(五)簽署組成及處理卷宗所需的函件,以及執行上級作出決定所需的函件;

(六)批准為人員、物料及設備、不動產及車輛投保;

(七)簽署行政公職局人員的衛生護理證;

(八)簽署已獲預先許可的支付開支的申請;

(九)在不引致產生額外開支下,批准對供應日常消耗品、分配及分發動產、設備、設施和日用品的申請;

(十)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表內關於行政公職局的開支章節中,因部門正常運作所需的資產及勞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幣一千元為限;

(十一)除上項所述開支外,亦批准為行政公職局運作所必需的每月固定開支,例如設施及動產的租賃開支、水電費、清潔服務費、公共地方的開支或其他同類開支。

五、是次職權的授予及轉授予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六、對行使本批示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七、廢止公布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十月二十二日第051/DIR/DES/2015號批示 。

八、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但不妨礙下款規定的適用。

九、副局長馮若儀、副局長曹錦俊及處長陳幗婷在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一日至本批示刊登日期間,在現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一切行為,均予以追認。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在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高炳坤


印 務 局

公 告

印務局為填補印務局編制內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照相排版員兩缺,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限制性晉級開考,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官印局街,印務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及本局網頁,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於印務局

局長 杜志文


民 政 總 署

通 告

第02/VPD/2016號批示

一、本人行使第01/PCA/2016號批示賦予本人的權力,茲決定如下:

(一)經本人預先許可後,吳秀虹委員可轉授第01/VPD/2016號批示第一點(三)項的權限,該批示為本人所作之轉授權行為。

(二)轉授予附表I所載的附屬單位主管,在其有關的職責範圍內,許可退還上限為澳門幣壹拾萬元($100,000.00)保證金的權限。

(三)轉授予附表II所載的附屬單位主管,在其有關的職責範圍內,許可退還上限為澳門幣伍萬元($50,000.00)保證金的權限。

二、本批示不影響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其主席或其他成員的收回權和監管權,也不優於以特別事宜為標的且具相同性質的批示。

三、追認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在本轉授權限範圍內作出的行為。

四、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但不影響上款的規定。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李偉農

———

附件I

關於第02/VPD/2016號批示第一點(二)項所指的主管

附屬單位 主管
衛生監督部 田紀洋
食品安全中心 張桂達
質量控制辦公室(部級) 何菁華

附件II

關於第02/VPD/2016號批示第一點(三)項所指的主管

附屬單位 主管
動物檢疫監管處 徐裕輝
食物衛生檢驗處 鮑志賢
街市事務處 洪維雄
小販事務處 甘志威
環境衛生處 何炳雄
稽查處 劉如堅
管理規劃處 吳偉濠
風險評估處 蘇凱慈
風險傳達處 羅婉燕
資訊處 劉俊標


退 休 基 金 會

通 告

第01/CA-PRES/FP/2016號內部批示

一、根據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之授權及轉授權決議,本人轉授領導及協調行政及財政處和組織及資訊處的權限予沙蓮達副主席。

二、本人並轉授下列特指權限予沙蓮達副主席:

(一)收取退休基金會的收入;

(二)批准將被視為對退休基金會運作已無用處的財產報廢;

(三)倘適用法例有所規定,批准退還保證金及以銀行擔保取替以存款或以現金所提供之保證;

(四)經核實合法性、符合財政規則及已獲有權限實體的准許後,批准處理及結算由退休基金會本身預算負擔的開支;

(五)批准不超過澳門幣五千元之交際費;

(六)批准工程與資產及勞務取得之開支,但以澳門幣七萬五千元為限;

(七)除上項所指開支外,批准退休基金會運作所必需的每月固定開支,如設施及動產的租賃開支、水電費、清潔服務費、保安服務費、管理費或其他同類開支;

(八)批准為人員、動產及不動產投保;

(九)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三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核准經公共郵政經營人就公共郵政服務已設信用之行使;

(十)確認在退休基金會內進行競投之判給卷宗;

(十一)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名義簽署一切在退休基金會範圍內訂立的有關合同的公文書;

(十二)簽署並發出不需由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決定且性質上非特別由其處理的文書;

(十三)批准臨時委任、續任,以及將臨時委任轉為確定委任;

(十四)以退休基金會名義簽訂行政任用合同;

(十五)批准行政任用合同的續期,但以不涉及有關報酬條件的更改為限;

(十六)批准免職及解除行政任用合同;

(十七)簽署計算及結算退休基金會人員服務時間的證明文件;

(十八)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或輪值工作;

(十九)核准年假表;

(二十)批准享受年假之申請;

(二十一)批准特別假期,以及就因個人理由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二十二)對人員之缺勤申請、遲到及有權豁免上班的情況作出決定;

(二十三)批准收回因病缺勤而喪失的在職薪俸;

(二十四)決定工作人員出外公幹,但以該等人員有權收取一天日津貼的公幹情況為限;

(二十五)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之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以及批准有關人員在上項所指條件下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舉行的該等活動;

(二十六)按照法律規定,批准向有關人員發放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或合同規定的年資獎金及津貼,以及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所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二十七)批准提供與退休基金會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三、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沙蓮達得透過行政管理委員會的確認,將有助行政及財政處和組織及資訊處良好運作的適當權限轉授予該附屬單位的主管人員。

四、對於現轉授之權限,並不妨礙對在授權範圍內所作出之行為行使收回權及監察權。

五、對行使現轉授權限而作出之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六、追認行政管理委員會沙蓮達副主席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起,在轉授權限範圍內所作之一切行為。

(經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楊儉儀

第02/CA-PRES/FP/2016號內部批示

一、根據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的授權及轉授權決議,本人轉授以下權限予全職行政管理人江海莉,以便監管退休基金會公積金制度廳及屬其所管轄的附屬單位的工作:

(一)根據適用之法律規定,批准公積金制度供款人的登記;

(二)根據適用法律規定,批准在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範圍內投放供款項目的轉換;

(三)根據適用法律規定,批准補扣公積金制度範圍內之不正確供款;

(四)批准按照第8/2006號法律第三十七條關於前服務時間的轉化的申請;

(五)根據適用之法律規定,批准結算公積金供款帳戶及確定有權取得的金額;

(六)簽署並發出不需由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決定且性質上非特別由其處理的文書;

(七)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或輪值工作;

(八)決定工作人員出外公幹,但以該等人員有權收取一天日津貼的公幹情況為限;

(九)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之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以及批准有關人員在上項所指條件下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舉行的該等活動;

(十)核准年假表;

(十一)批准享受年假之申請;

(十二)就因個人理由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十三)對人員之缺勤申請、遲到及有權豁免上班的情況作出決定;

(十四)批准收回因病缺勤而喪失的在職薪俸;

(十五)批准輸入資料於公積金制度供款人資料庫之資訊系統;

(十六)批准更新公積金制度於退休基金會網頁上所提供的資訊;

(十七)批閱日常用品之申請;

(十八)批准提供與退休基金會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二、轉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下列部門的公文:

• 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及海關;

• 立法會;

• 司法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體。

三、行政管理委員會全職行政管理人江海莉得透過行政管理委員會的確認,將有助公積金制度廳良好運作之適當權限轉授予下設於該廳的附屬單位的主管人員。

四、對於現轉授之權限,並不妨礙對在授權範圍內所作出之行為行使收回權及監察權。

五、對行使現轉授權限而作出之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六、追認行政管理委員會全職行政管理人江海莉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起,在轉授權限範圍內所作之一切行為。

(經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楊儉儀

———

根據第16/2006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及第17/201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三款之規定,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作出以下決議:

一、授予及轉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楊儉儀主席或當其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之代任人,在作出所有關於退休基金會範圍內之行為的所需權限,尤其:

(一)編製退休基金會工作計劃、本身預算草案及管理帳目,以及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年度財務報表;

(二)收取退休基金會的收入;

(三)根據監督實體及行政管理委員會的指導方針管理財產;

(四)接受遺贈、遺產或贈與;

(五)批准將被視為對退休基金會運作已無用處的財產報廢;

(六)倘適用法例有所規定,批准退還保證金及以銀行擔保取替以存款或以現金所提供之保證;

(七)經核實合法性、符合財政規則及已獲有權限實體的准許後,批准處理和結算由退休基金會本身預算負擔的開支;

(八)批准不超過澳門幣一萬元之交際費;

(九)批准工程與資產及勞務取得之開支,但以澳門幣十五萬元為限;如屬免除諮詢或豁免訂立書面合同者,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十)除上項所指開支外,批准退休基金會運作所必需的每月固定開支,如設施及動產的租賃開支、水電費、清潔服務費、保安服務費、管理費或其他同類開支;

(十一)批准為人員,動產及不動產投保;

(十二)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三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核准經公共郵政經營人就公共郵政服務已設信用之行使;

(十三)確認在退休基金會內進行競投之判給卷宗;

(十四)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名義簽署一切在退休基金會範圍內訂立的有關合同的公文書;

(十五)在退休基金會職責範疇,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以外地方的實體和機構的文書;

(十六)根據適用之法律規定,批准退休及撫卹制度受益人的登記、中止或註銷;

(十七)根據適用之法律規定,批准退還或補扣退休及撫卹制度範圍內之不正確扣除;

(十八)根據適用之法律規定,批准公積金制度供款人的登記、中止或註銷;

(十九)根據適用法律規定,批准退還或補扣公積金制度範圍內之不正確供款;

(二十)批准按照第8/2006號法律第三十六及三十七條關於前服務時間的確認及轉化的申請;

(二十一)根據適用之法律規定,批准在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範圍內投放供款項目的轉換;

(二十二)根據適用之法律規定,批准結算公積金供款帳戶及確定有權取得的金額;

(二十三)確保人事管理及行使紀律懲戒權;

(二十四)簽署任用書;

(二十五)授予職權及接受宣誓;

(二十六)批准臨時委任、續任,以及將臨時委任轉為確定委任;

(二十七)以退休基金會名義簽訂行政任用合同、個人勞動合同及提供勞務合同;

(二十八)批准行政任用合同的續期,但以不涉及有關報酬條件的更改為限;

(二十九)批准免職及解除行政任用合同、個人勞動合同及提供勞務合同;

(三十)簽署計算及結算退休基金會人員服務時間的證明文件;

(三十一)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或輪值工作;

(三十二)批准特別假期及短期無薪假,以及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三十三)批准收回因病缺勤而喪失的在職薪俸;

(三十四)決定工作人員出外公幹,但以該等人員有權收取三天日津貼的公幹情況為限;

(三十五)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之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以及批准有關人員在上項所指條件下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舉行的該等活動;

(三十六)批准退休基金會的人員、退休及撫卹制度受益人及其家屬前往衛生局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三十七)根據每個個案適用之法律規定,批准預支定期金、津貼及補助的申請;

(三十八)按照法律規定,批准向有關人員發放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或合同規定的年資獎金及津貼,以及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所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三十九)批准提供與退休基金會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四十)核准退休基金會內部規章以促進及提高行政效率。

二、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得透過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的確認將有關權限轉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全職行政管理人及主管人員。

三、對於現授予及轉授予之權限,並不妨礙對在授權範圍內所作出之行為行使收回權及監察權。

四、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權限所作出之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追認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起,在授予及轉授予權限範圍內所作之一切行為。

行政管理委員會:

楊儉儀

沙蓮達

江海莉

劉德學

容光耀

三十日告示

茲公佈,民政總署已故退休第七職階技術工人張廣潮之遺孀林愛湘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間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楊儉儀


經 濟 局

名 單

經濟局為填補編制內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張碧玲 88.44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於經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經濟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梁美芳

正選委員:經濟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黃志雄

社會工作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辛志元


財 政 局

名 單

財政局為填補以個人勞動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Catarina Sandra de Almeida Cortesão Terra Esteves 82.06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第一及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張秀俊

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詠坤

顧問高級技術員(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高燦明

公 告

為填補經由財政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兩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財政局之行政暨財政處內,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為填補經由財政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四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財政局之行政暨財政處內,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於財政局

局長 容光亮

司 庫 活 動 組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份澳門特別行政區總收支一覽表

(*)預算收入項目包括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款項,金額為澳門幣$1,661,189.24元。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於財政局

司庫活動組組長 高樂士

公共會計廳廳長 鄧世杰

財政局局長 容光亮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公 告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高級技術員組別的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內,並於統計暨普查局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楊名就

———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技術員組別的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三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內,並於統計暨普查局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楊名就

———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輔助人員職程的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行政文員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內,並於統計暨普查局網頁內公佈。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楊名就


勞 工 事 務 局

公 告

勞工事務局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行政任用合同人員進行填補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範的《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將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二樓本局行政財政處及上載本局內聯網。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第14/2009號法律規範的《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的規定,現通過以限制性及審查文件方式為博彩監察協調局之行政任用合同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

再通知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二十一字樓本局行政財政處之告示板以及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陳達夫

———

茲通知根據第14/2009號法律規範的《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的規定,現通過以限制性及審查文件方式為博彩監察協調局之行政任用合同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二缺。

再通知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二十一字樓本局行政財政處之告示板以及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陳達夫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資產負債分析表

(於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金融管理局通則第二十條第六款)

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澳門幣
資產帳戶   負債帳戶
外匯儲備 143,766,002,156.95   澳門幣負債 248,406,636,388.94
         

黃金及白銀

0.00  

金融機構存款

20,516,144,742.54

銀行結存

90,282,670,512.57  

特區政府存款

54,200,010,127.00

海外債券

33,279,889,360.91  

負債證明書

13,697,069,500.64

特別投資組合

20,166,117,105.51  

金融票據

31,013,500,000.00

其他

37,325,177.96  

其他

128,979,912,018.76
         
本地區放款及其他投資 130,884,972,949.61   外幣負債 1,227,440.70
         

流通硬幣

345,483,000.00  

對本地居民或機構

0.00

紀念硬幣

3,132,821.50  

對外地居民或機構

1,227,440.70

非流通銀幣

5,856,000.40      

流通硬幣套裝

159,474.60   其他負債 19,067,998.19

其他澳門幣投資

88,189,866.78      

外幣投資

130,442,151,786.33  

暫記帳項

19,067,998.19
     

其他帳項

0.00
         
其他資產 491,879,105.35   資本儲備 26,715,922,384.08
         
     

資本滾存

20,954,749,804.29
     

一般風險準備金

0.00
     

一般儲備金

5,279,032,077.99
     

盈餘

482,140,501.80
         
資產總計 275,142,854,211.91   負債總計 275,142,854,211.91
         

財務暨人事處
方慧敏
行政委員會
丁連星
尹先龍
陳守信
李可欣
萬美玲


人 力 資 源 辦 公 室

公 告

人力資源辦公室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人員進行填補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兩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範的《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九樓本辦公室告示板及於本辦公室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人力資源辦公室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人員進行填補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範的《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九樓本辦公室告示板及於本辦公室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於人力資源辦公室

主任 盧瑞冰


中 國 與 葡 語 國 家 經 貿 合 作 論 壇 常 設 秘 書 處 輔 助 辦 公 室

公 告

為填補經由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以編制外合同填補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行政財務範疇)一缺,經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應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南灣湖5A地段澳門財富中心13樓A-K單位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內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於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輔助辦公室主任 莫麗絲


社 會 協 調 常 設 委 員 會

公 告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輔助範疇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壹缺,經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勞動節巷32號先進廣場地下G鋪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並上載到委員會網頁(http://www.cpcs.gov.mo)。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於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秘書長 丁雅勤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公 告

第4/2016/DSFSM號公開招標

根據保安司司長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的批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取得「重型客車」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到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採購科查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索取上述文件之影印本,須繳付影印費用。

標書必須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下午五時前遞交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投標人除須遞交《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所規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擔保$98,000.00(澳門幣玖萬捌仟元整)之證明文件。該擔保須以現金、本票(抬頭人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或銀行擔保之方式遞交,倘以現金或本票方式,則應交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倘屬銀行擔保,該擔保不得附條件或受終止性期限約束。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上午十時,將在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開標。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投標人或其合法代表屆時應出席,以便對標書中可能存疑之處作出澄清。

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時間止,投標人可前往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採購科確切瞭解是否尚有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郭鳳美


司 法 警 察 局

名 單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第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有關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司法警察局勤雜人員職程之第一職階勤雜人員(雜役範疇)兩缺,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姓名
1.º 周阿九 73.30
2.º 何雪飛 72.55
3.º 鄧秀娟 69.80
4.º 張美霞 68.75
5.º 程曼莉 68.40
6.º 曹麗兒 67.86
7.º 蔡燕晴 67.10
8.º 歐陽潤柳 67.07
9.º 伍順麗 66.67
10.º 朱黃瑞霞 66.53
11.º 陳美琼 66.18
12.º 徐蓮喜 66.10
13.º 梁柳嬋 66.00
14.º 梁婉霞 65.70
15.º 林佩瑜 65.40
16.º 許定喜 65.23
17.º 黃綺雯 65.11
18.º 溫冬霞 64.82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缺席知識考試而被淘汰之投考人:30名;
——因缺席專業面試而被淘汰之投考人:5名;
——因放棄專業面試而被淘汰之投考人:1名。

b)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

——因知識考試得分低於50分而被淘汰之投考人:24名;
——因專業面試得分低於50分而被淘汰之投考人:31名。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九日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楊春麗

正選委員:處長 高麗娟

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主管) 劉少剛

公 告

根據第14/2009號及第12/2015號法律、以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定,現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以下空缺:

1)編制內人員:

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社區警務及公共關係範疇)三缺;
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

2)行政任用合同人員:

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培訓範疇)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十八樓人事及行政處,並上載於司法警察局網站及行政公職局網站內。投考報名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周偉光


懲 教 管 理 局

名 單

為填補懲教管理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四缺,經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第四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限制性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1.º 何少薇 85.00
2.º 麥金嬋 84.50
3.º 郭淑儀 81.50
4.º 黃宏偉 81.28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於懲教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懲教管理局組織及資訊處處長 曾文威

正選委員:懲教管理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婁子康

教育暨青年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曾美群

為填補懲教管理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第四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限制性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林文柱 83.50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於懲教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懲教管理局組織及資訊處處長 曾文威

正選委員:懲教管理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梁天明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特級技術員 黃華森

為填補懲教管理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兩缺,經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第四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限制性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1.º 王嘉傑 82.33
2.º 陳承禮 81.94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於懲教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懲教管理局組織及資訊處處長 曾文威

正選委員:懲教管理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梁天明

燃料安全委員會一等技術員 司徒炳基


衛 生 局

名 單

為展開取得醫院職務範疇病理解剖科顧問醫生級別資格的程序,經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程序通告。現公佈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投考人:
序號 姓名 最後成績
1. 朱敏玲 不及格
2. 洪凰鳳 不及格
3. 黃小彥 合格

根據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第二十五條適用的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最後評核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及可根據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第二十條第四款的規定,自本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中級法院提起司法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李錦昌醫生

正選委員: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吳浩強教授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張雅賢教授

公 告

為展開取得醫院職務範疇神經外科顧問醫生級別資格的程序,經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程序通告。現根據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和考試須知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四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鄭成業

———

為展開取得醫院職務範疇神經科顧問醫生級別資格的程序,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程序通告。現根據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四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開考編號:02915/02-MA.ML)

為填補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醫生職程醫院職務範疇(法醫科)第一職階主治醫生一缺,經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二十二條,以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規定公佈,投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並已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技術工人職程第四職階技術工人(水喉工範疇)一缺,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技術工人職程第四職階技術工人(鐵器工範疇)三缺,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護士職程第一職階護士監督三缺,經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透過審查文件、專業面試及公開討論履歷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規定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經由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兩缺,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並已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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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勤雜人員職程第四職階勤雜人員(廚師職務範疇)三缺,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通 告

(程序編號:第19/CPR/CON/2015號)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的批示,根據第10/2010號法律《醫生職程制度》、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以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展開取得醫院職務範疇整形及重建外科顧問醫生級別資格的程序。

1. 報考期間

報考的期間為二十個工作日,自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2. 投考條件

所有符合以下條件的公務人員均可投考:

2.1 自取得整形及重建外科專科醫生級別後,實際從事整形及重建外科主治醫生職務滿五年。

3. 投考辦法

3.1 投考人須填妥經第90/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核准的表格(可於印務局購買或於其網頁及本局網頁下載),並附同下列文件,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以親送方式交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的衛生局文書科: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遞交時需出示正本核對);

b)本通告所要求的醫院職務範疇(整形及重建外科)的專科醫生級別的證明文件(遞交時需出示正本核對);

c)經投考人簽署之履歷一式三份(詳列在相關職務範疇內所從事的職務,尤其是從事的時間及方式、在技術職能單位的主管職務、對實習醫生的指導及門診小組的參與、技術職能部門及單位的管理、組織及擔任主管的能力及才能、發表的著作及文章、擔任的醫療範疇職務、教學或研究工作及提高專業資格的其他資料。)(所遞交之履歷需經投考人簽署,否則視為沒有遞交);

d)任職部門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應載明曾擔任之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考試所需的工作評核/工作表現評核;

e)由所任職的僱主實體發出具有五年整形及重建外科主治醫生的工作經驗的工作證明文件,或投考人以名譽承諾作出的聲明證明。

3.2 如上述a)、b)及d)項所指文件已存於投考人個人檔案內,可免除遞交,但須在報名表格上明確聲明。

4. 甄選方法

4.1 甄選以下列方法進行,成績以0分至10分表示,而每項甄選方法之評分比例如下:

a)履歷評核:70%;

b)知識考試:30%。

4.2 知識考試期間,投考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使用電子工具)參考或查閱任何法規、書籍或參考資料;

4.3 缺席或放棄任何一項考試者即被除名;

4.4 有關各項甄選方法的評核參數、加權值及評分準則將張貼於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以供查閱。

5. 甄選方法的目的

5.1 履歷評核包括專業履歷的審查及討論,以分析投考人的資歷,尤其是參照一般及特別的職業特徵要求分析投考人的專業及學術方面的能力,以及分析其專業歷程、所取得的經驗及進行了的培訓的重要性、所擔任的職務類別及取得的工作評核;

5.2 知識考試的目的是透過介紹及討論一份部門或單位的臨床管理報告或一項研究工作的方式,評核投考人在相關職務範疇解決問題、處事及應變的能力。

6. 最後評核

6.1 最後評核為所採用的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按0至10分的評分制,取得7分或以上的投考人視為合格;

6.2 投考人的最後成績僅以“合格”或“不及格”表示。

7.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本程序的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整形及重建外科顧問醫生 彭蓬光醫生

正選委員: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鍾漢平醫生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陳汝威醫生

候補委員:整形及重建外科顧問醫生 程正旭醫生

整形及重建外科顧問醫生 黎玄輝醫生

8.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的張貼地點

8.1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將於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張貼,並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8.2 知識考試及履歷討論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載於確定名單的公告內;

8.3 最後評核名單經認可後,將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

9. 適用法例

本程序由第10/2010號法律《醫生職程制度》、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以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範。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程序編號:第21/ANES/CON/2015)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的批示,根據第10/2010號法律《醫生職程制度》、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以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展開取得醫院職務範疇麻醉科顧問醫生級別資格的程序。

1. 報考期間

報考的期間為二十個工作日,自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2. 投考條件

所有符合以下條件的公務人員均可投考:

2.1 自取得麻醉科專科醫生級別後,實際從事麻醉科主治醫生職務滿五年。

3. 投考辦法

3.1 投考人須填妥經第90/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核准的表格(可於印務局購買或於其網頁及本局網頁下載),並附同下列文件,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以親送方式交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的衛生局文書科: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遞交時需出示正本核對);

b)本通告所要求的醫院職務範疇(麻醉科)的專科醫生級別的證明文件(遞交時需出示正本核對);

c)經投考人簽署之履歷一式三份(詳列在相關職務範疇內所從事的職務,尤其是從事的時間及方式、在技術職能單位的主管職務、對實習醫生的指導及門診小組的參與、技術職能部門及單位的管理、組織及擔任主管的能力及才能、發表的著作及文章、擔任的醫療範疇職務、教學或研究工作及提高專業資格的其他資料。)(所遞交之履歷需經投考人簽署,否則視為沒有遞交);

d)任職部門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應載明曾擔任之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考試所需的工作評核/工作表現評核;

e)由所任職的僱主實體發出具有五年麻醉科主治醫生的工作經驗的工作證明文件,或投考人以名譽承諾作出的聲明證明。

3.2 如上述a)、b)及d)項所指文件已存於投考人個人檔案內,可免除遞交,但須在報名表格上明確聲明。

4. 甄選方法

4.1 甄選以下列方法進行,成績以0分至10分表示,而每項甄選方法之評分比例如下:

a)履歷評核:70%;

b)知識考試:30%。

4.2 知識考試期間,投考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使用電子工具)參考或查閱任何法規、書籍或參考資料;

4.3 缺席或放棄任何一項考試者即被除名;

4.4 有關各項甄選方法的評核參數、加權值及評分準則將張貼於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以供查閱。

5. 甄選方法的目的

5.1 履歷評核包括專業履歷的審查及討論,以分析投考人的資歷,尤其是參照一般及特別的職業特徵要求分析投考人的專業及學術方面的能力,以及分析其專業歷程、所取得的經驗及進行了的培訓的重要性、所擔任的職務類別及取得的工作評核;

5.2 知識考試的目的是透過介紹及討論一份部門或單位的臨床管理報告或一項研究工作的方式,評核投考人在相關職務範疇解決問題、處事及應變的能力。

6. 最後評核

6.1 最後評核為所採用的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按0至10分的評分制,取得7分或以上的投考人視為合格;

6.2 投考人的最後成績僅以“合格”或“不及格”表示。

7.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本程序的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麻醉科顧問醫生 林淑玲醫生

正選委員: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陳建昌醫生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徐寶堂醫生

候補委員:麻醉科顧問醫生 李紅冰醫生

麻醉科顧問醫生 陳思偉醫生

8.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的張貼地點

8.1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將於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張貼,並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8.2 知識考試及履歷討論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載於確定名單的公告內;

8.3 最後評核名單經認可後,將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

9. 適用法例

本程序由第10/2010號法律《醫生職程制度》、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以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範。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程序編號︰第16/PED/CON/2015號)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的批示,根據第10/2010號法律《醫生職程制度》、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以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展開取得醫院職務範疇兒科顧問醫生級別資格的程序。

1. 報考期間

報考的期間為二十個工作日,自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2. 投考條件

所有符合以下條件的公務人員均可投考:

2.1 自取得兒科專科醫生級別後,實際從事兒科主治醫生職務滿五年。

3. 投考辦法

3.1 投考人須填妥經第90/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核准的表格(可於印務局購買或於其網頁及本局網頁下載),並附同下列文件,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以親送方式交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的衛生局文書科: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遞交時需出示正本核對);

b)本通告所要求的醫院職務範疇(兒科)的專科醫生級別的證明文件(遞交時需出示正本核對);

c)經投考人簽署之履歷一式三份(詳列在相關職務範疇內所從事的職務,尤其是從事的時間及方式、在技術職能單位的主管職務、對實習醫生的指導及門診小組的參與、技術職能部門及單位的管理、組織及擔任主管的能力及才能、發表的著作及文章、擔任的醫療範疇職務、教學或研究工作及提高專業資格的其他資料。)(所遞交之履歷需經投考人簽署,否則視為沒有遞交);

d)任職部門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應載明曾擔任之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考試所需的工作評核/工作表現評核;

e)由所任職的僱主實體發出具有五年兒科主治醫生的工作經驗的工作證明文件,或投考人以名譽承諾作出的聲明證明。

3.2 如上述a)、b)及d)項所指文件已存於投考人個人檔案內,可免除遞交,但須在報名表格上明確聲明。

4. 甄選方法

4.1 甄選以下列方法進行,成績以0分至10分表示,而每項甄選方法之評分比例如下:

a)履歷評核:70%;

b)知識考試:30%。

4.2 知識考試期間,投考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使用電子工具)參考或查閱任何法規、書籍或參考資料;

4.3 缺席或放棄任何一項考試者即被除名;

4.4 有關各項甄選方法的評核參數、加權值及評分準則將張貼於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以供查閱。

5. 甄選方法的目的

5.1 履歷評核包括專業履歷的審查及討論,以分析投考人的資歷,尤其是參照一般及特別的職業特徵要求分析投考人的專業及學術方面的能力,以及分析其專業歷程、所取得的經驗及進行了的培訓的重要性、所擔任的職務類別及取得的工作評核;

5.2 知識考試的目的是透過介紹及討論一份部門或單位的臨床管理報告或一項研究工作的方式,評核投考人在相關職務範疇解決問題、處事及應變的能力。

6. 最後評核

6.1 最後評核為所採用的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按0至10分的評分制,取得7分或以上的投考人視為合格;

6.2 投考人的最後成績僅以“合格”或“不及格”表示。

7.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本程序的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兒科主任醫生 楊健梅醫生

正選委員: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陳衍標醫生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張耀輝教授

候補委員:兒科主任醫生 呂健文醫生

兒科顧問醫生 陳蒓醫生

8.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的張貼地點

8.1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將於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張貼,並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8.2 知識考試及履歷討論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載於確定名單的公告內;

8.3 最後評核名單經認可後,將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

9. 適用法例

本程序由第10/2010號法律《醫生職程制度》、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以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範。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開考編號:00316/01-AUX.ENF)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的批示,根據第9/2010號法律《衛生助理員職程制度》、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以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衛生局護理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護理助理員九十一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

遞交投考申請表的期限為二十日,自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一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

2. 任用方式

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聘用,試用期為期六個月。

3. 職務內容

二等護理助理員的職務尤其包括:

(一)向病人提供日常活動的照護;

(二)回應病人在照護上的需要;

(三)提供關於病人的有用資料,作為評估及計劃護理服務的參考;

(四)協助施行護理技術及醫療檢查;

(五)協助執行護理助理員的培訓活動。

4. 薪酬、工作條件及福利

第一職階二等護理助理員的薪俸點為第9/2010號法律《衛生助理員職程制度》附件表二所載的195點。

其他工作條件及福利按現行公職法律制度及衛生助理員職程制度的一般及特別標準。

5. 投考條件

所有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士均可投考:

5.1 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5.2 具備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項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共職務之一般要件;

5.3 具備初中畢業學歷;

5.4 合格完成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護理領域的公立教育場所或合資格的私立實體所舉辦不少於二百小時的衛生基礎培訓課程。

6. 投考方式

投考人須填妥經第25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核准的投考報名表(可於印務局購買或於其網頁及本局網頁下載),並附同下列文件,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以親送方式交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的衛生局文書科:

6.1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須遞交: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遞交時需出示正本核對);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遞交時需出示正本核對);

c)本通告所要求的衛生基礎培訓課程證明文件(遞交時需出示正本核對);

d)經投考人簽署的履歷(所遞交之履歷需經投考人簽署,否則視為沒有遞交);

e)相關工作經驗及培訓課程的證明文件副本(如有請遞交,以作履歷分析之用)。

6.2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須遞交: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須遞交上述a)、b)、c)、d)及e)項所指文件以及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如上述a)及b)項所指文件以及個人資料紀錄已存於投考人個人檔案內,可免除遞交,但須在投考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7. 甄選方法

a)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淘汰制),以筆試進行,為時兩小時;

b)第二項甄選方法——專業面試;

c)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缺席或放棄任何一項考試者即被除名。

8.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是評估投考人擔任某一職務所須具備的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專業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在工作資歷及工作經驗方面的專業條件。

履歷分析是透過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某一職務的能力。

9. 評分制度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均被淘汰。

10.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在各種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方法如下:

知識考試=50%;

專業面試=30%;

履歷分析=20%。

11. 優先條件

如得分相同,投考人的排序按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所規定的優先條件為之。

12.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的張貼地點

12.1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將於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張貼,並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12.2 知識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載於確定名單的公告內;

12.3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13.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將包括以下內容:

a)一般文化知識;

b)衛生護理基本知識。

知識考試期間,投考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使用電子產品)查閱任何法規、書籍或參考資料。

14.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本開考之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護士長 李群紅

正選委員:高級專科護士 Chiu, Luis

專科護士 何煥嫦

候補委員:高級護士 郭潔薇

專科護士 馬倩瑜

15.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第9/2010號法律《衛生助理員職程制度》、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以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範。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開考編號:00516/01-F)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的批示,根據第6/2010號法律《藥劑師及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制度》、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以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本局現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錄取九名實習人員參加進入藥劑師職程所必需的實習;以便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衛生局藥劑師職程第一職階二等藥劑師九缺。

1. 開考類別及有效期

本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

本開考的有效期在空缺被填補後終止。

2. 職務內容

二等藥劑師的職務尤其包括:

(一)提供藥物治療所需的方法並對病人作出評估,使其能提高健康素質;

(二)評估及監測藥物的質量、安全性及有效性;

(三)監察藥物的生產、進口、分銷及供應活動;

(四)檢驗及鑑定藥物原料及成品;

(五)按照國際標準規範管理藥物;

(六)促進合理用藥;

(七)參與制定藥物治療方案,並在相關治療過程中對病人作出評估;

(八)以合適的技術及方法確保既定的治療程序的執行,並促進病人在其治療過程中的知情參與;

(九)收集資料及提供藥劑服務,而該等資料及服務對預防疾病,保持、維護及促進病人及居民的福祉及生活素質具有必要性;

(十)指導及協調由其管理的藥劑範疇的其他專業人員執行工作。

3. 薪俸、工作條件及福利

第一職階二等藥劑師之薪俸點為第6/2010號法律《藥劑師及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制度》附件表一所載的500點。

其他工作條件及福利按現行公職法律制度及藥劑師職程制度的一般及特別標準。

4. 投考條件

所有符合以下條件者均可投考:

4.1 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4.2 具備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項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

4.3 具備第6/2010號法律《藥劑師及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制度》第六條所規定的藥學學士學位學歷。

5. 投考方式

投考人必須填寫第25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核准的投考報名表(可於印務局購買或於其網頁及本局網頁下載),並附同下列文件,於指定期限(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日內)及辦公時間內(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以親送方式遞交至衛生局文書科(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

5.1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遞交: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

c)經投考人簽署的履歷,其內詳細列明學歷、專業培訓及工作經驗,投考人須就所列提交相關證明文件(所遞交之履歷需經投考人簽署,否則視為沒有遞交);

5.2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遞交: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須遞交上述a)、b)、和c)項所指文件以及任職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應載明曾擔任之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評核/工作表現評核。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如上述a)及b)項所指文件及個人資料紀錄已存於投考人個人檔案內,可豁免遞交,但須在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5.3 遞交文件時,須出示文件的正本或認證本。

5.4 典試委員會尚可要求投考人提供其本人指出的、對評審其本人具重要性的事實的證明文件,以及與評審因素及準則有關的履歷方面的補充資料,以便典試委員會據此為投考人進行評分及排列名次。

6. 錄取進入實習的甄選方法;

a)知識考試(筆試),具淘汰性質;

b)專業面試,具淘汰性質;及

c)履歷分析。

7.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評估投考人擔任特定職務所須具備的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專業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在工作資歷及工作經驗方面的專業條件。

履歷分析——透過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以審核其擔任相關職務的能力。

8. 評分制度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至100分表示;

在筆試、專業面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均被淘汰;

淘汰與否,成績都將於成績名單公佈,及格投考人將獲通知參加專業面試。

9. 最後成績

9.1 最後成績是在各種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方法如下:

a)知識考試 = 50%;

b)專業面試 = 30%;

c)履歷分析 = 20%。

9.2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所規定訂出排名的優先次序。

10. 公佈名單

10.1.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並同時上載於澳門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10.2. 知識考試及專業面試的成績名單張貼於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並同時上載於澳門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10.3. 經認可後之最後成績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並於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張貼及上載於澳門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

11. 考試範圍

11.1. 考試範圍涵蓋藥學專業知識及與衛生局藥劑師職程第一職階二等藥劑師的職務內容相關的知識,主要包括:

a)藥理學;

b)藥物化學;

c)藥劑學;

d)藥物分析;

e)藥物動力學;

f)臨床藥物治療學;

g)藥事管理;

h)藥劑執業。

11.2. 藥事法規:

——九月十九日第58/90/M號法令——關於管制藥劑師執業及藥劑活動;
——七月十九日第34/99/M號法令——規範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之買賣及合法使用。

知識考試(筆試)期間,投考人可查閱上述法令。

12. 錄取進入實習

實施甄選方法結束後編製最後成績名單,排名前九名合格投考人獲錄取進行實習。

13. 實習的修讀

按照下列其中一種制度修讀實習:

a)如不屬公務員,應按行政任用合同制度進行實習,報酬為相關職程第一職等第一職階的薪俸點減20點;

b)如屬公務員,以定期委任制度修讀實習,如實習員的原薪俸高於上項所指報酬,則維持收取原薪俸,而有關負擔由衛生局承擔。

14. 實習期、評核方案及制度、最後評核,以及實習的其他運作條件及規則

實習大綱、評核制度、最後評核、以及實習的其他運作條件及規則等載於由衛生局局長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第18/SS/2011號批示核准、作為該批示附件之《藥劑師職程入職實習規章》內,並由衛生局代局長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第13/SS/2015號批示核准、作為該批示附件之《實習藥劑師的培訓計劃》更新補充。投考人可登入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查閱有關規章。

15.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藥劑事務處處長 趙穎

正選委員:高級藥劑師 李世恩

二等藥劑師 楊一君

候補委員:顧問藥劑師 陳業開

二等藥劑師 李勁文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開考編號:00716/04-OQ)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的批示,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以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本局現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衛生局技術工人職程第三職階技術工人(木器工範疇)一缺。

1. 開考類別

本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

2. 開考有效期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一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

3. 任用方式

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之前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試用六個月。

4. 職務內容

以人力、機械工具或機器執行安裝、加工、維修和鞏固木結構或其它木材或類似物料製品:根據模型、圖則或其它技術規格去工作;考慮到更好地利用所用的物料而把其切鋸和加工;劃下進行工作所需的線和點;採用適當工具來鑽孔、打榫、撐架和造形;試行安裝部件以便驗證其準確性和作必要的更改;把各部件黏合、連接、用螺絲釘鎖緊和修正,以及把表面刮削、磨平和用砂紙打磨,當被要求時,用漆或其它適合物料處理表面;保管其所負責的工具。

5. 薪俸、工作條件及福利

第三職階技術工人的薪俸點為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所載的第二級別170點。其他工作條件及福利按現行公職法律制度的一般及特別標準。

6. 投考條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6.1 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6.2 須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共職務之一般要件;

6.3 具備小學畢業學歷;

6.4 具備5年或以上擔任木器工範疇的工作經驗。

7. 投考人遞交文件方法

投考人必須填寫由第25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專用印件《投考報名表》(可於印務局購買或於其網頁及本局網頁下載),於指定期限(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日內)及辦公時間內(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以親送方式遞交到衛生局文書科(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報考時須遞交下列文件:

7.1 與公職無聯繫的報考人須遞交: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遞交時需出示正本核對);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遞交時需出示正本核對);

c)由所任職的僱主實體發出達5年擔任相關工作經驗的工作證明文件副本,或投考人以名譽承諾作出具備相關工作經驗的聲明書正本;

d)倘有的木器工專業資格證明文件(遞交時需出示正本核對);

e)經投考人簽署之履歷(詳列學歷、工作經驗及相關專業培訓/課程,以及附同相關證明文件)(所遞交之履歷需經投考人簽署,否則視為沒有遞交)。

7.2 與公職有聯繫的報考人: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須遞交上述a)、b)、c)、d)和e)項所指文件以及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應載明曾擔任之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評核/工作表現評核。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如上述a)、b)項所指文件以及個人資料紀錄已存於投考人個人檔案內,可免除遞交,但須在投考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8. 甄選方式

甄選以下列方式進行,而每項甄選方式之評分比例如下:

8.1 知識考試(淘汰制)——佔總成績50%;

a)筆試 —— 20%(為時2小時)
b) 實務操作 —— 30%(為時3小時)

8.2 專業面試(淘汰制)——佔總成績30%;

8.3 履歷分析——佔總成績20%。

知識考試是評估投考人擔任某一職務所須具備的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知識考試取得的成績以0分至100分表示,得分低於50分,將被淘汰且不得進入接續的甄選方法。

專業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在工作資歷及工作經驗方面的專業條件。專業面試的成績以0分至100分表示,得分低於50分,將被淘汰且不得進入接續的甄選方法。

履歷分析是透過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某一職務的能力。履歷分析取得的成績以0分至100分表示。

缺席或放棄任何一項考試者即被除名。

9. 最後成績

9.1 最後評核是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以0分至100分表示。在最後評核中得分低於50分之投考人,均作被淘汰論;

9.2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規定訂出排名的優先次序。

10.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將包括以下內容:

a)木器工之專業技能;

b)職業安全基礎知識。

知識考試期間,投考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使用電子產品)查閱其他參考書籍或資料。

11. 名單公佈

知識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載於確定名單的公告內。

12. 典試委員會之組成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一等高級技術員 朱鉅明

正選委員:技術工人 胡焯煒

技術工人 謝耀華

候補委員:技術工人 甘曉雲

技術工人 何志強

13.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的張貼地點

13.1 上述名單將於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張貼,並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13.2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14.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範。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名 單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的晉級普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曾美群 80.00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阮佩賢

正選委員: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鄧楚君

文化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黎志華


旅 遊 局

公 告

為旅遊局以行政任用合同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開考公告經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告示板及本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謝慶茜

———

為旅遊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開考公告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告示板及本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

為填補經由旅遊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開考通告張貼在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告示板,並公佈於本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報考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的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

為旅遊局個人勞動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開考公告經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宋玉生廣場335至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告示板及本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utourism.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社 會 工 作 局

名 單

社會工作局為填補編制內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和限制性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王綺珊 87.38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二等技術員 鄭嘉梨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曾健華

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林詠詩(行政公職局指定)

通 告

第1/IAS/2016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第28/2015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以及公佈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3/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將下列獲轉授的權限轉授予副局長韓衛及副局長區志強或其合法代任人:

(一)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

(二)決定工作人員往內地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幹,但以有權收取一天日津貼的情況為限;

(三)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以及批准有關人員在上項所指條件下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舉行的該等活動;

(四)在有關部門的職責範疇,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以外地方的實體和機構的文書。

二、轉授予行政及財政廳廳長張惠芬或其合法代任人以下權限:

(一)批准收回因病缺勤而喪失的在職薪俸;

(二)簽署計算及結算社會工作局工作人員服務時間的證明文件;

(三)批准社會工作局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前往衛生局範圍內運作的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四)按照法律規定,批准向有關工作人員發放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或合同規定的年資獎金及津貼,以及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所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五)批准返還不涉及擔保承諾或執行與社會工作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所簽訂合同的文件;

(六)批准為人員、物料及設備、不動產及車輛投保;

(七)批准提供與社會工作局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八)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名義簽署一切在該廳職責範疇內訂立的有關合同的公文書;

(九)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實體和私人機構關於人員常規事務的文書。

三、轉授予副局長韓衛、副局長區志強、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廳長吳慶文、社會互助廳廳長蔡兆源、防治賭毒成癮廳廳長許華寶、社會重返廳廳長葉少媚、研究及規劃廳廳長鄧潔芳和行政及財政廳廳長張惠芬或其合法代任人對其所負責的部門於職責範疇內的權限:

(一)對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提交的轉移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二)簽署並發出上級已作出決定或性質上無需要特別由上級處理的文書;

(三)批准輪值工作。

四、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追認副局長韓衛、副局長區志強、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廳長吳慶文、社會互助廳廳長蔡兆源、防治賭毒成癮廳廳長許華寶、社會重返廳廳長葉少媚、研究及規劃廳廳長鄧潔芳和行政及財政廳廳長張惠芬或其合法代任人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黃艷梅

第2/IAS/2016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第28/2015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將下列權限授予副局長韓衛或其合法代任人:

(一)監管防治賭毒成癮廳、研究及規劃廳和法律及翻譯處;

(二)對主管人員的代任作出決定;

(三)認可有關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但主管及職務主管除外;

(四)決定並簽署涉及防治賭毒成癮廳、研究及規劃廳和法律及翻譯處職責範疇內的文書;

(五)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有關人員享用假期、缺勤的解釋及考勤作出決定;

(六)批准法律及翻譯處常用物品的申請;

(七)作出取得日常消耗的物料及物品或執行簡單服務的開支之權限,但以每項取得或執行每項服務所需的開支不超過澳門幣2,000.00元為限。

二、副局長韓衛可將有利於防治賭毒成癮廳、研究及規劃廳和法律及翻譯處的良好運作的權限轉授予有關主管人員。

三、授權法律及翻譯處處長王翠華和公共關係及新聞處處長李桂馨或其合法代任人,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有關人員享用假期、缺勤的解釋及考勤作出決定。

四、對行使現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本批示追溯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第3/IAS/2016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第28/2015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第6/2007號行政法規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第9/2011號法律第二條第一款以及第12/2005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將下列權限授予副局長區志強或其合法代任人:

(一)監管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和社會重返廳;

(二)對主管人員的代任作出決定;

(三)認可有關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但主管及職務主管除外;

(四)決定並簽署涉及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和社會重返廳職責範疇內的文書;

(五)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有關人員享用假期、缺勤的解釋及考勤作出決定;

(六)對個人及其家庭之困乏狀況給予證明;

(七)對援助金的申請及重新評估作出決定;

(八)對已獲批准的敬老金及殘疾津貼及其他福利津貼的代領資格作出決定;

(九)對不當收取的援助金或金錢給付作出決定;

(十)對未確定監護權的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人,以及被處以保安處分及剝奪自由的措施或刑罰者的現金分享款項的給付事宜,按照法例的規定作出決定;

(十一)作出取得日常消耗的物料及物品或執行簡單服務的開支之權限,但以每項取得或執行每項服務所需的開支不超過澳門幣2,000.00元為限。

二、獲授權人可將有利於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和社會重返廳的良好運作的權限轉授予有關主管人員。

三、對行使現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批示追溯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第4/IAS/2016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第28/2015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第6/2007號行政法規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第9/2011號法律第二條第一款以及第12/2005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將下列權限授予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廳長吳慶文或其合法代任人:

(一)按法律規定,簽署個案的社會或治療評估報告;

(二)簽署受益人認別咭;

(三)簽署該廳籌辦的培訓課程、活動及會議的出席證明;

(四)批准該廳常用物品的申請;

(五)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該廳人員享用假期、缺勤的解釋及考勤作出決定;

(六)對該廳的職務主管及秘書的代任作出決定;

(七)對援助金的申請及重新評估作出決定,但以發放或調整金額不超過五人家團的最低維生指數為限;

(八)不接納未具備法定發放條件的援助金申請;

(九)對援助金的取消作出決定;

(十)批准該廳服務使用者查閱個人資料的申請;

(十一)在不影響整個方案的標的、預算撥款及預期效果的前提下,批准已獲社會工作局審批的非固定津助項目的修改事項;

(十二)作出取得日常消耗的物料及物品或執行簡單服務的開支之權限,但以每項取得或執行每項服務所需的開支不超過澳門幣2,000.00元為限。

二、授權予家庭服務處代處長余永達或其合法代任人,就涉及個案服務事宜,簽署利害關係人通知書。

三、授權予社會援助處處長石寶玲或其合法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

(一)對援助金的申請及重新評估作出決定,但以發放或調整金額不超過三人家團的最低維生指數為限;

(二)不接納未具備法定發放條件的援助金申請;

(三)就敬老金、殘疾津貼及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事宜,簽署利害關係人通知書。

四、授權予各社會工作中心主任或其合法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

(一)將自願放棄的援助金申請個案作歸檔處理;

(二)就涉及援助金的所有事宜,簽署利害關係人通知書;

(三)維持援助金的發放續期;

(四)對發放援助金金額作重新評估,但以整個家團調整金額不超過一人家團最低維生指數為限。

五、對行使現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六、本批示追溯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第5/IAS/2016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以及第28/2015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將下列權限授予社會互助廳廳長蔡兆源或其合法代任人:

(一)按法律規定,簽署個案的社會報告;

(二)簽署該廳籌辦的培訓課程、活動及會議的出席證明;

(三)批准該廳常用物品的申請;

(四)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該廳人員享用假期、缺勤的解釋及考勤作出決定;

(五)對該廳的職務主管及秘書的代任作出決定;

(六)批准該廳服務使用者查閱個人資料的申請;

(七)在不影響整個方案的標的、預算撥款及預期效果的前提下,批准已獲社會工作局審批的非固定津助項目的修改事項;

(八)對殘疾評估登記證優惠計劃之參與實體的申請作出決定;

(九)作出取得日常消耗的物料及物品或執行簡單服務的開支的權限,但以每項取得或執行每項服務所需的開支不超過澳門幣2,000.00元為限。

二、將載於第3/2011號行政法規《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款、第六條第二款(二)項、第七條第二款、第八條及第九條的權限授予社會互助廳廳長蔡兆源或其合法代任人:

(一)決定是否接納對利害關係人所進行的評估報告,以及有關的殘疾評估結果;

(二)向殘疾狀況出現明顯變化的利害關係人作重新評估的決定;

(三)向經評定符合殘疾的類別及級別的利害關係人簽發、補發及更換殘疾評估登記證;

(四)決定殘疾評估登記證的有效期。

三、授權長者服務處處長羅淑霞或其合法代任人簽署家居照顧及支援服務受益人聲明書。

四、授權兒童及青少年服務處處長劉結艷或其合法代任人簽署申請收養聲明書。

五、授權兒童及青少年服務處處長劉結艷、長者服務處處長羅淑霞、康復服務處處長鄧詠詩或其合法代任人,對使用其職責範疇內所監管的服務設施或服務計劃的申請者所作的評估及結果作出決定。

六、對行使現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七、本批示追溯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第6/IAS/2016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第28/2015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第18/2009號法律第二十二條第七款和第九款,以及第9/2010號法律第十九條第七款和第九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將下列權限授予防治賭毒成癮廳廳長許華寶或其合法代任人:

(一)按法律規定,簽署個案的社會或治療評估報告;

(二)簽署該廳籌辦的培訓課程、活動及會議的出席證明;

(三)批准該廳常用物品的申請;

(四)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該廳人員享用假期、缺勤的解釋及考勤作出決定;

(五)對該廳的職務主管及秘書的代任作出決定;

(六)對戒毒康復處的護士及衛生助理員的輪值工作依法作出認可及預先許可;

(七)批准該廳服務使用者查閱個人資料的申請;

(八)在不影響整個方案的標的、預算撥款及預期效果的前提下,批准已獲社會工作局審批的非固定津助項目的修改事項;

(九)作出取得日常消耗的物料及物品或執行簡單服務的開支之權限,但以每項取得或執行每項服務所需的開支不超過澳門幣2,000.00元為限。

二、對行使現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三、本批示追溯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第7/IAS/2016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以及第28/2015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將下列權限授予社會重返廳廳長葉少媚或其合法代任人:

(一)按法律規定,簽署個案的社會或治療評估報告;

(二)簽署該廳籌辦的培訓課程、活動及會議的出席證明;

(三)批准該廳常用物品的申請;

(四)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該廳人員享用假期、缺勤的解釋及考勤作出決定;

(五)對該廳的職務主管及秘書的代任作出決定;

(六)批准該廳服務使用者查閱個人資料的申請;

(七)在不影響整個方案的標的、預算撥款及預期效果的前提下,批准已獲社會工作局審批的非固定津助項目的修改事項;

(八)作出取得日常消耗的物料及物品或執行簡單服務的開支之權限,但以每項取得或執行每項服務所需的開支不超過澳門幣2,000.00元為限。

二、對行使現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三、本批示追溯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第8/IAS/2016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以及第28/2015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將下列權限授予研究及規劃廳廳長鄧潔芳或其合法代任人:

(一)批准有關社會服務設施准照及臨時運作許可的續期事宜;

(二)在已發出的准照上加上及簽署已獲批准的附註;

(三)對經查證不存在無牌運作情況的設施報告作歸檔決定;

(四)批准該廳常用物品的申請;

(五)簽署該廳籌辦的培訓課程、活動及會議的出席證明;

(六)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該廳人員享用假期、缺勤的解釋及考勤作出決定;

(七)對該廳的職務主管及秘書的代任作出決定;

(八)在不影響整個方案的標的、預算撥款及預期效果的前提下,批准已獲社會工作局審批的非固定津助項目的修改事項;

(九)作出取得日常消耗的物料及物品或執行簡單服務的開支之權限,但以每項取得或執行每項服務所需的開支不超過澳門幣2,000.00元為限。

二、對行使現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三、本批示追溯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第9/IAS/2016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以及第28/2015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將下列權限授予行政及財政廳廳長張惠芬或其合法代任人:

(一)按照法律的規定,許可社會工作局人員在職級內的晉階;

(二)核實收入並簽署相關文件;

(三)批閱會計及出納組收入及支付紀錄表;

(四)代表社會工作局簽署下列文件:

(1)衛生護理證;

(2)報到憑證;

(3)法律及職務狀況聲明書或其他類似證明書;

(4)薪酬狀況聲明書或其他類似證明書;

(5)社會工作局員工的認別證件。

(五)簽署該廳籌辦的培訓課程、活動及會議的出席證明;

(六)批准該廳常用物品的申請;

(七)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該廳人員享用假期、缺勤的解釋及考勤作出決定;

(八)對該廳的職務主管及秘書的代任作出決定;

(九)作出取得日常消耗的物料及物品或執行簡單服務的開支之權限,但以每項取得或執行每項服務所需的開支不超過澳門幣2,000.00元為限。

二、對行使現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三、本批示追溯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黃艷梅


體 育 局

公 告

「第六十三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基建工程顧問服務」

公開招標

按照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並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的批示,體育局現為「第六十三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基建工程顧問服務」,代表判給人進行公開招標程序。

服務期按招標案卷總目錄附件V-技術規範第2點的規定期間。

有意之投標者可於本招標公告刊登日起,於辦公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總部接待處查閱卷宗或繳付$500.00(澳門幣伍佰元正)購買招標案卷複印本一份又或於本局網頁(www.sport.gov.mo)下載區內免費下載。

在遞交投標書期限屆滿前,有意投標者應自行前往體育局總部,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之文件。

講解會將訂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六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會議室進行。倘上述講解會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講解會的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時正,逾時的投標書不被接納。倘上述截標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投標者須於該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書交往位於上指地址的體育局總部,且需同時繳交$180,000.00(澳門幣壹拾捌萬元正)作為臨時保證金。如投標者選擇以銀行擔保方式時,有關擔保需由獲許可合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業務的銀行發出並以“體育基金”為抬頭人,或前往體育局總部財政財產處繳交相同金額的現金或支票(以“體育基金”為抬頭人)。

開標將訂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倘上述截標日期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順延,又或上述開標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投標書自開標日起計九十日內有效。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於體育局

局長 戴祖義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名 單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及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現公佈二零一五年第四季財政資助名單:

受資助機構 批示日期 資助金額 目的
澳門科技大學 29/4/2015 $ 236,740.49 資助舉辦國際研討會。
11/5/2015 $ 460,000.00 資助科研項目配套經費。
13/5/2015 $ 2,980,000.00 資助購置教學設備。
19/8/2015 $ 41,400.00 資助參加國際研討會及發表論文。
21/8/2015 $ 760,000.00 資助聘用外評機構。
27/10/2015 $ 500,000.00 資助購置聯考資訊系統。
澳門城市大學 19/10/2015 $ 70,000.00 資助舉辦國際論壇。
上海高校澳門學生聯合會

15/12/2014
16/6/2015

$ 104,905.41 高校學生活動資助計劃。
中國人民大學澳門青年聯盟 $ 16,400.00
中國澳門定向總會 $ 10,700.00
中華文化產業促進會 $ 57,000.00
中華青年進步協會 $ 178,500.00
天津(高校)澳門學生聯合會 $ 8,893.50
北京(高校)澳門學生聯合會 $ 122,400.00
北京大學澳門文化交流協會 $ 53,086.53
全港大學澳門學生聯會 $ 10,141.00
共晴軒社會服務協會 $ 51,200.00
英國倫敦澳門留學生協會 $ 26,106.32
英國澳門青年聯盟 $ 43,198.70
旅遊學院學生會 $ 58,600.00
浙江高校澳門學生聯合會 $ 63,100.00
聖公會澳門社會服務處 $ 40,284.40
聖若瑟大學學生會 $ 46,434.00
福建高校澳門學生聯合會 $ 53,779.26
臺灣高校澳門學生聯合會 $ 123,594.03
廣東高校澳門學生聯合會 $ 99,258.64
歐洲•中國藝術家協會(澳門)分會 $ 53,500.00
澳大利亞澳門學生聯會 $ 90,927.76
澳門氹仔青年義務工作者協會 $ 55,807.30
澳門大學研究生會 $ 26,572.70
澳門大學學生會 $ 804,664.71
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 $ 132,800.00
澳門文物大使協會 $ 44,000.00
澳門文遺研創協會 $ 12,800.00
澳門明愛 $ 31,913.42
澳門社區青年義工發展協會 $ 147,305.80
澳門城市大學研究生會 $ 16,300.00
澳門城市大學學生會 $ 59,610.28
澳門科技大學研究生會 $ 23,500.00
澳門科技大學學生會 $ 169,975.71
澳門高校內地學生聯合會 $ 27,412.90
澳門基督教青年會 $ 33,236.62
澳門理工學院學生會 $ 161,902.00
澳門無疆界青年協會 $ 35,500.00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 72,470.30
澳門義務工作者協會 $ 92,900.00
澳門環保青年協會 $ 27,700.00
澳門鏡湖護理學院學生會 $ 165,900.00
澳鄂大專人士協會 $ 127,382.85
巴別——文化協會 15/6/2015 $ 35,800.00 資助舉辦活動。
上海高校澳門學生聯合會 17/9/2015 $ 5,030.00
中國人民大學澳門青年聯盟 17/9/2015 $ 1,000.00
中華民族團結促進會 30/4/2015 $ 45,000.00
北京(高校)澳門學生聯合會 17/9/2015 $ 4,000.00
北京大學澳門文化交流協會 17/9/2015 $ 689.50
台灣大專澳門校友會 27/4/2015 $ 68,000.00
英國倫敦澳門留學生協會 17/9/2015 $ 2,478.74
英國澳門青年聯盟 25/9/2015 $ 4,000.00
旅遊學院學生會 17/9/2015 $ 700.00
浙江高校澳門學生聯合會 17/9/2015 $ 2,000.00
聖若瑟大學 8/9/2015 $ 21,600.00
聖若瑟大學學生會 17/9/2015 $ 584.00
演辯人同盟 7/5/2015 $ 25,000.00
福建高校澳門學生聯合會 17/9/2015 $ 10,420.00
綠色未來 5/2/2015 $ 50,400.00
臺灣高校澳門學生聯合會 17/9/2015 $ 2,436.58
廣東高校澳門學生聯合會 17/9/2015 $ 3,345.69
澳大利亞澳門學生聯會 25/9/2015 $ 9,886.50
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 19/10/2015 $ 23,000.00
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 15/10/2015 $ 46,500.00
澳門中葡學生協會 19/11/2015 $ 16,903.57
澳門至友協會

16/6/2015
6/10/2015

$ 36,100.00
澳門演辯文化協會 21/1/2015 $ 72,300.00
澳門護理人員協進會 4/6/2015 $ 19,000.00
澳門護理教育學會 27/7/2015 $ 14,988.53
澳門化學會 13/7/2015 $ 26,300.00 資助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
澳門社會綜合研究學會 6/7/2015 $ 12,000.00 資助出版學術刊物。
澳門陝西高等院校校友聯會 3/11/2015 $ 45,988.51 資助參加研討會及學術交流訪問活動。
澳門高等教育人員交流協進會 5/2/2014 $ 61,000.00 資助進行研究項目。
聖若瑟大學

12/3/2015
12/6/2015
31/7/2015
9/9/2015
18/9/2015
7/10/2015
13/11/2015

$ 85,995.04 資助參加國際研討會及發表論文。
11/11/2015 $ 1,400,000.00 資助購買教學設備及資訊設備。
澳門鏡湖護理學院 4/11/2015 $ 1,000,000.00 資助購買實驗室教學設備。
潘澔彤 4/6/2015 $ 6,000.00 資助參加國際鋼琴音樂節。
得獎者 9/3/2015 $ 60,000.00 “澳門資訊及通訊科技創業計劃大賽”之獎金。
7/10/2015 $ 53,500.00 澳門高等院校學生辯論比賽之獎金。
7/12/2015 $ 78,029.81 資助與澳門理工學院合辦第六屆澳門理工學院中國和亞洲區高校葡語辯論賽之獎金及交通津貼。
獎學金:研究生17名

27/8/2012
12/7/2013
6/8/2014
7/10/2015

$ 30,600.00 2012/2013學年、2013/2014學年及2014/2015學年本澳與內地互相發放之研究生獎學金(2014/2015學年暑假住宿費)。
獎學金:研究生14名

22/7/2015
9/10/2015

$ 336,000.00 2015/2016學年本澳與內地互相發放之研究生獎學金(2015/2016學年第一期生活津貼)。
獎學金:研究生117名

30/7/2015
9/10/2015

$ 3,555,500.00 2015/2016學年研究生獎學金(2015/2016學年第一期)。
獎學金:研究生1名

12/7/2013
16/10/2015

$ 24,000.00 2013/2014學年本澳與內地互相發放之研究生獎學金(2015/2016學年第一期生活津貼)。
獎學金:研究生10名

6/8/2014
16/10/2015

$ 240,000.00 2014/2015學年本澳與內地互相發放之研究生獎學金(2015/2016學年第一期生活津貼)。
獎學金:研究生26名

10/12/2013
16/4/2015
16/10/2015

$ 952,000.00 2013/2014學年研究生獎學金(2015/2016學年第一期)。
獎學金:研究生71名

27/11/2014
16/4/2015
16/10/2015

$ 2,245,500.00 2014/2015學年研究生獎學金(2015/2016學年第一期)。
獎學金:研究生7名

30/7/2015
2/12/2015

$ 199,500.00 2015/2016學年研究生獎學金候補人第一期款項。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主任 蘇朝暉


澳 門 大 學

名 單

根據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關於撥給私人和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規定,澳門大學現公佈二零一五年第四季度資助名單:

受資助實體 批准日期 撥給之金額 目的
Chang Meihua 26/10/2011 $ 12,000.00 向澳門大學學生發放華夏綠洲助學行動助學金。
Fan Jing 17/12/2014 $ 12,000.00
Fan Wenbin 24/10/2012 $ 12,000.00
Feng Xiong 29/01/2014 $ 12,000.00
Fu Jia 29/01/2014 $ 12,000.00
He Jinyong 24/10/2012 $ 12,000.00
Li Yun 24/10/2012 $ 12,000.00
Pang Xue 26/10/2011 $ 12,000.00
Xiong Zhimin 24/04/2013 $ 12,000.00 向澳門大學學生發放四川學生助學金。
Ao Ieong Lai Ieng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為澳門大學學生提供海外交流資助。
Bao Jinbin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Bau Ka Man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9,000.00
Cai Hengsheng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Chao Hou Kit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Chen Yudan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9,000.00
Chen Zhilong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Cheong Cheng I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9,000.00
Cheong Un I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Chim Kin Lok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Choi Wai Kei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Chu Yu-Sheng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Duan Yaying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Guo Yun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Huang Jinquan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9,000.00
Lam Sok Ieng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Li Yujing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Li Yunyu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Li Yuyi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9,000.00
Liao Jieke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Lin Jingmei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Lin Qianheng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Liu Hongcheng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Liu Kexing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Lo Weng Tong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Loi Kin Hou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Luan Zihan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Ma Weng Lam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Ng Kit Ieng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Pan Tao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Ren Jingxiang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Sin Hei Man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Sou Hoi Kio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Tan Chi Yan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Tan Chuqian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Tou Chon Hou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9,000.00
Wang Shiqi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Wang Xianyue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Weng Lili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12,000.00
Wong Si Man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Wu Guojun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Wu Jiaxi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Wu Xianwen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Wu Zenan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Xu Aizhu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Xu Yuan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9,000.00
Yang Hui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Yang Shanxiang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Yang Zhirui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Zheng Yijun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17,000.00
Zhuo Xicheng 08/07/2015,
20/10/2015,
02/12/2015
$ 20,000.00
Agostinho Leong 04/02/2015 $ 6,000.00 為澳門大學學生參加二零一五年暑期課程提供津貼。
Cao Ying 04/02/2015,
09/06/2015
$ 15,000.00
Chan Chi Fai 04/02/2015 $ 6,000.00
Chan Ka Kei 04/02/2015 $ 6,000.00
Chao Kai Yeung Pascal 22/01/2015 $ 10,800.00
Cheang Ngan Chi 22/01/2015 $ 7,000.00
Chen Hongyu 04/02/2015 $ 6,000.00
Chen Xiaoshi 25/08/2015 $ 4,000.00
Chen Xudong 09/06/2015 $ 2,500.00
Chen Zihong 04/02/2015,
09/06/2015
$ 15,000.00
Cheng Wai Ian 09/06/2015 $ 2,500.00
Cheong Hong Hin 27/02/2015 $ 9,000.00
Choi Ka Weng 04/02/2015 $ 10,000.00
Chong Chi Leong 22/01/2015 $ 7,000.00
Deng Yuzheng 09/06/2015 $ 3,000.00
Feng Haochen 09/06/2015 $ 2,500.00
Fu Qiuming 25/08/2015 $ 4,000.00
Fu Yuecong 22/01/2015 $ 7,500.00
Fung Lok Sze 09/06/2015 $ 1,300.00
Gao Xueying 09/06/2015 $ 2,500.00
Guo Rui 04/02/2015 $ 10,000.00
Guo Xinqi 09/06/2015 $ 2,500.00
Han Haotong 25/08/2015 $ 2,500.00
He Weijun 22/01/2015 $ 15,000.00
Hou Ling 09/06/2015 $ 3,100.00
Hou Sunjie 25/08/2015 $ 3,000.00
Huang Dandan 04/02/2015 $ 4,700.00
Huang Jieyu 22/01/2015 $ 15,400.00
Huang Qihua 09/06/2015 $ 8,700.00
Huang Xiaoyin 22/01/2015 $ 15,500.00
Huo Ran 22/01/2015 $ 15,300.00
Ieong Po 04/02/2015 $ 5,107.00
Jia Jia 04/02/2015 $ 10,000.00
Jiao Hong 04/02/2015 $ 6,000.00
Josefina Rita Silvestre 04/02/2015 $ 10,000.00
Kan Kan 25/08/2015 $ 2,500.00
Kuok Ka Lei 25/08/2015 $ 4,000.00
Lam Hoi Yan 25/08/2015 $ 2,000.00
Lei Chi Wai 04/02/2015 $ 10,000.00
Lei Iat Chon 04/02/2015 $ 10,000.00
Lei Songyao 09/06/2015 $ 3,000.00
Lei Weng San 09/06/2015 $ 2,957.00
Li Ang 09/06/2015 $ 3,300.00
Li Baiyun 04/02/2015 $ 10,000.00
Li Mu 04/02/2015,
09/06/2015
$ 10,300.00
Li Shuo 04/02/2015,
25/08/2015
$ 13,000.00
Li Xiang 22/01/2015 $ 15,100.00
Li Yiming 25/08/2015 $ 4,500.00
Li Yun 22/01/2015 $ 11,500.00
Liang Ruqian 22/01/2015 $ 6,950.00
Lin Bin 22/01/2015 $ 11,300.00
Lin Chunxu 22/01/2015 $ 13,900.00
Lin Huiqi 09/06/2015 $ 3,200.00
Lin Jieying 04/02/2015 $ 6,000.00
Lin Lu 22/01/2015,
09/06/2015
$ 15,000.00
Lin Yixiang 22/01/2015,
25/08/2015
$ 14,700.00
Liu Piao 22/01/2015 $ 14,250.00
Liu Xinrong 09/06/2015 $ 351.00
Liu Yuhan 22/01/2015,
09/06/2015
$ 14,300.00
Liu Yuxin 22/01/2015,
09/06/2015
$ 15,000.00
Liu Ziping 22/01/2015 $ 15,000.00
Luo Anna 22/01/2015 $ 7,200.00
Luo Dingding 22/01/2015 $ 15,500.00
Miao Sanfeng 09/06/2015 $ 8,500.00
Miao Si 22/01/2015 $ 10,625.00
Pan Siya 22/01/2015 $ 14,600.00
Pun Teng Na 25/08/2015 $ 4,000.00
Shi Boming 04/02/2015 $ 6,000.00
Sit Hao Fong 27/02/2015 $ 6,000.00
Sun Rongwei 04/02/2015 $ 10,000.00
Tan Tao 22/01/2015,
25/08/2015
$ 14,500.00
Tang Jiaying 09/06/2015 $ 2,500.00
Tou Hio Lam 25/08/2015 $ 4,500.00
Wang Jingxu 22/01/2015 $ 10,750.00
Wang Rixin 09/06/2015 $ 2,800.00
Wang Yawei 25/08/2015 $ 4,500.00
Wang Yitong 22/01/2015 $ 7,500.00
Wang Yuetong 25/08/2015 $ 4,500.00
Wang Zhaoyu 09/06/2015 $ 10,000.00
Wei Lai 09/06/2015 $ 2,300.00
Wei Shanhe 04/02/2015 $ 6,000.00
Wei Yiwei 04/02/2015 $ 3,134.00
Wei Zeyu 25/08/2015 $ 4,500.00
Wong Keng Sam 27/02/2015 $ 3,808.00
Wong Kuan Kit 09/06/2015 $ 2,300.00
Wu Jiaxi 04/02/2015 $ 8,000.00
Wu Junyi 22/01/2015 $ 5,873.00
Wu Tat Leong 27/02/2015 $ 10,000.00
Wu Xinxin 22/01/2015 $ 11,000.00
Wu Xuming 09/06/2015 $ 2,500.00
Xiao Zuoling 04/02/2015 $ 4,178.00
Xu Yangyang 09/06/2015 $ 1,500.00
Xue Zilu 25/08/2015 $ 2,000.00
Yan Kuan 04/02/2015 $ 6,000.00
Yan Yuchen 04/02/2015 $ 10,000.00
Yang Xinyu 09/06/2015 $ 9,200.00
Yang Yun 04/02/2015 $ 10,000.00
Yang Zhirui 09/06/2015 $ 1,500.00
Yin Shuo 09/06/2015 $ 1,500.00
Yin Yu 09/06/2015 $ 2,800.00
Yu Liheng 04/02/2015,
09/06/2015
$ 8,300.00
Zeng Qianwen 25/08/2015 $ 4,000.00
Zhang Doudou 22/01/2015 $ 7,450.00
Zhang Jun 22/01/2015 $ 7,000.00
Zhang Mila 04/02/2015 $ 6,000.00
Zhang Ruopiao 09/06/2015 $ 2,800.00
Zhang Yumeng 04/02/2015 $ 6,000.00
Zhang Yunji 09/06/2015 $ 8,600.00
Zhao Mengmeng 04/02/2015 $ 5,387.00
Zheng Botong 09/06/2015 $ 2,600.00
Zheng Xinyu 22/01/2015,
09/06/2015
$ 10,300.00
Zheng Yijun 09/06/2015 $ 2,900.00
Zhou Chun 22/01/2015 $ 15,100.00
Zhou Jiahang 09/06/2015 $ 3,100.00
Zhu Xuanzhi 09/06/2015 $ 2,300.00
Zhuo Yue 04/02/2015,
25/08/2015
$ 7,000.00
Chen Zhilong 05/02/2015,
28/04/2015
$ 10,000.00 為澳門大學學生到海外參加二零一五年暑期實習提供津貼。
Cheung Chi Ching 05/02/2015,
28/04/2015
$ 10,000.00
Deng Zheying 05/02/2015,
28/04/2015
$ 10,000.00
Gao Xueying 05/02/2015,
28/04/2015
$ 10,000.00
Ng Cen Juana 05/02/2015,
28/04/2015
$ 10,000.00
U Weng Ian 05/02/2015,
28/04/2015
$ 10,000.00
Zheng Yijun 05/02/2015,
28/04/2015
$ 10,000.00
Ângela Maria Wong Medeiros 22/10/2015 $ 15,000.00 向澳門大學學生發放獎學金。
Ao Cheng Han 26/08/2015 $ 5,000.00
Ao Ieong Chon 26/08/2015 $ 5,000.00
Ao Ka Weng 22/10/2015 $ 10,000.00
Cai Jing 23/09/2015 $ 5,000.00
Cai Wenhao 22/10/2015 $ 15,000.00
Cao Jingya 22/10/2015 $ 10,000.00
Cao Ying 30/09/2015 $ 5,000.00
Celestino Lei 22/10/2015 $ 8,000.00
Chan Chi Hang 22/10/2015 $ 10,000.00
Chan Chi Lon 22/10/2015 $ 5,000.00
Chan Chon Hou 26/08/2015 $ 5,000.00
Chan Hio Hei 22/10/2015 $ 20,000.00
Chan In Ian 23/09/2015 $ 2,500.00
Chan Ka Kei 22/10/2015 $ 15,000.00
Chan Man 23/09/2015 $ 10,000.00
Chan Man Keong 26/08/2015 $ 5,000.00
Chan Man Wai 23/09/2015 $ 5,000.00
Chan Wai Chong 22/10/2015 $ 10,000.00
Chan Wai Mei 22/10/2015 $ 10,000.00
Chang Fan Pui 22/10/2015 $ 10,000.00
Chang Hio Cheng 22/10/2015 $ 15,000.00
Chao Hou Kit 23/09/2015,
22/10/2015
$ 15,000.00
Che Seng Seng 23/09/2015 $ 5,000.00
Che Weng Ian 22/10/2015 $ 20,000.00
Cheang Kuok Wa 22/10/2015 $ 8,000.00
Cheang Oi Lam 22/10/2015 $ 10,000.00
Cheang Si Io 22/10/2015 $ 5,000.00
Chen Baiming 26/08/2015 $ 5,000.00
Chen Fangfang 22/10/2015 $ 15,000.00
Chen Fengyi 05/03/2014 $ 15,000.00
Chen Shengbiao 22/10/2015 $ 15,000.00
Chen Ting 22/10/2015 $ 15,000.00
Chen Xiaoshi 23/09/2015 $ 5,000.00
Chen Yilin 23/09/2015 $ 5,000.00
Chen Yuzhen 24/09/2014 $ 15,000.00
Chen Zihong 26/08/2015 $ 5,000.00
Cheong Ho Ian 23/09/2015 $ 5,000.00
Cheong Kai Man 22/10/2015 $ 10,000.00
Cheong Mei In 22/10/2015 $ 60,000.00
Cheong Sin Teng 22/10/2015 $ 10,000.00
Cheong Su Man 22/10/2015 $ 20,000.00
Cheong Sut I 22/10/2015 $ 20,000.00
Cheong Weng Lam 26/08/2015 $ 5,000.00
Cheung Ming Fai 23/09/2015 $ 5,000.00
Chio Wai Cheng 22/10/2015 $ 10,000.00
Choi I Ian 26/08/2015 $ 5,000.00
Chou Un I 22/10/2015 $ 10,000.00
Chu Lei I 22/10/2015 $ 10,000.00
Cristina Lopes Monteiro 22/10/2015 $ 10,000.00
Ding Rui 08/07/2015 $ 36,000.00
Eurico José Lee Dos Santos 26/08/2015 $ 5,000.00
Feng Mingren 22/10/2015 $ 10,000.00
Fong Tin Cheng 22/10/2015 $ 10,000.00
Fong Wai Cheng 22/10/2015 $ 15,000.00
Fu Jia 26/08/2015 $ 5,000.00
Fu Qiuming 23/09/2015 $ 5,000.00
Gou Renjie 22/10/2015 $ 10,000.00
Guan Lifen 22/10/2015 $ 10,000.00
Guo Zhilan 22/10/2015 $ 10,000.00
Han Xintong 22/10/2015 $ 8,000.00
He Hankun 22/10/2015 $ 60,000.00
He Jiangnan 26/08/2015,
22/10/2015
$ 15,000.00
He Jinyong 30/09/2015 $ 5,000.00
He Lin 22/10/2015 $ 10,000.00
He Meng 26/08/2015 $ 5,000.00
He Zhaodong 23/09/2015 $ 10,000.00
Ho Chan Tong 22/10/2015 $ 5,000.00
Ho Chi San 22/10/2015 $ 10,000.00
Ho Iok Meng 22/10/2015 $ 5,000.00
Ho Ka Ieng 22/10/2015 $ 35,000.00
Ho Ka Lam 22/10/2015 $ 35,000.00
Ho Kit I 26/08/2015 $ 5,000.00
Ho Nga Lam 22/10/2015 $ 10,000.00
Ho Pui In 22/10/2015 $ 10,000.00
Ho Weng Sam 22/10/2015 $ 10,000.00
Ho Wing Shan 26/08/2015 $ 5,000.00
Hong Ka Man 26/08/2015 $ 10,000.00
Hu Kaiqiang 26/08/2015 $ 5,000.00
Hu Yong 23/11/2015 $ 12,000.00
Huang Baoyi 23/09/2015 $ 5,000.00
Huang Rongxi 26/08/2015 $ 5,000.00
Huang Tong 26/08/2015 $ 5,000.00
Huang Yanzhen 30/09/2015 $ 5,000.00
Hui Ka Pou 22/10/2015 $ 10,000.00
Iek Leng Fong 22/10/2015 $ 5,000.00
Ieong Man Wa 22/10/2015 $ 10,000.00
Ieong Po 22/10/2015 $ 10,000.00
Ieong San 22/10/2015 $ 10,000.00
Jin Xin 08/07/2015 $ 36,000.00
Jing Wei 22/10/2015 $ 10,000.00
Júlio Miguel Dos Anjos 22/10/2015 $ 15,000.00
Keong Sin Hang 22/10/2015 $ 10,000.00
Ko Lin Chuan 26/08/2015 $ 5,000.00
Kong Man Hin 23/09/2015 $ 5,000.00
Ku Chon Tong 22/10/2015 $ 10,000.00
Kuang Jiali 22/10/2015 $ 10,000.00
Kuok Ka Lei 23/09/2015 $ 5,000.00
Kuok Kam Man 22/10/2015 $ 10,000.00
Kuok Wa Heng 23/09/2015 $ 5,000.00
Kuong Ieng Ieng 22/10/2015 $ 10,000.00
Lai Yu-Ju 23/09/2015 $ 4,000.00
Lam Chi Im 26/08/2015 $ 2,000.00
Lam Kin Keong 26/08/2015 $ 5,000.00
Lam Man Wa 22/10/2015 $ 10,000.00
Lam Pek Kei 22/10/2015 $ 10,000.00
Lam Wun Teng 22/10/2015 $ 10,000.00
Lao Hio Meng 22/10/2015 $ 10,000.00
Lao I Hang 22/10/2015 $ 10,000.00
Lao I Hong 22/10/2015 $ 10,000.00
Lao Sin Iok 22/10/2015 $ 10,000.00
Lao Teng Chong 22/10/2015 $ 10,000.00
Lao Weng Chong 26/08/2015 $ 7,000.00
Lee Un Man 22/10/2015 $ 15,000.00
Lei Chin Hou 26/08/2015 $ 5,000.00
Lei Cho Hang 22/10/2015 $ 20,000.00
Lei I Teng 24/09/2014 $ 15,000.00
Lei Ka I 22/10/2015 $ 10,000.00
Lei Ka Wai 22/10/2015 $ 15,000.00
Lei Kin Tong 26/08/2015 $ 5,000.00
Lei Pui Ieng 26/08/2015 $ 5,000.00
Lei Seong Ieng 22/10/2015 $ 15,000.00
Lei Songyao 26/08/2015 $ 5,000.00
Lei Un Teng 22/10/2015 $ 10,000.00
Lei Weng Ian 22/10/2015 $ 12,994.93
Lei Weng Lam 22/10/2015 $ 10,000.00
Lei Weng San 26/08/2015 $ 5,000.00
Leng Fei Ieong 26/08/2015 $ 5,000.00
Leong Ka Cheng 22/10/2015 $ 15,000.00
Leong Kit Fun 22/10/2015 $ 10,000.00
Leong Man Fai 22/10/2015 $ 10,000.00
Leong Teng Chak 22/10/2015 $ 10,000.00
Leong Weng Sun 24/09/2014 $ 15,000.00
Leung Cheok Io 23/09/2015 $ 10,000.00
Li Baiyun 22/10/2015 $ 8,000.00
Li Chi On 23/09/2015 $ 5,000.00
Li Huaxia 23/09/2015 $ 5,000.00
Li Jiajin 23/09/2015 $ 5,000.00
Li Nan 23/09/2015 $ 5,000.00
Li Shuo 22/10/2015 $ 10,000.00
Li Wenjia 23/09/2015 $ 5,000.00
Li Xiaoxin 22/10/2015 $ 10,000.00
Li Xing 26/08/2015 $ 5,000.00
Li Xinwei 26/08/2015 $ 10,000.00
Li Yuetong 30/09/2015 $ 5,000.00
Li Zhuo 23/09/2015 $ 4,000.00
Li Ziqing 26/08/2015 $ 2,000.00
Lian Xiaoyan 23/09/2015 $ 2,000.00
Liang Chi Iao 24/09/2014 $ 15,000.00
Lin Aiyuan 26/08/2015 $ 5,000.00
Lin Chi Nga 05/03/2014 $ 15,000.00
Lin Chunxu 22/10/2015 $ 10,000.00
Lin Jiajie 23/09/2015 $ 10,000.00
Lin Jianwei 23/09/2015 $ 2,500.00
Lin Jing 23/09/2015 $ 5,000.00
Lin Shixiang 26/08/2015 $ 5,000.00
Lin Tzu-Yu 23/09/2015 $ 5,000.00
Lin Wanbing 22/10/2015 $ 20,000.00
Lin Yi 24/09/2014 $ 15,000.00
Lin Zhonggui 23/09/2015 $ 10,000.00
Lin Zibin 23/09/2015 $ 10,000.00
Lio Chon Fai 26/08/2015 $ 5,000.00
Liu Jiayu 22/10/2015 $ 10,000.00
Liu Jie 26/08/2015 $ 5,000.00
Liu Naibin 23/09/2015 $ 4,000.00
Liu Yingxuan 23/09/2015 $ 5,000.00
Liu Yuxin 22/10/2015 $ 10,000.00
Liu Zhuoran 23/09/2015 $ 5,000.00
Loi Hao Ngai 23/09/2015 $ 5,000.00
Loi Mei Iok 22/10/2015 $ 10,000.00
Lok Un Man 26/08/2015 $ 5,000.00
Lok Wai Sam 22/10/2015 $ 20,000.00
Lok Wai San 22/10/2015 $ 20,000.00
Long On Nei 23/09/2015 $ 5,000.00
Lou Mei Sio 22/10/2015 $ 15,000.00
Lu Peiwei 23/11/2015 $ 12,000.00
Lu Wenlai 22/10/2015 $ 10,000.00
Lu Yi 22/10/2015 $ 10,000.00
Lu Zijun 26/08/2015 $ 5,000.00
Luo Anna 22/10/2015 $ 8,000.00
Luo Huizi 23/09/2015 $ 5,000.00
Mak Chi Hung 22/10/2015 $ 10,000.00
Miao Sanfeng 22/10/2015 $ 8,000.00
Miao Yaoying 26/08/2015,
22/10/2015
$ 12,000.00
Mou Pui Kei 26/08/2015 $ 5,000.00
Ng Chi Weng 24/09/2014 $ 15,000.00
Ng Hou Man 22/10/2015 $ 15,000.00
Ng I Hin 22/10/2015 $ 10,000.00
Ng Kam Hang 23/09/2015 $ 5,000.00
Ng Kun Kun 22/10/2015 $ 10,000.00
Ng Pui Man 22/10/2015 $ 10,000.00
Ning Xuchen 26/08/2015 $ 5,000.00
Pang Kaizhong 26/08/2015 $ 5,000.00
Peng Qingyi 22/10/2015 $ 60,000.00
Pun Teng Na 23/09/2015 $ 5,000.00
Qin Bing 26/08/2015 $ 5,000.00
Qin Rongwei 30/09/2015 $ 5,000.00
Ren Jingxiang 30/09/2015 $ 5,000.00
Ruan Yujie 26/08/2015 $ 5,000.00
Sam Chi Peng 22/10/2015 $ 5,000.00
Shao Xiaozhou 22/10/2015 $ 10,000.00
Shen Qian 22/10/2015 $ 15,000.00
Shi Jialing 22/10/2015 $ 10,000.00
Shi Qianyun 22/10/2015 $ 5,000.00
Si Tou Chou In 22/10/2015 $ 10,000.00
Song Yuhao 26/08/2015 $ 5,000.00
Su Hua 23/09/2015 $ 5,000.00
Sun Yuhao 23/09/2015 $ 5,000.00
Tai Kun Hou 30/09/2015 $ 5,000.00
Tam Chi Kin 26/08/2015 $ 5,000.00
Tam Pou Kei 23/09/2015 $ 5,000.00
Tam Si Teng 23/09/2015 $ 5,000.00
Tan Baoyi 23/09/2015 $ 5,000.00
Tan Chih Wei 05/03/2014 $ 15,000.00
Tang Choi I 24/09/2014 $ 15,000.00
Tang Jingxian 22/10/2015 $ 10,000.00
Toh Warnyiann 26/08/2015 $ 5,000.00
Tong Ka Kei 22/10/2015 $ 10,000.00
Tou Hio Lam 23/09/2015 $ 5,000.00
Tran Chon Ip 26/08/2015 $ 5,000.00
U Ka Weng 23/09/2015 $ 5,000.00
U Si Man 22/10/2015 $ 20,000.00
Ung Man Hou 24/09/2014 $ 15,000.00
Wan Ka Weng 22/10/2015 $ 10,000.00
Wang Chien 23/09/2015 $ 10,000.00
Wang Hua Ting 22/10/2015 $ 10,000.00
Wang Junhan 26/08/2015 $ 7,000.00
Wang Kunjie 18/11/2015 $ 12,000.00
Wang Li 19/10/2015 $ 50,000.00
Wang Shenglu 23/09/2015 $ 5,000.00
Wang Weiwei 26/08/2015 $ 5,000.00
Wang Xiaotong 22/10/2015 $ 10,000.00
Wang Xiaoyang 26/08/2015 $ 5,000.00
Wang Youzhi 22/11/2015 $ 10,000.00
Wang Yuetong 23/09/2015 $ 4,000.00
Wang Zhe 30/09/2015 $ 5,000.00
Wang Zhennan 22/10/2015 $ 25,000.00
Wang Zihao 26/08/2015 $ 10,000.00
Wei Shuangting 23/09/2015 $ 4,000.00
Wei Sicheng 26/08/2015 $ 5,000.00
Wei Yiwei 26/08/2015 $ 5,000.00
Wei Zeyu 23/09/2015 $ 5,000.00
Wen Xiaohong 19/10/2015 $ 50,000.00
Wong Cheng I 22/10/2015 $ 10,000.00
Wong On Lon 26/08/2015 $ 5,000.00
Wong Pui San 22/10/2015 $ 20,000.00
Wong Terry Siu Jung 22/10/2015 $ 20,000.00
Wong Un Tong 22/10/2015 $ 10,000.00
Wong Weng Chong 24/09/2014 $ 15,000.00
Wong Weng San 22/10/2015 $ 15,000.00
Wu Son Kit 22/10/2015 $ 10,000.00
Wu Tat Leong 22/10/2015 $ 5,000.00
Wu Xiaodan 26/08/2015 $ 5,000.00
Xiao Han 22/10/2015 $ 5,000.00
Xie Yuanchen 22/10/2015 $ 10,000.00
Xie Yueyi 22/10/2015 $ 10,000.00
Xiong Yingxin 22/10/2015 $ 10,000.00
Xu Jiahui 26/08/2015 $ 4,500.00
Xue Yuge 26/08/2015,
22/10/2015
$ 13,000.00
Yang Jiaqi 26/08/2015 $ 5,000.00
Yang Qiaoling 19/10/2015 $ 50,000.00
Yang Xin 19/10/2015 $ 50,000.00
Yang Yujia 26/08/2015 $ 4,500.00
Yao Yinlong 23/09/2015,
22/10/2015
$ 15,000.00
Yeung Pui Lam 24/09/2014 $ 15,000.00
Yin Tong 26/08/2015 $ 5,000.00
Yip Sheung Yan Paul 22/10/2015 $ 12,994.93
Yu Zhiyuan 22/10/2015 $ 15,000.00
Yunokuchi Madoka 22/10/2015 $ 8,000.00
Zeng Linwei 22/10/2015 $ 10,000.00
Zeng Qianwen 23/09/2015,
22/10/2015
$ 15,300.00
Zhang Chi 22/10/2015 $ 10,000.00
Zhang Hangfei 26/08/2015 $ 5,000.00
Zhang Hanwen 22/10/2015 $ 10,300.00
Zhang Hao 22/10/2015 $ 8,000.00
Zhang Jiaxin 23/09/2015 $ 10,000.00
Zhang Meng 30/09/2015 $ 5,000.00
Zhang Shiquan 26/08/2015 $ 5,000.00
Zhang Wai Hong 22/10/2015 $ 5,000.00
Zhang Xiaoxiang 22/10/2015 $ 10,000.00
Zhang Xinyao 26/08/2015 $ 5,000.00
Zhang Yi 18/11/2015 $ 12,000.00
Zhang Yufei 22/10/2015 $ 10,000.00
Zhang Yujia 22/10/2015 $ 10,000.00
Zhang Yuning 23/09/2015 $ 5,000.00
Zhao Fei 22/10/2015 $ 20,000.00
Zhao Nan 22/10/2015 $ 10,000.00
Zhao Xiaoxu 23/09/2015 $ 10,000.00
Zhao Yitian 26/08/2015 $ 5,000.00
Zheng Jiaqi 22/10/2015 $ 10,000.00
Zheng Miao 30/09/2015 $ 5,000.00
Zheng Qiyi 22/10/2015 $ 10,000.00
Zheng Tianyi 22/10/2015 $ 8,000.00
Zhong Ming 26/08/2015 $ 2,000.00
Zhou Jiahang 26/08/2015 $ 5,000.00
Zhou Qi 23/09/2015 $ 5,000.00
Zhou Yan 22/10/2015 $ 20,000.00
Zhou You 22/10/2015 $ 8,000.00
Zhou Zhilin 26/08/2015 $ 5,000.00
Zhu Haoran 23/09/2015 $ 5,000.00
Zhu Lin 22/10/2015 $ 10,000.00
Zhu Zixuan 26/08/2015 $ 5,000.00
Zhuang Jiaxin 26/08/2015 $ 5,000.00
Zuo Wenqi 26/08/2015 $ 4,000.00
澳門大學研究生會 18/03/2015,
29/07/2015
$ 176,518.24 為澳門大學研究生會的日常運作及所舉辦的活動提供津貼。
澳門大學學生會

06/02/2015,
15/06/2015,
16/06/2015,
17/06/2015,
31/07/2015,
20/08/2015,
28/10/2015

$ 451,920.15 為澳門大學學生會的日常運作及所舉辦的活動提供津貼。
澳門大學校友會 15/09/2015,
21/09/2015,
23/10/2015,
26/11/2015,
30/11/2015
$ 95,015.00 為澳門大學校友會的日常運作及所舉辦的活動提供津貼。
澳門學生事務協會 06/02/2015 $ 1,056.00 為澳門學生事務協會的日常運作及所舉辦的活動提供津貼。
澳門大學校友體育會 11/09/2015,
07/12/2015
$ 13,740.00 為澳門大學校友體育會的日常運作及所舉辦的活動提供津貼。
Zhang Yang 10/04/2015 $ 500.00 支付澳門社會科學學會之永久會費。
Zhao Ruohui 10/02/2015 $ 1,300.00 支付亞洲藥物濫用研究學會之永久會費。
Glenn James Mccartney 08/04/2015 $ 160.00 支付二零一五年法國——澳門商會之會費。
Sou Kin Fong 10/02/2015 $ 3,500.00 支付二零一五年十月至二零一六年四月澳門律師公會之會費。
Lam Chi Chiu 02/03/2015 $ 300.00 支付二零一五年或二零一六年澳門工程師學會之會費。
Lok Man Hoi 02/03/2015 $ 300.00
Sin Vai Kuong 02/03/2015 $ 300.00
Wong Seng Fat 02/03/2015 $ 300.00
Zhao Wei 07/01/2015,
03/03/2015
$ 60.00
Kevin Thompson 10/09/2015 $ 2,000.00 支付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澳門英國商會之會費。
Wong Pak Kin 02/03/2015 $ 1,000.00 支付二零一五年澳門汽車工程師學會之會費。
Xie Zhengchao 02/03/2015 $ 1,000.00
Lok Man Hoi 02/03/2015 $ 150.00 支付二零一五年澳門岩土工程協會之會費。
Mak Peng Un 02/03/2015 $ 1,500.00 支付二零一五年或二零一六年澳門生物醫學工程學會之會費。
Mok Seng Peng 02/03/2015,
20/07/2015
$ 1,500.00
Pun Sio Hang 23/04/2015 $ 1,500.00
Vai Mang I 02/03/2015 $ 1,500.00
Wan Feng 02/03/2015 $ 1,500.00
澳門圖書館暨資訊管理協會 02/01/2015 $ 500.00 支付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澳門圖書館暨資訊管理協會之會費。
總額 $ 5,806,129.25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於澳門大學

副校長 高薇

通 告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及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七日第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校長核准授權的第五款,以及《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二月二十八日第15/94/M號法令第二十五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澳門大學校長作出本決定:

一、由於獲授權者須作出迴避,收回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七日第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授予副校長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主持楊超然(學生編號:YA974016)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

二、將主持楊超然(學生編號:YA974016)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副校長程海東或其代任人。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旅 遊 學 院

公 告

旅遊學院為填補以下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為旅遊學院之公務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望廈山本院行政暨財政輔助部告示板,並於旅遊學院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布,而遞交報考申請表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公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算:

行政任用合同人員空缺:

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於旅遊學院

院長 黃竹君

通 告

第01/2016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授權決議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及經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布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九條及第八十七條,旅遊學院行政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第二次之會議決議如下:

一、授予本學院望廈迎賓館館長羅嘉賢或其代任人,批准向望廈迎賓館房客退回按金的權限。

二、是次授權不妨礙有關的收回權及監管權。

三、對由於行使本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可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決議自公布日起生效。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於旅遊學院

行政管理委員會:

主席:院長 黃竹君

委員:副院長 甄美娟

旅業及酒店業學校校長 Diamantina Luíza do Rosário Sá Coimbra

行政暨財政輔助部處長 陳美霞

財政局代表 李天碩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公 告

為填補社會保障基金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兩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澳門宋玉生廣場249-263號中土大廈18樓社會保障基金總部,並於本基金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容光耀

———

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在澳門宋玉生廣場249-263號中土大廈18樓社會保障基金總部,並同時上載於本基金內聯網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容光耀

通 告

第02/PRES/FSS/2016號批示

根據十月十八日第59/93/M號法令第十二條的規定及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之授權決議,本人決定:

一、將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授予及轉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陳寶雲或其合法代任人:

(一)批准發放及支付社會保障制度的給付;

(二)對第6/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就業輔助及培訓規章》所規定之援助及鼓勵的給予作出批准,但對有缺陷之失業者投入社會及就業活動之資助以及有關培訓活動之資助除外;

(三)對社會保障制度的受益人登錄及僱主註冊事宜作出決定;

(四)對社會保障制度供款的徵收及補交事宜作出決定;

(五)根據適用法例的規定,對社會保障制度所規定的罰款作出決定;

(六)對第8/2010號行政法規《聘用外地僱員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一款所規定的罰款作出決定;

(七)在其管轄事務的範圍內,批准對不應徵收之款項作出返還;

(八)在其管轄事務的範圍內,對應退回款項予社會保障基金的事宜作出決定;

(九)在上述授予的權限範圍內,對卷宗之組成及決定之執行,作出必要之行為及簽署所需的公函或文書。

二、以上授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行政長官辦公室、主要官員辦公室、立法會、檢察長辦公室、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的公函或文書,亦不包括發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各實體和機構的公函或文書。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與監管權。

四、對行使本授權及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獲授權人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經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第03/PRES/FSS/2016號批示

根據十月十八日第59/93/M號法令第十二條的規定及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之授權決議,本人決定:

一、將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授予及轉授予社會保障廳廳長楊婉麗或其合法代任人:

(一)批准第14/2012號法律《公積金個人帳戶》第九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二)及(三)項規定的有關提取公積金個人帳戶款項的申請;

(二)批准其附屬單位人員享受年假或將之提前或延遲,以及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轉移年假作出決定;

(三)批准其附屬單位人員的缺勤;

(四)批准就其附屬單位之存檔文件提供資訊、進行查閱或發出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五)簽署對卷宗之組成及決定之執行所需的公函或文書。

二、以上授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行政長官辦公室、主要官員辦公室、立法會、檢察長辦公室、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的公函或文書,亦不包括發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各實體和機構的公函或文書。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與監管權。

四、對行使本授權及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獲授權人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經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第04/PRES/FSS/2016號批示

根據十月十八日第59/93/M號法令第十二條的規定及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之授權決議,本人決定:

一、將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授予及轉授予供款事務處處長陳寶儀或其合法代任人:

(一)批准其附屬單位人員享受年假或將之提前或延遲,以及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轉移年假作出決定;

(二)批准其附屬單位人員的缺勤;

(三)批准就其附屬單位之存檔文件提供資訊、進行查閱或發出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四)簽署對卷宗之組成及決定之執行所需的公函或文書。

二、以上授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行政長官辦公室、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海關、立法會及司法機關的公函或文書,亦不包括發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各實體和機構的公函或文書。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與監管權。

四、對行使本授權及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獲授權人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經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第05/PRES/FSS/2016號批示

根據十月十八日第59/93/M號法令第十二條的規定及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之授權決議,本人決定:

一、將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基金發放處處長鄺光雄或其合法代任人:

(一)批准其附屬單位人員享受年假或將之提前或延遲,以及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轉移年假作出決定;

(二)批准其附屬單位人員的缺勤;

(三)批准就其附屬單位之存檔文件提供資訊、進行查閱或發出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四)簽署對卷宗之組成及決定之執行所需的公函或文書。

二、以上授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行政長官辦公室、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海關、立法會及司法機關的公函或文書,亦不包括發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各實體和機構的公函或文書。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與監管權。

四、對行使本授權及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獲授權人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經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第06/PRES/FSS/2016號批示

根據十月十八日第59/93/M號法令第十二條的規定及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之授權決議,本人決定:

一、將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授予及轉授予資訊處處長冼偉棠或其合法代任人:

(一)批准其附屬單位人員享受年假或將之提前或延遲,以及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轉移年假作出決定;

(二)批准其附屬單位人員的缺勤;

(三)批准就其附屬單位之存檔文件提供資訊、進行查閱或發出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四)簽署對卷宗之組成及決定之執行所需的公函或文書。

二、以上授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行政長官辦公室、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海關、立法會及司法機關的公函或文書,亦不包括發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各實體和機構的公函或文書。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與監管權。

四、對行使本授權及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獲授權人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經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第07/PRES/FSS/2016號批示

根據十月十八日第59/93/M號法令第十二條的規定及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之授權決議,本人決定:

一、將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授予及轉授予行政暨財政處處長伍婉華或其合法代任人:

(一)簽署計算與結算社會保障基金人員服務時間的文件;

(二)簽署報到憑證;

(三)發出社會保障基金人員的職務法律狀況或薪俸狀況之聲明書及同類文件,以及確認該等文件之影印本;

(四)批准收回因病缺勤而喪失的在職薪俸;

(五)批准工作人員及其親屬前往在衛生局內運作的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六)按照法律規定,批准向有關人員發放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或合同規定的年資獎金及津貼,以及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所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七)批准用以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通告及公告的費用開支;

(八)批准金額上限為澳門幣五百元之常用物料及服務的開支;

(九)批准其附屬單位人員享受年假或將之提前或延遲,以及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轉移年假作出決定;

(十)批准其附屬單位人員的缺勤;

(十一)批准就其附屬單位之存檔文件提供資訊、進行查閱或發出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十二)簽署對卷宗之組成及決定之執行所需的公函或文書。

二、以上授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行政長官辦公室、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海關、立法會及司法機關的公函或文書,亦不包括發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各實體和機構的公函或文書。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與監管權。

四、對行使本授權及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獲授權人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經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第08/PRES/FSS/2016號批示

根據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之授權決議,本人決定:

一、將以下的權限轉授予職務主管李夏薇、洪桂英、梁映楓,或其合法代任人:

(一)簽發僱主供款證明書;

(二)簽發受益人供款證明書。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與監管權。

三、對行使本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獲授權人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五、在不妨礙上款規定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經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容光耀


學 生 福 利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及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學生福利基金現公佈二零一五年第四季財政資助名單:

受資助機構 批示日期 資助金額 目的
回程旅費津貼:學生趙瑪莉 16/10/2015 $ 6,500.00 發放回程旅費津貼。
回程旅費津貼:學生蕭偉鋒 16/10/2015 $ 5,830.00 發放回程旅費津貼。
回程旅費津貼:學生梁康靖  16/10/2015 $ 6,500.00 發放回程旅費津貼。
回程旅費津貼:學生朱君寶 16/10/2015 $ 5,560.00 發放回程旅費津貼。
回程旅費津貼:學生麥智欣 16/10/2015 $ 4,900.00 發放回程旅費津貼。
獎學金:272名學生 16/10/2015 $ 6,594,920.00 發放2015/2016學年獎學金。
學費及文教用品津貼:2508名學生 16/10/2015 $ 13,612,000.00 向2015/2016學年經濟困難學生發放學費、膳食及學習用品津貼。
利息補助貸款計劃:37名學生 16/10/2015 $ 256,619.00 支付利息補助貸款計劃的利息。
利息補助貸款計劃:666名學生 27/10/2015 $ 351,094.00 支付利息補助貸款計劃的利息。
回程旅費津貼:學生楊少蘭 27/10/2015 $ 4,400.00 發放回程旅費津貼。
獎學金:924名學生 27/11/2015 $ 22,331,230.00 發放2015/2016學年獎學金。
特別資助:曹凱雲 27/11/2015 $ 73,172.00 資助經濟困難學生購買輔具。
回程旅費津貼:學生庄青青 27/11/2015 $ 4,700.00 發放回程旅費津貼。
特別資助:16名學生 27/11/2015 $ 34,409.00 向北區中葡小學的特殊教育學生資助購買校服津貼。
特殊助學金:20名學生 27/11/2015 $ 1,575,328.30 為赴葡學生發放特殊助學金。
利息補助貸款計劃:682名學生 27/11/2015 $ 328,716.00 支付利息補助貸款計劃的利息。
特別資助:冼惠蓮 11/12/2015 $ 30,645.00 資助經濟困難學生購買輔具。
利息補助貸款計劃:28名學生 11/12/2015 $ 164,089.00 支付利息補助貸款計劃的利息。
獎學金:615名學生 11/12/2015 $ 15,653,670.00 發放2015/2016學年獎學金。
特殊助學金:27名學生 11/12/2015 $ 373,095.84 為赴葡學生發放特殊助學金。
回程旅費津貼:學生黃建輝 28/12/2015 $ 3,860.00 發放回程旅費津貼。
回程旅費津貼:學生盧雯淇 28/12/2015 $ 4,780.00 發放回程旅費津貼。
獎學金:137名學生 28/12/2015 $ 3,440,700.00 發放2015/2016學年獎學金。
特殊助學金:49名學生 28/12/2015 $ 1,865,216.40 為赴葡學生發放特殊助學金。
利息補助貸款計劃 : 707名學生 28/12/2015 $ 413,285.00 支付利息補助貸款計劃的利息。
學費及文教用品津貼:265名學生 28/12/2015 $ 1,806,100.00 向2015/2016學年經濟困難學生發放學費、膳食及學習用品津貼。
總數 $ 68,951,319.54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於學生福利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梁勵(教育暨青年局局長)


文 化 產 業 委 員 會 秘 書 處

公 告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為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填補文化產業委員會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舉行普通晉級開考之相關報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殷皇子大馬路47至53號澳門廣場19樓D座文化產業委員會秘書處。上述開考的通告,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於文化產業委員會秘書處

秘書長 王勁秋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公 告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茲公佈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之公告,有關本局以審查文件方式,為土地工務運輸局行政任用合同人員填補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的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本局十三樓行政暨財政廳。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李燦烽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公 告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只為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工作人員而設,以填補地圖繪製暨地籍局行政任用合同人員的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

此外,上述開考的通告已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澳門電力公司大樓六字樓地圖繪製暨地籍局行政暨財政處,並於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而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局長 張紹基


海 事 及 水 務 局

名 單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第二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有關海事及水務局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散位合同制度(現為行政任用合同)填補技術工人職程第一職階技術工人(貨倉管理範疇)一缺,現公佈合格應考人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張建義 79.00
2.º 游沃欽 76.00
3.º 梁慧芳 69.00
4.º 譚浩然 68.50
5.º 袁惠媚 67.50
6.º 劉國輝 64.00
7.º 樊美蘭 62.00
8.º 陳森 59.50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缺席知識考試(筆試)被淘汰之投考人:1名。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上述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一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科長 王子杰

正選委員:一等技術員 楊亞真

技術工人 鄺耀華

公 告

海事及水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現為行政任用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碼頭管理範疇)三缺,經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確定名單已張貼在萬里長城港務局大樓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並上載到本局網頁(www.marine.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

海事及水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現為行政任用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沿岸設施範疇)兩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萬里長城港務局大樓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並上載到本局網頁(www.marine.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名 單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氣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氣象技術員一缺,並經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刋登有關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之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鄔耀宗 78.38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地球物理暨氣象局顧問氣象高級技術員 唐天毅

委員: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特級氣象技術員 李永權

教育暨青年局首席高級技術員 鄧偉強


房 屋 局

公 告

房屋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填補以下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及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規定,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青洲沙梨頭北巷一百零二號九樓房屋局行政及財政處內,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兩缺;
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四缺。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於房屋局

局長 山禮度

(6/2016)

茲特公告,有關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為房屋局轄下之社會房屋屋邨提供樓宇管理服務(I)”的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3條的規定作出解答,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查閱,有關資料亦可透過房屋局網頁(http://www.ihm.gov.mo)下載。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於房屋局

局長 山禮度


建 設 發 展 辦 公 室

名 單

建設發展辦公室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李星儒 81.44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沈榮臻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吳洪

首席高級技術員(民政總署) 謝炳森


環 境 保 護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之規定,現通過審查文件及限制性的方式,以填補環境保護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技術稽查一缺的普通晉級開考。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11號至11號D郵政大樓地下,並於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投考報名表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於環境保護局

局長 韋海揚


燃 料 安 全 委 員 會

公 告

燃料安全委員會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將有關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南灣大馬路730-804號中華廣場七樓A、B及C座燃料安全委員會,並於本會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於燃料安全委員會

委員會代主席 黃世興


運 輸 基 建 辦 公 室

名 單

運輸基建辦公室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三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1.º 何展聰 80.44  
2.º 鄧樂聰 79.33  *
3.º 馬俊彬 79.33  

* 得分相同,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訂出排名的優先次序。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於運輸基建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運輸基建辦公室首席高級技術員 鄭艷霞

正選委員:運輸基建辦公室一等高級技術員 林綠葉

社會工作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李國彥

運輸基建辦公室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行政技術助理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陳翠雯 81.72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於運輸基建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運輸基建辦公室首席高級技術員 雷穎茹

正選委員:運輸基建辦公室一等技術員 張麗燕

候補委員:社會保障基金二等技術員 李文偉

公 告

運輸基建辦公室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中葡傳譯及翻譯範疇翻譯員職程的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一缺,經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准考人專業面試名單已張貼於澳門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26樓運輸基建辦公室及上載於本辦公室網頁www.git.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於運輸基建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蔣祺


交 通 事 務 局

公 告

交通事務局通過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交通事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人員進行下列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已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六樓交通事務局行政及財政處告示板,以及本局網頁以供查閱:

一、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三缺(一般範疇兩缺及資訊範疇一缺);
二、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資訊範疇)一缺;
三、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
四、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林衍新


經 濟 局

通 告

商標的保護

營業場所名稱及標誌的保護

設計及新型的保護

發明專利的保護

實用專利的保護

———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於經濟局——局長 蘇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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