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通知,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編制內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八缺。
上述之開考通告已張貼於四月二十五日前地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並於法院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陳玉蓮
檢察長辦公室為填補編制內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資訊範疇)兩缺,經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新口岸宋玉生廣場獲多利大廈十六樓檢察長辦公室人事財政廳內,並已上載於檢察院網頁(http://www.mp.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炳棠
為填補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行政任用合同人員之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法律範疇)一缺,經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十三樓A-F座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內,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馮文莊
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內部入職開考,以編制外合同(行政任用合同)制度招聘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項目管理範疇)四缺,經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開考通告。現基於一宗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提起的訴願的結果,更正知識考試成績名單,並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將該更正的名單張貼於澳門卑第巷1–3號澳門華人銀行大廈本辦公室之報告板上,及同時上載於本辦公室網頁 (http://www.gprpae.gov.mo)。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於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馮少榮
為填補行政公職局人員編制內文案職程第一職階顧問文案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公職局之行政及財政處內,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高炳坤
為填補行政公職局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特級公關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公關督導員六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公職局之行政及財政處內,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高炳坤
根據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關於給予私人和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有關規定,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現公佈於二零一五年第四季度受資助實體的名單:
受資助實體 | 批准日期 | 撥給之金額 | 目的 |
梁美琪 | 25/06/2015及05/11/2015 | $ 10,925.00 | 資助2015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 |
何嘉琳 | 25/06/2015及05/11/2015 | $ 8,406.50 | 資助2015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 |
潘君悅 | 25/06/2015及05/11/2015 | $ 11,097.50 | 資助2015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 |
林詩琪 | 25/06/2015及05/11/2015 | $ 11,776.00 | 資助2015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 |
吳芷盈 | 25/06/2015及05/11/2015 | $ 10,683.50 | 資助2015年青年善用餘暇計劃。 |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於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
局長 朱琳琳
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會議議決把位於澳門一公共地方命名為塔石廣場,有關資料如下:
2019塔石廣場,葡文為Praça do Tap Siac
屬望德堂區
位於澳門士多鳥拜斯大馬路及肥利喇亞美打大馬路/荷蘭園大馬路/荷蘭園正街,高偉樂街及沙嘉都喇賈罷麗街之間。
該廣場由一條地下行車道及一個地下停車場,一個文娛康樂及休憩區場地,一個塔石廣場商業中心(塔石玻璃屋),一個青少年展藝館組成。
該公共空間曾經被命名為“美上校操場”或“助學會操場”,又名為曲棍球場。
為相關效力,本告示連同葡文文本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張貼於常貼告示處,以供知悉。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羅永德
本人行使刊登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五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政府公報》第30/99/M號法令第五條一款b)和第六條所賦的職權及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第二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107/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決定如下:
一、將監管及統籌研究暨財政策劃廳、資訊系統廳及行政暨財政處的權限授予財政局副局長鍾聖心。
二、將監管及統籌公共會計廳、公物管理廳及公共財政稽核處的權限授予財政局副局長何燕梅。
三、授予財政局的副局長、廳長、行政暨財政處處長、公證處處長、公共財政稽核處處長及法律輔助中心協調員,在其領導的附屬部門或中心範圍內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批准享受年假的申請;
(二)批准為執行有關附屬部門或中心職責所需的物資申請。
四、同時,轉授予上款所指的副局長、主管及中心協調員,在其領導的附屬部門或中心範圍內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批准提供與有關附屬部門或中心存檔文件的查閱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二)簽署向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實體和機構呈達上級批示的文書,以及簽署僅為根據程序步驟所需作出的通知書。
五、上款第(二)項所指簽署的轉授權不包括發往行政長官辦公室和司長辦公室、立法會、檢察長辦公室和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海關及外地實體和機構的文書。
六、倘據位人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本批示授予或轉授予之權限僅由其代任人行使。
七、對行使現授予或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八、獲授權人或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起在本授權或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九、本批示廢止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的第005/DIR/2015號批示。
十、在不妨礙第八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本人行使刊登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五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政府公報》第30/99/M號法令第五條一款b)所賦的職權及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第二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107/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決定如下:
一、將在財政局範圍內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轉授予財政局副局長鍾聖心:
(一)簽署任用書;
(二)批准續任,以及將臨時委任轉為確定委任;
(三)批准編制外合同及散位合同的續期,但以不涉及有關報酬條件的更改為限;
(四)批准短期無薪假,以及就因個人理由而累積年假的申請作出決定;
(五)批准收回因病缺勤而喪失的在職薪俸;
(六)簽署計算及結算財政局工作人員服務時間的證明文件;
(七)對其統籌的財政局附屬部門的工作人員,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或輪值工作﹔
(八)批准財政局人員及其家屬前往衛生局範圍內運作的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九)批准為人員、物料及設備、不動產及車輛投保;
(十)在其統籌的財政局附屬部門範圍內,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開支表第九章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開支,但以貳拾伍萬澳門元為限;如屬免除詢價者,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十一)批准將被視為對財政局運作已無用處的財產報廢;
(十二)在其統籌的財政局附屬部門範圍內,批准退還保證金及以銀行擔保代替存款或以現金開支的保證金,當適用法例有所規定者。
二、批准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三條第四款規定的,在財政局範圍內人員職級內的晉階。
三、倘據位人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本批示所規定授予或轉授予的權限僅由其代任人行使。
四、對行使現授予或轉授予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本批示授予或轉授予的權限得授予或轉授予主管人員。
六、自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起在本授權或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七、本批示廢止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的第007/DIR/2015號批示。
八、在不妨礙第六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本人行使刊登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五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30/99/M號法令第五條一款b)賦予的職權及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第二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107/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決定如下:
一、將在財政局範疇內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授予財政局副局長何燕梅:
(一)批准退回屬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房屋及有關設備;
(二)批准都市房屋租金的預付。
二、將在財政局範疇內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轉授予財政局副局長何燕梅:
(一)根據法律規定,對機票、搬運行李和旅遊保險申請作出決定;
(二)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開支表第十二章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幣二十五萬元為限;如屬豁免詢價者,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三)批准分配或銷毀已報廢及宣告為無用的物品;
(四)根據法律規定,在核實有關開支的合法性、有預留款項及有權限實體的許可後,批准以登錄預算內的開支撥款結算及支付有關開支;
(五)批准分期退回不當收取的公款;
(六)根據法律規定,批准以登錄在現行預算內的有關撥款支付歷年負擔;
(七)根據每年《財政年度預算案》規定,批准在使用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撥款時豁免遵守十二分之一制度;
(八)批准重新發出無按時向代理銀行遞交的支付憑單,即使開支涉及以往財政年度亦然;
(九)批准退回不當的扣除或任何不當徵收的款項;
(十)批准以現行預算的適當撥款,將薪俸中扣除的款項轉給受惠實體;
(十一)根據法律規定,批准透過核准格式調動司庫活動帳戶;
(十二)按法律規定批准調整享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房屋之對待給付及租金;
(十三)對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房屋的停車位分配作出決定;
(十四)當適用法例有所規定時,批准退還保證金及以銀行擔保代替存款或以現金提交的保證金;
(十五)對接收自治機構的報廢物品作出決定。
三、倘據位人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本批示所規定授予或轉授予的權限僅由其代任人行使。
四、對行使現授予或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本批示授予或轉授予的權限得授予或轉授予主管人員。
六、自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起獲授予或轉授予在本授權或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七、本批示廢止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的第008/DIR/2015及009/DIR/2015號批示。
八、在不妨礙上述第六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於財政局
局長 容光亮
本人行使刊登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六日第三十期第一組《澳門政府公報》第36/99/M號法令第二條第二款所賦的職權及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第二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107/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決定如下:
一、將載於一九五零年十二月十二日第38 088號命令通過的《稅務執行法典》,在稅務執行程序上有關通知、傳喚和簽發作為帳戶付款或分期支付,以及全額付款的支付憑單,以及在查封階段採取一切措施的本人權限授予稅務執行處助理處長Amélia Maria Minhava Afonso。
二、亦將在稅務執行處的範圍內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授予稅務執行處助理處長:
(一)批准稅務執行處運作所需的物資申請;
(二)批准享受假期的申請;
(三)簽署司庫活動M/11格式表,調動名稱為「748–分期付款或以帳戶形式繳予稅務執行處」及「752–稅務執行強制徵收」的司庫活動帳戶。
三、將在稅務執行處的範圍內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轉授予稅務執行處助理處長:
(一)批准提供與稅務執行處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二)簽署向澳門特別行政區實體和機構呈達上級批示的文書,以及簽署僅為根據程序步驟所需作出的通知書。
四、上款第(二)項所指簽署的轉授權不包括發往行政長官辦公室和司長辦公室、立法會、檢察長辦公室和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海關及外地實體和機構的文書。
五、獲授權人或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起在本授權或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本批示廢止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的第010/DIR/2015號批示。
七、在不妨礙第五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本人行使刊登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六日第三十期第一組《澳門政府公報》第36/99/M號法令第二條第二款所賦的職權及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第二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107/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決定如下:
一、將載於一九五零年十二月十二日第38 088號命令通過的《稅務執行法典》,在稅務執行程序上有關傳喚和簽發支付憑單的本人權限授予稅務執行處助理處長林秀敏。
二、亦將在稅務執行處範圍內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授予稅務執行處助理處長:
(一)批准稅務執行處運作所需的物資申請;
(二)批准享受假期的申請;
(三)簽署司庫活動M/11格式表,調動名稱為「748–分期付款或以帳戶形式繳予稅務執行處」及「752–稅務執行強制徵收」的司庫活動帳戶。
三、將在稅務執行處的範圍內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轉授予稅務執行處助理處長:
(一)批准提供與稅務執行處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二)簽署向澳門特別行政區實體和機構呈達上級批示的文書,以及簽署僅為根據程序步驟所需作出的通知書。
四、上款第(二)項所指簽署的轉授權不包括發往行政長官辦公室和司長辦公室、立法會、檢察長辦公室和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海關及外地實體和機構的文書。
五、獲授權人或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起在本授權或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六、本批示廢止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的第011/DIR/2015號批示。
七、在不妨礙第五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於財政局
稅務執行處處長 容光亮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統計範疇特別職程的第一職階二等統計技術員五缺的實習員,經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內,並於統計暨普查局網頁內公佈。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程綺雲
博彩監察協調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楊海恩 | 82.39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科長 Julieta Xavier de Sousa
正選委員:海事及水務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岑詠雪
候補委員:科長 余敬方
為填補博彩監察協調局以編制外合同方式任用人員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七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二十一樓本局行政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陳達夫
茲通知根據第14/2009號法律規範的《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的規定,現通過以限制性及審查文件方式為博彩監察協調局行政任用合同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十七缺。
再通知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二十一字樓本局行政財政處之告示板以及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陳達夫
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澳門幣 | ||||
資產帳戶 | 負債帳戶 | |||
外匯儲備 | 144,945,227,848.51 | 澳門幣負債 | 244,018,328,715.71 | |
黃金及白銀 |
0.00 |
金融機構存款 |
22,096,153,419.16 | |
銀行結存 |
93,086,130,221.65 |
特區政府存款 |
54,200,010,127.00 | |
海外債券 |
31,564,358,161.91 |
負債證明書 |
13,689,722,185.34 | |
特別投資組合 |
20,257,415,222.13 |
金融票據 |
30,253,000,000.00 | |
其他 |
37,324,242.82 |
其他 |
123,779,442,984.21 | |
本地區放款及其他投資 | 125,587,652,024.31 | 外幣負債 | 228,733.13 | |
流通硬幣 |
348,037,400.00 |
對本地居民或機構 |
0.00 | |
紀念硬幣 |
3,152,824.78 |
對外地居民或機構 |
228,733.13 | |
非流通銀幣 |
5,856,000.40 | |||
流通硬幣套裝 |
159,635.16 | 其他負債 | 14,250,633.92 | |
其他澳門幣投資 |
71,438,162.10 | |||
外幣投資 |
125,159,008,001.87 |
暫記帳項 |
14,250,633.92 | |
其他帳項 |
0.00 | |||
其他資產 | 614,894,558.15 | 資本儲備 | 27,114,966,348.21 | |
資本滾存 |
20,954,749,804.29 | |||
一般風險準備金 |
0.00 | |||
一般儲備金 |
5,279,032,077.99 | |||
盈餘 |
881,184,465.93 | |||
資產總計 | 271,147,774,430.97 | 負債總計 | 271,147,774,430.97 | |
財務暨人事處 方慧敏 |
行政委員會 丁連星 尹先龍 陳守信 李可欣 萬美玲 |
根據保安司司長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的批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取得「機場旅客資料預報系統」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到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採購科查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索取上述文件之影印本,須繳付影印費用。
標書必須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下午五時前遞交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投標人除須遞交《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所規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擔保$260,000.00(澳門幣貳拾陸萬元整)之證明文件。該擔保須以現金、本票(抬頭人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或銀行擔保之方式遞交,倘以現金或本票方式,則應交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倘屬銀行擔保,該擔保不得附條件或受終止性期限約束。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六年二月四日上午十時,將在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開標。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投標人或其合法代表屆時應出席,以便對標書中可能存疑之處作出澄清。
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時間止,投標人可前往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採購科確切瞭解是否尚有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郭鳳美
根據保安司司長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的批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取得「警察外套及羽絨內裡」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到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採購科查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索取上述文件之影印本,須繳付影印費用。
標書必須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下午五時前遞交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投標人除須遞交《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所規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擔保$144,000.00(澳門幣壹拾肆萬肆仟元整)之證明文件。該擔保須以現金、本票(抬頭人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或銀行擔保之方式遞交,倘以現金或本票方式,則應交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倘屬銀行擔保,該擔保不得附條件或受終止性期限約束。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時,將在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開標。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投標人或其合法代表屆時應出席,以便對標書中可能存疑之處作出澄清。
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時間止,投標人可前往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採購科確切瞭解是否尚有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郭鳳美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第四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的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刑事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專業刑事技術輔導員一缺,合格投考人的最後成績如下:
唯一合格投考人: | 分 |
李樹榮 | 69.95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批示認可)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趙德欽
正選委員:一等督察 徐一平
處長 梁潔蘭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第三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的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一等督察五缺,合格投考人的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
1.º | 余光輝 | 79.95 |
2.º | 陳堅雄 | 76.80 |
3.º | 馮浩賢 | 75.62 |
4.º | 梁文照 | 75.35 |
5.º | 莫向堯 | 74.08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批示認可)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局長 周偉光
正選委員:副局長 薛仲明
副局長 杜淑森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醫生職程醫院職務範疇(兒科)第一職階主治醫生兩缺,經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二十二條,以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鄭成業
按照本人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之批示,有關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為Cristina João Correia Pereira醫生展開麻醉科同等學歷考試(根據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因唯一投考人欠缺提交個人履歷及所需投考文件而予以消滅。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鄭成業
為展開取得醫院職務範疇胃腸科顧問醫生級別資格的程序,經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程序通告。現根據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鄭成業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的批示,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以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本局現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衛生局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法醫範疇)二缺。
1. 開考類別
本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
2. 開考有效期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一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
3. 任用方式
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之前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試用六個月。
4. 職務內容的一般特徵
須具專業技能及從高等課程獲得專業知識,以便對既定計劃中技術性的方法及程序能獨立並盡責擔任研究及應用的職務。
5. 職務內容
技術員(法醫範疇)
研究、改編或採用技術方法和程序制訂研究工作、構思及發展計劃、發出意見書,參與部門和跨部門性質的工作小組會議,以備上級就有關法醫範疇的政策和管理制訂措施作出決定。
6. 薪俸、工作條件及福利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薪俸點為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所載的第五級別350點。
其他工作條件及福利按現行公職法律制度的一般標準。
7. 投考條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7.1 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7.2 具備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項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共職務之一般要件;
7.3 具備法醫學或類同範疇的高等課程學歷。
8. 投考方式
投考人必須填寫由第25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專用印件《投考報名表》(可於印務局購買或於其網頁及本局網頁下載),於指定期限(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日內)及辦公時間內(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以親送方式到衛生局文書科(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報考,報考時須遞交下列文件︰
8.1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須遞交: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遞交時需出示正本核對);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遞交時需出示正本核對);
c)經投考人簽署的履歷(所遞交之履歷需經投考人簽署,否則視為沒有遞交);
d)相關工作經驗及培訓課程的證明文件副本(如有請遞交,以作履歷分析之用)。
8.2 與公職有聯繫的報考人: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須遞交上述a)、b)、c)及d)項所指文件以及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如上述a)及b)項所指文件以及個人資料紀錄已存於投考人個人檔案內,可免除遞交,但須在投考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9. 甄選方式
a)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淘汰制,以筆試進行,為時二小時;
b)第二項甄選方法——專業面試;
c)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缺席或放棄任何一項考試者即被除名。
10.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是評估投考人擔任某一職務所須具備的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專業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在工作資歷及工作經驗方面的專業條件。
履歷分析是透過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某一職務的能力。
11. 評分制度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均被淘汰。
12.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以0分至100分表示。最後成績是在各種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其方式如下:
知識考試=50%;
專業面試=30%;
履歷分析=20%。
13. 優先條件
如得分相同,投考人的排序按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所規定的優先條件為之。
14. 名單公佈
14.1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將於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張貼,並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14.2 知識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載於確定名單的公告內;
14.3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15.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包括以下內容:
a)《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b)第81/99/M號法令——《澳門衛生司組織法》;
c)第100/99/M號法令——《重新編排進行法醫鑑定之系統》;
d)第274/95/M號訓令及第212/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規範酒精影響下駕駛之監管條件及方法》;
e)第58/95/M號法令——《刑法典》第二卷第一編——侵犯人身罪;
f)第59/95/M號法令——《規範自願中斷懷孕》;
g)第111/99/M號法令——《設立在生物學及醫學應用方面保障人權及人類尊嚴之法律制度》;
h)法醫學知識。
知識考試期間,除可查閱上述第a)至g)法例之外,投考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使用電子產品)查閱其他參考書籍或資料。
16.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本開考的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法醫科主治醫生 柯慶華
正選委員:法醫科主治醫生 黃偉傑
法醫科醫生(完成法醫科專科培訓) 林巧珊
候補委員:法醫科顧問醫生 Oliveira e Sousa de Albergaria Resende, Pedro Manuel
法醫科顧問醫生 Martins Ferreira Alves, José Luís
17.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範。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鄭成業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的批示,根據第10/2010號法律《醫生職程制度》、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以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展開取得醫院職務範疇婦產科顧問醫生級別資格的程序。
1. 報考期間
報考的期間為二十個工作日,自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2. 投考條件
所有符合以下條件的公務人員均可投考:
2.1 自取得婦產科專科醫生級別後,實際從事婦產科主治醫生職務滿五年。
3. 投考辦法
3.1 投考人須填妥經第90/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核准的表格(可於印務局購買或於其網頁及本局網頁下載),並附同下列文件,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以親送方式交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的衛生局文書科: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遞交時需出示正本核對);
b)本通告所要求的醫院職務範疇(婦產科)的專科醫生級別的證明文件(遞交時需出示正本核對);
c)經投考人簽署之履歷一式三份(詳列在相關職務範疇內所從事的職務,尤其是從事的時間及方式、在技術職能單位的主管職務、對實習醫生的指導及門診小組的參與、技術職能部門及單位的管理、組織及擔任主管的能力及才能、發表的著作及文章、擔任的醫療範疇職務、教學或研究工作及提高專業資格的其他資料。)(所遞交之履歷需經投考人簽署,否則視為沒有遞交);
d)任職部門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應載明曾擔任之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考試所需的工作評核/工作表現評核;
e)由所任職的僱主實體發出具有五年婦產科主治醫生的工作經驗的工作證明文件,或投考人以名譽承諾作出的聲明證明。
3.2 如上述a)、b)及d)項所指文件已存於投考人個人檔案內,可免除遞交,但須在報名表格上明確聲明。
4. 甄選方法
4.1 甄選以下列方法進行,成績以0分至10分表示,而每項甄選方法之評分比例如下:
a)履歷評核:70%;
b)知識考試:30%。
4.2 知識考試期間,投考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使用電子工具)參考或查閱任何法規、書籍或參考資料;
4.3 缺席或放棄任何一項考試者即被除名;
4.4 有關各項甄選方法的評核參數、加權值及評分準則將張貼於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以供查閱。
5. 甄選方法的目的
5.1 履歷評核包括專業履歷的審查及討論,以分析投考人的資歷,尤其是參照一般及特別的職業特徵要求分析投考人的專業及學術方面的能力,以及分析其專業歷程、所取得的經驗及進行了的培訓的重要性、所擔任的職務類別及取得的工作評核;
5.2 知識考試的目的是透過介紹及討論一份部門或單位的臨床管理報告或一項研究工作的方式,評核投考人在相關職務範疇解決問題、處事及應變的能力。
6. 最後評核
6.1 最後評核為所採用的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按0至10分的評分制,取得7分或以上的投考人視為合格;
6.2 投考人的最後成績僅以“合格”或“不及格”表示。
7.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本程序的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婦產科主任醫生 唐蘊瑩醫生
正選委員: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歐陽錦全醫生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陳嘉倫醫生
候補委員: 婦產科顧問醫生 方慧瑩醫生
婦產科顧問醫生 黃潔敏醫生
8.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的張貼地點
8.1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將於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張貼,並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8.2 知識考試及履歷討論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載於確定名單的公告內;
8.3 最後評核名單經認可後,將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
9. 適用法例
本程序由第10/2010號法律《醫生職程制度》、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以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範。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鄭成業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任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心理/心理輔導)三缺進行的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經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專業面試的公告,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三款,以及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專業面試的名單已再次張貼在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亦可瀏覽本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梁勵
旅遊局為填補以下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開考通告張貼在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告示板,並公佈於本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utouri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報考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的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為填補旅遊局人員編制內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告示板及本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utourism.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填補人員編制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公共行政管理範疇)一缺。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確定名單張貼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綜藝館第一座四字樓體育發展局行政財政處,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編制外合同制度填補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體育運動範疇)兩缺。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張貼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綜藝館第一座四字樓體育發展局行政財政處,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劉楚遠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作出之批示,為澳門大學指定課室提供影音系統保養及檢修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提供服務的期間為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有意競投者可從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一樓,1012室採購處,取得《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每份為澳門幣壹佰元正($100.00)。
為了解競投標的之詳情,各競投者可最多派出兩名人員出席有關講解會及實地視察。講解會將安排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下午四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E4中央教學樓東四座地下,G062室舉行,而實地視察亦將安排於當天在講解會後進行。
截止遞交投標書日期為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正。競投者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本大學採購處,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幣肆萬捌仟元正($48,000.00),臨時保證金得透過現金或抬頭為「澳門大學」之本票、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繳付。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一樓,1011室舉行。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於澳門大學
副校長 黎日隆(行使澳門大學校長授予的權力,該授權刊登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中的澳門大學公告內)
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在澳門宋玉生廣場249-263號中土大廈18樓社會保障基金總部,並同時上載於本基金內聯網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陳寶雲
為履行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關於給予私人及私立機構之財政資助的批示,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現公佈二零一五年第三季度之財政資助表:
受資助實體 | 批准日期 | 撥給之金額 (澳門元) | 目的 |
澳門街舞文化協會 | 14/01/2015 | 5,000.00 | 資助「China Dance Delight vol. 06全國總區街舞比賽」活動。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29/04/2015 | 40,000.00 | 資助「澳門青年旅遊大使培訓計劃」活動。 |
澳門餐飲業聯合商會 | 06/05/2015 | 249,970.00 | 資助「餐飲業培訓課程」。 |
聲悅曲藝會 | 27/05/2015 | 3,000.00 | 資助「聲傳粵韻折子戲專場晚會」曲藝晚會。 |
澳門濤星曲藝會 | 11/03/2015 | 3,000.00 | 資助「粵韻情牽•絲竹傳情」曲藝晚會。 |
拍板視覺藝術團 | 17/02/2015 | 80,000.00 | 資助「澳門電影指南」活動。 |
澳門新輝曲藝會 | 10/04/2015 | 3,000.00 | 資助「新輝曲藝賀昇平折子戲晚會」。 |
澳門虹霞樂苑 | 10/06/2015 | 3,000.00 | 資助「兩地情牽敬老心演唱會」活動。 |
均安同鄉曲藝會 | 18/03/2015 | 3,000.00 | 資助「省港澳折子戲曲藝賀昇平晚會」。 |
星輝曲藝會 | 13/05/2015 | 3,000.00 | 資助「南寧粵藝星輝夜」曲藝晚會。 |
澳門惠然雅集藝苑 | 05/06/2015 | 3,000.00 | 資助「惠然曲藝賀昇平懷舊金曲粵曲演唱晚會」。 |
澳門春蘭曲藝會 | 20/05/2015 | 3,000.00 | 資助「“唐明皇與楊貴妃”粵劇全集」曲藝晚會。 |
澳門茵珈晴曲藝會 | 06/05/2015 | 3,000.00 | 資助「茵珈晴粵韻會知音粵曲演唱晚會」。 |
澳門旅遊零售服務業總商會 | 06/05/2015 | 248,000.00 | 資助「培訓課程」活動。 |
澳門餐飲業聯合商會 | 27/05/2015 | 249,900.00 | 資助「餐飲業教學光碟製作、分享會及專題講座」活動。 |
紅梅藝社 | 03/06/2015 | 3,000.00 | 資助「紅梅粵韻會知音曲藝折子戲晚會」。 |
新口岸曲藝會 | 01/07/2015 | 3,000.00 | 資助「省澳港心連心粵曲交流晚會」。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 10/06/2015 | 204,124.90 | 資助「第十六屆東南亞美食嘉年華」活動。 |
10/06/2015 | 95,000.00 | 資助「三坊同賀康公寶誕、敬老盆菜聯歡晚會」活動。 | |
澳門華星曲藝會 | 03/06/2015 | 3,000.00 | 資助「華星曲韻同歡唱粵曲折子戲晚會」曲藝晚會。 |
澳門知音樂苑 | 20/05/2015 | 3,000.00 | 資助「粵韻名曲會知音曲藝晚會」。 |
澳門斗門文娛曲藝會 | 17/06/2015 | 3,000.00 | 資助「文娛曲藝晚會」。 |
梨園劇藝社 | 17/06/2015 | 3,000.00 | 資助「“梨園粵韻賀金秋”折子戲專場」曲藝晚會。 |
澳門月中仙粵劇曲藝會 | 29/07/2015 | 3,000.00 | 資助「月中仙會慶折子戲專場欣賞會」曲藝晚會。 |
澳門星光藝苑曲藝會 | 20/05/2015 | 3,000.00 | 資助「星光曲藝賀昇平粵曲折子戲晚會」。 |
沙梨頭坊眾互助會 | 01/07/2015 | 3,000.00 | 資助「迎中秋賀國慶文藝聯歡晚會」曲藝晚會。 |
Associação de Música e Ópera Chinesa Leng Nam de Macau | 05/08/2015 | 3,000.00 | 資助「慶國慶慶回歸慶中秋粵曲折子戲晚會」曲藝晚會。 |
澳門紅豆戲劇曲藝會 | 22/07/2015 | 3,000.00 | 資助「笙鼓琴弦折子戲曲藝晚會」。 |
澳門榮旭文化藝術協會 | 05/08/2015 | 3,000.00 | 資助「慶國慶慶回歸慶中秋音樂歌唱舞蹈晚會」活動。 |
澳門霓裳粵藝社 | 22/04/2015 | 3,000.00 | 資助「藝韻星輝戲曲夜」曲藝晚會。 |
Associação dos Comerciantes de Peixe Fresco de Macau | 13/05/2015 | 45,800.00 | 資助「澳門魚行醉龍節2015」活動。 |
雷鳴曲藝會 | 22/04/2015 | 3,000.00 | 資助「藝韻星輝戲曲夜」曲藝晚會。 |
澳門同樂曲藝會 | 11/02/2015 | 3,000.00 | 資助「同樂粵韻耀濠江折子戲專場」曲藝晚會。 |
匯濤曲藝會 | 10/06/2015 | 3,000.00 | 資助「濤濤粵韻匯知音折子戲曲藝晚會」。 |
澳門國際街舞會 | 17/06/2015 | 5,000.00 | 資助「Exposure X R16 Macau Regional Finals 2015」活動。 |
澳門麗影曲藝會 | 21/01/2015 | 3,000.00 | 資助「麗影百花妍粵曲演唱會」。 |
澳門粵韻豪情粵劇曲藝會 | 05/08/2015 | 3,000.00 | 資助「慶國慶慶回歸慶中秋粵曲折子戲演唱會」。 |
澳門艷陽天粵劇曲藝會 | 22/04/2015 | 3,000.00 | 資助「艷陽天名曲妙韻獻知音曲藝晚會」。 |
永泉曲藝會 | 22/04/2015 | 3,000.00 | 資助「慶祝永泉曲藝會成立8周年誌慶曲藝聯歡晚會」。 |
澳門街坊曲藝會 | 21/01/2015 | 3,000.00 | 資助「祥和粵韻會知音」曲藝晚會。 |
澳門輝煌曲藝會 | 21/01/2015 | 3,000.00 | 資助「好友友好賀中秋曲藝晚會」曲藝晚會。 |
澳門永興曲藝會 | 10/06/2015 | 3,000.00 | 資助「永興金秋粵韻會知音折子戲曲藝晚會」。 |
樂韻昇平曲藝軒 | 28/01/2015 | 3,000.00 | 資助「粵劇折子戲曲藝晚會」。 |
金鳳凰粵劇曲藝會 | 22/07/2015 | 3,000.00 | 資助「彩鳳笙歌喜盈盈粵劇曲藝晚會」。 |
澳門業誠曲藝會 | 22/07/2015 | 3,000.00 | 資助「業誠曲藝會成立五周年曲藝折子戲晚會」。 |
Associação de Ópera Chinesa Kuan Ieng | 22/07/2015 | 3,000.00 | 資助「2015迎國慶粵曲折子戲晚會」。 |
澳門銀聲曲藝會 | 04/03/2015 | 3,000.00 | 資助「銀聲金曲夜」曲藝晚會。 |
Instituto de Ópera Chinesa de Hou Kong | 17/06/2015 | 3,000.00 | 資助「粵韻會知音曲藝折子戲晚會」。 |
Associação de Ópera Chinesa Mei San | 22/07/2015 | 3,000.00 | 資助「美新曲藝賀昇平粵曲演唱晚會」。 |
超藝戲劇曲藝會 | 22/07/2015 | 3,000.00 | 資助「超藝友好折子戲欣賞晚會」。 |
澳門霓裳軒藝苑 | 22/07/2015 | 3,000.00 | 資助「霓裳曲藝會知音粵曲折子戲晚會」。 |
澳門偉聲藝苑 | 10/06/2015 | 3,000.00 | 資助「偉聲金秋粵劇曲藝晚會」。 |
澳門粵韻春華粵劇曲藝會 | 25/03/2015 | 3,000.00 | 資助「粵韻展華章戲曲晚會」。 |
澳門南國紅豆粵劇曲藝會 | 01/07/2015 | 3,000.00 | 資助「桃李競芳華粵曲折子戲演唱會」。 |
路環信義福利會 | 25/03/2015 | 60,000.00 | 資助「光輝路環四月八」 活動。 |
怡情樂苑曲藝會 | 12/08/2015 | 3,000.00 | 資助「怡情曲藝獻知音折子戲晚會」曲藝晚會。 |
嶺南粵曲同學會 | 01/07/2015 | 3,000.00 | 資助「桃紅李綠粵曲折子戲晚會」。 |
恩平同鄉聯誼曲藝會 | 01/07/2015 | 3,000.00 | 資助「桃李競璀璨粵曲折子戲演唱會」。 |
澳門粵港澳南華曲藝協會 | 01/07/2015 | 3,000.00 | 資助「桃李競春風粵曲折子戲演唱會」。 |
澳門和鳴戲劇曲藝協會 | 29/07/2015 | 3,000.00 | 資助「和鳴戲劇曲藝賀昇平粵曲演唱晚會」。 |
澳門女企業家商會 | 12/08/2015 | 60,000.00 | 資助「第九屆澳門特色光榮榜——麵舖評選頒獎禮」活動。 |
頌鳴劇藝會 | 20/05/2015 | 3,000.00 | 資助「麗影笙歌劇藝晚會」曲藝晚會。 |
澳門盈豐曲藝會 | 01/07/2015 | 3,000.00 | 資助「盈豐折子戲曲藝賀國慶」曲藝晚會。 |
澳門勝健曲藝會 | 05/08/2015 | 3,000.00 | 資助「勝健粵韻曲藝折子戲會知音」曲藝晚會。 |
澳門道教協會 | 14/01/2015 | 50,000.00 | 資助「2015澳門道教文化節」活動。 |
澳門市民聯合會 | 08/05/2015 | 382,000.00 | 資助「第三屆澳門福建文化節——海上絲綢之路篇」活動。 |
火鳳凰文化藝術協會 | 12/08/2015 | 3,000.00 | 資助「火鳳凰成立十周年戲曲會演折子戲專場」曲藝晚會。 |
總額 | 1,933,794.90 |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於旅遊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文綺華局長
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第三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及為履行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關於給予私人及私立機構之財政資助的批示,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現公佈二零一五年第二季度之財政資助表:
受資助實體 | 批准日期 | 撥給之金額 (澳門元) |
目的 |
澳門濤麗詩曲藝會 | 18/03/2015 | 3,000.00 | 資助「濤麗詩懷舊金曲粵曲仲夏演唱晚會」。 |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於旅遊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文綺華局長
旅遊基金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六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了二零一五年第一季度之財政資助表,修改情況如下:
受資助實體 | 批准日期 | 撥給之金額 (澳門元) |
目的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 04/02/2015 |
178,000.00
——有關機構於21/07/2015退還資助金額的未動用結餘,即澳門幣32,235.80
|
資助“康公情懷賀元宵嘉年華”活動。 |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於旅遊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文綺華局長
為填補海事及水務局人員編制內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三缺,經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在萬里長城港務局大樓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內,並於海事及水務局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代局長 曹賜德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通告,有關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招聘(物流範疇)第一職階技術工人一缺(試用期為合同首九十日),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名次 | 姓名 | 總成績 |
1.º | 鍾結興 | 81.60 |
2.º | 陳文超 | 71.10 |
3.º | 葉婉雯 | 67.90 |
4.º | 莫飛健 | 66.80 |
5.º | 梁文亮 | 62.40 |
6.º | 郭慶紅 | 55.90 |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b)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於郵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郵政處理及派遞科科長 鄭燦明
正選委員:預備、核對及運輸範圍主管 梁國健
一等技術輔導員 容惠貞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之規定,現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郵政局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本局行政任用合同人員以下空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政總部大樓二樓,並於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於郵政局
局長 劉惠明
1. 判給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2. 招標實體:房屋局。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招標名稱:為房屋局轄下之社會房屋屋邨提供樓宇管理服務(I)。
5. 標的:本招標旨在為下列社會房屋屋邨提供樓宇管理服務,尤其清潔、看守、樓宇共同部分及集體設備的維修保養服務,該服務地點和期間如下:
6. 投標人之一般條件: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已登記及業務範圍全部或部分為物業管理服務,且依法沒有領有保安牌照並從事私人保安業務的公司均可參與本招標。
7. 索取招標方案及卷宗: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接待處查閱及索取有關招標案卷,如欲索取上述文件之影印本,需以現金方式繳付印製成本費用$200.00(澳門幣貳佰元整)或透過房屋局網頁(http://www.ihm.gov.mo)內免費下載。
8. 現場考察及書面解釋:現場考察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進行,有意投標人應於上述時間到達房屋局集合,並由房屋局人員帶領考察,考察期間不設現場提問。有意投標人對是次招標內容有任何疑問,應在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前以書面形式向招標實體提出。有意投標人須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一日前的辦公時間內親臨房屋局接待處或致電28594875進行預約出席現場考察之登記。
9. 臨時擔保:金額為$440,000.00(澳門幣肆拾肆萬元整),以法定銀行擔保之提交方式或以現金透過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存款至房屋局的帳戶中。
10.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投標書以本公告公佈之日起於辦公時間內遞交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截標日期為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五日下午五時正。
11. 開標日期、時間及地點: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六日上午十時正在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舉行。
12. 判給標準:
13. 其他事項:有關是次招標之細節及注意事項等,詳列於招標案卷內,而有關是次招標之最新訊息會於房屋局網頁(http://www.ihm.gov.mo)內公佈。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於房屋局
局長 楊錦華
為填補建設發展辦公室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公告,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本辦公室收件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周惠民
環境保護局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編制外合同人員(根據第12/2015號法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視為行政任用合同)進行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的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二組內公佈。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 分 |
陳四妹 | 82.78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批示認可)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於環境保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環境保護局特級技術員 黃美玲
正選委員:環境保護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袁文龍
候補委員:勞工事務局特級督察 阮嘉儀
燃料安全委員會以散位合同制度(行政任用合同)填補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一缺,經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知識考試(駕駛實踐測試)成績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30-804號中華廣場七樓A、B及C座燃料安全委員會內,並上載於本會網頁(www.csc.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於燃料安全委員會
主席 鄺錦成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黃美梨 | 83.22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於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能源業發展辦公室顧問高級技術員 余玉玲
正選委員:能源業發展辦公室顧問高級技術員 張振良
審計署顧問高級技術員 Américo Xavier de Sousa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以下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定,現通過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交通事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人員進行下列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
上述開考的通告現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六樓交通事務局行政及財政處告示板,以及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遞交報考申請表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算。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林衍新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於經濟局——局長 蘇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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