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海 關

通 告

第06/2015/DAF/SA號公開招標

澳門海關宣佈,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制服”進行公開招標。

有關《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存放於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之“辦事處”內,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參閱,如欲索取上述文件之副本,需繳付影印費用,招標程序於上址進行。

標書必須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下午五時前遞交至上述之海關辦事處。

承投商號除須遞交《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所要求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保證金澳門幣貳萬貳仟元正($22,000.00)之證明文件,而該保證金是以存款方式或銀行擔保方式繳付予澳門海關,倘以存款方式繳交,應交予澳門海關行政財政廳司庫。

開標日期將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日上午十時正於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內舉行。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於海關

關長 賴敏華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名 單

立法會輔助部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鄧凱欣 80.31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提起上訴。

(經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的議決確認)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秘書長 潘錦屏

正選委員:顧問 Sílvia Maria Trindade Barradas

顧問 關冠芬

公 告

為填補立法會輔助部門以下空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力資源暨財政處:

編制內人員:

1. 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一缺;
2. 第一職階首席特級公關督導員二缺;
3. 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等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楊瑞茹


新 聞 局

公 告

新聞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檔案及圖書管理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15樓新聞局大堂,並上載到本局網頁(www.gcs.gov.mo)以供查閱。

新聞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葡文社會傳播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15樓新聞局大堂,並上載到本局網頁(www.gcs.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澳 門 基 金 會

名 單

根據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關於撥給私人和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有關規定,澳門基金會現公佈二零一五年第二季度的資助名單:

澳門幣 

受資助實體 批准日期 撥給之金額 目的
澳門青年企業家協會 16/4/2013 80,000.00 資助2013年度計劃(5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亞衛視有限公司 16/4/2013 450,000.00 資助製作及播放兩個52集電視專題節目:《感動澳門3》及《澳門──預約幸福2》(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文化發展促進會 16/10/2013 300,000.00 資助製作大型電視紀錄片“清明上河圖──澳門卷”(最後一期資助款)。
中國澳門體育總會聯合會 21/2/2014 15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6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經濟學會 21/2/2014 17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9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中華文化藝術協會 5/3/2014 300,000.00 資助在澳門舉辦2013年度第五屆中華文化人物頒授典禮(最後一期資助款)。
母親會 5/3/2014 900,000.00 資助該會及屬下5個機構2014年度計劃(5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聯合國大學國際軟件技術研究所 5/3/2014 250,632.80 資助2014年租用宿舍及宿舍維修保養經費(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歸僑總會 12/3/2014 52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12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中華青年進步協會 12/3/2014 22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8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國際中醫藥學會 12/3/2014 25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9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中華媽祖基金會 12/3/2014 850,000.00 資助舉辦第十二屆澳門媽祖文化旅遊節(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會議展覽業協會 19/3/2014 140,000.00 資助2014年度活動經費(2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暨南大學澳門校友會 19/3/2014 80,000.00 資助2014年度活動經費(6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望德堂區創意產業促進會 19/3/2014 40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25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全藝社 26/3/2014 11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3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記者聯會 26/3/2014 9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5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街坊福利會 26/3/2014 130,000.00 資助澳門街坊福利會屬下中醫診所維修工程、購置設備以及2013/2014年度活動(4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繁榮促進會 26/3/2014 8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4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華僑大學澳門校友會 26/3/2014 80,000.00 資助2014年度活動經費(8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中華青年展志協進會 26/3/2014 14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15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 26/3/2014 850,000.00 資助該會及屬下1個服務工作單位2014年度計劃(19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弱智人士家長協進會 26/3/2014 32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8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國際研究所 26/3/2014 75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54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文獻信息學會 2/4/2014 8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5項)(第三期資助款)。
澳門長虹音樂會 2/4/2014 24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13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宣道堂慈善會 2/4/2014 18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11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土生教育協進會 9/4/2014 330,000.00 資助澳門土生教育協進會及魯彌士主教幼稚園2014年度計劃(14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敬老總會 9/4/2014 314,16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10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法國文化協會 17/4/2014 8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2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 17/4/2014 60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17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善明會 17/4/2014 400,000.00 資助2014年度活動經費(28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會計專業聯會 29/4/2014 400,000.00 資助2014年度活動(6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29/4/2014 100,000.00 資助2014年活動經費(4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29/4/2014 18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12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少年飛鷹會 29/4/2014 12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14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地區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 29/4/2014 18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7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亞太拉美交流促進會 7/5/2014 6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4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工程師學會 14/5/2014 300,000.00 資助在澳門舉辦第二屆葡語工程師大會及第十二次泛珠區域科技聯席會議(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14/5/2014 2,800,000.00 資助該會及屬下26個服務工作單位的2014年度計劃(32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華僑報出版社有限公司 14/5/2014 1,000,000.00 資助華僑報2000年至2010年歷史資料庫專案檔製作、建立數據管理系統及該系統運作經費(第二期資助款)。
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 21/5/2014 40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9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文化產業推廣協會 21/5/2014 200,000.00 資助聯興藝文社區計劃2014年度計劃(5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設施管理學會 21/5/2014 65,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2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明愛 4/6/2014 950,000.00 資助該會及屬下28個服務工作單位的2014年度計劃(86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管樂協會 18/6/2014 85,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5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婦女聯合總會 18/6/2014 1,850,000.00 資助該會及屬下20個服務工作單位的2014年度計劃(33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 18/6/2014 1,100,000.00 資助該會及屬下4個服務工作單位的2014年度計劃(14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福建同鄉總會 18/6/2014 880,000.00 資助該會及屬下54個服務工作單位的2014年度計劃(13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漫畫從業員協會 9/7/2014 60,000.00 資助2014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3項)(第三期資助款)。
澳門婦女聯合總會 9/7/2014 110,000.00 資助澳門婦女界賀雙慶系列活動(1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福建同鄉總會 9/7/2014 180,000.00 資助迎澳門特別行政區回歸15周年暨閩南鄉親歡慶系列活動(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江門青年會 31/7/2014 10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6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31/7/2014 1,240,000.00 資助獨居長者服務計劃(2項)(第二期資助款)。
澳門醫務界聯合總會 6/8/2014 70,000.00 資助2014年度計劃(2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國際人才交流協會 6/8/2014 400,000.00 資助2014‧百場粵劇進堂區(兩場)。
澳門國際品牌企業商會 20/8/2014 500,000.00 資助舉辦2014年澳門購物節系列活動(3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環境保護產業協會 8/9/2014 30,000.00 資助出版第十四期《澳門環保產業》雜誌的部份經費。
澳門科技大學基金會 17/9/2014 50,000,000.00 資助屬下澳門科技大學、科大醫院、澳門國際學校、澳門科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專科醫學培訓中心2014/2015年度計劃(6項)(第二期資助款)。
澳門城市大學基金會 24/9/2014 36,000,000.00 資助澳門城市大學2014/2015年度教學支援、學術及科研、學生津貼及獎勵計劃(63項)(第二期資助款)。
澳門敲擊樂協會 12/11/2014 355,415.00 資助2015“澳門製作 本土情懷”澳門基金會市民專場演出入選項目:“敲擊樂劇場——玩轉畢業夜”。
浪風劇社 12/11/2014 366,800.00 資助2015“澳門製作 本土情懷”澳門基金會市民專場演出入選項目:“《十八相送》音樂劇”。
澳門少兒藝術團 12/11/2014 366,800.00 資助2015“澳門製作 本土情懷”澳門基金會市民專場演出入選項目:“大型原創兒童舞劇《我們的變形計》”。
澳門古箏學會 12/11/2014 366,800.00 資助2015“澳門製作 本土情懷”澳門基金會市民專場演出入選項目:“《夢幻西楚》音樂舞蹈劇場”。
大老鼠兒童戲劇團 12/11/2014 247,010.00 資助2015“澳門製作 本土情懷”澳門基金會市民專場演出入選項目:“ 貓大俠之歌”。
郭濟修 10/12/2014 50,000.00 資助出版《圖說回歸後澳門(2000年至2013年)》的部份經費。
澳門物業設施管理協會 17/12/2014 5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嶺南教育發展會 17/12/2014 60,000.00 資助舉辦“新感覺——青春有約,與你同行,兩岸四地中學生走進江蘇交流團”的部份經費。
兒童心臟互助會 7/1/2015 4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福建婦女聯誼會 14/1/2015 45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7項)。
東方葡萄牙學會 14/1/2015 16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4項)。
陸康 14/1/2015 70,000.00 資助出版第46及47期《印緣》的部份經費。
星月笙輝曲藝軒 16/1/2015 31,000.00 資助舉辦“粵劇折子戲曲藝晚會”之場租。
澳門群星耀舞藝術音樂協會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星耀群舞樂韻濠江金曲晚會”之場租。
澳門中山同鄉聯誼會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江南妙韻匯濠江”之場租。
粵樂曲藝會 16/1/2015 23,600.00 資助舉辦“穗禪澳曲藝交流晚會”之場租。
澳門粵韻春華粵劇曲藝會 16/1/2015 22,000.00 資助舉辦“粵韻展華章戲曲晚會”之場租。
澳門亞洲音樂協會 16/1/2015 16,800.00 資助舉辦“2015粵韻今宵滙濠江演唱會”之場租。
澳門發一崇德文教會 21/1/2015 150,000.00 資助舉辦“和諧中華‧第六屆海峽兩岸文化推廣會演”的部份經費。
澳門青年音樂協會 21/1/2015 8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海關(水警)退休人員協會 21/1/2015 20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青年古箏藝術團 21/1/2015 75,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聲色藝音樂文化協會 29/1/2015 10,000.00 資助舉辦“聲色藝和諧之聲音樂會2015”的部份經費。
澳門粵韻新聲粵劇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珠海粵韻濠江情文藝演唱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海棠藝苑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海棠曲藝賀昇平粵曲折子戲晚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錦綉粵曲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弦歌致意曲藝晚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銀聲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銀聲金曲夜粵曲晚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華星流行音樂協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家傳戶曉經典金曲演唱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美譽文化戲劇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美麗傳說之粵調金曲曲藝晚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弦緣創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2015弦曲緣聚粵藝夜”的部份經費。
澳門百利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百利笙歌樂韻粵藝會知音晚會2015”的部份經費。
澳門仙樂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仙樂粵韻賀昇平粵曲演唱晚會”的部份經費。
粵藝軒戲劇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朋情粵韻會知音”的部份經費。
新聲曲藝社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澳門新聲聚友粵曲敬老晚會”的部份經費。
超然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超然粵韻曲藝折子戲會知音”的部份經費。
朝陽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知心好友齊歡唱粵曲欣賞會”的部份經費。
協和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協和樂韻戲曲演唱晚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朋友文娛體育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朋友粵韻曲藝折子戲晚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群星歌舞文化協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群星耀舞仲夏夜金曲演唱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和聲戲劇曲藝會 29/1/2015 70,000.00 資助舉辦“和聲戲劇風采樂昇平”的部份經費。
濠江流行音樂學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濠情金曲夜演唱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濤麗詩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濤麗詩懷舊金曲粵曲仲夏演唱晚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紅館文化協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省港澳八和子弟曲藝賀昇平粵劇折子戲晚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金聲樂苑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金聲粵韻會知音粵劇曲藝晚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八和會館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八方祥和粵劇名曲晚會”的部份經費。
荷花香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荷塘吐艷粵曲會知音晚會”的部份經費。
均安同鄉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省港澳折子戲曲藝賀昇平晚會”的部份經費。
永泉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慶祝永泉曲藝會成立8週年誌慶曲藝聯歡晚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無疆界義務者協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無疆界金曲之夜”的部份經費。
澳門中華民藝協進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中華民藝展繽紛歌舞晚會”的部份經費。
喜悅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知音暢聚在今宵”的部份經費。
澳門醉琴軒曲藝苑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琴音妙韻醉知音曲藝折子戲晚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南國紅豆粵劇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桃李競芳華粵曲折子戲演唱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星輝耀粵劇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桃李競春風粵曲折子戲演唱會”的部份經費。
瀟灑文化演藝協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瀟灑走一回2015演唱會”的部份經費。
鄺一笑曲藝社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一笑聲傳2015”的部份經費。
澳門街坊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祥和粵韻會知音”的部份經費。
澳門海富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夏日情懷金曲夜”的部份經費。
澳門周剛藝苑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第四屆澳港台南音,粵謳演唱聯歡晚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仙韻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仲夏粵韻賀昇平粵曲演唱晚會”的部份經費。
恩平同鄉聯誼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桃李競璀璨粵曲折子戲晚會”的部份經費。
星緣滙聚音樂文娛協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星緣舞匯樂韻凝聚金曲晚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黑鷹文娛體育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敬老粵曲、懷舊金曲晚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廣華曲藝會 29/1/2015 11,000.00 資助舉辦“群星濃情金曲夜”的部份經費。
澳門媽閣水陸演戲會 4/2/2015 180,000.00 資助舉辦“天后娘媽寶誕演戲酬神”的部份經費。
澳門愛心之友協進會 4/2/2015 37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9項)。
澳門職工權益協會 11/2/2015 30,000.00 資助舉辦“2015年長者敬老活動”的部份經費。
澳門街舞文化協會 11/2/2015 95,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3項)。
澳門天地陶藝學會 11/2/2015 10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3項)。
澳門兒童發展協會 11/2/2015 800,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1項)(第二期資助款)。
濠江青年商會 25/2/2015 11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汎澳青年商會 25/2/2015 11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亞太教育文化交流協會 25/2/2015 10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南海九江同鄉會 25/2/2015 5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藥劑師學會 4/3/2015 17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3項)。
澳門番禺同鄉會 4/3/2015 6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廣東音樂聯誼會 4/3/2015 70,000.00 資助舉辦“傳承經典 實現夢想”——1987版電視連續劇《紅樓夢》音樂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青年展翅會 11/3/2015 4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3項)。
澳門愛樂協會 11/3/2015 300,000.00 資助舉辦“澳門管樂節2015”的部份經費。
中國書畫研創學會(澳門) 11/3/2015 50,000.00 資助舉辦“中國書畫研創學會第十一屆會員作品展”的部份經費。
澳門道樂團 11/3/2015 18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3項)。
澳門博彩研究學會 18/3/2015 480,000.00 資助開展“澳門博彩業服務指數(Macau Gaming Service Index, GSI)調查(2015年度)”的部份經費。
澳門水墨藝術學會 18/3/2015 16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鮑思高青年服務網絡 18/3/2015 5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聖若瑟教區中學 18/3/2015 248,000.00 資助舉辦“上海宗教學習團”的部份經費。
澳門劇場文化學會 18/3/2015 13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4項)。
澳門舞者工作室 18/3/2015 8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書法篆刻協會 18/3/2015 22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天主教美滿家庭協進會 18/3/2015 3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護士學會 18/3/2015 50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5項)。
歐洲事務碩士研究生協會 18/3/2015 10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歐洲.中國藝術家協會(澳門)分會 18/3/2015 80,000.00 資助舉辦“慶回歸十六周年暨第二屆全澳大學生優秀創意作品巡展2015”的部份經費。
澳門生物醫學工程學會 18/3/2015 43,8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業餘藝苑 18/3/2015 7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3項)。
Associação dos Amigos de Moçambique 18/3/2015 4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書法家協會 18/3/2015 30,000.00 資助出版第27期《澳門書法》雜誌的部份經費。
明明文化藝術交流協會 18/3/2015 16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珠三角文化創意交流協會 25/3/2015 150,000.00 資助赴珠海參加“北山世界音樂節”的部份經費。
澳門勞動民生協會 25/3/2015 30,000.00 資助舉辦“慶祝五一國際勞動節長者晚宴”的部份經費。
澳門活力家庭議會 25/3/2015 10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7項)。
澳門思匯網絡 25/3/2015 50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4項)。
澳門公務專業人員協會 25/3/2015 427,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7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佛光協會 25/3/2015 10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7項)。
澳門科技大學學生會 25/3/2015 8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旅遊學院學生會 25/3/2015 6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3項)。
澳門勞動民生聯合工會 25/3/2015 20,000.00 資助舉辦“慶祝五一敬老晚宴”的部份經費。
澳門出版產業商會 25/3/2015 120,000.00 資助出版《飲食營謀五十年》的部份經費。
中華糖尿病協會 25/3/2015 4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鋼琴協會 25/3/2015 10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3項)。
澳門口述歷史協會 25/3/2015 600,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9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25/3/2015 500,000.00 資助2015年度活動經費(4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筆會 25/3/2015 475,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6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出版協會 25/3/2015 275,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8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城市大學基金會 25/3/2015 89,680,000.00 資助新校園翻新工程及購置教學設備經費(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國際魔術師協會 25/3/2015 80,000.00 資助2015年度活動經費(2項)。
全藝社 25/3/2015 499,200.00 資助2015年度活動經費(1項)。
澳門純音雅詠合唱團 25/3/2015 290,000.00 資助2015年度活動經費(2項)。
澳門動漫聯盟 25/3/2015 500,000.00 資助2015年澳門動漫博覽會(3項)。
澳門建造業環境保護學會 1/4/2015 28,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大瘋堂藝舍 1/4/2015 48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5項)。
澳門基督教新生命團契 1/4/2015 4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警察協會 1/4/2015 20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5項)。
戒煙保健會 1/4/2015 8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4項)。
澳門廚藝協會 1/4/2015 6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3項)。
小城實驗劇團 1/4/2015 15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濠江法律學社 1/4/2015 75,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5項)(第一期資助款)。
吳少英 1/4/2015 16,700.00 資助赴澳洲出席坎培拉博物館暨美術館之中港台當代水墨大展開幕禮的部份經費。
澳門朝陽學會 1/4/2015 400,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14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物品編碼協會 15/4/2015 9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韶澳青年協會 15/4/2015 5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長者協會 15/4/2015 25,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8項)。
澳門國際青年獎勵計劃協會 15/4/2015 20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4項)。
澳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15/4/2015 8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廣西聯誼總會 15/4/2015 90,000.00 資助赴新加坡參與“世界廣西聯合總會(世桂聯)第17屆代表大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華廈居民互助協進會 15/4/2015 20,000.00 資助舉辦“敬老晚宴”的部份經費。
澳門童軍總會 15/4/2015 480,000.00 資助購買服務車輛的部份經費。
路環信義福利會 15/4/2015 150,000.00 資助舉辦“光輝路環四月八”活動的部份經費。
澳門中華青年工商聯會 15/4/2015 30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大學校友會 15/4/2015 8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3項)。
嶺南畫派美術研究會(澳門) 15/4/2015 100,000.00 資助舉辦“愛國愛澳中國名人書畫展”的部份經費。
路環街坊四廟慈善會 15/4/2015 110,000.00 資助舉辦“恭祝譚公仙聖寶誕粵劇演出”的部份經費。
澳門創新發明協會 15/4/2015 15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3項)。
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學會 15/4/2015 24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3項)。
澳門會計專業聯會 15/4/2015 38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5項)。
澳門文化藝術學會 15/4/2015 6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賞心堂(澳門)書畫會 15/4/2015 23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科英布拉大學中國澳門校友會 15/4/2015 100,000.00 資助赴葡國參加科英布拉大學建校725周年活動並推廣宣傳澳門的中葡平台作用的部份經費。
澳門介入心血管病學會 15/4/2015 150,000.00 資助舉辦“2015年MACI年會”的部份經費。
澳門辛亥革命與中山文化研究會 15/4/2015 10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3項)。
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 15/4/2015 12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柿山哪咤古廟值理會 15/4/2015 100,000.00 資助舉辦“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哪咤信俗》”的部份經費。
大三巴哪咤廟值理會 15/4/2015 100,000.00 資助舉辦“乙未年2015兩岸四地同賀哪咤太子寶誕”活動的部份經費。
澳門鏡湖護理學院學生會 15/4/2015 54,000.00 資助舉辦“2015台灣護理實踐交流團”的部份經費。
澳門亞太文化藝術協會 15/4/2015 16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文物大使協會 15/4/2015 8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4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影視製作文化協會 15/4/2015 480,000.00 資助舉辦“第一屆澳門國際電影展”的部份經費。
中西高等研究學會 15/4/2015 330,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1項)。
澳門出入口商會 23/4/2015 50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青年藝術家協會 23/4/2015 56,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兒科專科醫學會 23/4/2015 300,000.00 資助舉辦“兒科(新生兒及兒童)高級生命支持課程(2015)”的部份經費。
澳門張氏宗親會 23/4/2015 75,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拉撒路青少年中心 23/4/2015 10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5項)。
澳門鮮魚行總會 23/4/2015 350,000.00 資助舉辦“澳門魚行醉龍節2015”的部份經費。
澳門大學研究生會 23/4/2015 6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記者聯會 23/4/2015 35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4項)。
澳門管理專業協會 23/4/2015 459,000.00 資助舉辦2015“督導管理訓練計劃”的部份經費。
澳門社會文化發展研究學會 23/4/2015 8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民航學會 23/4/2015 35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3項)。
澳門辛亥.黃埔協進會 23/4/2015 40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4項)。
澳門日報有限公司 23/4/2015 295,000.00 資助2015年出版計劃的部份經費(5項)。
澳門臨水宮值理會 29/4/2015 32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關你影事(澳門) 29/4/2015 19,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青皮人藝術協會 29/4/2015 12,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培正中學教育協進會 29/4/2015 499,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3項)。
澳門建造業工友工會 29/4/2015 3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聖公會中學(澳門) 29/4/2015 58,000.00 資助赴泰國清邁舉辦“Chiangmai Band Tour”的部份經費。
澳門專才發展學會 29/4/2015 6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化驗師公會 29/4/2015 5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中西文化創意產業促進會 29/4/2015 35,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國際版畫藝術研究中心 29/4/2015 8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中國澳門體育暨奧林匹克委員會 29/4/2015 450,000.00 資助赴台灣開展“澳門——台灣民間體育交流”的部份經費。
澳門中山五桂山同鄉會 29/4/2015 50,000.00 資助舉辦“澳門中山五桂山同鄉會成立六周年會慶暨第三屆會長、理監事就職典禮”的部份經費。
鏡平學校 29/4/2015 24,000.00 資助赴美參加“英特爾國際科學與工程大賽”而設的前期培訓的部份經費。
澳門臺灣大學校友會 29/4/2015 5,000.00 資助舉辦“2014年澳門台灣大學校友會中國象棋邀請賽”的部份經費。
澳門文獻信息學會 29/4/2015 25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5項)(第一及二期資助款)。
澳門設計師協會 29/4/2015 28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中醫生協會 29/4/2015 5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青年研究協會 29/4/2015 20,000.00 資助出版《澳門新視角》第16期的部份經費。
澳門少年飛鷹會 29/4/2015 650,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18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影視傳播協進會 29/4/2015 300,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5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書法院 6/5/2015 28,000.00 資助舉辦“龍飛鳳舞頌澳門五人草書展”的部份經費。
澳門揚琴學會 6/5/2015 4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陸軍俱樂部 6/5/2015 100,000.00 資助舉辦“慶祝澳門陸軍俱樂部翻新20週年:葡語系藝術家畫展”的部份經費。
澳門閱讀寫作促進會 6/5/2015 60,000.00 資助舉辦“第18屆澳門書市嘉年華”的部份經費。
澳門影視演藝協會 6/5/2015 150,000.00 資助舉辦“歌舞頌黃河大合唱”的部份經費。
張健文 13/5/2015 15,000.00 資助赴法國出席康城影展及赴西班牙出席格蘭納達「映畫奧秘」國際電影展放映《小說無用》的部份經費。
澳門註冊核數師公會 13/5/2015 33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6項)。
澳門民康精神健康促進會 13/5/2015 50,000.00 資助舉辦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4項)。
足各藝術社 13/5/2015 12,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瑪利亞方濟各傳教修會 13/5/2015 190,000.00 資助聖嘉俾厄爾修院維修電梯及購買設備的部份經費。
澳門社會進步協會 13/5/2015 36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濠江中學教育協進會 13/5/2015 3,777,300.00 資助濠江中學附屬小學一樓及二樓改建幼稚園課室工程及購置設備(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市民聯合會 13/5/2015 1,170,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1項)(第一期資助款)。
瑪利亞方濟各傳教修會 13/5/2015 858,600.00 資助聖羅撒女子中學中文部仁愛樓天台更改工程(第一期資助款)。
善明會 13/5/2015 1,350,000.00 資助粵劇承傳發展公民教育2015(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聾人協會 13/5/2015 4,000,000.00 資助聽‧語‧愛關懷計劃第二階段服務經費(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第一期資助款)。
博彩員工協進會 20/5/2015 10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德晉慈善會 20/5/2015 54,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5項)。
澳門民生權益促進會 20/5/2015 30,000.00 資助舉辦“敬老晚宴”的部份經費。
澳門醫療人員協會 20/5/2015 490,000.00 資助舉辦“慶六一兒童節‘幸福家庭嘉年華系列活動’”的部份經費。
華僑報出版社有限公司 20/5/2015 50,000.00 資助舉辦“華僑報第36屆六.一兒童節園遊會”的部份經費。
Associação de Dança — Ieng Chi 20/5/2015 10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裝修業聯合會 20/5/2015 30,000.00 資助舉辦“敬老晚宴”的部份經費。
曉角話劇研進社 20/5/2015 8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生態學會 20/5/2015 10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心臟學會 20/5/2015 10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暨南大學澳門校友會 20/5/2015 400,000.00 資助2015年度活動經費(6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學者同盟 20/5/2015 350,000.00 資助2015年度活動經費(8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緬華互助會 20/5/2015 720,000.00 資助2015年度活動經費(1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中小型企業聯合總商會 20/5/2015 1,250,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4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退休、退役及領取撫恤金人士協會 20/5/2015 1,100,000.00 資助2015年度運作經費(1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健康促進協會 20/5/2015 500,000.00 資助2015年度活動經費(8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科技大學基金會(代表澳門九所高校提出申請) 20/5/2015 5,000,000.00 資助澳門九所高校圖書館聯合採購資料庫、開發系統及組織參訪活動(6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胃腸肝病學會 27/5/2015 80,000.00 資助舉辦“澳門胃腸肝病學會5週年學術晚宴暨週年學術論壇”的部份經費。
新華夜中學 27/5/2015 30,000.00 資助舉辦“終身學習,持續進步”的部份經費。
國宏書畫學友會 27/5/2015 7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國際文化教育交流協會 27/5/2015 100,000.00 資助舉辦“澳門國際文化教育交流協會內蒙古高等教育交流訪問團”的部份經費。
澳門國際文化教育交流協會 27/5/2015   Apoio financeiro para custear parcialmente as despesas com a realização de «Visita de Intercâmbio entre Associação Internacional da Troca de Cultura e Educação de Macau e Instituições de Ensino Superior da Mongólia Interior».
澳門衛生局醫生協會 27/5/2015 1,800,000.00 資助舉辦“血管醫學聚焦微循環澳門國際論壇暨澳門衛生局醫生協會2015國際學術年會”(第一期資助款)。
普善佛教慈善會 27/5/2015 300,000.00 資助2015年度活動經費(1項)。
澳門至友協會 10/6/2015 100,000.00 資助舉辦“Best Buddies領袖大會培訓交流活動”的部份經費。
暨南大學生命科學技術學院澳門同學會 10/6/2015 36,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國際肚皮舞學會 10/6/2015 30,000.00 資助舉辦“第8屆亞太區東方舞國際總決賽暨國際青年舞舞藝形象選拔”的部份經費。
雲霓文化藝術傳播協會 10/6/2015 4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公立醫院醫生協會 10/6/2015 120,000.00 資助舉辦“第七屆澳門醫院醫學論壇”的部份經費。
澳門中國民族音樂協會 10/6/2015 25,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1項)。
澳門人文科學學會 10/6/2015 90,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
澳門楹聯學會 10/6/2015 8,000.00 資助2015年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2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醫務界聯合總會 10/6/2015 630,000.00 資助2015年度活動經費(2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仁慈堂 10/6/2015 4,500,000.00 資助與藝竹有限公司合作於婆仔屋藝術空間開展2015年度計劃(27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科學技術協進會 10/6/2015 2,750,000.00 資助2015/2016年度活動經費(12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晉江同鄉會 10/6/2015 5,400,000.00 資助舉辦“2015世界晉江同鄉懇親大會、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勝利70週年系列活動”(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管樂協會

 
10/6/2015 425,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6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江門青年會 10/6/2015 750,000.00 資助2015年度活動經費(8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法國文化協會 10/6/2015 690,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及開辦新會址(7項)(第一期資助款)。
夢想計劃協會 10/6/2015 500,000.00 資助2015年度活動經費(6項)(第一期資助款)。
匯業菁英會 10/6/2015 64,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1項)。
中華文化交流協會 17/6/2015 2,000,000.00 資助2015年度計劃(8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管理專業協會 17/6/2015 750,000.00 資助該會及澳門管理學院2014年度計劃(8項)(最後一期資助款)。
澳門土生葡人青年協會 17/6/2015 945,000.00 資助2015年度活動經費(3項)(第一期資助款)。
特別獎學金:9名 19/11/2014,
21/1/2015
457,500.00 發放2014/2015學年第二期特別獎學金。

非本澳居民(葡語地區學生)獎學金:33名

 
3/9/2014,
17/9/2014
334,800.00 發放2014/2015學年非本澳居民獎學金學生2015年5-7月生活津貼。

亞洲地區留學生獎學金:4名

 
3/9/2014,
17/9/2014
50,400.00 發放2014/2015學年亞洲地區留學生2015年5-8月生活津貼。
南亞地區學生獎學金:2名 17/9/2014 21,600.00 發放2014/2015學年南亞地區獎學金學生2015年5-7月生活津貼。

內地學生獎學金:20名

 
22/10/2014 172,800.00 發放2014/2015學年內地學士獎學金學生2015年5-6月生活津貼。
航天工作者子女獎學金:19名 3/9/2014,
24/9/2014
125,280.00 發放2014/2015學年航天工作者子女獎學金學生2015年5-6月生活津貼。
檢察官研究生獎學金:9名 5/11/2014,
21/1/2015
45,600.00 發放2014/2015學年檢察官研究生獎學金學生2015年5-6月生活津貼。
總計  271,947,797.80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於澳門基金會

行政委員會主席 吳志良


行 政 公 職 局

公 告

為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資訊範疇)一缺,經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公職局之行政及財政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於行政公職局

代局長 高炳坤

———

為填補行政公職局編制外合同任用的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一缺,經二零一五年五月六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公職局行政及財政處,並於本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內公佈,以供查閱。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於行政公職局

代局長 高炳坤

———

為填補本局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公職局之行政及財政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於行政公職局

代局長 高炳坤


法 務 局

公 告

為招考登記及公證文員職程實習員六十名,以填補登記及公證機關人員編制繕錄員職級四十缺,以及在有效期內所出現的空缺,經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公布,准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庫一樓內,並上載到本局網頁(www.dsaj.gov.mo)內公布。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於法務局

局長 劉德學

———

法務局為填補以下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的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為法務局之公務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法務局內,並於法務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布,而遞交報考申請表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公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算:

I. 編制內人員空缺:

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九缺。

II . 編制外合同人員空缺: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兩缺;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兩缺;
機電範疇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
資訊範疇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兩缺;
公眾接待範疇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於法務局

局長 劉德學


身 份 證 明 局

名 單

身份證明局為填補以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開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羅金碧 84.81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於身份證明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身份證明局處長 唐偉杰

正選委員:身份證明局處長 張麗珊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趙杏嫦

身份證明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開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曾丹媚 81.00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於身份證明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身份證明局處長 唐偉杰

正選委員:身份證明局首席技術員 陳曉彤

候補委員:財政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李淑雯


印 務 局

公 告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四日第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核及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招聘特別職程(運輸)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一缺:

(一)獲准進入專業面試的准考人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官印局街——行政暨財政處,並於印務局網頁(www.io.gov.mo)內公佈。

(二)專業面試的日期、時間及地點於上述名單內公佈。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於印務局

局長 杜志文

———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四日第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核及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招聘技術工人職程第二職階技術工人(裝訂工人範疇)兩缺:

(一)獲准進入第二階段實踐知識考試的准考人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官印局街——行政暨財政處,並於印務局網頁(www.io.gov.mo)內公佈。

(二)第二階段實踐知識考試的日期、時間及地點於上述名單內公佈。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於印務局

局長 杜志文

———

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定,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限制方式晉級開考,以填補印務局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官印局街印務局內,並於印務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而遞交報考申請表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公佈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算。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於印務局

局長 杜志文

———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四日第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核及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招聘技術工人職程第二職階技術工人(平版“柯式”印刷操作員範疇)一缺:

(一)獲准進入第二階段實踐知識考試的准考人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官印局街——行政暨財政處,並於印務局網頁(www.io.gov.mo)內公佈。

(二)第二階段實踐知識考試的日期、時間及地點於上述名單內公佈。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於印務局

局長 杜志文


民 政 總 署

名 單

本署透過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第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招考公告,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為填補民政總署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梅莉雅 83.56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上述准考人可於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出上訴。

(經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人力資源處處長 張達明

正選委員:法律及公證辦公室一等高級技術員 鮑淑芳

候補委員:文化局二等技術員 劉鳳儀

公 告

為填補民政總署下列空缺,經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第二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招考公告,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輔助部的佈告欄以供查閱。

I. 編制內人員空缺:

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二缺。

II. 編制外合同人員空缺:

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之規定,該等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黃有力

第005/SZVJ/2015號公開招標

承包“為民政總署管理的澳門半島行道樹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期間提供護理服務”

按照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決議,現就承包“為民政總署管理的澳門半島行道樹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期間提供護理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競投者可於辦公時間前往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民政總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責任書。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下午五時。參與競投之人士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按項目繳交臨時保證金,金額由澳門幣壹萬伍仟圓正($15,000.00)至澳門幣陸萬圓正($60,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抬頭為“民政總署”之銀行擔保或支票方式,在民政總署大樓地下財務處出納繳交。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在本署培訓中心(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6樓)進行。此外,本署安排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下午三時,在本署培訓中心,就是次公開競投舉辦解釋會。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黃有力


退 休 基 金 會

三十日告示

茲公佈,前海島市市政廳已故退休第二職階半熟練工人龔德林之遺孀張秀芬及女兒龔倩茹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間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楊儉儀


經 濟 局

公 告

經濟局為以散位合同制度填補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二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准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可瀏覽本局網頁www.economia.gov.mo之“招聘”欄目)。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被除名的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被除名一事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於經濟局

典試委員會主席 方秀萍

———

茲通知,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及第231/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經濟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三缺。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於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澳門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投考報名表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


財 政 局

名 單

財政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李詠薰 87.81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第一及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盧柏深

委員: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劉嘉菲

顧問翻譯員(海關) 鍾素新

財政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督察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督察一缺,經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梁浣鈴 77.81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第一及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一等高級技術員 林奕翹

委員:首席特級督察 戴健琴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土地工務運輸局) 陳連慶

財政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林偉根 82.56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第一及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一等高級技術員 林奕翹

委員:首席技術員(博彩監察協調局) 楊海恩

委員(候補):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詠坤

公 告

第2/CP/DSF-DGP/2015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一六年度所需之食物。

判給實體:

行政長官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伍仟圓正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方式,應提交一份法定銀行的擔保書,其格式參照《招標方案》附件五;
——現金存款方式,投標人需先前往財政局公物管理廳索取存款憑單,然後到指定銀行繳付。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於辦公時間前往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查閱,同時透過繳付澳門幣伍拾圓正,以取得招標資料的副本及電腦光碟;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3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第6/CP/DSF-DGP/2015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一六年度所需之燃料。

判給實體:

行政長官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三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圓正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方式,應提交一份法定銀行的擔保書,其格式參照《招標方案》附件五;
——現金存款方式,投標人需先前往財政局公物管理廳索取存款憑單,然後到指定銀行繳付。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於辦公時間前往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查閱,同時透過繳付澳門幣伍拾圓正,以取得招標資料的副本及電腦光碟;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同時各類物品的供應將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1)電油及輕柴油

a)價格——55%;

b)去達油站的容易度——3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0%。

2)重柴油及石油氣

a)價格——70%;

b)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30%。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3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局長 容光亮


勞 工 事 務 局

公 告

勞工事務局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方式,為勞工事務局編制人員進行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四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二樓本局行政財政處內,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而遞交投考報名表之期限為十日,由本公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

勞工事務局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方式,為勞工事務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進行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七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二樓本局行政財政處內,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而遞交投考報名表之期限為十日,由本公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勞工事務局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方式,為勞工事務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進行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三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二樓本局行政財政處內,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而遞交投考報名表之期限為十日,由本公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第14/2009號法律規範的《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的規定,現通過以限制性及審查文件方式為博彩監察協調局之編制外合同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第一職階首席特級督察一缺。

再通知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二十一字樓本局行政財政處之告示板以及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人 力 資 源 辦 公 室

公 告

為填補經由人力資源辦公室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兩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九樓本辦公室告示板,並於本辦公室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於人力資源辦公室

主任 盧瑞冰

———

人力資源辦公室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人員進行填補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範的《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九樓本辦公室告示板及於本辦公室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於人力資源辦公室

主任 盧瑞冰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名 單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內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四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1.º 何仲榮 88.13  
2.º 吳寧詩 86.94  
3.º 吳美儀 86.44 a)
4.º 鄭美琪 86.44 a)

a)得分相同,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規定,訂出排名優先次序。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首席技術輔導員 冼容彩

委員: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二等技術輔導員 李耀祖

土地工務運輸局二等技術員 顏達英

公 告

為填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資訊範疇)五缺,其中編制內職缺為兩缺;及以編制外合同制度填補的職缺為三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查閱。該名單亦已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fsm.gov.mo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楊鳳章

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 談偉強

二等技術員 譚金燕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五十一缺,經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首席技術員 蕭佩英

委員: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一等技術員 林振培

交通事務局首席技術輔導員 郭玉群


司 法 警 察 局

通 告

按照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保安司司長批示,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之規定,司法警察局現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三缺及編制外合同制度三缺之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刑事化驗範疇)。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投考報名表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一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

2. 投考條件

在遞交投考報名表之期限內,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士均可投考:

a)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成年;

c)具備化學、生物、法庭科學、法醫學、刑事化驗學或相關範疇的高等課程學歷;

d)具備任職能力;

e)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

3. 投考方式

投考人須填寫第25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投考報名表(格式一,可於印務局購買或在該局網站下載),並連同下列文件於指定限期及辦公時間內親送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地下行政輔助中心(長崎街23號入口)報名。

投考人委託他人代交報名表時,受託人需出示投考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亦可)作核對簽名之用。

投考人應提交下列文件: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b)經投考人簽署的履歷(須以中文或葡文書寫);

c)本通告所要求之學歷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d)為著履歷分析的效力,倘投考人具有專業資格證書,應提交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e)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應同時提交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尤須載明投考人曾任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如相關的個人檔案內已存有a)、c)及e)項所指文件,可免除提交,但須於報考時明確聲明。

為了分析投考人所遞交的學歷是否符合本開考通告所要求的學歷,倘若有需要,可要求投考人遞交有關課程大綱或其他載有各學年的所有科目的文件。

4. 職務內容的一般特徵

須具專業技能及從高等課程獲得專業知識,以便對既定計劃中技術性的方法及程序能獨立並盡責擔任研究及應用的職務。

5. 職務內容

研究、改編或採用技術方法和程序制訂研究工作、構思及發展計劃、發出意見書,參與部門和跨部門性質的工作小組會議,以備上級就有關刑事化驗範疇的政策和管理措施作出決定。

6.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薪俸點為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之表二第五級別所載的350點,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7. 甄選方法

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

第二項甄選方法:專業面試;

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知識考試時間為三小時並以筆試形式進行,投考人可選擇以中文或葡文其中一種語言作答。

缺席或放棄上述第一項或第二項甄選方法者即被除名。

8.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是評估投考人擔任相關職務所須具有的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專業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在工作資歷及工作經驗方面的專業條件。

履歷分析是透過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相關職務的能力。

9. 評分制度

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50%;

第二項甄選方法:專業面試——40%;

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10%。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知識考試及專業面試均為淘汰制,得分低於50分者被淘汰。

最後成績是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並以0分至100分表示,低於50分者被淘汰。

10. 優先條件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按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所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列名次。

11. 任用次序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通過普通開考的投考人,按最後成績名單的名次順序任用;本開考屬以兩種方式任用填補職位空缺的入職開考,則按以下次序任用:

a)以編制內職位任用的方式填補職位;

b)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方式填補職位。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規定,在訂立編制外合同前須以散位合同方式進行為期六個月的試用期。

12. 公佈名單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將張貼於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地下行政輔助中心(長崎街23號入口),並上載到本局網站www.pj.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及查閱地點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將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13. 考試範圍

I. 無機化學;

II. 有機化學;

III. 分析化學;

IV. 儀器分析;

V. 生物化學;

VI. 實驗室認可、實驗室質量及安全管理知識;

VII. 社會常識;

VIII.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IX. 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 經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X. 司法警察局之法規:

第5/2006號法律——司法警察局;

• 經第20/2010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9/2006號行政法規——訂定司法警察局的組織及運作;

第26/99/M號法令——訂定司法警察局人員職程之特別制度;

第27/98/M號法令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一條。

投考人可查閱上述法例,但不得查閱任何參考書籍或其他資料。

14.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第14/2009號法律第23/2011號行政法規所規範。

15. 注意事項

投考人所遞交之資料只作本局是次招聘用途,並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的規定進行處理。

16. 典試委員會之組成

典試委員會之組成如下:

主席:廳長 趙德欽

正選委員:處長 余光輝

處長 梁潔蘭

候補委員:處長 潘惠英

副督察(職務主管) 唐鏡波

按照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保安司司長批示,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之規定,司法警察局現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散位合同制度填補本局重型車輛司機職程之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兩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投考報名表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一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

2. 投考條件

在遞交投考報名表之期限內,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士均可投考:

a)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成年;

c)具備小學畢業學歷;

d)持有重型汽車駕駛執照,且具有三年駕駛重型汽車的工作經驗;

e)具備任職能力;

f)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

3. 投考方式

投考人須填寫第25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投考報名表(格式一,可於印務局購買或在該局網站下載),並連同下列文件於指定限期及辦公時間內親送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地下行政輔助中心(長崎街23號入口)報名。

投考人委託他人代交報名表時,受託人需出示投考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亦可)作核對簽名之用。

投考人應提交下列文件: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b)經投考人簽署的履歷(須以中文或葡文書寫);

c)本通告所要求之學歷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d)為著履歷分析的效力,倘投考人具有專業資格證書,應提交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e)有效駕駛執照副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f)三年駕駛重型汽車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須以取得該經驗所任職的僱主實體發出的文件或投考人以名譽承諾作出的聲明證明);

g)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應同時提交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尤須載明投考人曾任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如相關的個人檔案內已存有a)、c)及g)項所指文件,可免除提交,但須於報考時明確聲明。

4. 職務內容

穿著制服駕駛重型車輛載運乘客和/或貨物,並顧及旅程的安全和舒適;駕駛九座位以上的客貨車,運送人員到目的地:啟動車輛、操控方向盤、接合變速器、剎車、把行車時所需的燈亮起;注意街道情況、調節速度、顧及車輛的馬力和性能、汽車和行人的流通、交通和警察的訊號以作有必要的各項操作;遵守道路法典的規定;協助乘客上落車以及裝卸行李或所運載的其他貨物;確保汽車的良好運作和日常保養,即洗刷、清潔及檢查燃料、潤滑油和水;有需要時更換輪胎;定期把車送往檢查和到車房作所需的維修;把車停泊在所屬停車場,辦公時看管停泊的車輛;當有突發事件時,應留在工作崗位,當工作時發生意外,在有需要時協助警察協調工作;協助文件遞送工作,並將之送到目的地和遞交予收件人,在一般工作上提供合作,但明顯屬其他領域的專門工作或不具所需資格的工作除外。

5.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之薪俸點為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之表二十所載的170點,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6. 甄選方法

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知識筆試;

第二階段——實踐考試;

第二項甄選方法:專業面試;

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知識筆試時間為兩小時,投考人可選擇以中文或葡文其中一種語言作答;實踐考試主要對駕駛技術的測試。

缺席或放棄上述第一項甄選方法(包括第一階段或第二階段)或第二項甄選方法者即被除名。

7.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用以評估投考人擔任相關職務所須具有的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專業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在工作資歷及工作經驗方面的專業條件。

履歷分析是透過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相關職務的能力。

8. 評分制度

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50%;

第一階段——知識筆試(佔知識考試40%);

第二階段——實踐考試(佔知識考試60%);

第二項甄選方法:專業面試 ——40%;

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10%。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知識考試(包括知識筆試及實踐考試)及專業面試均為淘汰制,得分低於50分者被淘汰。

最後成績是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並以0分至100分表示,低於50分者被淘汰。

9. 優先條件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按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所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列名次。

10. 公佈名單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將張貼於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地下行政輔助中心(長崎街23號入口),並上載到本局網站www.pj.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及查閱地點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將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11. 考試範圍

a)第3/2007號法律(《道路交通法》);

b)一般文化常識;

c)駕駛重型汽車知識;

d)駕駛技術的測試。

投考人在知識筆試時僅可查閱上述a)項所指法例,不得查閱任何參考書籍或其他資料。

12.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第14/2009號法律第23/2011號行政法規所規範。

13. 注意事項

投考人所遞交之資料只作本局是次招聘用途,並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的規定進行處理。

14. 典試委員會之組成

典試委員會之組成如下:

主席:首席刑事偵查員(職務主管) 黃錫文

正選委員:首席刑事偵查員(職務主管) 劉漢良

重型車輛司機 李海平

候補委員:首席刑事偵查員 李漢宇

重型車輛司機 何耀榮

按照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保安司司長批示,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之規定,司法警察局現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散位合同制度填補本局輕型車輛司機職程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三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投考報名表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一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

2. 投考條件

在遞交投考報名表之期限內,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士均可投考:

a)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成年;

c)具備小學畢業學歷;

d)持有輕型汽車駕駛執照,且具有三年駕駛輕型汽車的工作經驗;

e)具備任職能力;

f)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

3. 投考方式

投考人須填寫第25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投考報名表(格式一,可於印務局購買或在該局網站下載),並連同下列文件於指定限期及辦公時間內親送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地下行政輔助中心(長崎街23號入口)報名。

投考人委託他人代交報名表時,受託人需出示投考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亦可)作核對簽名之用。

投考人應提交下列文件: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b)經投考人簽署的履歷(須以中文或葡文書寫);

c)本通告所要求之學歷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d)為著履歷分析的效力,倘投考人具有專業資格證書,應提交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e)有效駕駛執照副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f)三年駕駛輕型汽車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須以取得該經驗所任職的僱主實體發出的文件或投考人以名譽承諾作出的聲明證明);

g)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應同時提交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尤須載明投考人曾任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如相關的個人檔案內已存有a)、c)及g)項所指文件,可免除提交,但須於報考時明確聲明。

4. 職務內容

穿著制服駕駛輕型車輛載運乘客,顧及旅程的安全和舒適;駕駛載客量至九座位的客車,運送因公務外出的人員到獲預先通知的目的地:啟動車輛、操控方向盤、接合變速器、剎車、把行車時所需的燈亮起;注意街道情況、調節速度、顧及車輛的馬力和性能、汽車和行人的流通、交通和警察的訊號以作有必要的各項操作;遵守道路法典的規定;協助乘客上落車以及裝卸行李或所運載的其他貨物;確保汽車的良好運作和日常保養,即洗刷、清潔及檢查燃料、潤滑油和水;有需要時更換輪胎;定期把車送往檢查和到車房作所需的維修;把車停泊在所屬停車場,辦公時看管停泊的車輛;當有突發事件時,應留在工作崗位,當工作時發生意外,在有需要時協助警察協調工作;協助文件遞送工作,並將之送到目的地和遞交予收件人,在一般工作上予以合作,但明顯屬其他領域的專門工作或不具所需資格的工作除外。

5.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之薪俸點為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之表二十一所載的150點,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6. 甄選方法

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知識筆試;

第二階段——實踐考試;

第二項甄選方法:專業面試;

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知識筆試時間為兩小時,投考人可選擇以中文或葡文其中一種語言作答;實踐考試主要對駕駛技術的測試。

缺席或放棄上述第一項甄選方法(包括第一階段或第二階段)或第二項甄選方法者即被除名。

7.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用以評估投考人擔任相關職務所須具有的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專業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在工作資歷及工作經驗方面的專業條件。

履歷分析是透過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相關職務的能力。

8. 評分制度

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50%;

第一階段——知識筆試(佔知識考試40%);

第二階段——實踐考試(佔知識考試60%);

第二項甄選方法:專業面試——40%;

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10%。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知識考試(包括知識筆試及實踐考試)及專業面試均為淘汰制,得分低於50分者被淘汰。

最後成績是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並以0分至100分表示,低於50分者被淘汰。

9. 優先條件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按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所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列名次。

10. 公佈名單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將張貼於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地下行政輔助中心(長崎街23號入口),並上載到本局網站www.pj.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及查閱地點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將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11. 考試範圍

a)第3/2007號法律(《道路交通法》);

b)一般文化常識;

c)駕駛輕型汽車知識;

d)駕駛技術的測試。

投考人在知識筆試時僅可查閱上述a)項所指法例,不得查閱任何參考書籍或其他資料。

12.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第14/2009號法律第23/2011號行政法規所規範。

13. 注意事項

投考人所遞交之資料只作本局是次招聘用途,並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的規定進行處理。

14. 典試委員會之組成

典試委員會之組成如下:

主席:首席刑事偵查員(職務主管) 黃錫文

正選委員:首席刑事偵查員(職務主管) 劉漢良

重型車輛司機 李海平

候補委員:首席刑事偵查員 李漢宇

重型車輛司機 何耀榮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周偉光


澳 門 監 獄

名 單

為填補澳門監獄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第二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限制性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蔡榮楷 91.88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於澳門監獄

典試委員會:

主席:澳門監獄組織及資訊處處長 曾文威

正選委員:澳門監獄二等高級技術員 梁天明

行政公職局首席特級技術員 吳美君

公 告

為填補澳門監獄以下職位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限制性晉級開考:

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
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

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澳門路環竹灣馬路聖方濟各街澳門監獄行政樓地下告示板,並於本監獄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衛 生 局

名 單

(開考編號:00415/04-OQ)

為填補衛生局以散位合同制度招聘第五職階技術工人(機械維修操作範疇)六缺,經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排次 姓名

1.º 歐陽福 64.00
2.º 蘇宇潤 62.60
3.º 余世甘 58.90
4.º 陳烱彪 50.50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規定:

——因缺席知識考試而被除名之投考人:一名。

b)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規定:

——因最後成績得分低於50分被淘汰的投考人:一名。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之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成績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張德發

正選委員:二等技術輔導員 鄭洪林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楊有興

(開考編號:02111/01-ISP)

為錄取十二名學員參加首席衛生督察的特別培訓;完成培訓後,以編制外合同制度,聘用培訓成績名單排列前十名的合格衛生督察學員擔任衛生局衛生督察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衛生督察職級的職務,經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1.º 胡藝超 75.25
2.º 陳文蕙 69.75
3.º 李麗娟 66.80
4.º 李灝敏 66.70
5.º 關鎮雄 65.50
6.º 林晚成 64.90
7.º 葉倩菁 64.40
8.º 歐陽婉玲 62.00
9.º 李銘釗 60.35
10.º 黃雅麗 60.30
11.º 黎美婷 59.55
12.º 鄭子晴 58.80
13.º 郭燕娥 58.70
14.º 關偉健 58.35
15.º 譚鳳婷 57.80
16.º 林偉康 57.75
17.º 程傑求 57.50
18.º 湯耀平 57.25
19.º 陳家進 55.60
20.º 鄭芷穎 55.45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缺席知識考試而被除名的投考人:六十九名;
——因缺席專業面試而被除名的投考人:兩名;

b)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

——因知識考試得分低於50分而被淘汰的投考人:一百零七名。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成績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主任 鄧志豪

正選委員:顧問醫生 柯慶建

主治醫生 龔斌

公 告

(開考編號:02615/04-OQ)

為填補衛生局以散位合同制度任用的技術工人職程第三職階技術工人(木器工範疇)兩缺,經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開考編號︰02015/04-T)

為填補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設施管理範疇)一缺,經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公佈,投考人專業面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開考編號:01415/02-T)

為填補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社會工作範疇)七缺,經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公佈,投考人專業面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第26/P/15號公開招標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向衛生局捐血中心供應及安裝一套血液資訊管理系統”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東望洋新街335號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本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幣陸拾元正($60.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繳費地點:衛生局司庫科),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一五年十月五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開標將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六日上午十時在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側之“博物館”舉行。

投標者須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幣壹拾肆萬肆仟肆佰壹拾元正($144,41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衛生局”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第28/P/15號公開招標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向衛生局公共衛生化驗所借出化驗設備及供應相關試劑”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東望洋新街335號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本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幣肆拾元正($40.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繳費地點:衛生局司庫科),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開標將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上午十時在衛生局行政大樓(仁伯爵綜合醫院側)地下“博物館”舉行。

投標者需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幣壹拾壹萬元正($110,0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衛生局”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通 告

按第7/2010號法律和第16/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相關規定,茲公佈《診療範疇同等學歷》(藥劑、化驗、圖示記錄及視軸矯正範疇)考試由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至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報名,有意者可將報考申請文件交往或以雙掛號信寄往衛生局文書科(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申請手續和報考詳情,可瀏覽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

本局稍後將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准考人名單,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載於確定名單的公告內。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公 告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以下空缺,經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的晉級普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臨時名單張貼在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以供查閱:

編制外合同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即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梁勵


旅 遊 局

公 告

旅遊局為填補以下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開考通告張貼在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告示板,並公佈於本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utouri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報考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的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五缺;

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特別職程監察範疇第一職階一等督察八缺。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第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填補旅遊局人員編制內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行政文員範疇)十缺。茲根據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告示板,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utourism.gov.mo)。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謝慶茜


社 會 工 作 局

名 單

社會工作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高級技術員職程新聞範疇及公共衛生範疇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經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和限制性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梁惠秀 75.39
2.º 廖迪宇 74.94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謝清霞

候補委員: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譚珮欣

正選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 曾美群(行政公職局指定)

社會工作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技術員職程社會工作範疇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五缺,經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和限制性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李慧茹 88.33
2.º 李潔如 85.28
3.º 陳志明 84.61
4.º 楊俊昌 83.33
5.º 胡嘉敏 82.89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高級技術員 甘潔玲

候補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 鄭耀達

正選委員:二等高級技術員 阮正剛(行政公職局指定)

社會工作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經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和限制性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冼佩青 78.67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黃朝暉

正選委員:特級技術員 江美芳

首席技術輔導員 江靜芷(行政公職局指定)

社會工作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五缺,經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和限制性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鄭燕蕊 86.67
2.º 湯月珍 83.72
3.º 陳海岸 83.50
4.º 邵碧雯 83.44
5.º 李煥儀 82.00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鄭善懷

候補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 黃兆鏗

正選委員:首席技術輔導員 葉翠欣(行政公職局指定)

———

社會工作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高級技術員職程社會工作範疇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三缺,經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和限制性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方美美 91.25
2.º 蔡忠民 90.94
3.º 溫秀紅 90.75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區志強

正選委員: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方偉文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鄺榮輝(行政公職局指定)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名 單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以散位合同制度填補勤雜人員職程第一職階勤雜人員(雜役範疇)一缺,經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名次 姓名 總成績
1.º 周玉麗 70.17
2.º 汪玉芬 65.17
3.º 歐陽潤柳 63.97
4.º 李玉轉 63.48
5.º 方裕琼 62.15
6.º 林青山 60.83
7.º 林小娟 59.97
8.º 謝珍容 59.50
9.º 蔡麗蘇 57.50
10.º 吳玉英 56.67
11.º 梁美娟 56.00
12.º 陳艷梅 55.97
13.º 黃梅芬 55.83
14.º 曹麗兒 55.48
15.º 馬毅敏 55.33
16.º 胡佩蓮 54.33
17.º 陳亞月 54.13
18.º 彭金鳳 53.33
19.º 歐陽彩麗 52.67
20.º 周忠翰 51.67
21.º 李燕冰 51.33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缺席知識考試被淘汰之投考人:25名。

b)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

——因知識考試不合格被淘汰之投考人:28名;
——因最後成績得分低於五十分被淘汰之投考人:2名。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職務主管 陳家豪

正選委員: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一等技術員 蔡英暉

候補委員: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一等技術員 李詩韻


澳 門 大 學

公 告

(公開招標編號:PT/009/2015)

公開招標

“澳門大學——S28教職員宿舍裝修工程”

1. 招標實體:澳門大學。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澳門大學——S28教職員宿舍。

4. 承攬工程目的:為承攬澳門大學——S28教職員宿舍裝修工程。

5. 最長總施工期:240日曆天(包括訂貨期),工期較短為佳。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曆天,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澳門幣伍拾萬元正($500,000.00),以現金、抬頭為「澳門大學」之本票或銀行/保險擔保書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申請的批准。

12. 講解會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一樓,1011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正。

13.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一樓,1012室採購處。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星期三)下午五時三十分正。

14.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一樓,1011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五年九月四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正。

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規定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

15.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一樓,1012室採購處。

時間:自本公告公佈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日期止,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於採購處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幣貳仟元正($2,000.00)。

16. 評標準則及其所佔之比重:

第一部分

──合理工期:8%
──工作計劃:12%
──施工經驗和質量:18%
──過往施工之安全紀錄及是次施工之安全計劃:4%
──對環境保護管理之經驗及資歷:2%
──廉潔誠信:6%

第一部分之分數:50%

第二部分

──價格:50%

第二部分之分數:50%

總分數:100%

備註:僅當競投者的方案於第一部分獲得該部分總分之百分之五十(即獲得之分數為25%)或以上時,方能進入第二部分的評審階段。

17.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星期三)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一樓,1012室採購處,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於澳門大學

副校長 黎日隆(行使澳門大學校長授予的權力,該授權刊登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中的澳門大學公告內)

(公開招標編號:PT/025/2015)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為澳門大學學院課室供應及安裝網絡型電子鎖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競投者可從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一樓,1012室採購處,取得《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每份為澳門幣壹佰元正($100.00)。

為了解競投標的之詳情,各競投者可最多派出兩名人員出席有關講解會及實地視察。講解會將安排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下午三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二樓,2022室舉行,而實地視察亦將安排於當天講解會後進行。

截止遞交投標書日期為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正。競投者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本大學採購處,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幣貳萬陸仟肆佰元正($26,400.00),臨時保證金得透過現金或抬頭為「澳門大學」之本票、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繳付。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一樓,1011室舉行。

(公開招標編號:PT/016/2015)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為澳門大學增強及擴充現有無線局域網系統(第三期)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競投者可從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一樓,1012室採購處,取得《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每份為澳門幣壹佰元正($100.00)。

為了解競投標的之詳情,各競投者可最多派出兩名人員出席有關講解會及實地視察。講解會將安排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上午十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二樓,2022室舉行,而實地視察亦將安排於當天講解會後進行。

截止遞交投標書日期為二零一五年九月四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正。競投者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本大學採購處,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幣壹拾伍萬元正($150,000.00),臨時保證金得透過現金或抬頭為「澳門大學」之本票、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繳付。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上午十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一樓,1011室舉行。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於澳門大學

副校長 黎日隆(行使澳門大學校長授予的權力,該授權刊登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中的澳門大學公告內)

通 告

澳門大學資訊及通訊科技總監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八條及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第二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校長核准之授權的第三款作出以下決定:

一、轉授予資訊管理處處長石國英或其代任人、資訊基建暨用戶服務處處長柯潔紅或其代任人及電腦教學暨技術服務處處長司徒璠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根據法律規定,核准其管轄單位的員工享受年假及接受合理缺勤之解釋;

(二)核准其管轄員工進行法律容許的超時工作;

(三)簽署執行有權限實體決定所需之公函及文件。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及轉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由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轉授權者在上述轉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均被追認。

澳門大學資訊及通訊科技總監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八條及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第二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核准之授權的第三款作出以下決定:

一、轉授予資訊管理處處長石國英或其代任人、資訊基建暨用戶服務處處長柯潔紅或其代任人及電腦教學暨技術服務處處長司徒璠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核准運用載於澳門大學本身預算項目範圍內其管轄單位的開支,上限至$15,000.00(澳門幣壹萬伍仟元整);

(二)如屬免除招標、諮詢或訂立書面合同程序的方式取得工程、資產及勞務,其上限則為上款所指金額的一半;

(三)根據法律規定,核准其管轄員工進行超時工作的開支。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及轉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由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轉授權者在上述轉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均被追認。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於澳門大學

資訊及通訊科技總監 莊永港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二十九條第四款之規定,澳門大學校長作出本決定:

一、授予校園管理代總監李相勤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根據法律要求,核准其管轄單位的員工享受年假及接受合理缺勤之解釋;

(二)核准其管轄單位的員工參與不超過七天之培訓、研討會、座談會及其他同類活動;

(三)根據法律要求,核准其管轄員工進行超時工作;

(四)代表澳門大學簽訂維修保養服務合同;

(五)簽署執行有權限實體決定所需之公函及文件;

(六)根據既定的標準,作出行政部門員工工作表現評核所需的一切行為。

二、本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可部分轉授予獲授權者轄下的主管人員。

四、由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起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授權者在上述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均被追認。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四十條第二款之規定,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決議如下:

一、授予校園管理代總監李相勤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核准運用載於澳門大學本身預算項目範圍內其管轄單位的開支,上限至$150,000.00(澳門幣壹拾伍萬元整);

(二)如屬免除招標、諮詢或訂立書面合同程序的方式取得工程、資產及勞務,其上限則為上款所指金額的一半;

(三)批准以有償或無償的方式使用澳門大學的設施和設備;

(四)管理澳門大學的財產且監督其運用及保養,並確保動產及不動產的清單及其登記資料的編制及經常更新;

(五)根據法律規定,核准每月不論金額的經常性開支,如電費、水費、石油氣費、清潔保安服務費、電訊費、管理費及其他同性質開支;

(六)根據法律規定,核准其管轄員工進行超時工作的開支。

二、本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可部分轉授予獲授權者轄下的主管人員。

四、由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起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授權者在上述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均被追認。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於澳門大學

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

校長:趙偉

副校長:倪明選

代副校長:林鈺儀

副校長:程海東

副校長:黎日隆

澳門大學滿珍紀念書院院長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八條及刊登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第四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校長核准之授權的第三款作出本決定:

一、轉授予滿珍紀念書院副院長兼輔導主任Manuel Antonio Noronha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根據法律要求,核准其管轄單位的員工享受年假及接受合理缺勤之解釋;

(二)根據法律要求,核准發出其管轄單位的學生個人檔案的證明書,但有關學術成績及學籍資料除外;

(三)代表澳門大學簽署其管轄單位的學生所提交的學習及居留用途的留澳申請書及擔保書;

(四)簽署執行有權限實體決定所需之公函及文件。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及轉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由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起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轉授權者在上述轉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均被追認。

澳門大學滿珍紀念書院院長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八條及刊登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第二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核准之授權的第三款作出本決定:

一、轉授予滿珍紀念書院副院長兼輔導主任Manuel Antonio Noronha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核准運用載於澳門大學本身預算項目範圍內其管轄單位的開支,上限至$15,000.00(澳門幣壹萬伍仟元整);

(二)如屬免除招標、諮詢或訂立書面合同程序的方式取得工程、資產及勞務,其上限則為上款所指金額的一半;

(三)根據法律規定,核准其管轄員工進行超時工作的開支。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及轉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由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起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轉授權者在上述轉授權範圍內所作之行為均被追認。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於澳門大學

滿珍紀念書院院長 Kevin Thompson

———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八條及二月二十八日第15/94/M號法令第二十五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以及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七日第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校長核准之授權的第五款,本人決定:

一、將主持姜姍姍(學生編號:YA773032)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轉授予科技學院院長陳俊龍教授。

二、將主持Patrick Joseph Connolly(學生編號:YB273106)、林建(學生編號:YB273266)及曾金蓮(學生編號:YB073306)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轉授予社會科學學院院長郝雨凡教授。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於澳門大學

副校長 Rui Paulo da Silva Martins教授

———

茲公佈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第六次會議之決議如下:

一、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根據經第1/2006號法律核准的《澳門大學法律制度》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及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決議修改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第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內有關澳門大學人文學院文學碩士學位(英漢翻譯)課程及文學碩士學位(葡漢翻譯)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經修改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決議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決議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15/2016學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附件一

文學碩士學位(英漢翻譯)課程及文學碩士學位(葡漢翻譯)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位:文學碩士

二、主修專業:英漢翻譯/葡漢翻譯

三、課程期限:兩學年

四、畢業要求:

(一)選擇學術論文的學生必須完成24個學分並撰寫一篇學術論文及通過論文答辯。完成學術論文並通過答辯者,將獲「文學碩士學位(英漢翻譯)」或「文學碩士學位(葡漢翻譯)」。

(二)選擇應用論文的學生必須完成27個學分並撰寫一篇應用論文及通過論文答辯。完成應用論文並通過答辯者,將獲「文學碩士學位(英漢翻譯)」或「文學碩士學位(葡漢翻譯)」。

五、授課語言:按各語言組(中/英、中/葡)的專業,以中文/英文或中文/葡文授課。

附件二

開始修讀課程之前,學生須選擇相應的語言組(中/英或中/葡)。

文學碩士學位(英漢翻譯)課程及文學碩士學位(葡漢翻譯)課程

學習計劃

(為選寫學術論文之學生所設)

科目 種類 每週學時 學分
一年級
翻譯適用之比較語言研究 必修 3 3
翻譯研究之理論概念 " 3 3
翻譯技術 " 3 3
學術研究設計與寫作 " 3 3
四門選自選修科目表內的科目* 選修 12 12
二年級:
學術論文** 必修 -- 6
總學分 30

註釋:

* 經課程主任同意,學生可以選修2門(6學分)其他文學碩士課程/專業的科目。

** 進入論文階段前,學生應至少完成課程三分之二的科目,並且獲得不低於2.7的成績平均積點。

文學碩士學位(英漢翻譯)課程及文學碩士學位(葡漢翻譯)課程

學習計劃

(為選寫應用論文之學生所設)

科目 種類 每週學時 學分
一年級:
翻譯適用之比較語言研究 必修 3 3
翻譯研究之理論概念 " 3 3
翻譯技術 " 3 3
四門選自選修科目表內的科目* 選修 12 12
二年級:
學術研究設計與寫作 必修 3 3
一門選自選修科目表內的科目* 選修 3 3
應用論文** 必修 -- 3
總學分 30

註釋:

* 經課程主任同意,學生可以選修2門(6學分)其他文學碩士課程/專業的科目。

** 進入論文階段前,學生應至少完成課程三分之二的科目,並且獲得不低於2.7的成績平均積點。

文學碩士學位(英漢翻譯)課程及文學碩士學位(葡漢翻譯)課程

選修科目表

科目 每週學時 學分
中英翻譯 3 3
中葡翻譯 3 3
英中翻譯 3 3
英葡翻譯 3 3
葡英翻譯 3 3
葡中翻譯 3 3
中葡口譯I 3 3
英葡口譯I 3 3
中葡口譯II 3 3
英葡口譯II 3 3
話語途徑論翻譯 3 3
行政管理及商務翻譯 3 3
翻譯中之文化問題 3 3
翻譯中之性別 3 3
歷史、文化與翻譯 3 3
文學翻譯 3 3
文學、文化與翻譯:語言與意識形態 3 3
翻譯名著選讀 3 3
翻譯專題I 3 3
翻譯專題II 3 3
翻譯專題III 3 3
翻譯專題IV 3 3
文化翻譯 3 3
媒體翻譯 3 3
翻譯與比較文學 3 3
法律文本翻譯 3 3
影視翻譯 3 3
流行文化文本翻譯 3 3
人文與藝術文本翻譯 3 3
社會科學文本翻譯 3 3
翻譯批評與評審 3 3
翻譯教學法 3 3
長篇翻譯 3 3
口譯理論與實踐* 3 3
交替傳譯* 3 3
同聲傳譯* 3 3
會議口譯* 3 3

*該選修科目適用於修讀本學習計劃所指的任何一門課程的所有學生。


旅 遊 學 院

公 告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第五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通告,有關旅遊學院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編制外合同制度填補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酒店前堂範疇)一缺,茲通知以下事宜:

(一)知識考試合格並獲准進入專業面試的准考人名單已張貼於望廈山旅遊學院校本部協力樓行政暨財政輔助部告示板或可瀏覽本學院網頁(www.ift.edu.mo)。

(二)專業面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於上述名單內公佈。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於旅遊學院

副院長 甄美娟


澳 門 格 蘭 披 治 大 賽 車 委 員 會

公 告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開宣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批准為判給「為2016年賽車大樓、貨倉及舊控制塔提供看守及保安服務」的判給作公開招標。

1. 招標實體: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標書的有效期:90日,由公開開啟標書儀式起計。

4. 臨時保證金:澳門幣伍萬圓正($50,000.00),可以以現金或保付支票交付旅遊局財政處或根據法定,並註明收款人為“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及用途的銀行擔保提交。

5. 確定保證金:判給總價的百分之五(5%)。

6. 底價:不設底價。

7. 延期:倘若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公共部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講解會、截標日期及開標日期順延至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

8. 執行期限:遵照承投規則內所列明的期限。

9.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在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前,遞交至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控制塔1樓之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並取回收據。

10. 講解會:有意者可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十一時,出席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舉辦之公開招標講解會。

11.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上午十一時。

開標時,投標人應出席開啟標書儀式以提出倘有的異議及/或解釋標書文件內可能出現之疑問。

12. 投標書的評核標準及其所佔的比重﹕

a)價格70%;

b)曾提供保安看守服務的經驗20%;

c)投標人在提供保安服務方面的專業質量認證5%;

d)證明從事保安行業的時間5%;

計算之方式根據招標方案內第11條之說明。

13. 查閱公開招標卷宗及取得卷宗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日期及時間: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止日,在辦公日辦公時間內。

價格:$500.00(澳門幣伍佰圓正)。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協調員 João Manuel Costa Antunes(安棟樑)

———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批准“第E2號工程——東望洋賽道廣播系統安裝工程、賽道電視訊號系統及電視機安裝工程、閉路電視設備安裝工程及戶外顯示器安裝工程——第六十二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的判給的行政程序。

1. 招標實體: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格蘭披治大賽車大樓、臨時停車場及東望洋賽道。

4. 承投工程目的:此項工程之內容是於賽道上安裝一套大會廣播系統,一套電視機訊號接收及轉播系統,一套“Digital Video Recording”(DVR)錄影系統,於賽車大樓範圍及賽道安裝一套閉路電視系統以及安裝大型戶外顯示器,包括所有線路之鋪設、接駁、測試及供應所需之設備。

5. 最長施工期:遵照承投規則內所列明的期限。

6. 標書的有效期:90日,由公開開標儀式結束後起計。

7. 承投類型:以總額承投。

8. 臨時保證金:澳門幣貳拾伍萬元正($250,000.00),可以以現金或保付支票交付旅遊局財政處或以支付“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及註明用途的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方式提交。

9. 確定保證金:判給總價百分之五。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接納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具施工註冊登記的實體。

12. 延期:倘若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公共部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講解會、截標日期及開標日期順延至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

13.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在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前,遞交至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控制塔1樓之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14. 講解會:有意者可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十時,出席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舉行之講解會。

15. 開啓標書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時。

開標時,投標人應出席以提出倘有的異議或解釋標書文件內可能出現之疑問。

16. 投標書的評核標準及其所佔的比重﹕

a)價格80%;

b)工期5%;

c)施工計劃10%;及

i 詳細度、說明、步驟及關鍵的工作程序3%;

ii 人力資源及建議資源的合適性7%;

d)同類型之施工經驗5%;

i 具備曾實施同類型、其金額及規模相等或超過現招標的工程,連同公共工程主發出之質量驗收證明3%;

ii 同類型公共或私人工程的經驗2%;

計算之方式根據招標方案內第11條之說明。

17.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時間: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止日,在辦公日辦公時間內。

價格:澳門幣伍佰元正($500.00)。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協調員 João Manuel Costa Antunes(安棟樑)

———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編制外合同的工作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

一、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兩缺;及
二、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

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日內均可報考。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在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大樓1樓告示板、本委員會及行政公職局網頁。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協調員 安棟樑


文 化 產 業 委 員 會 秘 書 處

公 告

文化產業委員會為透過散位合同任用方式填補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壹缺,經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駕駛技術測試合格並獲准進入專業面試的准考人名單已張貼於澳門殷皇子大馬路47-53號澳門廣場19樓C-E座文化產業委員會秘書處,並上載到該委員會網頁(www.cic.gov.mo)。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於文化產業委員會秘書處

秘書長 王勁秋


旅 遊 發 展 委 員 會

公 告

為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填補旅遊發展委員會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上述委員會的服務人員舉行普通晉級開考。開考通告張貼於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9樓旅遊發展委員會秘書處,並於旅遊發展委員會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公佈。報考應自本公告刊登《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於旅遊發展委員會秘書處

秘書長 王美清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公 告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茲公佈經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之公告,有關本局以審查文件方式,為土地工務運輸局編制外合同人員填補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的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本局十三樓行政暨財政廳。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李燦烽

———

茲通知,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下列人員空缺:

編制內人員:

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

編制外合同任用人員:

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
二、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三缺;
三、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三缺;
四、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兩缺;
五、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
六、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
七、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
八、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兩缺。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在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十三字樓土地工務運輸局行政暨財政廳,以及在本局和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

投考報名表應自緊接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日內遞交。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李燦烽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通 告

澳門測量暨地籍學校

地形測量學一般課程

根據經第2/2010號行政法規修改的八月二十八日第44/95/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測量暨地籍學校規章》第八條之規定,現作出通告如下:

一、根據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76/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地形測量學一般課程將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開課。

二、報讀課程之條件為具備高中畢業學歷及為執行職務所需之體能。

三、報名學員須接受為入讀地形測量學一般課程之考核。

四、地形測量學一般課程之學生無需繳交學費。

五、課程為期一年,並安排在工餘時間上課。

六、報名日期由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起至八月二十六日止,報名地點為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六字樓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七、報名人士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索取報名表格,或透過網頁(http://www.dscc.gov.mo)下載,並於填妥後附同以下文件遞交:

(1)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2)有關學歷證明文件影印本;

(3)近照一張。

遞交上述影印本時請連同正本以作認證,報名查詢電話:87991637(葉小姐)。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澳門測量暨地籍學校校長 張紹基


海 事 及 水 務 局

公 告

為填補經由海事及水務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兩缺,經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在萬里長城港務局大樓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內,並於海事及水務局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為填補經由海事及水務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在萬里長城港務局大樓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內,並於海事及水務局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郵 政 局

名 單

郵政局為填補個人勞動合同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葉詠雯 81.56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於郵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郵政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劉螢慧

正選委員:郵政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吳玉珍

電信管理局一等技術員 黃麗娟

郵政局為填補個人勞動合同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梁小龍 82.67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於郵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郵政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António Viegas de Jesus Costa

正選委員:郵政局首席技術員 潘漢琪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首席技術員 李家榮

郵政局為填補散位合同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盧貴明 75.61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於郵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郵政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王安儀

正選委員:郵政局一等技術輔導員 容惠貞

勞工事務局首席技術員 葉文照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名 單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氣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氣象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開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黃振星 80.69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地球物理暨氣象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譚建成

正選委員:行政公職局一等翻譯員 Gaspar Garcia

候補委員:地球物理暨氣象局首席氣象高級技術員 曾秀樺

公 告

為填補本局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葡文傳意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有關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之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准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氹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並於本局網頁內(http://www.smg.gov.mo)公佈。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房 屋 局

公 告

房屋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十一缺,經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青洲沙梨頭北巷一百零二號九樓房屋局之行政及財政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於房屋局

局長 楊錦華

(招聘編號:07/IH/2014)

為填補房屋局人員編制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統計研究範疇)兩缺,經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專業面試名單已張貼在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一百零二號房屋局地下接待處之告示欄,並上載到房屋局網頁內www.ihm.gov.mo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於房屋局

局長 楊錦華

(招聘編號:12/IH/2014)

房屋局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填補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公共房屋管理範疇)三缺,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青洲沙梨頭北巷一百零二號房屋局地下接待處之告示欄,並上載到房屋局網頁內www.ihm.gov.mo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於房屋局

局長 楊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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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以編制外合同填補以下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青洲沙梨頭北巷一百零二號九樓房屋局行政及財政處內,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技術稽查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稽查一缺;

技術稽查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稽查七缺。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於房屋局

局長 楊錦華


建 設 發 展 辦 公 室

公 告

「離島醫療綜合體——綜合醫院及輔助設施大樓樁基礎工程」

公開招標

1. 招標實體:建設發展辦公室。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路氹城連貫公路鄰近石排灣水庫的填海土地。

4. 承攬工程目的:建造綜合醫院及輔助設施大樓樁基礎及地庫支護設施。

5. 最長施工期:420(四百二十)天。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25,600.000.00(澳門幣貳仟伍佰陸拾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申請的批准。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二)下午五時正。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

根據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4.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

時間:辦公時間內。

價格:$3,000.00(澳門幣叁仟元整)。

15.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造價60%
——工作計劃10%
——施工經驗及質量18%
——廉潔誠信12%

16. 附加的說明文件:

由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至截標日止,競投者可前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周惠民


電 信 管 理 局

名 單

電信管理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中葡傳譯及翻譯範疇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四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名次 姓名 總成績
1.º 吳浩明 75.38
2.º 張妙琼 74.45
3.º 林寶紅 69.09
4.º 梁細霞 68.59
5.º 劉敏 64.91
6.º 周麗馨 64.19
7.º 麥保林 63.70
8.º 張健楠 63.05
9.º 麥潔鎿 61.32
10.º 陳秀娟 59.72
11.º 張志豪 58.31
12.º 歐陽慧欣 56.29
13.º 馬耀龍 55.87
14.º 何佩華 51.31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缺席知識考試被淘汰之投考人:6名;
——因缺席專業面試被淘汰之投考人:1名;

b)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

——因知識考試得分低於50分被淘汰之投考人:2名。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於電信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職務主管(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Fátima Cristina Nunes Neves de Oliveira

正選委員:資訊科技發展處處長 李秉勳

第二職階顧問翻譯員 周長清


燃 料 安 全 委 員 會

通 告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所作的批示,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定,燃料安全委員會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散位合同制度填補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一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投考報名表應自本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一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

2. 報考條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報考:

a)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

c)具備小學畢業學歷;

d)持有輕型汽車駕駛執照,且具有三年駕駛輕型汽車的工作經驗。

3. 報名方式、地點及報名時應備妥的資料及文件

3.1 投考人須填寫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一條所指的報名表連同下述文件,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以親送方式遞交致澳門南灣大馬路730-804號中華廣場七樓A、B及C座燃料安全委員會。

3.2 投考人應遞交: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c)經投考人簽署之履歷;

d)有效的澳門駕駛執照副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e)由所任職的僱主實體發出具有三年駕駛輕型汽車的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出示正本作核對)或投考人以名譽承諾作出的聲明證明;

f)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應同時遞交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須載明投考人曾任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如相關的個人檔案已存有a)、b)、d)、e)和f)項所指的文件,可豁免遞交,但須於報考時明確聲明。

4. 職務內容

穿着制服駕駛輕型車輛載運乘客,顧及旅程的安全和舒適;駕駛載客量至九座位的客車,運送因公務外出的人員到獲預先通知的目的地:啟動車輛、操控方向盤、接合變速器、剎車、把行車時所需的燈亮起;注意街道情況、調節速度、顧及車輛的馬力和性能、汽車和行人的流通、交通和警察的訊號以作有必要的各項操作;遵守道路交通法的規定;協助乘客上落車以及裝卸行李或所運載的其他貨物;確保汽車的良好運作和日常保養,即洗刷、清潔及檢查燃料、潤滑油和水;有需要時更換輪胎;定期把車送往檢查和到車房作所需的維修;把車停泊在所屬停車場,辦公時看管停泊的車輛;當有突發事件時,應留在工作崗位,當工作時發生意外,在有需要時協助警察協調工作;協助文件遞送工作,並將之送到目的地和遞交予收件人,在一般工作上予以合作,但明顯屬其他領域的專門工作或不具所需資格的工作除外。

5. 薪俸待遇

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的薪俸點為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十一內所載的15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6. 甄選方式

甄選將以三項方法進行,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以0分至100分表示,在各項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者即被淘汰。

甄選方式之評分比例如下:

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佔總成績的50%

a)筆試——為淘汰制,佔知識考試的50%;

b)駕駛實踐測試——為淘汰制,佔知識考試的50%;

第二項甄選方法:專業面試——為淘汰制,佔總成績的30%;

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佔總成績的20%。

知識考試評估投考人擔任相關職務所應具備的一般及專門知識水平,包括二小時的筆試以及三十分鐘的駕駛實踐測試。

專業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在工作資歷及工作經驗方面的專業條件。

履歷分析是透過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特定職務之能力。

7. 優先條件

如得分相同,投考人的排序按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所規定的優先條件為之。

8.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包括以下內容:

a)第3/2007號法律《道路交通法》;

b)駕駛車輛常識;

c)一般知識及社會知識。

知識考試(筆試)時,投考人只能參閱a)項考核範圍內的法律文本,有關文本內不能附有任何註解及範例,亦不得使用計算機或任何其他電子器材。

9. 張貼名單的地點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將會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30-804號中華廣場七樓A、B及C座燃料安全委員會,並上載於本會網頁(http://www.csc.gov.mo)。

最後成績名單將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10.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範。

11. 注意事項

報考人提供之資料只作本會是次招聘用途,所有遞交的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12.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全職委員 黃世興

正選委員:首席技術員 黃永怡

首席技術員 岑嘉欣

候補委員:特級技術稽查 吳嘉威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潘國添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於燃料安全委員會

主席 鄺錦成


運 輸 基 建 辦 公 室

名 單

運輸基建辦公室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員人員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該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何靈楓 73.56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於運輸基建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運輸基建辦公室顧問高級技術員 容可琪

正選委員:運輸基建辦公室一等高級技術員 雷穎茹

社會保障基金顧問高級技術員 蔡潔芬

公 告

運輸基建辦公室為填補以下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運輸基建辦公室之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澳門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26樓運輸基建辦公室,並於本辦公室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而遞交報考申請表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算。

一、高級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
二、高級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
三、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
四、技術輔助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兩缺。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於運輸基建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蔣祺


交 通 事 務 局

名 單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交通事務局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填補交通事務局以編制外合同方式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財務範疇)兩缺,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1.º 蘇惠芳 75.63
2.º 蘇美英 74.40
3.º 吳玉婷 66.73
4.º 蔡清報 65.55
5.º 林麗玉 64.30
6.º 李彬浩 63.57
7.º 譚佩儀 63.47
8.º 王寶賢 63.20
9.º 王詩明 61.40
10.º 黃勵敏 59.68
11.º 鄭冠興 56.87
12.º 徐永健 56.77
13.º 王寶瑩 56.67
14.º 古美莉 53.70
15.º 黃志輝 53.33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缺席知識考試被淘汰之投考人:89名;
——因缺席專業面試被淘汰之投考人:1名。

b)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

——因知識考試得分低於50分被淘汰之投考人:130名。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最後成績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處長 莫垂道

正選委員:職務主管(首席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一等高級技術員 羅伊暖

公 告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以下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定,現通過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交通事務局工作人員進行下列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

一、編制內人員:

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

二、編制外合同人員:

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

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
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
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
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
車輛查驗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車輛查驗員六缺;
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三缺。

上述開考的通告現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六樓交通事務局行政及財政處告示板,以及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遞交報考申請表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算。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林衍新


經 濟 局

通 告

商標的保護

營業場所名稱及標誌的保護

設計及新型的保護

發明專利延伸的保護

授權的發明專利的延伸

發明專利之保護

實用專利的保護

實用專利之停止產生效力

———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於經濟局——局長 蘇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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