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1/2015號行政長官公告

公報編號:

12/2015

刊登日期:

2015.3.27

版數:

4916-5240

  • 公佈《﹤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關於內地在廣東與澳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及其附件。
已更改 :
  • 更正 - 更正第21/2015號行政長官公告。
  •  
    相關法規 :
  • 第28/2003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  
    相關類別 :
  • 經濟及財政 - 國際法 - 其他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法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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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1/2015號行政長官公告

    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關於內地在廣東與澳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及其附件。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一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柯嵐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關於內地在廣東與澳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及其附件


    Acordo entre o Interior da China e Macau sobre a Concretização Básica da Liberalização do Comércio de Serviços em Guangdong, no âmbito do «Acordo de Estreitamento das Relações Económicas e Comerciais entre o Interior da China e Mac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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