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21/2015號行政長官公告
公報編號:
12/2015
刊登日期:
2015.3.27
版數:
4916-5240
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關於內地在廣東與澳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及其附件。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一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柯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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