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47/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1/2015

刊登日期:

2015.3.18

版數:

4152

  • 委任防治愛滋病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代表。
相關法規 :
  • 第36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 成立防治愛滋病委員會。
  • 第223/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防治愛滋病委員會成員及秘書長。
  • 第47/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防治愛滋病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代表。
  •  
    相關類別 :
  • 防治愛滋病委員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7/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32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36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郭昌宇為防治愛滋病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代表蘇兆祥。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五年三月五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法規:

    第50/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1/2015

    刊登日期:

    2015.3.18

    版數:

    4152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新校區——教職員宿舍E2棟裝修工程駐工地監察顧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澳門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0/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和第七條,以及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的權力予澳門大學校長趙偉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Consulasia — Consultores de Engenharia e Gestão, Limitada”簽訂澳門大學新校區——教職員宿舍E2棟裝修工程駐工地監察顧問服務的合同。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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