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行 政 會

公 告

為填補經由行政會秘書處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卑第巷1至3號,澳門華人銀行大廈三樓行政會秘書處行政、財政及資訊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於行政會秘書處

秘書長 柯嵐


政 府 總 部 輔 助 部 門

名 單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為填補以散位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輔助範疇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壹缺,經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及有限制方式舉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余華添 81.25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行政長官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日於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人力資源暨檔案處處長 謝佩雯

正選委員:政府總部輔助部門首席技術輔導員 Arlene Lau

人力資源辦公室一等技術員 吳斌


保 安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通 告

按照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十五條規定,茲告知海關關務總長黃傳發(編號:19841),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規定,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轉為退休狀況,並於同日終止擔任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之職務。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

———

廖華基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規定,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轉為退休狀況,並於同日終止擔任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之職務。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


審 計 署

名 單

審計署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通告上公佈的,有關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散位合同制度填補勤雜人員職程第一職階勤雜人員(雜役範疇)一缺,其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1.º 林惠瑜 81.85
2.º 鍾少銀 79.53
3.º 陳淑芳 78.15
4.º 甘翠芬 78.00
5.º 譚潔芬 75.60
6.º 沈翠荷 75.40
7.º 陳艷梅 74.02
8.º 歐偉賢 73.75
9.º 姚昕 73.67
10.º 潘翠娟 73.33
11.º 管燕娥 73.13
12.º 朱黃瑞霞 72.62
13.º 魏碧霞 72.40
14.º 許添勝 71.90
15.º 周忠翰 71.77
16.º 張秀芹 71.18
17.º 吳美蓮 69.72
18.º 陳子俊 68.35
19.º 馮銀彩 66.35
20.º 麥浩然 65.92
21.º 陳志華 64.48
22.º 鄺金珠 64.28
23.º 鄭銀燕 63.30
24.º 陸雪梅 62.90
25.º 吳婉婷 62.77
26.º 陳四女 58.47
27.º 程小鳳 56.33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缺席知識考試被除名之投考人:25名;
——因缺席專業面試被除名之投考人:3名。

b)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

——因知識考試得分低於50分被淘汰之投考人:1名。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審計長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於審計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麥家豪

正選委員: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黃振方

顧問高級技術員 鄭維娜

公 告

為填補經由審計署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九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宋玉生廣場336-342號“誠豐商業中心”二十樓審計署行政財政處告示板,並於本署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於審計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慧卿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辦 公 室

公 告

為填補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編制外合同人員之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十三樓A-F座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內,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為填補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編制外合同人員之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十三樓A-F座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內,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楊崇蔚


醫 療 系 統 建 設 跟 進 委 員 會

名 單

為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填補醫療系統建設跟進委員會秘書處高級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查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馬麗明 77.44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行政長官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於醫療系統建設跟進委員會秘書處

典試委員會:

主席:醫療系統建設跟進委員會秘書長 呂紅

正選委員:醫療系統建設跟進委員會顧問高級技術員 李雪屏

教育暨青年局首席高級技術員 鄭錫杰


禮 賓 公 關 外 事 辦 公 室

公 告

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為填補以下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方式為本辦公室的工作人員進行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

1. 以編制外合同方式任用的公關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公關督導員兩缺;
2. 以編制外合同方式任用的公關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一缺;
3. 以編制外合同方式任用的公關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公關督導員一缺及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任用的公關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公關督導員兩缺;
4. 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
5. 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

有關開考通告張貼在澳門卑第巷1-3號澳門華人銀行大廈6樓,並於行政公職局及本辦公室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於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馮少榮


在 台 灣 澳 門 經 濟 文 化 辦 事 處

通 告

按照行政長官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的批示,並根據第3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五條之規定,在台灣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設立的行政管理委員會,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起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辦事處主任 梁潔芝

委員: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 黃勉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林智綺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日於在台灣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

主任 梁潔芝

行 政 公 職 局

名 單

行政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一缺,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的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六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及格投考人:
鄭渭茵 92.50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於行政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馮若儀

正選委員:陳幗婷

候補委員:馮方丹

行政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四缺,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的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及格投考人:

1.º 曾慶彬 92.50
2.º 邱寶娟 91.25
3.º 林婷婷 90.94 a)
4.º 馮方丹 90.94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於行政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馮若儀

正選委員:陳幗婷

候補委員:林瑞光

行政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兩缺,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六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及格投考人:
1.º 鄭錦蓮 92.50
2.º 馮炳機 90.63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於行政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馮方丹

正選委員:丘靜

候補委員:Lucia Anita Un Sun

行政公職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的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六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內。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毛俊良 87.11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於行政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丘靜

正選委員:何麗瑤

候補委員:李錦垣

公 告

為填補本局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公職局之行政及財政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為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公職局之行政及財政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日於行政公職局

代局長 高炳坤

為填補本局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公職局之行政及財政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為填補本局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資訊範疇)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公職局之行政及財政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於行政公職局

代局長 高炳坤

通 告

茲公佈:本局第三職階二等翻譯員Adriana Lourenço de Andrade,自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起處於短期無薪假狀況,為期一年,並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處於長期無薪假狀況。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四十二條第六款的規定,當事人因其無薪假持續逾十年而自動被免職。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於行政公職局

代局長 高炳坤


法 務 局

名 單

法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資訊範疇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兩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准考人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1.º 吳雄昌 83.78
2.º 林銳端 82.94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法務局處長 鄺婉瑩

候補委員:法務局代處長 蘆敏

正選委員:司法警察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趙瑩明

法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資訊範疇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准考人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勞綺霞 81.50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法務局處長 鄺婉瑩

候補委員:法務局代處長 蘆敏

正選委員:能源業發展辦公室首席高級技術員 黃美梨

法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資訊範疇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准考人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林劍光 83.00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法務局處長 鄺婉瑩

候補委員:法務局代處長 蘆敏

正選委員:身份證明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程玉茹

法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行政財政範疇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准考人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岑翠貞 82.17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法務局廳長 李勝里

正選委員:法務局處長 鄺婉瑩

海事及水務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岑健龍

法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輔導/監管範疇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准考人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王錦燊 82.33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法務局少年感化院院長 胡潔如

正選委員:法務局處長 鄺婉瑩

房屋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李寶儀

法務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資訊助理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准考人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李少娟 85.31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法務局廳長 李勝里

正選委員:法務局處長 鄺婉瑩

電信管理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梁潔英

公 告

法務局為填補散位合同人員雜役範疇第一職階勤雜人員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公布,專業面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法務局內,並上載到本局網頁(www.dsaj.gov.mo)。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

法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兩缺,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布,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法務局內。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身 份 證 明 局

公 告

為填補身份證明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二十字樓身份證明局之行政暨財政處內,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於身份證明局

副局長 歐陽瑜


印 務 局

名 單

印務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譚永強 82.38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日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於印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印務局處長 Eusébio Francisco Rodrigues Mendes

委員:印務局科長 Ricardo António de Assis Rodrigues

教育暨青年局一等技術員 李玉瑩

———

根據刊登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第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核及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招聘,以散位合同方式招聘勤雜人員職程第一職階勤雜人員(雜役範疇)三缺,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名次   姓名 總成績
1.º 李迪倫 89.30
2.º 李少興 79.30
3.º 羅樂斌 77.30
4.º 許添勝 75.70
5.º 林卓威 75.30
6.º 管燕娥 74.50
7.º 潘翠娟 71.00
8.º 吳自力 70.00
9.º 林惠瑜 69.30
10.º 關景耀 68.80
11.º 張焯冰 68.70
12.º 嚴俊昇 68.00
13.º 周天賜 67.80
14.º 吳敏儀 63.70
15.º 歐仲珍 63.20
16.º 謝玉滔 61.80
17.º 吳秀簪 61.00
18.º 李艷芬 60.30
19.º 余艷婷 59.20
20.º 洪榮聰 59.00
21.º 黃俏琼 57.50
22.º 陳靄嫻 57.00
23.º 麥惠珍 56.80
24.º 吳惠鑾 56.70
25.º 黎雪梅 56.50
26.º 崔美容 55.70
27.º 梁美興 53.50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缺席知識考試被淘汰之投考人:五十八名
——因缺席專業面試被淘汰之投考人:八名

b)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

——因知識考試不合格被淘汰之投考人:十八名
——因專業面試不合格被淘汰之投考人:十六名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日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於印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工場主管 高錦榮

委員:工場主管 梁增森

技術工人 李惠坤

公 告

印務局為填補以下編制外合同人員空缺,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印務局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三缺。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官印局街,印務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及本局網頁,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於印務局

局長 杜志文


法 律 改 革 及 國 際 法 事 務 局

公 告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晉升以下職級的普通晉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該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宋玉生廣場398號中航大廈六樓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內,並於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網頁內公佈:

I. 編制外合同人員:

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名;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名。

II. 散位合同人員: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名。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於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

局長 朱琳琳


民 政 總 署

名 單

本署透過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第三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招考公告,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為填補民政總署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張,日華 87.69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上述准考人可於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出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人力資源處處長 張達明

正選委員:稽查處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林園丁

教育暨青年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繼春

本署透過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第三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招考公告,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為填補民政總署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Dillon Fernandes da Silva, Helena Isabel 84.75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上述准考人可於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出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人力資源處處長 張達明

正選委員:勞工事務局一等技術員 洪志恆

候補委員:公共關係及新聞處顧問高級技術員 劉少娟

公 告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並按照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管理委員會會議所作之決議,現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為填補民政總署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

上述之開考通告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輔助部的佈告欄及在本署之內聯網、外聯網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有關投考人之申請應自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的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黃有力

通 告

根據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管理委員會會議所作之決議,有關經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開考公告,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民政總署的編制內人員進行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之普通晉級開考,因在報考限期內沒有收到任何投考人報名,有關開考予以撤銷。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黃有力


財 政 局

公 告

為填補經由財政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財政局之行政暨財政處內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於財政局

局長 江麗莉

司 庫 活 動 組

二零一四年八月份澳門特別行政區總收支一覽表

(*)預算收入項目包括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款項,金額為澳門幣$1,721,648.62元。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日於財政局

司庫活動組組長 高樂士

公共會計廳廳長 鄧世杰

財政局局長 江麗莉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名 單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輔助人員職程的第一職階二等普查暨調查員十缺,經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名次 中文姓名

最後
成績

1.º 李嘉業 76.27
2.º 余麗玲 74.67
3.º 劉杏誼 72.10
4.º 張傑彬 71.60
5.º 李灼軒 71.13
6.º 陳希雯 70.90
7.º 卓美娜 70.80
8.º 郭偉能 70.43
9.º 葉溢成 70.37
10.º 楊曉晴 68.80
11.º 袁偉發 67.69
12.º 梁艷華 67.44
13.º 廖永文 67.37
14.º 梁袁青 67.10
15.º 黃善羚 66.95
16.º 黃振邦 66.83
17.º 何詠祺 66.67
18.º 梁淑華 66.30
19.º 郭凱恩 66.10
20.º 劉泳欣 66.03
21.º 鍾志華 65.80
22.º 趙偉成 65.30
23.º 陳穎茵 64.90
24.º 陳廣宏 64.70
25.º 林瑞卿 64.58
26.º 雲暉鈞 64.20
27.º 郭詠豪 62.62
28.º 羅嘉慧 62.10
29.º 陳嘉靜 61.43
30.º 楊穎芝 60.35
31.º 吳錦輝 60.20
32.º 潘基祺 59.87
33.º 李逸庭 59.60
34.º 劉寶詩 59.00
35.º 梁思敏 58.80
36.º 張子開 58.77
37.º 胡卓宏 58.73
38.º 黃嘉慶 58.70
39.º 梁成業 58.60
40.º 梁綺琪 58.40
41.º 陳玉如 58.30
42.º 江飛 58.10
43.º 黃杏盈 57.78
44.º 王碧雲 57.52
45.º 陳嘉莉 57.03
46.º 杜永豐 56.93
47.º 黎振雄 56.80
48.º 葉偉恆 56.73
49.º 洪嘉勝 56.70
50.º 黃植森 56.63
51.º 庄曉玲 56.50
52.º 鄧慧珊 56.30
53.º 楊文傑 56.00
54.º 麥嘉慧 55.90
55.º 馮羡忠 55.83
56.º 方志揚 55.80
57.º 劉婉嬪 55.70
58.º 鮑曉彤 55.60
59.º 鄭司龍 55.58
60.º 林英浩 55.52
61.º 洪婉華 55.50
62.º 甘潤平 55.16
63.º 胡少宇 55.13
64.º 黃志輝 55.10
65.º 陳光宏 55.00
66.º 李芳婷 54.95
67.º 施玲玲 54.87
68.º 陳美欣 54.77
69.º 黃家豪 54.64
70.º 歐維德 54.60
71.º 張震龍 54.40
72.º 王雅倫 54.38
73.º 劉詠燕 54.37
74.º 周華勝 54.32
75.º 許嘉雯 54.30
76.º 譚兆堅 54.20
77.º 黃文聰 54.00
78.º 洪金滿 53.80
79.º 林可淇 53.73
80.º 林嘉良 53.62
81.º 梁敬禧 53.43
82.º 王冠駒 53.33
83.º 黃慧茵 53.25
84.º 吳曉君 53.20
85.º 吳彩珠 53.18
86.º 區文芳 53.07
87.º 王雅芳 53.00
88.º 吳玉琪 52.92
89.º 李文富 52.84
90.º 黎淑賢 52.83
91.º 區健誠 52.80
92.º 陳榮漢 52.76
93.º 賴華芳 52.72
94.º 李叠妍 52.70
95.º 梁美菁 52.68
96.º 冼玉蓮 52.64
97.º 楊穎瑩 52.63
98.º 張強 52.60
99.º 陳美娟 52.47
100.º 洪綺婷 52.37
101.º 林卓輝 52.20
102.º 譚健文127xxx5(2) 52.18
103.º 馬家麗 52.10
104.º 歐慧雅 52.03
105.º 鄭嘉敏 51.97
106.º 張少鵬 51.78
107.º 趙慕怡 51.76
108.º 王聖玄 51.74
109.º 何國洪 51.72
110.º 鄭鳳瑜 51.70
111.º 張寶儀 51.68
112.º 梁嘉雯 51.64
113.º 孫立基 51.60
114.º 劉健德 51.44
115.º 劉美姍 51.40
116.º 胡顯良 51.27
117.º 黃菲 51.20
118.º 林子恆 51.03
119.º 黃思雅 51.00
120.º 高愛華 50.70
121.º 陳嘉俊 50.55
122.º 潘翠娟 50.48
123.º 鍾慶珊 50.40
124.º 陳偉豪 50.37
125.º 甘麗雲 50.25
126.º 駱詠茵 50.23
127.º 林卓山 50.07
128.º 蔡雅霏 50.00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缺席知識考試被除名的准考人:449名;
——因缺席專業面試被除名的准考人:52名。

b)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

——因知識考試得分低於50分被淘汰的准考人:289名;
——因專業面試得分低於50分被淘汰的准考人:46名;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上述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李慧冰

委員:特級統計技術員 梁桂生

特級普查暨調查員 李慧明

———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特級普查暨調查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曹鉅財 82.6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統計暨普查局特級技術員 李嘉蓮

委員:統計暨普查局一等技術員 黃兆嵐

行政公職局一等翻譯員 Gaspar Garcia


勞 工 事 務 局

名 單

勞工事務局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進行填補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兩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五款規定,公佈最後成績名單。

合格應考人:
1.º Carolina da Silva Lei 81.83
2.º 趙嘉儀 81.17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期間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於勞工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張榮異

委員:一等技術員 陳麗珊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社會工作局) 辛志元

勞工事務局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人員進行填補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四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範的《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五款規定,公佈最後成績名單。

合格應考人:
1.º 羅茵琪 81.06
2.º 李杏群 81.00
3.º 唐嘉駿 80.17
4.º 周杏瑜 80.00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期間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於勞工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張榮異

委員:一等技術員 甘巧雲

顧問高級技術員 余玉玲

勞工事務局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人員進行填補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範的《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五款規定,公佈最後成績名單。

合格應考人:
盧結豪 82.67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期間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勞工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馬文玲

委員:首席技術輔導員 劉其昌

二等高級技術員 蘇文曾

公 告

勞工事務局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進行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四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範的《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將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二樓本局行政財政處及上載本局內聯網。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於勞工事務局

代局長 丁雅勤

———

勞工事務局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進行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兩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範的《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將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二樓本局行政財政處及上載本局內聯網。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通 告

第014/2014–AMCM號通告

事項:保險監察活動——訂立【獲許可人壽保險公司就精算範疇之職能及委任精算師上須符合的要求之指引】

為確保獲許可人壽保險公司的董事會就風險管理系統及內部監察維持適當的監督,以及執行與精算範疇有關的工作,有須要訂立規則及規章,藉以監管精算範疇之職能及委任精算師時須符合的最低標準。

根據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金融管理局通則》第九條(規範)第一款a項以及六月三十日第27/97/M號法令《保險活動管制法例》核准的第十條(澳門金融管理局)第二款a項的規定,本局行政委員會議決如下:

一、訂立隨附本通告並屬其組成部份之【獲許可人壽保險公司就精算範疇之職能及委任精算師上須符合的要求之指引】;

二、倘於本指引生效前,根據二月八日第6/99/M號法令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獲許可人壽保險公司已經本局認證的精算師,該名精算師將視為符合本指引第3.5及3.6款的要求,並具資格按照本指引之要求被委任為精算師;

三、違反本指引之規定的實體及人士將按照有關從事保險、再保險或私人退休基金管理業務所適用於違法行為之規定進行處罰;及

四、訂定二零一五年一月二日為上述指引之生效日期。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於澳門金融管理局

行政委員會

主席:丁連星

行政委員:潘志輝

【獲許可人壽保險公司就精算範疇之職能及委任精算師上須符合的要求之指引】

I. 前言及適用範圍

1.1 作為整體公司管治制度的組成部份,董事會有責任確保獲許可保險公司訂立有效的管理系統及職能,藉以處理重要風險及履行相關的主要法律及法規義務。高級管理層亦要妥善執行此系統,並為有關的職能提供所須的資源及支援。

1.2 為落實管治制度,保險公司須有恰當的監控職能,包括風險管理、合規審查、精算及內部審核職能。監控職能可加強獲許可保險公司於管治範疇的權力制衡,亦為董事會在履行其風險、合規及監控職責時提供支持。澳門金融管理局認為精算職務屬監控其中一個重要範疇,能就技術準備金、保險費及費率的釐訂,以至遵守相應法律及法規要求方面為保險公司作出評估及提供意見。

1.3 本指引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獲許可的人壽保險公司。

II. 精算範疇的職能

2.1 精算職能旨在讓保險公司在從事業務時就技術準備金、保險費及費率的釐訂以至遵守法律及法規要求方面作出評估及提供建議。精算職能就下述事項作出評估及意見:

——保險公司的精算及財務風險;
——保險公司的投資策略及資產估值;
——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狀況,包括按法規要求計算最低資本金額,以及計算負債及損失之撥備金額;
——保險公司未來的償付情況;
——與保險公司精算及財政狀況有關的風險評估、管理政策及監控;
——保單紅利或其他利益的分配;
——承保政策;
——再保安排;
——產品開發及設計,包括保單合約的條款及細則;
——就計算技術準備金上所須的數據是否充足和質量作出評估;及
——為配合企業風險管理及償付目的而制定的風險模型。

2.2 精算的部門應具權力定期取得或向董事會匯報下述事宜:

——從精算角度判斷對保險公司可能造成重要影響的任何情況;
——技術準備金及其他債務的足夠度;
——保險公司未來的償付情況;及
——其他經董事會決議的事宜。

2.3 因應法律之要求,又或視情況須要或恰當性,向董事會、高級管理層、監控職能的關鍵人員或澳門金融管理局提交精算評估書面報告。有關向澳門金融管理局提交精算報告之標準由本局以通告訂定。

2.4 除前述外,澳門金融管理局亦會不時要求保險公司呈交精算報告,以證明保險費定價的足夠性、合理性和/及公平性(或保險費定價的方式),亦會要求提交精算證明書或聲明。在此情況下,澳門金融管理局須明確訂定有關精算證明書或聲明的提交時間,簽署聲明書的資格,以及有關意見或證明書須記載的基本內容。

III. 委任精算師

3.1 所有獲許可人壽保險公司的精算部門必須具備良好的條件,配備充足的資源及分配具相當資格的人員,此亦是維持保險公司正常運作的要決。鑑此,所有獲許可人壽保險公司必須委任精算師,並就有關的任命於既定時限內向澳門金融管理局作出通報。既定時限即由董事會作出任命決定的一個月內,須呈報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有關精算師的職責和義務,專業資格及作為精算師的相關工作經驗。

3.2 委任精算師不應在保險公司內或外擔任可能產生利益衝突或影響其獨立性的任何職務。倘委任精算師並非保險公司的僱員,董事會必須衡量外聘精算師會否造成利益衝突,例如其任職的精算公司有否向相關保險公司提供審計服務。倘出現此衝突情況,董事會須加以處理或敦促採取其他安排。

3.3 倘委任精算師辭職或被撤換,保險公司須在接獲辭呈或作出撤換決定的一個月內通知澳門金融管理局,並說明原因。有關的通知須包括保險公司的聲明,陳述有否在風險管理、必須披露的事宜、範疇、程序或數據質量上與前精算師的意見出現分歧,及有關分歧是否與前精算師妥善地解決。另一方面,保險公司亦須於重新委任精算師後的一個月內通知澳門金融管理局。

3.4 當委任精算師沒有恰當地履行職務或職責,出現利益衝突或不再符合澳門金融管理局訂立的資格要求時,澳門金融管理局有權要求保險公司將其撤換。另外,倘委任精算師在履行其職務時出現下述嚴重失誤時,澳門金融管理局亦有權要求保險公司將其撤換:

——委任精算師故意在其擬定的證書、聲明及/或報告上加入虛假的要素或資料;
——故意在報告上隱藏不報或記載失實資料,阻礙或導致精算工作無效;或
——在編制的報告上出現多次錯誤,構成疏忽、違反法律條款或規章、或違背不時於澳門適用的一般精算原則或精算實務準則。

3.5 委任精算師須具備下述任一的資格或獲澳門金融管理局認可與下述相應之資格:

(a)英國精算師協會精算師(Fellow of the Institute and Faculty of Actuaries, United Kingdom);

(b)澳大利亞精算師協會精算師(Fellow of the Institute of Actuaries of Australia);或

(c)北美精算師協會精算師(Fellow of the Society of Actuaries,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以及無論間斷與否,在過去的十年內曾於人壽保險業務擔任精算工作的時間累計不得少於三年。精算師亦得熟悉澳門的情況,特別與執行精算工作有關的法律、司法及社會狀態。

3.6 倘任何保險公司有意委任的精算師不具備前述(第3.5款)的資格及工作經驗,應在委任前先取得澳門金融管理局的批准。

3.7 委任精算師必須符合六月三十日第27/97/M號法令第二十條第一款所列的適當資格。

3.8 澳門金融管理局將對本指引進行定期檢討。如有須要時, 會對本指作出修訂。


人 力 資 源 辦 公 室

公 告

人力資源辦公室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人員進行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一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範的《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九樓本辦公室告示板及於本辦公室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於人力資源辦公室

主任 盧瑞冰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公 告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一等技術員 葉青

委員: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一等技術員 李煥江

司法警察局首席高級技術員 李嘉欣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兩缺,經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一等技術輔導員 Da Conceição Ferreira Anita

委員: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一等技術輔導員 江展鵬

教育暨青年局一等技術員 梁永滿

———

按照第13/2002號行政法規“規範澳門保安部隊保安學員培訓課程的錄取及修讀制度”第二十三條第六款之規定,有關第二十一屆澳門保安部隊保安學員培訓課程准考人最後排名名單將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張貼在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及上載於澳門保安部隊網頁(www.fsm.gov.mo)內。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郭鳳美

第22/2014/DSFSM號公開招標

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作出的批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取得「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大樓清潔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位於澳門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採購科,查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如欲索取上述文件之影印本,需繳付影印費用。

為使各投標人能了解有關清潔服務之要求,本局將安排實地視察。各投標人必須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前通知本局行政管理廳(電話:87997359、傳真:87997340)出席實地視察的代表(不多於兩名)的姓名,以便作出安排。

實地視察時間: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上午十時十五分。

集合地點:氹仔北安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大樓門口。

標書必須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下午五時前遞交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投標人除須遞交《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中所指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擔保$19,600.00(澳門幣壹萬玖仟陸佰元整)之證明文件,而該擔保須以現金、抬頭人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本票或銀行擔保之方式遞交,倘以現金或本票方式,則應遞交至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倘以銀行擔保遞交,該擔保不得附條件或受終止性期限約束。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在位於澳門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內舉行。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投標人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對招標時所遞交之文件有可能出現之疑問予以澄清。

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之日期時限為止,投標人應前往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採購科,以確切瞭解是否尚有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郭鳳美


司 法 警 察 局

公 告

司法警察局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取錄及格者就讀培訓課程和進行實習,以填補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九十缺,有關開考通告刊登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八日第三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現公佈原定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至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二日的專業面試將延期舉行,確定日期將另行公佈。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公 告

為填補澳門監獄以下職位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限制性晉級開考:

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
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
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
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三缺。

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澳門路環竹灣馬路聖方濟各街澳門監獄行政樓地下告示板,並於本監獄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消 防 局

名 單

根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EMFSM)第一百六十三條第四款d)項之規定,刊登有關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第四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公布,關於開設消防局人員編制基礎職程之晉升消防區長課程之最後評核名單:

1. 合格者:

次序
編號

副消防區長
編號

   姓名

最後評核

1.º 435921 Leonardo Franco dos Santos Lewis 10.8  
2.º 402911 古敬聰 10.0  
3.º 443901 羅權輝 9.7  
4.º 402930 何慧儀 9.5  
5.º 403961 冼有根 9.3  
6.º 403921 王志鵡 9.2  
7.º 428911 林春明 9.1  
8.º 420891 葉成文 9.0  
9.º 436901 鄭澤軍 8.9  
10.º 411931 程炳強 8.8 a)
11.º 408931 鄭永漢 8.8  
12.º 423961 李恩濂 8.7  
13.º 476921 區家廉 8.6  
14.º 428891 鄭明 8.5 a)
15.º 415911 林永佳 8.5 a)
16.º 411951 黎振雄 8.5  
17.º 468921 郭肇洪 8.4 a)
18.º 421921 林百佳 8.4  
19.º 401911 黃東山 8.3 a)
20.º 424901 李程順 8.3 a)
21.º 478921 胡永祥 8.3  

a)年資較長之軍事化人員(第81/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六款)。

2. 自願放棄者﹕

副消防區長
編號
姓名
440891 李滿棠

(此名單經由消防局局長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作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衛 生 局

公 告

(開考編號:A04/TSS/OCUP/2014)

為填補本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康復職務範疇——職業治療)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並已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為填補經由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兩缺,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並已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開考編號:01214/03-MA.CLG)

為填補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醫生職程全科職務範疇第一職階主治醫生兩缺,經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以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平面設計範疇)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康復職務範疇——語言治療)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的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藥劑師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藥劑師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的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開考編號:00514/04-OQ)

為填補衛生局以散位合同制度任用的技術工人職程第三職階技術工人(木器工範疇)兩缺,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開考編號:00614/04-OQ)

為填補衛生局以散位合同制度任用的技術工人職程第三職階技術工人(鐵器工範疇)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食物衛生及安全範疇)一缺,經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的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開考編號:00713/01-T)

為填補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行政及財政範疇)十一缺,經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專業面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並已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通 告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之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范世豪醫生普通外科專科同等學歷考試(根據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之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之組成:

主席:普通外科主任醫生 彭向強醫生

正選委員: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溫郁培醫生

普通外科主治醫生 秦應之醫生

候補委員:普通外科顧問醫生 蔡念醫生

普通外科顧問醫生 李安定醫生

考試地點:衛生局行政大樓四樓會議室

考試日期: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至六日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按照本人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之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Jaime Sou da Rosa Duque醫生兒科專科同等學歷考試(根據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之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之組成:

主席:兒科主任醫生 楊健梅醫生

正選委員: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陳衍標醫生

兒科主治醫生 蔡旺醫生

候補委員:兒科主任醫生 黃鳳欣醫生

兒科主任醫生 呂健文醫生

考試日期: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二日至十三日

考試地點:衛生局行政大樓四樓會議室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三十日告示

茲公佈,劉國輝,申領其亡妻黃月冰(曾為衛生局第四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之死亡津貼、喪葬津貼及其他有權利收取的款項,如有人士認為具有權利領取上述津貼及款項,應自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局提出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公 告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以下空缺,經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專業面試的相關資料已張貼在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或可瀏覽本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以供查閱:

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會計/審計)一缺。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梁勵


旅 遊 局

公 告

為填補經由旅遊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公關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公關督導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開考通告張貼在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告示板,並公佈於本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utouri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報考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的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社 會 工 作 局

公 告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將本局填補編制外合同技術員職程公共關係範疇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以文件審查和限制性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西墳馬路六號社會工作局人力資源科,以供給有關人士於辦公時間內查閱,准考人亦可於本局的網頁http://www.ias.gov.mo查閱臨時名單。開考公告已載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之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譚珮欣

正選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 繆嘉麗

一等高級技術員 曾美群(行政公職局指定)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公 告

為填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編制外合同人員以下空缺,經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7樓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內,並上載到本辦網頁(http://www.gaes.gov.mo)以供查閱。

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即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主任 蘇朝暉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公 告

社會保障基金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填補技術員職程公共行政範疇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四缺,經於二零一四年八月六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確定名單正張貼在澳門馬忌士街2至6號社會保障基金總部辦公大樓公告欄內,並上載於本基金網頁www.fss.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葉炳權

通 告

第04/PRES/FSS/2014號批示

一、根據第4/2010號法律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核准使用載於本批示附件的印件新式樣,以取代載於第16/PRES/FSS/2011號批示的疾病津貼申請表的印件式樣,有關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本批示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葉炳權


旅 遊 基 金

通 告

第01/CAFT/2014號決議

授予權限

根據六月六日第28/94/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a)項,以及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公共財政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日的會議上作出決議如下:

一、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文綺華及委員方丹妮共同行使支付許可之權限,當前述成員不在或不能視事時,由其法定代任人代任行使該權限。

二、對於行使本決議所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三、自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起,因行使本決議第一款規定的權限而作出的一切行為,予以追認。

四、在不影響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決議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日於旅遊基金

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

主席:文綺華

委員:謝慶茜

程衛東

Mariana da Rocha Fu

高樂士


教 育 發 展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及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的九月一日第54/GM/97號批示,教育發展基金現公布二零一四年第三季度財政資助名單:

受資助機構 批示日期 資助金額 目的
澳門科學技術協進會 24/01/2014 $ 422,300.00 普及生物技術教學實驗活動計劃(2013-2015)。
嘉諾撒聖心英文中學 03/04/2014 $ 16,000.00 註c
陳瑞祺永援中學 17/03/2014 $ 560,000.00 註a
03/04/2014 $ 8,000.00 註c
粵華中文中學 17/03/2014 $ 140,000.00 註a
03/04/2014 $ 84,000.00 註c
粵華英文中學 03/04/2014 $ 120,000.00 註c
明愛學校 22/07/2014 $ 95,400.00 特殊教育課餘及假日支援計劃。
聖善學校 22/07/2014 $ 141,400.00 2013/2014學年促進學校發展津貼。
九澳聖若瑟學校 17/03/2014 $ 140,000.00 註a
04/07/2014 $ 807,000.00 2013/2014學年“促進學校發展津貼”額外資助(第二期)。
濠江中學附屬英才學校 24/01/2014 $ 45,000,000.00 資助校舍擴建工程(第二期)。
聖玫瑰學校 08/07/2014 $ 9,500.00 資助緊急更換消防設備。
雷鳴道主教紀念學校 24/01/2014 $ 380,000.00 資助雷鳴道主教紀念學校成人教育部職業訓練中心開辦課程。
17/03/2014 $ 140,000.00 註a
04/07/2014 $ 1,257,400.00 發放2013/2014學年“促進學校發展津貼”額外資助(第二期)。
雷鳴道主教紀念學校 16/07/2014 $ 1,584,805.00 資助改善學校環境。
澳門坊眾學校 26/06/2014 $ 280,000.00 2013/2014學年專職人員補充資助。
瑪大肋納嘉諾撒學校 24/01/2014 $ 74,000.00 資助緊急維修工程。
化地瑪聖母女子學校 17/03/2014 $ 140,000.00 註a
勞工子弟學校(幼稚園) 02/05/2014 $ 70,375.00 資助冷氣機緊急維修。
聖保祿學校 14/05/2014 $ 165,000.00 2013/2014學年教學人員手提電腦。
慈幼中學 03/04/2014 $ 198,000.00 註c
陳子成 13/03/2014 $ 1,520.00 註b
楊安娜 24/01/2014 $ 2,000.00
劉雅儀 21/05/2014 $ 2,000.00
劉寶珠 13/03/2014 $ 2,000.00
凌芷珊 24/02/2014 $ 2,000.00
莫淑敏 19/02/2014 $ 2,000.00
吳嘉茵 02/05/2014 $ 2,000.00
施蘊庭 24/02/2014 $ 2,000.00

註:

a. 2013/2014學年專職人員資助(第二期)。
b. 2013/2014學年教學人員語文認證資助先導計劃。
c. 2013/2014學年學生語文認證資助先導計劃。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日於教育發展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梁勵(教育暨青年局局長)


文 化 產 業 委 員 會 秘 書 處

名 單

為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填補文化產業委員會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及有限制方式舉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劉少梅 84.17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於文化產業委員會秘書處

典試委員會:

主席:文化產業委員會秘書長 王勁秋

正選委員:文化產業委員會二等高級技術員 劉俊傑

社會工作局特級技術員 葉炳聰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名 單

土地工務運輸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的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1.º 馮素娜 77.44
2.º 陸惠婷 75.72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黃慧樺

正選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姚健邦

房屋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李寶儀

土地工務運輸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的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伍慧盈 80.89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代處長 林康龍

正選委員:教育暨青年局一等技術員 關志恆

候補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黃劍愷

土地工務運輸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的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余慧明 77.00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一等技術輔導員 司徒凱縈

正選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一等技術輔導員 黃偉賢

法務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梁艷蘭

土地工務運輸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的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何耀安 87.50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首席高級技術員 區文慧

正選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二等技術員 顏達英

海事及水務局一等技術員 李雪玲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公 告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只為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工作人員而設,以填補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編制內人員的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兩缺。

此外,上述開考的通告已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澳門電力公司大樓六字樓地圖繪製暨地籍局行政暨財政處,並於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而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雅永健


海 事 及 水 務 局

名 單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有關海事及水務局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編制外合同制度填補海上交通控制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海上交通控制員十二缺,現公佈合格應考人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蕭柏康 76.37
2.º 周家豪 70.61
3.º 袁柏榮 68.00
4.º 楊可欣 67.91
5.º 盧振豪 63.95
6.º 馬施樂 63.86
7.º 陸文俊 61.52
8.º 田俊健 59.36
9.º 黎俊靄 57.02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缺席知識考試(實踐試)被淘汰之投考人:一名。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上述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劉偉川

正選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 鄭漢樺

首席特級海上交通控制員 Ricardo Agostinho Gomes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第二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有關海事及水務局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散位合同制度填補第一職階勤雜人員(雜役範疇)四缺,現公佈合格應考人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陳鳳霞 72.83
2.º 鄧樣連 71.03
3.º 李艷芬 67.50
4.º 歐陽國威 67.03
5.º 雷雅琳 65.00
6.º 龔麗忠 64.53
7.º 黃煥彩 64.43
8.º 鍾蘭 63.77
9.º 胡惠妹 63.23
10.º 何麗儀 61.70
11.º 黃杏玲 61.57
12.º 張焯燕 60.20
13.º 許添勝 57.90
14.º 何妙香 56.53
15.º 梁惠珍 56.43
16.º 何愛儀 54.87
17.º 何銀崧 53.27
18.º 李惠清 52.63
19.º 袁婉儀 50.73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缺席知識考試被淘汰之投考人:56名;
——因缺席專業面試被淘汰之投考人:5名。

b)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

——因知識考試得分低於五十分被淘汰之投考人:27名;
——因專業面試得分低於五十分被淘汰之投考人:24名。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上述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技術輔導員 梁愛儀

正選委員: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譚佩文

技術工人 鄺耀華

———

海事及水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蔡燕萍 65.00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海事及水務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甄耀平

正選委員:社會工作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梁炳鈞

海事及水務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盧敏如

海事及水務局為填補編制內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三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1.º 歐建良 84.00
2.º 楊永平 82.00
3.º 崔景安 79.50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海事及水務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麥遠邦

正選委員:教育暨青年局一等技術員 梁美茵

海事及水務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陳少斌

通 告

第4/2014號通告

按照第28/2003號行政法規第三條(三)項的規定,海事及水務局局長發佈本通告。

一、指定下列地點為臨時性對外貿易海上口岸,其用途及有效期如下:

(一)路環聯生工業村臨時D碼頭,用於起卸散裝建材,有效期至該碼頭不再獲許可用於起卸散裝建材時止;

(二)路環聯生工業村G2地段的建材碼頭,用於起卸散裝建材,有效期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本通告於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獲許可開展有關活動之日。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名 單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制度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行政文員範疇)兩缺,經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外部入職開考的開考通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名次 姓名 最後成績
1.º 區健誠 68.27
2.º 張志聰 65.47
3.º 伍翠盈 63.27
4.º 楊樂欣 62.93
5.º 譚健文 62.50
6.º 洪綺婷 62.20
7.º 葉志豪 61.60
8.º 張一華 61.40
9.º 盧貴玉 61.20
10.º 李偉源 60.30
11.º 馮樂詩 59.83
12.º 王雅倫 59.53
13.º 古麗珊 59.33
14.º 黃楊送 59.23
15.º 陳嘉莉 58.67
16.º 郭詠豪 57.37
17.º 陳瑞文 56.87
18.º 趙雪清 56.67
19.º 關桂萍 56.57
20.º 郭凱恩 56.50
21.º 蘇珮萍 56.47
22.º 雷嘉瑩 56.33
23.º 黃志強 56.17
24.º 余文釗 55.93
25.º 林彩華 55.90
26.º 莫碧西 55.83
27.º 岑麗娟 55.73
28.º 鄭禮忒 55.67
29.º 陳慧珊 55.57
30.º 林慧儀 55.50
31.º 王雅麗 55.33
32.º 吳家瑩 55.27
33.º 黎淑賢 55.17
34.º 蕭美倩 54.77
35.º 黃善羚 54.70
36.º 程明海 54.40
37.º 陳惠華 54.00
38.º 梁嘉鳴 53.50
39.º 林詠琪 53.00
40.º 劉詠彤 52.00
41.º 蕭明亮 51.50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缺席知識考試被除名之投考人:114名。
因缺席專業面試被除名之投考人:7名。

b)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

因知識考試得分低於五十分被淘汰之投考人:104名。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暨財政部主任 區少玫

委員:會計、財產暨總務科科長 Daniel Eduardo Marçal Anok

人事、接待暨文書處理科科長 吳笑華


房 屋 局

名 單

房屋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十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張錫賢 86.83
2.º 劉銳熊 86.39 a)
3.º 楊澤鈞 86.39
4.º 甄艷芬 85.67
5.º 易啟能 85.44
6.º 梁潔歡 85.22
7.º 譚淑嫻 84.67 a)
8.º 張羽 84.67
9.º 朱江 84.50
10.º 高少萍 83.78
11.º 張茵 83.00

a)在公職的年資較長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於房屋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房屋局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譚錦聯

正選委員:房屋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謝炳潤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一等技術員 李家榮

房屋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五缺,經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馮元慶 86.11 a)
2.º 陳府利 86.11
3.º 謝春雯 83.89
4.º 韓寶宏 81.83
5.º 譚偉傑 80.89

a)在公職的年資較長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於房屋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房屋局組織處處長 許麗鳴

正選委員:房屋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李嘉恩

民政總署一等技術員 冼永昇

房屋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三缺,經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黃慧蓮 86.94
2.º 黃志聰 86.67
3.º 郭健文 85.11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房屋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房屋局資訊處處長 甘小玲

正選委員:房屋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德光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凱琳

房屋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二十五缺,經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黃嘉永 81.78
2.º 羅玉清 81.72
3.º 施雅莉 81.56
4.º 鄭慧明 81.39
5.º 陳梅源 81.28
6.º 譚慧聰 81.22
7.º 高麗芬 81.11 b)
8.º 鄭嘉蕊 81.11
9.º 關志榮 81.00
10.º 卓成華 80.94
11.º 楊健敏 80.89 a)
12.º 李振邦 80.89
13.º 岑志亮 80.83
14.º 孫玉山 80.78
15.º 温展鵬 80.72
16.º 曹景峰 80.67 a)
17.º 鄧翠賢 80.67
18.º 馮嘉恩 80.61 a)
19.º 區慧雯 80.61
20.º 張曉文 80.33
21.º 吳偉倫 80.22
22.º 李家立 80.17
23.º 黃鴻發 80.00 a)
24.º 鍾燕珠 80.00
a)在公職的年資較長
b)同時掌握中文和葡文的書寫及口語者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房屋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房屋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德光

正選委員:房屋局特級技術員 李世堅

行政公職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陳俊賢

房屋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梁治成 81.06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於房屋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房屋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德光

正選委員:房屋局首席高級技術員 郭杰平

社會工作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譚志廣

公 告

(招聘編號:06/IH/2014)

房屋局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填補技術稽查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稽查(機電範疇)四缺,經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三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公佈,知識考試合格且可進入專業面試准考人名單已張貼青洲沙梨頭北巷一百零二號房屋局地下接待處之告示欄,並上載到房屋局網頁內www.ihm.gov.mo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於房屋局

代局長 楊錦華


建 設 發 展 辦 公 室

公 告

「筷子基公共房屋社會設施裝修工程」公開招標

1. 招標實體:建設發展辦公室。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筷子基公共房屋內。

4. 承攬工程目的:社會設施裝修。

5. 最長施工期:360(三百六十)天。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1,200,000.00(澳門幣壹佰貳拾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申請的批准。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星期四)下午五時正。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

根據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4.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

時間:辦公時間內。

價格:$2,000.00(澳門幣貳仟元整)。

15.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造價60%
——工作計劃10%
——施工經驗及質量18%
——廉潔誠信12%

16. 附加的說明文件:

由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四日至截標日止,競投者可前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代主任 周惠民

———

為填補建設發展辦公室編制外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公告,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本辦公室收件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代主任 周惠民


環 境 保 護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及第231/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之規定,現通過審查文件及限制性的方式,為環境保護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進行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三缺的普通晉級開考。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93至437號皇朝廣場十樓環境保護局內,並於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投考報名表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於環境保護局

代局長 韋海揚


能 源 業 發 展 辦 公 室

公 告

為填補經由能源業發展辦公室個人勞動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398號中航大廈7樓的公告欄,並於本辦公室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於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代主任 盧深昌


交 通 事 務 局

公 告

交通事務局通過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交通事務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進行下列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已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六樓交通事務局行政及財政處告示板,以及本局網頁以供查閱:

一、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兩缺;
二、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三缺;
三、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兩缺;
四、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六缺。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汪雲


經 濟 局

通 告

商標的保護

營業場所名稱及標誌的保護

設計及新型的保護

發明專利延伸的保護

授權的發明專利的延伸

發明專利之保護

實用專利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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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經濟局——局長 蘇添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