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行 政 會

公 告

為填補經由行政會秘書處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九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卑第巷1及3號,澳門華人銀行大廈三樓行政會秘書處行政、財政及資訊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於行政會秘書處

秘書長 柯嵐


政 府 總 部 輔 助 部 門

公 告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為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填補政府總部輔助部門行政技術輔助範疇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壹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舉行普通晉級開考之報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擺華巷五號政府總部輔助部門大樓,並上載到輔助部門網頁(http://www.sasg.gov.mo)。上述開考的公告,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九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七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通 告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二日之批示,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定,政府總部輔助部門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內部入職開考,以編制外合同任用方式填補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行政文員範疇)四缺。

1. 職務內容

從事處理一切涉及行政活動的工作,可包括一個或多個職務範圍,確保負責提供財產和服務的機關的運作:在人事管理方面,處理一切文書工作,並為人員委任的程序、免職申請、死亡津貼的批給、公務員醫療福利受益人衛生護理證的發出、家庭津貼的申請、房屋津貼的批給、年資獎金和供款時間獎金的發放、公務員勤謹的核實、服務時間的計算、年資表和供款時間年表的編製、工作表現評核的發出、年假表的編製、缺勤的控制及記錄、無薪假及特別假的批核、讓公務員會見醫學委員會及退休等的步驟展開一切必要的行政程序;在會計方面,處理預算案的計算工作,管制經常性開支,按照收入表、購置及人員開支,諸如薪酬、補助及扣除等,進行徵收的程序;在文書管理方面,處理所有函件的收發及遞送程序;在檔案方面,進行組織及文件分類,管理存檔物料的保存工作,以及對大量文件進行內部管制;在財務管理方面,進行財產分類,並執行有關供應的工作,並對消費物料作出控制及管理;在文書/打字的程序方面,製發各式各樣的文件,打字,並作適當的精美印製;在接待公眾方面,接待使用者並滿足他們的需要,倘該等需要涉及其工作範疇時,向他們提供資料,又或倘問題的解決方法超出其職權範疇時,指引他們前往有關部門。

2. 薪俸、其他工作條件及福利

2.1 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所載的薪俸點265點。

2.2 其他工作條件及福利遵照公職法律制度的一般標準。

3. 准考須具備的要件

凡在報考期限屆滿前,符合現行法例規定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須具備初中畢業及四年行政文員範疇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工作經驗之公務人員,均可報考。

4. 甄選方法

4.1 甄選採用下列方法及比重:

a)知識考試,以筆試進行,具淘汰性質,為時3小時—— 50%;

b)專業面試,具淘汰性質——40%;及

c)履歷分析——10%。

4.2 在各種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以0分至100分表示。最後成績是各種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在任一淘汰試或最後成績得分低於50分的投考人作被淘汰論。

4.3 缺席或放棄知識考試或專業面試的投考人即被除名。

5. 優先條件

如得分相同,採用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所定的優先準則。

6. 考試範圍

6.1 考試範圍包括以下內容:

a) 必備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b)公共行政

——現行的《行政程序法典》

c)公職法律制度

——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現行的第8/2006號法律(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
——現行的第15/200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投放供款規章);
——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
——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d)公共財產管理制度

——現行的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有關工程、取得財貨及勞務之開支制度);
——現行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公共財政管理制度);
——第66/200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核准公共收入及開支經濟分類的指示,以及公共開支職能分類的指示);
——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的預算修改及補充預算的相關步驟);

e)與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相關的法律

——現行的第12/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總部輔助部門通則);
——現行的第14/1999號行政法規(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

f)專門知識

——撰寫公務通訊(公務信函、報告書、建議書等);
——論述題。

6.2 知識考試(筆試)時,投考人不得使用計算機或任何其他電子器材;除可參閱上列法規的紙本外,不得查閱其他參考書籍或資料。

7. 報考

7.1 報考須自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二十天內,在辦公時間內親臨擺華巷五號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提交下列文件:

a)經填妥及投考人簽署的第25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投考報名表》(可於印務局購買或在其網頁下載);

b)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原件認證);

c)學歷證明文件(如屬副本,須出示原件認證);

d)倘有的專業資格或職業培訓之證明文件,作履歷分析之用(如屬副本,須出示原件認證);

e)經投考人簽署之履歷;

f)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二條及第八條所指的個人資料紀錄;

g)本通告所要求的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工作經驗須以取得該經驗所任職的僱主實體發出的文件或以個人名譽承諾作出的聲明證明)。

7.2 如投考人的相關個人檔案已存有第7.1點b)、c)、d)及f)項所指文件,則免除遞交,但須於《投考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7.3 作虛假聲明或提交虛假文件,會被除名或不獲任用,還導致按情況向主管實體舉報以提起紀律及刑事程序。

8. 有效期

8.1 開考的有效期為一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

8.2 倘政府總部輔助部門在開考有效期內同一職級及職務範圍出現空缺,按最後成績名單順序遞補。

9.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

9.1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將會張貼於澳門擺華巷五號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並上載到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互聯網網站(http://www.sasg.gov.mo),以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以公告告知;

9.2 確定名單內載明知識考試的地點、日期、時間及規則;

9.3 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內載明專業面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

9.4 最後成績名單張貼在擺華巷五號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並上載到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互聯網網站(http://www.sasg.gov.mo),以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10.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下列法例規範:

a)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b)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c)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11.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的資料僅用於是次招聘用途,並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12.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席:人力資源暨檔案處處長 謝佩雯

正選委員:物料供應暨財產處處長 陳君慧

一等技術輔導員 Arlene Lau

候補委員: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周東鴻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Sérgio dos Santos Lai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七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警 察 總 局

名 單

警察總局以散位合同招聘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二缺,經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三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1.º 吳玉添 73.67
2.º 黃志偉 72.48
3.º 陳健成 68.08
4.º 梁家榮 66.30
5.º 梁鎮輝 65.97
6.º Dias da Silva Wong, Leonel 59.72
7.º 許伯強 58.73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之規定,因缺席或放棄知識考試(駕駛知識筆試及駕駛技術測試)而被淘汰之投考人:7名。

b)根據現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五條第三款之規定,因知識考試中(筆試及駕駛技術測試)得分低於五十分不合格而被淘汰之投考人:8名。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於警察總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陳思敏

正選委員:警長 譚景華

候補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 林文鋒


海 關

公 告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經於二零一四年二月五日第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錄取合格者就讀培訓課程,以填補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關員編制一般基礎職程第一職階關務督察空缺的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行政財政廳人力資源處。各利害關係人尚可循即期海關職務命令或網頁http://www.customs.gov.mo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名 單

檢察長辦公室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盧一虹 80.83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檢察長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檢察長辦公室律政廳法律事務處處長 陳賢松

正選委員:檢察長辦公室人事財政廳人事處處長 黎瑞蘭

行政公職局指定人員 黃明鋒(教育暨青年局二等技術員)

公 告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檢察長辦公室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本辦公室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在新口岸宋玉生廣場皇朝廣場七樓檢察長辦公室人事財政廳,並於檢察院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

根據檢察長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之批示,廢止本辦公室刊登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為填補本辦公室編制外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之晉級開考。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檢察長辦公室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本辦公室編制外合同人員以下空缺: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兩缺;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四缺;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在新口岸宋玉生廣場皇朝廣場七樓檢察長辦公室人事財政廳,並於檢察院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辦 公 室

公 告

為填補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編制外合同人員之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法律範疇)一缺,經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十三樓A-F座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內,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海帆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政 策 研 究 室

公 告

政策研究室為填補以下空缺,經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九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布,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氹仔體育路185-195號五樓政策研究室內:

個人勞動合同人員:

高級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七日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政策研究室

主任 劉本立


禮 賓 公 關 外 事 辦 公 室

名 單

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散位合同招聘勤雜人員職程第一職階勤雜人員(雜役範疇)兩缺,經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開考通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名次  姓名

1.º 何艷芳 82.83
2.º 樊灶蓮 82.12
3.º 張遠霏 77.60
4.º 吳小紅 7******(5) 76.88
5.º 黃忍和 76.78
6.º 郭少芬 76.65
7.º 蕭錫嫦 76.26
8.º 劉杏枝 75.38
9.º 黃開妹 72.38
10.º 李美珊 68.88
11.º 黃瑞英 67.79
12.º 阮小燕 66.45
13.º 黃綺麗 63.38
14.º 李秋容 61.87
15.º 盧一君 61.25
16.º 梁惠珍 59.23
17.º 戴彩勤 59.14
18.º 樊美蘭 58.63
19.º 黃小平 55.68
20.º 程北雁 55.00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缺席知識考試而被淘汰之投考人:32名;
——因缺席專業面試而被淘汰之投考人:6名。

b)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

——因知識考試得分低於50分被淘汰之投考人:1名。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上述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行政長官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於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副主任 李月梅

正選委員: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郭

玉芬

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二等翻譯員 邱明艷


行 政 公 職 局

名 單

為履行給予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行政公職局現刊登二零一三年第四季度受資助實體的名單:

受惠實體

目的

許可批示日期

資助金額

澳門成人教育學會

資助舉辦活動

4/12/2013 $18,000.00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公 告

為填補行政公職局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五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公職局之行政及財政處內,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名 單

為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法律推廣範疇)一缺,經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九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公布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名次 姓名

總成績

1.º 林松恩 72.02
2.º 楊嘉茵 71.53
3.º 陳玉玲 71.08
4.º 孫嘉鳴 70.60
5.º 黃雅玲 70.57
6.º 蕭兆霞 69.90
7.º 張婉芳 69.69
8.º 黃嘉麗 69.45
9.º 蔣偉昌 69.29
10.º 陳紫欣 67.15
11.º 梁偉鍵 67.12
12.º 曾潔琼 66.97
13.º 庄瑜玲 65.66
14.º 蘇君喬 64.79
15.º 陳微 64.60
16.º 吳婷婷 64.22
17.º 黃江波 63.88
18.º 周雅媚 63.83
19.º 張佩施 63.82
20.º 林阿寅 63.79
21.º 黃珊珊 63.73
22.º 楊美倩 63.60
23.º 陳意恆 63.40
24.º 陳俊霆 63.02
25.º 梁錫延 62.69
26.º 鄭綺茵 62.30
27.º 杜婉玲 61.93
28.º 梁寶欣 61.90
29.º 程健明 61.26
30.º 梁淑儀 60.09
31.º 陳美婷 59.13
32.º 陳詠茵 58.86
33.º 鍾健文 58.84
34.º 許雪瑩 58.79
35.º 袁家輝 58.26
36.º 麥美歡 57.55
37.º 莫塏煒 57.20
38.º 陳嘉敏 56.41
39.º 龍吉琼 55.56
40.º 黃咏 55.50
41.º 黃潔如 54.83
42.º 周奇志 54.24
43.º 劉淑敏 54.13
44.º 黃美瑜 52.88
45.º 吳碧儀 52.43
46.º 鮑嘉敏 52.32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缺席知識考試而被淘汰之投考人:41名;
——因缺席專業面試而被淘汰之投考人:2名。

b)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

——因知識考試不合格而被淘汰之投考人:24名。

c)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成績名單向行政法務司司長提出訴願。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法律推廣廳廳長 羅靜萍

正選委員:一等技術員 馬理章

候補委員:一等技術員 吳嘉儀

公 告

法務局為填補散位合同人員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一缺,經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公布,知識考試合格並獲准進入心理測驗的准考人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法務局內,並上載到本局網頁(www.dsaj.gov.mo)。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商 業 及 動 產 登 記 局

2014年02月之商業登記

———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官 馮瑞國


經 濟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及第231/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經濟局編制內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二缺。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於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澳門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投考報名表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於經濟局

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名 單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有關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以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公共行政/工商管理/會計/財務範疇)十五缺,現公佈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最後評分 備註
1.º 陸兆宗 6.57  
2.º 張祖強 6.55  
3.º 郭紫菱 6.24  
4.º 林嘉莉 6.23 6.230 a)
5.º 勞日添 6.23 6.228 a)
6.º 盧有好 6.17  
7.º 李心瑜 6.15  
8.º 施真真 6.10  
9.º 梁瑞華 6.09  
10.º 劉路嘉 6.08  
11.º 布紹德 6.07 6.074 a)
12.º 雷國立 6.07 6.065 a)
13.º 蘇景曦 5.98  
14.º 馮琼娟 5.97  
15.º 袁詠恩 5.96  
16.º 柯超航 5.95  
17.º 司徒慧珠 5.94  
18.º 梁天明 5.92  
19.º 陳婉琪 5.88  
20.º 鄭國華 5.87  
21.º 歐迪倫 5.85  
22.º 鍾燕婷 5.81  
23.º 麥漢鈞 5.75  
24.º 莫紫茵 5.71  
25.º 林曉瑩 5.69  
26.º 王傳斐 5.59  
27.º 甘智茵 5.53  
28.º 何麗華 5.52  
29.º 李始安 5.49  
30.º 譚德毅 5.47  
31.º 林偉濠 5.39  
32.º 張展望 5.14  

備註:

a)總評分成績較高;

被淘汰之投考人:

a)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五條第三款之規定: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筆試成績低於五分而被淘汰之投考人:七百五十八名

b)根據上述通則之第六十二條第九款之規定:

因缺席知識考試而被淘汰之投考人:一千一百一十五名

因缺席專業面試而被淘汰之投考人:一名

被淘汰之投考人名單已張貼於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閣樓,以供查閱(或可瀏覽本局網頁:www.dsf.gov.mo)。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之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鍾聖心

委員:廳長 何燕梅

候補委員:處長 朱國宏

———

財政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羅佩雯 80.94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第一及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七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張祖強

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劉嘉菲

一等高級技術員(教育暨青年局) 鄭錫杰

———

財政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陳詩韻 83.50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第一及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七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一等高級技術員 梁鍵璋

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 林奕翹

一等高級技術員(電信管理局) 梁潔英

公 告

為填補以下財政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空缺,經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財政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

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
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於財政局

局長 江麗莉

———

為填補經由財政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兩缺,經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九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財政局之行政暨財政處內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於財政局

局長 江麗莉

———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第四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招聘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資訊範疇)十缺。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南灣大馬路575號,579號及585號財政局大樓閣樓,並上載到本局網頁(http://www.dsf.gov.mo)。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於財政局

局長 江麗莉

———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第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散位合同方式招聘工人組別第一職階技術工人(文書送遞範疇)六缺。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公佈,知識筆試合格並獲准進入專業面試的准考人名單已張貼於南灣大馬路575號,579號及585號財政局大樓閣樓(或可瀏覽本局網頁:www.dsf.gov.mo),專業面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並於上述名單內公佈。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於財政局

局長 江麗莉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公 告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以下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為統計暨普查局之公務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內,並於統計暨普查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而遞交報考申請表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公佈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算:

確定委任人員空缺:

1. 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資訊範疇)二缺;
2.技術輔助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普查暨調查員二缺。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楊名就

———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高級技術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二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內,並於統計暨普查局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楊名就

通 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日批示,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填補統計暨普查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助人員職程的第一職階二等普查暨調查員十缺。

1. 開考類別、准考期限及有效期

本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報考申請表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日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一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

2. 錄取要件

符合以下條件者均可報考:

a)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經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共職務的一般要件;

c)具備初中畢業學歷。

3. 報名方式、地點及應遞交的文件

投考人應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親臨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行政暨財政處提交下列文件:

a)經填妥及簽署的第25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獲准的《投考報名表》(可於印務局購買或從該局網頁下載);

b)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鑑證之用);

c)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鑑證之用);

d)經投考人簽署的履歷;

e)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應同時提交其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紀錄,其內載明曾擔任的職務、現所屬職程和職級、聯繫的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和在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等。

投考人如與公共部門有聯繫,以及上述b)、c)和e)項所指的文件已存於其個人檔案內,可豁免遞交,但須在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4. 職務內容

二等普查暨調查員須在戶內或戶外工作。收集及整理用作統計的資料:按照為收集統計資料所制定的技術指引和規定,利用問卷和其他印件並透過訪問或直接觀察收集外界資料;把相應的資料填寫或協助填寫於登記卡和問卷內;將所收集的不同來源的資料進行複核、編碼並輸入電腦,並採用規範的資訊程式進行統計計算;將數學運算和統計的結果用附有每一項計劃資料的曲線圖、圖表和報表表示出來,並更新原有的資料;進行必需的複核和修改;按照編碼將登記卡、問卷及其他文件資料存檔。

5. 薪俸

第一職階二等普查暨調查員薪俸點為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第三級別內所載的195點,並享有公職法律制度規定的其他福利。

6. 甄選方式

6.1 甄選以下列的方法進行,而每項甄選方法之評分比例如下:

a)知識考試 —— 50%;

b)專業面試—— 40%;

c)履歷分析—— 10%。

6.2 上款a)項及b)項所述之甄選方法為淘汰制。

知識考試是評估投考人擔任普查暨調查員職務所須具備的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以筆試形式進行,最多不超過三小時。知識考試取得的成績以0分至100分表示,得分低於50分,將被淘汰且不能進入接續的階段。

專業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在工作資歷及工作經驗方面的專業條件,專業面試的成績以0分至100分表示,得分低於50分,將被淘汰。

履歷分析是透過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職務的能力。

除6.1 c)項外,投考人若缺席或放棄任一考核,亦被淘汰。

最後評核結果依所應用之甄選方法的評分比例,以0分至100分表示。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的投考人,均作被淘汰論。

7. 考試範圍

知識考試範圍包括以下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第61/96/M號法令第56/2010號行政命令《統計暨普查局組織法》;

第62/96/M號法令《澳門資料統計體系》;

第220/GM/99號批示《問卷登記規章》;

第242/GM/99號批示《統計保密規章》;

• 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 數學;

• 常識;

• 電腦。

投考人在知識考試時可携帶上述法例作參考,但不得使用其他參考書籍或資料。

8. 名單的張貼地點

8.1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成績名單、考試時間表以及與投考人有關的重要資訊均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告示板,並上載本局網頁。

8.2 最後成績名單將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及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告示板,並上載本局網頁。

9. 適用法例

本開考程序由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範。

10.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的資料只作本局是次招聘用途,所有遞交的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11.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處長 李慧冰

正選委員:特級統計技術員 梁桂生

特級普查暨調查員 李慧明

候補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林葆青

特級統計技術員 郭碧堅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楊名就

———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日批示,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招聘五名統計技術員實習員,以填補統計暨普查局人員編制統計範疇特別制度職程的第一職階二等統計技術員空缺。

1. 開考類別、准考期限及有效期

本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報考申請表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日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一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

2. 錄取要件

符合以下條件者均可報考:

a)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經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共職務之一般要件;

c)具備統計高等課程學歷;或

d)具備其他合適的高等課程學歷及完成合適的培訓課程。

3. 報名方式、地點及應遞交的文件

投考人應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親臨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行政暨財政處提交下列文件:

a)經填妥及簽署的第25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獲准的《投考報名表》(可於印務局購買或從該局網頁下載);

b)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鑑證之用);

c)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鑑證之用);

d)經投考人簽署的履歷;

e)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應同時提交其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紀錄,其內載明曾擔任的職務、現所屬職程和職級、聯繫的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和在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等。

投考人如與公共部門有聯繫,以及上述b)、c)和e)項所指的文件已存於其個人檔案內,可豁免遞交,但須在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4. 職務內容

統計技術員需利用來源合適的資料發展、管理或協調統計活動,尤其是問卷調查:籌備、分配和協調普查暨調查員的工作;複核問卷效力;處理和分析所收集的資料;研究統計資料結果並制定計劃報告書。

5. 薪俸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五,第一職階二等統計技術員薪俸點為395點,而實習員薪俸點為350點,並享有公職法律制度規定的其他福利。

6. 甄選方式

6.1 甄選以下列的方法進行,而每項甄選方法的評分比例如下:

a) 知識考試——50%;

b) 專業面試——40%;

c) 履歷分析——10%。

6.2 上款a)項及b)項所述之甄選方法為淘汰制。

知識考試是評估投考人擔任統計技術員職務所須具備的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以筆試形式進行,最多不超過三小時。知識考試取得的成績以0分至100分表示,得分低於50分,將被淘汰且不能進入接續的階段。

專業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在工作資歷及工作經驗方面的專業條件,專業面試的成績以0分至100分表示,得分低於50分,將被淘汰。

履歷分析是透過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職務的能力。

除6.1c)項外,投考人若缺席或放棄任一考核,亦被淘汰。

最後評核結果依所應用之甄選方法的評分比例,以0分至100分表示。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的投考人,均作被淘汰論。

7. 考試範圍

知識考試範圍包括以下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第61/96/M號法令第56/2010號行政命令《統計暨普查局組織法》;

第62/96/M號法令《澳門資料統計體系》;

第220/GM/99號批示《問卷登記規章》;

第242/GM/99號批示《統計保密規章》;

• 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 統計、經濟、金融或數學理論及應用;

• 數據分析及預測;

• 社會常識。

投考人在知識考試時可携帶上述法例作參考,但不得使用其他參考書籍或資料。

8. 名單的張貼地點

8.1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成績名單、考試時間表以及與投考人有關的重要資訊均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告示板,並上載本局網頁。

8.2 最後成績名單將會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及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告示板,並上載本局網頁。

9. 適用法例

本開考程序由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範。

10.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的資料只作本局是次招聘用途,所有遞交的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11.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廳長 黃鼎賢

正選委員:組長 李秉勳

顧問高級技術員 柯學慧

候補委員:處長 李詠萍

顧問高級技術員 林葆青

12. 實習

12.1 在最後成績名單排列於前五名合格者方被錄取進入實習,實習期為六個月,目的是讓實習員熟識工作和驗證其執行統計技術的工作能力。

12.2 實習內容:

a)認識統計體系及部門運作

——澳門資料統計體系及統計暨普查局簡介;
——統計資料編制部門的工作簡介;
——輔助部門的工作簡介。

b)統計調查項目介紹

——認識實習部門所涉及之統計調查項目及有關工作計劃。

c)實務工作

——直接參與實習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

d)實習報告

——準備及提交報告書。

12.3 實習制度及薪俸

實習員以下列其中一個制度進行實習:

1)如不屬公務員,應按散位合同制度進行實習,而報酬為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五所載的350點;

2)如屬公務員,應按定期委任制度進行實習,如實習員的原薪俸高於上項所指報酬,則維持收取原薪俸,而有關負擔由統計暨普查局承擔。

12.4 實習的成績評核——實習員的最後成績是實習表現評分及實習報告評分的簡單平均數,最後成績低於50分者被淘汰。實習最後成績由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後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實習員按照最後成績名單名次順序任用。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楊名就

統計技術員職程入職實習規章

第一條——統計技術員職程入職實習受本規章條文及實習內容的規範。

第二條——實習由指導員指導。在實習中,實習員由統計暨普查局局長所指派的導師跟進。

第三條——實習期為六個月。

第四條——實習員的成績由實習指導員及導師根據其在整個實習過程中的表現及其實習報告,用下列的方式進行評分:

1. 實習表現:由實習部門的導師以其在實習過程中的工作表現,按下列進行評分:

——工作成效
——責任感
——適應性及靈活性
——工作上的人際關係
——在工作崗位的勤謹態度
——工作時間的管理
——主動性及自主能力
——團隊工作

上述每項目可給予0至100分,實習表現成績是各項評分總和的簡單平均數。

2. 實習報告:在實習期終結時,每位實習員須向指導員提交一份實習報告,在報告中要包括下列各點:

——所直接參與的項目及在實習期中所執行的工作;
——遇到的困難;
——吸取的知識及經驗;
——建議。

實習指導員以0至100分對實習報告作評分。

3. 實習的成績評核——實習員的最後成績是實習表現評分及實習報告評分的簡單平均數,最後成績低於50分者被淘汰。實習最後成績由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後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實習員按照最後成績名單名次順序任用。


勞 工 事 務 局

名 單

勞工事務局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編制人員進行填補督察職程第一職階顧問督察一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範的《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五款規定,公佈最後成績名單:

合格應考人:
Siqueira, Mario de Sousa 91.69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期間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於勞工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勞資權益處處長 李少芳

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王春萍

首席特級技術員 吳美君

公 告

勞工事務局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本局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人員進行填補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兩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範的《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將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二樓本局行政財政處及上載本局內聯網。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公 告

為填補消費者委員會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經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高士德大馬路26號何鴻燊夫人大廈5樓消費者委員會行政財政組報告板上(或可瀏覽本會網頁:www.consumer.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翰寧


澳 門 貿 易 投 資 促 進 局

名 單

為履行給予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現刊登二零一三年第四季度受資助的名單:

受資助實體 批准日期 撥給之金額 目的
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  3/12/2013 $ 2,000.00 參加“公益金百萬行2013”。 
澳門展貿協會  24/5/2013 $ 36,000.00 資助參加“第十六期CEM註冊會展經理課程”。 
天定有限公司  6/2/2013 $ 5,000.00 資助參加“亞太婚紗及婚慶博覽會2013”。 
廸高設計  6/2/2013 $ 1,856.70
日光低碳照明科研發展有限公司  20/3/2013 $ 26,585.70 資助參加“香港國際春季燈飾展”。 
萬利來(澳門)實業公司  24/5/2013 $ 2,280.00 資助參加“第十五屆海峽兩岸經貿交易會”。 
南泰貿易行  24/5/2013 $ 2,280.00
寶成行  24/5/2013 $ 1,140.00
專利貿易行  24/5/2013 $ 2,280.00
澳門逸素綠色有機食品有限公司  24/5/2013 $ 2,280.00
富時貿易(澳門)有限公司  15/5/2013 $ 10,014.70 資助參加“2013中國(廣州)國際名酒展——春季展”。 
西班牙貿易有限公司  30/10/2013 $ 10,221.00 資助參加“2013中國(廣州)國際名酒展——秋季展”。 
微中市場發展顧問有限公司  4/6/2013 $ 5,000.00 資助參加“澳門通訊展2013”。 
科技電腦有限公司  4/6/2013 $ 5,000.00
天利電業行  4/6/2013 $ 4,800.00
佳能電器中心  4/6/2013 $ 5,000.00
媒體網絡有限公司  4/6/2013 $ 5,000.00
創天 4/6/2013 $ 4,800.00
魔法師動畫工作室有限公司  4/6/2013 $ 5,000.00
唯聽澳門聽覺及言語中心有限公司  4/6/2013 $ 5,000.00
幸運閣傢俬  20/6/2013 $ 5,000.00 資助參加“第六屆電腦及數碼產品展暨第五屆家居博覽”。 
雅濤傢居  20/6/2013 $ 5,000.00
帝豪傢俬  20/6/2013 $ 5,000.00
佳能電器中心  20/6/2013 $ 5,000.00
新高速電腦有限公司  26/9/2013 $ 5,000.00
茶冠  20/6/2013 $ 12,760.00 資助參加“亞洲投資理財博覽會2013”。 
R&R電腦服務  4/7/2013 $ 5,000.00 資助參加“第四屆電腦及電子產品節”。 
藝天科技  4/7/2013 $ 5,000.00
健華魚蝦蟹欄  4/7/2013 $ 5,000.00 資助參加“第五屆品牌消費嘉年華會”。 
菓子天地  4/7/2013 $ 5,000.00
康佳綜合診所  10/7/2013 $ 5,000.00 資助參加“首屆澳門綠色生活展”。 
依時達  10/7/2013 $ 5,000.00
澳菱貿易行  10/7/2013 $ 5,000.00
天定有限公司  10/7/2013 $ 5,000.00 資助參加“亞太婚慶博覽2013”。 
歐亞口腔醫療中心  10/7/2013 $ 5,000.00
皇家酒窖  10/7/2013 $ 5,000.00
鏢有限公司  24/7/2013 $ 5,000.00 資助參加“澳門國際啤酒節2013第二屆啤酒、葡萄酒及烈酒博覽會暨美食嘉年華”。 
保榮行貿易有限公司  24/7/2013 $ 5,000.00
金泉酒莊  24/7/2013 $ 5,000.00
陳衡記凍肉食品有限公司  24/7/2013 $ 5,000.00
嘉賢廣告有限公司  24/7/2013 $ 5,000.00
愛爾蘭酒吧  24/7/2013 $ 5,000.00
傲意貿易有限公司  15/8/2013 $ 4,000.00 資助參加“2013國際家居建材博覽會”。 
德利貨運貿易  15/8/2013 $ 4,000.00
移動電玩  15/8/2013 $ 5,000.00
駿匯建築材料有限公司  15/8/2013 $ 5,000.00
潮居  15/8/2013 $ 5,000.00
天利電業有限公司  15/8/2013 $ 3,750.00
創天 15/8/2013 $ 4,000.00
聖諾盟健康家居用品澳門有限公司  15/8/2013 $ 4,951.20
亞比迪國際有限公司  15/8/2013 $ 4,000.00
愛家舍室內裝飾專門店  15/8/2013 $ 5,000.00

615 Concepts有限公司

15/8/2013 $ 5,000.00
龍園地毡  15/8/2013 $ 5,000.00
新基建(澳門)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15/8/2013 $ 5,000.00
新築建設(澳門)有限公司  15/8/2013 $ 5,000.00
澳美傢俱廣場  15/8/2013 $ 5,000.00
宜居設計有限公司  15/8/2013 $ 5,000.00
日恆電器  15/8/2013 $ 3,000.00
瑞榮裝修工程  15/8/2013 $ 5,000.00
廸高設計  15/8/2013 $ 4,000.00
興華號木器廠  15/8/2013 $ 5,000.00
我生活室內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15/8/2013 $ 5,000.00
澳捷電腦有限公司  15/8/2013 $ 5,000.00
捷通數碼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15/8/2013 $ 5,000.00
新國藝傢俬  15/8/2013 $ 5,000.00
活力旅行社有限公司  15/8/2013 $ 4,000.00
城市之家傢俬家飾  15/8/2013 $ 1,856.70
天泰貿易有限公司  15/8/2013 $ 5,000.00
開拓者有限公司  15/8/2013 $ 4,000.00
澳氹傳統(香記肉乾) 24/5/2013 $ 5,000.00 資助參加“第十一屆中國(廈門)國際食品交易博覽會”。 
幸運來手信 24/5/2013 $ 5,000.00
QQ美食世界有限公司  24/5/2013 $ 5,000.00
葡萄酒釀造者產業聯盟中心  24/5/2013 $ 5,000.00
澳門真美香食品 24/5/2013 $ 5,000.00
嫁世堂有限公司  15/8/2013 $ 4,000.00 資助參加“第28屆婚紗婚宴美容珠寶展”。 
華國旅遊社有限公司  15/8/2013 $ 5,000.00
新囍點  15/8/2013 $ 5,000.00
益泰隆 29/8/2013 $ 4,000.00 資助參加“2013中國(廣東)國際旅遊產業博覽會”。 
環源科技實業有限公司  29/8/2013 $ 5,000.00
力達資訊服務有限公司  29/8/2013 $ 5,000.00
天翺投資有限公司  4/7/2013 $ 5,000.00 資助參加“第三屆孕嬰兒用品展暨教育資源展”。 
輝明五金工藝廠  4/9/2013 $ 28,450.00 資助參加“九月香港珠寶首飾展覽會”。 
花萃行  4/7/2013 $ 18,576.00

“電子商務推廣鼓勵措施”。

 
誠一實業有限公司  24/7/2013 $ 17,956.80
通發專業滅蟲有限公司  24/7/2013 $ 13,860.00
信綽貿易有限公司  26/9/2013 $ 20,000.00
世維行銷採購顧問有限公司  24/7/2013 $ 20,000.00
溢源磁鐵磁膠  26/9/2013 $ 1,834.00
衣色設計有限公司  30/10/2013 $ 1,639.70
思濠國際有限公司  30/10/2013 $ 20,000.00
藝天企業香海岸香薰家族  30/10/2013 $ 17,956.80
誠光貿易有限公司  30/10/2013 $ 20,000.00
卓先酒店用品貿易  27/11/2013 $ 13,860.00
偉華(集團)貿易有限公司  27/11/2013 $ 13,860.00
佳利發展有限公司  4/9/2013 $ 8,040.00 資助參加“第39屆廣東國際美博會”。 
惠順行織帶廠  3/10/2013 $ 6,000.00 資助參加“2013澳門國際旅遊博覽會”。 
CNL設計  3/10/2013 $ 6,000.00
專利貿易行  3/10/2013 $ 6,000.00
城市文具精品商店  3/10/2013 $ 6,000.00
澳門青旅集團有限公司  3/10/2013 $ 11,285.00
夢幻洋行  3/10/2013 $ 6,000.00
南薰樓工藝社  3/10/2013 $ 9,000.00
R車厘哥夫食品(澳門)有限公司  3/10/2013 $ 6,000.00
澳門飛沃創意文化產業有限公司 3/10/2013 $ 9,000.00
環球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3/10/2013 $ 9,000.00
童畫王國攝影有限公司  12/9/2013 $ 3,094.80 資助參加“2013(秋)香港潮流購物展國慶大激減暨第三屆開心遊樂嘉年華”。 
Cheong Fong Import & Export Trading 12/9/2013 $ 17,213.40 資助參加“2013中國國際縫製設備展覽會”。 
匠心網絡印刷廠有限公司  20/6/2013 $ 18,211.90 資助參加“第十四屆新加坡禮品與贈品展”。 
嘉明貿易行  20/6/2013 $ 19,681.90
日輝貿易有限公司  26/9/2013 $ 16,531.00 資助參加“香港眼鏡展”。 
日光低碳照明科研發展有限公司  16/10/2013 $ 22,900.70 資助參加“香港國際秋季燈飾展”。 
何波記鋼鐵工程行  16/10/2013 $ 15,713.50 資助參加“香港國際建築裝飾材料及五金展”。 
新天福一人有限公司  24/10/2013 $ 9,283.50 資助參加“澳門娛樂展”。 
文瑞工程服務有限公司  24/10/2013 $ 9,283.50
納帕谷有限公司  24/10/2013 $ 9,283.50
永記  24/10/2013 $ 9,283.50
泰源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14/11/2013 $ 5,000.00 資助參加“國際食品及時尚家品展2013”。 
駿濠樂器貿易  14/11/2013 $ 4,951.20
數位電腦科技  14/11/2013 $ 5,000.00
友聯(國際)食品貿易有限公司  14/11/2013 $ 5,000.00
聖諾盟健康家居用品澳門專門店  14/11/2013 $ 5,000.00
藝之寶傢俬  14/11/2013 $ 5,000.00
創天貿易有限公司  14/11/2013 $ 5,000.00
夏威夷小結他中心 14/11/2013 $ 5,000.00
雅圖裝修  14/11/2013 $ 5,000.00
淇茵行  14/11/2013 $ 5,000.00
愛家舍室內裝飾專門店  14/11/2013 $ 5,000.00
達安中藥房  14/11/2013 $ 5,000.00
建濠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14/11/2013 $ 5,000.00
盈宇貿易有限公司  14/11/2013 $ 5,000.00
偉圖運動用品有限公司  20/11/2013 $ 5,000.00 資助參加“第六屆聖誕繽紛購物節”。 
開心特賣場  20/11/2013 $ 5,000.00
新金成發展貿易  20/11/2013 $ 4,000.00
津萬出版有限公司  20/11/2013 $ 5,000.00
湯氏兄弟電子產業有限公司  27/11/2013 $ 5,000.00 資助參加“第六屆澳門國際動漫節”。 
U-Trust 3/12/2013 $ 4,000.00 資助參加“首屆港澳優質生活展”。 
恆發國際  3/12/2013 $ 5,000.00
開心特賣場  3/12/2013 $ 4,000.00
美利行  3/12/2013 $ 5,000.00
好環境環保產品廠  3/12/2013 $ 4,000.00
Advivda Trading 3/12/2013 $ 5,000.00
奔達貿易公司  3/12/2013 $ 5,000.00
澳門莉雅斯時裝貿易行  3/12/2013 $ 5,000.00
莉莉禮品店  3/12/2013 $ 5,000.00
富源空運貿易公司  3/12/2013 $ 5,000.00
創興貿易行  3/12/2013 $ 5,000.00
津萬出版有限公司  10/12/2013 $ 5,000.00 資助參加“2013澳門動漫博覽會”。 
星願廣告  10/12/2013 $ 5,000.00
無極動畫一人有限公司  10/12/2013 $ 5,000.00
大師級玩具禮品店  10/12/2013 $ 5,000.00
Nuno Modelos, Lda. 10/12/2013 $ 5,000.00
破格設計  10/12/2013 $ 5,000.00
魔法師動畫工作室有限公司  10/12/2013 $ 4,000.00
補之林食館  10/12/2013 $ 5,000.00 資助參加“第八屆中國遼寧(瀋陽)農業博覽會”。 
藝天企業香海岸香薰家族  26/9/2013 $ 5,000.00
女仕豪洋行  26/9/2013 $ 5,000.00
同益百花魁醬園有限公司  26/9/2013 $ 5,000.00
嘉俊貿易(澳門)有限公司  26/9/2013 $ 5,000.00
富源空運貿易公司  26/9/2013 $ 5,000.00
實力堡澳門出入口貿易行  26/9/2013 $ 5,000.00
栢迪時貿易行  26/9/2013 $ 5,000.00
禮記餅家有限公司  26/9/2013 $ 5,000.00
都天集團有限公司  26/9/2013 $ 5,000.00
澳港食品有限公司  26/9/2013 $ 5,000.00
萬利來(澳門)實業公司  26/9/2013 $ 4,000.00
幸運來手信 26/9/2013 $ 4,000.00
南泰貿易行 26/9/2013 $ 5,000.00
豐記行  26/9/2013 $ 5,000.00
QQ美食世界有限公司  26/9/2013 $ 5,000.00
寶成行  26/9/2013 $ 4,000.00
永晟健康器械  26/9/2013 $ 4,000.00
新金成發展貿易  26/9/2013 $ 5,000.00
澳門真美香食品 26/9/2013 $ 4,000.00
專利貿易行  26/9/2013 $ 5,000.00
天元泰和集團有限公司  26/9/2013 $ 5,000.00
致裕製衣廠有限公司  26/9/2013 $ 5,000.00
澳門莉雅斯時裝貿易行  26/9/2013 $ 5,000.00
朝日新鮮食品(澳門)有限公司  26/9/2013 $ 5,000.00
夢幻洋行  26/9/2013 $ 5,000.00
澳門納米生活健康概念館  26/9/2013 $ 5,000.00
展恆實業有限公司  24/10/2013 $ 9,234.00 資助參加“2013年科隆國際休閒、體育設施及泳池設備展”。 
新成峰  11/10/2013 $ 4,744.80 資助參加“2013中國杭州文化創意產業博覽會”。 
Enjoying Art 11/10/2013 $ 6,442.80
聯和綜合制作有限公司  11/10/2013 $ 4,744.80
上品設計有限公司  11/10/2013 $ 6,442.80
無雙禮品及獎品有限公司  11/10/2013 $ 6,442.80
魔法師動畫工作室有限公司  11/10/2013 $ 4,744.80
永記建材有限公司  30/10/2013 $ 15,214.50 資助參加“第九屆國際酒店展”。 
雅士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30/10/2013 $ 15,214.50
高潔機械設備行  30/10/2013 $ 15,574.50
文明智能廚房設備有限公司  30/10/2013 $ 15,214.50
耀達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30/10/2013 $ 15,214.50
誠廣告創作有限公司  16/1/2013 $ 5,000.00 資助參加“澳門癸巳年——年宵購物節”。 
大興糧油食品有限公司  31/7/2013 $ 2,781.00 資助參加“夏日繽紛購物節”。 
百利成漫畫天地  26/9/2013 $ 11,628.60 資助參加“2013光州國際文化創意產業展”。 
2K文化製作 26/9/2013 $ 8,017.20
新皇冠動漫基地  26/9/2013 $ 6,708.60
超希達貿易行  14/11/2013 $ 5,000.00 資助參加“國際文化藝術品交易會”。 
星視服務有限公司  14/8/2013 $ 2,851.20 資助參加“2013中國——貴陽國際特色農產品交易會”。 
佳利發展有限公司  26/9/2013 $ 26,138.30 資助參加“亞太區美容展”。 
呂維達  9/10/2013 $ 10,000.00 獎學金(旅遊學院)。 
蔣美齡  9/10/2013 $ 10,000.00
李志豪  15/5/2013 $ 12,000.00 實習費用(9-12月)。 
澳門付貨人協會  19/6/2013 $ 408,530.70 資助澳門付貨人協會、澳門廠商聯合會、澳門出入口商會及澳門紡織商會於“第十八屆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設置「澳門工商經貿館」展館之餘額費用。 
國際葡語市場企業家商會  19/6/2013 $ 5,560.00 資助於“第十八屆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設置「國際葡語市場企業家」展館之費用。 
澳門銀行公會  19/6/2013 $ 42,848.86 資助於“第十八屆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期間舉辦「金融產品介紹及研討會」之費用。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於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主席 張祖榮

通 告

本局於二零一三年八月十四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了二零一三年第二季度獲資助的名單,因以下企業未能於二零一三財政年度決算,現取消該年度的相關資助,名單如下:

受資助實體 取消撥給之金額
色色婚紗攝影一人有限公司  $ 5,000.00
總額  $ 5,000.00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於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主席 張祖榮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通 告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儲備

二零一三年度報告書及帳目

目 錄

1. 財政儲備介紹
2. 投資策略及管理
2.1 資本市場投資
2.2 外匯市場投資
2.3 貨幣市場投資
3. 年度帳目
3.1 資產負債表分析
3.2 營運結餘分析
4. 監察委員會關於年度帳目的意見

附錄: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財政儲備的資產負債分析表

1. 財政儲備介紹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儲備根據於2012年1月1日生效的第8/2011號法律成立,並由澳門金融管理局負責其投資管理。特區政府冀透過設立財政儲備投資組合,妥善管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財政盈餘,以達到發揮政府財政盈餘的最大效益及防範未來的財政風險。

財政儲備由基本儲備及超額儲備兩部分組成。基本儲備是指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財政支付能力提供最後保障的財政儲備,金額相當於經立法會審核並通過的最近一份財政預算所載的中央部門開支撥款的1.5倍。而超額儲備則主要用於配合政府公共財政政策施行,保障公共財政支付能力,尤其可為澳門年度財政預算赤字及有利於社會和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提供財政支持,其金額為滿足基本儲備後的財政儲備結餘。

2013年初,財政儲備的資產總額為1,002億澳門幣。隨著澳門特區2011財政年度的中央預算結餘於年初轉入財政儲備,加上年內的累計營運收益,至年末財政儲備總額已增至約1,689億澳門幣。相對於2012年初成立時僅為988億澳門幣的啟動規模,在過去近兩年間財政儲備錄得顯著增長。

2. 投資策略及管理

2013年內,隨著財政儲備整體規模的逐步提升,澳金管局在確保“基本儲備”按法定要求足以涵蓋政府預算之中央部門開支撥款總額1.5倍的同時,亦因應佔比趨升的“超額儲備”所配對之投資風險屬性可較具彈性,在總體風險可控的情況下,把握市場機會適度把財政儲備資產組合多元化,冀在維護儲備資產安全性與流動性的基礎上,爭取較高的相應回報。

2.1 資本市場投資

於2013年,環球金融市場因憂慮美國聯儲局退出量化寬鬆措施的時間及規模的不確定性而持續波動,美國聯儲局主席的更替亦令部份投資者對指標性利率前景深感困惑。在市場環境逆轉的情況下,財政儲備採取審慎方式控制投資組合的存續期風險,冀透過合理調整部署以減低當利率上升態勢超出預期時對組合帶來的負面影響。

為擴展資產配置多元化,財政儲備逐步提升了在岸及離岸人民幣債券所佔的比重。年內,人民銀行經澳門金融管理局申請後,把財政儲備的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額度由原來100億人民幣增至200億人民幣。 另一方面,香港、倫敦及新加坡的離岸人民幣債券市場亦因普遍受國際投資者歡迎而繼續擴容,有見及此,財政儲備把握市場機遇適時增加離岸人民幣產品的投資,從而為年度回報注入另一有利元素。

至於海外債券市場方面,因投資者對美國聯儲局行將減少買債的憂慮揮之不散,致使整體海外債券市場在2013年內表現遜色。財政儲備投資組合為避免所持海外債券資產受到不明朗的市場前景拖累,藉大市持續波動所能提供的機會選擇性鎖定個別相對可觀的信用風險溢價以助鞏固整體收益,分段引入息差較具吸引力的優質債券,同時亦嚴謹監控其潛在風險以有效保障資本金。

整體而言,2013年債券佔財政儲備的比重因應期內不同階段的入市時機獲策略性提高,由年初的約45% 增至年末的60%,當中包括期內增持的人民幣債券。

2.2 外匯市場投資

財政儲備外匯組合保持適度多元和靈活性的策略。年內,人民幣匯價一直穩步上升,財儲適時增加離岸人民幣的持倉量,配合持續擴大的離岸人民幣債券投資和銀行同業存款以爭取人民幣升值和較高息的回報。由於離岸人民幣在外匯組合的比重於年初已達至策略性水平,加上人民幣匯價其後已累積頗大的升幅,為免承受未來出現匯價波動和調整的外匯風險,離岸人民幣比重一直保持在策略性水平。另一方面,配合前述人民銀行新批核的內地銀行間債券投資額度,財儲亦相應增持在岸人民幣。其他外幣持倉量則因應市場情況和外幣匯價走勢表現適時調整,而新增外幣債券投資所需的資金以貨幣掉期協議獲得。在外匯風險管理方面,持續觀察人民幣匯價動向,分析人民幣期權的對沖成本及人民幣在不同匯價水平的盈虧狀況,謹慎制定在預設的匯價水平執行對沖的策略。

2.3 貨幣市場投資

貨幣市場的投資以銀行同業存款為主,存放於香港、澳門和海外各地的金融機構。為提高整體投資回報,貨幣市場投資組合年內實行了一系列優化措施。首先,將貨幣市場的資金配置保持在一個較低水平,以增加其他資產類別的投資,爭取較高的中、長期回報;同時,鑑於海外和本地中資銀行在期內以高於一般市場利率的優惠吸取離岸人民幣存款,財儲在適度擴大海外和本地中資銀行信貸限額的配合下,增加較長期限的離岸人民幣存款,一方面鎖定相對較高和穩定的回報,另一方面也支持本地金融業發展。在信貸風險管理上,本局適時跟進國際評級機構最新評級報告,按相關規定調整主權國和金融機構的信用限額,並優先選擇較高信用評級的銀行作較長期的投放。截至年底,貨幣市場資產佔財政儲備總額的39%,其中離岸人民幣存款佔總存款的比重由去年的10%大幅增至45%;由於外判基金經理管理的股票投資組合即將開展,所需資金需作短期投放,若扣除該筆資金,貨幣市場資產比重則下降至去年同期水平,約為財政儲備總額的31%。

3. 年度帳目

3.1 資產負債表分析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財政儲備的財政狀況概述於表1。

(仟元澳門幣計)

資產負債分析表
項目 31.12.2013 組合比率 31.12.2012 組合比率 變動數值
  (1) % (2) % (1)—(2) %
資產 168,898,934 100.000 100,242,832 100.000 68,656,102 68.5
             
銀行結存 65,939,383 39.041 31,192,185 31.117 34,747,198 111.4
海外債劵 101,202,313 59.919 68,541,803 68.376 32,660,510 47.7
其他投資 1,917 0.001 1,443 0.001 474 32.8
其他資產 1,755,321 1.039 507,401 0.506 1,247,920 245.9
             
負債 0 0.000 2,631 0.003 (2,631) -100.0
             
其他負債 0 0.000 2,631 0.003 (2,631) -100.0
             
儲備資本 168,898,934 100.000 100,240,201 99.997 68,658,733 68.5
             
基本儲備 111,920,682 66.265 98,801,085 98.562 13,119,597 13.3
超額儲備 52,064,303 30.826 58,262 0.058 52,006,041 89262.4
本期盈餘 4,913,949 2.909 1,380,854 1.377 3,533,095 255.9

財政儲備的資產主要由銀行同業存款及海外債券所組成,至年底分別佔總資產 39% 及59.9%。以定期為主之銀行存款較上年增加了111.4%,而海外債券亦同時增加了47.7%。海外債券主要分為可供出售債券及持到期滿之債券,可供出售債券以公平值列帳,年底錄得417.8億澳門幣,較去年減少15.1%。而持到期滿之債券則以攤銷成本值列帳,至年底錄得594.2億澳門幣,較2012年年底增加207.4%。

財政儲備的初期資本是根據第8/2011 號法律所轉入之988.6億澳門幣。按照該法律的第四條第二款及第五條第二款之規定,於2013年底基本儲備之金額為1,119.2億澳門幣,而超額儲備為520.6億澳門幣,總金額較去年增加了65.9%。主要增幅是2011年財政年度預算結餘之轉入。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累計盈餘錄得4,913,948,894.56澳門幣,全數將撥予財政儲備“ 712-累積盈餘”帳目。

3.2 營運結餘分析

踏入2013年,財政儲備於其投資組合中積極調升債券部分的權重,總體債券佔比由年初的約45%提高至年末的60%,當中顯著增加了人民幣計價的債券產品。年內,財政儲備獲人民銀行增批100億人民幣的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額度,令在岸人民幣組合得到進一步擴充。而隨著香港、新加坡以至倫敦各地之人民幣市場相繼穩步發展,財政儲備亦適時增加了離岸人民幣產品的持有量,一定程度上紓緩了內地債券市場採用配額審批所造成的投資限制。在實際投資操作上,財政儲備有效把握人民幣市場機會,利用內地貨幣政策偏緊及經濟體系銀根相對短缺而引致之息率走高趨勢,分段鎖定較佳之債券息率水平。至於海外主要債市方面,由於受到聯儲局即將縮減買債計劃之決定影響,債券價格普遍受壓。然而,財政儲備因預先部署減低對中長期債券之投資,調整策略重點以集中置入浮息債券或短期定息債券,助投資組合避過歐美息率曲線上調的衝擊,而通過配置優質信用債,亦能受惠於較吸引之信貸息差水平,從而進一步提高投資回報。回顧2013年,債券整體收益達18.5億澳門幣,繼續成為財政儲備年內最大的單項收入來源,其相應的年度化回報率為2.24%,而在國際資本市場上常被用作參考基準的指標性美國短期國債年度化回報率則為0.40%。

年內,美國聯儲局繼續維持貨幣寬鬆政策,美元利率長期停留在極低水平,港元利率難免亦相應跟隨。相反,離岸人民幣利率則處於相對較高的水平,而財儲在人民幣存款佔比在期內大幅增加,以致在低息環境下貨幣市場投放仍錄得較高的回報。截至2013年12月31日,財政儲備存款錄得13.4億澳門幣的利息收入,年度化回報率為1.73%,較去年同期的0.57%大幅增加。同時,受惠於人民幣匯價上升,外匯重估損益亦錄得17.3億澳門幣的盈利,年度化回報率為1.08%。

總括而言,截至2013年年末,未經審計的財政儲備總額達1,689億澳門幣,年度化投資回報率為3.02%。

二零一四年三月六日於澳門金融管理局

行政委員會:

主席:丁連星

行政委員:潘志輝

尹先龍

《二零一三年度財政儲備監察委員會報告》

(一)、財政儲備監察委員會意見

財政儲備監察委員會根據《財政儲備法律制度》(第8/2011號法律)第十一條賦予之權限,經審閱由澳門金融管理局提供的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儲備二零一三年度的會計賬目(有關帳目未經外部核數師審核) 及年度報告,並經聽取澳門金融管理局代表在委員會會議中就財政儲備二零一三年度的投資回報及二零一四年度的投資展望的說明後,發表意見如下:

“澳門金融管理局提供的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儲備二零一三年度的會計賬目及年度報告已適當反映了財政儲備於二零一三年度全年的財務狀況;在以穩健為前提下,財政儲備的投資管理策略已漸趨多元化,其全年的投資回報率相對於二零一二年度錄得了較為理想的增長。”

(二)、財政儲備二零一三年度投資表現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儲備由澳門金融管理局負責投資及管理,在二零一二年成立初期,鑒於超額儲備金額處於較低水平,只有5,826萬澳門元,難以承受市場波動的風險,因此財政儲備主要持有穩健和流動性較高的債券市場和貨幣市場資產,以免牴觸基本儲備不可低於最近一份財政預算所載的中央部門開支撥款總額的一倍半的法定要求;而由於有關投資工具的收益率普遍較低,致令財政儲備於二零一二年二月成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投資回報率只有約1.4%。

然而,隨著二零一一年度的財政盈餘撥入財政儲備,其累積金額於二零一三年度已達一定水平,有條件讓澳門金融管理局採取更具彈性的投資管理策略,以提升組合的回報。為此,於二零一三年度,澳門金融管理局已悉數利用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內地銀行間市場投資額度(共200億元人民幣),購入境內(onshore)人民幣債券等投資工具,由於有關債券的收益率較高,以及期內人民幣相對美元和澳門元升值,為財政儲備帶來了較為理想的投資回報(3.0%)。另外,財政儲備也有投資於境外(offshore)的資產上,而不論境內或境外的資產,皆主要為高信貸評級及穩健的債券市場和貨幣市場資產。

表(一):財政儲備組成 (仟元澳門元)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基本儲備: 111,920,682 98,801,085
超額儲備: 52,064,303 58,262
本期盈餘: 4,913,949 1,380,854
財政儲備: 168,898,934 100,240,201

表(二):財政儲備資產 (仟元澳門元)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銀行結存: 65,939,383 31,192,185
海外債券: 101,202,313 68,541,803
其他投資: 1,917 1,443
其他資產: 1,755,321 507,401
總資產: 168,898,934 100,242,832

目前,財政儲備持有的資產類別,主要分為債券及貨幣市場工具兩大類,貨幣市場投資包括海外及本地銀行的同業存款,而債券市場投資則集中在海外及內地的銀行間的債券市場。直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相關資產按投資評級佔組合比重如下:

表(三):長期及短期信貸評級

債券市場資產(1) 長期信貸評級 佔財政儲備比重
標準普爾 穆迪
AAA Aaa 3.2%
AA+/AA/AA- Aa1/Aa2/Aa3 23.8%
A A1 32.4%
其他(2) 1.2%
貨幣市場資產 短期信貸評級  
A – 1+ P – 1 7.4%
A – 1 P – 1 29.6%
其他(3) 2.4%
  總計 100.0%

(1)如債券獲得的信貸評級不對稱,則按較低者歸類;

(2)全屬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屬下中央企業發行的債券;

(3)經特別批核低於標準普爾的A-1和穆迪P-1的短期信貸評級或未獲評級的銀行同業存款。

表(四)列出本地區以及部分國家和地區政府基金的投資回報資料,惟鑒於各基金的背景和設立的目的不同,難以直接比較,只能用於反映特定官方儲備的投資回報近況。

表(四):投資回報率參照表

名稱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08至12年平均回報(1)
澳門財政儲備 3.0% 1.4%(4) n/a n/a n/a n/a n/a
澳門社保基金 n/a 3.7% 1.6% 3.0% 4.8% -5.1% 1.5%
澳門退休基金會(公務人員公積金) n/a 11.5% -5.8% 9.8% 19.7% -28.6% -0.3%
香港外匯基金 2.7% 4.4% 1.1% 3.6% 5.9% -5.6% 1.8%
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n/a 10.6% -4.3% 11.7% 11.7% -2.1% 5.3%
挪威政府退休基金 18.6%(2) 6.7% -1.4% 9.5% 7.9% -6.7% 3.0%
新加坡淡馬錫控股 n/a 8.9% 1.5% 4.6% 42.7% -29.6% 3.0%(3)
香港銀行同業拆息(3個月) 0.3% 0.3% 0.2% 0.2% 0.6% 2.6% 0.8%
倫敦銀行同業拆息(3個月) 0.2% 0.3% 0.2% 0.2% 0.8% 3.2% 1.0%
美國短期國債回報率 0.3% 0.3% 0.7% 1.1% 0.6% 4.7% 1.5%

(1)以國際認可之年複合成長率計算;

(2)回報率資料暫可更新至2013年9月底;

(3)財政年度在每年3月底結束, 由2008年3月到2013年3月;

(4)2012年2月份成立至12月31日期間的回報率;

(5)2013年澳門特區年通脹率為5.50%。

經綜合考慮上述情況和澳門金融管理局提供的相關資料後,財政儲備監察委員會各成員均認為,財政儲備於二零一三年度的投資回報,相對於二零一二年度已錄得了較為理想的增長。

(三)、財政儲備二零一四年度投資展望

財政儲備監察委員會認為,由於外匯儲備和財政儲備各具有不同的功能,前者主要是為在貨幣發行局制度(Currency Board System)下,維持澳門幣的穩定性和可兌換性,並且須遵循國際貨幣基金(IMF)的相關指引,不得持有不可自由兌換的貨幣資產,例如人民幣等,因此其可選擇持有的資產範圍較受限制,大都以穩健及高流動性但收益率偏低的美元和港元資產為主。

相對而言,財政儲備的設立是以妥善管理特區的財政盈餘,取得有關資源的最大效益及防範財政風險為目的,理應可以承受較大的短期投資波動和流動性風險,在投資管理上,澳門金融管理局有條件採取較外匯儲備更為進取和長期的策略,例如投放於股票市場、參與粵澳區域合作如橫琴開發項目等方面的投資,以提升中長期的投資回報率。

總括而言,財政儲備於二零一三年度的投資回報相對於二零一二年度錄得了較為理想的增長,而隨著年度財政盈餘的撥入,財政儲備金額可望持續提升,有利於澳門金融管理局採取更為多元和進取的投資管理策略,展望二零一四年度,財政儲備的投資回報率有條件提升至更高的水平。

主席:江麗莉

委員:容永恩

陳志揚

附件: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儲備2013年12月份財務報表

澳門財政儲備

資產負債分析表

(於八月十九日第8/2011號法律核准之澳門財政儲備制度第十二條)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澳門幣

財務暨人事處
李可欣

行政委員會
丁連星
潘志輝
尹先龍

澳門財政儲備

資產負債分析表

(於八月十九日第8/2011號法律核准之澳門財政儲備制度第十二條)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澳門幣
資產帳戶 負債帳戶
財政儲備資產 241,012,721,729.52   其他負債 0.00

銀行結存

136,518,931,223.66      

債券

104,491,871,081.86   財政儲備資本 242,585,708,462.25

其他投資

1,919,424.00  

基本儲備

115,630,374,900.00
     

超額儲備

126,029,345,415.86
其他資產 1,572,986,732.73  

本期盈餘

925,988,146.39
         
總計 242,585,708,462.25   總計 242,585,708,462.25
         

 

財務暨人事處
李可欣

 

行政委員會
丁連星
潘志輝
尹先龍


人 力 資 源 辦 公 室

公 告

為填補經由人力資源辦公室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九樓本辦公室告示板,並於本辦公室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於人力資源辦公室

主任 盧瑞冰


金 融 情 報 辦 公 室

名 單

金融情報辦公室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鄺慶思 75.75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一日於金融情報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金融情報辦公室主任 伍文湘

正選委員:金融情報辦公室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王瑤琨

身份證明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羅金碧

通 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二月十日的批示,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金融情報辦公室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編制外合同制度填補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金融情報分析範疇)兩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投考報名表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一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

2. 投考條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a)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共職務之一般要件;

c)具備金融、經濟、會計、管理或相類範疇的高等課程學歷;及

d)最少兩年金融情報分析範疇的工作經驗(包括審計或條例執行)。

3. 投考方式及地點

投考人必須填寫由第25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核准的《投考報名表》(可於印務局購買或於該局網頁內下載),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以親送方式到澳門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307-323號中國銀行大廈22樓金融情報辦公室遞交。

3.1.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遞交:

a)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

c)經投考人簽署之履歷(詳列學歷、職業培訓及工作經驗,以及附同相關證明文件);

d)倘投考人具有補充培訓課程的證書,應遞交證書副本,以用作履歷分析;及

e)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取得該經驗所任職的僱主實體發出的文件或投考人以名譽承諾作出的聲明證明)。

3.2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遞交:

上述a)至e)項所指的文件以及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尤須載明投考人曾任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

如上述a)及b)項所指文件以及個人資料紀錄已存於所屬部門的個人檔案,則免除提交,但須於報考時明確聲明。

3.3 遞交文件時,須出示文件的正本或認證本。

4. 公佈名單

4.1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307-323號中國銀行大廈22樓金融情報辦公室樓的公告欄,並上載於金融情報辦公室網頁http://www.gif.gov.mo。確定名單內列明進行知識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4.2 知識考試的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307-323號中國銀行大廈22樓金融情報辦公室樓的公告欄並上載於金融情報辦公室網頁http://www.gif.gov.mo。名單內列明進行專業面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4.3 最後成績名單經認可後,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5.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之薪俸點為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第五級別內所載的40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6. 任用方式

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而首6個月以散位合同方式訂立試用期。

7. 職務內容

技術員須具專業技能及從高等課程獲得專業知識,以便對既定計劃中技術性的方法及程序能獨立並盡責擔任研究及應用的職務。

研究、改編或採用技術方法和程序制訂研究工作、構思及發展計劃、發出意見書,參與部門和跨部門性質的工作小組會議,並需考慮就有關政策制訂措施及對金融情報分析範疇的管理作出較高的決定。主要職務包括:

a)就第2/2006號法律第七條第一款(五)項所指的可疑交易報告進行分析及統計;

b)因應國際反清洗黑錢及反恐怖主義活動融資的趨勢進行政策研究及條例執行。

8. 甄選方式

8.1 甄選以下列方式進行,而每項甄選方法之評分比例如下:

a)知識考試——佔總成績50%

第一階段:一般知識考試(佔知識考試的50%);

第二階段:專門知識考試(佔知識考試的50%);

b)專業面試 ——佔總成績30%;

c)履歷分析—— 佔總成績20%。

8.2 上點a)項的知識考試,以筆試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一小時的一般知識考試,淘汰制;

第二階段——兩小時的專門知識考試,淘汰制。

8.3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評估投考人擔任職務所須具備的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專業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在工作資歷及工作經驗方面的專業條件;

履歷分析——透過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職務的能力。

投考人若缺席或放棄任一考核,亦被淘汰。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最後成績以0分至100分表示。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均作被淘汰論。

如得分相同,投考人的排序按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所規定的優先條件為之。

9. 考試範圍

9.1 一般知識考試旨在評估投考人以下方面的知識水平:

a)澳門反洗黑錢及反恐怖主義活動融資相關之法例:

——第2/2006號法律《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
——第3/2006號法律《預防及遏止恐佈主義犯罪》
——第7/2006號行政法規《清洗黑錢及資助恐佈主義犯罪的預防措施》

b)第22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金融情報辦公室;

c)各政府部門的有關反清洗黑錢及反恐怖主義活動融資之指引:

——澳門金融管理局

《金融機構反洗錢及反恐融資指引》

《反洗錢及反恐融資大額現金交易指引》

《預防及打擊透過保險活動清洗黑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的操作指引》

《可疑交易舉例》

《保險交易有關的洗黑錢活動的個案及實例》

——博彩監察協調局《清洗黑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犯罪的預防措施》
——經濟局《預防清洗黑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犯罪須採取的共同程序指引》
——法務局《有關打擊清洗黑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犯罪的指引》
——財政局《有關核數師、會計師和稅務顧問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犯罪之指引》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清洗黑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犯罪的預防措施》
——法律代辦紀律權限獨立委員會《有關打擊清洗黑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犯罪的指引》
——澳門律師公會《第1/2006號指引關於履行預防實施清洗黑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犯罪的義務所採用的程序的指引》

d)反清洗黑錢及反恐怖主義活動融資的國際標準的知識;

e)一般經濟、財務及統計數據分析的知識。

9.2 專門知識旨在評估投考人以下方面的知識水平:

a)金融情報分析範疇的知識;

b)撰寫建議書、報告書或專業技術意見書;

投考人在知識考試時,不得查閱任何參考書籍、法律或其他資料及不可使用電子設備。只可使用不具有輸入計算程式功能之計算機。

10.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範。

11.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之資料只作本辦是次招聘用途,所有遞交的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12.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 : 辦公室主任 伍文湘

正選委員 : 金融管理局技術員 鄧頴峰

首席高級技術員 朱婉儀

候補委員 : 首席高級技術員 馮婉琪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王瑤琨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於金融情報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伍文湘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名 單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1.º 夏秀明 80.38
2.º 李寶佳 78.38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七日保安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黃寶儀

委員: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方貴安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顧問高級技術員 余玉玲

公 告

第2/2014/DSFSM號公開招標

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取得「無線電通訊設備」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位於澳門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採購科,查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如欲索取上述文件之影印本,需繳付影印費用。

標書必須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七日下午五時前遞交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投標人除須遞交《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中所指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擔保$114,000.00(澳門幣壹拾壹萬肆仟元整)之證明文件,而該擔保須以現金、抬頭人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本票或銀行擔保之方式遞交,倘以現金或本票方式,則應遞交至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倘以銀行擔保遞交,該擔保不得附條件或受終止性期限約束。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四年五月八日上午十時,在位於澳門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內舉行。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投標人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對招標時所遞交之文件有可能出現之疑問予以澄清。

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之日期時限為止,投標人應前往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採購科,以確切瞭解是否尚有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潘樹平警務總監

第3/2014/DSFSM號公開招標

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治安警察局取得膳食供應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位於澳門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採購科,查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如欲索取上述文件之影印本,需繳付影印費用。

標書必須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下午五時前遞交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投標人除須遞交《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中所指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擔保$36,000.00(澳門幣叁萬陸仟元整)之證明文件,而該擔保須以現金、抬頭人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本票或銀行擔保之方式遞交,倘以現金或本票方式,則應遞交至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倘以銀行擔保遞交,該擔保不得附條件或受終止性期限約束。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四年四月三十日上午十時,在位於澳門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內舉行。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投標人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對招標時所遞交之文件有可能出現之疑問予以澄清。

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之日期時限為止,投標人應前往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採購科,以確切瞭解是否尚有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潘樹平警務總監

通 告

就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二日第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有關第二十一屆澳門保安部隊保安學員培訓課程典試委員會的組成,現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的批示,批准更改有關委員會成員如下:

正選成員

主席:治安警察局副警務總長 歐維士

委員:治安警察局警司 陳玉光

消防局副一等消防區長 黃銘輝

秘書:治安警察局警長 王文浩

候補成員

主席:治安警察局副警務總長 古敬軒

委員:治安警察局警司 梁飛鴻

消防局副一等消防區長 陳杰華

秘書:治安警察局警長 崔家輝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潘樹平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名 單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第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合格應考人的最後成績如下:

唯一合格投考人:
陳紫玫 78.30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應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陳思晶

正選委員:處長 何偉明

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行政公職局) 林詠詩

公 告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定,現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以下空缺:

1)編制外合同任用人員:

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物證鑑定範疇)一缺。

2)編制內人員:

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中英翻譯範疇)三缺;
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物證鑑定範疇)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十八樓人事及行政處,並上載於司法警察局網站及行政公職局網站內,投考報名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黄少澤

———

為填補司法警察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的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電腦法證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第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公告,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並已張貼於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十八樓人事及行政處及上載於本局網站內,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張玉英

———

為填補司法警察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電腦法證範疇)一缺,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第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公告,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並該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十八樓人事及行政處及上載於本局網站,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張玉英

———

為填補司法警察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的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電訊範疇)三缺,經於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第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公告,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該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十八樓人事及行政處及上載於本局網站內,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張玉英

———

為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外合同方式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第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公告,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並已張貼於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十八樓人事及行政處及上載於本局網站內,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張玉英

———

為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九十缺,經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八日第三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通告,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取錄合格者就讀培訓課程和進行實習。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大樓地下行政輔助中心(長崎街23號入口)以供查閱,或可瀏覽本局網站:www.pj.gov.mo

知識筆試將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星期六)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澳門冼星海大馬路澳門教業中學(中學部)舉行,為時三小時。准考人須於考試舉行前三十分鐘到達上述地點。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公 告

為填補澳門監獄人員編制內獄警隊伍職程第一職階警員七十五缺(男性五十五缺及女性二十缺)及將來出現的職位空缺,經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第四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錄取及格及得分最高的前五十五名男性投考人及二十名女性投考人修讀培訓課程及進行實習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確定名單及體格檢查(第一部份)通告於本公告公佈之日起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8樓A座澳門監獄服務諮詢中心或可瀏覽本監獄網址www.epm.gov.mo,以供查閱。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被除名的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被除名一事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於澳門監獄

典試委員會主席 林錦秀


衛 生 局

名 單

為填補經由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三缺,經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1.º 冼惠萍 86.88
2.º 陳綺雯 85.88
3.º 余慧珊 84.69
4.º 張少愉 83.69
5.º 馬耀玲 82.50
6.º 湯賽君 82.19
7.º 李佩儀 80.63
8.º 吳詠敏 80.56
9.º 張華政 80.38
10.º 李嘉慧 79.38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衛生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蔡致煒

正選委員:衛生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何春明

財政局特級技術員 李結雯

———

為填補經由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三缺,經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1.º 溫四妹 81.44
2.º 唐少明 80.94
3.º 陳詠詩 80.38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八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衛生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歐淑芳

候補委員:衛生局一等技術員 鄧少微

法務局一等技術員 林松傑

———

為填補經由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八缺,經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1.º 潘淑貞 85.06
2.º 戴勝榮 84.78
3.º 楊家輝 84.39
4.º 梁頴璇 84.17
5.º 林玉珍 83.94
6.º 張碧芳 83.78
7.º 陳志容 82.56
8.º 范文輝 81.94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衛生局特級技術員 盧榕基

正選委員:衛生局首席技術員 梁家偉

博彩監察協調局首席技術員 楊海恩

———

衛生局《診療範疇同等學歷》——化驗範疇考試一事,已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公佈。現按本局局長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一日批示,根據診療範疇同等學歷審查委員會第2/TDT/2011號決議第十二款規定,茲公佈確定名單如下:

臨床及公共衛生化驗

准予考試的投考人:
序號 姓名
1. 陳家欣
2. 焦倩如
3. 蔡加棟
4. 蔡雅雯
5. 庄珊珊
6. 何瑞彤
7. 楊寶蘭
8. 葉振昇
9. 關劍銘
10. 黎詩琪
11. 林曉仁
12. 劉小芬
13. 梁健堂
14. 梁華勝
15. 黃恆峰
16. 黃斯敏

考試將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上午十時於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地下大禮堂內進行,考試為時二小時。准予考試之申請人,在考試當日必須攜同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到場,以核實身份,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公 告

為填補經由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並於本局和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七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第2/P/14號公開招標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向衛生局衣物處理及清潔科供應工業洗衣機洗滌用品”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東望洋新街335號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本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幣肆拾玖元正($49.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繳費地點:衛生局司庫科),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開標將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十時正在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側之“大禮堂”舉行。

投標者需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幣肆萬貳仟貳佰元正($42,2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衛生局”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七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經由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並於本局和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藥劑師職程第一職階高級顧問藥劑師兩缺,經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以供查閱。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經由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二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經由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二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並於本局和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經由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六十三缺,經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以供查閱。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開考編號:01213/02-TSS)

為錄取四名實習人員參加進入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營養職務範疇)所必需的實習;以便以編制外合同制度招聘衛生局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兩缺。經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四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規定公佈,准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之批示,基於沒有符合要求的投標書,故刊登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11/P/2013號《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三臺手術臺》之公開招標不作判給。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開考編號:00913/01-MED.CLG)

為填補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醫生職程第一職階普通科醫生十一缺,經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十一條和第二十二條,以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規定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本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放射範疇)五缺,經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本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放射範疇)四缺,經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以供查閱。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衛生局以散位合同制度任用的重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十缺(00613/01-MP),經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六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的知識考試(筆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第3/P/14號公開招標——路環衛生站維修擴建工程

公開招標

1. 招標實體:衛生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路環恩尼斯總統前地。

4. 承攬工程目的:為路環衛生站進行維修擴建工程。

5. 最長施工期:180天。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天,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澳門幣貳拾捌萬捌仟元($288,000.00),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份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申請的批准。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之衛生局文書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四年五月五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倘上述截標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交標之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側之“大禮堂”。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四年五月七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

倘上述截標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開標之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根據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4. 實地視察:

有意投標者應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星期三)下午三時三十分,前往路環恩尼斯總統前地集合,以便實地視察是次招標之標的工程地點。

15.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東望洋新街335號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的衛生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

時間: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

價格:$514.60(澳門幣伍佰壹拾肆元陸角正),繳費地點:衛生局司庫科。

16.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造價 50%
施工方案 18%
工程進度及施工期 18%
施工經驗 10%
廉潔誠信 4%

17.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星期三)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東望洋新街335號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的衛生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了解是否有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通 告

按照本人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之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Cláudia Ribeiro Gomes Porto醫生普通外科專科同等學歷考試(根據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之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之組成:

主席:普通外科主任醫生 彭向強醫生

正選委員: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黎卓先教授

普通外科顧問醫生 Luís Manuel Rosado de Sousa醫生

候補委員:普通外科主任醫生 João Manuel Barata Frexes 醫生

普通外科顧問醫生 張曉威醫生

考試日期: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至四月一日

考試地點:衛生局行政大樓三樓實習醫生培訓委員會會議室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三十日告示

茲公佈,孫榮,申領其亡夫周蘇(曾為衛生局第四職階顧問醫生)之死亡津貼、喪葬津貼及其他有權利收取的款項,如有人士認為具有權利領取上述津貼及款項,應自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局提出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文 化 局

公 告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的批示,兹通知,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文化局工作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本局以下空缺:

1. 編制內人員:

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

2. 編制外合同人員:

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於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文化局總部內,並於文化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申請應自緊接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於文化局

局長 吳衛鳴


旅 遊 局

名 單

為旅遊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開考公告經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鄭立君 78.50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三月六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技術員 朱潔琳

正選委員:首席特級公關督導員 Isabela Elenora Catela Antunes Trabuco

一等技術員(民政總署) 蔣靜華


社 會 工 作 局

公 告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將本局填補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心理學範疇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以文件審查和限制性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西墳馬路六號社會工作局人力資源科,以供有關人士於辦公時間內查閱,准考人亦可於本局的網頁http://www.ias.gov.mo查閱臨時名單。開考通告的公告已載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之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張惠芬

正選委員: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譚珮欣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吳德龍(行政公職局指定)

———

本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技術員職程社會工作範疇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六缺,經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六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二副刊刊登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將投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西墳馬路六號社會工作局總部告示板供查閱,以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ias.gov.mo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鄧詠詩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鄧詩敏

顧問高級技術員 曾慶遠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公 告

為填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已張貼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7樓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內,並於本辦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緊接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代主任 何絲雅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通 告

第04D/CG/2014號理事會決議

經聽取技術暨學術委員會意見後,理事會現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第二及三款以及經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十四條第二款f)項的規定,訂定本院的服務費用。《澳門理工學院服務收費表》附於本決議且為其組成部分。

本決議自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

署理院長 殷磊

署理副院長 崔維孝

代秘書長 林英傑

財政局代表 張祖強

《澳門理工學院服務收費表》

服務

收費
(澳門幣)

一、學位課程

(一)入學報名 $150.00
(二)非正式退學 $100.00
(三)非正式退學後之復學 $150.00
(四)課程計劃 $30.00
(五)科目教學大綱
學期 $25.00
全套(每一課程) $200.00
(六)補考(每科) $150.00
(七)補發學生證 $50.00
(八)逾期繳交學費 $200.00
(九)成績單 $50.00
(十)修讀聲明
在學學生 $30.00
在學學生(包括上課時間表) $50.00
曾在學學生 $50.00
(十一)學生出席率聲明 $30.00
(十二)住宿地址聲明 $20.00
(十三)考試聲明 $20.00
(十四)畢業聲明 $50.00
(十五)休學聲明 $50.00
(十六)退學聲明 $50.00
(十七)未列明的其他服務 $50.00

二、非學位課程

(一)入學報名 $50.00
(二)修讀聲明 $30.00
(三)曾獲證書聲明 $150.00
(四)補發學生證 $50.00
(五)未列明的其他服務 $50.00

三、宿舍

(一)學生宿費
每十個月之宿費(九月份至六月份),不包括電費、水費及煤氣費 $11,350.00
七月份至八月份期間,每十五天之宿費,不包括電費、水費及煤氣費 $500.00
(二)訪客宿費
普通客房(每日) $200.00
VIP套房(每日) $400.00
學生宿舍(每日) $100.00
(三)宿舍保證金 $1,030.00
(四)洗衣費(每次) $5.00
(五)乾衣費(每次) $5.00

四、圖書館

(一)圖書館書籍或其他物品逾期歸還(每日) $3.00
(二)圖書館書籍、雜誌刊物或其他物品遺失或損毀 購入價格的一點二倍或澳門理工學院訂定的價值
(三)圖書館儲物櫃(每個,每次) $1.00
(四)保證金 $1,000.00

五、出納

退票或重發支票 $50.00

教 育 發 展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及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的九月一日第54/GM/97號批示,教育發展基金現公布二零一三年第四季度財政資助名單︰

受資助機構 批示日期 資助金額  目的
啟智中心  20/6/2013 $ 534,7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課程與教學革新、家校合作、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7/8/2013 $ 60,600.00 資助購置器材及輔具。 
聖安東尼幼稚園  13/3/2013 $ 260,000.00 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專職人員資助。
20/6/2013 $ 490,4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推動“有營與健康”、校舍工程及設備購置、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宣信教育中心  14/11/2013 $ 2,016,0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校園新領域”校園適應學習計劃。 
澳門文化藝術教育中心  25/7/2013 $ 60,600.00 資助購置設備。 
聖公會中學(澳門)  20/6/2013 $ 3,202,1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工程及設備購置、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聖羅撒女子中學中文部  20/6/2013 $ 4,226,7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工程及設備購置、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7/8/2013 $ 184,200.00 資助開展新教學樓的防水工程和球場翻新工程。 
6/12/2013 $ 259,800.00 資助開展仁愛樓及忠誠樓維修工程。 
聖羅撒英文中學  20/6/2013 $ 4,994,2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工程及設備購置、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11/11/2013 $ 1,000.00 註 a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一校)  20/6/2013 $ 1,323,7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工程及設備購置、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二、三校)  20/6/2013 $ 1,254,3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校舍工程及設備購置、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聖若瑟教區中學(二、三校)(夜間部)  20/6/2013 $ 11,9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餘暇活動及圖書與報刊購置。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五校(中文部)  20/6/2013 $ 2,486,9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校舍工程及設備購置、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13/12/2013 $ 22,400,000.00 資助重建工程啟動費與校舍修葺工程。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五校(英文部)  20/6/2013 $ 288,2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及圖書與報刊購置。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四校)  20/6/2013 $ 620,4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資訊科技教育、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陳瑞祺永援中學(分校)  20/6/2013 $ 1,783,8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工程及設備購置、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31/10/2013 $ 88,200.00 資助緊急安裝設備。 
嘉諾撒聖心中學  20/6/2013 $ 3,583,7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校舍工程及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19/12/2013 $ 23,600,000.00 幼稚園新校舍建設資助(第一期)。 
嘉諾撒聖心英文中學  20/6/2013 $ 3,214,9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閱讀推廣、校舍工程及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鮑思高粵華小學(中文部)  20/6/2013 $ 3,072,3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閱讀推廣、品德教育、促進學生會健康發展、家校合作、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科學教育、藝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22/7/2013 $ 1,870,000.00 資助開展體育館重整工程。 
13/11/2013 $ 550,3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資訊科技教育發展計劃。 
鮑思高粵華小學(英文部)  20/6/2013 $ 347,2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及圖書與報刊購置。 
利瑪竇中學(中學部)  20/6/2013 $ 2,125,3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資訊科技教育、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藝術教育、家校合作、促進學生會健康發展、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陳瑞祺永援中學  20/6/2013 $ 3,292,5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工程及設備購置、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粵華中文中學  20/6/2013 $ 4,861,5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閱讀推廣、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科學教育、促進學生會健康發展、藝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16/7/2013 $ 415,800.00 資助更改教員室工程的啓動費。 
粵華英文中學  20/6/2013 $ 402,3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及圖書與報刊購置。 
明愛學校  20/6/2013 $ 1,473,4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家校合作、中長期計劃、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澳門浸信中學  8/3/2013 $ 16,000,000.00 資助開展校舍擴建工程。 
25/5/2013 $ 96,200.00 資助開展姐妹學校交流活動。 
20/6/2013 $ 5,076,1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融合教育、職業技術教育、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11/11/2013 $ 1,000.00 註 a 
22/11/2013 $ 5,000,000.00 資助校舍擴建計劃——設備購置及第二期工程。 
菜農子弟學校  20/6/2013 $ 9,512,0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語言學習、有效學習計劃、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菜農子弟學校(分校)  20/6/2013 $ 3,280,3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語言學習、有效學習計劃、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菜農子弟學校(灣景分校)  24/10/2013 $ 436,2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澳門中德學校  20/6/2013 $ 1,478,2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協同特殊教育學校  20/6/2013 $ 1,205,4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11/11/2013 $ 1,000.00 註 a 
婦聯學校  20/6/2013 $ 2,172,3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語言學習、有效學習計劃、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30/12/2013 $ 42,700,000.00 資助開展新校舍興建工程(第二期)。 
聖家學校  20/6/2013 $ 1,939,4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校舍工程和設備購置、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11/11/2013 $ 6,000.00 註 a 
澳門大學附屬應用學校  20/6/2013 $ 5,445,0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語言學習、有效學習計劃、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聖瑪沙利羅學校  20/6/2013 $ 1,157,8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工程及設備購置、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聖德蘭學校  20/6/2013 $ 1,204,1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工程和設備購置、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九澳聖若瑟學校  20/6/2013 $ 683,4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濠江中學附屬英才學校  20/6/2013 $ 1,198,0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語言學習、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11/11/2013 $ 1,000.00 註 a 
22/11/2013 $ 60,000,000.00

資助開展校舍B、C、D座擴建工程(第二期)。

聖玫瑰學校  20/6/2013 $ 1,470,0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工程及設備購置、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聖善學校  20/6/2013 $ 798,9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工程及設備購置、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雷鳴道主教紀念學校  20/6/2013 $ 2,073,4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藝術教育、資訊科技教育、融合教育、設立多元健體中心、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9/9/2013 $ 380,000.00 資助開辦2013年下半年職業訓練課程。 
11/11/2013 $ 1,000.00 註 a 
11/11/2013 $ 448,300.00 資助開展斜坡及廚房維修工程。 
澳門坊眾學校  26/4/2013 $ 350,000.00 註 c 
20/6/2013 $ 4,861,5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27/6/2013 $ 775,000.00 註 b 
5/9/2013 $ 254,250.00 註 b, c 
11/11/2013 $ 1,000.00 註 a 
沙梨頭坊眾學校  20/6/2013 $ 1,028,3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海星中學  20/6/2013 $ 928,0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融合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20/6/2013 $ 3,474,7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融合教育、職業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課程與教學革新、開放校園設施、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11/11/2013 $ 1,000.00 註 a 
海星中學(夜間部)  20/6/2013 $ 8,500.00 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校本培訓資助。 
氹仔坊眾學校  20/6/2013 $ 4,653,3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氹仔坊眾學校(分校)  20/6/2013 $ 1,391,6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資訊科技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16/7/2013 $ 116,800.00 資助開展校舍防水維修工程。 
福建學校  20/6/2013 $ 1,369,2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閱讀推廣、語言學習、家校合作、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促進學生會健康發展、資訊科技教育、科學教育、藝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下環浸會學校  20/6/2013 $ 558,5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海暉學校  20/6/2013 $ 1,051,0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家校合作、閱讀推廣、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濠江中學附屬幼稚園  26/4/2013 $ 350,000.00 註 c 
20/6/2013 $ 796,6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語言學習、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5/9/2013 $ 91,000.00 註 c 
濠江中學附屬小學  20/6/2013 $ 3,919,7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語言學習、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27/6/2013 $ 725,000.00 註 b 
5/9/2013 $ 150,250.00 註 b 
濠江中學  20/6/2013 $ 5,290,6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語言學習、藝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青洲小學  26/4/2013 $ 150,000.00 註 c 
20/6/2013 $ 1,462,6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閱讀推廣、品德教育、促進學生會健康發展、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開放校園設施、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27/6/2013 $ 525,000.00 註 b 
5/9/2013 $ 137,250.00 註 b, c 
澳門國際學校  20/6/2013 $ 2,390,4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教業中學  20/6/2013 $ 2,801,8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語言學習、家校合作、藝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教業中學附屬小學暨幼稚園分校  26/4/2013 $ 275,000.00 註 c 
20/6/2013 $ 678,0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5/9/2013 $ 71,500.00 註 c 
教業中學(分校)  20/6/2013 $ 1,298,5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藝術教育、語言學習、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27/6/2013 $ 575,000.00 註 b 
5/9/2013 $ 111,250.00 註 b 
11/11/2013 $ 6,000.00 註 a 
鏡平學校(小學部)  20/6/2013 $ 3,008,9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閱讀推廣、品德教育、促進學生會健康發展、語言學習、家校合作、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科學教育、藝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30/10/2013 $ 1,460,600.00 資助開展永添教學安置點工程與設備購置。 
13/12/2013 $ 41,160,000.00 資助開展校舍重建工程(第一期)。 
鏡平學校(中學部)  20/6/2013 $ 6,491,6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語言學習、有效學習計劃、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廣大中學  20/6/2013 $ 2,402,4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11/11/2013 $ 6,000.00 註 a 
13/11/2013 $ 1,140,000.00 資助開展校舍後加裝修工程及設備購置。
廣大中學(分校)  20/6/2013 $ 1,841,9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蓮峰普濟學校  20/6/2013 $ 905,3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家校合作、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嶺南中學  20/6/2013 $ 1,827,7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瑪大肋納嘉諾撒學校  20/6/2013 $ 1,137,4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閱讀推廣、校舍工程及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26/8/2013 $ 516,000.00 資助開展促進學生愉快及有效學習——午間計劃。 
30/10/2013 $ 534,000.00 資助開展緊急維修和加固工程。
化地瑪聖母女子學校  20/6/2013 $ 3,314,2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工程及設備購置、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11/11/2013 $ 39,900.00 資助緊急更換聖體樓鋼閘及增設天台樓梯口防水閘。 
30/12/2013 $ 33,160,000.00 資助綠化樓及和平樓重建工程啟動費。 
勞工子弟學校(幼稚園)  20/6/2013 $ 1,298,9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藝術教育、學校健康促進、創思教學、語言學習、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勞工子弟學校(小學部)  20/6/2013 $ 2,226,2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閱讀推廣、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勞工子弟學校(中學部)  20/6/2013 $ 3,910,0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課程與教學革新、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11/11/2013 $ 6,000.00 註 a 
5/12/2013 $ 131,500.00 資助開展舊校舍與室內運動場的緊急工程。 
澳門葡文學校  20/6/2013 $ 2,665,2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語言學習、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11/11/2013 $ 6,000.00 註 a 
培道中學  20/6/2013 $ 2,046,3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語言學習、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培道中學(南灣分校)  26/4/2013 $ 225,000.00 註 c 
20/6/2013 $ 2,355,7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語言學習、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27/6/2013 $ 725,000.00 註 b 
5/9/2013 $ 208,750.00 註 b, c 
培道中學小學部分教處  20/6/2013 $ 679,1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語言學習、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培道中學氹仔幼稚園分校  20/6/2013 $ 635,3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語言學習、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庇道學校  20/6/2013 $ 3,374,0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職業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庇道學校(分校)英文部  20/6/2013 $ 1,184,7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閱讀推廣、家校合作、開放校園設施、資訊科技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庇道學校(夜間部)  20/6/2013 $ 245,7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學校健康促進、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及圖書與報刊購置。 
聖保祿學校  20/6/2013 $ 4,857,3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工程及設備購置、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27/6/2013 $ 1,125,000.00 註 b 
5/9/2013 $ 254,250.00 註 b 
30/12/2013 $ 7,730,000.00 資助教學大樓後續工程和設備(第六期)。 
新華夜中學  20/6/2013 $ 1,511,9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閱讀推廣、品德教育、學以致用——校本應用課程先導計劃、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資訊科技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培正中學  20/6/2013 $ 6,429,6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閱讀推廣、校舍工程及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27/6/2013 $ 975,000.00 註 b 
5/9/2013 $ 215,250.00 註 b 
11/11/2013 $ 6,000.00 註 a 
培華中學  20/6/2013 $ 3,962,5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職業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課程與教學革新、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培華中學附屬小學暨幼稚園  20/6/2013 $ 846,8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澳門三育中學  20/6/2013 $ 3,786,1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資訊科技教育、職業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澳門三育中學(英文部)  20/6/2013 $ 1,732,5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資訊科技教育、職業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及圖書與報刊購置。 
澳門工聯職業技術中學  20/6/2013 $ 3,331,7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會健康發展、資訊科技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澳門工聯職業技術中學(夜校)  20/6/2013 $ 787,1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及圖書與報刊購置。 
商訓夜中學  20/6/2013 $ 1,907,4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語言學習、資訊科技教育、閱讀推廣、完善多元體健中心、設備更新、脫產培訓、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沙梨頭浸信學校  20/6/2013 $ 605,4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德明學校  20/6/2013 $ 453,2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11/11/2013 $ 1,000.00 註 a 
東南學校  20/6/2013 $ 1,195,2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閱讀推廣、促進學生會健康發展、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11/11/2013 $ 6,000.00 註 a 
東南學校(中學部)  20/6/2013 $ 1,712,3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閱讀推廣、品德教育、促進學生會健康發展、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同善堂中學(日校)  20/6/2013 $ 3,721,6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職業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新華學校  20/6/2013 $ 862,7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促進學生學習成功、閱讀推廣、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資訊科技教育、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20/6/2013 $ 1,730,8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閱讀推廣、品德教育、促進學生會健康發展、資訊科技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慈幼中學  20/6/2013 $ 3,552,8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閱讀推廣、語言學習、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科學教育、促進學生會健康發展、藝術教育、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12/7/2013 $ 754,000.00 資助開展外牆牆身查驗和維修工程。 
11/11/2013 $ 6,000.00 註 a 
同善堂中學附屬幼稚園  20/6/2013 $ 2,312,6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魯彌士主教幼稚園  20/6/2013 $ 563,725.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語言學習、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明愛幼稚園  20/6/2013 $ 656,4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創新中學  25/5/2013 $ 51,000.00 資助開展姐妹學校交流活動。 
20/6/2013 $ 2,232,9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閱讀推廣、品德教育、促進學生會健康發展、藝術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職業技術教育、資訊科技教育、開放校園設施、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利瑪竇中學附屬小學暨幼稚園  20/6/2013 $ 652,8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語言學習、科學教育、家校合作、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培道中學氹仔小學分校  24/10/2013 $ 434,7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  20/6/2013 $ 671,85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閱讀推廣、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夜間部)  20/6/2013 $ 405,4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分校)  20/6/2013 $ 3,061,800.00 資助開展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藝術教育、家校合作、姐妹學校交流、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及專職人員。 
11/11/2013 $ 12,000.00 註 a 

註:

a.“學校發展計劃”成果分享會2014——資助學校開展活動費用。

b. 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小學教育課程先導計劃(第二年)”資助。

c. 2013/2014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幼兒教育課程先導計劃(第三階段)”資助。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日於教育發展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梁勵(教育暨青年局局長)


文 化 產 業 委 員 會 秘 書 處

公 告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為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填補文化產業委員會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舉行普通晉級開考之相關報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殷皇子大馬路47至53號澳門廣場19樓D座文化產業委員會秘書處。上述開考的通告,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七日於文化產業委員會秘書處

秘書長 王勁秋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公 告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茲公佈經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九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之公告,有關本局以審查文件方式,為土地工務運輸局編制外合同人員填補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的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本局十三樓行政暨財政廳。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茲公佈經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九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之公告,有關本局以審查文件方式,為土地工務運輸局編制外合同人員填補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的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本局十三樓行政暨財政廳。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海 事 及 水 務 局

名 單

海事及水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海事人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海事人員八缺,以考核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1.º 翟貴銀 62.40
2.º 梁漢章 61.80
3.º 黃寶榮 58.30
4.º 周錦文 57.30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放棄繼續參與是次晉級開考之准考人:5名

因缺席筆試及實習試被淘汰之准考人:1名

b)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

因最後評分不足50分而被淘汰之准考人:1名。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三月七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海事及水務局處長 唐煥陽

委員:運輸基建辦公室二等技術員 張麗燕

海事及水務局首席海事人員 吳華德

———

海事及水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海事人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海事人員兩缺,以考核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1.º 鄧浩基 70.39
2.º 陳友信 67.01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缺席實習試被淘汰之准考人:3名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三月七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海事及水務局處長 郭宏巍

正選委員:環境保護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Romina Wong

海事及水務局特級海事督導員 關春泉

公 告

為填補海事及水務局人員編制內海上交通控制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海上交通控制員兩缺,經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九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在萬里長城港務局大樓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內,並於海事及水務局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房 屋 局

名 單

房屋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六缺,經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馮克明 83.13
2.º 宋寶夔 81.56
3.º 戚雪平 79.88
4.º 黃燕玲 79.81
5.º 梁淑祺 78.81
6.º 鄭綺華 77.75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二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於房屋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房屋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德光

正選委員:房屋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胡麗逢

候補委員:民政總署顧問高級技術員 李治洪

———

房屋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林鳳英 86.31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二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於房屋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房屋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德光

正選委員:房屋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黃振權

行政公職局二等翻譯員 馮貴華

公 告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二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氹仔湖畔大廈樓宇管理服務中心建造工程」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2.2條的規定作出解答,及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及補充說明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查閱。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於房屋局

代局長 郭惠嫻

通 告

(招聘編號:01/IH/2014)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之批示,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定,房屋局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散位合同方式填補勤雜人員職程第一職階勤雜人員(雜役範疇)五缺。

1. 開考類別、期限及有效期

本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投考報名表應自本通告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一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布之日起計。

2. 報考條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a)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

c)具備小學畢業學歷。

3. 報考方式、地點及報名時應備妥的資料及文件

3.1 報考者須填寫第25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投考報名表》,於指定期限以密封方式遞交或以雙掛號形式寄到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信封面須註明中葡文姓名及報考職位)

3.2 應遞交的文件: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影印本;

c)經投考人簽署之履歷;

d)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應同時遞交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尤須載明投考人曾任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

e)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如相關的個人檔案已存有a)、b)及d)項所指的文件,可豁免遞交,但須於報考時明確聲明。

4. 職務內容

須具備從本身工作地點學習得來的實踐知識,以便擔任通常屬非常特定的勞力工作或執行簡單的體力勞動式的執行性職務;主要內容包括:對內或對外分派信函、文件或包裹;協助專職人員執行專門性較低的工作,如裝卸、運輸及材料收拾方面;執行其他由上級指派之簡單輔助性工作。

5. 薪俸、工作條件及福利

第一職階勤雜人員之薪俸點為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內所載的第一級別11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工作條件和福利。

6. 甄選方法

6.1 甄選是以兩小時的筆試形式的知識考試、專業面試及履歷分析等方法進行,該等方法的評分比例如下:

a)知識考試(淘汰制):50%;

b)專業面試:30%;

c)履歷分析:20%。

上款a)項的知識考試為淘汰制,知識考試取得的成績以0分至100分表示,得分低於50分,將被淘汰且不能進入接續的階段。

6.2 知識考試是評估投考人擔任職務所須具備的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水平。

6.3 專業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在工作資歷及工作經驗方面的專業條件。

6.4 履歷分析是透過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以審核其擔任特定職務的能力。

投考人若缺席或放棄任一考核,亦被淘汰。

最後評核結果依所應用之甄選方法的評分比例,以0分至100分表示。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的投考人,均作被淘汰論。

7.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包括以下內容:

a)一般文化常識。

b)《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c)第17/2013號行政法規《房屋局的組織及運作》;

知識考試(筆試)時,投考人不得使用計算機或任何其他電子器材及不得查閱參考書籍或資料。

知識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載於確定名單內。

8. 優先條件

如得分相同,投考人的排序按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所規定的優先條件為之。

9. 張貼名單的地點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將會張貼於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辦公大樓地下接待處的通告欄,並同時上載到房屋局網頁(www.ihm.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及查閱地點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

10.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第14/2009號法律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範。

11. 注意事項

報考人提供之資料只作本局是次招聘用途,所有遞交的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的規定進行處理。

12.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德光

正選委員: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Vasco Fernandes

特級技術輔導員 周鴻杰

候補委員:特級技術輔導員 伍成德

一等技術輔導員 鍾達敏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日於房屋局

代局長 郭惠嫻

第32/IH/2014號批示

本人根據第17/2013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以及行使第2/201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第二款賦予的職權,作出決定如下:

一、轉授予社會房屋處處長陳君傑批准簽發存檔於該處的居住社會房屋證明書及租賃合同複製本之證明的權限。

二、轉授予社會房屋處處長陳君傑及組織處處長許麗鳴,根據法律規定就有關人員因個人理由而移轉年假作出決定的權限。

三、本轉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四、對行使現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自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起,由上述處長在轉授予的權限範圍內所作的所有行為,均予以追認。

六、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轉授權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二日於房屋局

代局長 郭惠嫻


建 設 發 展 辦 公 室

公 告

「石排灣公共房屋CN6d地段衛生及護老設施建造工程」

公開招標

1. 招標實體:建設發展辦公室。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石排灣CN6d地段。

4. 承攬工程目的:建造衛生及護老設施。

5. 最長施工期:850(八百五十)天。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7,500,000.00(澳門幣柒佰伍拾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申請的批准。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四年五月七日(星期三)下午五時正。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四年五月八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

根據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4.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

時間:辦公時間內。

價格:$4,000.00(澳門幣肆仟元整)。

15.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造價60%;
——工作計劃10%;
——施工經驗及質量18%;
——廉潔誠信12%。

16. 附加的說明文件:

由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至截標日止,競投者可前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陳漢傑


燃 料 安 全 委 員 會

公 告

燃料安全委員會為填補以下空缺,經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通告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告,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南灣大馬路730-804號中華廣場七樓A、B座燃料安全委員會告示板,並於燃料安全委員會網頁內公佈:

個人勞動合同人員:

1)技術稽查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稽查壹缺;
2)技術稽查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稽查兩缺。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於燃料安全委員會

主席 鄺錦成

———

兹公佈,有關填補燃料安全委員會以編制外合同技術稽查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稽查四缺,經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知識考試(筆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已張貼於在澳門南灣大馬路730-804號中華廣場七樓A、B座燃料安全委員會接待處以供查閱(查閱時間為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該考試地點、日期及時間另上載於本會網頁http://www.csc.gov.mo/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於燃料安全委員會

主席 鄺錦成


運 輸 基 建 辦 公 室

公 告

為填補運輸基建辦公室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空缺,經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26樓運輸基建辦公室告示板,以及本辦網頁以供查閱:

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
二、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
三、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於運輸基建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李鎮東


交 通 事 務 局

名 單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馬麗平 87.44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三月六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交通事務局職務主管(顧問高級技術員) 馮佩華

正選委員:人力資源辦公室首席高級技術員 陳玉鈴

交通事務局職務主管(首席高級技術員) 唐漢文

———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黎賢華 80.72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二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三月六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交通事務局職務主管(顧問高級技術員) 馮佩華

正選委員:交通事務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梁喜欣

勞工事務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梁家裕

———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周俊雄 78.63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二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三月六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交通事務局職務主管(一等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交通事務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梁喜欣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首席高級技術員 黃美梨

———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麥嘉蕙 79.13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三月七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交通事務局職務主管(一等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土地工務運輸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黎筱茵

交通事務局一等技術員 梁淑女

———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李洛敏 79.44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三月七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交通事務局職務主管(一等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法務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陳素禎

交通事務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梁妙儀

———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梁翠苑 78.44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四年三月七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交通事務局職務主管(一等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財政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徐巧恩

交通事務局一等技術輔導員 符珊珊

公 告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以下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定,現通過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交通事務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進行下列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

一、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九缺;
二、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三缺。

上述開考的通告現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六樓交通事務局行政及財政處告示板,以及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

凡具備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所規定條件的交通事務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均可報考,報考期限為十日,由本公告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汪雲

———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栢樂停車場之管理及經營的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三條的規定作出解答,及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及補充說明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交通事務局六樓公共關係處查閱。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汪雲

———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華士古達嘉馬花園停車場之管理及經營的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三條的規定作出解答,及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及補充說明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交通事務局六樓公共關係處查閱。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汪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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