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根據現行《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之間海上客運服務營運批給公證合同》第十五條,並按照三月二日第13/92/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和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Virgílio Valente擔任政府駐遠東水翼船務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自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起續期一年。
二、執行上指職務的每月報酬為澳門幣六千六百元。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4/2004號行政法規核准的《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章程》第七條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自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起,姚偉彬續任為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信託委員會成員。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及三月二日第13/92/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二款及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譚俊榮續任政府駐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任期兩年。
二、擔任上述職務的每月報酬為澳門幣六千六百元。
三、本批示自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