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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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201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及第七條,及經第28/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2/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澳門監獄獄長李錦昌學士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理光(香港)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影印機(租賃期為五年)”(直接磋商編號:00017-AQ/GA/2013)之合同。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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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201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和第七條,以及經第28/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之第122/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予海關關長徐禮恆一切所需的權限,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愛達利控股有限公司」簽訂,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提供“閉路電視監察系統”的合同。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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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201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和第七條,以及經第28/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之第122/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予海關關長徐禮恆一切所需的權限,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鑫榮華里程船舶(澳門)有限公司」簽訂,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提供“快艇,附舷外機及相關設備”的合同。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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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201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澳門特別行政區保安司司長根據第122/2009號行政命令所賦予的權限,作出本批示:

嘉獎治安警察局警長劉炎景(編號122851),因他在任職以來一直工作表現出類拔萃、專心致志以及敬業樂業。

在許多被委派的任務中都證明其對工作熱忱,他是一位嚴守紀律的軍事化人員,為人忠誠以及工作態度,這些素質成為同僚間的模範對象,而且有助提升保安部隊的威望。綜上所述,現對上述警長作出公開嘉獎。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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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201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澳門特別行政區保安司司長根據第122/2009號行政命令所賦予的權限,作出本批示:

嘉獎治安警察局警員劉智通(編號108041),他自履行警務人員職責以來,一直表現出色。

在執行職務多年以來,他一直不辭辛勞、處處以身作則、勇於承擔責任及克服困難,其傑出的工作表現堪稱部隊的模範。綜上所述,因工作表現突出及出類拔萃,現對上述警員作出公開嘉獎。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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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201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澳門特別行政區保安司司長根據第122/2009號行政命令所賦予的權限,作出本批示:

嘉獎治安警察局警員梁振華(編號127051),他自履行警務人員職責以來,盡忠職守。

他是位尊重別人的軍事化人員,在工作上表現出正直、誠實,有良好的公民意識,為提升所屬部隊的形象作出貢獻,現對上述警員作出公開嘉獎。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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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201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澳門特別行政區保安司司長根據第122/2009號行政命令所賦予的權限,作出本批示:

嘉獎治安警察局警員鄭穎彤(編號207050),自履行警務人員職責以來,盡忠職守。

對各項交付的任務均以認真態度完成,具有高度責任感,充分發揮了團隊精神,提升了治安警察局的聲望。綜上所述,因工作表現突出及出類拔萃,現對上述警員作出公開嘉獎。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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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