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一三年六月五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政 府 總 部 輔 助 部 門

公 告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為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填補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壹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舉行普通晉級開考之報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擺華巷五號政府總部輔助部門大樓,並上載到輔助部門網頁(http://www.sasg.gov.mo)。上述開考的公告,刊登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五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為透過編制外合同方式填補資訊範疇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兩缺,經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知識考試合格且可進入專業面試准考人名單已張貼於擺華巷五號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並上載到輔助部門網頁(http://www.sasg.gov.mo)。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審 計 署

公 告

為填補審計署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兩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宋玉生廣場336-342號“誠豐商業中心”二十樓審計署行政財政處告示板,並於本署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為填補經由審計署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宋玉生廣場336-342號“誠豐商業中心”二十樓審計署行政財政處告示板,並於本署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為填補經由審計署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宋玉生廣場336-342號“誠豐商業中心”二十樓審計署行政財政處告示板,並於本署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審計署

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何慧卿


警 察 總 局

名 單

為填補警察總局人員編制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二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七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1.º 駱燕萍 79.19
2.º Paulo Ng Correia 76.31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警察總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局長辦公室協調員 趙汝民

委員:首席翻譯員 Anabela Maria Gomes

一等翻譯員(行政公職局) 周凌珊

———

為填補警察總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助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三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七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1.º 李甄妮 85.63
2.º 楊丹青 81.13
3.º 鍾樹邦 80.06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警察總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局長辦公室協調員 趙汝民

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 林文鋒

首席技術輔導員(身份證明局) 程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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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填補警察總局人員編制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公關範疇)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七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陳小杏 78.50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警察總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局長辦公室協調員 趙汝民

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 林文鋒

一等技術員(澳門監獄) 歐陽家寧

公 告

茲通知,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警察總局之公務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警察總局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及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正張貼於南灣大馬路730至804號中華廣場十六樓警察總局資源管理廳,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者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申請。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辦公室協調員 趙汝民


海 關

名 單

澳門海關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外合同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有條件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之公告。現公布報應考人成績名單:

合格應考人:
首席高級技術員——何嘉華 85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於海關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李國輝

委員:顧問翻譯員 盧少貞

顧問高級技術員 林葆青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公 告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檢察長辦公室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本辦公室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在新口岸宋玉生廣場皇朝廣場七樓檢察長辦公室人事財政廳,並於檢察院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新 聞 局

公 告

新聞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行政文員範疇)六缺,經於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15樓新聞局大堂並上載到本局網頁(www.gcs.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辦 公 室

公 告

為填補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編制外合同人員之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十三樓A-F座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內,並於本辦公室網頁、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海帆

———

為填補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編制外合同人員之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十三樓A-F座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內,並於本辦公室網頁、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海帆


行 政 公 職 局

名 單

行政公職局為填補以散位合同任用的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兩缺,經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及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名次 姓名   
1.º 蔣文龍 70.27
2.º 李仲平 70.17
3.º 區潤華 70.00
4.º 詹健德 64.00
5.º 何世明 61.67
6.º 陳伯強 60.17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缺席知識考試被除名之投考人:4名。
因缺席心理測驗被除名之投考人:3名。
因放棄心理測驗被除名之投考人:1名。
因缺席專業面試被除名之投考人:1名。

b)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

因知識考試得分低於五十分被淘汰之投考人:1名;

因心理測驗獲得的評語為“不適宜”被淘汰之投考人:9名。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於行政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處長:Brígida B. Oliveira Machado

正選委員:林永明

蘇佩珊

公 告

有關填補各公共部門資訊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級五十二個(52)職缺以及未來兩年將出現的同一範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缺而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入職中央開考(開考通告已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將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的行政公職局接待處以供查閱(查閱時間為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該名單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通 告

茲特公佈,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日的批示,開展為錄取二十五名學員參加《中葡文翻譯及傳譯學習計劃》的招考及甄選程序,該學習計劃由第24/2011號行政命令作原則規範。

一、性質

1.《中葡文翻譯及傳譯學習計劃》(下稱學習計劃)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翻譯及傳譯人員培訓政策之一,目的如下:

(1)學習中葡文翻譯以及接續和即時傳譯技巧;

(2)學習公共行政及法律範疇的中葡文翻譯知識;

(3)學習系統的翻譯理論;

(4)通過在崗學習及在崗實踐培訓汲取實際工作經驗。

2. 學習計劃為期不多於兩年,並分為兩大部分。

2.1第一部分包括以下兩階段:

I.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進行的理論學習(翻譯)及在崗學習(翻譯及傳譯)階段,為期五個月,包括以下學習單元:

(1)公共行政範疇的中葡/葡中翻譯基本課程;

(2)法律範疇的中葡/葡中翻譯基本課程;

(3)在行政公職局語言事務廳進行的中葡/葡中翻譯及傳譯在崗學習;

II. 分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比利時及葡萄牙進行的理論/技巧學習(傳譯)階段,為期五個月,包括由以下單元組成的會議傳譯理論/技巧學習課:

(1)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進行的接續傳譯單元;

(2)在比利時及葡萄牙進行的即時傳譯單元。

2.2 第二部分為在行政公職局語言事務廳進行的中葡/葡中翻譯及傳譯在崗實踐培訓,分兩期間進行,每期間為5個半月。

3. 學習計劃得以學習活動或其他活動,尤其是研討會、座談會、討論會及學習訪問等予以補充。

4. 學習計劃助學金

(1)與公共行政當局無聯繫的學員,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進行學習計劃第一部分的階段期間,每月收取與公職現行薪俸點100點相應的金額的助學金;在行政公職局語言事務廳進行第二部分在崗實踐培訓期間,每月收取與公職現行薪俸點410點相應的金額的助學金;

(2)在歐洲進行的理論/技巧學習期間,學員每月收取助學金一千七百歐元;

(3)與公共行政當局有聯繫的學員在參加學習計劃期間(包括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保留收取相當於原狀況薪俸點的薪俸的權利,在歐洲學習期間獲發的助學金則與原薪俸併收。

5. 承諾聲明書

學員及格通過學習計劃後,須以編制外合同制度在行政公職局為公共行政當局提供兩年服務,進入高級技術員職程內入職職級的第一職階。

與公共行政當局有聯繫的學員及格通過學習計劃後,可選擇以編制外合同制度在行政公職局為公共行政當局提供兩年服務,進入高級技術員職程內入職職級的第一職階。上述選擇將引致原有的職務法律狀況自動終止。

6. 學習計劃章程

《中葡文翻譯及傳譯學習計劃章程》可於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本局接待處索取或從本局網頁下載(http://www.safp.gov.mo)。

二、招考及甄選程序

1. 報考要件

具備下列要件者,可報考本學習計劃:

(1)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已成年;

(3)具任何學士學位學歷;

(4)具任職能力;

(5)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

(6)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

2. 報考

申請參加學習計劃的招考及甄選程序的期限為十日,自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日的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報考須以致典試委員會主席的申請書為之。投考人須以行政公職局提供的專用印件作成申請書並附同上述作為報考要件的證明文件,於指定期限內辦公時間親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本局接待處遞交。

(1)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須遞交:

a)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的正本或副本;

c)經適當簽署的履歷,其內須詳細列明學歷、專業培訓及工作經驗,投考人須就所列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2)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須遞交上述a)、b)和c)項所指文件以及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尤須載明投考人曾任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及擔任公職的年資。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如本身個人檔案已存有a)和b)項所指文件及個人資料紀錄,則免除提交,但須於報考時明確聲明。

投考人在遞交未經公證員認證的文件副本時,須出示正本以供收件人員核實。

上指專用印件的申請表(中葡文翻譯及傳譯學習計劃報名表——SAFP/CFTSP-DOF格式133/版次.001-08/09/2011)可於本局接待處索取或從本局網頁下載(http://www.safp.gov.mo)。

3. 甄選方法

甄選採用下列方法:

第一項甄選方法:中葡文知識筆試(淘汰制);

第二項甄選方法:中葡文知識口試(淘汰制),合格通過筆試者方可進入口試;

第三項甄選方法:專業面試,合格通過口試者方可進入專業面試;

第四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各項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評估投考人就讀本學習計劃所應具備的一般或專門知識水平;

專業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和評估投考人在工作資歷及工作經驗方面的專業條件;

履歷分析:透過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相關職務的能力。

4. 評分制度

第一項甄選方法:中葡文知識筆試(淘汰制)—— 30%
第一部分——中葡/葡中翻譯—— 50%
第二部分——中文及葡文作文—— 50%
第二項甄選方法:中葡文知識口試(淘汰制)—— 30%
第一部分——中葡傳譯—— 50%
第二部分——葡中傳譯—— 50%
第三項甄選方法:專業面試—— 30%
第四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10%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以0分至100分表示。

缺席或放棄任何一項考試者即被除名。

知識筆試及口試均採用淘汰制。

投考人在筆試得分少於50分將被淘汰,不得進入口試。

投考人在口試得分少於50分將被淘汰,不得進入專業面試。

投考人的最後成績是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低於50分者視作被淘汰。

遇投考人得分相同的情況,按第24/2011號行政命令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優先次序排列名次。

5. 考試大綱

筆試為時不超過三小時,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中葡/葡中翻譯
第二部分——中文及葡文作文

口試為時不超過三十分鐘,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中葡傳譯
第二部分——葡中傳譯

筆試及口試內容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知識以及國內外時事及通識。

進行筆試時只許使用紙本字典作參考。

6. 為使利害關係人更清楚是次招考及甄選程序的說明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成績名單、考試時間表以及與投考人有關的重要資訊均張貼於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本局接待處和上載於本局網頁。

投考人可申請取閱關於知識考試、專業面試和履歷分析的評審及評核準則和評分方法以及最後成績的評分方法的資料。

7. 適用法例

甄選程序須遵守下列法規及規章性法規的規定:

——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
——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規範《中葡文翻譯及傳譯學習計劃》的原則的第24/2011號行政命令

8. 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如下:

主席:語言事務廳廳長 Lúcia Abrantes dos Santos

正選委員:顧問翻譯員 Manuela Teresa Sousa Aguiar

顧問翻譯員 黃桂英

候補委員:顧問翻譯員 馮智銳

顧問翻譯員 Leonardo Calisto Correia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身 份 證 明 局

名 單

身份證明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開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尹淑儀 77.13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於身份證明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身份證明局處長 唐偉杰

正選委員:身份證明局特級技術員 黃淑卿

印務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譚福文

———

身份證明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二缺,經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開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鄺瑞敏 85.06
2.º 林麗賢 82.44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於身份證明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身份證明局處長 唐偉杰

正選委員:身份證明局一等技術員 黃子麟

勞工事務局二等技術員 洪志恆


印 務 局

名 單

印務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左美琪 82.13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批示認可)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印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印務局處長 關淑玲

正選委員:印務局科長 鄧小蓮

電信管理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梁潔英


民 政 總 署

公 告

為填補民政總署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壹缺,經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第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招考公告,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輔助部的佈告欄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之規定,該等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譚偉文

———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並按照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管理委員會會議所作之決議,現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為填補民政總署人員編制內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貳缺。

上述之開考通告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輔助部的佈告欄及在本署之內聯網、外聯網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有關投考人之申請應自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的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李偉農

———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並按照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管理委員會會議所作之決議,現以審查文件方式為民政總署員工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下列編制內人員之空缺:

第一職階首席特級地形測量員壹缺;
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貳缺。

上述之開考通告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輔助部的佈告欄及在本署之內聯網、外聯網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有關投考人之申請應自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的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譚偉文

第002/LAB/2013號公開招標

“民政總署化驗所購置檢測儀器及其配套設備”

按照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本署管理委員會之決議,現為“民政總署化驗所購置檢測儀器及配套設備”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招標章程及承投規則。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正。競投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本署大樓地下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幣玖萬元正($90,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抬頭為“民政總署”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書,或受益人為“民政總署”的保險擔保方式,於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財務處出納繳交。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於本署培訓中心(南灣大馬路762至804號中華廣場六樓)舉行。本署將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七日(星期五)下午三時,於培訓中心舉行招標解釋會。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羅永德


退 休 基 金 會

公 告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第四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會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入職普通開考,以填補退休基金會人員編制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的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助理技術員範疇)七缺,以及技術員職程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資訊範疇)一缺。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茲通知以下事宜:

(一)知識考試合格並獲進入專業面試的准考人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宋玉生廣場181至187號,光輝商業中心二十樓退休基金會及上載於本會網頁http://www.fp.gov.mo,以供查閱。

(二)專業面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於上述名單內公佈。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楊儉儀


經 濟 局

公 告

經濟局為填補下列以散位合同方式招聘的空缺,經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准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可瀏覽本局網頁www.economia.gov.mo 之“招聘”欄目):

一、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二缺;
二、勤雜人員職程第一職階勤雜人員(雜役範疇)一缺。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被除名的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被除名一事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經濟局

局長 蘇添平

商標的保護

營業場所名稱及標誌的保護

設計及新型的保護

發明專利延伸的保護

授權的發明專利的延伸

發明專利的保護

實用專利的保護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於經濟局——代局長 戴建業


財 政 局

名 單

財政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三缺,經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陳紫綾 83.75
2.º 黃淑嫻 83.38
3.º Laurentina Ribeiro Neves da Silva 81.31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第一及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徐巧恩

委員:二等高級技術員 梁鍵璋

特級技術員(退休基金會)朱志強

———

財政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李慧菁 83.13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第一及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五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楊耀文

委員:二等高級技術員 林奕翹

二等高級技術員(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林嘉煌

公 告

為填補經由財政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財政局之行政暨財政處內,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於財政局

局長 江麗莉

———

為填補經由財政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督察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督察六缺,經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財政局之行政暨財政處內以供查閱。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被除名的投考人可自本臨時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被除名一事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財政局

局長 江麗莉

———

為填補以下財政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空缺,經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財政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

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四缺;
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四缺;
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財政局

局長 江麗莉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公 告

統計暨普查局為招聘散位合同工人組別勤雜人員職程之第一職階勤雜人員(雜役範疇)兩缺,經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面試名單已張貼在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內,並於統計暨普查局網頁內公佈。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鄺碧芳

———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內,並於統計暨普查局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鄺碧芳


勞 工 事 務 局

名 單

勞工事務局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進行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範的《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五款規定,公佈最後成績名單。

合格應考人:
程頴 84.69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期間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認可)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於勞工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Lurdes Maria Sales

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林佩馨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繼春

———

勞工事務局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進行填補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三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五款規定,公佈最後成績名單。

合格應考人:
1.º 鄺美霞 83.75
2.º 梁天明 79.44
3.º Cláudia Vanessa Lau Abrantes 78.81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期間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認可)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於勞工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二等技術員 陳麗珊

委員:首席技術員 陳月華

候補委員:教育暨青年局二等技術員 黃明鋒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資產負債分析表

(於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金融管理局通則第二十條第六款)

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澳門幣

資產帳戶

負債帳戶

外匯儲備 132,617,004,309.06 澳門幣負債 204,423,849,980.68

黃金及白銀

0.00

金融機構存款

14,720,726,600.09

銀行結存

87,280,790,866.53

特區政府存款

54,300,004,949.00

海外債券

28,468,405,685.82

負債證明書

8,824,852,692.90

特別投資組合

16,861,426,942.53

金融票據

34,860,000,000.00

其他

6,380,814.18

其他

91,718,265,738.69

本地區放款及其他投資

92,543,277,540.94 外幣負債 0.00

流通硬幣

446,722,100.00

對本地居民或機構

0.00

紀念硬幣

2,378,532.77

對外地居民或機構

0.00

非流通銀幣

5,856,000.40

流通硬幣套裝

264,507.60 其他負債 38,232,906.68

其他澳門幣投資

124,899,643.20

外幣投資

91,963,156,756.97

暫記帳項

38,232,906.68

其他帳項

0.00

其他資產

436,343,814.84 資本儲備 21,134,542,777.48

資本滾存

15,759,932,112.08

一般風險準備金

0.00

一般儲備金

5,111,032,077.99

盈餘

263,578,587.41
資產總計 225,596,625,664.84 負債總計 225,596,625,664.84
 

財務暨人事處
Lei Ho Ian, Esther

行政委員會
Anselmo Teng
António José Félix Pontes
Wan Sin Long

澳門財政儲備

資產負債分析表

(於八月十九日第8/2011號法律核准之澳門財政儲備制度第十二條)

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三十日

澳門幣

資產帳戶

負債帳戶

財政儲備資產 164,744,671,607.24 其他負債 0.00

銀行結存

80,559,870,686.96

債券

84,183,589,328.50 財政儲備資本 165,681,957,914.87

其他投資

1,211,591.78

基本儲備

110,971,182,150.00

超額儲備

53,013,803,453.74
其他資產 937,286,307.63

本期盈餘

1,696,972,311.13
總計 165,681,957,914.87 總計 165,681,957,914.87

財務暨人事處
李可欣

行政委員會
丁連星
潘志輝
尹先龍


人 力 資 源 辦 公 室

名 單

人力資源辦公室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人員進行填補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壹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範的《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五款規定,公佈最後成績名單。

合格應考人:
De Oliveira Cristina 73.58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期間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認可)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人力資源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人力資源辦公室二等技術員 Souza Adelino Augusto de

委員:人力資源辦公室二等技術員 陳毅豐

民政總署二等技術員 梁君傑

公 告

人力資源辦公室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人員進行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壹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範的《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九樓本辦公室告示板及於本辦公室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人力資源辦公室

主任 盧瑞冰

———

人力資源辦公室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人員進行填補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壹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範的《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九樓本辦公室告示板及於本辦公室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人力資源辦公室

主任 盧瑞冰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名 單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高家怡 82.38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保安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關雪芬

委員: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李雲海

行政公職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黃珏

公 告

為填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散位合同技術工人職程第一職階技術工人(電單車維修範疇)兩缺,經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查閱。該名單亦已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fsm.gov.mo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警務總長 李璧瑩

委員:警長 羅錫培

重型車輛司機 冼有勝

———

為填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散位合同技術工人職程第一職階技術工人(輪胎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查閱。該名單亦已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fsm.gov.mo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警務總長 李璧瑩

委員:警長 羅錫培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黃奧迪

———

為填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散位合同技術工人職程第一職階技術工人(電器維修範疇)兩缺,經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查閱。該名單亦已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fsm.gov.mo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警務總長 李璧瑩

委員:警長 羅錫培

技術工人 陳偉健

———

為填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散位合同勤雜人員職程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裁縫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查閱。該名單亦已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fsm.gov.mo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警務總長 李璧瑩

委員:警長 羅錫培

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 鍾佩群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兩缺,經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首席技術輔導員 黃綺珊

委員: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首席技術輔導員 李妙嫻

港務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岑健龍

———

為填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散位合同技術工人職程第一職階技術工人(水電範疇)三缺,經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專業面試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查閱。該名單亦已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fsm.gov.mo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警務總長 黃偉鴻

委員:警長 羅錫培

技術工人 鄭德其

———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之規定,現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本局文職人員進行下列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以下空缺:

編制外合同人員:

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上載於澳門保安部隊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及張貼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投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日內遞交。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潘樹平警務總監

第15/2013/DSFSM號公開招標

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取得「消防頭盔及高空拯救頭盔」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位於澳門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採購科,查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如欲索取上述文件之影印本,需繳付影印費用。

標書必須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下午五時前遞交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投標人除須遞交《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中所指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擔保$17,000.00(澳門幣壹萬柒仟元整)之證明文件,而該擔保須以現金、抬頭人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本票或銀行擔保之方式遞交,倘以現金或本票方式,則應遞交至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倘以銀行擔保遞交,該擔保不得附條件或受終止性期限約束。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七月三日上午十時,在位於澳門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內舉行。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投標人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對招標時所遞交之文件有可能出現之疑問予以澄清。

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之日期時限為止,投標人應前往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採購科,以確切瞭解是否尚有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潘樹平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名 單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刑事偵查員兩缺,合格投考人的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1.º 凌錦倫 75.20
2.º Manuel Augusto Fernandes Manhão 62.38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周偉光

正選委員:代廳長 Firmino Ângelo Machado de Mendonça

處長 謝炳權

———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第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員職程的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物證鑑定範疇)兩缺,合格應考人的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的應考人:
1.º 郭振武 70.50
2.º 陸兆昌 67.55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應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趙德欽 

正選委員:處長 梁潔蘭 

二等高級技術員(行政公職局) 陳俊賢 


澳 門 監 獄

公 告

澳門監獄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填補編制內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行政及財政範疇)七缺,經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日第四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刊登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於本公告公佈之日起,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八樓A座澳門監獄服務諮詢中心,並上載於本監獄網址www.epm.gov.mo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被除名之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被除名一事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知識考試擬定於二零一三年七月舉行,舉行的日期、時間及地點將在二零一三年七月五日張貼於澳門監獄服務諮詢中心,並同時上載於澳門監獄網頁,敬請留意。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於澳門監獄

典試委員會主席 仇惠珊

———

為填補澳門監獄以下職位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限制性晉級開考:

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
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
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
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

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澳門路環竹灣馬路聖方濟各街澳門監獄行政樓地下告示板,並於本監獄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

澳門監獄以散位合同方式填補技術工人職程第一職階技術工人(廚房工場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六日第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規定公佈,將投考人確定名單及知識考試通告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8樓A座澳門監獄服務諮詢中心,並同時上載於本監獄網頁www.epm.gov.mo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被除名的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被除名一事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澳門監獄

典試委員會主席 吳郁旺


消 防 局

通 告

按照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第十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開考通告,關於開考升級課程考試,以填補消防局人員編制基礎職程中現有之二十九個首席消防員空缺。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確認之投考人名單,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自本通告公布日起張貼於消防局總部暨西灣湖行動站消防局辦事暨接待處,以供查閱,為期十日。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衛 生 局

公 告

為填補經由本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經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並於本局和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開考編號:02411/01-IS)

為錄取八十七名學員參加衛生局二等衛生督察的特別培訓,完成培訓後,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培訓成績名單排列前八十七名衛生督察學員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衛生督察,經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知識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並已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通 告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之批示,基於沒有投標人競投,故取消刊登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第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第4/P/2013號公開招標——“向衛生局供應三輛15座位客貨車”。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名 單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三缺,經於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的晉級普通開考的公告,有關開考專為教育暨青年局編制外合同技術員人員組別首席技術員而舉行。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1.º 麥麗琼 83.69
2.º 周琳 83.50
3.º 鍾楚雲 83.19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梁麗卿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鄧楚君

行政公職局二等翻譯員 Filipe Luís Chan

———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方式招聘技術輔助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行政範疇)十五缺,經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的投考人:
1.º 麥燕儀 64.08
2.º 歐惠蘭 63.33
3.º 羅慧珠 62.35
4.º 黃媛 61.87
5.º 吳婷珊 61.61
6.º 陳靜晶 61.20
7.º 陳青鳳 60.95
8.º 陳伺彥 60.77
9.º 陳健珊 60.69
10.º 談詠芝 60.60
11.º 陳詠茵 60.59
12.º 洪清朗 60.42
13.º 區彩影 60.25
14.º 霍競怡 60.24
15.º 陳秀雅 60.17
16.º 馮睿琦 59.89
17.º 陳潤琼 59.84
18.º De Sousa Kou, Sofia Maria 59.81
19.º 彭美嬋 59.75
20.º 薛卓芝 59.67
21.º 黃子揚 59.43
22.º 區泳歡 59.31
23.º 蘇雲揚 59.30
24.º 梁學謙 59.29
25.º 譚美玲 59.04
26.º 馮琪貞 58.87
27.º 林美琪 58.80
28.º 梁靜婷 58.67
29.º 陳家慧 58.65
30.º 陳家寶 58.57
31.º 馮嘉儀 58.56
32.º 胡月詩 58.55
33.º 崔美瑩 58.37
34.º 陳詠嘉 58.35
35.º 吳燕玲 58.30
36.º 吳翠婷 58.24
37.º 蔡健鵬 58.20
38.º 鄭嘉豪 58.13
39.º 程嘉瑤 58.07
40.º 林艷彬 57.97
41.º 李雅姿 57.87
42.º 梁卓敏 57.64
43.º 周倩雯 57.43
44.º 鄭玉鑾 57.28
45.º 陳鳳麒 57.19
46.º 文雅 57.03
47.º 何指宇 56.97
48.º 楊志豪 56.80
49.º 伍佩雯 56.77
50.º 霍寶炘 56.73
51.º 何凱琪 56.71
52.º 蔡安妮 56.70
53.º 張嘉敏 56.65
54.º 歐志林 56.63
55.º 陳慧妍 56.62
56.º 黃詠茹 56.50
57.º 郭慧琴 56.39*
58.º 陳慧婷 56.39*
59.º 黃志霞 56.38
60.º 馮惠玲 56.36
61.º 甘寶怡 56.25
62.º 甄曉澄 56.16
63.º 譚瑞紅 56.13*
64.º 黃珊鳳 56.13*
65.º 梁佩琼 56.12
66.º 李麗華 56.08
67.º 楊彩珏 55.97
68.º 尹玉強 55.93*
69.º 趙穎丹 55.93*
70.º 黃家慜 55.90*
71.º 陳嘉敏 55.90*
72.º 黃梓媚 55.88
73.º 李佩珊 55.87*
74.º 黃巧妍 55.87*
75.º 蔡炯揚 55.86
76.º 周裕成 55.83
77.º 黃敏華 55.80
78.º 溫柳寧 55.74
79.º 黃漢鏗 55.73*
80.º 黃群笑 55.73*
81.º 徐鎂婷 55.67
82.º 袁曉豐 55.66
83.º 余嘉洪 55.64
84.º 胡艷君 55.60
85.º 張慧敏 55.54
86.º 曾愛玲 55.49
87.º 董雅麗 55.43
88.º 林穎 55.42
89.º 馮笑明 55.40*
90.º 馮秀芝 55.40*
91.º 黃婉珊 55.40*
92.º 周永健 55.37*
93.º 吳金英 55.37*
94.º D’ Azevedo, João Paulo 55.29*
95.º 袁家輝 55.29*
96.º 譚榕融 55.27
97.º 陳淑婷 55.26
98.º 呂佳歡 55.25
99.º 邱美珊 55.24
100.º 蔡翠娜 55.22*
101.º 黃婉芳 55.22*
102.º 張佩珊 55.21
103.º 陳家勤 55.19
104.º 朱海敏 55.18*
105.º 鄔燕蘭 55.18*
106.º 岑翠影 55.17
107.º 馮鳳儀 55.15*
108.º 林燕萍 55.15*
109.º 黃偉強 55.13
110.º 何嘉韻 55.12
111.º 蔡秋芳 55.11
112.º 梁燕霞 55.10
113.º 薛紫麗 55.08*
114.º 曾偉倫 55.08*
115.º 鍾惠和 55.07*
116.º 庄萍萍 55.07*
117.º 盧貴珍 55.05
118.º 何振東 55.04
119.º 陳冬妮 55.03*
120.º 陳錦明 55.03*
121.º 黃仲怡 55.01
122.º 陳淑賢 54.99
123.º 仇健彬 54.96
124.º 周雪儀 54.94
125.º 譚逸倫 54.93*
126.º 黃人杰 54.93*
127.º 歐淑瑩 54.88
128.º 楊飛鵬 54.87*
129.º 鄭綺雯 54.87*
130.º 鄭國富 54.80
131.º 鄧芷君 54.79
132.º 黃宏輝 54.77
133.º 羅潔瑩 54.76*
134.º 黃慧華 54.76*
135.º 任麗華 54.70*
136.º 黎潔玲 54.70*
137.º 陳敏清 54.69
138.º 顏金蓮 54.66
139.º 王雅倫 54.60*
140.º 王俊文 54.60*
141.º 蘇佩華 54.59
142.º 尹雁嫦 54.55
143.º 劉泳欣 54.54
144.º 陳箱箱 54.52
145.º 何潔攀 54.43*
146.º 黃小敏 54.43*
147.º 林靄玲 54.39
148.º 陳淑怡 54.33
149.º 張麗影 54.32
150.º 阮頌恩 54.27
151.º 李嘉敏 54.23*
152.º 曹凱怡 54.23*
153.º 周惠嫻 54.23*
154.º 李善同 54.20*
155.º 陳勁鋒 54.20*
156.º 司徒瑩 54.20*
157.º 吳瑞瑩 54.18
158.º 尹艷珊 54.16
159.º 鄭芷穎 54.13
160.º 黃曉茹 54.10*
161.º 梁美芳 54.10*
162.º 楊小鳳 54.09
163.º Machado de Mendonça, Jaquelina Maria da Silva 54.05
164.º 李雅婷 53.98
165.º 蔡樺娟 53.93
166.º 鄭家昌 53.90
167.º 林慧儀 53.83
168.º 戴金濱 53.77
169.º 李秀珠 53.75
170.º 管燕娥 53.73
171.º 林娟娟 53.70
172.º 劉苡茵 53.67
173.º 吳慧姍 53.58
174.º 湯家傑 53.53
175.º 葉婉茵 53.50*
176.º 勞雪梅 53.50*
177.º 鄭德謙 53.50*
178.º 彭美芬 53.40*
179.º 楊雅婷 53.40*
180.º 盧國勇 53.33*
181.º 區文芳 53.33*
182.º 區家玲 53.20
183.º 梁綺琪 53.17
184.º 關桂萍 53.11
185.º 梁小慧 53.07
186.º 梁業鵬 53.01
187.º 潘嘉雯 53.00
188.º 鍾建敏 52.78
189.º 吳德明 52.77
190.º Lourenço Brás, Célia Maria 52.68
191.º 楊鳳英 52.61
192.º 林曉嵐 52.60*
193.º 徐穎雯 52.60*
194.º 劉麗君 52.57*
195.º 呂志遠 52.57*
196.º 羅嘉汶 52.49
197.º 梅盤弟 52.48
198.º 郭秋霞 52.41
199.º 梁穎冬 52.40
200.º 關超偉 52.37
201.º 黎俊怡 52.27*
202.º 李妙雲 52.27*
203.º 陳玉賢 52.23
204.º 陸思琪 52.17
205.º 洪金英 52.10
206.º 梁美玲 52.07
207.º 阮振彰 52.03
208.º 潘思翼 51.81
209.º 羅穎琴 51.71
210.º 黎嘉慧 51.69
211.º 曾康敏 51.65
212.º 梁淑敏 51.63*
213.º 梁思林 51.63*
214.º 馬翠偲 51.58*
215.º 伍翠欣 51.58*
216.º 周壹義 51.56
217.º 廖曉玲 51.54
218.º 李精嫦 51.53
219.º 盧羨男 51.40
220.º 李靖君 51.39
221.º 甘麗燕 51.35
222.º 郭日龍 51.29
223.º 李小玲 51.26
224.º 何葉敏 51.25
225.º 容賀雲 51.23
226.º 孫瑞晶 51.22
227.º 林嘉欣 51.21
228.º 羅穎恆 51.18
229.º 何佩鈺 51.17*
230.º 關慧怡 51.17*
231.º 湯婷婷 51.08
232.º 岑德蔚 51.07
233.º 林池勝 51.01
234.º 湯美如 50.98
235.º 楊雅虹 50.95
236.º 關淑欣 50.93
237.º 鍾愷盛 50.90
238.º 羅翠珊 50.85
239.º 馬德華 50.80*
240.º 梁宗環 50.80*
241.º 呂濠標 50.76
242.º 李雅雯 50.70*
243.º 楊詠恩 50.70*
244.º 楊敏敏 50.66
245.º 許子傑 50.61*
246.º 岑詠詩 50.61*
247.º 楊慧姸 50.57
248.º 趙崇幫 50.37
249.º 羅珮銘 50.22
250.º 楊驕艷 50.13

* 得分相同,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規定訂出排名的優先次序。

沒有出席專業面試的投考人:24名。

不合格的投考人:

1. 劉麗娜 a)
2. 鍾政 a)
3. 鄭勇 a)
4. 梁志傑 a)
5. 楊嘉欣 a)
6. 林彥廷 a)
7. 李嘉敏 a)
8. 黃清怡 a)
9. 羅雪兒 a)
10. 馬佩愉 a)
11. 李婷玉 a)
12. 簡佩玲 a)
13. 駱健強 a)
14. 饒相敏 a)
15. 李穎欣 a)
16. 雷燕琼 a)
17. 廖永文 a)
18. 何智浩 a)
19. 洪金龍 a)

a)最後成績低於五十分的投考人。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馮若梅

正選委員: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繼春

候補委員:中心主任 張貴新

公 告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以下空缺,經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五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的晉級普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臨時名單張貼在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以供查閱:

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技術員人員組別一等技術員六缺。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即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梁勵


文 化 局

公 告

第02/IC/2013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及第二十三條規定,以及行使第58/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三款賦予的職權,本人決定如下:

一、將文化活動廳、演藝學院及特別計劃處的下列管理權限轉授予文化局副局長梁曉鳴或其法定代任人:

(一)批准以超時工作制度來提供服務;

(二)決定工作人員出外公幹,但以該等人員有權收取三天日津貼的公幹情況為限;

(三)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的活動,以及批准有關人員在上項所指條件下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舉行的該等活動;

(四)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以外各實體和機構而屬相關職權範圍內的文書。

二、將歷史檔案館、研究、調查暨刊物處及定期出版組的下列管理權限轉授予文化局副局長姚京明或其法定代任人:

(一)批准以超時工作制度來提供服務;

(二)決定工作人員出外公幹,但以該等人員有權收取三天日津貼的公幹情況為限;

(三)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的活動,以及批准有關人員在上項所指條件下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舉行的該等活動;

(四)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以外各實體和機構而屬有關職權範圍內的文書。

三、轉授簽署並發出不需由上級決定且性質上僅與相關附屬單位職權有關的事務文書的權限予文化局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廳長陳炳輝或其法定代任人、文化活動廳廳長楊子健或其法定代任人、文化財產廳廳長張鵲橋或其法定代任人、澳門博物館館長陳迎憲或其法定代任人、澳門中央圖書館代館長鄧美蓮或其法定代任人、歷史檔案館館長劉芳或其法定代任人、特別計劃處處長林俊強或其法定代任人、研究、調查暨刊物處處長黃文輝或其法定代任人、資訊組組長麥民安或其法定代任人、排印組組長馬偉達或其法定代任人。

四、本轉授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五、對於行使本轉授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六、透過經適當確認並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的批示,文化局兩位副局長認為有利於部門的良好運作時,可將相關權限轉授予其轄下附屬單位的主管人員。

七、追認文化局副局長梁曉鳴及姚京明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起,在現轉授權限範圍內所作的行為。

八、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但不影響上款規定的適用。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作出批示確認)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於文化局

局長 吳衛鳴

———

文化局為填補下列空缺,經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文化局總部,以及上載於文化局網頁以供查閱。

1. 編制內人員:

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兩缺;
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兩缺;
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兩缺。

2. 編制外合同人員:

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三缺;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四缺;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三缺。

3. 個人勞動合同人員: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有關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文化局

局長 吳衛鳴


旅 遊 局

公 告

旅遊局宣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現“為旅遊局提供「設計及裝修旅客詢問處」服務 ”進行公開招標。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二樓旅遊局接待處櫃檯查閱有關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及索取副本,亦可透過旅遊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utourism.gov.mo)下載。

投標人可以於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四日15:00時出席在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四樓旅遊局演講廳內舉行解答有關本公開招標疑問的解釋會。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場地規劃及設計(40%);
——總價格(20%);
——輔助宣傳的設備應用(20%);
——公司經驗(10%);
——施工期(10%)。

投標人須在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17:30時截標日期前,以具收件回執之掛號信寄往或將之送交旅遊局,地址為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二樓接待處櫃台,並取回收條。並須繳交澳門幣壹拾萬圓整($100,000.00)的臨時保證金。臨時保證金之遞交方式:1)以現金、本票或保付支票方式向旅遊局繳交,本票或保付支票抬頭須註明收款人為“旅遊局”;2)銀行擔保。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10:00時在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四樓旅遊局演講廳內舉行。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日期、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規定,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提出聲明異議及/或為投標所遞交之文件出現的疑問作出解答。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五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獲多利大廈9樓旅遊局旅遊產品及活動廳和旅遊發展委員會設施之裝修工程」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作出解答,及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及補充說明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接待櫃檯查閱。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體 育 發 展 局

公 告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填補下列空缺:

體育發展局人員編制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體育運動範疇)兩缺;
體育發展局人員編制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機電工程範疇)一缺;
編制外合同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土木工程範疇)兩缺;
散位合同技術工人職程第一職階技術工人(電工範疇)十八缺;
散位合同技術工人職程第一職階技術工人(木工範疇)九缺。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臨時名單張貼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綜藝館第一座四字樓體育發展局行政財政處,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潘永權

———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體育發展局編制外合同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下列空缺: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兩缺;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五缺;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三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綜藝館第一座四字樓體育發展局行政財政處,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潘永權

公開招標

“為體育發展局轄下澳門區體育設施提供清潔服務”

按照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並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的批示,體育發展局現為本局轄下澳門區下列體育設施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期間的清潔服務,代表判給人進行公開招標程序:

a)塔石體育館;

b)南灣湖水上活動中心;

c)鮑思高體育中心(足球場);

d)鮑思高體育中心(泳池);

e)蓮峰體育中心(泳池);

f)巴坡沙體育中心;

g)得勝體育中心。

有意之投標人可於本招標公告刊登日起,於辦公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澳門綜藝館第一座四樓體育發展局總部接待處查閱卷宗或繳付$500.00(澳門幣伍佰元正)購買招標案卷的複印本一份或於本局網頁(www.sport.gov.mo)下載區內免費下載。

在遞交標書期限屆滿前,有意投標者應自行前往體育發展局總部,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之文件。

遞交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中午十二時正,逾時的標書不被接納。投標人須於該截止時間前將標書交往位於上指地址的體育發展局總部,且需同時繳交$50,000.00(澳門幣伍萬元正)作為臨時保證金。如投標人選擇以銀行擔保方式時,有關擔保需由獲許可合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業務的銀行發出並以“體育發展基金”為抬頭人,或前往體育發展局總部行政財政處繳交相同金額的現金或支票。

開標將訂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澳門綜藝館第一座四樓體育發展局總部會議室進行。

標書自開標日起計九十日內有效。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潘永權

公開招標

“為體育發展局轄下氹仔區體育設施提供清潔服務”

按照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並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的批示,體育發展局現為本局轄下氹仔區下列體育設施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期間的清潔服務,代表判給人進行公開招標程序:

a)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運動場、曲棍球場及戶外天地(田徑/網球場);

b)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游泳館;

c)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戶外天地(室內館/籃球場/仿真草足球場);

d)奧林匹克體育中心多層停車場;

e)奧林匹克體育中心三人籃球場及羽毛球區;

f)運動培訓中心;

g)澳門科技大學足球/田徑運動場。

有意之投標者可於本招標公告刊登日起,於辦公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澳門綜藝館第一座四樓體育發展局總部接待處查閱卷宗或繳付$500.00(澳門幣伍佰元正)購買招標案卷的複印本一份或於本局網頁(www.sport.gov.mo)下載區內免費下載。

在遞交標書期限屆滿前,有意投標者應自行前往體育發展局總部,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之文件。

遞交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中午十二時正,逾時的標書不被接納。投標人須於該截止時間前將標書交往位於上指地址的體育發展局總部,且需同時繳交$140,000.00(澳門幣拾肆萬元正)作為臨時保證金。如投標人選擇以銀行擔保方式時,有關擔保需由獲許可合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業務的銀行發出並以“體育發展基金”為抬頭人,或前往體育發展局總部行政財政處繳交相同金額的現金或支票。

開標將訂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澳門綜藝館第一座四樓體育發展局總部會議室進行。

標書自開標日起計九十日內有效。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潘永權

公開招標

“為體育發展局轄下路氹區體育設施提供清潔服務”

按照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並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的批示,體育發展局現為本局轄下路氹區下列體育設施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期間的清潔服務,代表判給人進行公開招標程序:

a)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

b)國際射擊中心;

c)保齡球中心;

d)網球學校;

e)路環小型賽車場。

有意之投標人可於本招標公告刊登日起,於辦公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澳門綜藝館第一座四樓體育發展局總部接待處查閱卷宗或繳付$500.00(澳門幣伍佰元正)購買招標案卷的複印本一份或於本局網頁(www.sport.gov.mo)下載區內免費下載。

在遞交標書期限屆滿前,有意投標者應自行前往體育發展局總部,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之文件。

遞交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中午十二時正,逾時的標書不被接納。投標人須於該截止時間前將標書交往位於上指地址的體育發展局總部,且需同時繳交$220,000.00(澳門幣貳拾貳萬元正)作為臨時保證金。如投標人選擇以銀行擔保方式時,有關擔保需由獲許可合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業務的銀行發出並以“體育發展基金”為抬頭人,或前往體育發展局總部行政財政處繳交相同金額的現金或支票。

開標將訂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澳門綜藝館第一座四樓體育發展局總部會議室進行。

標書自開標日起計九十日內有效。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潘永權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公 告

為填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五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7樓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內,並上載到本辦網頁(http://www.gaes.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即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主任 蘇朝暉


旅 遊 學 院

公 告

旅遊學院為填補以下空缺,經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公告,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望廈山旅遊學院行政暨財政輔助部告示板,並於旅遊學院內聯網內公布:

個人勞動合同人員空缺: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二缺。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旅遊學院

代院長 甄美娟


教 育 發 展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及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的九月一日第54/GM/97號批示,教育發展基金現公布二零一三年第一季度財政資助名單:

受資助機構

批示日期

資助金額

目的

啟智中心

11/01/2013 $ 118,1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學生評核改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394,690.00 註 a.

聖安東尼幼稚園

11/01/2013 $ 99,0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76,480.00 註 a.
宣信教育中心 11/01/2013 $ 683,3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校園新領域”校園適應學習計劃。

聖公會中學(澳門)

11/01/2013

$ 39,6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音樂教育發展計劃。
$ 1,835,3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科學教育、藝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380,020.00 註 a.

聖羅撒女子中學中文部

11/01/2013

$ 250.00 資助“學校發展計劃成果分享會暨巡迴展2013”交通費。
$ 1,116,1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2,194,010.00 註 a.

聖羅撒英文中學

11/01/2013 $ 2,837,4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藝術教育、開放校園設施、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365,790.00 註 a.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一校)

11/01/2013 $ 516,0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課程/教學研究、語言學習、藝術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539,510.00 註 a.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二、三校)

11/01/2013 $ 383,8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藝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293,870.00 註 a.
聖若瑟教區中學(二、三校)(夜間部) 13/03/2013 $ 140,440.00 註 a.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五校(中文部)

11/01/2013

$ 1,121,650.00 資助開展第二年中長期計劃。
$ 619,0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資訊科技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530,870.00 註 a.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五校(英文部)

11/01/2013 $ 160,9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和語言學習。
13/03/2013 $ 113,450.00 註 a.

聖若瑟教區中學(第四校)

11/01/2013 $ 163,7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96,090.00 註 a.

陳瑞祺永援中學(分校)

11/01/2013

$ 757,6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語言學習、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 70,800.00 資助更換新水機及白鋼孔網防老鼠網。
13/03/2013 $ 752,870.00 註 a.

嘉諾撒聖心中學

11/01/2013 $ 229,2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資訊科技教育。
13/03/2013 $ 1,014,450.00 註 a.

嘉諾撒聖心英文中學

11/01/2013 $ 1,109,3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626,780.00 註 a.

鮑思高粵華小學(中文部)

11/01/2013 $ 1,937,8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藝術教育、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972,060.00 註 a.
鮑思高粵華小學(英文部) 13/03/2013 $ 372,940.00 註 a.
利瑪竇中學(中學部)

11/01/2013

$ 1,172,6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資訊科技教育、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藝術教育、家校合作、促進學生會健康發展、設立多元健體中心、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115,300.00 註 a.

陳瑞祺永援中學

11/01/2013 $ 1,472,8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藝術教育、語言學習、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453,600.00 註 a.

粵華中文中學

11/01/2013 $ 3,417,2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藝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381,890.00 註 a.
粵華英文中學 13/03/2013 $ 378,030.00 註 a.
明愛學校 11/01/2013 $ 35,6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241,180.00 註 a.

澳門浸信中學

11/01/2013

$ 96,800.00 資助2012/2013學年第二期脫產培訓。
$ 2,795,7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融合教育、職業技術教育、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學生評核改進、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683,440.00 註 a.

菜農子弟學校

11/01/2013 $ 6,275,8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語言學習、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773,440.00 註 a.

菜農子弟學校(分校)

11/01/2013 $ 2,102,4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資訊科技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548,570.00 註 a.

澳門中德學校

11/01/2013 $ 721,3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開放校園設施、學校健康促進、姐妹學校交流、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352,270.00 註 a.

協同特殊教育學校

11/01/2013 $ 410,0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456,070.00 註 a.

婦聯學校

11/01/2013 $ 316,8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語言學習、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578,720.00 註 a.

聖家學校

11/01/2013 $ 290,9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179,980.00 註 a.

聯國學校

11/01/2013

$ 1,241,7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501,960.00 註 a.

澳門大學附屬應用學校

11/01/2013 $ 2,677,4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閱讀推廣、品德教育、藝術教育、學校健康促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科學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839,980.00 註 a.

聖瑪沙利羅學校

11/01/2013 $ 369,4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680,230.00 註 a.

聖德蘭學校

11/01/2013 $ 478,1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家校合作、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融合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516,390.00 註 a.

九澳聖若瑟學校

11/01/2013 $ 374,2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語言學習、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372,980.00 註 a.

濠江中學附屬英才學校

11/01/2013 $ 496,9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語言學習、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400,540.00 註 a.

聖玫瑰學校

11/01/2013 $ 1,121,2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融合教育、藝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440,690.00 註 a.

聖善學校

11/01/2013

$ 326,8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學生評核改進、語言學習、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273,330.00 註 a.

雷鳴道主教紀念學校

11/01/2013 $ 1,304,2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254,310.00 註 a.

澳門坊眾學校

11/01/2013

$ 1,100,000.00 註 b.
$ 346,8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 965,4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2,595,060.00 註 a.

沙梨頭坊眾學校

11/01/2013 $ 327,5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94,530.00 註 a.

海星中學

11/01/2013

$ 72,2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和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 2,490,2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資訊科技教育、職業技術教育、藝術教育、課程與教學革新、開放校園設施和校舍修葺。
13/03/2013 $ 1,644,040.00 註 a.
海星中學(夜間部) 13/03/2013 $ 7,180.00 註 a.

氹仔坊眾學校

11/01/2013 $ 2,698,2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768,640.00 註 a.

氹仔坊眾學校(分校)

11/01/2013 $ 509,4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437,030.00 註 a.

福建學校

11/01/2013 $ 1,073,7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語言學習、融合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藝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471,920.00 註 a.

下環浸會學校

11/01/2013 $ 171,8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46,750.00 註 a.

海暉學校

11/01/2013 $ 415,0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208,150.00 註 a.

濠江中學附屬幼稚園

11/01/2013

$ 325,000.00 註 c.
$ 103,2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語言學習、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519,400.00 註 a.

濠江中學附屬小學

11/01/2013

$ 750,000.00 註 b.
$ 987,2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語言學習、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406,400.00 註 a.

濠江中學

11/01/2013 $ 3,728,4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語言學習、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525,330.00 註 a.

青洲小學

11/01/2013

$ 700,000.00 註 b.
$ 191,8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閱讀推廣、品德教育、促進學生會健康發展、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430,000.00 註 a.

澳門國際學校

11/01/2013 $ 1,441,1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933,180.00 註 a.

教業中學

11/01/2013 $ 970,8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語言學習、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152,770.00 註 a.

教業中學附屬小學暨幼稚園分校

11/01/2013

$ 225,000.00 註 c.
$ 114,6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282,990.00 註 a.

教業中學(分校)

11/01/2013

$ 525,000.00 註 b.
$ 936,1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藝術教育、學生評核改進、語言學習、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387,320.00 註 a.

鏡平學校(小學部)

11/01/2013 $ 359,7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閱讀推廣、品德教育、促進學生會健康發展、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語言學習、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270,150.00 註 a.

鏡平學校(中學部)

11/01/2013 $ 2,198,7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語言學習、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329,770.00 註 a.

廣大中學

11/01/2013

$ 700.00 資助“學校發展計劃成果分享會暨巡迴展2013”交通費。
$ 867,8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學生評核改進、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166,750.00 註 a.

廣大中學(分校)

11/01/2013 $ 319,2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學生評核改進、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475,670.00 註 a.

蓮峰普濟學校

11/01/2013 $ 448,3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資訊科技教育、科學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446,410.00 註 a.

嶺南中學

11/01/2013

$ 1,171,2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資訊科技教育、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281,650.00 註 a.

瑪大肋納嘉諾撒學校

11/01/2013 $ 418,5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閱讀推廣、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476,580.00 註 a.

化地瑪聖母女子學校

11/01/2013 $ 992,5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科學教育、課程與教學革新、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470,810.00 註 a.

勞工子弟學校(幼稚園)

11/01/2013 $ 415,5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藝術教育、學校健康促進、創思教學、語言學習、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708,130.00 註 a.

勞工子弟學校(小學部)

11/01/2013 $ 745,6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閱讀推廣、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299,240.00 註 a.

勞工子弟學校(中學部)

11/01/2013 $ 1,403,2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藝術教育、學校健康促進、創思教學、課程與教學革新、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605,240.00 註 a.

澳門葡文學校

11/01/2013 $ 1,454,5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語言學習、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554,880.00 註 a.

培道中學

11/01/2013 $ 892,7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語言學習、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136,800.00 註 a.

培道中學(南灣分校)

11/01/2013

$ 950,000.00 註 b.
$ 1,020,1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語言學習、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759,200.00 註 a.

培道中學小學部分教處

11/01/2013 $ 168,3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語言學習、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401,220.00 註 a.

培道中學氹仔幼稚園分校

11/01/2013 $ 144,5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語言學習、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526,400.00 註 a.

庇道學校

11/01/2013

$ 1,993,5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融合教育、職業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896,750.00 註 a.

庇道學校(分校)英文部

11/01/2013 $ 527,5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399,020.00 註 a.

庇道學校(夜間部)

11/01/2013 $ 121,6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和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13/03/2013 $ 78,480.00 註 a.

聖保祿學校

11/01/2013

$ 1,125,000.00 註 b.
$ 1,327,7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藝術教育、學生評核改進、語言學習、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06/02/2013 $ 591,800.00 資助2012/2013學年更新學生電腦。
13/03/2013 $ 2,608,440.00 註 a.

新華夜中學

11/01/2013 $ 619,8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閱讀推廣、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資訊科技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700,630.00 註 a.

培正中學

11/01/2013

$ 975,000.00 註 b.
$ 4,946,7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課程/教學研究、閱讀推廣、開放校園設施、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學校健康促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2,754,750.00 註 a.

培華中學

11/01/2013

$ 2,750,000.00 資助新校舍設備及後加工程。

$ 2,949,8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職業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課程與教學革新、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908,780.00 註 a.
培華中學附屬小學暨幼稚園 13/03/2013 $ 976,420.00 註 a.

澳門三育中學

11/01/2013 $ 2,989,3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職業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512,100.00 註 a.

澳門三育中學( 英文部)

11/01/2013 $ 822,7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職業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264,410.00 註 a.

澳門工聯職業技術中學

11/01/2013 $ 1,355,5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資訊科技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037,790.00 註 a.

澳門工聯職業技術中學(夜校)

11/01/2013 $ 554,3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職業技術教育。
13/03/2013 $ 134,640.00 註 a.

商訓夜中學

11/01/2013 $ 829,9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促進學生學習成功、學生會活動、設置多元健體中心、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421,250.00 註 a.

沙梨頭浸信學校

11/01/2013 $ 136,8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68,100.00 註 a.

德明學校

11/01/2013 $ 37,1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23,880.00 註 a.

東南學校

11/01/2013

$ 143,8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課程與教學革新、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485,330.00 註 a.

東南學校(中學部)

11/01/2013 $ 634,3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課程與教學革新、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727,140.00 註 a.

同善堂中學(日校)

11/01/2013 $ 1,890,7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科學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783,450.00 註 a.

新華學校

11/01/2013

$ 473,6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促進學生學習成功、閱讀推廣、品德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 686,8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閱讀推廣、品德教育、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103,480.00 註 a.

慈幼中學

11/01/2013 $ 1,592,1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資訊科技教育、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藝術教育、開放校園設施、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639,290.00 註 a.

魯彌士主教幼稚園

11/01/2013

$ 35,717.00 資助2012/2013學年第二期脫產培訓。
$ 152,0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藝術教育、閱讀推廣、校舍工程及設備更新。
13/03/2013 $ 258,210.00 註 a.

同善堂幼稚園

11/01/2013

$ 1,223,2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藝術教育、科學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452,570.00 註 a.

明愛幼稚園

11/01/2013 $ 124,8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家校合作、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295,950.00 註 a.

創新中學

11/01/2013 $ 1,602,0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語言學習、閱讀推廣、品德教育、藝術教育、學校健康促進、職業技術教育、促進學生會健康發展、設立多元健體中心、開放校園設施、促進學生學習成功、資訊科技教育、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517,000.00 註 a.

利瑪竇中學附屬小學暨幼稚園

11/01/2013

$ 511,5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學校健康促進、資訊科技教育、語言學習、科學教育、藝術教育、家校合作、設備更新。
13/03/2013 $ 484,050.00 註 a.

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夜間部)

11/01/2013 $ 320,1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124,850.00 註 a.

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

11/01/2013 $ 459,25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閱讀推廣、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13/03/2013 $ 479,820.00 註 a.

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分校)

11/01/2013 $ 1,823,300.00 資助開展2012/2013學年“學校發展計劃”,包括品德教育、閱讀推廣、語言學習、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科學教育、藝術教育、課程與教學革新、家校合作、姐妹學校交流、促進學生會的健康發展、校舍修葺和設備更新。
30/01/2013 $ 77,200.00 資助2012/2013學年英語教學優化計劃。
13/03/2013 $ 772,250.00 註 a.

(註)

a. 2012/2013學年校本培訓、餘暇活動、圖書與報刊購置、專職人員第二期資助。
b. 2012/2013學年“小學教育課程先導計劃”資助。
c. 2012/2013學年“幼兒教育課程先導計劃(第二階段)”資助。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於教育發展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郭小麗(教育暨青年局代局長)


澳 門 格 蘭 披 治 大 賽 車 委 員 會

公 告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以散位合同方式招聘重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一缺,經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一樓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接待處的公告欄,並上載到本委員會網頁(http://gp.macau.grandprix.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協調員 安棟樑

———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開宣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批准為判給“第60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機動車輛和零配件的運輸服務”的招標程序。

1. 招標實體: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標書的有效期: 90日,由公開開啟標書儀式起計。

4. 臨時保證金:澳門幣壹拾萬元($100,000.00),可以以現金或保付支票交付旅遊局財政處或根據法定,以註明收款人為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及用途的銀行擔保提供。

5. 確定保證金:判給總價的百分之五。

6. 底價:不設底價。

7. 延期:倘若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公共部門停止辦公,原定的交標期限順延至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同樣時間。

8.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直至七月三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前,遞交至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1樓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9. 講解會:有意者可出席於六月十三日下午四時,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一樓104室舉辦之公開招標講解會。

10.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三年七月四日下午三時。

11. 開標時,投標人應出席開標儀式以提出倘有的異議及/或解釋標書文件內可能出現之疑問。

12. 投標書的評核標準及其所佔的比重:

a)價格——65%;

b)執行服務的計劃,其細部評分方式如下——10%:

i. 服務計劃的詳細度——5%;

ii. 突發事件的解決方案——5%。

c)提供運輸比賽機動車輛服務的經驗,其細部評分方式如下——10%:

i. 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提供運輸比賽機動車輛服務的經驗——3%;

ii. 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私人機構提供運輸比賽機動車輛服務的經驗——3%;

iii. 國際貨運代表實體/代理運輸比賽機動車輛的經驗——4%。

d)執行服務的人力資源及運輸設備,其細部評分方式如下 ——10%:

i. 執行服務所提供的人力資源數目及工作分配——5%;

ii. 執行服務所提供的運輸設備及分配——5%。

e)優先聘用本地員工——5%。

計算之方式根據招標方案內第11條之說明。

13. 查閱程序及取得公開招標程序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日期及時間: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至公開招標開標日及時間的辦公日。

價格:$500.00(澳門幣伍佰元整)。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協調員 João Manuel Costa Antunes(安棟樑)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開宣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批准為判給“第六十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提供保險服務”的招標程序。

1. 招標實體: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標書的有效期:90日,由公開開標儀式起計。

4. 臨時保證金:澳門幣伍萬元正($50,000.00),可以以現金或保付支票交付旅遊局財政處或根據法定,以註明收款人為“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及用途的銀行擔保提供。

5. 確定保證金:判給總價的百分之四。

6. 底價:不設底價。

7. 接納條件:競投實體必須屬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日之《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五期——金融管理局——第004/2013-AMCM號通告中,已獲批准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保險業務的公司名單內的保險公司。

8. 延期:倘若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公共部門停止辦公,原定的交標期限順延至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同樣時間。

9.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直至七月二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前,遞交至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1樓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10. 講解會:有意者可出席於六月十三日下午三時,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一樓104室舉辦之公開招標講解會。

11.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日期及時間:七月三日上午十一時。

12. 開標時,投標人應出席開標儀式以提出倘有的異議及/或解釋標書文件內可能出現之疑問。

13. 投標書的評核標準及其所佔的比重﹕

a)價格——70%;
b)自負額——30%

計算之方式根據招標方案內第11條之說明。

14. 查閱程序及取得公開招標程序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日期及時間: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至公開招標開標日及時間的辦公日。

價格:$500.00(澳門幣伍佰元整)。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協調員 João Manuel Costa Antunes(安棟樑)


文 化 產 業 委 員 會 秘 書 處

名 單

為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填補文化產業委員會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三缺,經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及有限制方式舉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º 黃福森 79.56
2.º 呂思薇 78.56
3.º 張藹盈 78.00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三年五月九日於文化產業委員會秘書處

典試委員會:

主席:文化產業委員會秘書長 王勁秋

正選委員:文化產業委員會首席技術員 劉少梅

行政公職局二等技術員 康嘉明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名 單

根據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關於撥給私人和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有關規定,土地工務運輸局現公佈於二零一三年第一季度的資助名單:

資助機構 批准日期 撥發之金額 目的

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

27/03/2013 $ 76,720.00

資助“摩登的線條——現代建築文化地圖”研究出版計劃部份經費。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公 告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茲公佈經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之公告,有關本局以審查文件方式,為土地工務運輸局編制外合同人員填補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四缺的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本局十三樓行政暨財政廳。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茲公佈經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之公告,有關本局以審查文件方式,為土地工務運輸局編制外合同人員填補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的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本局十三樓行政暨財政廳。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茲公佈經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之公告,有關本局以審查文件方式,為土地工務運輸局編制外合同人員填補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一缺的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本局十三樓行政暨財政廳。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茲公佈經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之公告,有關本局以審查文件方式,為土地工務運輸局編制外合同人員填補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的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本局十三樓行政暨財政廳。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

茲通知,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土地工務運輸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下列空缺:

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三缺;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三缺;
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四缺;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兩缺;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兩缺。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在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十三字樓土地工務運輸局行政暨財政廳,以及在本局和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

投考報名表應自緊接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日內遞交。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環境保護局新辦事處裝修工程」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二條的規定作出解答,及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及補充說明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土地工務運輸局十七樓公共建築廳查閱。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公 告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為填補編制內人員,地形測量員職程之第一職階二等地形測量員五缺,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六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及第三款的規定,投考人確定名單及知識考試(筆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已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澳門電力公司大樓六字樓,亦已上載於本局網址(http://www.dscc.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局長 陳漢平


港 務 局

名 單

港務局為填補編制內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兩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1.º 梁月嬌 73.00
2.º 梁焯然 69.50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四日於港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港務局處長 黃國潭

正選委員:財政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徐巧恩

港務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麥遠邦

公 告

為填補港務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萬里長城港務局大樓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內,並於本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緊接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

為填補經由港務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在萬里長城港務局大樓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內,並於港務局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

為填補經由港務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正張貼在萬里長城港務局大樓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內,並於港務局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郵 政 局

公 告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通告,本局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招聘以下空缺:

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一缺。

茲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實踐知識考試合格並獲准進入專業面試的准考人名單已張貼於議事亭前地郵政總部大樓二樓,並上載到郵政局網頁。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於郵政局

局長 劉惠明


建 設 發 展 辦 公 室

公 告

為填補經由建設發展辦公室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對象為建設發展辦公室的公務人員,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內,並於本辦公室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陳漢傑


電 信 管 理 局

名 單

電信管理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二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1.º 鍾健文 83.13
2.º 何嘉偉 81.44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於電信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電信管理局處長 蕭永榮

正選委員:電信管理局處長 盧山

身份證明局首席技術員 謝綺雯


環 境 保 護 局

名 單

環境保護局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編制外合同人員進行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的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二組內公佈。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吳兆衡 82.06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批示認可)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於環境保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環境保護局行政財政處處長 李少容

正選委員:環境保護局組織資訊處處長 馮文安

電信管理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徐芬

———

環境保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阮燕蓮 91.56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批示認可)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於環境保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環境保護局行政財政處處長 李少容

正選委員:環境保護局特級技術員 黃美玲

運輸基建辦公室二等高級技術員 雷穎茹

———

環境保護局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編制外合同人員進行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兩缺的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二組內公佈。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1.º 林細余 83.06
2.º 王偉 80.13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批示認可)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於環境保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環境保護局特級技術員 黃美玲

正選委員:環境保護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陳海珊

候補委員:統計暨普查局二等技術員 趙健榮

———

環境保護局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編制外合同人員進行第一職階一等技術稽查一缺的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二組內公佈。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黃美珊 79.00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批示認可)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於環境保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環境保護局特級技術員 黃美玲

正選委員:環境保護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陳海珊

社會工作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譚志廣


能 源 業 發 展 辦 公 室

名 單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高級技術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黃羅信 80.50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於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張家祥

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民政總署) 李治洪

顧問高級技術員 余玉玲

公 告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以審查文件方式,為編制外合同人員進行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的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二組刊登。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98號中航大廈7樓的公告欄內,並於本辦公室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於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主任 山禮度


交 通 事 務 局

名 單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陳健波 79.50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交通事務局職務主管(顧問高級技術員) 馮佩華

正選委員:交通事務局職務主管(首席高級技術員) 唐漢文

行政公職局主任翻譯員 羅瑞景

———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助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資訊範疇)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林狄斌 79.06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交通事務局職務主管(一等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交通事務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梁妙儀

法務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陳志榮

———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員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李嘉儀 82.88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交通事務局職務主管(一等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交通事務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梁喜欣

法務局一等技術員 鄧菀蕾

———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助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車輛查驗員八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趙善烽 76.31
2.º 鄒孝秋 76.00
3.º 顏清艾 74.31
4.º 陳賢永 74.19
5.º 梁耀標 74.00
6.º 梁勤威 72.88
7.º 麥警強 72.31
8.º 鍾世傑 71.81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交通事務局職務主管(一等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交通事務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李淑美

候補委員:身份證明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楊美珊

公 告

交通事務局通過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交通事務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人員進行下列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已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六樓交通事務局行政及財政處告示板,以及本局網頁以供查閱:

一、技術員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兩缺;
二、技術輔助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兩缺。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汪雲

———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以下空缺,經於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服務專區告示版,以及上載到本局網頁(http://www.dsat.gov.mo)以供查閱:

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行政範疇)一缺;
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陸路交通規劃範疇)三缺。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汪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