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法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杜志文――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其擔任印務局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日起續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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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翠玲


審 計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六日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關荔生在本署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級的薪俸點365點。

摘錄自審計局局長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三)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莊寶山在本署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六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職級的薪俸點220點,自二零一三年三月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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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於審計署

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何慧卿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三條及第33/2002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海關關員編制首席關員劉彩蓮,編號60920,以及一等關員周凌子,編號85920,由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起以派駐方式在保安協調辦公室工作,為期一年。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二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述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六日起生效,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分述如下:

張俊明,第六職階勤雜人員編號940231,薪俸點為160;

余柳愛,第五職階勤雜人員編號995120,薪俸點為15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所作的批示:

應當事人的申請,及鑑於符合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五款的規定,終止盧金燕的長期無薪假並准予回任,填補海關關員編制內高級職程關務監督職級之空缺,編號為01130,職階為第三職階,薪俸點為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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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十九日第39/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第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三款第(二)項及第五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陳瑞芳碩士及陳燕玲碩士,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在本辦公室分別擔任人力資源處處長及財政財產處處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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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鄺榮粵——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三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之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的批示:

Paula Cristina Pereira Carion——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麥克寧——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三職階特級精密儀器保養助理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五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六日的批示:

陳梓枰,屬經濟局人員編制——根據經第38/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三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第二款b)項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之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起續任一年。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八日的批示:

余志輝——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李揚——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並由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

陳廣平——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起續期一年,並由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

陳惠秋——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黃美欣——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五職階勤雜人員之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莫志成——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之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四日的批示:

Arquimínio Monteiro de Jesus——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的批示:

歐添明——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三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之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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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三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規定,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人員在本辦公室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

廖志漢,轉為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25,追溯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鍾雪儀,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55,追溯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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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主任 陳海帆


行 政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本局選舉技術輔助處處長張錫聯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故其定期委任續期兩年,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曾文勝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職級的薪俸點540點,自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規定,本局編制人員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Eduardo Alberto de Jesus,自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六日起,被徵用到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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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黃國偉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370,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鄭銳銘、關劍波及潘卓峰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240,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按簽署人於二零一三年二月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顧問文案龍裕琛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何彩盛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565,自二零一三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梁德龍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525,自二零一三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鍾琯能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415,自二零一三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李善欣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275,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馮景山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五職階勤雜人員劉妮娜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袁詠恩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李詠甜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陳麗娟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李漢輝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關曼莉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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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局代副局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林宇杰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鄭曉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顧問翻譯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美倫及黃嘉瑛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Ernesto Orlando Pereira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八日之批示:

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朱奕聰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在本局擔任其他稅務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九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李淑雯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七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415的薪俸。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Halimah Binti Junas Bin Amir Ahmad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65的薪俸。

按照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古永炘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史寧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梁嘉昇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的薪俸點455的薪俸。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林奕翹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55的薪俸。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梁美德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五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415的薪俸。

按照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六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潘勁生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五月四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七日之批示:

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Elfrida Botelho dos Santos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在本局擔任公共審計暨稅務稽查訟務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九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李國輝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415的薪俸。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李白蘭及張志恆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的薪俸,自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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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於財政局

局長 江麗莉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楊炳洪及第八職階輕型車輛司機Joaquim Alves da Silva Pereira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薪俸點分別為240及260,由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李嘉倩及劉匡正,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普查暨調查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普查暨調查員,薪俸點為205,分別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五日及四月十一日起生效。

李健民,為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薪俸點為510,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九日起生效。

林金韶,為本局第六職階勤雜人員,屬散位合同——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四)項及第三款的規定,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80,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蘇淑美,為本局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60,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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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鄺碧芳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日及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規定,本局推廣訓練處處長丁麗群碩士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起獲續期壹年。

根據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規定,本局勞動保護處處長蘇有衡學士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起獲續期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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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蕭明明——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會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五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冼貴珍——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會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蔡耀銘及謝小榮——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的規定,其在本會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之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及四月二十四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梁錦珠——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會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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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翰寧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起,與張曦儁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更 正

鑑於公佈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批示摘錄的中文文本存在不準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故順玲……”

應改為:“胡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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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潘樹平警務總監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以及經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八條第e)項之規定,治安警察局首席警員編號240930區少媚,由二零一三年二月三日起處於“附於編制”狀況。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以及經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八條第e)項之規定,治安警察局一等警員編號276921歐雲龍,由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七日起處於“附於編制”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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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於治安警察局

局長 李小平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布允祺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及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之規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以及經第20/2010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三)項、第二款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以及公佈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內的第153/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三)項之規定,本局定期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羅永富,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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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鄭國華,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應其要求自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起終止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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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消 防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二零一三年三月七日第047/201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1)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並經三月二十九日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九條第二款、第九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第2/2008號法律的規定,因工作上之緊急需要,以臨時委任方式委任下列澳門保安部隊第十七屆保安學員普通培訓課程之學員為消防局人員編制基礎職程之第一職階消防員:

學員編號 消防員編號 姓名
50317 400131 鄭嘉樂
51517 401131 胡志華
50417 402131 黃達昌
50717 403131 蔡啓存
52717 404131 羅千尚
50217 405131 區家樑
51717 406131 李翰祥
50817 407131 李錦山
51217 408131 曾震霆
51617 409131 郭家偉
50617 410131 崔家俊
51417 411131 張品良
42117 412131 李子謙
52017 413131 黃忠浩
50517 414131 王志剛
50917 415131 李文南
52617 416131 李偉昌
52117 417131 黃偉豪
41217 418131 林威威
50117 419130 陳慧彥
51017 420131 劉杰
51117 421131 薛潤華
51817 422131 劉東興
52417 423131 蕭書榮
51317 424131 黃偉毓
52217 425131 陳庭峰

2)上述年資次序是根據上述課程完結時,學員所獲之最後評分而排列。

3)根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八十條b)項的規定,透過本批示被委任的人員,其開始執行職務之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治 安 警 察 局 福 利 會

批 示 摘 錄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並經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二日批示核准的治安警察局福利會二零一三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治安警察局福利會二零一三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第一次修改

 

單位: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2 03 00 00   勞務之取得    
02 03 08 00   各項特別工作    
02 03 08 00 01 研究、顧問及翻譯 230,000.00  
09 01 00 00   財務資產    
09 01 05 00   中期及長期借款    
09 01 05 00 99 其他   230,000.00
          總計 230,000.00 230,000.00

———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於治安警察局福利會

行政委員會主席 李小平警務總監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核准以下成藥之註冊:

“鹽酸乙胺丁醇片400 m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304

“青蒿琥酯片50 m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305

“鹽酸肼屈嗪片50 m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306

上述成藥之製造商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德國大藥廠(澳門)有限公司”。

———

按照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四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戴妙玲、羅金亮——應其要求,分別中止第M-1432號及第M-1567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黃慧芯——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是:E-2028。

———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核准以下成藥之註冊:

“呋喃妥因膠囊50 m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307

“溴新斯的明片15 m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308

上述成藥之製造商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德國大藥廠(澳門)有限公司”。

———

按照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梁綺婷——獲准許從事治療師(職業治療)職業,牌照編號是:T-0248。

———

楊曉東——獲准許從事治療師(物理治療)職業,牌照編號是:T-0249。

———

按照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Ana Filipa Beato Conde——恢復第M-1639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

核准牌照編號第AL-0042/1號,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提督大馬路78號福來大廈地下C的康賢醫療中心提督門診所有權轉移至阮慶賢,住所位於澳門提督大馬路78號福來大廈地下C。

———

按照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崔雪薇、林燕芳——應其要求,分別中止第M-0700號及第M-1419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人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批示:

劉少珊,首席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540,根據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二年,由二零一三年四月三十日起生效。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人員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二職階,薪俸點為455:冼蔚媛,由二零一三年五月一日起生效;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30:吳秀珊及王浴楠,由二零一三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二等技術員,第二職階,薪俸點為370:歐陽慶新、梁永滿及尉鳳君,由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七日起生效,麥倩琦,由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及蔡敏芝,由二零一三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二等技術輔導員,第二職階,薪俸點為275:梁翠姿,由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一日起生效及陳家寶,由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起生效;第一職階,薪俸點為260:葉雅芝,由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起生效及尤良善,由二零一三年四月六日起生效;

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230:吳笑好,由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照行政長官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批示:

Ana Rita Loureiro da Mota Pereira,首席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540,根據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三年四月五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批示:

李玉蓮,根據第12/2010號法律附件表四,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薪俸點為440,為期一年,由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人員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期一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30:諸禕,由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及陳國香,由二零一三年四月四日起生效;

二等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350:古鈺鏜,由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局長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批示:

梁綺華,本局一等技術輔導員,應其要求解除編制外合同,由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及第九條的規定,本局以下主管人員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等定期委任獲續期二年:

梁慧琪,擔任教育廳廳長,由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起生效;

阮佩賢,擔任學校管理暨行政廳廳長,由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起生效;

吳偉雄,擔任中學暨技術職業教育處處長,由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起生效;

馮若梅,擔任財政暨財產管理處處長,由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學校管理暨行政廳代廳長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及附件一表二,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人員的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程、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技術工人,第六職階,薪俸點為220:梁群娣,由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起生效;第五職階,薪俸點為200:潘瑞琼,由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勤雜人員,第七職階,薪俸點為180:李笑英,由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起生效;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60:何振華,由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起生效及卓蓮花,由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局長二零一三年三月八日批示:

盧雄幗,本局二等技術輔導員,應其要求解除編制外合同,由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批示:

溫永華、郭紫菱及蘇雪暉,本局確定委任首席技術輔導員,於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四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佈開考的最後成績名單中分別名列第一至第三名,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及附件一表二,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以填補其本人曾經擔任的空缺。

———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郭小麗(副局長)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連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的規定,林錦江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八日起續期至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晉階至第七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點為260,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七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連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本局下列工作人員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如下職務:

António Maria Mota Vale da Conceição——晉階至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55,自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二日起生效。

曾曉華及梁祖賢——晉階至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70,分別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及三月六日起生效。

譚穎儀——晉階至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70,自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二日起生效。

吳鳳英——晉階至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張建誠——第五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Julieta Maria Esperança Mamblecar——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四日起生效;

陳道書——第五職階勤雜人員,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日起生效;

蘇綺薇、姚益群、黃月明、柯勁山、陳幗慧及范雪瑩——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起生效;

林才金及張貴彩——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起生效;

譚淑芬及伍玉琼——第一職階勤雜人員,分別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六日及四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聲 明

為著有關之效力,茲聲明本局前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金珮珊,因辭世終止其在本局之職務,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於文化局

局長 吳衛鳴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許耀明——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在本局擔任執照處處長職務之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程衛東——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組織計劃及發展廳廳長之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准 照 摘 錄

“順安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Shun An Internacional Limitada”及英文為“Shun An International Travel Agency Limited”,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六日獲發准照第0197號,持牌公司為“順安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Shun An Internacional Limitada”及英文為“Shun An International Travel Agency Limited”。旅行社位於澳門馬場北大馬路293號華景園第二座地下L座。

———

豪華級餐廳,其中文名稱為“巴渝食府”,葡文名稱為 “Restaurante Ba Yu”和英文名稱為“Hotness”,在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獲發第0613/2013號牌照,持牌人為“巴渝食府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Companhia Restaurante Ba Yu Hotness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Ba Yu Hotness Restaurant Company Limited”。場所位於澳門路氹城鄰近路氹連貫公路及澳門科技大學之間Crown Towers酒店2樓(L02)F260室(新濠天地)。

———

一級餐廳,其中文名稱為“盛宴”,葡文名稱為“Banquete”和英文名稱為“Feast”,在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獲發第0614/2013號牌照,持牌人為“東方威尼斯人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Venetian Oriente,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Venetian Orient Limited”。場所位於路氹城路氹連貫公路第5及6部分,“澳門喜來登金沙城中心酒店”第1層(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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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Manuel Gonçalves Pires Júnior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職階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楊可欣,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員,薪俸點為470;

Florencia Lao Oliveros,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65;

鄭劍婷,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二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20。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王祁國、黃浩廉、楊美玲、李碧茜、朱詠嫻及黃樹仁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首名及其餘五名分別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五日及三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三條第二款(四)項的規定,王建常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九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第三條款,自二零一三年三月八日起轉為第七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點為24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三條第二款(四)項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蔡潔敏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二日起轉為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8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兩年:

張翠珊,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一三年三月六日起生效;

盧靜汶,第三職階一級護士,自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

梁少萍、李璐及黃紹雯,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陸麗瑗,第三職階特級技術員,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第三條款,職級、職階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侯炳賢、趙美嫦及黃美寶,續期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起轉為第三職階特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45;

陳維奇,續期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起生效,並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起轉為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50;

譚婉玲,續期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起生效,並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7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李愛潔及楊海虹,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自二零一三年三月十日起生效;

馮漢偉,第一職階技術工人,自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四日起生效;

阮鳳華,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張祖貽,第五職階勤雜人員,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以同一職級及職階徵用房屋局編制內人員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王永達在本局擔任職務,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黃艷梅


體 育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並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麥炳耀在本局擔任社團體育及培訓輔助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下列工作人員,按下述職級及日期續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

Bernardino Pereira Lo,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蔣碧雯,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簡佩珊,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起生效;

陳煥鈞,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起生效;

尤念敏及林麗珍,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起生效;

李倩敏,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起生效;

張戈,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起生效;

龍錦練,第二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鄭顥賢,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Maria de Assunção Yeong,第九職階繕錄兼打字員,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日起生效;

張淇及譚偉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陳早陽及Sylvia May Yee Kuan,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一三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黃有力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規定,茲公佈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批准之旅遊學院二零一三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旅遊學院第一次本身預算修改

 

單位: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1 01 03 01 00 報酬   150,000.00
01 02 03 00 01 額外工作 150,000.00  
02 03 02 02 02 衛生及清潔 180,000.00  
02 03 08 00 03 專業及技術書刊之製作 200,000.00  
02 03 08 00 05 教學   200,000.00
07 10 00 00 00 機械及設備   180,000.00
總額 530,000.00 530,000.00

———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於旅遊學院

院長 黃竹君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議 決 摘 錄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四日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郭冬梅在本基金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40點,自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李敏輝、姚嘉兒、鄺子嫣、徐嘉能及黃寶漣在本基金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點,自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起生效。

———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葉炳權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的規定,Teresa Rosa Xeque Rodrigues de Oliveira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九日起獲續期一年,薪俸點330點。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四)項、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石健強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八職階勤雜人員職級的薪俸點200點,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局長 陳漢平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五日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二職階二等海事人員張國敦及李桂華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二日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約一年,生效日期如下:

朱煥偉及胡俊偉,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分別自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及六月一日起生效;

戴世華,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自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李雪玲,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饒秋婉,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自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譚德明,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自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譚海容具備擔任職務之專業能力及適合的工作經驗,根據 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其在本局擔任櫃台網絡科科長的定期委任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曹美愛具備擔任職務之專業能力及適合的工作經驗,根據 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其在本局擔任新式服務科科長的定期委任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黃錦滔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六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的薪俸點315的薪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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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於郵政局

局長 劉惠明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本局儀器暨維修處處長黃華森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六日起續任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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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代局長 梁嘉靜


房 屋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所核准之房屋局二零一三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第一次之修改: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預算名稱
          經常開支    
01 00 00 00 00 人員    
01 01 00 00 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 01 06 00 00 重疊薪俸 450,000.00  
01 01 07 00 00 固定及長期酬勞    
01 01 07 00 99 其他 100,000.00  
01 02 00 00 00 附帶報酬    
01 02 03 00 00 超時工作    
01 02 03 00 01 額外工作 3,000,000.00  
01 03 00 00 00 實物補助    
01 03 03 00 00 服裝及個人用品——實物 80,000.00  
01 05 00 00 00 社會福利金    
01 05 02 00 00 各項補助——社會福利金 300,000.00  
02 00 00 00 00 資產及勞務    
02 02 00 00 00 非耐用品    
02 02 04 00 00 辦事處消耗 1,000,000.00  
02 03 00 00 00 勞務之取得    
02 03 08 00 00 各項特別工作    
02 03 08 00 99 其他 500,000.00  
02 03 09 00 00 未列明之負擔    
02 03 09 00 02 非技術性臨時工作 4,000,000.00  
04 00 00 00 00 經常轉移    
04 01 00 00 00 公營部門    
04 01 05 00 00 其他    
04 01 05 00 99 其他(新增) 2,300,000.00  
04 03 00 00 00 私人    
04 03 00 00 02 家庭及個人   12,030,000.00
          資本開支    
07 00 00 00 00 投資    
07 10 00 00 00 機械及設備 300,000.00  
          總額 12,030,000.00 12,0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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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於房屋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光民,委員:李潔如、鄭世安


建 設 發 展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王國慶及李華歡——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等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5,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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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陳漢傑


交 通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蔡智偉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試用期性質之散位合同及實習方式聘用林浩泰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1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龔偉夫、黃健安及勞培基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起轉為擔任第三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點為190,並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盧麗芳及李少薇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分別自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七日及二月二十三日起轉為擔任第二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20,並分別自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八日及二月二十四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江約翰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四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李金洪、林春龍及甘錦意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技術工人的散位合同,各自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五日、二月二十五日及三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麥志興、歐國全及鄭金梅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技術工人的散位合同,各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三月一日及三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何恩祥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技術工人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李少芳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勤雜人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毛光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起獲續期兩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何思衡、何艷玲、林煒任、陳雅嫻、黃鳳英及盧欣淇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各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一日、二月一日、二月一日、二月十五日、二月二十二日及三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源秋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三日起獲續期兩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何如雅、黃潤棠、盧天頤、黃勵敏、鄭敏杰、劉康慧、劉淑盈、林繼文、何潔瑩、侯慧容、馮亦倫、許天爵、黃俊航、潘啓柏、張海麟、何家龍及馮巧怡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各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一月十八日、一月二十五日、二月一日、二月一日、二月一日、二月一日、二月八日、二月十五日、二月十五日、二月二十二日、二月二十二日、二月二十二日、二月二十二日、三月一日、三月一日及三月一日起獲續期兩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莫淑婷、陳雅妍、盧嘉麗、薛慈添、楊嘉偉、何玉梅、陳凱珊、陳玉芳、周國琴、葉秀麗、關翠文、林楚嬋、李慧卿、鄧偉光及馮家就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各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一月十六日、一月二十六日、二月一日、二月十日、二月十日、二月十日、二月十日、二月十日、二月十日、二月十日、二月十日、二月十日、二月十日及三月一日起獲續期兩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桂賢、龍慧芝及司馬剛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各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二月十日及二月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余旨津、勞志輝、許偉成及呂葉佩玲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的編制外合同,各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二月十五日、二月二十二日及二月二十二日起獲續期兩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王婉芳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三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葉綺雯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六日起獲續期兩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潘小華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六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勤威、顏清艾、鄒孝秋、梁耀標、麥警強、鍾世傑、陳賢永及趙善烽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車輛查驗員的編制外合同,各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三日、二月三日、二月十三日、二月十七日、二月十七日、二月二十四日、二月二十七日及二月二十七日起獲續期兩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妙儀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起獲續期兩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嘉祺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葉偉杰及陳杰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資訊範疇)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九日及三月一日起獲續期兩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林楚君及沈若望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二月十日起獲續期兩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趙翠儀之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薪俸點為54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莫秀珍之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黃偉雄之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陸婉敏、劉漢傑、劉淑芬及羅詒芬之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5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劉耀沛、鄧文謙、梁天佑及楊魯森之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首席車輛查驗員,薪俸點為35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梁仲強及馮坤智之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首席車輛駕駛考試員,薪俸點為35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顏琼芳及吳婷婷之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王媛媛及劉雅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散位合同轉為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分別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及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曾健瑂、梁嘉琪及羅嫦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散位合同轉為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各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二月二十日及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黎桂月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10,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曾瑞欣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健梅及吳容彩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分別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二日及三月十二日起轉為擔任第二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20,並分別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三日及三月十三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志強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重型車輛司機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九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蔡強及鄺寶泉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技術工人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五日及三月七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吳國鑽及鄭建生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技術工人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六日及四月二十三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鎮波及李錦康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及四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鄧麗英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技術工人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杜寶蓮、陳美琪及李錦紅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散位合同轉為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各自二零一三年三月三日、四月四日及四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汪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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