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填補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的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壹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舉行普通晉級開考,開考通告張貼於擺華巷五號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二樓人力資源暨檔案處,並於本輔助部門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公佈。報考應自本公告刊登《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根據一九九七年九月一日第三十五期第一組《政府公報》刊登有關給予私人實體財政資助之第54/GM/97號批示,立法會輔助部門現公佈二零一二年第四季度給予財政資助的名單:
受資助者 | 目的 | 批准日期 | 資助金額 |
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 |
捐款。 |
13/11/2012 |
$ 10,000.00 |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楊瑞茹
檢察長辦公室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李宗智 | 82.00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檢察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檢察長辦公室司法輔助廳司法事務處處長 陳賢松
正選委員:檢察長辦公室人事財政廳職務主管 黎瑞蘭
行政公職局指定人員 甘露雯(民政總署二等高級技術員)
檢察長辦公室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兩缺,經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1.º 楊健文 | 81.31 |
2.º 吳美寶 | 79.63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檢察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檢察長辦公室司法輔助廳司法事務處處長 陳賢松
正選委員:檢察長辦公室一等技術員 李揚
行政公職局指定人員 馮晧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一等技術員)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檢察長辦公室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本辦公室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在新口岸宋玉生廣場皇朝廣場七樓檢察長辦公室人事財政廳,並於檢察院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行政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中葡傳譯及翻譯範疇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四缺,經於二零一二年八月八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公佈應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如下:
知識考試合格獲接納進入專業面試的應考人名單以及相關時間安排:
確定名單 中的序號 |
姓名 | 日期 2013年 |
時間 | 地點 |
12 | 林子龍 | 1月25日 | 10:00 | 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22樓 |
14 | 馮天瑜 | 1月25日 | 10:30 | |
15 | 許嘉欣 | 1月25日 | 11:00 | |
34 | 李慧明 | 1月25日 | 11:30 | |
55 | 胡俊杰 | 1月25日 | 12:00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缺席或放棄專業面試的應考人即被除名。
缺席筆試而被除名的准考人人數:二十四名
缺席口試而被除名的准考人人數:十四名
知識考試結果少於五十分而被淘汰的應考人人數:十三名
根據上指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被淘汰的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被淘汰一事向行政法務司司長提起上訴。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於行政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Lúcia Abrantes dos Santos
正選委員:Manuela Teresa Sousa Aguiar
劉素梅
法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准考人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 分 |
鄭達燊 | 81.31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法務局廳長 李勝里
正選委員:法務局處長 鄺婉瑩
財政局二等技術員 黃聖揮
法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行政財政範疇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兩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准考人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 分 |
1.º 朱皓欣 | 79.06 |
2.º 姚保怡 | 78.75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法務局廳長 李勝里
正選委員:法務局處長 鄺婉瑩
建設發展辦公室二等技術員 冼嘉欣
法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輔導/監管範疇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兩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准考人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 分 |
1.º 鄭雪娟 | 84.38 |
2.º 張兆科 | 81.31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法務局少年感化院院長 胡潔如
正選委員:法務局處長 鄺婉瑩
教育暨青年局二等技術員 梁美茵
法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公眾接待範疇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五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准考人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 分 |
1.º 陳安琪 | 79.13 |
2.º 熊國偉 | 79.00 |
2.º 呂灝儀 | 79.00 |
4.º 何晉賢 | 78.50 |
5.º 溫柏豪 | 77.75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法務局廳長 李勝里
正選委員:法務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葉錦雯
能源發展辦公室一等高級技術員 黃美梨
法務局為填補散位合同人員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 分 |
董珍 | 78.44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於法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法務局處長 鄺婉瑩
正選委員:法務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岑翠貞
教育暨青年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黃健安
法務局為填補以下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的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為法務局之公務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法務局內,並於法務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布,而遞交報考申請表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公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算: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身份證明局為填補編制內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四缺,經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四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開考通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1.º 鮑燕雲 | 90.00 |
2.º 黃淑賢 | 89.69 |
3.º 林惠玲 | 83.94 |
4.º 劉漢基 | 80.25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於身份證明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身份證明局處長 唐偉杰
正選委員:身份證明局一等技術員 陳曉彤
候補委員:教育暨青年局二等技術員 關志恆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為招聘散位合同運輸範疇特別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兩缺,經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宋玉生廣場398號中航大廈6樓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內,並於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網頁內公佈。
二零一三年一月四日於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
局長 朱琳琳
為填補民政總署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壹缺,經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五日第四十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招考公告,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輔助部的佈告欄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之規定,該等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李偉農
按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本署管理委員會之決議,現為“民政總署購置五台輕型汽車”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招標章程及承投規則。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二月六日下午五時三十分。競投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大樓地下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幣壹萬捌仟圓正($18,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抬頭為“民政總署”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書,或受益人為“民政總署”的保險擔保方式,於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財務處出納繳交。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二月七日上午十時,於本署培訓中心(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字樓)舉行。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譚偉文
按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本署管理委員會之決議,現為“民政總署購置五台封閉式客貨兩用輕型汽車(VAN)”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招標章程及承投規則。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二月六日下午五時三十分。競投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大樓地下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幣貳萬圓正($20,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抬頭為“民政總署”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書,或受益人為“民政總署”的保險擔保方式,於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財務處出納繳交。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二月七日下午三時,於本署培訓中心(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字樓)舉行。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譚偉文
按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本署管理委員會之決議,現為“民政總署購置十台五門揭背輕型汽車”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招標章程及承投規則。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二月六日下午五時三十分。競投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大樓地下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幣叁萬貳仟圓正($32,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抬頭為“民政總署”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書,或受益人為“民政總署”的保險擔保方式,於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財務處出納繳交。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二月八日上午十時,於本署培訓中心(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字樓)舉行。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譚偉文
退休基金會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的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晉級普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布應考人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蘇宗俊 | 81.19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行政管理委員會議決認可)
二零一三年一月四日於退休基金會
典試委員會:
主席:退休基金會處長 鍾日暖
正選委員:退休基金會處長 陳劍鳴
法務局顧問文案 唐伯福
茲公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已故退休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Francisco Xavier Paulo do Rosario之遺孀雷桂冰、兒子羅德烈及女兒羅安娜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間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楊儉儀
茲公佈,民政總署已故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李偉雄之遺孀盧俊璇及兒子李早譽及李君譽現向本退休基金會申請遺屬撫卹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卹金,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間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楊儉儀
經濟局為填補編制內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梁詩思 | 90.25 |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經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經濟局知識產權廳廳長 鄭曉敏
正選委員:經濟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偉倫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關施苑
經濟局為填補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資訊範疇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三缺,經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四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
1.º 周家齊 | 87.00 | |
2.º 凌達海 | 86.25 | (a) |
3.º 高錦超 | 86.25 |
(a)掌握葡文方面較佳。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經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經濟局資訊處處長 陳錦燕
正選委員:經濟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李志文
社會工作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梁炳鈞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之批示,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現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內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中葡翻譯)一缺。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投考報名表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本開考的有效期於有關空缺被填補後終止。
2. 投考條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1)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
3)具備中葡翻譯學士學位或語言(中文或葡文)學士學位。
3. 應遞交之文件
1)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認證之用);
2)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作認證之用);
3)經投考人簽署的履歷;
4)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應同時提交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應載明投考人曾任職務、現處職程和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表現評核。
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且其個人檔案已存有上述1)、2)和4)項所指的文件,則免除提交,但須於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4. 報名方式及地點
投考人須填寫第25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投考報名表,並連同上指應遞交的文件,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內以親送方式遞交到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一樓(經濟事務)J區收件處,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5. 職務內容
二等翻譯員須忠於文章內容和寫作風格,把以某種官方語言寫成的文章翻譯成另一種官方語言;須忠於演說者的正確意思進行官方語言的接續傳譯或同聲傳譯;可專注於某一特別範疇的翻譯,並執行視其情況而指派的工作。
6. 薪俸
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的薪酬為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七所載的440點,並享有公職法律制度規定的其他福利。
7. 甄選方式
甄選是以知識考試輔以履歷分析和專業面試方法進行。評分比例如下:
筆試時間最長為三個小時,凡筆試成績低於50分者,將被淘汰且不得進入專業面試階段;最後成績低於50分者,亦被淘汰;考試採用一百分制。
8. 考試範圍
知識考試內容包括:
在知識考試時,投考人可使用各類字典作參閱,但不可使用電子設備。
知識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於公佈准考人確定名單時通知。
9. 名單的張貼地點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將張貼於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並上載到經濟局網頁。
10.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範。
11.注意事項
報考人提供之資料只作本局是次招聘用途,所有遞交的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12.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經濟局副局長 戴建業
正選委員:知識產權廳廳長 鄭曉敏
顧問翻譯員 柯麗霞
候補委員:顧問翻譯員 麥波
二等翻譯員 羅龠昕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於經濟局
局長 蘇添平
備註:庫房本身收入中的澳門幣$1,532,373.70為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款額。
備註:庫房本身收入中的澳門幣$1,532,399.72為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款額。
備註:庫房本身收入中的澳門幣$1,252,560.30為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款額。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日於財政局制訂:施利華
覆核:司庫活動組組長 高樂士簽署:局長 江麗莉
勞工事務局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編制外合同人員進行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十二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第五款規定,公佈最後成績名單。
合格應考人: | 分 |
1. º 黃惠彬 | 83.56 |
2. º 蘇靜儀 | 82.00 |
3. º 程慧萍 | 79.25 |
4. º 麥成業 | 78.31 |
5. º 劉僑偉 | 78.25 |
6. º 孔碧珊 | 77.63 |
7. º 馮慧紅 | 77.00 |
8. º 蘇裕環 | 76.25 |
9. º 陳艷婷 | 76.10 |
10. º 劉敏芝 | 75.81 |
11. º 陳艷玲 | 75.00 |
12. º 鄭泓 | 71.44 |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期間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於勞工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 一等高級技術員 霍倩盈
委員: 首席高級技術員 陳若莉
一等高級技術員 李嘉欣(司法警察局)
勞工事務局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編制外合同人員進行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將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馬 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二樓本局行政財政處及上載本局內聯網。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填補博彩監察協調局以編制外合同方式任用人員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二十缺。茲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臨時名單已張貼於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二十一樓本局告示板及上載於本局網頁(www.dicj.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代局長 梁文潤
金融情報辦公室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 分 |
馮亦魯 | 78.75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認可)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於金融情報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金融情報辦公室主任 伍文湘
正選委員:金融情報辦公室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王瑤琨
法務局首席高級技術員 李宇騰
金融情報辦公室為填補以下空缺,經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五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布,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澳門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307-323號中國銀行大廈22樓金融情報辦公室內,並於本辦公室網頁內公布:
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日於金融情報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伍文湘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 分 |
鄧愛勤 | 81.69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保安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尹艷芬
委員: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楊詠茹
教育暨青年局二等技術員 梁永滿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日第四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首席刑事偵查員一缺,現公佈投考人的最後成績如下:
被淘汰的投考人﹕ | |
Manuel Augusto Fernandes Manhão | (a) |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及聯同第27/2003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因在專業面試所得的分數低於五十分。
備註: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周偉光
正選委員:二等督察 黃炳貴
處長 孫錦輝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的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採購範疇)一缺,合格應考人的最後成績如下:
唯一合格的投考人: | 分 |
梁健輝 | 75.32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楊春麗
正選委員:二等技術員(職務主管) 鄭日豪
一等技術員(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馮晧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的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六缺,合格應考人的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1.º 梁英麒 | 73.56 |
2.º 劉佩雯 | 68.87 |
3.º 吳燕超 | 67.83 |
4.º 陳桂敏 | 67.70 |
5.º 郭家聰 | 66.74 |
6.º 張慧敏 | 65.59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杜淑森
正選委員:代處長 鄭寶湘
二等技術員(教育暨青年局) 李玉瑩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的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財產範疇)一缺,合格投考人的最後成績如下:
唯一合格的投考人: | 分 |
李俊偉 | 68.50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楊春麗
正選委員:二等技術員(職務主管) 鄭日豪
顧問文案(法務局) 唐伯福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的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機電範疇)一缺,合格投考人的最後成績如下:
唯一合格投考人﹕ | 分 |
李匡義 | 73.88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陳永紅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關偉康
顧問高級技術員(警察總局) 黃志遠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公告,有關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的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電訊支援範疇)一缺,合格投考人的最後成績如下:
唯一合格投考人: | 分 |
秦振翔 | 71.35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陳永紅
正選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 李匡義
二等翻譯員(行政公職局) Eurico da Silva Leong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定,現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以下空缺:
1)編制內人員:
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物證鑑定範疇)一缺。
2)編制外合同人員: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龍嵩街司法警察局B座大樓四樓,並於司法警察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布,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為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物證鑑定範疇)兩缺,經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第四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公告,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並已張貼於本局B座大樓四樓及上載於本局網頁內,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門監獄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填補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機電範疇)兩缺,經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日第四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刊登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於本公告公佈之日起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8樓A座澳門監獄服務諮詢中心,並於本監獄網址www.epm.gov.mo內公佈。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於澳門監獄
典試委員會主席 鄧敏心
為填補經由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七缺,經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二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1.º 葉智恆 | 84.38 |
2.º 陳彩霞 | 84.13 |
3.º 余慧中 | 83.44 |
4.º 劉雅文 | 82.31 |
5.º 方乃岳 | 82.19 |
6.º 梁恩賜 | 81.63 |
7.º 楊鳳枝 | 78.81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衛生局首席高級技術員 梁仲慈
正選委員:衛生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李樹基
司法警察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李嘉欣
為填補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任用的醫生職程醫院職務範疇(臨床病理科)第一職階主治醫生一缺,經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二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張迅 | 6.5 |
按照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三十日內提起司法上訴。
(經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三年一月四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主治醫生 官建泳
正選委員:主治醫生 林妙玲
主治醫生 陳鞏
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醫生職程醫院職務範疇(口腔科)第一職階主治醫生兩缺,經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內部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十一條和第二十二條,以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規定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並已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康復職務範疇——職業治療)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通告。現重新公佈該知識考試成績名單。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於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三年一月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醫生職程醫院職務範疇(神經科)第一職階主治醫生一缺,經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內部入職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及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十四條規定公佈,准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並已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三年一月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醫生職程醫院職務範疇(內科)第一職階主治醫生七缺,經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內部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十一條和第二十二條,以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規定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三年一月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批示,有關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內部入職開考,以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高級衛生技術員(康復職務範疇——物理治療)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一缺,因沒有投考人而予以消滅。
二零一三年一月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的晉級普通開考的公告,有關開考專為教育暨青年局編制外合同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一等高級技術員而舉行。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陳安琪 | 79.50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阮佩賢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鄧楚君
行政公職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汝和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及第231/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的晉級普通開考,以填補教育暨青年局編制內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有關開考專為教育暨青年局編制內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而舉行。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在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以及在本局和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
投考報名表應自緊接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日內遞交。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梁勵
為旅遊局以個人勞動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開考公告經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四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湛鳳儀 | 87.58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何娟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何為
顧問高級技術員(財政局) 林宇杰
為旅遊局以個人勞動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開考公告經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盧小敏 | 69.88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七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特級技術員 鄭錦霞
正選委員:特級技術輔導員 甘婉明
候補委員:二等技術員 何婉筠
旅遊局為填補以下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開考通告張貼在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告示板,並公佈於本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utouri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報考應自本公告刊登《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填補下列空缺: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臨時名單張貼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綜藝館第一座四字樓體育發展局行政財政處,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第三十九期及十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填補體育發展局人員編制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資訊範疇)一缺。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臨時名單張貼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綜藝館第一座四字樓體育發展局行政財政處,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填補下列空缺: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確定名單張貼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綜藝館第一座四字樓體育發展局行政財政處,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黃有力
根據行政長官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為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校園設施綜合管理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提供服務的期間為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有意競投者可從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往澳門大學行政樓二樓A201室採購處,取得招標計劃和承投規則,每份為澳門幣壹佰元正($100.00)。
為了解競投標的之詳情,各競投者可最多派出三名人員出席有關講解會。講解會將安排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在澳門大學銀禧樓地庫三樓JLG301室舉行。
截止遞交投標書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正。競投者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本大學採購處,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幣壹佰柒拾貳萬元正($1,720,000.00),臨時保證金得透過現金或抬頭為「澳門大學」之本票、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繳付。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時,在澳門大學中葡樓一樓L105室舉行。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於澳門大學
副校長 黎日隆(行使澳門大學校長授予的權力)
旅遊學院為填補以下空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為旅遊學院之公務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望廈山本院行政暨財政輔助部告示板,並於旅遊學院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布,而遞交報考申請表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公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算:
編制內人員空缺:
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日於旅遊學院
副院長 甄美娟
為填補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編制外合同人員,地形測量員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地形測量員五缺,經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
1.º 馮康俊 | 77.50 | a) |
2.º 鄭烱晉 | 77.50 | |
3.º 雷日麒 | 76.25 | |
4.º 葉凱霖 | 76.00 | |
5.º 庄祖耀 | 74.75 |
a)因公職年資較長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批示認可)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地圖繪製暨地籍局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劉麗群
候補委員:地圖繪製暨地籍局資料處理處處長 余家敏
教育暨青年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黃健安
郵政局為填補個人勞動合同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資訊科技範疇)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胡錦和 | 78.00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於郵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郵政局貸款組組長 李玉嬋
正選委員:郵政局一等技術員 潘漢琪
司法警察局一等技術員 鄭韻詩
電信管理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 分 |
莫美蓮 | 84.69 |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於電信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電信管理局處長 甄婉芳
正選委員:電信管理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梁潔英
教育暨青年局一等技術員 鄺偉樂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及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電信管理局公佈二零一二年第四季的財政資助名單:
受資助實體 | 批示日期 | 撥給之金額 | 目的 |
郵電職工福利會 | 05/07/2012 | $80,000.00 | 資助2012年的部份會務經費。 |
澳門互聯網研究學會 | 01/08/2012 | $10,000.00 | 資助舉辦“第九屆亞太區互聯網研究聯盟年會”的部份經費。 |
澳門電腦學會 | 28/08/2012 | $30,000.00 | 資助舉辦“奧林匹克信息學競賽”的部份經費。 |
$70,000.00 | 資助舉辦“亞洲太平洋資訊及通訊科技大獎”的部份經費。 | ||
電機電子工程天線及微波澳門分會 | 26/09/2012 | $22,000.00 | 資助舉辦“第十三屆IEEE HK/Macau AP/MTT Postgraduate Conference”的部份經費。 |
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 | 08/11/2012 | $2,000.00 | 為參與公益金百萬行的慈善捐款。 |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於電信管理局
局長 陶永強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員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梁淑女 | 83.31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交通事務局職務主管(顧問高級技術員) 馮佩華
正選委員:交通事務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梁喜欣
社會保障基金特級技術員 李衍蔭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編制外合同人員技術輔助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崔展鵬 | 78.94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交通事務局職務主管(一等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交通事務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李淑美
候補委員:勞工事務局二等高級技術員 陳祖樺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散位合同人員技術輔助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黃慧娟 | 82.69 |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交通事務局職務主管(一等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交通事務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梁妙儀
新聞局首席高級技術員 馬俊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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