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著有關之效力,茲聲明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六款之規定,本署工作人員Américo Xavier de Sousa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起返回其原職位,擔任本署人員編制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審計署
審計長辦公室代主任 鄒家禮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議決如下:
姜燕及張異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二十八條及按照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其等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分別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二日及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議決如下:
Manuela Rosa Franco Serpa Mendes da Costa——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及按照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葉皓茵及溫文品——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等在本會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鮑婉薇——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在本會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楊瑞茹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2/2001號行政法規訂定、第17/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澳門基金會章程》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及第六款的規定同意以兼職方式續任區榮智及黎振強擔任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委員,為期二年,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澳門基金會
行政委員會主席 吳志良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20/2003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三款之規定,林盈學士在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日內瓦)任職的臨時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四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20/2003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三款之規定,鄧詠恩學士在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日內瓦)任職的臨時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四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日於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日內瓦)
辦事處主任 羅立文
按簽署人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應梁詠秋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予以解除。
按簽署人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起以附註形式修改左婉媚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級的薪俸點455點,另將該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以附註形式修改陳俊賢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級的薪俸點455點,另將該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鄧穎燊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日起續期兩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黃思恩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梁敏英、梁敏婷、林春花、莫美娟及蕭偉瑜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分別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二零一三年一月二日、一月九日、一月十六日及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麥駿豪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260,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鍾惠平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陸麗儀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鄧菀蕾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許榮聰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徐惠華、邱咏暉、陳冠豪、鄭曉妍及潘雅恩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三日、一月十九日、一月二十一日及一月二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霍麗明及張美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姍姍、林麗琼、周淑婷及戚雪梅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九日、十二月十二日、十二月十八日及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鄭正宜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於法務局
代局長 高舒婷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的批示:
陳志成、張雲喜、林錦配、馬惠絮、司徒晶明及蘇健文——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二條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擔任第一職階技術工人,為期一年,由二零一三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
按照本人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之批示:
本局第三職階散位輕型車輛司機鄭星州——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由二零一三年一月十日起生效。
按照本人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之批示:
本局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盧志強,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由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
第六職階技術工人李國松,由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勤雜人員陳祖任,由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於印務局
代局長 Alberto Leão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Armando Humberto Morais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和職階續期,由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至七月十八日止。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
Alda Sofia Fernandes Correia,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5;
黃嬌真,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40;
鄧張頌恩,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5;
林寶儀,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40;
盧志青,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00;
林夢芝,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40;
Rui Jorge Remédios dos Santos,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50;
李少蓮,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00;
Maria da Natividade Cabrita Xavier Delgado Cabral Taipa,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40;
郭志軍,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400;
Maria Isabel Meira Veloso,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345;
Cláudia Alves de Sousa,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400;
Joaquim José Ferreira de Castro dos Santos Menano,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400;
陳國安,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400;
陳家榮,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400;
Anabela Maria da Silva Pedruco Granados,第二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355。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
傅美寶,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05;
何兆麟,第五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點200;
周桂英,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180。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於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
代局長 陳軒志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下列員工獲准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
何,國強——第七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4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黃,樹堂——第八職階勤雜人員,薪俸20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袁,玉燕——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8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道路渠務部第七職階勤雜人員吳,錦權,獲准修改其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八職階,薪俸20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園林綠化部第七職階勤雜人員唐,植良及周,鑑玲,獲准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八職階,薪俸200點,分別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五日及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園林綠化部第二職階技術工人胡,漢滔,獲准修改其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170點,並獲准續有關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鄭,祖來除外,續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止:
陳,蝦及鄭,祖來——第七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分別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日及十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李,裕華——第三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17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七日起生效;
何,錦波、馮,蓮瑞及譚,金福——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分別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十二月八日及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黃,富強、方,建強、陸,志超及黃,廣信——第五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50點,首位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八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二職階市政機構特級監督魯,少明,獲准修改其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28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日起生效,並獲准續有關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衛生監督部下列員工獲准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
何,錦根、楊,兆芬、梁,樹洪、林,志強、陳,進才、李,源樂、鄧,成龍、尹,德衛、鄺,富成及龔,德雄——第三職階市政機構特級監督,薪俸280點,首兩位分別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及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日起生效;
李,濟強——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蕭,麗金——化驗所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8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九日起生效。
衛生監督部:
陳,保明及李,少和——第七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皆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日起生效;
鍾,寶坤——第八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日起生效;
林,紹強——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冼,金仔——第五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0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起生效;
張,英朗、高,福興及梁,錦榮——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80點,首位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羅,建銘及廖,創業——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80點,分別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日及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潘,新永——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法律及公證辦公室第六職階勤雜人員黃,翠子,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六個月,薪俸16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梁,細和除外,續至二零一三年十月一日止:
梁,傑榮——澳門藝術博物館第八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陳,添有——行政輔助部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8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文化康體部:
朱,婉明——第三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37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六日起生效;
李,沛輝、關,金波及關,永強——第八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皆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范,百強——第五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5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園林綠化部:
梁,寶倫、林,漢華、梁,細和及莫,社賢——第七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皆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張,帝榮——第八職階勤雜人員,薪俸20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財務資訊部:
何,永昌及容,鑑榮——第七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皆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鄭,富階、歐陽,藝騰及林,福榮——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40點,分別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一日、一月十七日及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吳,坤強——第二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18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梁,得枝——第八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張,劍勳——第七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24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阮,金鴻——第五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0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謝,美玲——化驗所第五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5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建築及設備部:
譚,貴林——第三職階特級技術稽查,薪俸38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五日起生效;
許,偉昌——第二職階特級技術稽查,薪俸365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十日起生效;
梁,鑑洪——第八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陸,英華——第八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6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道路渠務部:
陳,官文——第三職階市政機構特級監督,薪俸280點,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梁,志祥——第七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鄭,潤果——第八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陳,旭華及董,義根——第八職階勤雜人員,薪俸200點,皆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盧,觀南——市民事務辦公室第八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吳,添——綜合服務中心第七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24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袁,家寶——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4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十日起生效;
周,燦強——第八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26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陳,潔萍——第四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40點,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三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六職階技術工人林,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六個月,薪俸22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三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李,金勝——第二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18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何,德明——第五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50點,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一)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第三職階首席特級地形測量員歐家權,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17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8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四條所指附表及第七、第八及第九條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郵政局第一職階首席特級郵務文員Alice de Souza,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19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a)項,即已屆服務年齡上限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五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0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四條所指附表及第七、第八及第九條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治安警察局退休第四職階首席警員何劍傑之遺孀黃鳳蓮,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5004,每月的撫卹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十款規定,由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85點訂出,該撫卹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九條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印務局技術輔導員朱耀光,供款人編號6003743,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二十四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九十七。
司法警察局輕型車輛司機湯啓昌,供款人編號6014397,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七十。
社會保障基金技術輔導員蘇少琴,供款人編號6015067,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三)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行政技術助理員齊少霞,供款人編號6027553,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七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二十五。另基於該供款人之註銷登記原因並不符合經第5/2007號法律修改之五月二十七日第25/96/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訂定其無權取得「特別帳戶」的任何結餘。
文化局工作人員應萼定,供款人編號6028517,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一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五十。另基於該供款人之註銷登記原因符合經第5/2007號法律修改之五月二十七日第25/96/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訂定其有權取得「特別帳戶」之全部結餘。
衛生局技術員李荔鋒,供款人編號6109436,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博彩監察協調局行政技術助理員Jaqueline Gislene Vizeu,供款人編號6118451,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環境保護局高級技術員高律夫,供款人編號613569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行政公職局公關督導員梁詠秋,供款人編號6151068,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民政總署公關督導員廖明鳳,供款人編號6072834,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二十五。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技術輔導員吳靜茹,供款人編號6139572,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經濟局督察實習員葉江福,供款人編號6154407,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楊儉儀
按照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歐陽安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督察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九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俊傑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二等督察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Sérgio Zeferino de Souza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65的薪俸。
按照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何嘉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黃芳妮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周倩雯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九日起獲續期一年。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於財政局
局長 江麗莉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之批示:
洪婉儀——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起續期一年,擔任經濟發展委員會第二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之職務。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經濟發展委員會
秘書長 廖明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四日所作出的批示:
葉映紅——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晉級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由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金融情報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朱婉儀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之規定,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二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本局與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馮啓明及孫振東簽訂之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並收取薪俸點540之薪酬。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潘樹平警務總監
按照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李始安——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起,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六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譚岳鋒——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一二年十月四日起,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四職階技術工人,為期六個月。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之批示:
廖晨──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起,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三職階技術工人,為期六個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以下人員,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六個月:
辛孟曦,從二零一二年十月四日起;
李俊禧,從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起。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以下人員,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六個月:
黃潤笙、陳紫君、徐穎彤、陳婉琪、張廣夫、潘慧珊、徐鈺晶、王詩明和Sou Deolinda Maria,從二零一二年十月四日起;
吳佩琛、盧慧詩和李君儀,從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起;
張曦儁、黃嘉碧、張秀春、黃婉雯、梁少麗、彭素恩、梁玟慧、李美芳和梁鳯姬,從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起;
劉敏,從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起;
尹家偉、余嘉茵、李咏欣和廖學勤,從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起;
何美燕,從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起。
按照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四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以下人員,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六個月:
劉蘭芳,從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起;
黃碧玲,從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起。
按照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之批示:
鄭奕何——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起,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三職階技術工人,為期六個月。
按照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李恆基——應其要求,中止第T-0091號診療輔助技術員(臨床分析及公共衛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柳秉婁——應其要求,中止第W-0227號中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之批示:
核准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准照編號為第95號的“漳龍”的名稱更改為“漳龍(澳門)發展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五日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及附件一表二,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人員的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由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起生效,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顧問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600:林慧芝及劉祝君;
首席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540:譚小倩;
一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85:張潔儀及李金薇。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批示:
黃志勇,本局確定委任一等技術員(社會科學範疇),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佈開考的最後成績名單中唯一合格投考人,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及附件一表二,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社會科學範疇),以填補其本人曾經擔任的空缺。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老柏生(副局長)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Margarida Eulália Guerreiro——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特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續期兩年。
容凱旋——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10的薪俸。
Frederica de Oliveira Guerreiro——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Ana Maria Nancy da Silva Rodrigues——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續期兩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林小庄——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蕭婉文——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90的薪俸。
梁秀敏——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90的薪俸。
黃文照——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二十八條及二百六十八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Francisco Jorge Matos Conceição——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七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20的薪俸。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李步菁——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七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240的薪俸。
司徒琳麗——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七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10的薪俸。
關希文——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七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420的薪俸。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應Ana Catarina de Figueiredo Antunes Félix Pontes Noordzij的請求,其在本局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文綺華
摘錄自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的批示:
應鮑兆安的請求,其在本基金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陳寶雲
根據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之規定,公佈二零一二年財政年度文化基金本身預算第三次修改,有關修改是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的批示許可:
單位: 澳門幣 |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2 | 01 | 01 | 00 | 00 | 建設及大型裝修 | 7,500,000.00 | |
02 | 01 | 04 | 00 | 03 | 手工藝及收藏品 | 6,500,000.00 | |
07 | 06 | 00 | 00 | 00 | 各項建設 | 1,000,000.00 | |
總額 | 7,500,000.00 | 7,500,000.00 |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
主席 吳衛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李少慧、曾玉蘭、李少珍、林慧聰、陳玉娟、莫倩兒及譚長玲,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第一至第四位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第五位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第六位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最後一位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起生效,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程嘉斌,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李寶華,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周妙英及Violeta Ema de Jesus Bosco,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Palmira Maria da Costa,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崔永光,第三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李子宏及李燕卿,第三職階首席繪圖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等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及十一月十二日起,轉為第一職階特級繪圖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何康潤及葉頌華,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冼錦賢,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黃穎然,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馮子豐,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蔡立堅,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陳少蘭,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呂沛——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合同由二零一三年一月二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熊嘉倫及梁惠玲,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胡鳳及趙叔維,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余慧明,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並以附註形式更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黃偉儀,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並以附註形式更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起,轉為第二職階首席翻譯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詹道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袁德寶,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九日起生效,並以附註形式更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梁希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起生效,並以附註形式更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沈榮臻及Luís Manuel Silva Madeira de Carvalho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等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00,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人員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黃文傑及鍾少燕,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40﹔
劉覺威,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5﹔
關家傑,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薪俸點505﹔
李春麗,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50﹔
Débora Gonçalves Chang,擔任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305。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杜陽陽及黃若洲——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等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5,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陳漢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