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3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會

批 示 摘 錄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冼嘉宜,行政會秘書處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轉為訂立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職級及職階不變,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本秘書處行政、財政及資訊處處長李惠茹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故其定期委任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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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於行政會秘書處

秘書長 柯嵐


政 府 總 部 輔 助 部 門

批 示 摘 錄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九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政府總部輔助部門與趙希恬、Sales Crestejo, Ernesto Filipe、呂銳林、張菀貽、何仲義、蘇嘉欣、黃芳及麥慶祥重新訂立為期兩年的編制外合同,職級為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205點,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的下列人員,獲訂立新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職級及職階不變,生效日期分別如下:

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麥潔文,由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一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李仙敏,李艷華及譚綺嫻,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透過簽署人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五日起以附註形式修改黃瑞昌、關志豪及李錦棠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晉階至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點160點,另將該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六日起續期壹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陳潤妹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技術工人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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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審 計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審計局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的批示:

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張詠儀、鍾泳茵、夏家敏、楊超華、楊洪偉及黃偉達在本署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審計局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四日的批示:

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欣澈、張雅麗、霍詩敏、盧嘉華及盧美莉在本署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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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於審計署

審計長辦公室代主任 鄒家禮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五日所作之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所指條文,並聯同經第25/2008號行政法規修改並重新公布第21/2001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二條的規定,鑑於其工作表現及認為適宜,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續委任下述人員擔任如下的主管職位,為期二年:

關務總長,編號02880——周見靄,為海關行政財政廳廳長;

副關務總長,編號23841——李子城,為海關財政處處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一日所作的批示:

鑑於符合第2/2008號法律第八條第四款的規定,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的規定,確定委任關員編號85920——周凌子為海關關員編制一般基礎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關員。

上述人員晉升之職位的年資及薪俸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五日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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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海 關 福 利 會

批 示 摘 錄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並經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之規定,茲公佈經由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批示核准之海關福利會二零一二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二零一二財政年度海關福利會本身預算第一次修改

單位: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1 01 07 00 02 委員會成員 800.00  
02 02 06 00 00 服裝   800.00
          總額 800.00 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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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日於海關福利會——主席:海關關長 徐禮恆——副主席:副海關關長 賴敏華——秘書:海關行政財政廳廳長 周見靄——委員:財政局公共開支處首席高級技術員 雲大衛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議 決 摘 錄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議決如下:

徐麗華——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會輔助部門擔任第二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議決如下:

鄭淑勤,主任翻譯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二十七條第四款、第五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九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佈的成績名單中唯一合格准考人,獲確定委任為本會人員編制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之職,以填補經第14/2008號及第1/2010號法律修改的第11/2000號法律表一內的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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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楊瑞茹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九條、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十九日第39/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第十四條第一款、第1/1999號法律第三條第三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修改的八月二日第7/2004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十六條第六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續聘初級法院第二職階法院首席書記員Aníbal Manuel Gonçalves及Acácio Coelho,為期一年,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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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表 揚

治安警察局特警隊保護重要人物及設施組警員羅禮鵬自二零零四年七月八日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六日,在本院執行職務的七年多時間裡,表現幹練機智、富責任感、且積極認真、忠誠盡責,其盡忠職守的工作態度是值得肯定和嘉許的,為此,本人特對他予以表揚。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檢察長 何超明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九日的批示:

盧一虹——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陳衍鴻——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六日起續期一年。

李宗智——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並由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的批示:

羅偉球——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三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之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五日起續期一年。

郭建文——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四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之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六日起續期一年。

侯世震——根據經第38/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三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第二款b)項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之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起續任一年。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批示:

楊健文、吳美寶——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並由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四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

何與文——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五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之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的批示:

何健鋒——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四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之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六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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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胡筠希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薪俸點540,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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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海帆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一款c項的規定,鄺煜權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日起予以解除。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准考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李宇騰,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行政、財政及計劃範疇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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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民 政 總 署

批 示 摘 錄

根據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核准的《民政總署章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及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以及經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之規定,茲公佈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批准之民政總署二零一二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三次預算修改:

二零一二年度民政總署本身預算之第三次修改

單位:澳門幣

分類 追加/登 註銷
職能 經濟 開支名稱
           

經常開支

   
1-01-3 01 01 03 02 00 年資獎金 25,000.00  
1-01-3 01 01 04 01 00 工資   190,000.00
1-01-3 01 01 04 02 00 年資獎金   60,000.00
1-01-3 01 01 05 02 00 年資獎金   30,000.00
1-01-3 01 01 07 00 99 其他   20,000.00
1-01-3 01 02 01 00 00 不定或臨時酬勞   50,000.00
1-01-3 01 02 03 00 01 額外工作 818,000.00  
1-01-3 01 02 04 00 00 錯算補助 60,000.00  
1-01-3 01 02 10 00 06 特別假期之交通費   380,000.00
1-01-3 01 02 10 00 07 放棄享受特別假之補償   35,000.00
1-01-3 01 02 10 00 10 工作表現獎賞 50,000.00  
1-01-3 01 02 10 00 99 其他 120,000.00  
1-01-3 01 03 03 00 00 服裝及個人用品——實物   210,000.00
1-01-3 01 06 01 00 00 膳食及住宿——負擔補償   48,000.00
1-01-3 01 06 02 00 00 服裝及個人用品——負擔補償   25,000.00
1-01-3 01 06 03 03 00 其他補助——負擔補償   15,000.00
1-01-3 01 06 04 00 00 各項補助——負擔補償   10,000.00
1-01-3 02 01 03 00 99 其他 120,000.00  
1-01-3 02 01 05 00 00 工場、修理廠及化驗室用品   230,000.00
1-01-3 02 01 06 00 00 榮譽及招待物品   12,000.00
1-01-3 02 01 07 00 00 辦事處設備   40,000.00
1-01-3 02 02 01 00 00 原料及附料   710,000.00
1-01-3 02 02 02 00 00 燃油及潤滑劑   340,000.00
1-01-3 02 02 04 00 00 辦事處消耗   140,000.00
1-01-3 02 02 07 00 03 清潔及消毒用品   180,000.00
1-01-3 02 02 07 00 04 食堂用品   5,000.00
1-01-3 02 02 07 00 06 紀念品及獎品 54,000.00  
1-01-3 02 03 02 01 00 電費 6,000,000.00  
1-01-3 02 03 02 02 01 水及氣體費 800,000.00  
1-01-3 02 03 02 02 02 衛生及清潔   1,350,000.00
1-01-3 02 03 02 02 03 管理費及保安   2,100,000.00
1-01-3 02 03 04 00 01 不動產   200,000.00
1-01-3 02 03 04 00 02 動產   280,000.00
1-01-3 02 03 05 02 00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250,000.00
1-01-3 02 03 07 00 02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680,000.00
1-01-3 02 03 08 00 03 專業及技術書刊之製作   554,000.00
1-01-3 02 03 09 00 01 研討會及會議   45,000.00
1-01-3 02 03 09 00 02 非技術性臨時工作   400,000.00
1-01-3 02 03 09 00 03 文化、體育及康樂活動 1,700,000.00  
1-01-3 02 03 09 00 99 其他   80,000.00
1-01-3 04 03 00 00 02 家庭及個人   185,000.00
1-01-3 05 02 01 00 00 人員   50,000.00
1-01-3 05 02 02 00 00 物料   150,000.00
1-01-3 05 02 03 00 00 不動產   81,000.00
1-01-3 05 02 04 00 00 車輛   39,000.00
1-01-3 05 02 05 00 00 雜項   150,000.00
1-01-3 07 03 00 00 00 樓宇 1,200,000.00  
1-01-3 07 06 00 00 00 各項建設 1,505,000.00  
1-01-3 07 10 00 00 00 機械及設備   3,000,000.00
1-01-3 07 11 00 00 00 動物   128,000.00
            總額 12,452,000.00 12,45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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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一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譚偉文


退 休 基 金 會

決 議 摘 錄

按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的決議: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九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成績名單中之合格應考人,盧美玲,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獲確定委任為本會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卹金的訂定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九日發出的批示:

(一)教育暨青年局第七職階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二級教師鄭玉霞,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3916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b)項而須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二年八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8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四條所指附表及第七、第八及第九條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三職階一等關員鄭崇奇,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342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四條所指附表及第七、第八及第九條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副警長Albertina de Jesus Agostinho,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350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二年九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四條所指附表及第七、第八及第九條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三職階首席警員譚志耀,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917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四條所指附表及第七、第八及第九條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首席警員龍玉偉,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942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四條所指附表及第七、第八及第九條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首席警員Maria Jose Guerra,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346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四條所指附表及第七、第八及第九條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三職階一等警員Filomena Violeta Castilho,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351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四條所指附表及第七、第八及第九條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副警長朱淑玲,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357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四條所指附表及第七、第八及第九條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李漢銓,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32063,須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d)項規定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十七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二年九月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2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四條所指附表及第七、第八及第九條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一十條第二款規定,僅在收到處分通知之日起18個月後,方得收取退休金,故有關金額將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八日起始獲發放。

(三)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退休/撫卹金的修訂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一)修改刊登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之行政法務司司長二零一二年十月五日訂定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第八職階勤雜人員馮華盛之退休金訂定批示,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614,因其退休前已晉階至第九職階勤雜人員。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一日開始,修訂其每月退休金至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20點,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四條所指附表及第七、第八及第九條規定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修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權益歸屬比率的訂定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房屋局技術輔導員鍾振偉,供款人編號609756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衛生局重型車輛司機詹健德,供款人編號615399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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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楊儉儀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明明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四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黃淑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六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江裕天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吳紫茵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劉嘉權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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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於財政局

局長 江麗莉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簽署人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應梁少麗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即其於衛生局擔任職務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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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人 力 資 源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應劉嘉兒之請求,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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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於人力資源辦公室

主任 盧瑞冰


金 融 情 報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統計暨普查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王瑤琨到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之職務,為期一年,由二零一二年十月九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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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於金融情報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朱婉儀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之批示:

應警員編號117070陳裔苗之要求,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批准該人員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起免除工作,正式脫離治安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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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於治安警察局

局長 李小平警務總監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八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鄭洲,澳門監獄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六個月,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澳門監獄組織、資訊及資源管理廳廳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梁峻晞,澳門監獄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二職階,薪俸點為565點,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曾健華,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二職階,薪俸點為51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黎漢輝,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二職階,薪俸點為42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關潔冰及李節球,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第一款及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改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4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五日起(簽署附註之日)生效。

許文海及麥燦雄,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第一款及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改為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265點,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五日起(簽署附註之日)生效。

黎鴻安,澳門監獄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第一款及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改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40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起(簽署附註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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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之批示: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以下散位合同人員獲續期一年:

第一職階技術工人劉敏明,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第四職階技術工人黃繼雄,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第四職階技術工人黃德銘,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之批示: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以下散位合同人員獲續期一年:

第一職階技術工人劉敏明,自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第四職階技術工人黃繼雄,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第四職階技術工人黃德銘,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四日的批示: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方嘉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以下散位合同人員獲續期一年:

第一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陳翠雯、項麗、楊鳳英、葉彩勤、劉玉蘭、李祖萍、梁啓智、羅綺琪及吳鳳儀,自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一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周永健、何倩賢、林文遠、柳克玲、馬少梅及潘笑媚,自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之批示: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以下編制外合同人員獲續期兩年:

第二職階顧問醫生柯慶建,自二零一二年八月十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主治醫生區德偉,自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普通科醫生林宗偉,自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普通科醫生林允平,自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以下編制外合同人員獲續期一年:

第一職階主治醫生李國斌,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主治醫生龔斌,自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普通科醫生陳戍飈,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普通科醫生秦國東,自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專科培訓的實習醫生歐仲源、鄭霆鋒、鍾景生、曹美芳、許釗虹、許主平、楊佩儀、林巧珊、林潤明、梁開業、梁永權、梁家寶、繆智豐、梅仲常、吳少芬、余美媟及王燕,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以下編制外合同人員獲續期兩年:

第五職階一級護士鄧彩亮,自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一級護士黃雪芬,自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十日之批示: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伍樹佳、伍樹群、温孝德及楊有成的編制外合同續期兩年,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規定,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自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以下編制外合同人員獲續期兩年: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梁瑞華,自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陳欣慰及麥耀昇,自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照二零一二年十月九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取消盧文光第C-0436號中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履行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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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黃嘉南第M-1606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履行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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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一二年十月十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黃楚儀、郭曉虹、楊希、黎永輝、黃凱文——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W-0412、W-0413、W-0414、W-0415、W-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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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一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周展謀——恢復第W-0349號中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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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取消朱啟裕第D-0135號及周家華第D-0136號牙科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履行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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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劉新耀第O-0130號牙科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履行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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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聶珠容第T-0133號診療輔助技術員(臨床分析及公共衛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履行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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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永貽——恢復第M-1138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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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胡敏婷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郭寶健———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九日起續期二年。

蕭婉文——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二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Adelaide Ferreira Castilho——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50的薪俸。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梁燕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七月八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90的薪俸。

鍾燕婷——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七月八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20的薪俸。

余鳳清——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二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陳麗香——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黃雄坤——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陳秀影——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七月十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90的薪俸。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洪燕楷——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起續期六個月。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八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曾狄強——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10的薪俸。

徐學君——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八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李超群——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唐向賢——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七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0的薪俸。

譚靈燕——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90的薪俸。

馬海榮——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七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0的薪俸。

鄭嘉碧——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八月五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20的薪俸。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郭嘉玲——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二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90的薪俸。

丁寬樂——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二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20的薪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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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於旅遊局

副局長 Manuel Gonçalves Pires Júnior


體 育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應潘志洪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勤雜人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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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黃有力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三日之批示:

Diamantina Luíza do Rosário Sá Coimbra——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旅業及酒店業學校校長,為期二年。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三日之批示:

張笑芳,本學院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兩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起生效。

聲 明

為著應有之效力,茲聲明何惠珍在本院以散位合同方式擔任第六職階勤雜人員,因達年齡上限及其散位合同期滿,由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起終止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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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於旅遊學院

副院長 甄美娟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議 決 摘 錄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一日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胡錦強在本基金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600點,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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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葉炳權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二年 九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陳慧敏,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李銘深,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盧詩敏,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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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