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行政長官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吳明建,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三日起,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 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為期三個月。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梁永君、李慧盈、譚健達、陳淑婷、譚子盈、黃立勛、黃莉莉、黎明健、劉景峰、丘詠倫、Gomes, Pedro及梁嘉華,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三日起,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為期三個月。
摘錄自行政長官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批准部分修改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與勵澳工業有限公司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在高利亞(Adelino Correia)私人公證員第64冊第22及後續頁中簽署 的位於澳門半島,鄰近青洲河邊馬路珠澳跨境工業區澳門園區C2地塊通過轉租將批給權轉移公證書第三條第1款。上述地段透過公佈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 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3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而批給予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該批示其後經公佈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 組的第88/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作出部分修改。經修改後的上述條款內容如下:
第三條——土地之利用及用途
1. 土地專用於興建一座6(陸)層高(地庫、地面層、一樓、二樓、三樓和四樓),高度不超過20.5米,總建築面積為39,436平方米的廠房(工廠及辦公室等用 途),用作生產角子老虎機、TV遊戲機及週邊產品,生產汽車波箱以及從事高檔汽車維修服務和酒店業洗衣服務,此項目由勵澳直接經營。總建築面積在土地工務運輸局發出使用准 照後才正式確定。
2.(保持不變)。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透過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曾雄昌在文化產業委員會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由二零一二年一月三日起續期 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並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容光耀擔任社會工作局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二 年四月一日起續期兩年。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素梅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三日所作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第23/2011號 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九條及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二十七條之規定,確定委任第二職階主任翻譯員編號963840——盧 少貞,擔任本部門文職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職務,薪俸點為675。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七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十九日第39/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 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八月二日第7/2004號法律第四條、第十條第一款、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五條、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終審法院主任書記 員劉慶輝、初級法院主任書記員曾豔芬及莫德強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定期委任均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二年二月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及第39/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 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陳玉媚之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二年二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及第39/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 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周綺紅之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二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及第39/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 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陳美能之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二年二月六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及第39/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胡燕冰之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四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六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陳玉蓮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湛穎思及陳嘉雯——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19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九日於新聞局
代局長 何慧卿
按行政長官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一日作出之批示:
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聘請João Pedro de Góis Ribeiro de Carvalho在本局任職,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的規定,蔡明輝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 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510,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簽署人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四職階勤雜人員劉淑嫻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四職階輕型車輛司機黃少強及第二職階勤雜人員陳慧冰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九日起生效。
按簽署人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梁曉玲及湯卓勛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照本人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日之批示:
本局第二職階散位輕型車輛司機劉志明——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由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
第五職階勤雜人員林健儀,由二零一二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技術工人雷雅聰,由二零一二年二月四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六日於印務局
局長 杜志文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管理委員會第二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Ritchie, Patrícia Gomes,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薪俸315點,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十一月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
黃,錦錞——第二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65點,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Bras Carvalho F. da Silva, Maria Antonia——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00點,自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林,社棠——第二職階特級技術稽查,薪俸365點,自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袁,健勝——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265點,自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三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二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盧,德全學士,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薪俸685點,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管理委員會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袁,燕玲,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薪俸415點,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梁,子豐,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薪俸265點,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十二月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下列員工獲准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
梁,月來——市民事務辦公室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六日起生效;
林,煥元——財務資訊部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40點,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十二月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下列員工獲准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
黃,炳權、譚,麗英及歐,國光——衛生監督部第三職階市政機構特級監督,薪俸280點,首位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起生效,其餘皆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日起生效;
鄺,榮照——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三職階市政機構特級監督,薪俸280點,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園林綠化部:
蔡,德成——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40點,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何,松利及陳,錦華——第八職階勤雜人員,薪俸200點,分別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及十二月八日起生效;
馮,熾榮——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80點,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十二月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三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林,健軍,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薪俸330點,自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澳門藝術博物館第七職階技術工人關,榮生,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240點,並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追溯自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梁,翠金——文化康體部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自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潘,新鴻——行政輔助部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自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吳,金平及李,志雄——財務資訊部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40點,分別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及三月一日起生效。
建築及設備部:
黃,富強——第七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40點,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曹,基石及張,長富——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20點,分別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七日及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潘,燦銓——第五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00點,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杜,紅女——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道路渠務部:
謝,明富及許,和慶——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40點,分別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八日及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李,振標——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80點,自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
李,國華及Mendes Drummond, Maria Manuela——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50點,分別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及三月一日起生效;
曾,世聰及文,建峰——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30點,皆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陳,華——技術輔助辦公室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40點,自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于,衛國——資訊處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160點,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衛生監督部:
盧,溢強、林,北就、劉,玉書、歐,陽強、陳,祝基、陳,華洪及黃,冠雲——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首位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八日起生效,第二位及第三位皆自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李,作蛟——第五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50點,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李,健輝——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40點,自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陳,祖成——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園林綠化部:
梁,澄波及李,錦全——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80點,分別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九日及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馮,鴻基及姚,炳僑——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皆自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鄭,振平——第四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40點,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為著有關效力,現聲明刊登於二零一一年五月四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4803頁之批示摘錄,與關,榮生簽署之散位合同,視為無效。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三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九日發出的批示:
行政公職局輕型車輛司機劉明律,供款人編號601933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三)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海關技術工人梁英達,供款人編號6039071,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三十年,並按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加入公積金制度,且於該法律生效日年滿六十歲,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及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旅遊學院副教授王俊亿,供款人編號6055557,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二十五。另基於該供款人之註銷登記原因並不符合經第5/2007號法律修改之五月二十七日第25/96/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訂定其無權取得「特別帳戶」的任何結餘。
衛生局全科實習醫生談光濠,供款人編號6081671,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衛生局技術員Lúcio da Glória,供款人編號6093157,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三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五十。
教育暨青年局技術輔導員李少君,供款人編號6101184,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退休基金會高級技術員劉家輝,供款人編號6110566,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技術輔導員鄭智偉,供款人編號6112879,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教育暨青年局技術輔導員陳冠英,供款人編號6135135,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五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文化局技術輔導員趙蔚怡,供款人編號6139173,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五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六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楊儉儀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李兆基學士及梁家輝學士,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壹年,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本局二等高級技術員梁仕仁碩士及馮炳傑學士,在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排名第一及第二位,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以填補由六月二十三日第15/2003號行政法規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本局首席特級督察羅綺雯,在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之唯一合格投考人,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及第二十九條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顧問督察,以填補由六月二十三日第15/2003號行政法規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Cristina Gomes Pinto Morais碩士——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在本局擔任對外經濟關係廳廳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Nuno Manuel Figueira Cordeiro——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三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之職務,自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六日於經濟局
局長 蘇添平
按照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伍雪賢在本局擔任第三職 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郁葱在本局擔任第三職 階特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吳韻賢在本局擔任第一職 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淑敏在本局擔任第三職 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Marina Paula Duarte de Carvalho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五日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黃偉雄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 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轉為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二日起,為期一年。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六日於財政局
局長 江麗莉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規定,本局就業廳廳長鄧月微碩士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 力履行職務,其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獲續期壹年。
根據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規定,本局就業拓展處處長孟瑞怡副學士具備適當經驗及 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獲續期壹年。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九日於勞工事務局
代局長 陳景良副局長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湯惠均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 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600點。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至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鄧珮芝之散位合同屆滿後,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 日起與其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至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劉嘉兒之散位合同屆滿後,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 日起與其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陳俊宇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 俸點為430點,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至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歐陽信偉之散位合同屆滿後,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 二十四日起與其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林靄君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薪俸點為43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辦公室代主任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至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余佩珊之散位合同屆滿後,自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五 日起與其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應李國生之請求,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一月四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九日於人力資源辦公室
主任 黃志雄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之批示:
應警員編號333080張慧晶之要求,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批准該人員自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七日起免除工作,正式脫離治安 警察局。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自二零一二年一月四日起,下列人員獲確定委任為澳門監獄編制內獄警隊伍職程第一職階副警長,正式脫離治安警察局。
警員 | 230991 | 彭志輝 |
" | 103991 | 黎志明 |
" | 110031 | 樊家文 |
" | 291051 | 陳少斌 |
" | 195080 | 張凱欣 |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二條和第七十五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及按其個人意願,下列人員以特別委任方式, 由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六日起,前往司法警察局進行刑事偵查員之實習,為期一年,並按照同一《通則》第九十八條b)項之規定轉為處於“附於編制”狀況:
警員 | 106051 | 曾家豪 |
" | 126051 | 陳振宗 |
" | 143051 | 黃福來 |
" | 150051 | 傅恆熙 |
" | 202061 | 鄭冬曲 |
" | 121071 | 陳元泰 |
" | 147071 | 劉偉 |
" | 154081 | 梁建行 |
" | 163081 | 陳孝倫 |
" | 197081 | 林卓雄 |
" | 198080 | 雷少蘭 |
" | 242081 | 沈強 |
" | 292080 | 莫淑欣 |
" | 373081 | 陳志輝 |
" | 377081 | 鄭穎昌 |
" | 149091 | 陳錦成 |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並經三月二十九日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九條第二款、第八十條b)項、 第九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第2/2008號法律的規定,由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六日開始,下列澳門保安部隊第十五屆保安學員普通培訓課程之學員,鑑於工作上的急切需要 ,被臨時委任為治安警察局基礎職程各編制第一職階警員,並按照學員在培訓課程完結時所獲得之最後評分,將其年資依次排序如下:
普通職程
學員編號 | 警員編號 | 姓名 |
30315 | 100120 | 伍美儀 |
11415 | 101121 | 鄭宇恆 |
10615 | 102121 | 馮嘉耀 |
11815 | 103121 | 馬啓發 |
12915 | 104121 | 羅敏正 |
10715 | 105121 | 陳振貽 |
12415 | 106121 | 關豪輝 |
11215 | 107121 | 黃榮峰 |
20315 | 108120 | 梁俏伶 |
23015 | 109121 | 杜家安 |
12315 | 110121 | 黃嘉威 |
30715 | 111121 | 盧嘉豪 |
20615 | 112121 | 方少江 |
31715 | 113121 | 劉恭碩 |
30115 | 114120 | 盧曉麗 |
13115 | 115121 | 李杰明 |
10215 | 116120 | 林翠娟 |
30915 | 117121 | 黃慶洋 |
31215 | 118121 | 張鯉祥 |
31515 | 119121 | 莫健鋒 |
32115 | 120121 | 梁健業 |
21015 | 121121 | 李耀麟 |
20715 | 122121 | 歐陽賽龍 |
10315 | 123120 | 陳安儀 |
30215 | 124120 | 梁春艷 |
31115 | 125121 | 鍾國靈 |
11715 | 126121 | 許景倫 |
32915 | 127121 | 鄭振華 |
20415 | 128120 | 吳婉君 |
21115 | 129121 | 王建生 |
12515 | 130121 | 劉雅輝 |
12115 | 131121 | 鄧偉杰 |
10915 | 132121 | 歐陽偉明 |
10115 | 133120 | 黃妙姍 |
32815 | 134121 | 葉盛華 |
22915 | 135121 | 侯如亮 |
10815 | 136121 | 吳志超 |
31615 | 137121 | 龔嘉明 |
30815 | 138121 | 司徒俊然 |
20915 | 139121 | 胡杰明 |
20815 | 140121 | 黃偉貞 |
12215 | 141121 | 黃文 |
10415 | 142120 | 龍瑞紅 |
21615 | 143121 | 梁啓明 |
11515 | 144121 | 梁卓恆 |
22815 | 145121 | 吳斯奇 |
31915 | 146121 | 馬耀榮 |
22615 | 147121 | 譚偉倫 |
12015 | 148121 | 黃健勝 |
20515 | 149120 | 梁淑婷 |
11015 | 151121 | 黃兆奇 |
32015 | 152121 | 陳錦山 |
12615 | 153121 | 黃日健 |
31415 | 154121 | 吳鎮濠 |
11915 | 155121 | 陳信宇 |
30615 | 156121 | 陳志峰 |
21915 | 157121 | 陳銘聰 |
32415 | 158121 | 陳偉洋 |
32615 | 159121 | 葉建榮 |
22015 | 160121 | 鄭泳昌 |
12715 | 161121 | 陳智權 |
32215 | 162121 | 盧銳標 |
22315 | 163121 | 呂吉祥 |
32715 | 164121 | 韋鍵家 |
22715 | 165121 | 林偉康 |
30415 | 166120 | 吳秀琼 |
31815 | 167121 | 高明 |
31315 | 168121 | 彭詠輝 |
23115 | 169121 | 李傑朗 |
21515 | 170121 | 梁佩雄 |
20115 | 171120 | 林麗麗 |
21415 | 172121 | 吳嘉昊 |
13015 | 173121 | 文顥雲 |
11315 | 174121 | 梁偉初 |
21815 | 175121 | 顏世情 |
22215 | 176121 | 陳尚智 |
30515 | 177120 | 李旭婷 |
32315 | 178121 | 曾相偉 |
21715 | 179121 | 陳展德 |
22515 | 180121 | 何文輝 |
22415 | 181121 | 馮世康 |
31015 | 182121 | 陳俊龍 |
12815 | 183121 | 郭偉光 |
33115 | 184121 | 郭振榮 |
22115 | 185121 | 李壽龍 |
21315 | 186121 | 黎錦威 |
21215 | 187121 | 周智華 |
32515 | 188121 | 盧嘉樂 |
20215 | 189120 | 梁素秋 |
10515 | 190120 | 袁毅詩 |
機械職程
學員編號 | 警員編號 | 姓名 |
33015 | 150125 | 梁建衛 |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日於治安警察局
局長 李小平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並聯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 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鄭佩君及王麗娜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 款,更改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370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 之規定,胡潔茵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 之規定,葉鴻彬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三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 之規定,Pedro, Justino Ceciliano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三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 之規定,陳錫明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 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吳仕庭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十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 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李德良及黃景明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 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歐建強及鍾治良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 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陳志龍、楊家權及黃偉倫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 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林俊傑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三)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聯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 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張淑霞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三月 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160點。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 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盧兆洪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勤雜人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 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梁華根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勤雜人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三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 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麥錫權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勤雜人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四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並聯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 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葉健貞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 更改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565點。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 之規定,黃曉峰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 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廖治中及莫家豪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三月九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 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許文彬及戴聞川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三月九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蕭馮泳華,本局人員編制內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應其要求,自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六日起終止其在本局之職務。
為著應有之效力,茲聲明何枝章,本局個人勞動合同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因辭世解除其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七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劉家寶——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 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受聘為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自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八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及十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黃斯源、梁偉焜、陳應翔、李永紳、張健能、何子傑、蕭冠威、鄭家豪、林華耀、駱祖希、李江峰、陳偉建、譚偉麟、王霖峰、蘇振興、梁成德、郭子鋒、劉嘉康、葉子恆、林 海峰、余嘉銘、曾建勝、梁健榮、何永傑、黎永燊、李權鋒、許曉龍、何啟聰、蔡元兆、歐陽浩華、袁偉、趙毅信、李達及凌進傑——根據第13/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一 款及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配合第16/2007號保安司司長之批示,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 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與刊登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七日第三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及格准考人評核名單,以散位合同制度 修讀澳門監獄獄警隊伍人員培訓課程,為期八個月,薪俸點為220點,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九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按照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第181/201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海島行動廳廳長黃耀勝消防總長(編號434891)——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其有關職位的定期委任獲續期兩年,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六日 起生效。
按照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第03/201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由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九日起,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一月二十四日第51/97/M號法令及三月二十九日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 《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四條至第一百一十六條,以及第2/2008號法律之《重組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職程》第八條之規定,將消防員編號419921, 莫容光晉升至消防局人員編制基礎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消防員職位。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八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茅林瑜,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主治醫生,由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四條款第一項,轉為第四職階顧問醫生。
按本局代副局長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規定,黎卓然在本局擔任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 ,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規定,林淑敏及劉劍生在本局擔任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 術輔導員,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規定,陳秋蓮及梁佩惠在本局擔任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 術輔導員,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七職階繕錄兼打字員Ferreira, Benardino Brito da Rosa的 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重型車輛司機楊太豪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五職階重型車輛司機梁自強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七職階重型車輛司機李永錫及李永達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七日起生效。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五職階輕型車輛司機姚海利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八日起生效。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五職階輕型車輛司機梁旭暉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技術工人Leung, Lucio Filipe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 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技術工人華魯侯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規定,本局第五職階技術工人蘇沛祥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及更 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Soares de Freitas, Crisália Filipa及Ferreira Pedrosa Alves, Raquel,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 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分別由二零一二年一月三日及一月五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薪俸點為485點。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Caria Lucas, Ana Maria,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由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范韞明,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四職階顧問醫生,由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沙雷士,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二職階顧問行政主任,由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Reis de Miranda e Morais, Maria Cristina,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主任醫生,由二零一二年一月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Da Cunha Martins Pereira, José Carlos,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四職階顧問醫生,由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八日之批示:
核准向便民集團有限公司發給“便民藥房(海名居店)”准照,編號為第153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黑沙環中街30號海名居K座地下及閣仔,地址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238-286號 建興龍廣場21樓A座。
應准照持有人何妙娟女士的申請,取消編號為第154號以及商號名稱為“百齡堂中藥房(分行)”的准照,營業地點為澳門愕街2號A地下。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九日之批示:
應准照持有人羅德成先生的申請,取消編號為第43號以及商號名稱為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利安利洋行”的准照,營業地點為澳門板樟堂街16I-16L號顯利商業 中心七樓二室。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六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陳惟蒨
按照本人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五日批示:
鄭漢光,技術工人,第一職階,薪俸點為150,根據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 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二年二月九日起生效。
按照本人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及附件一表二,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人員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 二年二月四日起生效,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二職階、薪俸點為455:陸榮輝、吳燮坤、冼尚禮、譚振興及余翠嬋;
二等技術員,第二職階、薪俸點為370:賈詩燕、關志恆、李家順、莫嘉敏、余裕坤及黃桂芬。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人員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期一年,有關職級、 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30:Leonardo Luís Castilho,由二零一二年二月八日起生效,黃健樑,由二零一二年二月十日起生效及陳 建華,由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二等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350:江曉君,由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行政長官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批示:
馮素慧,根據第12/2010號法律第五條及附件表四,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六職階幼兒教 育及小學教育一級教師(小學),薪俸點為555,為期一年,由二零一二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梁勵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 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鄒宓、黃建彤、司徒斯穎、梁敏玲及曾連好,第三職階一級護士,首三名、第四名及最後一名分別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二日、一月十五日及二月一日起生效;
李潔霏,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郭毅林,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郭倩如、譚錦雄、雷雲燕及周惠玲,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首名、第二名及第三名,以及最後一名分別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三日、一月十四日及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李綺琳及黃劍雄,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起生效;
關淑儀及李志光,第四職階一級護士,分別自二零一二年一月十日及二月一日起生效;
馬麗桂及黃燕玲,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李淑芝,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余嘉麗,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李春英,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謝清霞,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袁明敏,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譚桂嫦,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第14/2009號 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第三條款,職級、職階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胡健衡,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三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20;
吳麗梅、曾家輝及吳明嬌,首兩名及最後一名分別自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一日及二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20。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14/2009號 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三條第二款第四項的規定,吳慧娟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第三條款,轉為第七職階勤雜人員 ,薪俸點為18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 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劉少珍,第四職階勤雜人員,自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張美菁、郭金美、莊淑玲、阮榮勝及歐陽仙,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鄭健偉,第一職階技術工人,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 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關麗嫦,第七職階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二級教師(幼兒),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鍾秀麗,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周志銘,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卓麗曉及鄭以婷,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分別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二日及三月一日起生效;
郭鈺婷,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四日起生效;
陳靄君,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四日起生效;
李凱笙,第三職階一級護士,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區潔瑩,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朱毅仁,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第14/2009號 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第三條款,職級、職階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黃淑珍、陳家華、伍慧君及趙彩鶯,首兩名及其餘兩名分別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十日及二月二十四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
黃朝暉,自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起轉為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50;
許婉婷,自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20。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 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李瑞儀為本局第二職階首席技術員,薪俸點為470,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七條及第八條的規定,黃艷梅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在本局擔任副局長之定期委任獲 續期兩年,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另外,根據上述同一法律及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本局以下主管人員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定期委任獲得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蔡兆源擔任社會互助廳廳長;
張惠芬擔任研究暨計劃廳廳長;
張鴻喜擔任行政暨財政廳廳長;
劉結艷擔任兒童暨青年服務處處長;
林佩嫦擔任長者服務處處長;
鄧詠詩擔任復康服務處處長;
鄧潔芳擔任社會設施管理暨准照處處長;
許華寶擔任預防藥物濫用處處長;
羅潔林擔任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翁成林擔任組織暨資訊處處長。
此外,按照上述同一法律及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本局以下主管人員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定期委任獲得續期,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日起生效,至二零一 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韓衛擔任防治藥物依賴廳廳長;
李麗萍擔任戒毒復康處處長。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七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容光耀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一日之批示:
范永好及吳瑞蘭,本學院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兩年,並屬同一職級及 職階,由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八日於旅遊學院
副院長 甄美娟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第14/2009號法律第二十七條第四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 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劉志明擔任本局編制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陳信根,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 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得續期一年,並同時以附註形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職務,由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一日起生效,合同其他條件 維持不變。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梁淑珊及余潔雯——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 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合同由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周志偉,第二職階勤雜人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 七及二十八條規定,其散位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朱達 均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技術工人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何志 榮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三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九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茲聲明,應陳愷頴之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六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六日於房屋局
代局長 郭惠嫻
根據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並經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公佈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二 年一月十七日批示核准之民航局二零一二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第一次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經常開支 | |||||||
02 | 01 | 01 | 00 | 00 | 建設及大型裝修 | 760,000.00 | |
02 | 03 | 03 | 00 | 01 | 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實體提供之服務 | 110,000.00 | |
02 | 03 | 07 | 00 | 02 |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 500,000.00 | |
05 | 04 | 00 | 00 | 04 | 其他福利金 | 150,000.00 | |
總額 | 760,000.00 | 760,000.00 |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三日於民航局行政委員會——主席:陳穎雄——正選委員:Pedro Miguel R C das Neves(財政局代表)——何曼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