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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4/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首席顧問氣象高級技術員梁啟雄在颱風委員會秘書處擔任氣象高級技術員之職務,為期一年。

二、每月報酬相等於其在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的原職位之報酬,有關報酬及按原薪俸計算繼續為醫療福利、退休金及撫卹金作出扣除的雇主實體之負擔由地球物理暨氣象局承擔。

三、確認擔任該職務屬公共利益。

四、本批示自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葡文版本

第15/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4/2004號行政法規核准的《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章程》第七條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起,姚偉彬續任為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信託委員會成員。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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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