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2 期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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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島 公 證 署

CARTÓRIO NOTARIAL DAS ILHAS

證 明 書

CERTIFICADO

澳門漳州商會

為公布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設立章程文本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起,存放於本署之“2011年社團及財團儲存文件檔案”第4/2011/ASS檔案組第101號,有關條文內容載於附件。

澳門漳州商會

Zhangzhou Chamber of Commerce,

Macau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會中文名稱為:澳門漳州商會(中文簡稱澳漳商會);

英文名稱為:Zhangzhou Chamber of Commerce, Macau。

第二條——本會性質:由漳州籍或與漳州相關人士在澳門各商業領域的個人及單位自願組成的具有法律資格的非營利社會組織。其存續不設期限。

第三條——本會宗旨:以澳門基本法為準則,依法進行活動,遵守本澳及中國法律政策與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服務會員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發揮商業橋樑紐帶作用,積極促進澳門與各地的經濟建設。

第四條——本會會址:澳門馬場北大馬路303號華景園2座3N。

第二章

會務範圍

第五條——本會服務範圍:

1. 動員會員積極參與本澳及各地的經濟建設。

2. 推動社會經濟體制,逐步完善及全面發展。

3. 促進各會員單位利用自身平臺,資訊共用,整合資源,共謀發展。

4. 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排憂解難,協調關係,增強凝聚力。

5. 引導會員弘揚中華傳統美德,互利互惠,熱心參與社會公益事業。

6. 開展專業培訓,拜訪及商業考察,不斷提升會員素質及水準。

7. 為會員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承辦政府及有關部門委託事項。

第三章

會員

第六條——在澳門經商之漳州籍人士(含相關人士),各地經濟成分企業、事業單位,經濟工作者、學者及管理人員等,承認本會章程,均可申請入會。

第七條——會員的權利:

1. 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 參加本會各項活動。

3. 享受本會各項服務的優先權。

4. 向本會反映意見,要求建議和批評。

5.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八條——會員有以下義務:

1. 遵守本會章程;

2. 執行本會決議;

3. 辦理商會委託事項;

4. 維護商會合法權益。

第四章

組織機構及負責人產生及罷免

第九條——會員大會選舉會長一人,常務副會長一人,副會長一人。

第十條——會長需具備之條件:

1. 愛國、愛澳、大公無私、勇於奉獻。

2. 在本團體業務領導內有較大影響。

3. 其年齡不大於70歲。

第十一條——本會會長為本會法人代表。

第十二條——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 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2. 代表商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十三條——本會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其職責是: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選舉和罷免領導架構成員。

3. 討論決定重大、重要事項。

第十四條——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表決須到會會員半數以上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會員大會每屆3年,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六條——會員大會每年最少召開一次,並且八天前以掛號信方式通知(通知內容包括:大會議題、開會時間、地點等)。

第十七條——理事會選舉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一人,理事三人。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責是:

1. 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2. 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3. 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4. 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5. 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6.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表決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監事會機構,監事會對會員大會負責。

監事會設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一名,監事三名。

監事會的職權是:

1. 對本會財務進行監督審核。

2. 對理事會及會長的議事規則進行監督審查。

第二十一條——經監事會2/3人數同意可以提出罷免理事以上成員的動議,經理事會研究後提交會員大會表決。

第二十二條——會務經費:

募捐所得及政府撥款,可做會務經費及活動費用。但不收會員費及會員年費。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二十四條——修改章程必須經出席會員大會3/4以上同意方可進行。

第二十五條——解散本會要經大會成員3/4以上贊同方可進行。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登記核准之日起生效。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於海島公證署

二等助理員 束承玫 Chok Seng Mui


私 人 公 證 員

CARTÓRIO PRIVADO

MACAU

證 明 書

CERTIFICADO

茲證明本文件共6頁與存放於本署“2011年社團及財團文件檔案組”第1卷第18號文件之“陳明金後援會”章程原件一式無訛。

陳明金後援會章程

第一章

名稱、宗旨及會址

第一條——本會名稱:

中文名為“陳明金後援會”。

本會乃非牟利團體。

第二條——宗旨:

本會宗旨為“愛國愛澳、積極參與社會事務活動,倡導積善成德,友愛互助精神,為構建和諧社會貢獻力量。”

第三條——會址:澳門馬場海邊馬路73-97號麗華新邨第二座三樓303室。

第二章

會員的資格、權利與義務

第四條——(一)凡認同本會宗旨及願意遵守本會章程之成年人士,須依手續填寫表格,由理事會審核認可,在繳納入會會費後,即可成為會員。

(二)本會會員有權參加會員大會;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參加本會舉辦之一切活動及享有本會一切福利及權利;有權對本會的會務提出批評和建議;會員有退會的自由,但應向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

(三)會員有義務遵守本會的章程並執行本會會員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積極參與、支持及協助本會舉辦之各項活動,推動會務發展及促進會員間之互助合作;按時繳納會費及其他應付之費用;不得作出任何有損害本會聲譽之行為。

第三章

組織及職權

第五條——本會的組織架構為:

(一)會員大會;

(二)理事會;

(三)監事會。

第六條——會員大會:

(一)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設有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名。會長兼任會員大會召集人。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若會長出缺或因故不能執行職務,由其中一名副會長暫代其職務。

(二)其職權為:修改本會章程及內部規章;制定本會的活動方針;審理理監事會之年度工作報告與提案。

(三)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平常會議,由會長或副會長召開。在必要情況下應理事會或不少於二分之一會員以正當理由提出要求,亦得召開特別會議。會員大會成員每屆任期三年。

(四)大會之召集須最少提前八日以掛號信方式為之,或最少提前八日透過簽收之方式而為之,召集書內應指出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及議程。

第七條——理事會:

(一)理事會成員由會員大會選出。理事會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及理事若干名,且人數必須為單數,每屆任期三年。

(二)理事會可下設若干個工作機構,以便執行理事會決議及處理本會日常會務;工作機構領導及其他成員由任一名理事提名,獲理事會通過後以理事會名義予以任命。

(三)其職權為: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及一切會務;主持及處理各項會務工作;直接向會員大會負責,及向其提交工作(會務)報告,及接受監事會對工作之查核。

第八條——監事會:

(一)監事會由會員大會選出。監事會設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及監事若干名,且人數必須為單數,每屆任期三年。

(二)其職權為:監事會為本會會務的監察機構。監督理事會一切行政執行,以及監察理事會的運作及查核本會之財產;監督各項會務工作之進展,就其監察活動編制年度報告;稽核理事會之財政收支及檢查一切賬目及單據之查對;審查本會之一切會務進行情形及研究與促進會務之設施。

第四章

經費

第九條——本會為不牟利社團。本會活動經費的主要來源:一是會員交納會費;二是接受來自各方的贊助捐款設立會務基金;三是具體活動籌辦單位的籌款。

第五章

召集

第十條——大會之召集須最少提前八日以掛號信方式為之,或最少提前八日透過簽收之方式而為之,召集書內應指出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及議程。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十一條——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施行。章程的修改,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之贊同票的代表通過方能成立。

第七章

解散

第十二條——本會解散的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之贊同票。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三條——本會章程之解釋權屬會員大會;本會章程由會員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若有未盡善之處,由會員大會討論通過修訂。

第十四條——本章程所未規範事宜,概依澳門現行法律執行。

私人公證員 馮建業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dezasseis de Dezembro de dois mil e onze. — O Notário, Fong Kin Ip.


新世界第一渡輪服務(澳門)有限公司

(於英屬處女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港幣

港幣

附註:

新世界第一渡輪服務(澳門)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所於英屬處女島註冊之有限公司。恆達環球有限公司(“恆達環球”)是一所在香港註冊之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同系附屬公司並於澳門設有分公司。恆達環球亦持有澳門(外港)與香港海上客運服務特許經營權(“經營權”)。於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一日,公司與恆達環球簽訂一項管理協議(“協議”)。該協議約定由本公司管理恆達環球之澳門(外港)與香港海上客運服務。於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四日,經營權由恆達環球轉移至另一同系附屬公司,新渡輪海上客運(澳門)有限公司(“新渡輪”)。新渡輪為一所在澳門註冊之有限公司。本公司亦與新渡輪重新簽訂一項管理協議,繼續由本公司管理該澳門(外港)與香港海上客運服務。因此,該客運服務營運的財務狀況已反映在本公司之賬目中。

董事會代表:蔡柏榮先生 會計經理:許立生先生

澳門,二零一一年九月二日

摘要財務報表的獨立核數師報告

致新世界第一渡輪服務(澳門)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於英屬處女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新世界第一渡輪服務(澳門)有限公司(「貴公司」)截至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隨附的摘要財務報表乃撮錄自 貴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以下合稱「貴集團」)截至同日止年度的已審核財務報表。摘要財務報表由 貴公司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止的資產負債表組成,董事須對該等摘要財務報表負責。我們的責任是對摘要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要方面均與已審核財務報表符合一致,發表意見,僅向全體股東報告,除此之外本報告別無其他目的。我們不會就本報告的內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負上或承擔任何責任。

我們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頒布的《核數準則》和《核數實務準則》審核了 貴集團截至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並已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二日就該財務報表發表了無保留意見的核數師報告。

上述已審核的財務報表由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的合併及公司資產負債表以及截至該日止年度的合併損益表、合併綜合收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和合併現金流量表組成,亦包括重大會計政策的摘要和解釋附註。

我們認為,摘要財務報表在所有重要方面,均與上述已審核的財務報表符合一致。

為更全面了解 貴公司及 貴集團的財務狀況和 貴集團的經營結果以及核數工作的範圍,隨附的摘要財務報表應與已審核的財務報表以及獨立核數師報告一併閱讀。

張佩萍
註冊核數師
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

澳門,二零一一年九月二日

管理層報告書

新世界第一渡輪服務(澳門)有限公司(「新渡輪(澳門)」)自2000年投入服務以來,提供往來澳門及香港尖沙咀的跨境渡輪服務,積極實踐「服務優質 乘客第一」的企業精神。

過去一年,儘管環球經濟持續動盪,油價仍屬偏高及市場上競爭日趨激烈,但新渡輪(澳門)仍一如去年,繼續秉持集團「服務優質 乘客第一」的承諾,竭力強化船隊及提升服務水平,力臻至善。在優秀團隊的共同努力及因時制宜的營運策略下,新渡輪(澳門)在財務方面的表現亦見改善。

隨著澳門確立以休閒旅遊為中心的發展方向,新渡輪(澳門)將會繼續積極作出配合,不斷優化服務質素及船隊裝備,為打造澳門成為世界級的休閒旅遊中心作出貢獻。


滙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第27/97/M號法令第八十六條第一款之公告

資產負債表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澳門幣

澳門幣

澳門幣

營業表(非人壽)

二零一零年度

借方

澳門幣

貸方

澳門幣

損益表

二零一零年度

澳門幣

會計 董事會主席
何聰穎 區宗傑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於澳門

董事會報告書

在二零一零年,本公司毛保費收益為約澳門幣壹千伍佰萬元,淨保費收入比去年增加百分之十六,整體純利減少約澳門幣拾貳萬元,此乃歸於整體行政費用支出增加。

藉此,董事會謹提呈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該年度經審計之帳目、財務報表,以及盈餘運用建議書如下:

  澳門幣
淨差額 2,700,888
撥作法定儲備金 (550,000)
結餘撥轉下年度 2,150,888

董事會主席
區宗傑    謹啟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於澳門

主要股東名單:  
滙業銀行有限公司 99.87%

本公司主要組織:

股東大會執行委員會:

滙業銀行有限公司 主席
梁子平先生 副主席
劉兆倫先生 秘書

董事會:

區宗傑先生 主席
劉繼興先生 董事
劉兆倫先生 董事
梁子平先生 董事
梁潤燕小姐 董事
楊振榮先生 董事
歐陽志強先生 董事

獨任監事:
余廣靈先生

獨任監事意見撮要

本公司之資產負債表、營業表及損益表,乃按照澳門現行法例而編製,並經核數師審核,清楚顯示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真實財政狀況及營業結果。

獨任監事    余廣靈    謹啟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一日於澳門

核數師意見撮要

本核數師樓已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現行之核數準則完成審核匯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財務報表,並已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就該份財務報表發表了無保留意見的核數師報告書。

我們已將董事會為公佈而編製之財務報表摘要與上述經審核之財務報表作比較。

我們認為,上述財務報表摘要與上述經審核之財務報表是一致的。

鮑文輝註冊核數師樓
Manuel Basilio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於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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