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公 告
按照行政長官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四日批示,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的公務員舉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輔助部門人員編制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文案壹缺。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於擺華巷五號二樓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人力資源暨檔案處,有意報考者請自本公告刊登《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日內遞交有關資料。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審 計 署
公 告
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將本署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二十樓審計署行政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六日於審計署
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趙占全
警 察 總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為警察總局之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警察總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正張貼於南灣大馬路730至804號中華廣場十六樓警察總局資源管理廳,有意報考者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申請。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四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海 關
通 告
第02/2011/DAF/SA號公開競投
澳門海關宣佈,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車輛”進行公開競投。
有關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存放於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之“辦事處”內,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參閱,如欲索取上述文件之副本,需繳付影印費用,或於本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mo)內免費下載。招標程序於上址進行。
標書必須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四日下午五時前遞交至上述之海關辦事處。
承投商號除須遞交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所要求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保證金澳門幣貳萬陸仟元正($26,000.00)之證明文件,而該保證金是以存款方式或銀行擔保方式繳付予澳門海關,倘以存款方式繳交,應交予澳門海關行政財政廳司庫。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五日上午十時三十分於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內舉行。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三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法 務 局
公 告
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中文語言範疇)一缺,經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公告。現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公布,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法務局內。
根據同一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三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商 業 及 動 產 登 記 局
2011年05月之商業登記
———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四日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代登記官 Isabel Fátima da Silva Nantes
民 政 總 署
公 告
為填補民政總署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一年五月十八日第二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招考公告,以審閱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考試;現按第14/2009號法律第七十九條仍繼續生效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計十天內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 字樓行政輔助部的佈告欄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 該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一一年六月七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主席:黃,玉珠(行政輔助部部長)
重整黑沙海灘基建設施工程(第一期)公開招標競投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施工地點:黑沙海灘。
3. 承攬工程目的:重整黑沙海灘基建設施。
4.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5.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6. 臨時擔保:澳門幣壹拾肆萬元正($140,000.00),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7.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每次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再扣除5%,作為此將要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8. 底價:不設底價。
9.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0.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民政總署大樓,文書及檔案中心。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二日下午五時正(標書須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兩種官方語言其中一種編製)。
11.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民政總署大樓。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四日上午十時正。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2.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有關圖則、承投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本通告刊登之日起至開標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十七字樓民政總署道路渠務部查閱。
有興趣者亦可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一日下午五時前,向有關部門取得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幣捌佰元(按照第74/99/M號法令第五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
13. 工期:此工程之工期不得超過120天。
14. 標書評核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 ——工程總造價及各項單價: 60%;
- ——合理工期:10%;
- ——施工計劃:
i. 工序的仔細度和建議:3%;
ii. 工序之連貫關係:3%;
iii. 施工計劃期的適用性及可行性:4%;
- ——對類似工程之經驗:10%;
- ——材料質量:10%。
15.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一一年七月五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十七字樓民政總署道路渠務部,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羅永德
公開招標“為民政總署道路渠務部供應一套CCTV下水道探測器”
按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之決議,現為“為民政總署道路渠務部供應一套CCTV下水道探測器”進行公開招標。設備項目以本公開招標之承投規則內附表所列為準。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廈十七樓民政總署道路渠務部索取有關招標章程及承投規則。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下午五時正。競投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幣壹萬捌仟元正($18,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抬頭為“民政總署”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書或受益人為“民政總署”的保險擔保方式,於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財務處出納繳交。
開標日期為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日上午十時,於本署培訓中心(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字樓)舉行。根據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規定,投標人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對招標時所遞交之文件有可能出現之疑問予以澄清。
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截標之日期止,投標人應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廈十七樓民政總署道路渠務部,以確切了解是否尚有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七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羅永德
經 濟 局
公 告
為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內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通告的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三日於經濟局
局長 蘇添平
勞 工 事 務 局
公 告
勞工事務局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規範的《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規定,以文件審查方式,進行有限制的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兩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二樓本局行政財政處以供查閱。申請報考期限為十日,由本公告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於勞工事務局
代局長 陳景良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資產負債分析表
(於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金融管理局通則第二十條第六款)
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澳門幣 | |||||
資產帳戶 | 負債帳戶 | ||||
外匯儲備 |
191,974,180,402.89 |
澳門幣負債 |
187,997,892,689.46 | ||
黃金及白銀 |
0.00 |
金融機構存款 |
11,652,091,742.39 | ||
銀行結存 |
127,519,760,953.98 |
特區政府存款 |
146,048,101,004.00 | ||
海外債券 |
54,179,853,181.60 |
負債證明書 |
6,086,569,883.23 | ||
特別投資組合 |
10,219,105,622.36 |
金融票據 |
11,103,000,000.00 | ||
其他 |
55,460,644.95 |
其他 |
13,108,130,059.84 | ||
本地區放款及其他投資 |
13,469,201,216.85 |
外幣負債 |
162,488.53 | ||
流通硬幣 |
208,321,200.00 |
對本地居民或機構 |
0.00 | ||
紀念硬幣 |
1,699,619.21 |
對外地居民或機構 |
162,488.53 | ||
非流通銀幣 |
5,856,000.40 | ||||
流通硬幣套裝 |
309,384.12 |
其他負債 |
232,047,375.10 | ||
其他澳門幣投資 |
1,517,268,062.49 | ||||
外幣投資 |
11,735,746,950.63 |
暫記帳項 |
232,047,375.10 | ||
其他帳項 |
0.00 | ||||
其他資產 |
585,874,170.52 |
資本儲備 |
17,799,153,237.17 | ||
資本滾存 |
12,525,014,583.57 | ||||
一般風險準備金 |
992,505.71 | ||||
一般準備金 |
4,943,032,077.99 | ||||
盈餘 |
330,114,069.90 | ||||
資產總計 |
206,029,255,790.26 |
負債總計 |
206,029,255,790.26 | ||
|
Lei Ho Ian, Esther
行政委員會
Anselmo Teng
António José Félix Pontes
Wan Sin Long
司 法 警 察 局
名 單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第十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有條件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的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一缺,合格應考人的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唯一合格應考人: | 最後評核 分 |
Cheong Perola, Brenda | 6.85 |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本名單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六 月十三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一年六月八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張玉英
正選委員:顧問翻譯員 鄭慧銘
顧問翻譯員 何樹光
公 告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第三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及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五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更正通告,有關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技術輔助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行政範疇)九缺,現按典試委員會於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四日作出之決定,重新公佈臨時名單,有關名單已張貼於龍嵩街司法警察局B座大樓四樓,並可透過設置於龍嵩街本局A、C兩座地下以及路 氹分局地下的“資訊亭”查閱(及可瀏覽本局網頁:www.pj.gov.mo)。同時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四款之規定,請欠缺文件之應考人在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計十日內,將有關文件補齊。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七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日第四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電訊範疇)三缺,茲通知以下事宜:
(1)筆試合格並獲准進入專業面試的准考人名單已張貼於龍嵩街本局B座大樓四樓,並可透過設置於龍嵩街本局A、C兩座地下以及路分局地下的“資訊亭”查閱(及可瀏覽本局網頁:www.pj.gov.mo);
(2)專業面試的日期、時間及地點於上述名單內公佈。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七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衛 生 局
名 單
根據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三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之通告及按照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規定而進行急症醫學專科培訓醫生的最後評核考試。該評核成績已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應考人: | 分 |
1.º 曾潭飛醫生 | 16.9 |
2.º 李彩珠醫生 | 16.7 |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陳惟蒨
公 告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公佈,衛生局人員編制護理職程第一職階護士監督四缺開考的確定名單,已張貼於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該開考通告已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陳惟蒨
通 告
第22/P/2011號公開招標
根據行政長官於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供應協議藥物及其它藥用產品”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或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地庫一(C1)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所需費用,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開標將於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側之本局行政大樓地下“大禮堂”舉行。
投標者需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幣壹拾萬元正($100,0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衛生局”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六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陳惟蒨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名 單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資訊專業)四缺,經於二零一一年五月四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公務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1.º 陳允熙 | 9.10 |
2.º 區錦明 | 8.92 |
3.º 梁凱欣 | 8.31 |
4.º 梁燕萍 | 8.26 |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曾冠雄
正選委員:廳長 黃健武
處長 梁麗卿
———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技術輔助人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二缺,經於二零一一年五月四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公務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1.º 杜鳳儀 | 8.83 |
2.º 馮萬雄 | 8.23 |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梁麗卿
正選委員:科長 Fátima Augusto de Assis do Rosário
職務主管 楊榮吉
———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技術輔助人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三缺,經於二零一一年五月四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公務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1.º António da Conceição | 8.15 |
2.º 胡月宜 | 7.90 |
3.º 黃煥姬 | 7.85 |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批示確認)
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職務主管 楊榮吉
正選委員:科長 Fátima Augusto de Assis do Rosário
特級技術輔導員 潘小琼
公 告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社會科學專業,包括新聞及公共傳播學、經濟學、公共行政學、社會學及社會工作學)二缺,經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招考公告,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六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梁勵
文 化 局
公 告
文化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第二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文化局總部,以供查閱;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有關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六日於文化局
局長 吳衛鳴
旅 遊 局
公 告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之批示,經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八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的通告,以錄取二十名首席督察實習員,以便填補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核准的旅遊局人員編制內特別職程監察範疇第一職階首席督察五缺,現根據該開考通告第六款的規定,公佈知識考試及格並獲准進入專業面試的准考人名單和面試日期、時間及地點,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4樓旅遊局告示板以供查閱,亦可瀏覽旅遊局網頁http://www.macautourism.gov.mo/industry。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體 育 發 展 局
公 告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將填補體育發展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綜藝館第一座四字樓體育發展局行政財政處。有關開考的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四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黃有力
澳 門 大 學
通 告
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於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日第六次會議決議將『專業以外科目』之中文及葡文名稱修訂如下:
中文名稱:『專業以外科目』修訂為『分類選修科目』;
葡文名稱:“Disciplinas de Distribuição/Diversidade”修訂為“Disciplinas de Opção da Distribuição/Diversidade”。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趙偉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公 告
第02/DOA/2011號公開招標
茲公佈,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現為“位於新口岸巴黎街242號南岸花園二樓平台澳門理工學院南岸學生宿舍提供十七個月的管理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該服務為期十七個月,由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有意競投人可在辦公時間內前往高美士街澳門理工學院工程暨採購處查閱及索取有關招標計劃書和承投規則。
投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開啟投標書當日起計算。
有意競投者,請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時整在澳門理工學院工程暨採購處集合聽標。
競投人須在二零一一年七月七日下午5:45截標日期前,將投標書交到澳門理工學院工程暨採購處,並須繳交澳門幣伍萬元整($50,000.00)的臨時保證金。臨時保證金之繳交方式得透過現金存款至澳門理工學院會計及出納部或以銀行擔保的方式繳付。
開啟投標書定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八日上午十時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澳門理工學院匯智樓一樓二號演講廳舉行。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六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院長 李向玉
澳 門 格 蘭 披 治 大 賽 車 委 員 會
公 告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透過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公開宣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六月八日作出的批示,現就以總額承投制度的工程“第E2號工程——東望洋賽道廣播系統安裝工程、賽道電視訊號系統及電視機安裝工程、閉路電視設備安裝工程、戶外顯示器安裝工程——第五十八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的判給作公開招標。
1. 招標實體: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格蘭披治大賽車大樓、臨時停車場及東望洋賽道。
4. 承投工程目的:此項工程之內容是於賽道上安裝一套大會廣播系統,安裝電視機及電視訊號系統,並接收及轉播大會訊號給電視系統使用,以及於賽車大樓、臨時車房及維修站安裝閉路電視系統、賽道戶外大型顯示器之安裝,上述項目包括所有線路之鋪設、接駁、測試及供應所需之設備。
5. 最長施工期:遵照承投規則內所列明的期限。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公開開標儀式結束後起計。
7. 承投類型:以總額承投。
8. 臨時保證金:澳門幣貳拾萬元正($200,000.00),可以以現金或支票交付旅遊局行政暨財政處旅遊基金輔助組或以支付“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及註明用途的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方式提交。
9. 確定保證金:判給總價百分之五。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接納條件:投標人必須具有土地工務運輸局的施工註冊登記。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直至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遞交至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1樓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13. 講解會:有意者可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於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一樓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104室舉辦之講解會。
14.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一樓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下午三時。
開標時,投標人或其代表應出席,以便根據經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的規定,解釋標書文件內可能出現之疑問。
投標人的合法代表可由受權人代表出席公開開標的儀式,此受權人應出示經公證授權賦予其出席開標儀式的授權書。
15. 投標書的評核標準及其所佔的比重﹕
- a)價格 70%;
- b)工期 15 %;
- c)施工計劃 5%;
- d)同類型之施工經驗 10%。
計算之方式根據招標方案內第10條之說明。
16.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1樓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時間: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止日,在辦公日辦公時間內。
價格:$500.00(澳門幣伍佰元整)。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四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協調員 安棟樑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透過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公開宣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六月八日作出的批示,現就以總額承投制度的工程“第4號工程——製造及放置防撞車胎及Tecpro防撞欄工程、圍欄、站台及賽道維修工程——第五十八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的判給作公開招標。
1. 招標實體: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東望洋賽車賽道。
4. 承投工程目的:此項工程內容是建造、拆卸及存倉一個臨時的金屬行人天橋、於維修站保護牆安裝及拆卸保護網、於行人及行車天橋安裝夾板、製造攝影記者及旗手站台,維修及髹漆賽道的保護牆,以及於賽事期間供應修補賽道的物料。以及製造及安裝有防撞膠皮覆蓋的防撞車呔、安裝防撞墊褥及防撞路緣膠帶於東望洋賽道部分的彎位,包括製造及安裝所有需要的配件。
5. 最長施工期:遵照承投規則內所列明的期限。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公開開標儀式結束後起計。
7. 承投類型:以總額承投。
8. 臨時保證金:澳門幣拾陸萬元正($160,000.00),可以以現金或保付支票交付旅遊局行政暨財政處旅遊基金輔助組或以支付“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及註明用途的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方式提交。
9. 確定保證金:判給總價百分之五。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接納條件:投標人必須具有土地工務運輸局的施工註冊登記。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直至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5時30分前,遞交至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1樓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13. 講解會:有意者可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上午十時,於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一樓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104室舉辦之講解會。
14.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一樓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下午三時。
開標時,投標人或其代表應出席,以便根據經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的規定,解釋標書文件內可能出現之疑問。
投標人的合法代表可由受權人代表出席公開開標的儀式,此受權人應出示經公證授權賦予其出席開標儀式的授權書。
15. 投標書的評核標準及其所佔的比重﹕
- a)價格 70%;
- b)工期 15 %;
- c)施工計劃 5%;
- d)同類型之施工經驗 10%。
計算之方式根據招標方案內第10條之說明。
16.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1樓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時間: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止日,在辦公日辦公時間內。
價格:$500.00(澳門幣伍佰元整)。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四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協調員 安棟樑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公 告
“新口岸區道路整治工程——第一期”公開招標競投
1. 招標實體:土地工務運輸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新口岸高北京街、上海街及宋玉生廣場圍繞之行車道及步行街。
4. 承攬工程目的:美化街道及重整下水道。
5. 最長施工期:300 天(三百天)。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350,000.00(澳門幣叁拾伍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申請的批准。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地下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五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時正。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四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星期一)上午九時三十分。
根據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4.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二字樓基礎建設廳。
時間:辦公時間內(由九時至十二時四十五分及十四時三十分至十七時)。
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價格:$290.00(澳門幣貳佰玖拾元整)。
15.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 ——合理造價60%;
- ——工作計劃10%;
- ——施工經驗及質量18%;
- ——廉潔誠信12%。
16.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可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二字樓基礎建設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一一年六月八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菩提社會服務大樓工程」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二條的規定作出解答,及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及補充說明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三字樓公共建築廳查閱。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土地工務運輸局/交通事務局新大樓——購買辦公室傢俱——第四期”公開招標競投
1. 招標實體:土地工務運輸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使用地點:土地工務運輸局/交通事務局新大樓六至二十樓。
4. 承投購置物品之目的:為上述新辦事處購買辦公室文件櫃。
5. 最長交貨期連安裝期:60天(六十天)。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臨時擔保:$100,000.00(澳門幣壹拾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或法定銀行擔保之方式提供。
8. 確定擔保:判給總金額的4%;以現金存款或法定銀行擔保之方式於判給後提供。
9. 參加條件:商業登記證明或最近繳付營業稅的收據中有從事與招標項目相關業務的實體。
10.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地下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一日(星期一)中午12:00。
11.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四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二日(星期二)上午9:30。
*根據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2.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三字樓公共建築廳。
- ——時間:辦公時間內(上午9:00至12:45及下午2:30至5:00)。
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價格:$50.00(澳門幣伍拾元整)。
13. 遞交樣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新大樓六至二十樓。
-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00。
14. 判給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 ——合理價格 50%
- ——交貨期連安裝期 5%
- ——質量及適用性 40%
- ——環保概念 5%
15.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可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三字樓公共建築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16.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3及第7.1點而改動。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七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巴士及重型車停車場設計連建造承包工程”公開招標競投
1. 招標實體:土地工務運輸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路氹城機場大馬路輕軌車廠旁邊。
4. 承攬工程目的:設計連建造巴士及重型車停車場。
5. 最長施工期:150天(一百五十天)。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總額承攬,土地平整的開挖及回填部份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500,000.00(澳門幣伍拾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續期申請的批准。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 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地下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九日(星期二)中午十二時正。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 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四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
根據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4.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二字樓基礎建設廳。
時間:辦公時間內。
價格:$190.00(澳門幣壹佰玖拾元整)。
15.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 ——合理造價:60%;
- ——設計概念:10%;
- ——工作計劃:8%;
- ——施工經驗及質量:10%;
- ——廉潔誠信:12%。
16.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可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二字樓基礎建設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港 務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把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四缺,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按照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一年六月八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名 單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技術輔導員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五缺,經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開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1.º 譚志文 | 9.51 |
2.º 陳榮紹 | 9.29 |
3.º 勞思遠 | 9.25 |
4.º 羅崇美 | 9.11 |
5.º 殷偉基 | 9.03 |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三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六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資訊處處長 陳鴻傑
委員:處理暨電訊中心主任 梁永權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林國揚
公 告
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茲通知現為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人員進行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的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人員編制內氣象高級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氣象高級技術員一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於氹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之告示板上。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六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交 通 事 務 局
名 單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第二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被接納的准考人:
鄭岳威。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四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局長 汪雲
正選委員:廳長 羅誠智
廳長 鄺偉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