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公佈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設立章程文本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起,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1號5/2011。
第一條——本會名稱為“有限合夥投資人協會”。
第二條——本會宗旨為建立中國境內投資人之間的溝通交流平臺,維護中國境內投資人的投資利益;建立中國的投資人和投資管理人的溝通、交流平臺,實現雙方的共贏發展;瞭解投資管理人發展狀態及信用機制;建立投資管理人排行榜和項目排行榜體制,形成投資人發展平臺。促進中國和國際機構投資者之間的瞭解與合作,接受國際投資人合作,推動中國股權投資行業的發展。
第三條——本會會址設于澳門南灣大馬路405號中國法律大廈27樓A座。經本會理事會決議,本會會址可遷往澳門任何地方。
第四條——凡承認本會章程的單位和個人,經申請並報本會理事會審核通過,均可成為本會單位會員或個人會員。
第五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
(二) 參加本會各類活動的優先權。
第六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定,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二)按規定繳納會費,完成本會交代辦理的各項工作,積極宣傳和參加各類業務活動。
第七條——會員可自由退會。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會員及個人會員,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取消其會員資格:
(一)不按時繳納應繳的費用。(特殊會員除外)
(二)嚴重違反本會章程及有關規定,給本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第八條——本會組織機關包括:
(一)會員大會;
(二)理事會;
(三)監事會。
第九條——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
(一)會員大會的權限為:
a) 制定和修改章程;
b)選舉和罷免本會各機關成員;
c)審核和通過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d)審核和通過本會活動計劃和年度預算;
e)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f)解散本會。
(二)會員大會的組成及運作方式:
a) 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組成。
b)會員大會由主席團主持,主席團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由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名及一名秘書組成。主席團各成員任期為三年,並可以連選連任。
c)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至少提前八個工作日透過掛號信或簽收之方式,由理事會召集,召集書內應指出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及議程;不少於總數五分之一之會員以正當目的提出要求時,亦得召開大會。
第十條——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
(一)理事會的職權為:
a)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及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b)討論、通過有關提案、重大決議。
c)制定內部管理制度,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d)審定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和財務預算、決案。
(二)理事會的組成、召集及運作:
a)理事會由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若干人,理事若干人及秘書長組成,總人數須為單數。理事會各成員任期為三年,並可以連選連任。
b)理事會每一年召開兩次平常會議。理事長認為必要時或經多數理事提出請求時,則召開特別理事會議。
c)理事會須有半數以上成員出席方能進行會議,其決議須經出席成員之過半數票贊成方能通過,倘票數相同,理事長有權再投一票。
第十一條——監事會
(一)監事會的權限為:
a)監督會員遵守本會章程和倘有之內部守則;
b)審查本會賬目;
c)監督理事會的工作,並向會員大會報告;
d)就其監察活動編制年度報告。
(二)監事會的組成、召集及運作:
a)由一名監事長及若干名監事組成,總人數為單數,各成員任期為三年,並得以連選連任。
b)監事會每年召開平常會議一次,由監事長召集。監事長認為必要時或多數成員提出請求時,則召開特別會議。
c)監事會會議須有過半數成員及監事長出席時,方可進行議決。除法律或章程另有規定外,會議之任何決議,須有出席者之過半數票方能通過。如表決時票數相等,則監事長有權再投一票。
第十二條——秘書處是本協會的執行機構,受會長、理事長領導並受監事監督。
(一)秘書長的職權為:
a)主持秘書處的日常管理工作。
b)代表本協會簽署合同與文件。
c)落實會員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d)聘用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外的秘書處工作人員,並按協會薪酬規定決定其報酬。
e)負責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的會務。
(二)秘書處的組成、召集及運作:
a)秘書處設秘書長一名,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秘書長是本協會的負責人。
b)本協會設副秘書長若干名,協助秘書長工作,副秘書長由秘書長提名,經會長批准產生。
第十三條——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企業資助;
(四)利息;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四條——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十五條——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其他原因需要註銷時,由理事會提出解散決議。
第十六條——本會清算後的剩餘財產,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理事會。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於第一公證署
公證員 盧瑞祥
董事 | 會計主管 |
高潤發 | 尉德君 |
總經理 | 會計主管 |
陳達港 | 廖國強 |
行政委員會 | 會計主任 |
劉惠明、趙鎮昌、溫美蓮、李貝濤 | 李嘉琪 |
分行經理 | 會計主任 |
邱顯斌 | 羅美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