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經 濟 財 政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五日第29/99/M號法令修訂的七月十一日第33/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章程》第三條第二款f)項的規定,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張祖榮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委任由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獲續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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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社 會 文 化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文化產業委員會擔任如下職務,為期六個月:

陳錦添,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起生效;

謝小華,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曾雄昌在文化產業委員會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高嘉文在文化產業委員會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長官及社會文化司司長分別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七日及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九條第二款(二)項,第17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292/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和第七款,以及第352/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續任João Manuel Costa Antunes(安棟樑)以兼任制度及非全職方式擔任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協調員,任期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並每月收取薪俸點200點。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並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黃有力擔任體育發展局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續期兩年。

透過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批示:

陳伯煇——根據現行《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第十九條第五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本辦公室顧問,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至十二月十九日。

聲 明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之規定,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白斯敏,屬散位人員,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四日在文化局開始職務之日起終止在文化產業委員會的職務。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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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素梅


審 計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審計局局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七日的批示:

尹淑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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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於審計署

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趙占全


警 察 總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名的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黎美娟及梁雁盈,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助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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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六條及第十三條第三款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聘鄧寶國碩士為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主任,由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四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六及第七項、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黃嘉琪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及更改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75),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八月二日第7/2004號法律第四條、第十條第一款、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五條、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已完成“為任用主任書記員而設的培訓課程”的終審法院主任書記員劉慶輝、初級法院主任書記員曾豔芬及莫德強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定期委任均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一年二月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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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呂偉良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譚宗騏、陳偉文、陳堅敏、李錦漢、周文鐘、高光榮、楊玉平、甘小明、鄧世易、葉奕韜,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劉永歡、梁敬業、鄭雪娟、鄭達燊、張兆科,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陳合女,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許鳳玲、李健輝、陳麗明,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林義鋒、古俊偉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首位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其餘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鄺美蘭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鍾惠平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九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重型車輛司機鄭振明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四職階勤雜人員陸佩英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的規定,楊登山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10,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甄曉東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洪淑玲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六日起在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六款以及第10/2003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Julia da Conceição Silva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之職務,薪俸點195,試用期六個月,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起生效。

按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黃杏花、許鴻燕、陳姍姍、林麗琼及黃翠華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275,分別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十二月五日、十二月九日、十二月十二日及十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彭婉嫻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戚雪梅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黃詠欣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二十七條第四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准考人第二職階主任翻譯員Ng Kuoc Hon,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羅瑞景派駐到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起,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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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四日的批示:

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陳美怡,屬本局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有關合同獲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照本人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之批示:

本局第三職階散位勤雜人員陳惠娟——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修改,執行同一職務並轉為高一職階,由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

第五職階勤雜人員林健儀,由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技術工人雷雅聰,由二零一一年二月四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劉志明,由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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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八日於印務局

代局長 梁禮亨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四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陳,潤波——在有關考試唯一之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該名人員獲確定委任為民政總署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批 示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潘,新鴻——行政輔助部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吳,金平及李,志雄——財務資訊部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40點,分別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及三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資訊處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于,衛國,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160點,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文化康體部第六職階勤雜人員梁,翠金,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160點,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Viseu, Humberto Fernando——化驗所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陳,華——技術輔助辦公室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40點,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李,健輝——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40點,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陳,祖成——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建築及設備部:

曹,基石、張,長富及黃,富強——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20點,分別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二月二十四日及二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潘,燦銓——第五職階技術工人,薪俸200點,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戴,國華——第四職階技術工人,薪俸180點,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杜,紅女——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道路渠務部:

謝,明富及許,和慶——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240點,分別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八日及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李,振標——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80點,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十二月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梁,澄波及李,錦全——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80點,分別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九日及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馮,鴻基及姚,炳僑——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皆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鄭,振平——第四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40點,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盧,溢強、林,北就、劉,玉書、歐,陽強、陳,祝基、陳,華洪及黃,冠雲——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60點,第一位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起生效,第二位及第三位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李,作蛟——第五職階勤雜人員,薪俸150點,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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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法 律 改 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許錦泉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起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任職於本辦公室的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張少基及譚岳鋒之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和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李小君,本辦公室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職級和職階不變,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法務局編制人員,第二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Maria Elizabeth Sou,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四日起在本辦公室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為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本辦公室人員尤曉瑩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經濟局編制人員,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黃美德,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四日起在本辦公室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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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法律改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朱琳琳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卹金的訂定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四日發出的批示:

(一)海關第四職階首席關員黃志漢,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307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首席關員陸錫強,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306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首席關員馮友權,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301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首席關員黃繼明,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302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首席關員吳衡仔,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308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首席關員嚴富源,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310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首席關員Fernando Maria de Assis,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8527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首席關員羅銘釗,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300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四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六職階關務督察劉志犖,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190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4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二職階一等關員Natalino José Alves,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152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二職階一等關員岑國斌,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311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副關務督察Albano Lopes Monteiro,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082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副關務督察Luis Gonzaga Osorio Matias,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8540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副關務督察João Bosco Vong,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153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衛生局第五職階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黃松漢,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924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a)項,即已屆服務年齡上限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衛生局第四職階高級護士鄺尚勤,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644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0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交通事務局第七職階技術工人劉少珊,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746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一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9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劉錦城,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539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三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70點訂出。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工作人員Margarida Mendes Vieira Carvalho,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496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5點訂出。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經濟局第二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Daniel Alberto dos Remedios Cesar,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588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三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音樂副警長周灶,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434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六職階音樂警長鄭繼燊,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435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4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音樂首席警員陳仲賢,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450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二職階一等警員林志堅,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732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二職階一等警員Jose Chung,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746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六職階警長卓肇恆,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737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4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副警長吳錦豪,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726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港務局第七職階勤雜人員林榮輝,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355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四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3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港務局第八職階勤雜人員李紹鏜,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378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機械專業首席關員何建明,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179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首席關員梁富偉,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298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首席關員梁觀保,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200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土地工務運輸局第八職階輕型車輛司機李錦棠,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756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副關務督察李潤標,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203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教育暨青年局第八職階勤雜人員Marcelina Fatima Manhão,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075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a)項,即已屆服務年齡上限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5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第九職階勤雜人員岑榮初,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825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8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八日發出的批示:

(一)海關第四職階副關務督察陳允泉,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194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土地工務運輸局第二職階特級技術稽查孫錫鈞,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24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6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衛生局工作人員林麗娟,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659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郵政局第九職階郵差陳文華,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88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四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5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權益歸屬比率的訂定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四日發出的批示:

旅遊局高級技術員Paula Isabel Desirat Machado do Carmo Azevedo,供款人編號3003719,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八年,而為計算過渡期間的年數有四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政府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七十九及「過渡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六十三點二。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高級技術員江暹珍,供款人編號604371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八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政府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二十五。另基於該供款人之註銷登記原因並不符合經第5/2007號法律修改之五月二十七日第25/96/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訂定其無權取得「特別帳戶」的任何結餘。

民政總署勤雜人員馬炳南,供款人編號604623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三)項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財 政 局

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之公證合同摘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之延長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水公共服務批給公證合同的附加合同

茲證明:現透過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財政局公證處第012A號簿冊第140頁至142背頁繕立之公證合同,對一九八五年七月八日在同一公證處第246號簿冊第67頁至88頁繕立之《澳門地區供水公共服務專營權批給公證合同》及其最後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同一公證處第460號簿冊第34頁至71頁繕立之修訂合同再作出修訂,內容如下:

“第一條

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訂立的「延長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水公共服務批給公證合同」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五條修改如下:

“第二十九條——供水予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機構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一)百分之四十的耗水屬免費,但以不超過專營公司發票的總耗水量百分之二為限;

(二) ......

六、 ......

七、 ......

第三十五條——水資源費

一、 ......

二、水資源費按下列方式計算:

水資源費=P0 × 當月向外地購買的原水量(m3)+〔當月使用費總額–T0 × 當月計費用水總量(m3)–E÷12)+X0

公式中:

P0=澳門幣0.9219元/m3,T0=澳門幣4.39元/m3,X0=澳門幣-650,000元;

當月使用費總額是指當月發出的所有繳費通知單中使用費的總額;

當月計費用水總量是指當月發出的所有繳費通知單中用於計算使用費的用水總量;

E是指專營公司用於實施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推行的使用費調整而每年增加的開支,包括相關人力與物料成本、繳交回報及稅項;

E值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核准。

三、倘使用費因向外地購買原水的費用或澳門特別行政區綜合消費指數的變化而調整,則澳門特別行政區可對上款公式中P0、T0及X0值作相應調整。

四、倘使用費非因上款所指的因素變化而調整,則雙方可透過協議,對第二款公式中P0、T0及X0值作相應調整。

五、倘專營公司的整體盈利有明顯變化,澳門特別行政區可在聽取專營公司的意見後,對第二款公式中P0、T0及X0值作相應調整。

六、......

七、......

八、......

九、......

十、...... ”

第二條

上述公證合同附件七(用戶合同的基本條款)第四條及第二十五條修改如下:

“第四條——合同的訂立與期限

一、......

二、......

三、......

四、為對用水作出分類,專營公司得要求用戶提交證明用水類別的文件。

五、倘改變用水類別,用戶應在發生改變日起計三十日內通知專營公司,並遞交證明文件。

第二十五條——使用費

一、......

二、......

三、......

四、倘居住用途的建築物內裝有總水錶但各分層單位不具備安裝獨立水錶的條件,則按照建築物的總用水量及各單位的實用面積比例計算各單位的用水量;倘未向專營公司提供實用面積資料,則按單位數目比例計算。

五、倘因用戶改變用水類別而需對已發出的繳費通知單中的使用費作出調整,調整的款項在下一張起的繳費通知單中收取或扣減。”

第三條

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於財政局

代專責公證員 何艷媚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九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Ana Maria Aires da Silva Jorge Valente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黎家欣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Lina Maria dos Santos Nogueira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Pedro Zeferino de Souza在本局擔任第九職階技術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鍾少山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Rosa Maria dos Santos Gomes及Tertuliano Augusto Gomes de Senna Fernandes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六職階技術工人的薪俸點220的薪俸。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Cristina Maria Dias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林月霞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七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寶珊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廖詩祺及周倩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五日及一月十九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何嘉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韋顯貴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五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黎綺霞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黃芳妮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穎堅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鄭持雅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鄭世安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岑倩航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五日起獲續期一年。

聲 明 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五日批示之許可,並根據適用之法例,現聲明新設下列「司庫活動」帳項:

代號 扣除項目
5927 行政當局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保證金之調動

應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伍婉華的要求,因編制外合同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期滿,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終止在本局的職務。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一)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一)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一)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刊登於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副刊)的第14/2010號法律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對本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十九章經常開支職能分類8-01-0經濟分類04-01-05-00-61,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會展業發展委員會”的整體款項分配,作出經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布如下:

———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於財政局——局長 江麗莉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應彭智勇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黃寶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薪俸點為350點,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二日起生效。

———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四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人 力 資 源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應黎鳳彩之請求,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Salema Noronha Silverio Marques Ana Maria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謝靄雯、林漪鈴、李佩珊及梁嘉慧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305點。

———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於人力資源辦公室

主任 黃志雄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起,與余潔平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技術工人之職務,薪俸點為15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起,與馮墀銘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之職務,薪俸點為170。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四日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勤雜人員黃權炳之申請,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起解除其在本局之散位合同,並終止與本局之聯繫。

———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潘樹平警務總監


消 防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一日第03/201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由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一日起,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一月二十四日第51/97/M號法令及三月二十九日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四條至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二條至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五條及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規定,將下列人員晉升至消防局人員編制基礎職程之第一職階副消防區長職位。

首席消防員 編號 411931 程炳強
" " 422911 馮俊光
" " 411951 黎振雄
" " 401911 黃東山
" " 416891 毛樹文
" " 428901 李永達
" " 408911 高金喜
" " 425911 劉振輝
" " 401901 許樹強
" " 408931 鄭永漢
" " 447901 盧志明
" " 424901 李程順
" " 410911 葉德龍
" " 404891 陳桂銘
" " 415901 陳賀榮

———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衛 生 局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七日之批示,以及根據刊登於八月三十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內的第9/2010號法律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規定,核准衛生局衛生助理員編制名單:

姓名 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日的狀況 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的狀況 任用方式
職級 職階 職級 職階
陳華 第二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8 編制內散位
談春甜 第二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8 編制內散位
周志良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8 編制內散位
卓官唐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8 編制內散位
張前進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8 編制內散位
趙廣權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8 編制內散位
甘艷梨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8 編制內散位
李志雄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8 編制內散位
Lolobrigida da Silva Tchan Li, Georgina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8 編制內散位
歐雪梅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陳全忠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陳建華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陳美玉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陳世秋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曾寶蓮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張卓源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許燕貞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許耀棠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海黃淑燕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甄耀發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楊譚少梅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楊華勛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葉誌祥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葉啟鴻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高文錦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關坊德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關少蓮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賴南榮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林鄭秀珠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林麗娟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林麗嫦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梁國乾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Leong, Jose Batista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梁鳳薇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呂文錫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吳志強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吳家爾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吳錦銓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Rodrigues da Silva Lai, Fatima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岑岳時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蕭細弟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譚有銀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談耀蓬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余松明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黃煒潤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黃松漢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黃啟光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黃佩芬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7 編制內散位
陳建中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6 編制內散位
Da Conceicao Miguel Tchan, Odete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6 編制內散位
海漢興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6 編制內散位
楊惠珍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6 編制內散位
姚長權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6 編制內散位
葉秋萍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6 編制內散位
余貴強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6 編制內散位
賴章偉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6 編制內散位
李欽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6 編制內散位
李娟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6 編制內散位
羅國輝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6 編制內散位
陸偉文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6 編制內散位
蒲志明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6 編制內散位
譚劍輝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6 編制內散位
黃秀儀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一般服務助理員 6 編制內散位
葉國順 第二職等衛生助理員 5 技術工人 8 編制內散位
方富祥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技術工人 6 編制內散位
廖溢華 第一職等衛生助理員 5 技術工人 6 編制內散位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之批示,以及根據刊登於九月六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內的第10/2010號法律第三十五條及第四十條規定,核准衛生局醫生職程人員編制名單:

姓名 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的狀況 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的狀況 任用方式 備註
職級 職階 職級 職階
李展潤 醫院主任醫生 3 主任醫生 3 確定委任 a)
鄭成業 全科主任醫生 3 主任醫生 3 確定委任 b)
Barata Frexes, Joao Manuel 醫院主任醫生 3 主任醫生 3 確定委任  
程正昂 醫院主任醫生 3 主任醫生 3 確定委任  
De Brito Lima Evora, Mario Alberto 醫院主任醫生 3 主任醫生 3 確定委任  
楊健梅 醫院主任醫生 3 主任醫生 3 確定委任  
林志良 醫院主任醫生 3 主任醫生 3 確定委任  
李佩儀 醫院主任醫生 3 主任醫生 3 確定委任  
呂健文 醫院主任醫生 3 主任醫生 3 確定委任  
駱一凡 醫院主任醫生 3 主任醫生 3 確定委任 c)
彭向強 醫院主任醫生 3 主任醫生 3 確定委任  
Silveiro Gomes Martins, Rolando Ernesto 醫院主任醫生 3 主任醫生 3 確定委任  
唐蘊瑩 醫院主任醫生 3 主任醫生 3 確定委任  
黃鳳欣 醫院主任醫生 3 主任醫生 3 確定委任  
何志榮 醫院主任醫生 2 主任醫生 2 確定委任  
陳艷群 全科主任醫生 3 主任醫生 3 確定委任  
周志雄 全科主任醫生 3 主任醫生 3 確定委任  
馮浩明 全科主任醫生 3 主任醫生 3 確定委任  
官世海 全科主任醫生 3 主任醫生 3 確定委任  
湯家耀 公共衛生主任醫生 3 主任醫生 3 確定委任  
Cardoso Gomes, Fernando 醫院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陳鞏 醫院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陳廼志 醫院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曾美有 醫院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張曉威 醫院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程正旭 醫院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蔡琳玉 醫院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官建泳 醫院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鄺建基 醫院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郭偉德 醫院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林妙玲 醫院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林淑玲 醫院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李安定 醫院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梁珍 醫院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梁暉 醫院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梁英華 醫院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李紅冰 醫院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繆為光 醫院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柯慶華 醫院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黃偉傑 醫院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胡建智 醫院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陳祖昆 全科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陳少儀 全科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鄭嘉寧 全科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招漫清 全科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徐松波 全科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方健坤 全科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丘莉莉 全科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林曙東 全科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李家平 全科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梁欣 全科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李平穩 全科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廖永生 全科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盧翠嫻 全科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吳健忠 全科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潘錦盈 全科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司徒健 全科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鄧卓行 全科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杜明 全科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余兆安 全科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韋達 全科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黃靜文 全科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黃麗儀 全科主治醫生 3 主治醫生 3 確定委任  

備註:

a)以定期委任擔任局長

b)以定期委任擔任副局長

c)無薪假

批 示 摘 錄

按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八日之批示:

阮麗詩,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十月三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六日之批示:

陳淑如,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周剛,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00點。

按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日之批示:

林義財,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九日起獲續約一年。

梁仲慈,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獲續約一年。

周沛儀,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葉智恆,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梁婉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等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獲續約一年。

鄧少微,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劉麗儀,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鄭仲毅及林玉娟,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Ozorio, Alice,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九日起獲續約一年。

陳惠萍,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獲續約一年。

吳志雄,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獲續約一年。

周添明、鍾秀薇及朱艷容,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獲續約一年。

鄭佩芝、楊遠立、關鎮雄、關敏霞、劉羨婷、梁玉琪、莫曉生、吳雅蔚、倪揚媚、吳家欣及黃銀換,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何明輝、劉思元及胡藝超,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日起獲續約一年。

甄清文、彭慧君、黃錦英、黃瑞萍及黃裕明,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七日起獲續約一年。

徐敏珊,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獲續約一年。

葉夏婷、李潔芝、吳祖兒、潘寶華及黃羅佩,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獲續約一年。

謝嘉儀、張海茵及黎建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張嘉業,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日起獲續約一年。

黃學雄,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鄺碧霞,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七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鄭懿安,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五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潘燕霞,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廖灶興,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周文慧,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李玉芬,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林荷光,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林荷光,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二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按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之批示:

陳春香、莫雪瀅及黃燕鈴,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專科護士,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日起獲續約一年。

張妙旋、林惠梅及袁玉娟,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五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起獲續約一年。

歐陽嘉平及甘美欣,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五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Diaz, Ramona Simon,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五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日起獲續約一年。

Dela Cruz, Amor Secretario,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五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陳惠嫦,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五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獲續約一年。

李莎,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五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Deveza, Maribel Rada,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五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歐敏、鄭純青、葉鳳荷及李月霞,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五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獲續約一年。

Datoc, Maria Elvira Lasola、Gamotea, Rhodora Garcia、Mendoza, Eloida Alvarez及Santiago, Evalyn De La Cruz,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五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陳彩鳳、趙月英及袁絲敏,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起獲續約一年。

吳淑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日起獲續約一年。

何美香,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莫桃芬,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九日起獲續約一年。

關盈慧、梁秋瑜及王美琪,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吳志萍,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日起獲續約一年。

鄭振中,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鍾麗霞、馮美娟、楊少明、高雪英、林潔玲、劉蘭惠、梁煥桃、雷雲鳳、盧姬、余品芝、余雪慧、阮麗娟、黃奇慧、黃淑妍、黃翠洪及黃婉文,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五職階。

陳少娟,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吳安安,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日起獲續約一年。

吳安安,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五職階。

按照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張迅,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醫生,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九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羅奕龍,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醫生,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七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劉詩敏和羅綺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黃健安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九日起生效。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萬寧藥行(澳門廣場分店)”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69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羅保博士街12號澳門廣場J座地下A區及閣樓,東主牛奶有限公司——澳門分公司,總辦事處位於澳門北京街180-182號廣發商業中心地下D座。

———

核准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聯昌行”(准照第3號)搬遷及維持從事七月十九日第34/99/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所指之列入表一至表四之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及其製劑之進口、出口及分銷許可,新址位於澳門巴波沙大馬路286及298號太平工業大廈(第二期)6樓A座。

———

按照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林奕婷、王嘉麗、梁穎茵、司徒曉敏、周煥好、甘嘉莉、趙敏儀、何佩珊——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E-1817、E-1818、E-1819、E-1820、E-1821、E-1822、E-1823、E-1824。

———

王瑞琨、陳燕媚、梁健斌、蘇春嫻、吳德森——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771、M-1772、M-1773、M-1774、M-1775。

———

葉果強、何佩薇——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W-0339、W-0340。

———

按照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謝少英——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是:E-1825。

———

取消談光濠第M-1194號及劉羨婷第M-1354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履行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

取消何明輝第W-0190號及黃銀換第W-0217號中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履行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

取消吳淑娟第T-0081號診療輔助技術員(臨床分析及公共衛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履行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

按照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八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林國漢——獲准許從事中醫師職業,牌照編號是:C-0500。

———

譚佩玲——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是:E-1826。

———

曹氏牙科醫療診所——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176,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高甸玉街1-B-1-C號荷蘭園新邨(A-H)座地下D座,持牌人為曹氏牙科醫療診所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高甸玉街1-B-1-C號荷蘭園新邨(A-H)座地下D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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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羅淑欣——應其要求,取消第E-1646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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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靜榮——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是:E-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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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裕鴻、林堅琳——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W-0341、W-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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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賢醫療中心渡船街門診——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177,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渡船街31-A號金榮大廈地下A座,持牌人為卓嘉恩,住所位於澳門渡船街31-A號金榮大廈地下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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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5/2010號行政法規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f)項、第十一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連同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本局資訊組組長麥民安學士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定期委任獲續期兩年,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司徒玉華,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六日起,轉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同一職級及職階之職務,為期兩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尹兆鴻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技術工人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九日起續期三個月,薪俸點為200。

聲 明

為著有關之效力,茲聲明,本局散位合同人員第六職階技術工人容淑賢,因達年齡上限,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四條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終止職務。

———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於文化局

局長 吳衛鳴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應Filipe Augusto Rodrigues de Senna Fernandes的請求,其在本局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五日起予以解除。

准 照 摘 錄

“咖啡廷”和葡文名稱為“Café Encore”餐廳在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獲發第0558/2011號牌照,持牌人為“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Wynn Resorts (Macau) S.A.”和英文名稱為“Wynn Resorts (Macau)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沙格斯大馬路,城市日大馬路及仙德麗街永利酒店地下。

———

“99麵”,葡文名稱為“99 Noodles”和英文名稱為“99 Noodles”餐廳在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獲發第0559/2011號牌照,持牌人為“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Wynn Resorts (Macau) S.A.”和英文名稱為“Wynn Resorts (Macau)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沙格斯大馬路,城市日大馬路及仙德麗街永利酒店地下。

———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八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及按照經適當配合後的第14/2009號法律第七條第三款(一)項的規定,以散位合同及實習方式聘任勞向彥為本辦公室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15,試用期六個月,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三款(二)項、第四條及第五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條第二款、第五條及第七條,以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及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伍婉華為社會保障基金行政暨財政處處長,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按照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現刊登委任理由及獲委任人的學歷和專業簡歷如下:

1. 委任理由:

——職位出缺需要填補空缺;
——獲委任人自1999年2月起開始擔任公職,在公共領域工作超過十年。

2. 學歷:

——工商管理學士。

3. 職業培訓:

——基礎會計課程;
——公共會計;
——公共會計—— 一般機關;
——澳門公務員公務文書寫作;
——葡文中級班。

4. 工作經驗:

—— 一九九九年二月起,於財政局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技術輔導員;
——二零零六年二月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高級技術員;
——二零零八年五月起,擔任公共會計廳公共開支處轄下的職務主管。

聲 明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以及第15/2009號法律第十七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謝佩敏擔任本基金行政暨財政處處長的定期委任,因獲定期委任為廉政公署行政暨財政處處長,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自動終止。

———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葉炳權


體 育 發 展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現刊登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一日批示核准的體育發展基金二零一一年度本身預算第一次修改:

單位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2 02 07 00 06 紀念品及獎品   1,000,000.00
02 02 07 00 99 其他非耐用品——其他   2,000,000.00
02 03 01 00 05 各類資產   12,000,000.00
02 03 04 00 01 資產租賃——不動產   5,000,000.00
02 03 05 03 00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2,000,000.00
02 03 07 00 02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7,000,000.00
02 03 09 00 03 文化、體育及康樂活動 40,000,000.00  
04 01 05 00 98 各類活動   13,500,000.00
04 03 00 00 01 企業 2,500,000.00  
          總數 42,500,000.00 42,500,000.00

———

二零一一年一月六日於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黃有力——委員:林國洪、Lei, Maria Helena dos Remédios Vicente


旅 遊 危 機 處 理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鄭炳弟——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及第四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四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70;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起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

Ana Margarida de Morais Borges——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錄取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於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

協調員 安棟樑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應吳金勝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技術工人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起予以解除。

———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四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本局第七職階技術工人鄧振標,因自願退休而脫離公職,由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局長 陳漢平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甘釵鳳及黃家寶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及一月二十五日起轉為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305點。

———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於郵政局

局長 劉惠明


房 屋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第五條及第七條,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胡俊華學士為本局樓宇管理支援處處長,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為期一年。

按照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現刊登委任理由及獲委任人的學歷和專業簡歷如下:

1. 委任理由:

——職位出缺及因本局的職責有需要填補空缺;
——胡俊華學士憑藉以下個人履歷,被認定具有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本局樓宇管理支援處處長一職。

2. 學歷:

——澳門大學公共行政學士;
——澳門大學中文法學士。

3. 工作經驗:

——1991年進入公職並在衛生司擔任職務;
——1991年起進入房屋局人員編制擔任技術輔導員;
——1999年起轉入房屋局人員編制擔任高級技術員;
——2008年4月至2010年6月以徵用方式在運輸基建辦公室擔任職務;
——2010年7月返回房屋局擔任顧問高級技術員。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第五條及第七條,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朱艷馨碩士為本局宣傳及推廣處處長,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為期一年。

按照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現刊登委任理由及獲委任人的學歷和專業簡歷如下:

1. 委任理由:

——職位出缺及因本局的職責有需要填補空缺;
——朱艷馨碩士憑藉以下個人履歷,被認定具有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本局宣傳及推廣處處長一職。

2. 學歷:

——台灣政治大學新聞學系文學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山大學法學碩士。

3. 工作經驗:

——1992年進入公職並在華務司擔任職務;
——2004年起調任至房屋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
——2006年至2008年在房屋局擔任處長;
——2008年3月至2009年12月以徵用方式在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擔任職務;
——2009年12月返回房屋局擔任首席高級技術員。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本局人員鄭錫林、李潔如、趙旅平、朱毅鳴、張東遠、陳華強及任利凌,分別擔任公共房屋事務廳廳長、研究、資訊及支援廳廳長、房屋分配處處長、研究及資訊處處長、支援處處長、技術支援處處長及法律事務處處長,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上述主管人員之定期委任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八日於房屋局

局長 譚光民


電 信 管 理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謝超容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三個月,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何嘉偉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三個月,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和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本局第二職階首席無線電通訊輔導技術員李振宜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特級無線電通訊輔導技術員,薪俸點為400,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陳志強——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計,繼續在本局執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職務,薪俸點為430。

張小弟——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計,繼續在本局執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職務,薪俸點為430。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鄧華鋒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無線電通訊輔導技術員,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四日起生效。

———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於電信管理局

局長 陶永強


環 境 保 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葉家輝,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聘用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為期三個月,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周麗玲於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人員於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

潘麗芳,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胡紹蘭,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吳時要於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人員於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

譚惠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李家敏,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人員於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

陳志堅,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陳家慧,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起生效;

蔡菲,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何幹滿,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聘用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稽查,薪俸點為22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區銅清於本局擔任第五職階輕型車輛司機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崔永全於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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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於環境保護局

局長 張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