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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53/201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24/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嘉 獎

嘉獎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法律顧問狄連龍學士,因其在工作中以能幹、熱心及負責的態度擔任其專業職務。

在履行職務時,狄連龍學士表現出優秀的個人才能和專業能力,工作上表現卓越,忠誠盡責,因此自然地贏得了同袍的敬重和獲得了上級的信任。

綜上所述,本人透過是次嘉獎肯定和公開表揚狄連龍學士。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劉仕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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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張佩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