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9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九日,星期四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簽署人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指定日期起續期一年:

李育琛及張家輝,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

李耀發,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梁樹根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日起生效。

透過簽署人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下列人員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下述指定日期起續期至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唐照輝,第七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日;

譚偉南,第六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日;

歐陽文裕及林繼宗,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日;

盛麗嬋,第一職階技術工人,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Leung Kam Chu de Andrade Lobo,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九日之批示:

陳惠蘭,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轉為訂立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職級及職階不變,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及第十九條第五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鄭晶平為本辦公室顧問,為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政府總部輔助部門行政技術輔助廳廳長陳偉翔、預算管理暨會計處處長Elsa da Silva、物料供應暨財產處處長韋華珍及人力資源暨檔案處處長劉軍勵,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以履行職務,故其擔任相關職務的定期委任,首三名人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日及最後一名人員由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續期兩年。

聲 明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之規定,鄧仲元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輔助部門開始擔任職務之日起,終止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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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保 安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黃少澤博士——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以及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一款、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一)項、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並維持先前有關委任的依據,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委任為司法警察局局長,為期兩年。

張玉英碩士——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以及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一款、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一)項、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並維持先前有關委任的依據,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五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委任為司法警察局副局長,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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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


廉 政 公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一日批示如下:

林嘉莉及孫仲恩——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兩年。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批示如下:

裴先發——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五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

陸清清——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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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沈偉強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分述如下:

梁燕銀,第四職階勤雜人員編號964190,薪俸點為140,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張才福,第四職階勤雜人員編號985001,薪俸點為140,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分述如下:

殷少雄,第二職階勤雜人員編號040021,薪俸點為120,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李錫旺及尹寶蓮,第四職階勤雜人員編號985011及974600,薪俸點為140,分別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四日及十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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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九條及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終審法院院長秘書陳格之定期委任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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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新 聞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Anabela Agostinho Poon Almeida及黃雪盈——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續期兩年。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Lei Chi Leong Franky及區松貴——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三職階首席特級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及第三職階特級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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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澳 門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根據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行政長官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八日批示核准之澳門基金會二零一零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三修改:

二零一零年度澳門基金會本身預算之第三次修改

單位 : 澳門幣

統一預算編號 帳目編號 費用項目 追加/登錄 註銷
24-00   財務費用及損失    
24-03   匯兌損失   400,000.00
  66 財務費用   400,000.00
24-10   其他財務費用 400,000.00  
  66 財務費用 400,000.00  
25-00   人事費用    
25-01   工資及薪金 300,000.00  
  6541 經常性報酬負擔 300,000.00  
25-02   津貼、補償及其他額外報酬 50,000.00  
  652 員工薪酬 50,000.00  
25-03   公積金、退休及撫卹制度供款   1,250,000.00
  6543 其他報酬負擔   1,250,000.00
25-10   其他人事費用 900,000.00  
  6543 其他報酬負擔 900,000.00  
26-00   第三者供應之物品及提供之服務    
26-07   廣告費及宣傳品 1,000,000.00  
  6322 推廣及宣傳 1,000,000.00  
26-09   佣金、顧問、研究、技術協助及專業酬金   1,000,000.00
  6332 特定工作   1,000,000.00
總額 2,650,000.00 2,6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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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七日於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委員:林金城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規定,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修改勞工事務局第二職階特級督察唐戰凱徵用到本辦公室服務之狀況,新職級為第一職階首席特級督察,追溯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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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日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主任 陳海帆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應譚志廣之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起,即其在社會工作局擔任職務之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劉振洪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續期兩年。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陳杏娟,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轉為訂立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職級及職階不變,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應梁雅婷之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九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黎婉君,特級技術輔導員(資訊範疇),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資訊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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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因具備合適的專業能力及才幹履行職務,本局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葉少媚在本局擔任社會重返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起續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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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公佈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批示核准之印務局二零一零年度本身預算第二次修改:

二零一零年度印務局第二次本身預算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經常開支    
01 00 00 00   人員    
01 02 00 00   附帶報酬    
01 02 03 00   超時工作    
01 02 03 00 01 額外工作 250,000.00  
02 00 00 00  

資產及勞務

   
02 02 00 00   非耐用品    
02 02 01 00   原料及附料   250,000.00
          總額 250,000.00 2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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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印務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梁禮亨——委員:黃志雄——財政局代表:António João Terra Esteves


國 際 法 事 務 辦 公 室

聲 明

為了應有的效力,茲聲明Maria da Graça Portugal B.L. Magalhães Domingos學士,以編制外合同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現應其要求,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終止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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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於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白迪詩


法 律 改 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吳燕翔及Angela Maria Coelho Correia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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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於法律改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朱琳琳


法 務 公 庫

批 示 摘 錄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行政法務司司長在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的批示核准之法務公庫二零一零年第三次本身預算之修改:

法務公庫二零一零財政年度第三次本身預算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1 01 07 00 03 職務主管及秘書 1,000.00  
01 02 10 00 10 工作表現獎賞 20,000.00  
01 02 10 00 99 其他 300,000.00  
01 06 03 02 00 日津貼   321,000.00
總額 321,000.00 32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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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於法務公庫

主席 張永春


財 政 局

聲 明 書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24/2009號法律第十一條三及四款之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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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於財政局——局長 江麗莉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的規定,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鄧煜敏,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黃保德——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在本局擔任對外貿易統計處處長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劉榮添,為本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00,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Carla Maria Leite Dinis,為本局第二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355,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黃錦添及馮慧虞,為本局第三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330,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及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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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程綺雲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區翠瑩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60點,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李啟雄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05點,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六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林慶麟,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85點;

黃俏群、張建榮、林發枝、朱愛英及關儲碩,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聘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75點。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本局課程發展處處長鄧穎琪碩士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定期委任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獲續期壹年。

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梁潔儀,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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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黃美詩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05,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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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戴明發在本基金擔任第七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40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梁榮在本基金擔任第八職階勤雜人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0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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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葉炳權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卹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發出的批示:

(一)郵政局第八職階輕型車輛司機李永祥,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55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四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2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衛生局科長Hagiran Bi,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490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發出的批示:

(一)海關第四職階高級關員黃能強之遺孀林少燕及女兒黃嘉瑩,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2476,每月的撫卹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十款規定,由二零一零年十月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30點訂出,該撫卹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權益歸屬比率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發出的批示:

文化局行政技術助理員周炳秋,供款人編號3006556,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三)項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五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及第二款,以及第二十九條第二款(一)項、(二)項及第三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過渡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勤雜人員冼桂標,供款人編號6017701,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三)項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民政總署勤雜人員蘇華贊,供款人編號6021784,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二十一年,並按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加入公積金制度,且於該法律生效日年滿六十歲,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及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勤雜人員陳展鵬,供款人編號6035483,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三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二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政府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五十。另基於該供款人之註銷登記原因並不符合經第5/2007號法律修改之五月二十七日第25/96/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無權取得「特別帳戶」的任何結餘。

民政總署勤雜人員鄧海寧,供款人編號6052922,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三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三十二年,並按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加入公積金制度,且於該法律生效日年滿六十歲,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及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民政總署技術輔導員陳嘉儀,供款人編號6057975,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民政總署技術工人郭耀明,供款人編號6058386,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五)項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二十二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及第三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政府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四十五點五。另基於該供款人之註銷登記原因並不符合經第5/2007號法律修改之五月二十七日第25/96/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無權取得「特別帳戶」的任何結餘。

民政總署高級技術員張佩華,供款人編號6060178,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政府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二十五。另基於該供款人之註銷登記原因並不符合經第5/2007號法律修改之五月二十七日第25/96/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訂定其無權取得「特別帳戶」的任何結餘。

衛生局一級護士卓麗詩,供款人編號6081612,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郵政局行政技術助理員羅倩婷,供款人編號6089303,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五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旅遊局高級技術員Geraldina Morais Branco,供款人編號6089583,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財政局技術輔導員施遠鴻,供款人編號6119571,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發出的批示: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輕型車輛司機陳寬,供款人編號602905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二十四年,並按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加入公積金制度,且於該法律生效日年滿六十歲,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及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港務局勤雜人員周光材,供款人編號6045861,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九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六年,並按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加入公積金制度,且於該法律生效日年滿六十歲,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及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按照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Humberto Mariano Marçal在本會擔任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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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沙蓮達


中 國 與 葡 語 國 家 經 貿 合 作 論 壇 常 設 秘 書 處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四日之批示:

應柯勁山的請求,其在本辦公室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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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於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姍桃絲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第33/2002號行政法規第四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顧問翻譯員余家慶以派駐形式在保安協調辦公室服務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屆滿,並於十二月二十四日返回本局,另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重新以派駐形式在保安協調辦公室提供服務,為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黃有明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6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述工作人員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下指相應日期起,續期一年:

駱雲光續聘為第五職階技術工人,薪俸點為200,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六日起生效。

梁麗儀、余翠玲、黃權炳、阮麗琴、葉榕桂、梁清蘭、陳惠儀、許銀笑、袁仲嬌、郭小麗及馮美玲續聘為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10,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起:

李沙錦及胡錫乾續聘為第五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50。

岑笑容續聘為第四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40。

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起:

李志明續聘為第五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點為220。

張杏芬續聘為第四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4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述工作人員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下指相應日期起,續期兩年:

梁鳳蓮、容韻媛、麥詠珊、陳婷歡、朱嘉煒、楊曉慶、潘凱菱、鄧碧瑩、何嘉思、何靜思、梁麗嫻、Mendes Gil Clementino、王冠豪、莫雯潔、郭善怡、梁雪歡、梁達均、何志峰、梁振浩、楊綺君、方志明、Ferreira Carlos Alberto Esteves及Niza da Silva Jonas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馮少玲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195,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起生效。

梁永然續聘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二日起生效。

劉明慧、戴美婷、羅婉琪、林嘉麗、洪世清、李凱宜、胡順美、羅劍芬、施少偉、卓學鳴、梁敏瑩、鄺俊傑、關光義、何如彬、李錦雄、楊佩儀、林偉明、林嘉珮、洪小青、連小君、古建平、楊洪偉、盧志堅、麥榮峰、陸世華、巫敏安、周偉棋、林智綺、李吉逢及李小媚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楊鳳章續聘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00,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劉震宇續聘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黃家強續聘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05,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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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潘樹平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阮家明、霍惠嫻、楊永權、蔡小燕、何靜雯、李志強、曾仲暉及雷永康,司法警察局確定委任之第三職階首席刑事技術輔導員,在刊登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七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一名至第八名——根據第26/99/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二十條之規定,及經第20/2010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八)項、第二款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內刑事技術輔導員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專業刑事技術輔導員。

岑應長,司法警察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首席刑事技術輔導員,在刊登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七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九名——根據第26/99/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二十條之規定,及經第20/2010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八)項、第二款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內刑事技術輔導員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專業刑事技術輔導員。

李樹榮,司法警察局確定委任之第三職階二等刑事技術輔導員,在刊登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七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根據第26/99/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二十條之規定,及經第20/2010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八)項、第二款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內刑事技術輔導員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刑事技術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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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陳雅綸——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 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受聘為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試用期為六個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Bach Thi Van Anh、Le Thi Duyen、Ho Thuong Huong、Le Thi Huong、Nguyen Thi Huong、Nguyen Thu Huong、Tran Thi Huong、Doan Thi Thu Huyen、Hoang Thanh Huyen、Nguyen Thi Huyen、Nguyen Thi Phuong Lanh、Le Thi Tuyet Mai、Le Thi Ngoan、Nguyen Thi Nguyen、Do The Anh、Tran Cao Cuong、Duong Van Dai、Le Quang Dao、Dao Van Dung、Tran Dinh Dung、Bui Huy Duong、Nguyen The Duyet、Ngo Dinh Phong Giang、Le Xuan Gioi、Trinh Anh Ha、Nguyen The Hien、Tran Van Luong、Tran Van Luu、Nguyen Van Nam、Pham Van Nam、Tran Quang Nam、Tran Xuan Tai、Nguyen Van Tam、Le Van Thinh、Nguyen Trong Tuan、Trieu Duc Tuong、Phan Hong Van,澳門監獄實習警員,屬散位合同——根據第2/2008號法律第五條第二款所指的附表二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簽訂為期六個月之散位合同,職級為實習警員,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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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之批示:

Leite, Fatima Casado da Silva,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八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按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之批示:

陳麗雲及蘇穎瑩,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專科護士,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起獲續約一年。

黎灼華及蘇慧婷,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黃瑞婉,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梁敏晶,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邱曉瑜、李宏波、盧愛群、彭穎茵、潘詠馨、譚偉強、黃彩恩、王善及黄慧珍,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七日起獲續約一年。

何超麟、李綺雲及梁蝶云,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九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馮慧心及胡相雲,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九日起獲續約一年。

原思穎及吳日蓮,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四日起獲續約一年。

趙鳳玲、關慧姿、黎詩茵、劉宇雁及沈偉健,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郭嘉莉,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梁韻琪,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温麗娣及黄翠屏,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馮艷霞、翁婉菱、葉菁菁、郭慧雯及黃麗丹,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起獲續約一年。

張慧珊、鄺翠芳及羅昭鳳,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五職階。

梁廖詠霞,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五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趙友萍,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五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潘嘉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五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六日之批示:

張慧,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按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日之批示:

Lao dos Santos Gomes, Fátima,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高級護士(退休),由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有權收取薪俸點五百零五點的百分之五十作為報酬。

按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四日之批示:

吳少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核准中光中藥房(盧九街分行)擴充場所及准照持有權轉移予梁偉勝先生,准照編號為第91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盧九街1-C號及連勝馬路129-A號聯榮大廈A座,均為地下及閣樓,總辦事處位於澳門羅神父街44號B座十八樓Q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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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名稱為“便民藥房IX”,准照編號為第122號,以及營業地點為澳門氹仔南京街23號花城利盛、利豐、利厚、利盈、利茂AW座地下及閣仔,從事七月十九日第34/99/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所指之列入表一至表四的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及其製劑之買賣,但表二A所列者除外。許可之有效期自公佈日起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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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關淥——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是:E-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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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葉自群、薛建琳、李寶玲、黃麗萍、李偉玲、林文麗、嚴小燕、何卓綺、劉嘉欣、袁珺——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E-1801、E-1802、E-1803、E-1804、E-1805、E-1806、E-1807、E-1808、E-1809、E-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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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悅昕——獲准許從事牙科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D-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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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沈中浩——獲准許從事牙科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D-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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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和堂中醫綜合診所——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174,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文第士街14-D號大利大廈地下A座,持牌人為鄧凱恩,住所位於澳門雅廉訪大馬路2-H號錦榮大廈3樓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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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許可准照第AL-0119號,及營業地點位於澳門雅廉訪大馬路69號地下之Pro Health Physical Therapy Centre更名為Pro Health Physiotherapy Cen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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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馮澤康、李着算——應其要求,分別中止第M-0917、M-1082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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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零年十月六日批示:

黃石聰,根據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壹年,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代副局長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徐月好及古玉英的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60,皆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代局長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七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人員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庾致遠,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35,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楊淑賢,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等技術員,第三職階、薪俸點為390:李正華,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第二職階、薪俸點為370:李浩寧,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第一職階、薪俸點為350:劉皚瑩,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曹玉籣,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及傅嘉雯,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伍曉琦,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80,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等技術輔導員,第二職階、薪俸點為275:何思明,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第一職階、薪俸點為260:張彥君及許佩佩,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及張麗燕,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第二職階、薪俸點為205:林揚芳,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第一職階、薪俸點為195:梁麗盈及梁敏英,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行政長官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八日批示:

黃堅平,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五條,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及第九條的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作為本局社會暨教育輔助處行政輔助科科長的定期委任獲續期壹年,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5/2010號行政法規修改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個人勞動合同(不具期限)方式聘請辛碧玲在本局演藝學院舞蹈學校擔任教師,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汪勝付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六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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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於文化局

局長 吳衛鳴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鄭玉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六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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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甄美娟——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旅遊學院副院長,為期二年。

———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於旅遊學院

院長 黃竹君


體 育 發 展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現刊登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批示核准的體育發展基金二零一零年度本身預算第八次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1 02 05 00 00 出席費 100,000.00  
02 03 05 02 00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300,000.00  
02 03 08 00 01 研究、顧問及翻譯 300,000.00  
04 01 05 00 98 各類活動   4,200,000.00
04 03 00 00 01 企業 3,500,000.00  
          總數 4,200,000.00 4,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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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日於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黃有力——委員:林國洪、Lei, Maria Helena dos Remédios Vicente


旅 遊 危 機 處 理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辦公室協調員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張勁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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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於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

協調員 安棟樑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周勇及李結濠——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土木範疇),合同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鍾利炳——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稽查,合同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區文慧,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同時以附註形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Mário Manuel Franco de Ornelas,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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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何敏慧及吳蒨文,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為期六個月,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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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局長 陳漢平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的規定,第一職階技術工人李景鴻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起續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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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Antonio Augusto Gomes da Silva de Jesus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六職階技術工人的薪俸點220的薪俸。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李玉嬋具備擔任職務之專業能力及適合的工作經驗,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其在本局擔任貸款組組長的定期委任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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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郵政局

局長 劉惠明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且配合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陳政豪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氣象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55的薪俸。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劉靜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四)項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雷少坤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八職階勤雜人員的薪俸點200點的薪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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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房 屋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一日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規定,在本局擔任編制外合同之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王世平,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晉升為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60,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聲 明

為著應有效力,茲聲明本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Maria Manuela Rosário Gonçalves,因達擔任公職的年齡上限,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四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終止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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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於房屋局

局長 譚光民


運 輸 基 建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梁智康——根據第2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試用期方式的散位合同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八日起。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梁珮玲——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20,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趙秀清——根據第2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10,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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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於運輸基建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李鎮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