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0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一零年十月六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經 濟 財 政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Manuel Joaquim das Neves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定期委任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獲續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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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海 關

因刊登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批示摘錄有不正確之處,現重新刊登如下: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七日所作的批示:

鑑於符合第2/2008號法律第八條第四款的規定,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的規定,確定委任陳志偉,編號44901,為海關關員編制一般基礎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關員。

上述人員晉升之職位的年資及薪俸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開始計算。

鑑於符合第3/2003號法律第十一條第四款及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1/2004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確定委任刊登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一至第三名之海關副關務總長,為海關關員編制高級職程第一職階關務總長,其名單如下:

副關務總長編號 25891 鄭健聰;
" 01951 周澤深;
" 03861 黃國松。

鑑於符合第3/2003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三款及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1/2004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確定委任刊登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一至第十二名之海關關務監督,為海關關員編制高級職程第一職階副關務總長,其名單如下:

關務監督編號 04980 吳嘉慧;
" 01980 李思雅;
" 01961 葉華釗;
" 14880 譚燕雯;
" 02981 余益銓;
" 10861 黃偉文;
" 61921 李煜輝;
" 04861 梁永基;
" 01910 戚堅好;
" 03981 黃志勇;
" 01891 劉沛德;
" 06861 梁華根。

鑑於符合第3/2003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1/2004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確定委任刊登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一至第十名之海關副關務監督,為海關關員編制高級職程第一職階關務監督,其名單如下:

副關務監督編號 20881 馬富財;
" 06980 麥煥賢;
" 25921 黃冠偉;
" 32900 徐佩芬;
" 105920 江慧儀;
" 20921 黃永明;
" 62920 曾雁鳴;
" 05981 利開慶;
" 07981 陳永禧;
" 13881 譚杰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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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議 決 摘 錄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並經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議決所批准的二零一零財政年度立法會第四次本身預算修改:

二零一零年度立法會第四次本身預算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 註銷
職能分類 經濟分類 開支項目
            經常開支    
  01 00 00 00 00 人員    
  01 01 00 00 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 01 03 00 00 各類人員報酬    
1-01-1 01 01 03 01 00 報酬   150,000.00
  01 01 04 00 00 編制人員工資    
1-01-1 01 01 04 01 00 工資   17,500.00
  01 01 07 00 00 固定及長期酬勞    
1-01-1 01 01 07 00 01 議員   70,000.00
  01 02 00 00 00 附帶報酬    
  01 02 03 00 00 超時工作    
1-01-1 01 02 03 00 01 額外工作 220,000.00  
  01 02 10 00 00 各項補助——現金    
1-01-1 01 02 10 00 10 工作表現獎賞 17,500.00  
  02 00 00 00 00 資產及勞務    
  02 02 00 00 00 非耐用品    
1-01-1 02 02 02 00 00 燃油及潤滑劑 10,000.00  
  02 02 07 00 00 其他非耐用品    
1-01-1 02 02 07 00 03 清潔及消毒用品 10,000.00  
1-01-1 02 02 07 00 06 紀念品及獎品   100,000.00
  02 03 00 00 00 勞務之取得    
  02 03 02 00 00 設施之負擔    
1-01-1 02 03 02 01 00 電費 250,000.00  
  02 03 05 00 00 交通及通訊    
1-01-1 02 03 05 02 00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155,000.00
  02 03 08 00 00 各項特別工作    
1-01-1 02 03 08 00 03 專業及技術書刊之製作 185,000.00  
  05 00 00 00 00 其他經常開支    
  05 04 00 00 00 雜項    
5-02-0 05 04 00 00 02 退休基金會——公積金制度(僱主方)   200,000.00
            總開支 692,500.00 69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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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四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楊瑞茹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九條及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終審法院院長秘書鄒樂君之定期委任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十月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第1/1999號法律第三條第三款、八月二日第7/2004號法律第二十六條第六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初級法院第一職階法院助理書記員José Eduardo Rodrigues Cota Cruz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及更改為第二職階法院助理書記員,薪俸點415,由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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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二日的批示:

陳活棱——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及第36/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起至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三日止。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四日的批示:

洪勝健——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之散位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的批示:

黃國瑞——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三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之散位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黎文輝——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三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之散位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九日的批示:

崔志漢——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一)項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六日的批示:

李養根——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四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之散位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的批示:

尹松均、陳耀來——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三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之散位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的批示:

方愛萍——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之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三日起生效。

李家麗——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之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何偉豪——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

郭正民——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之散位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的批示:

Ana Yu——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及第36/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盧少蘭——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及第36/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一款(五)項、第十一條、第十九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連同經第33/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六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第二款b)項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秘書之定期委任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日的批示:

梁國斌——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及第36/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起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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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的規定,黃少玲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梁詩敏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職級的薪俸點400點,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姚嘉頴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廖冠謙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鄒宇斯,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轉為訂立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職級及職階不變,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的規定,卜志輝及陳璧瑩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五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職級的薪俸點455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的規定,盧愛芳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級的薪俸點365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職級及日期如下:

陳卓添,第六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劉明律,第五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Maria Redenta Sousa,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梁惠儀,第五職階勤雜人員,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黃杏薇,第四職階勤雜人員,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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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甘小明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400,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董珍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230,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鄧世易、葉奕韜,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鄭雪娟、鄭達燊、張兆科,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周嘉輝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400(首兩位),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50(第三位至第五位),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05(最後一位),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朱皓欣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05,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二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的規定,梁淑琪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10,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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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身 份 證 明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羅翩卿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鄭詠儀及黃子麟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曉彤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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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國 際 法 事 務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根據行政長官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Inês Filipa Lopes Marques Pires Marinho碩士,獲准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提供法律性質的工作,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日起,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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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於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白迪詩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Lisboa, Alberto Mário Campante Vieira de Jesus——為有關考試唯一之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該名人員獲確定委任為民政總署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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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一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法 律 改 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代理行政長官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Miguel João de Almeida Costa——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於本辦公室任職,為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張麗霞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起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85,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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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於法律改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朱琳琳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李健華及錢偉雄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技術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三日及十月八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陳紫筠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五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的薪俸。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Maria Fernanda Baptista da Costa Reisinho 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450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四日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甄嘉寧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一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40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楊滬萍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五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的薪俸。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高樂士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五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Amélia Maria Minhava Afonso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在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為合格應考公務員,按下指職程及職位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內:

評核成績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主任文案蕭玉蓮,獲委任為文案職程第一職階顧問文案;

評核成績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特級技術輔導員周美卿,獲委任為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評核成績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Felisberto Xavier Ng,獲委任為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聲 明 書

根據第24/2009號法律第十一條三及四款之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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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江麗莉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的規定,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李長明,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起擔任本局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10,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陳偉中,為本局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400,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吳加偉,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雷影池,為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李嘉蓮,為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十日起生效。

林麗萍,為本局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25,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四日起生效。

謝順利,為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50,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Teresa de Jesus Couto Lopes da Silva,為本局第二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85,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李佩華及陳玉霞,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普查暨調查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普查暨調查員,薪俸點為230,分別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及九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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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鄺碧芳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及七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為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Maria da Conceição Rodrigues Pereira Farr,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三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710點;

馬國明,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430點;

源森明,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70點;

馮志敏,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305點。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規定,本局勞動保護處處長蘇有衡學士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定期委任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日起獲續期六個月。

根據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規定,本局培訓執行處處長黎雄傑碩士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定期委任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起獲續期壹年。

根據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規定,本局技能鑒定處處長余桂生碩士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定期委任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三十日起獲續期壹年。

根據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規定,本局職業培訓廳行政輔助科科長馬俊達碩士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定期委任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獲續期壹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黃潤娣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10點,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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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四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卹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四日發出的批示:

(一)海關退休第四職階高級關員李振鵬之遺孀黄冰,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1267,每月的撫卹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十款規定,由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40點訂出,該撫卹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郵政局退休半熟練工人梁樹仁之遺孀黃雪珍,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626,每月的撫卹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十款規定,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95點訂出,該撫卹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前土地工務運輸司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莫金波之遺孀關少卿,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8070,每月的撫卹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七十一第一款及第十款規定,由一九九五年十月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5點訂出,該撫卹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根據第5/1996號法律第二條規定,特許自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起,將該撫卹金調高澳門幣135.00。

(三)根據第5/1997號法律第二條規定,特許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將該撫卹金調高澳門幣135.00。

(四)根據第1/2005號法律第二條規定,特許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將該撫卹金調高澳門幣112.50。

(五)根據第1/2007號法律第二條規定,特許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將該撫卹金調高澳門幣112.50。

(六)根據第1/2008號法律第二條規定,特許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將該撫卹金調高澳門幣180.00。

(七)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社會工作局第七職階勤雜人員Armanda da Conceição Gageiro,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603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1款a)項,即已屆服務年齡上限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九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3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發出的批示:

(一)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第九職階勤雜人員Mario D’Andrade Lourenço,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50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第九職階勤雜人員何國強,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56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退休/撫卹金的修訂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四日發出的批示:

(一)修改刊登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五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之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三日訂定港務局工作人員陳鍵銓之退休金批示,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763,因按照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轉入制度之規定,獲准轉入為第二職階政府船塢特級工人,故根據上述法律,並配合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重新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五日開始,修訂其退休金至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0點,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修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修改刊登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五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之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訂定港務局工作人員林樹雄之退休金批示,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3841,因按照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轉入制度之規定,獲准轉入為第三職階特級水文員,故根據上述法律,並配合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重新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開始,修訂其退休金至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25點,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修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修改刊登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五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之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訂定港務局工作人員黃倩蘭之退休金批示,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3531,因按照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轉入制度之規定,獲准轉入為第七職階勤雜人員,故根據上述法律,並配合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一年工作年數作重新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開始,修訂其退休金至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40點,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修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修改刊登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之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一零年三月九日訂定港務局工作人員吳少梅之退休金批示,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3523,因按照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轉入制度之規定,獲准轉入為第七職階勤雜人員,故根據上述法律,並配合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一年工作年數作重新計算,由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開始,修訂其退休金至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40點,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修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修改刊登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四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之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訂定衛生局工作人員盧成之退休金批示,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7418,因按照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轉入制度之規定,獲准轉入為第八職階技術工人,故根據上述法律,並配合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重新計算,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五日開始,修訂其退休金至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0點,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修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修改刊登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之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訂定經濟局工作人員Mariana Susana Gabriel之退休金批示,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6706,因按照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轉入制度之規定,獲准轉入為第二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故根據上述法律,並配合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現行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重新計算,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開始,修訂其退休金至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5點,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修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權益歸屬比率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四日發出的批示: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技術工人胡鏡秋,供款人編號6117188,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發出的批示:

法務局輕型車輛司機尹厚儀,供款人編號6009016,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三)項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技術工人洪旺權,供款人編號6013056,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三)項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三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社會工作局勤雜人員王群喜,供款人編號6018589,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二十六年,並按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加入公積金制度,且於該法律生效日年滿六十歲,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及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衛生局一級護士黃惠芬,供款人編號609487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行政暨公職局技術輔導員范徽珮,供款人編號6113646,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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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三十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沙蓮達


金 融 情 報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九日所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附註方式續聘曾漢權及梁子慧,在本辦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分別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三日及十月三十日起生效。

摘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22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九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統計暨普查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王瑤琨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十月七日起,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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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於金融情報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伍文湘


上 海 世 界 博 覽 會 澳 門 籌 備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經濟局人員編制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方偉雄碩士以派駐形式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至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屆滿,並於八月四日返回經濟局。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葉樹超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八日起獲續期至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七日終止。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規定,曾羚賢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八日起獲續期至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七日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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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於上海世界博覽會澳門籌備辦公室

主任 楊寶儀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李偉文——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並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本局行政管理廳廳長,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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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潘樹平警務總監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代獄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梁喜欣——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應其要求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起終止其合同。

摘錄自澳門監獄組織、資訊及資源管理廳廳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唐漢文,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二職階,薪俸點為455點,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郭淑儀,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二職階,薪俸點為370點,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曾健華,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二職階,薪俸點為455點,由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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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澳 門 監 獄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保安司司長在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的批示核准之澳門監獄基金二零一零年第二次本身預算之修改:

經濟分類 開支名稱 追加
澳門幣
註銷
澳門幣
01-01-06-00-00 重疊薪俸 3,200.00  
01-01-07-00-03 職務主管及秘書   3,200.00
02-01-04-00-01 公共圖書館書刊及物品 45,000.00  
02-01-08-00-00 其他耐用品 25,000.00  
02-02-06-00-00 服裝 20,000.00  
02-02-07-00-99 其他 30,000.00  
04-03-00-00-02 家庭及個人 150,000.00  
07-10-00-00-00 機械及設備   270,000.00
  總計 273,200.00 273,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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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一日於澳門監獄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李錦昌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八日之批示:

梁家偉,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九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李艷,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20點。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嚴梅,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00點。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鄧洪儒,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四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謝家康,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Agostinho Gomes da Silva, Judite,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特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Gonçalves, Maria Elisa,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四職階專科護士,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Vicino de Morais Lopes, José Manuel,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四職階高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Barrancos Fino de Sousa Bernardino Figueira, Paula Cristina,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特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Alves Coelho Yee, Paula Marina,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四職階高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八日之批示:

黃健安——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為期六個月。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Do Amaral Valadares, Amélia Isabel,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四職階專科護士,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廖國釗——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四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為期一年,並有權收取賦予該職級法定薪俸的百分之五十作為薪金。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Alves Cardoso, Fernanda Maria Fragoso Canário Peixoto,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四職階護士長,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王麗芝,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Lopes Veiga Rocha, Idália dos Prazeres,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特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之批示:

羅金賢,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黄鳴銘,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孫偉若,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七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Nobre Nave, Carlos Manuel,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高級護士,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羅奕龍,為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訂立新個人勞動合同,從二零一零年九月二日起在本局提供醫療服務,為期三個月。

黄紹基,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趙蕙心,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首席高級衛生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趙穎,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Cheung Wu, Polliy、梁家俊及魏竫暉,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陳凱莉及阮詠欣,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何文傑、楊國成、甘秀敏、廖玉芬及陸靜鋒,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陳偉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蕭詠文及温妙瑜,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起獲續約一年。

麥詩雅及吳婉儀,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一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聶進科,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林耀邦及李啟康,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八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陳惠敏、趙葉歡、莊仕海、馮慧婷、林愛蓮、梁勛、廖金蓮、譚麗容及黃志明,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衛生稽查員,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張迅,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醫生,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規定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唯一應考人且評核成績及格的特級技術輔導員梁淑琴,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第五職等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規定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唯一應考人且評核成績及格的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李健新,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第五職等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規定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在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分別排名第一名至第三名應考人且評核成績及格的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Iau da Silva, Odete、Amada Ung, Nuno Fernando和Cristino, Fernando Anok Melo,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第四職等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按照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一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張敬文皮膚科醫務中心——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171,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連勝馬路11-A號恆運大廈地下A座,持牌人為望協醫療服務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黑沙環順景廣場海景園第3座19樓V座。

———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運通藥房(第二分店)”,准照編號為第119號,以及營業地點為澳門高士德大馬路111-A號日旺樓B座地下及閣樓,從事七月十九日第34/99/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所指之列入表一至表四的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及其製劑之買賣,但表二A所列者除外。許可之有效期自公佈日起計一年。

———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應“便民”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准照編號為第115號以及營業地點為澳門馬場東大馬路25-69號福泰工業大廈15樓C座)的申請,廢止其從事七月十九日第34/99/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所指之列入表一至表四之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及其製劑之進口、出口及分銷許可。

———

按照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四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唐智偉——獲准許從事牙科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D-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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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康、吳雅婷、鄧巧兒、蔡曉琳——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743、M-1744、M-1745、M-1746。

———

按照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譚坤霖——獲准許從事治療師(運動醫學)職業,牌照編號是:T-0153。

———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陳惟蒨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一日批示:

毛慶鳳及Helena Orquidea Gil Cheang,本局確定委任的二等翻譯員,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佈開考的評核名單中分別名列第一及第二名,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翻譯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以填補其本人曾經擔任的空缺。

———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5/2010號行政法規修改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聘請郭康在本局澳門樂團擔任小提琴聲部樂師,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二日起至二零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請楊學斌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5/2010號行政法規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b)項、第八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連同第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三款(一)項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本局文化財產廳廳長張鵲橋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定期委任獲續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余慧敏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39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下指日期起,續期一年:

梁惠芳——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60,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黃煥熊——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薪俸點為220,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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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於文化局

局長 吳衛鳴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梁詠文——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三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之第一及第二名之及格應考人的第三職階首席特級督察Ângela Maria Teixeira do Rosário Rocha及José Miguel de Sales da Silva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督察,以填補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所設立之職位。

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之唯一及格應考人的第三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陳瑞光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以填補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所設立之職位。

鄭嘉碧——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六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75的薪俸,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六日起,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的薪俸。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周鳳燕——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余淑慧——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飛愛瑪——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三)項及第四款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三日起轉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薪俸點為220。

———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四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之批示:

張笑芳,本學院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兩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六日起生效。

———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於旅遊學院

副院長 甄美娟


文 化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二項及第四十三條之規定,茲公佈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及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日批示批准之二零一零年財政年度文化基金第三次本身預算修改:

文化基金本身預算第三次預算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1 01 07 00 02 委員會成員 18,700.00  
01 02 10 00 09 導師報酬 50,000.00  
01 02 10 00 99 其他 75,000.00  
02 01 04 00 01 公共圖書館書刊及物品 130,000.00  
02 02 05 00 00 膳食 50,000.00  
02 02 07 00 06 紀念品及獎品 700,000.00  
02 02 07 00 99 其他 1,850,000.00  
02 03 02 02 02 衛生及清潔 2,000,000.00  
02 03 02 02 03 管理費及保安 2,070,000.00  
02 03 04 00 01 不動產 330,000.00  
02 03 05 02 00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1,550,000.00  
02 03 05 03 00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1,130,136.23  
02 03 07 00 02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3,000,000.00  
02 03 07 00 03 在外地市場之活動 100,000.00  
02 03 08 00 01 研究、顧問及翻譯 3,180,000.00  
02 03 08 00 03 專業及技術書刊之製作 400,000.00  
02 03 09 00 01 研討會及會議 150,000.00  
02 03 09 00 03 文化、體育及康樂活動 111,000.00  
02 03 09 00 06 銀行手續費 51,000.00  
02 03 09 00 99 其他 110,000.00  
04 01 05 00 36 澳門藝術節 1,510,000.00  
04 01 05 00 38 澳門國際音樂節 7,280,000.00  
04 02 00 00 02 社團及組織 11,600,000.00  
04 03 00 00 01 企業 3,000,000.00  
04 03 00 00 02 家庭及個人 1,500,000.00  
05 03 00 00 99 其他 150,000.00  
05 04 00 00 90 備用撥款   69,485,836.23
07 06 00 00 00 各項建設 23,500,000.00  
07 10 00 00 00 機械及設備 3,890,000.00  
          總額 69,485,836.23 69,485,836.23

澳門藝術節獨立預算

《04-01-05-00-36》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編號 開支名稱
02 03 05 02 00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500,000.00
02 03 09 00 03 文化、體育及康樂活動 1,000,000.00
05 04 00 00 91 兌換差額 10,000.00
  總額 1,510,000.00

澳門國際音樂節獨立預算

《04-01-05-00-38》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編號 開支名稱
02 03 05 02 00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1,000,000.00
02 03 05 03 00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200,000.00
02 03 09 00 03 文化、體育及康樂活動 6,000,000.00
02 03 09 00 06 銀行手續費 30,000.00
05 04 00 00 91 兌換差額 50,000.00
  總額 7,280,000.00

———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於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吳衛鳴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Ana Isabel Valério Marques Sereno Couto dos Santos,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李振源——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機電範疇),合同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朱秋達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60點,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行政暨公職局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杜月明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起生效。

———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惠程勇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五十五、五十九、六十五、六十六及七十一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助理水手翟貴銀、周錦文及周志榮轉入為第一職階三等海事人員,薪俸點為225點,並追溯至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應列偉的請求,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六日起終止其擔任本局海事技術支援廳廳長之定期委任。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本局局長批示:

應本局編制內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列偉的請求,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及第63/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授予本人之權限,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六日起免除其所擔任之職務。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一等海上交通控制員歐路易及劉德衍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四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三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水手李志行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三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本局首席高級技術員岑詠雪,在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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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溫美蓮具備擔任職務之專業能力及適合的工作經驗,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其在本局擔任儲金局廳長的定期委任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吳美琪具備擔任職務之專業能力及適合的工作經驗,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其在本局擔任集郵處處長的定期委任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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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於郵政局

局長 劉惠明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並經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八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之唯一合格應考人,本局人員編制內第三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Melinda da Conceição Ritchie Cabral,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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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