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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04/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刊登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四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30/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撥予統計暨普查局一筆常設基金並指定其行政委員會的成員;

基於該常設基金行政委員會其中一名成員職位的更改,故有必要對組成該行政委員會的成員作出適當調整;

在該局的建議下,並經聽取財政局意見;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第121/2009號行政命令賦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第30/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撥予統計暨普查局的常設基金行政委員會改由以下成員組成:

主席:副局長楊名就,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局長程綺雲代任;

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李偉成;

委員:會計、財產暨總務科科長梁鴻福,當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其合法代任人代任;

候補委員: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余玉蘭;

候補委員: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黃潔慧。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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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