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將本署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一缺,經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二十樓審計署行政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於審計署
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趙占全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七條的規定,經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第二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的以考核方式進行晉升開考,錄取合格者就讀培訓課程,以填補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關員編制一般基礎職程第一職階關務督察十一缺的培訓課程錄取開考最後排名名單,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批示確認,並張貼在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行政財政廳人力資源處。各利害關係人尚可循即期海關職務命令或網頁http://www.customs.gov.mo查閱。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四日於海關
關長 徐禮恆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為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編制中文文牘職程第一職階首席主任中文文牘兩缺,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編制內之空缺,並將開考通告張貼在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立法會輔助部門一般行政及財政管理處以供查閱。
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一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楊瑞茹
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經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張遠勝 | 9.38 |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戴雪梅
委員:楊潤貴
孫金鳳
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十缺,經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的通告。現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如下:
A)准考人:
B)被淘汰之投考人: | |
1. Kuan Barroso, Ana Filipa | a) |
2. 黃,慧賢 | a) |
備註:
a)欠交學歷證明文件。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被淘汰之投考人得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算十日內就被淘汰一事提起上訴。
按照上述《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現公佈筆試、口試以及專業面試的時間表如下:
甄選方法 | 日期 | 時間 | 地點 |
筆試 | 11.10.2010 | 10H00 – 13H00 | 澳門板障堂街1號A至1號B,行政暨公職局培訓處設施 |
口試及專業面試 | 12 – 20.10.2010 | 10H00 – 13H00 14H30 – 17H30 |
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行政暨公職局設施 |
准考人應於考試開始前十五分鐘到達上指地點,並帶備身份證明文件。若於任一考試開始十分鐘後到場者將自動被淘汰。
按照上述《通則》第六十二條第九款之規定,缺席或放棄任何一次考核的准考人將同樣自動被淘汰。
准考人可於是次考試參閱所需的詞典。
口試及專業面試的具體日期及時間將於舉行筆試當日張貼於考場。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Lúcia Abrantes dos Santos
委員:Manuela Teresa Sousa Aguiar
劉素梅
為填補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一缺,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考試、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的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並將開考通告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且刊登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吳保民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局長 江麗莉
委員:副局長 容光亮
廳長 鍾聖心
勞工事務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的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查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梁潔儀 | 8.9 |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應考人可在本名單公布之日起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於勞工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趙煒成
正選委員:二等高級技術員 黃美梨
候補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李沛
有關在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第三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的,以普通入職考試方式招考二等督察實習員四十三名,並以一年期編制外合同的方式,聘用實習成績名單排列前二十九名督察實習員擔任第一職等第一職階二等督察一職之開考通告,現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名單張貼於澳門馬 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勞工事務局一樓,以供查閱,為期十日,自本公告公佈日起計。
上述臨時名單還可於本局網頁內查閱(網址為www.dsal.gov.mo)。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四款的規定,有條件被接納之准考人應於公佈本名單之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日起計十天內補交所欠缺之文件,否則將被淘汰;補交文件收件處設於澳門馬 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勞工事務局地下。
另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被淘汰之投考人得在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十天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澳門幣 |
|||||
資產帳戶 | 負債帳戶 | ||||
外匯儲備 |
163,707,552,670.93 |
澳門幣負債 |
161,686,808,701.73 | ||
黃金及白銀 |
0.00 |
金融機構存款 |
9,490,218,239.13 | ||
銀行結存 |
103,467,077,807.73 |
特區政府存款 |
123,745,100,000.00 | ||
海外債券 |
50,126,899,886.62 |
負債證明書 |
5,673,551,955.48 | ||
特別投資組合 |
10,060,381,424.79 |
金融票據 |
9,911,000,000.00 | ||
其他 |
53,193,551.79 |
其他 |
12,866,938,507.12 | ||
本地區放款及其他投資 |
13,293,334,908.56 |
外幣負債 |
195,260.19 | ||
流通硬幣 |
135,588,486.10 |
對本地居民或機構 |
0.00 | ||
紀念硬幣 |
1,759,845.38 |
對外地居民或機構 |
195,260.19 | ||
非流通銀幣 |
5,856,000.40 |
||||
流通硬幣套裝 |
316,395.24 |
其他負債 |
3,857,939.03 | ||
其他澳門幣投資 |
1,498,585,737.16 |
||||
外幣投資 |
11,651,228,444.28 |
暫記帳項 |
3,857,939.03 | ||
其他帳項 |
0.00 | ||||
其他資產 |
675,075,202.20 |
資本儲備 |
15,985,100,880.74 | ||
資本滾存 |
10,289,271,205.27 | ||||
一般風險準備金 |
4,902,024,583.70 | ||||
盈餘 |
793,805,091.77 | ||||
資產總計 |
177,675,962,781.69 |
負債總計 |
177,675,962,781.69 | ||
財務暨人事處 Lei Ho Ian, Esther |
行政委員會 Anselmo Teng António José Félix Pontes Wan Sin Long |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有條件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的晉升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一缺。
上述開考的通告已張貼於司法警察局人事及行政處。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本局現進行第37/P/2010號公開招標—“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一臺自動血型分析儀”。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或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地庫一(C1)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所需費用,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或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開標將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時在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側之本局行政大樓地下“博物館”舉行。
投標者需向本局司庫科繳交金額澳門幣叁萬元正($30,000.00)的現金或支票,或遞交抬頭人/受益人為“衛生局”之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陳惟蒨
按照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現公佈開考醫院醫生職程口腔科專科醫務顧問級別。
1. 報考資格
1.1. 在上述範疇主治醫生職級服務至少五年者,無論其合同上之聯繫為何,均可報考相應的專科範疇醫務顧問級別。
1.2. 在截止遞交報考申請書之限期前,報考者擔任該職務之時間必須符合本考試之要求。
2. 遞交報考申請
2.1. 期限——報考申請書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日內遞交。
2.2. 方式——報考人須填寫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提及的第65/GM/99號批示附件格式七表格(印務局專印),並於指定期限及正常辦公時間內親自遞交到衛生局文書科,並索取回條,或以雙掛號信寄往衛生局文書科。
2.3. 格式七表格應連同:
a)任職主治醫生的證明文件;
b)四份履歷;及
c)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3. 評分方法
根據九月二十一日第68/92/M號法令第十條第二款規定,考試是以履歷的公開審查及答辯方式進行,為此,典試委員會每一成員有十五分鐘發問問題,而報考人有同等時間作答。
有關開考的評分準則已張貼於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以供查閱。
4. 典試委員會之組成
本開考之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李烱康醫生
正選委員: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謝紹光醫生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曾志清醫生
候補委員: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陳世烱醫生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周烱昌醫生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四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陳惟蒨
按照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現公佈開考醫院醫生職程血液科/免疫血液治療科專科醫務顧問級別。
1. 報考資格
1.1. 在上述範疇主治醫生職級服務至少五年者,無論其合同上之聯繫為何,均可報考相應的專科範疇醫務顧問級別。
1.2. 在截止遞交報考申請書之限期前,報考者擔任該職務之時間必須符合本考試之要求。
2. 遞交報考申請
2.1. 期限——報考申請書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日內遞交。
2.2. 方式——報考人須填寫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提及的第65/GM/99號批示附件格式七表格(印務局專印),並於指定期限及正常辦公時間內親自遞交到衛生局文書科,並索取回條,或以雙掛號信寄往衛生局文書科。
2.3. 格式七表格應連同:
a)任職主治醫生的證明文件;
b)四份履歷;及
c)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3. 評分方法
根據九月二十一日第68/92/M號法令第十條第二款規定,考試是以履歷的公開審查及答辯方式進行,為此,典試委員會每一成員有十五分鐘發問問題,而報考人有同等時間作答。
有關開考的評分準則已張貼於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以供查閱。
4. 典試委員會之組成
本開考之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醫院主任醫生 Tavares Lopes, David醫生
正選委員: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楊耀明醫生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李英傑醫生
候補委員: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李國維醫生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鄺沃林醫生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四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陳惟蒨
謹此公佈現有本局前高級護士鄧潔玲之配偶林沛森,申請領取其亡妻之死亡津貼及其他有權利收取的款項,如有人士認為具有權利領取上述津貼及款項,應自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局提出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陳惟蒨
茲特公佈,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七日之批示,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為土地工務運輸局的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考試,以填補本局編制內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二缺。
上述開考的通告現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四字樓土地工務運輸局行政暨財政廳或可進入本局資訊網(http://www.infop)瀏覽。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茲公佈,黄玉蘭為其曾任郵政局第七職階技術工人之兄長黄國勝申請死亡津貼、喪葬津貼及其他有權收取的補助。任何人士如自認具有領取上述津貼及其他補助之權利,請於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部門提出申請,若於上述期限內無接獲任何異議,則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於郵政局
局長 劉惠明
茲特通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9978頁的“路氹連公路圓形地下層行車通道建造工程”公開招標,公告的葡文版內容有誤,現修改為:
現時為:“8. Caução provisória: $7.200.000,00 (setenta e dois milhões de patacas), ...”的內容
應改為:“8. Caução provisória: $7.200.000,00 (sete milhões e duzentas mil patacas), ...”。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一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陳漢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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