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代主任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許文英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之編制外合同,由二零一零年十月二日起續期壹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彭震球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之編制外合同,由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日起續期兩年。

應王康壽的請求,其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三職階勤雜人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起予以解除。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王秀美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之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晉升至第一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薪俸點350點,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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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郭華成


審 計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助理審計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的批示:

鄭家輝及朱可宜——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及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被聘用為本署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審計長辦公室主任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的批示:

吳兆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屬臨時委任,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及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獲確定委任出任上述職位,由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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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於審計署

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趙占全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陳北友,第五職階勤雜人員編號903201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50,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胡佩霞、唐潔芳、李志洪及郭華仔,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編號080010、080020、080031及080041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75,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所作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終止海關關員編制人員,首席關員編號27910——溫燕萍在保安協調辦公室的派駐,並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起返回海關執勤。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三條及第33/2002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海關關員編制人員,首席關員編號72920——呂綺婷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起以派駐方式,在保安協調辦公室工作,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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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議 決 摘 錄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議決如下:

歐陽麗敏——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三日起生效。

袁光榮——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二十八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項及第三款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

郭華枝——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二十八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一)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勤雜人員,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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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楊瑞茹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代主任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Fátima Filomena Rosário dos Remédios的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代主任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三職階輕型車輛司機楊永添的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勤雜人員譚潔萍的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九條、第1/1999號法律第三條第三款、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第十四條第一款、八月二日第7/2004號法律第二十六條第六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與初級法院Maria Celeste Filipe Marques Casaca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及更改為第一職階法院首席書記員,薪俸點465,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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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陳玉蓮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鍾雪儀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400及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規定,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修改勞工事務局第一職階特級督察唐戰凱徵用到本辦公室服務之狀況,新職級為第二職階特級督察,追溯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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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主任 陳海帆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敏兒、趙詩雅、李悅明及黃錦全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首三位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八日及最後一位自七月十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應陳思穎之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及第三款的規定,陳自好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職級的薪俸點465點,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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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六款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余國美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260,試用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行政長官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潘錦棠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之職務,薪俸點15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六款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鄭藝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260,試用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二十七條第四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名至第三名第二職階主任翻譯員韋志聰、Ana Maria da Silva及Raquel Ng,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李麗珍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五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陳安琪、何晉賢、熊國偉、呂灝儀及溫柏豪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起生效。

按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炎斌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起續期六個月,薪俸點為260。

聲 明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之規定,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黃秀清,屬編制外合同人員,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起終止在本局的職務。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的規定,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Maria Fátima Alexandrina Xavier,屬確定委任,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起終止在本局的職務。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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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身 份 證 明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尹潔琳,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陳素貞、謝綺雯、張佩群、林幗茵、譚燕儀、譚佩麗及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吳家瑩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十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周敏及何志傑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陳仁義、程玉茹、趙崇亮、孔憲強、郭小倩及李藹文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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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民 政 總 署

批 示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衛生監督部:

陳,綺玲——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50點,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六日起生效;

余,寶輝及朱,伯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265點,分別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四日及八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楊,炳泉——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230點,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四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彭,定雄學士——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00點,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四日起生效;

黎,慧德——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薪俸450點,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七月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管理委員會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尤,念碧學士,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薪俸600點,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梁,妙心——管理委員會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0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起生效。

區,嘉誼學士——澳門藝術博物館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0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七日起生效。

法律及公證辦公室:

Couto do Rosário, Violeta Maria學士——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5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朱,彩霞——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2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

曹,安石學士——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5點,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八日起生效;

Souza, André——第二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355點,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范,明理及陳,健廣——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265點,分別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及九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許,耀文學士——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40點,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起生效;

曾,偉光——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50點,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蘇,金梅——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05點,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陳,宗緯——園林綠化部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305點,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起至二零一一年八月五日止。

梁,智傑——財務資訊部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0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三日起生效。

行政輔助部:

曹,慧怡學士——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4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譚,肖雯——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5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Drummond Carvalho Hoo, Brígida Maria——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30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何,志恆——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50點,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起生效;

高,叶昌——第三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330點,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

盧,耀基——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230點,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建築及設備部:

吳,偉雄學士——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林,永喜及胡,志偉——第一職階特級技術稽查,薪俸350點,為期一年,皆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起生效;

李,頌濤——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26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

化驗所:

李,玉蘭學士——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0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九日起生效;

Gomes Teixeira, Félix學士——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4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謝,炳洲,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240點,並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管理委員會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鄭惠鴻學士,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650點,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並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Carreira, Cecília da Conceição——建築及設備部第三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370點,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何,國培學士——道路渠務部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25點,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五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廖,小雄——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420點,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起生效;

De Jesus, Maria Brígida Juliana——第二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240點,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之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歐陽,錦明,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205點,並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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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Catarina Sofia Ramos Alves Gomes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麥詠珊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五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楊超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督察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詩韻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日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譚堅洪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二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400的薪俸。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Daniel da Silva Pereira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四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的薪俸點315的薪俸。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之第六職階勤雜人員陸惠容獲訂立新散位合同,為期壹年,職級為第三職階技術工人,薪俸點170,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起。

更 正

鑑於本局刊登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10342頁至第10343頁之批示摘錄之葡文版出現不正確之處,現作出更正如下:

原文為:“Tou Un Leng”

應改為:“Tou Iun Leng”。

聲 明 書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 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 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 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 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刊登於十二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的第24/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對本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 七組經常開支職能分類8-01-0經濟分類04-01-05-00-09,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經濟發展委員會”的整體款項分配,作出經第347/2006號 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布如下: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 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 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

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江麗莉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五月二十八日、六月十五日及七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六個月,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Ernesto de Sousa,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職務,薪俸點為440;

吳益平及林啟華,分別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及八月五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

黎健明、Cláudia Vanessa Lau Abrantes、劉嘉麗及鄺美霞,首兩位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日,其餘分別自七月十三日及八月九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應梁淑女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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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於勞工事務局

代局長 陳景良副局長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左穎軒及葉文勝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燕斌、李卓慧、陳慧蘭、岑孟津、石雪琴、勞杰凡、陳建輝、Daniel Augusto de Souza、李容波、林子榮、趙美芬、黎海雲、鄧淑英、洪兆輝、李嘉敏、李連結、鄭麗雅、鄭組儀、陳紅梅、李麗、蔡慧楊、夏麗絲、梁敬雄、楊麗環、吳帶彩及Zoé Alves do Rosário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首位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三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林培源學士、Julieta Xavier de Sousa及Manuel Azevedo Lei在本局分別擔任行政財政處處長、行政科科長及會計科科長職務的定期委任獲續期壹年,首位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Griselda de Natividade Madeira學士及林詠傑學士,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同一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龔偉添及周子鋒,本局第一職階二等督察,屬散位合同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同一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議 決 摘 錄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崔振威及鄧啟倫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鄭倩儀、曾永康及許白芬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195點,為期六個月,分別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九月二日及九月九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陸麗媚、陳莉娜、梁肖歡、黃嘉麗、鄺芷茵、梁素茵、何嘉莉、鄭嘉梨、李嘉芙、袁嘉敏、鄭子華、張小彥及周慧玲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195點,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起生效。

———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卹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發出的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廳長之司法警察局第一職階二等督察郭志忠,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523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68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首席關員馮焯良之遺孀譚凱倩及兒子馮曦彥,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3901,每月的撫卹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十款規定,由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45點訂出,該撫卹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發出的批示:

(一)經濟局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Evaristo José de Sequeira,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8469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4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權益歸屬比率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發出的批示:

澳門監獄技術員梁詩韻,供款人編號6027588,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民政總署技術員鄭世俊,供款人編號608459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警員何卓軒,供款人編號6106836,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九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土地工務運輸局高級技術員吳海霞,供款人編號6111791,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二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發出的批示:

教育暨青年局中葡中學教師李健恆,供款人編號601177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二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政府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五十。另基於該供款人之註銷登記原因並不符合經第5/2007號法律修改之五月二十七日第25/96/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訂定其無權取得「特別帳戶」的任何結餘。

教育暨青年局勤雜人員邱惠良,供款人編號6046779,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二十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政府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八十五。另基於該供款人之註銷登記原因並不符合經第5/2007號法律修改之五月二十七日第25/96/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無權取得「特別帳戶」的任何結餘。

教育暨青年局中葡小學教師黃海倫,供款人編號6046825,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二十三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政府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九十四。另基於該供款人之註銷登記原因並不符合經第5/2007號法律修改之五月二十七日第25/96/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訂定其無權取得「特別帳戶」的任何結餘。

教育暨青年局中葡中學教師陳仁聰,供款人編號6084034,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港務局高級技術員盧然超,供款人編號6114367,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中 國 與 葡 語 國 家 經 貿 合 作 論 壇 常 設 秘 書 處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日及八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輔助辦公室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趙浩明,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三等翻譯員,薪俸350點;

鄺昀,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薪俸490點;

Ana Filipa Kuan Barroso,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60點。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之批示:

應Nuno Miguel Vieira Rodrigues的請求,其在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

二零一零年九月三日於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主任 姍桃絲


人 力 資 源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洪情霞、許僑興、庄瑜芬、梁錦蓮、黃子龍及梁圳域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為期六個月,分別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八月十六日、八月二十四日、八月三十日、九月一日及九月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李振榮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450點,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俊傑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續期六個月,薪俸點為305點。

———

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於人力資源辦公室

代主任 盧瑞冰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鄒家昌——消防總長編號400871——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並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本局技術支援廳廳長,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九日及八月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起與區國強續期六個月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之職務,薪俸點為240。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霍燕寶之申請,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解除其在本局之散位合同,並終止與本局之聯繫。

———

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潘樹平警務總監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並經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六日起,下列人員結束特別委任方式,由司法警察局返回治安警察局,並轉為處於“編制內”狀況。

警員 114001 梁文生
" 100041 盧嘉志
" 242041 歐嘉輝
" 179071 林志南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四至一百一十七條、第2/2008號法律第八條之規定,並考慮到重組保安部隊職程,保安司司長現決定提升下列軍事化人員為基礎職程之普通職程一等警員職級。

下列人員的晉升是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九日起與其職級相稱的薪俸及年資開始生效。

職級 編號 姓名 年資排序
警員 217901 鮑勝 1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下列人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六日起,獲確定委任為司法警察局編制內第一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正式脫離治安警察局:

警員 116001 梁文康
" 106031 劉國昌
" 117031 李星龍
" 137031 張瑞翊
" 170041 倪勇
" 126041 梁耀文
" 283051 陳永明
" 284051 林曉豐
" 285051 吳海龍
" 294051 林志峰
" 308051 歐陽志華
" 173060 周詠妍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二條和第七十五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及按其個人意願,下列人員以特別委任方式,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起,前往司法警察局進行刑事偵查員之實習,為期一年,並按照同一《通則》第九十八條b)項之規定轉為處於本局“附於編制”狀況:

警員 114001 梁文生
" 100041 盧嘉志
" 242041 歐嘉輝
" 179071 林志南

———

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於治安警察局

局長 李小平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並聯同第14/2009號法律第五十五條第二款(三)項,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陳桂敏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七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260點。

———

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梁淑女——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受聘為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Florita Maria Cordova Lao,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改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50點,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起(簽署附註之日)生效。

仇惠珊,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重新簽訂編制外合同,轉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四日起(簽署合同之日)生效。

———

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消 防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第116/201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消防局下列人員自下述日期起,獲確定委任為司法警察局編制內第一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正式脫離消防局:

消防員 編號 424011 黃明紹 2010年8月10日
" 編號 405051 葉偉祥 2010年8月6日
" 編號 421061 蕭嘉進 2010年8月6日
" 編號 423061 許國成 2010年8月6日
" 編號 425061 陳守諭 2010年8月6日

———

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治 安 警 察 局 福 利 會

批 示 摘 錄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並經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批示核准的治安警察局福利會二零一零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二次修改:

治安警察局福利會二零一零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第二次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2 02 07 00 06 紀念品及獎品 269,000.00  
09 01 05 00 99 其他   269,000.00
          總計 269,000.00 269,000.00

———

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於治安警察局福利會

行政委員會主席 李小平警務總監


衛 生 局

轉 入 名 單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的批示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二月二十七日第12/95/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七條b)項的規定,批准公佈為執行第14/2009號法律所需的衛生局散位合同人員的轉入名單,該名單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生效:

散位合同人員
人員組別及姓名 於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的狀況 於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的狀況 備註
職級/職位 職階 職級/職位 職階
人員組別
Grupo de pessoal
高級技術員
謝杏賢
Che Hang In
顧問高級技術員 3 顧問高級技術員 3  
人員組別
Grupo de pessoal
精密儀器保養助理技術員
Sanchez, Simon Jorge 特級精密儀器保養助理技術員 3 首席特級精密儀器保養助理技術員 2  
人員組別
Grupo de pessoal
重型車輛司機
葉路華
Ip Lou Va
熟練助理員 7 重型車輛司機 6  
李永錫
Lei Weng Seak
熟練助理員 7 重型車輛司機 6  
李永達
Lei Weng Tat
熟練助理員 7 重型車輛司機 6  
梁智潮
Leong Chi Chio
熟練助理員 7 重型車輛司機 6  
盧錦培
Lou Kam Pui
熟練助理員 7 重型車輛司機 6  
譚劍華
Tam King Va
熟練助理員 7 重型車輛司機 6  
Vong Lemos, António 熟練助理員 7 重型車輛司機 6  
張漢華
Cheong Hon Va
熟練助理員 7 重型車輛司機 5  
方炳成
Fong Peng Seng
熟練助理員 7 重型車輛司機 5  
黎偉強
Lai Wai Keong
熟練助理員 7 重型車輛司機 5  
林寶樹
Lam Pou Su
熟練助理員 7 重型車輛司機 5  
林社權
Lam Se Kun
熟練助理員 7 重型車輛司機 5  
李桂秋
Lei Kuai Chau
熟練助理員 7 重型車輛司機 5  
馬宇宙
Ma U Chao
熟練助理員 7 重型車輛司機 5  
譚祥河
Tam Cheong Ho
熟練助理員 7 重型車輛司機 5  
阮文達
Un Man Tat
熟練助理員 7 重型車輛司機 5  
胡發枝
Vu Fat Chi
熟練助理員 7 重型車輛司機 5  
黃開明
Wong Hoi Meng
熟練助理員 7 重型車輛司機 5  
陳志凱
Chan Chi Hoi
熟練工人 5 重型車輛司機 4  
高國銘
Kou Kok Meng
熟練助理員 6 重型車輛司機 4  
梁澤輝
Leong Chak Fai
熟練助理員 6 重型車輛司機 4  
梁自強
Leong Chi Keong
熟練助理員 6 重型車輛司機 4  
鮑裕健
Pau Iu Kin
熟練助理員 6 重型車輛司機 4  
冼植強
Sin Chek Keong
熟練助理員 6 重型車輛司機 4  
Vong Lemos, Rogério 熟練助理員 6 重型車輛司機 4  
盧廣標
Lou Kong Pio
半熟練工人 5 重型車輛司機 2  
黃寶兒
Vong Pou I
熟練助理員 5 重型車輛司機 2  
黃賢讓
Wong In Ieong
半熟練工人 5 重型車輛司機 2  
歐仲明
Ao Chong Meng
熟練工人 1 重型車輛司機 1  
徐永靜
Choi Weng Cheng
熟練助理員 3 重型車輛司機 1  
楊滋廉
Ieong Chi Lim
熟練工人 1 重型車輛司機 1  
楊太豪
Ieong Tai Hou
熟練工人 1 重型車輛司機 1  
鄺俊傑
Kuong Chon Kit
熟練工人 1 重型車輛司機 1  
梅萼新
Mui Ngok San
熟練工人 1 重型車輛司機 1  
吳志堅
Ng Chi Kin
熟練工人 1 重型車輛司機 1  
潘健成
Pun Kin Seng
熟練工人 1 重型車輛司機 1  
潘月興
Pun Ut Heng
熟練工人 1 重型車輛司機 1  
蕭斌
Sio Pan
熟練工人 1 重型車輛司機 1  
譚家偉
Tam Ka Vai
熟練工人 1 重型車輛司機 1  
黃照剛
Wong Chiu Kong
熟練工人 1 重型車輛司機 1  
人員組別
Grupo de pessoal
輕型車輛司機
姚海利
Io Hoi Lei
熟練助理員 5 輕型車輛司機 4  
林強
Lam Keong
熟練助理員 5 輕型車輛司機 4  
梁旭暉
Leong Iok Fai
熟練助理員 5 輕型車輛司機 4  

批 示 摘 錄

按照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吳永禮,與本局簽訂的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一零年七月四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鄭培超、蔡月鳳、馬少濠、李熾威、李明亮、洪麗明、蔡德貞、劉悅、陳焯生、陳焯權和陳如見,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趙康煇、陳惠玲、陳雪梅、余展全、吳義輝、林錦貴、葉志展、容妙珍、崔國斌和楊清萍,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伍祝平、劉翠山、吳健豪、陳小燕、鄭秋玲、鄭社建、張錦開、蔡斐珊、楊嘉儀和林國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韋妙琪,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七月四日起獲續約一年。

梁榮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何翠山,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郭群娣、譚倩盈及林綺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金美君, 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談詩旋、吳義孝、梁偉堅、謝小嬋、陳永強、何鎮明、梁忠、陳淑芳、戴雪英、葉詩琪、蘇惠英、吳文基、吳鳳英、盧淑儀、李芷茵及梁永基,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二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黃顯明,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四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梁平芳 ,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陳錦全 ,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二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Da Cruz de Carvalho e Rego, Vasco Ernesto ,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Dias Duarte, Carlos Manuel,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張旭明,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九條之規定,由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五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醫療活動申訴評估中心委員,為期一年。

按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李國斌 ,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柯慶建,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公共衛生主治醫生,由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起獲續約一年。

龔斌,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公共衛生主治醫生,由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林宗偉, 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牙科醫生,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五職階。

秦國東,為本局編制外合同非專科醫生,由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林允平,為本局編制外合同非專科醫生,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八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孫偉若,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七日起獲續約一年。

鄭董峰,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二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羅金賢及張道真,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各自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及九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勞翠雅及陳蔚然,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各自由二零一零年八月六日及八月十三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方乃岳、趙淑雯及梁恩賜,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各自由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七日、八月二十五日及九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鄒露斯、尹智聰及陳潔茵,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首兩位由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起及最後一位自九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許永昌,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特級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一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李嘉輝,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何強,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梁權輝,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起獲續約一年。

林佳勤及林演添,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各自由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七日及九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陳志容及楊家輝,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毛沛姿,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四日起獲續約一年。

范文輝及戴勝榮,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林玉珍,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日起獲續約一年。

梁耀華及潘景翀,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三日之批示:

Callanta Suclatan, Lilian,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三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

按照二零一零年九月三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鄧懷瑄——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W-0326。

———

按照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鄺崑琦——應其要求,中止第M-1408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便民藥房IX”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122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氹仔南京街23號花城利盛、利豐、利厚、利盈、利茂AW座地下及閣仔,東主便民集團有限公司,總辦事處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238-286號建興龍廣場21樓A座。

———

按照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盧文光——應其要求,中止第C-0436號中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林鳴鑾——應其要求,取消第M-0163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

取消莫桃芬第E-1506號及張珍歡第E-1581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履行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

取消周佩儀第T-0048號診療輔助技術員(臨床分析及公共衛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履行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

取消黎燕芳第W-0122號中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履行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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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正

因刊登於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四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7692頁,有關本局編制外合同一級護士陳紫薇的職階狀況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1”

應改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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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批示:

阮佩玲,根據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壹年,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三日批示:

鄭家暖,根據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壹年,由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陳頴詩,根據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半年,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批示:

譚小倩,本局編制外合同的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第26/2007號行政命令、二月二十一日第26/94/M號訓令,以及七月二十七日第41/92/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獲委任為本局青年試館中心主任,為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黃志勇,本局確定委任的二等技術員,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八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佈開考的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以填補其本人曾經擔任的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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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梁勵(副局長)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5/2010號行政法規修改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聘用汪勝付在本局擔任職務,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起至二零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七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請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為期六個月:

吳鳳英及梁祖賢——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240及330,各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三日及九月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周茜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薪俸點為450,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李劍輝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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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於文化局

局長 吳衛鳴


旅 遊 局

准 照 摘 錄

“安康澳門國際旅遊服務有限公司”旅行社,葡文為 “Companhia de Turismo Serviço On Hong Internacional Macau Lda.”及英文為“On Hong Tour Service International Macau Co., Ltd.”,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獲發准照第0171號,持牌公司為“安康澳門國際旅遊服務有限公司”,葡文為“Companhia de Turismo Serviço On Hong Internacional Macau Lda.”及英文為“On Hong Tour Service International Macau Co., Ltd.”。旅行社位於澳門俾若翰街493號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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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黃兆鏗為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李玉明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蔡輝明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職階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謝清霞、朱毅仁及張翠珊,分別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九月一日及九月六日起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40;

區潔瑩,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轉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00。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傅麗明及陳志明,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李敏詩及張景輝,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分別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四日及十月十日起生效;

唐振宇,第三職階一等技術員,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日起生效;

劉敏紅,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

黃美玲,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李艷玲,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馮啟莊及陳惠貞,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第三條款,職級、職階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李婉儀、吳家倫及黃慶華,首名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一日、其餘兩名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65;

王建傳,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員,薪俸點為470。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七條及第八條的規定,容光耀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在本局擔任副局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陳海岸及林燕紅分別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及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260及430,為期一年,分別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及十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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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體 育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Hugo Daniel Marvanejo de Sousa——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聘請其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四日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批准本局確定委任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唐偉良享受長期無薪假,為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張瑋詩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三款第二項、第四條、第五條第一款,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條第二款、第五條、第七條,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以及第1/2006號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本局人員編制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林國洪為本局行政財政處處長,為期壹年,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現刊登委任理由及獲委任人的學歷和專業簡歷如下:

1. 委任理由:

——職位出缺;
——獲委任人自1999年4月起擔任文化局(前稱澳門文化司署)行政暨財政處處長職務,直至2009年轉入本局擔任行政財政處代處長為止,具有逾十年主管工作經驗。

2. 學歷:

——廣州暨南大學經濟學學士及經濟學碩士學位。

3. 專業培訓:

——政策制訂及執行培訓課程(處級主管);
——中、高級公務員基本培訓課程;
——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的行政及財政部門主管而設的工作坊;
——中、高級公務員管理發展課程;
——組織變革工作坊(英語);
——行政程序量測、分析及改進培訓課程;
——互動管理課程;
——中國公共行政及管理課程;
——公職紀律制度課程;
——公共會計課程(自治部門);
——制定本地區總預算課程;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
——行政程序法典課程;
——公共工程承攬制度課程;
——風險管理課程;
——項目管理課程;
——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文學院為外國人而設之葡萄牙語言及文化年度課程。

4. 專業簡歷:

——於1994年6月1日進入公職,任職前澳門文化司署高級技術員;
——自1996年12月11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前澳門文化司署助理;
——自1999年4月12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前澳門文化司署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自2009年9月1日起,調任到體育發展局人員編制內,並以代任制度擔任體育發展局行政財政處代處長的職務。

聲 明

為著有關之效力,茲聲明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João Manuel de Magalhães,因達年齡上限,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九日起終止職務。

———

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黃有力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分別聘任高碧華及黃百美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5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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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因工作需要,經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之決議,現按照經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十條第一款d)項、第十四條第一款i)項及第二十四條第四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起終止謝建猷博士於成人教育及特別計劃中心擔任主任職務的委任。

另按相同規定,委任林發欽博士以代任制度方式擔任成人教育及特別計劃中心主任,任期半年,由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至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現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公佈被委任者的專業簡歷如下:

專業簡歷:  
2009/09/01至今 任職客座副教授;
2005/08至2009/08 於澳門旅遊學院任職講師。

按照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第二款及第三款、九月十六日第49/91/M號法令第五條第二款、以及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徵用經濟局人員編制內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陳鳳娟碩士,以相同職級在本院工作,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開始,為期一年。

根據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第10/PRE/2010號本學院院長批示:

經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之決議,現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在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第P067/PRE/10號建議書內所作之批示,以及經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十條第一款c)項之規定,重新委任蕭嘉明擔任“理工-新濠博彩及娛樂資訊技術研發中心”指導委員會的主席,任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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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秘書長 陳偉民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九日之批示:

徐君瑞,本學院第五職階技術工人,屬散位合同——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三)項之規定,晉階為第六職階技術工人,由二零一零年十月八日起生效。

譚慧敏,本學院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兩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一零年十月十日起生效。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黃永禧及歐寧堅,本學院第五職階技術工人,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 a)項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 b)項之規定,其合同獲續期一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各自由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及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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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於旅遊學院

副院長 甄美娟


體 育 發 展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現刊登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零年九月二日批示核准的體育發展基金二零一零年度本身預算第七次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2 03 02 01 00 電費 3,000,000.00  
02 03 09 00 06 銀行手續費 50,000.00  
04 01 05 00 35 世界女子排球大獎賽 350,000.00  
04 01 05 00 98 各類活動   3,400,000.00
          總數 3,400,000.00 3,4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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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於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黃有力——委員:林國洪、Maria Helena Azevedo Correia de Paiva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鄧月娥,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李霧船擔任本局編制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用作以其本人填補本局人員編制表有關之職位。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本局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科長Carlos Alberto Lopes da Silva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定期委任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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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余勝朝及陳明江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分別擔任第四職階重型車輛司機及第五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200 點及150點,由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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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局長 陳漢平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約一年,生效日期如下:

張國敦及李桂華,第二職階三等海事人員,自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起生效;

呂寶琛、杜月明、翟貴銀、周錦文、周志榮及林文卿,第一職階三等海事人員,自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饒秋婉及譚德明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六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約一年,生效日期如下:

戴世華,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黃寶榮,第一職階三等海事人員,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冼炳強,第一職階二等海事人員,自二零一零年六月四日起生效;

馮仲民,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一零年六月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起,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歐路易、劉德衍、高思遠及戴美欣,第一職階一等海上交通控制員,薪俸點305點;

黃錦華及歐國華,第一職階二等海事人員,薪俸點265點;

梁錦昶及歐家儀,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230點。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二等海事人員郭振榮及林家俊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六月四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梁美欣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三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林純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5點,自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五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首席海上交通控制員麥肇全及高漢雲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六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何轉好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三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郭宏巍及劉偉川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本局代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首席海上交通控制員楊應曉笛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二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五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林兆廣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二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五月十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梁曉恩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400點,自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約一年,生效日期如下:

唐松,第一職階一等無線電電子助理技術員,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六日起生效;

黃展,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七日起生效;

梁錦昶,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八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張嘉慧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三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二等水文員林智傑、林淑婷、薛寶健、鍾思敏及何錦洪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七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盧敏如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起續約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的規定,第一職階勤雜人員黃桂芬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四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特級水文員黃海昕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二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起續約一年:

周松練、周啟漢及張炳權,第一職階二等海事人員;

張錦基、鄭治本、馮亞勝及梁漢章,第一職階水手,並於同日起,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轉入為二等海事人員。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八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的規定,第二職階勤雜人員羅少珍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三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三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的規定,第四職階勤雜人員蘇加揚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五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五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一日起,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馮仲民,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50點;

張國敦及李桂華,第一職階二等海事人員,薪俸點265點;

李志行,第一職階水手,薪俸點150點;

饒秋婉,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265點。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翁志強、劉社敬及高少興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六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二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陳華健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五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三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胡俊業、梁志豪及梁穎妍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約一年,分別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九日、十一月十五日及十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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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房 屋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三日的批示:

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二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林燕相、朱麗貞、趙偉文、蔡靜娜、梁智偉及吳詩媚以散位合同聘用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編制內人員,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黎偉濠,自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起以同一職級及職階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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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於房屋局

局長 譚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