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榮恪先生擔任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近十年,致力管理、領導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他對公共事業全心投入,擁有傑出的專業精神,廉潔奉公,盡忠職守,敬業樂業;他在工作上全力奉獻,精益求精,處事嚴謹,才幹出眾,顯示出他高度的責任感和卓越的工作能力。現在應其請求終止職務,應予以公開表揚。
正由於吳榮恪先生的忠誠奉獻、合作精神和出色才華,確保了澳門基金會得以有效實現使命。
因此,本人特別向吳榮恪先生表達嘉許之意,並公開表揚。
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批示:
根據現行《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及第十九條第十款、第十一款及第十二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王衛東擔任行政長官辦公室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職務,為期壹年,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及第十九條第十款、第十一款及第十二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阮綺惠擔任行政長官辦公室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的職務,為期壹年,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由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續期至如下日期:
陳寬——第七職階輕型車輛司機,續期至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鄺添全——第六職階輕型車輛司機,續期至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三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郭華成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朱偉幹——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其擔任行政暨公職局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日起續期兩年。
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翠玲
透過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四日批示:
張春蕾——根據現行《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及第十九條第七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本辦公室司長秘書,為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盧琼燊——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款和第五款及第十九條第十一款、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按照《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聘用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40,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
二零一零年七月八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本公署第八職階勤雜人員鄭棣發於本年六月退休,本人對其一向的敬業樂業精神、專注投入的工作態度、以及履行職務時的合作精神,給予高度讚揚。
鄭棣發先生自一九八三年加入公職,而在本公署服務亦超過十八年,在任職期間,他一直以高度的責任感、熱誠及決心來執行工作,因而獲得同事的敬重。
鄭棣發先生今因退休而離開本公署,本人對他優秀的表現、熱誠的工作態度予以公開表揚。
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於廉政公署
廉政專員 馮文莊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批示如下:
鄺卓敏——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八日批示如下:
林嘉莉及孫仲恩——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六日批示如下:
周惠眉及黃永珊——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七日批示如下:
陸清清——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批示如下:
羅佩詩——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一日批示如下:
李力——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一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續聘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為期兩年。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二日批示如下:
裴先發——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六個月。
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沈偉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5/2009號行政法規第十四條的規定,吳麗珍碩士在本局擔任顧問職務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分述如下:
Miguel Antonio da Rocha Lopes,第五職階技術工人編號984911,薪俸點為200,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高華郁,第四職階技術工人編號995281,薪俸點為180,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所作的批示:
鑑於符合第3/2003號法律第九條第一款及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三十五條第二款及第1/2004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因應工作之急需,以臨時委任方式委任完成關員培訓課程及實習的學員為海關關員編制一般基礎職程第一職階關員及專業職程第一職階機械專業關員,其名單如下:
關員編號 | 01100 | – | 梁芷雯; |
" | 02101 | – | 李晴峰; |
專業機械關員編號 | 03105 | – | 朱煥偉; |
關員編號 | 04100 | – | 李穎兒; |
" | 05101 | – | 謝宇; |
" | 06101 | – | 蘇正祥; |
" | 07101 | – | 溫偉文; |
專業機械關員編號 | 08105 | – | 趙志雄; |
關員編號 | 09101 | – | 王霆鈞; |
" | 10101 | – | 鄭耀輝; |
" | 11101 | – | 譚文祥; |
" | 12101 | – | 王振凌; |
專業機械關員編號 | 13105 | – | 鍾文耀; |
關員編號 | 14100 | – | 容玉華; |
" | 15101 | – | 廖偉英; |
" | 16101 | – | 楊志華; |
" | 17101 | – | 吳富華; |
" | 18101 | – | 王耀偉; |
" | 19101 | – | 鄺璟珏; |
" | 20101 | – | 何文達; |
專業機械關員編號 | 21105 | – | 陳俊業; |
關員編號 | 22101 | – | 何家榮; |
" | 23101 | – | 潘家駿; |
" | 24101 | – | 林東成; |
" | 25100 | – | 林鳳珊; |
" | 26101 | – | 梁振聰; |
" | 27101 | – | 薛北輝; |
專業機械關員編號 | 28105 | – | 李繼華; |
關員編號 | 29101 | – | 黃宗傑 |
" | 30101 | – | 譚順益; |
" | 31101 | – | 林嘉偉; |
" | 32101 | – | 陳家傑; |
" | 33101 | – | 馮達鋒; |
" | 34101 | – | 陳漢峰。 |
上述人員進入之職位的年資及薪俸自就職日開始計算。
二零一零年七月八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七日議決如下: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及第14/2009號法律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請霍建勇在本會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資訊範疇),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五日議決如下:
何健輝、袁敏娜及葉文珠——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其等之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首兩位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生效,最後一位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四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楊瑞茹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1999號法律第三條第三款、經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八月二日第7/2004號法律第二十六條第六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初級法院第三職階助理書記員Serafim Fernando Gouveia Cardoso及Albino do Nascimento Ramos的編制外合同均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 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十八日第35/2009號行政法規及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邱江玲之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七月八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三條之規定,茲公佈檢察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批准之檢察長辦公室二零一零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第一次修改:
單位:澳門幣 |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經常開支 | |||||||
01 | 00 | 00 | 00 | 00 | 人員 | ||
01 | 01 | 00 | 00 | 00 | 固定及長期報酬 | ||
01 | 01 | 01 | 01 | 00 | 薪俸或服務費 | 600,000.00 | |
01 | 01 | 02 | 01 | 00 | 報酬 | 910,000.00 | |
01 | 01 | 03 | 00 | 00 | 各類人員報酬 | ||
01 | 01 | 03 | 01 | 00 | 報酬 | 400,000.00 | |
01 | 01 | 05 | 00 | 00 | 臨時人員工資 | ||
01 | 01 | 05 | 01 | 00 | 工資 | 150,000.00 | |
01 | 01 | 05 | 02 | 00 | 年資獎金 | 10,000.00 | |
01 | 01 | 06 | 00 | 00 | 重疊薪俸 | 750,000.00 | |
01 | 03 | 03 | 00 | 00 | 服裝及個人用品——實物 | 100,000.00 | |
01 | 06 | 03 | 03 | 00 | 其他補助——負擔補償 | 100,000.00 | |
02 | 00 | 00 | 00 | 00 | 資產及勞務 | ||
02 | 02 | 00 | 00 | 00 | 非耐用品 | ||
02 | 02 | 02 | 00 | 00 | 燃油及潤滑劑 | 80,000.00 | |
02 | 02 | 07 | 00 | 00 | 其他非耐用品 | ||
02 | 02 | 07 | 00 | 06 | 紀念品及獎品 | 1,950,000.00 | |
02 | 03 | 00 | 00 | 00 | 勞務之取得 | ||
02 | 03 | 02 | 00 | 00 | 設施之負擔 | ||
02 | 03 | 02 | 02 | 00 | 設施之其他負擔 | ||
02 | 03 | 02 | 02 | 02 | 衛生及清潔 | 150,000.00 | |
02 | 03 | 02 | 02 | 03 | 管理費及保安 | 1,550,000.00 | |
02 | 03 | 04 | 00 | 00 | 資產租賃 | ||
02 | 03 | 04 | 00 | 01 | 不動產 | 2,000,000.00 | |
02 | 03 | 05 | 00 | 00 | 交通及通訊 | ||
02 | 03 | 05 | 02 | 00 |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 300,000.00 | |
02 | 03 | 07 | 00 | 00 | 廣告及宣傳 | ||
02 | 03 | 07 | 00 | 01 | 廣告費用 | 250,000.00 | |
02 | 03 | 08 | 00 | 00 | 各項特別工作 | ||
02 | 03 | 08 | 00 | 02 | 技術及專業培訓 | 790,000.00 | |
02 | 03 | 08 | 00 | 03 | 專業及技術書刊之製作 | 500,000.00 | |
02 | 03 | 08 | 00 | 99 | 其他 | 100,000.00 | |
02 | 03 | 09 | 00 | 00 | 未列明之負擔 | ||
02 | 03 | 09 | 00 | 01 | 研討會及會議 | 2,200,000.00 | |
02 | 03 | 09 | 00 | 99 | 其他 | 800,000.00 | |
05 | 00 | 00 | 00 | 00 | 其他經常開支 | ||
05 | 04 | 00 | 00 | 00 | 雜項 | ||
05 | 04 | 00 | 00 | 90 | 備用撥款 | 6,000,000.00 | |
05 | 04 | 00 | 00 | 98 | 偶然及未列明之開支 | 10,000.00 | |
總額 | 9,850,000.00 | 9,850,000.00 |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三十一日的批示:
萬曉宇碩士——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及第36/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一款(三)項、第九條及第十九條第三款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獲委任為本辦公室顧問,由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可續任。
陳美顏及Rosa Tcheu Beck Han Pon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之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及七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八日的批示:
羅禮鵬——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及第36/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三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第二款b)項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七月八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余琴——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六條第一款(二)項及第三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應本局新聞廳廳長謝永平的要求,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日起終止其廳長之定期委任,並返回其原職位,擔任本局人員編制內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Lei Chi Leong Franky及區松貴——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三職階首席特級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及第三職階特級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薪俸點分別為185及165,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鄺遠樂——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六日起續期兩年。
何杏研及劉珮瑜——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二日起續期兩年。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龍漢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連同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六日起獲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收取相等於薪俸點485點。
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於新聞局
代局長 何慧卿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本局副局長楊儉儀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故其定期委任續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九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財政局第二職階主任翻譯員錢歌放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起在本局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為期一年。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梁美玲及袁興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之職務,薪俸點11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三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麥國銘的散位合同續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梁曉玲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薪俸點450,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起生效。
按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黃慧娟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田曉燕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Jane Maria Placé的散位合同續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七月八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梁玉清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職務,薪俸點為11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蘇惠萍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歐嘉恩、區健和、歐佩芬、陳美怡、陳世亨、陳雪玲、陳天雄、陳慧雅、謝倩雯、鄭燕玲、鍾英輝、Cremilda Andrade Dias Azedo、徐文輝、馮建基、何韻茵、吳艷嫻、楊倩映、郭潔綾及廖素平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透過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Maria da Graça P. B. L. de Magalhães Domingos學士,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規定,其編制外合同以相同的職等、職階和薪俸獲續期,由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九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於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白廸詩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應管理委員會第七職階輕型車輛司機唐,照輝之要求,與其終止有關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根據經八月十日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及經十一月九日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布之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三條規定,茲公佈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批准的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二零一零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第一次修改:
單位:澳門幣 |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經常開支 | |||||||
01 | 00 | 00 | 00 | 人員 | |||
01 | 02 | 00 | 00 | 00 | 附帶報酬 | ||
01 | 02 | 04 | 00 | 00 | 錯算補助 | 17,100.00 | |
02 | 00 | 00 | 00 | 00 | 資產及勞務 | ||
02 | 03 | 00 | 00 | 00 | 勞務之取得 | ||
02 | 03 | 02 | 00 | 00 | 設施之負擔 | ||
02 | 03 | 02 | 01 | 00 | 電費 | -267,100.00 | |
02 | 03 | 07 | 00 | 00 | 廣告及宣傳 | ||
02 | 03 | 07 | 00 | 02 |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 100,000.00 | |
04 | 00 | 00 | 00 | 00 | 經常轉移 | ||
04 | 01 | 02 | 03 | 32 | 體育發展基金 | 40,000.00 | |
05 | 00 | 00 | 00 | 00 | 其他經常開支 | ||
05 | 02 | 00 | 00 | 00 | 保險 | ||
05 | 02 | 03 | 00 | 00 | 不動產 | 10,000.00 | |
資本開支 | |||||||
07 | 10 | 00 | 00 | 00 | 機械及設備 | 100,000.00 | |
總計 | 267,100.00 | -267,100.00 |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於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朱偉幹——委員:林程林、姍綺德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八日之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三款(一)項、第四條及第五條,並配合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三條第一款及第七條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陳詠達碩士擔任本局產業發展廳廳長,自二零一零年六月八日起,為期一年。
按照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現刊登委任理由及獲委任人的學歷和專業簡歷如下:
1. 委任理由:
2. 學歷:
3. 職業培訓:
4. 專業簡歷: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七日之批示:
吳錦松碩士——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在本局擔任經濟活動稽查廳廳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起生效。
趙詠瑩碩士及梁慧敏碩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510,分別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四日及八月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七月八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日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趙明茵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一日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微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三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的薪俸。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楊婉儀、李淑媚及李少梅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日起。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卓明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五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四日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容潔瑩、廖喜迎、李心瑜及梁丹妮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轉為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九日、七月一日、七月二十日及七月二十六日起,為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楊景文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415的薪俸。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惠芳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六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的薪俸。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黃偉俊及吳絲雨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的薪俸。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Rute Rondão Cerveira de Melo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楊恆兒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公關督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下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所指日期起:
吳桂芬,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起;
何明欣,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四日起;
梁淳恩、李艷儀、胡秀芬及許子薇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一日起。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轉為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自所指日期起:
徐家保、林德籌、徐浩均、馮家樂及鄒有良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
陳玫瑰、蔡耀雄及姚文銘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二日起;
黃秀嬛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六日起。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 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 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 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 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 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 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 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二零一零年七月八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江麗莉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一零年六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黃貝湘,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修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修改職級及職階,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薪俸點為485,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鄺碧芳
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的批示及按照第14/2009號法律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批准公佈為執行第14/2009號法律所需的退休基金會編制人員的名單,該名單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生效:
編制內人員 |
|||||
人員組別及姓名 | 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的狀況 | 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的狀況 | 備註 | ||
職級/職位 | 職階 | 職級/職位 | 職階 | ||
人員組別 | 領導及主管 | ||||
劉婉婷 Lau Un Teng |
主席 | --- | 主席 | --- | |
沙蓮達 Ermelinda Maria da Conceição Xavier |
副主席 | --- | 副主席 | --- | |
鄭泳賢 Cheang Weng In |
廳長 | --- | 廳長 | --- | f |
Fátima Maria da Conceição da Rosa |
廳長 | --- | 廳長 | --- | |
陳劍鳴 Chan Kim Meng |
處長 | --- | 處長 | --- | |
陳陽智慧 Chen Ieong Chi Vai |
處長 | --- | 處長 | --- | |
鍾日暖 Chong Ut Nun |
處長 | --- | 處長 | --- | |
周桂芳 Chow Kuai Fong |
處長 | --- | 處長 | --- | |
羅禮堅 Lo Lai Kin |
處長 | --- | 處長 | --- | |
人員組別 | 高級技術員 | ||||
沙蓮達 Ermelinda Maria da Conceição Xavier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b |
劉婉婷 Lau Un Te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a |
陳陽智慧 Chen Ieong Chi Vai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d |
秦炳強 Chon Peng Keo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
何志良 Ho Chi Leo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
盧美玲 Lu Mei Le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
吳保民 Ng Pou Man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e |
蘇熾明 Sou Chi Me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
冼鄧基 Sin Tan Kei |
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 2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2 | |
周桂芳 Chow Kuai Fo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d |
Fátima Maria da Conceição da Rosa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c |
何佩芳 Ho Pui Fo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李可珊 Lei Ho San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譚潔華 Tam Kit Va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余玉蓮 U Iok Lin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人員組別 | 傳譯及翻譯 | ||||
林肇基 Henrique Maria de Souza |
二等翻譯員 | 3 | 二等翻譯員 | 3 | |
人員組別 | 技術員 | ||||
羅日昌 Lo Iat Cheong |
特級技術員 | 3 | 特級技術員 | 3 | |
朱美萍 Chu Mei Peng |
特級資訊技術員 | 2 | 特級技術員 | 2 | |
鍾日暖 Chong Ut Nun |
特級技術員 | 1 | 特級技術員 | 1 | d |
朱志強 Chu Chi Keong |
特級技術員 | 1 | 特級技術員 | 1 | |
林國華 Lam Kuok Wa |
特級資訊技術員 | 1 | 特級技術員 | 1 | |
譚春梅 Tam Chon Mui |
特級技術員 | 1 | 特級技術員 | 1 | |
人員組別 | 技術輔助人員 | ||||
Anabela Maria Anok da Silva Pedruco Vieira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
趙淑妍 Chiu Sok In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杜明澤 Eusébio Fernando de Almeida Tomé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譚美蓮 Tam Mei Lin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陳劍鳴 Chan Kim Me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d |
周美珮 Chau Mei Pui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
馮美君 Fong Mei Quan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
許文慧 Hui Man Vai Francisca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
梁佩君 Leong Pui Kuan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
梁佩雯 Leong Pui Man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
蕭文浩 Sio Man Hou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
唐嘉慧 Tong Ka Wai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
黃玉玲 Wong Iok Le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
黃慧儀 Wong Wai I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
胡鳳顏 Wu Fong Ngan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
辛曉雯 Ana Maria dos Santos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
Miguel Vasco de Carvalho Bailote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2 | e |
鄭泳賢 Cheang Weng In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2 | 首席技術輔導員 | 2 | c |
Alberto Onofre Gracias Dias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韋倩思 Ângela da Rocha Vai Ho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羅藝文 Lídia da Rocha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備註 | |
a | 主席 |
b | 副主席 |
c | 廳長 |
d | 處長 |
e | 在其他部門執行職務 |
f | 中止職務 |
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的批示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二月二十七日第12/95/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七條b)項的規定,批准公佈為執行第14/2009號法律所需的退休基金會編制外合同人員的轉入名單,該名單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生效:
編制外人員 |
|||||
人員組別及姓名 | 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的狀況 | 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的狀況 | 備註 | ||
職級/職位 | 職階 | 職級/職位 | 職階 | ||
人員組別 | 高級技術員 | ||||
Helena Cristina Minhava Afonso Janela da Silva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
洪婉菁 Hong Un Cheng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1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1 | |
林美玲 Lam Mei Ling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1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1 | |
梁世威 Leong Sai Wai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1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1 | |
羅家揚 Lo Ka Ieong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1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1 | |
麥永健 Mak Weng Kin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1 | 二等高級技術員 | 1 | |
人員組別 | 技術員 | ||||
黃陸榮 Wong Lok Veng |
二等資訊技術員 | 2 | 二等技術員 | 2 | |
區迪豪 Ao Tek Hou |
二等資訊技術員 | 1 | 二等技術員 | 1 | |
關國楠 Kuan Kok Nam |
二等技術員 | 1 | 二等技術員 | 1 | |
關永強 Kwan Weng Keong |
二等資訊技術員 | 1 | 二等技術員 | 1 | |
李儉榮 Lei Kim Weng |
二等資訊技術員 | 1 | 二等技術員 | 1 | |
人員組別 | 技術輔助人員 | ||||
英光耀 Ieng Kuong Io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2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2 | |
林雪玲 Lam Sut Leng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2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2 | |
李燕華 Lei In Wa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2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2 | |
毛慶凰 Mou Heng Vong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2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2 | |
吳珊珊 Ng San San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2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2 | |
蘇詠兒 Sou Wing Yee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2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2 | |
曹嘉賢 Chou Ka In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1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1 | |
林瑞琼 Lam Soi Keng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1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1 | |
Leong Weng Yee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1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1 | |
蘇宗俊 Sou Chong Chon |
二等文員 | 1 | 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洪佳燕 Hong Kai In |
三等文員 | 1 | 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João Augusto Dias Pedro | 二等助理技術員 | 1 | 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的批示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二月二十七日第12/95/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七條b)項的規定,批准公佈為執行第14/2009號法律所需的退休基金會散位合同人員的轉入名單,該名單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生效:
散位合同人員 |
|||||
人員組別及姓名 | 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的狀況 | 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的狀況 | 備註 | ||
職級/職位 | 職階 | 職級/職位 | 職階 | ||
人員組別 | 技術輔助人員 | ||||
吳秀雯 Ng Sao Man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1 | 二等技術輔導員 | 1 | |
Humberto Mariano Marçal | 一等文員 | 3 | 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 | 3 | |
伍東明 Felisberto Ng |
三等文員 | 2 | 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梁偉良 Leong Wai Leong |
三等文員 | 2 | 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劉幼芬 Lao Iao Fan |
二等助理技術員 | 1 | 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梁子健 Leong Chi Kin |
二等助理技術員 | 1 | 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人員組別 | 輕型車輛司機 | ||||
黃耀華 Wong Io Wa |
熟練助理員 | 7 | 輕型車輛司機 | 9 | |
蕭杰立 Sio Kit Lap |
半熟練工人 | 6 | 輕型車輛司機 | 6 | |
人員組別 | 工人 | ||||
張錫永 Cheong Sek Weng |
熟練助理員 | 7 | 技術工人 | 7 | |
陳錦新 Chan Kam San |
助理員 | 2 | 勤雜人員 | 1 |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發出的批示:
(一)治安警察局第二職階一等警員李少榮,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721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機械副警長鄭錦雄,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471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首席警員黃尚榮,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715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四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二職階一等警員李福榮,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598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四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二職階一等警員梁北景,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716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首席警員劉永雄,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713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音樂副警長吳奕弘,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441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二職階一等警員鄧新光,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719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六職階警長郭伯添,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205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四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4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民政總署第八職階勤雜人員梁仕韜,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806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消防局第四職階首席消防員譚學細,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733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消防局第四職階首席消防員陳包森,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753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消防局第四職階首席消防員洪鼎官,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774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發出的批示:
(一)修改刊登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之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日訂定民政總署處長郭昌弼之遺孀郭郭善美之撫卹金批示,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02601,現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並配合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十款之規定重新計算,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開始,修訂其撫卹金至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75點,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之百分之五十。
(二)有關所修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發出的批示:
印務局技術工人李榮昌,供款人編號6003964,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二十一年,並按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加入公積金制度,且於該法律生效日年滿六十歲,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及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下列海關實習關員及實習機械專業關員,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七日起註銷其等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等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等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供款人編號 | 姓名 | 供款人編號 | 姓名 |
6102563 | 梁芷雯 | 6102750 | 廖偉英 |
6102571 | 李穎兒 | 6102768 | 潘家駿 |
6102580 | 林鳳珊 | 6102776 | 何文達 |
6102598 | 容玉華 | 6102784 | 梁振聰 |
6102601 | 李晴峰 | 6102792 | 薛北輝 |
6102610 | 溫偉文 | 6102806 | 林嘉偉 |
6102628 | 王振凌 | 6102814 | 黃宗傑 |
6102636 | 鄭耀輝 | 6102830 | 陳漢峰 |
6102644 | 楊志華 | 6102849 | 陳家傑 |
6102652 | 蘇正祥 | 6102857 | 何家榮 |
6102660 | 謝宇 | 6102865 | 譚順益 |
6102679 | 王霆鈞 | 6102873 | 馮達鋒 |
6102695 | 林東成 | 6102881 | 朱煥偉 |
6102709 | 吳富華 | 6102890 | 鍾文耀 |
6102717 | 譚文祥 | 6102903 | 趙志雄 |
6102725 | 王耀偉 | 6102911 | 陳俊業 |
6102741 | 鄺璟珏 | 6102920 | 李繼華 |
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財政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詹慧珊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為期一年。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於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代主任 莊綺雯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陸景松之申請,於其編制外合同屆滿後,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終止與本局之聯繫。
應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孫仲恩之申請,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解除其在本局之散位合同,並終止與本局之聯繫。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五日之批示:
應第六職階勤雜人員麥笑娟之申請,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解除其在本局之散位合同,並終止與本局之聯繫。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終止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劉思恩、黃煥鑽、梁麗琴、鄧美玲、毛日娥及朱嘉韻之散位合同,並自同日起與上述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終止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黃文櫻及李雲之散位合同,並自同日起與上述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終止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方玉燕、劉玉弟、甄嘉碧、何麗貞、黃詠詩、王燦源、王燕航、盧偉堅及譚羨美之散位合同,並自同日起與上述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二零一零年七月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潘樹平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以及經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八條第e)項之規定,治安警察局警員編號322920李敏儀,由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五日起處於“附於編制”狀況。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八條c)項及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治安警察局一等警員編號202841李正蛟,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以在澳門保安部隊範疇內定期委任之方式,轉入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人員編制中,並轉為處於“附於編制”的狀況。
另外,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治安警察局首席警員編號139861張敬廉,由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起,由“附於編制”轉為“編制內”狀況。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八條c)項及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治安警察局副警長編號111871劉偉民,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以在澳門保安部隊範疇內定期委任之方式,轉入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人員編制中,並轉為處於“附於編制”的狀況。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於治安警察局
局長 李小平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Fernando Teixeira Lopes Monteiro, João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副督察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及第六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聯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本局與De Sousa e Brito Lopes, Vasco Manuel簽訂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起,更改為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450點。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聯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 Florêncio Moreno Monteiro, Maria Celeste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430點。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第14/2009號法律第五十五條第二款(六)項,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鄭日豪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350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並聯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鍾月仙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485點。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並聯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蘇毅成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450點。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林錦雲及李美儀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周婉芳及古良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陳長喜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鄭日豪,本局人員編制內確定委任之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應其要求,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其開始以散位合同形式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之日起,終止其原職務。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並聯同第14/2009號法律第五十五條第二款(三)項,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嚴國樑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之職務,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5點。
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陳安琪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葉燕蘭,澳門監獄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楊忠仁,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四日起擔任本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點,為期一年。
林健敏,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
梅惠娟,澳門監獄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林耀權,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Florita Maria Cordova Lao,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江帶育,澳門監獄非專科醫生——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何海源,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鄭明及趙善清,澳門監獄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屬散位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重新訂立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擔任本監獄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之職務,薪俸點為170點,為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鮑可欣,澳門監獄第二職階首席技術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改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05點,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四日起(簽署附註之日)生效。
梁月明,澳門監獄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改為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305點,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四日起(簽署附註之日)生效。
黃家立,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改為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230點,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四日起(簽署附註之日)生效。
鄭志成,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改為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230點,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起(簽署附註之日)生效。
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按照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第94/201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八條c)項及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批准消防局首席消防員編號417921,凌建權,由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以在澳門保安部隊範疇內定期委任之方式,轉入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人員編制內,並轉為處於 “附於編制”的狀況。
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的批示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二月二十七日第12/95/M號法令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七條b)項,以及第18/2009號法律第三十三、三十四條第二款及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核准公佈衛生局編制外合同護士轉入名單,該名單自公佈日起生效:
姓名 | 職級 | 職階 | 職級 | 職階 | 任用方式 |
Paulo, Ca Meng | 一級護士 | 4 | 一級護士 | 4 | 編制外合同 |
莫桃芬 | 一級護士 | 2 | 一級護士 | 2 | 編制外合同 |
陳紫薇 | 一級護士 | 1 | 一級護士 | 1 | 編制外合同 |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三日之批示:
林佳勤和戴東岳——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分別從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七日及八月三十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六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吳健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為期六個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之批示:
區宏添——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從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用為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為期一年。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楊日科 ——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從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八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愛勤藥房III”,准照編號為第106號,以及營業地點為澳門馬場海邊馬路5-A號祐漢中心地下B座,從事七月十九日第34/99/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所指之列入表一至表四的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及其製劑之買賣,但表二A所列者除外。許可之有效期自公佈日起計一年。
按照代副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宏威藥房”,准照編號為第114號,以及營業地點為澳門十月初五日街(泗𠵼街)147號新業大廈A座地下及閣樓,從事七月十九日第34/99/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所指之列入表一至表四的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及其製劑之買賣,但表二A所列者除外。許可之有效期自公佈日起計一年。
按照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取消姜慧珠第M-0356號及孫又曾第M-0357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履行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按照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邱慧琳、唐雪仙、蕭長源及林嘉明——應其要求,分別中止第M-1345號、M-1380號、M-1446號及M-1509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林蓉、孫嬋——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730、M-1731。
鄭子晴——獲准許從事診療輔助技術員(臨床分析及公共衛生)職業,牌照編號是:T-0147。
宏健中醫綜合診所——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166,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木瓜圍16號穎豐大廈地下D座,持牌人為宏健綜合診所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木瓜圍16號穎豐大廈地下D座。
二零一零年七月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批示:
何思寧學士,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二取代的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一級第四階段中葡中學教師,薪俸點為590,更正由二零零八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梁勵(副局長)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5/2010號行政法規修改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個人勞動合同(不具期限)方式聘請梁迪嘉在本局演藝學院擔任音樂教師,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陳戚金意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255,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下指日期起,首三位續期一年,最後一位六個月:
陳順英——第二職階技術工人,薪俸點為160,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彭國全——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點為240,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陳華添及尹兆鴻——第五職階技術工人,薪俸點為200,各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及八月十九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七月八日於文化局
代局長 王世紅
根據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九日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之決議:
Ana Paula Oliveira da Cunha——根據公佈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第二十期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之二零零五年五月九日第15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點1)項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獲續期,自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六日起至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止。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藍同好——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一日起轉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25。
容凱旋——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
趙鳳姿——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 年。
歐旭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Alorino Aires Evaristo Noruega——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首席特級公關督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何娟——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九日起轉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25。
李智瑋——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九日起轉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55。
董詩維——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杜燦雄——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四日起續期一 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Maria Teresa Lorena Crato Fogaça Rodrigues da Costa Gomes——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楊家傑及林衍傑——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九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55的薪俸,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七日起,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的薪俸。
胡燕冰及熊蓓玲——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各自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七日及四月三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55的薪俸,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七日起,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的薪俸。
李志剛——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七日起,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600的薪俸。
Mariana da Rocha Fu——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七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70的薪俸,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七日起,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的薪俸點400的薪俸。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何駿民及蔡昌鴻——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四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55的薪俸,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起,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的薪俸。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應陳肖雲的請求,其在本局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應陳淑儀的請求,其在本局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九日起予以解除。
Adelaide Ferreira Castilho——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零年六月八日起轉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25。
蘇啟文——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三日起轉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65。
李卓敏——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一日起轉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陳元元——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二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65的薪俸,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四日起,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600的薪俸。
鄧詠琳——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一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55的薪俸,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四日起,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的薪俸。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Ana Maria Nancy da Silva Rodrigues——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起轉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370。
“御苑餐廳”和葡文名稱為“Vida Rica”餐廳在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獲發第0548/2010號牌照,持牌人為“拾富物業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Propriedades Sub F, S.A.”和英文名稱為“Properties Sub F,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外港新填海區B區B2街區B地段澳門文華東方酒店2樓。
二零一零年七月八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應Márcia Joana Dinis Cabral Costa的請求,其在本局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八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鮑麗卿——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與其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點。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並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追溯生效日期如下:
郭淑寧及陸俠瑜,晉階至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60點,追溯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梁麗霞,晉階至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60點,追溯自二零零九年九月十日起生效;
卓成毅,晉階至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80點,追溯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起生效;
何文淡,晉階至第三職階技術工人,薪俸點為170點,追溯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七日起生效;
陳兆培,晉階至第四職階技術工人,薪俸點為180點,追溯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七日起生效;
陳國輝、鍾浩元、何福欽及甘維有,晉階至第五職階技術工人,薪俸點為200點,追溯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應梁嘉誠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勤雜人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八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下列工作人員,按下述職級及日期續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
劉惠芬,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謝兆輝,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陳燕婷、周家耀、何紹嫻、何惠敏、邱頌華、黎家樑、羅浣群、梁佩琪及石碧珠,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陳文昇,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陸建峰及莫子恆,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José Maria Nunes,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譚美珊、黃詩華及黃雪玲,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周美文、周珊珊、高池享、梁志源、黃樹偉及黃偉達,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應陳娜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為著有關之效力,茲聲明本局編制內散位第八職階勤雜人員毛紅石,因自願退休而離職,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黃有力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朱振榮——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技術暨學術輔助部處長,為期二年。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於旅遊學院
副院長 甄美娟
根據三月十七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以及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I第八款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一零年度旅遊基金第五次修改預算,該修改獲經濟財政司司長在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批示核准:
單位:澳門幣 |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2 | 03 | 05 | 02 | 00 |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 2,500,000.00 | |
02 | 03 | 07 | 00 | 02 |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 137,297,100.00 | |
02 | 03 | 07 | 00 | 03 | 在外地市場之活動 | 38,308,700.00 | |
02 | 03 | 08 | 00 | 01 | 研究,顧問及翻譯 | 1,711,000.00 | |
02 | 03 | 08 | 00 | 99 | 其他 | 4,199,000.00 | |
04 | 01 | 05 | 00 | 37 | 煙花匯演 | 105,000.00 | |
04 | 01 | 05 | 00 | 50 | 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 | 1,239,000.00 | |
04 | 02 | 00 | 00 | 02 | 社團及組織 | 1,300,000.00 | |
04 | 03 | 00 | 00 | 01 | 企業 | 5,770,200.00 | |
05 | 04 | 00 | 00 | 90 | 備用撥款 | 192,430,000.00 | |
總額 | 192,430,000.00 | 192,430,000.00 |
單位:澳門幣 |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1 | 02 | 03 | 00 | 01 | 額外工作 | 100,000.00 |
05 | 02 | 05 | 00 | 00 | 雜項 | 5,000.00 |
總額 | 105,000.00 |
單位:澳門幣 |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1 | 01 | 05 | 01 | 00 | 工資 | 195,000.00 |
01 | 01 | 09 | 00 | 00 | 聖誕津貼 | 26,300.00 |
01 | 05 | 01 | 00 | 00 | 家庭津貼 | 9,700.00 |
02 | 03 | 05 | 03 | 00 |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250,000.00 |
02 | 03 | 07 | 00 | 02 |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 700,000.00 |
05 | 04 | 00 | 00 | 02 | 退休基金會、公積金制度(僱主方) | 58,000.00 |
總額 | 1,239,000.00 |
二零一零年七月八日於旅遊局——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安棟樑——委員:文綺華,白文浩,蕭愛珊,高樂士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楊瑤麗——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合同由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三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Margarida Maria Vieira Crespo,第二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彭碧瑤及黃美華,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余燕琪,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本局總檔案組組長Maria Goretti Chan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定期委任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梁麗敏,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應António da Silva Casado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繕錄兼打字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九日起予以解除。
為著應有之效力,茲聲明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吳永輝及徐英華、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張嘉倫、第二職階特級技術員鄭永權,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被徵用到建設發展辦公室工作,為期一年。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本局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陳志強及第七職階技術工人鄧寶蓮因自願退休而脫離公職,由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七月八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與張展望、馮康俊、陳景俊、謝偉健及雷日麒簽定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地形測量員,薪俸點為260點,由二零一零年七月四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局長 陳漢平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六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二條第一款和第三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李敏琪、黃穎祚、崔震聲及曾慶松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點,試用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二條第一款和第三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張慧祥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點,為期一年,可續期,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陳宜婉碩士,根據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在本局擔任博物技術處處長之定期委任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八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梁玉玲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二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六職階技術工人的薪俸點220的薪俸。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國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起續期兩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及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的首席高級技術員,陳德雄、王安儀及周英恆,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及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的首席郵務文員,歐潔文、顏錦文及黎蓮,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郵務文員。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Maria Helena de Carvalho Boyol Ngan,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盧倩婷及郭建良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各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六日及六月三日起分別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分別為350及305。
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於郵政局
局長 劉惠明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本局氣候暨大氣環境中心主任湯仕文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續任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且配合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項及同條第三款的規定,李根強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四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五職階輕型車輛司機的薪俸點200的薪俸。
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的批示及按照第14/2009號法律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批准公佈為執行第14/2009號法律所需的房屋局編制人員的名單,該名單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生效:
編制內人員 |
|||||
人員組別及姓名 | 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的狀況 | 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的狀況 | 備註 | ||
職級/職位 | 職階 | 職級/職位 | 職階 | ||
人員組別 | 領導及主管 | ||||
鄭國明 Chiang Coc Meng |
局長 | — | 局長 | — | |
譚光民 Tam Kuong Man |
副局長 | — | 副局長 | — | |
李潔如 Lei Kit U |
廳長 | — | 廳長 | — | |
繆燦成 Mio Chan Seng |
廳長 | — | 廳長 | — | |
鄭錫林 Cheang Sek Lam |
廳長 | — | 廳長 | — | |
任利凌 Iam Lei Leng |
處長 | — | 處長 | — | |
張東遠 Cheong Tong In |
處長 | — | 處長 | — | |
趙旅平 Chio Loi Peng |
處長 | — | 處長 | — | |
陳桂香 Chan Kuai Heong |
處長 | — | 處長 | — | |
陳華強 Chan Wa Keong |
處長 | — | 處長 | — | |
朱毅鳴 Chu Ngai Meng |
處長 | — | 處長 | — | |
李兆林 Lee Sio Lam |
處長 | — | 處長 | — | |
伍祿梅 Ng Lok Mui |
處長 | — | 處長 | — | |
李淑貞 Lei Soc Cheng |
處長 | — | 處長 | — | |
人員組別 | 高級技術員 | ||||
鄭國明 Chiang Coc Me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a) |
李鎮東 Lei Chan To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b) |
楊錦華 Ieong Kam Wa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b) |
黃振權 João Evangelista Vo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陳德光 Chan Tak Kwo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
伍蘭興 Ng Lan He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
朱毅鳴 Chu Ngai Meng |
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 3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3 | d) |
郭惠嫻 Kuoc Vai Han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b) |
包慧慧 Pao Vai Vai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劉綺玲 Lau I Le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Maria Manuela Rosário Gonçalves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趙旅平 Chio Loi Pe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d) |
鄺志堅 Kong Chi Kin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黃景棠 Vong Keng To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陳華強 Chan Wa Keo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d) |
劉炳祺 Lau Peng Kei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林慶章 Lam Heng Cheo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張永堅 Cheong Veng Kin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林玉媚 Lam Iok Mei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繆燦成 Mio Chan Se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c) |
黃丹東 Wong Tan To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吳金榮 Ng Kam Weng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何佩華 Ho Pui Va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b) |
胡俊華 Vu Chon Va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b) |
容志強 Iong Chi Keong |
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李兆林 Lee Sio Lam |
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d) |
甘小玲 Kam Sio Leng |
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王永達 Wong Wing Tat |
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
鄭錫林 Cheang Sek Lam |
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 1 | 顧問高級技術員 | 1 | c) |
胡麗逢 Wu Lai Fong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
朱艷馨 Chu Im Heng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首席高級技術員 | 1 | b) |
人員組別 | 傳譯及翻譯 | ||||
曹春梅 Chou Chon Mui |
主任翻譯員 | 1 | 主任翻譯員 | 1 | |
人員組別 | 技術員 | ||||
張東遠 Cheong Tong In |
特級技術員 | 3 | 特級技術員 | 3 | d) |
楊淑華 Ieong Sok Wa |
特級技術員 | 3 | 特級技術員 | 3 | |
黃潔麗 Vong Kit Lai |
特級技術員 | 3 | 特級技術員 | 3 | |
林鳳英 Lam Fong Ieng |
特級技術員 | 3 | 特級技術員 | 3 | |
李淑貞 Lei Soc Cheng |
特級技術員 | 3 | 特級技術員 | 3 | d) |
李潔如 Lei Kit U |
特級技術員 | 1 | 特級技術員 | 1 | c) |
吳施玲 Ng Si Leng |
特級技術員 | 1 | 特級技術員 | 1 | |
Ivone da Conceição Ramos | 特級技術員 | 1 | 特級技術員 | 1 | |
伍祿梅 Ng Lok Mui |
特級技術員 | 1 | 特級技術員 | 1 | d) |
陳少梅 Chan Sio Mui |
特級技術員 | 1 | 特級技術員 | 1 | |
黃少英 Vong Sio Ieng |
特級技術員 | 1 | 特級技術員 | 1 | |
黃美玲 Wong Mei Leng |
特級技術員 | 1 | 特級技術員 | 1 | b) |
李世堅 Lei Sai Kin |
特級資訊技術員 | 1 | 特級技術員 | 1 | |
人員組別 | 技術輔助人員 | ||||
Maria de Lurdes Ho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Quishor Sridora Lotlicar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陳露薇 Chan Lou Mei de Sousa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陳國豪 Chan Kuok Hou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李森聯 Lei Sam Lin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吳旭輝 Ng Iok Fai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b) |
馮家柱 Fung Ka Chi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
譚錦聯 Tam Kam Lun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
黃瑞棉 Wong Soi Min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
李廣寬 Lei Kuong Fun |
特級社會工作助理技術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
章秀珍 Cheung Sao Chan |
特級社會工作助理技術員 | 3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3 | |
黃艷芳 Wong Im Fo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潘錫池 Pun Seac Chi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伍成德 Ng Seng Tak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徐淑容 Chie Siok Jo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謝靜儀 Che Cheng I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陳君傑 Chan Kuan Kit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陳桂香 Chan Kuai Heo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d) |
蘇喜添 Sou Hei Tim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黃錦鴻 Vong Kam Ho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卓瑞珍 Cheuk Sui Chun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謝炳潤 Che Peng Ion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庾致雄 U Chi Ho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布永祥 Pou Weng Cheong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Alexandra Gracias Nantes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Carlos Choi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b) |
梁美仙 Leong Mei Sin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b) |
周鴻杰 Chau Hong Kit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b) |
張仲麟 Cheung Chong Lon |
特級社會工作助理技術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趙國光 Chio Kuok Kuong |
特級社會工作助理技術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陳俊文 Chan Chon Man |
特級社會工作助理技術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譚國雄 Tam Kuok Hong |
特級資訊督導員 | 1 | 特級技術輔導員 | 1 | |
Vasco Fernandes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2 | |
Diana Maria António Quintal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林慧萍 Lam Vai Peng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林曼華 Lam Man Va |
首席行政文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黃漢模 Wong Hon Mou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Isabel Eliana da Luz Ng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袁光明 Iun Kong Meng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葉志明 Ip Chi Meng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3 | 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黃錦屏 Wong Kam Peng |
首席行政文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劉秀蘋 Lao Sao Pang |
首席行政文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梁頴思 Leong Veng Si |
首席行政文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陳詠儀 Chan Weng I |
首席行政文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龍偉傑 Lung Vai Kit Martinho |
首席行政文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尹翠琼 Wan Choi Keng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趙玉霞 Chio Iok Ha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陳勁洪 Chan Keng Hong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李甄妮 Lei Ian Nei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譚笑中 Tam Sio Chong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
梁美明 Leung Mei Meng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b) |
梁翠雯 Leong Choi Man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b) |
Eduardo Leong da Silva Fazenda | 特級助理技術員 | 1 | 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 1 | b) |
人員組別 | 工務 | ||||
邵燕輝 Sio In Fai |
特級繪圖員 | 3 | 首席特級繪圖員 | 1 | |
洪德標 Hung Tak Piu |
特級技術監督員 | 3 | 特級技術稽查 | 3 | |
陳瑞生 Chan Soi Sang |
特級技術監督員 | 1 | 特級技術稽查 | 1 | |
鍾國基 Chong Kuok Kei |
特級技術監督員 | 1 | 特級技術稽查 | 1 | |
劉志雄 Lau Chi Hong |
特級技術監督員 | 1 | 特級技術稽查 | 1 | |
吳健斌 Ng Kin Pan |
特級技術監督員 | 1 | 特級技術稽查 | 1 | |
人員組別 | 工人 | ||||
黃星燦 Wong Seng Chan |
半熟練工人 | 7 | 技術工人 | 7 | e) |
羅勇東 Lo Iong Tong |
半熟練工人 | 7 | 技術工人 | 7 | e) |
備註:
a)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局長職務。
b)在其他部門執行職務。
c)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廳長職務。
d)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處長職務。
e)職位出缺時予以撤銷。
二零一零年七月八日於房屋局
局長 譚光民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劉覺威——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30,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起,為期一年。
杜陽陽及黃若洲——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30,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譚炎儀——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四日起,為期一年。
禤麗萍——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110,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四日起,為期一年。
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陳漢傑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本局編制內散位之第七職階技術工人陳容昌,因自願退休而離職,由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應鮑麗卿之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汪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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