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審計長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批示,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為審計署的公務員舉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審計署人員編制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於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二十樓審計署行政財政處告示板,有意報考者請自本公告刊登《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日內遞交有關資料。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二日於審計署
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趙占全
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所作之批示,命令撤銷刊登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第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開考事宜,並以原已獲保安司司長批准的開考建議重新啟動有關以考核方式進行晉升開考,錄取十二名合格者就讀晉升一般基礎職程第一職階關務督察培訓課程的開考程序。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四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八日所作的批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連同經第2/2008號法律修訂的第3/2003號法律及經第14/2008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1/2004號行政法規之規定,以考核方式進行晉升開考,錄取合格者就讀培訓課程,以填補澳門海關關員編制一般基礎職程第一職階關務督察11缺。
一、開考的各階段:培訓課程錄取開考及培訓課程 (名額12名) 。
二、開考方式、期限及有效期:本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報名期限自開考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二十天內,以向人力資源處遞交報名表為之。在開考程序中所有涉及日期效力之計算均以截止報名之日期為準。開考的有效期在空缺被填補後終止。
三、報考條件:投考人凡具備第3/2003號法律第十七條晉升的一般條件的海關基礎職程人員均可報名。
四、報考方式:投考人須填寫投考報名表並連學歷證明的文件(倘有需要),於上指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遞交到人力資源處。(報名表可於海關附屬單位索取或於本部門網頁內下載。)
五、甄選方法:載於經修訂的第1/2004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且除心理測驗、專業面試及履歷分析外,各甄選方法均具淘汰性質。其最後評分的計算(1)知識考試——30%、(2)專業面試——30%、(3)心理測驗——10%、(4)履歷分析——30%。相關大綱及條件載於第12/200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六、錄取:開考中被評為合格的投考人,按有關評核名單中的排名,以及按第一點所指的名額,錄取修讀培訓課程。
七、典試委員會之組成:
主席:周見靄關務總長
正選委員:劉志犖關務督察
區坤華關務督察
後備委員:黃成發關務督察
林綺媚關務督察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於海關
關長 徐禮恆
根據第10/1999號法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止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官之年資表,已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日張貼於檢察院內。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日於檢察官委員會
主席 何超明
本署透過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第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招考公告,以審閱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海島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壹缺,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黃,綺梨 | 7.97 |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七十九條仍繼續生效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上述應考人可於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出上訴。
(經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四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輔助部代部長 黃玉珠
正選委員:翻譯處處長 蔣,暉
行政處處長 Cordeiro Dias Leão, Lúcia da Conceição
為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海島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相關空缺,經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四日第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招考公告,以審閱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考試;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七十九條仍繼續生效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計十天內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輔助部的佈告欄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等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一零年五月六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主席 黃玉珠(行政輔助部代部長)
為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壹缺,經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四日第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招考公告,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考試;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七十九條仍繼續生效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計十天內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輔助部的佈告欄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一零年五月六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主席 岑,寶芬(二等高級技術員)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九日於經濟局
局長 蘇添平
茲特公告,按照八月十二日第19/78/M號法律核准之《市區房屋稅章程》第九十五條二款的規定,澳門財稅廳收納處將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七月及八月,對載於該廳房屋紀錄冊的房屋開庫徵收屬自動繳納性質之獨一期的房屋稅。
開庫徵收為期三十天,由徵稅憑單所指月份第一天起計。
按照上述章程第九十六條一款的規定,於開庫徵收期限屆滿後六十天內繳納者,除稅款外須另加徵欠款百分之三的款項以及法定的遲延利息。
上指六十天期限屆滿後,如經結算的稅款、相關的遲延利息及欠款百分之三的款項仍未獲得清繳,即予進行催徵。
茲將公告多繕數張,張貼於平常標貼告示處,並刊登於中、葡文主要報章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二零一零年五月三日於財政局
代局長 江麗莉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統計範疇特別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統計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陳自華 | 8.21 |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五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九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羅金玲
委員:首席統計技術員 羅志遠
特級統計技術員 蔡綺梅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現公佈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五缺(統計、經濟、金融或數學範疇三缺及資訊範疇二缺),經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考核方式進行的普通入職開考的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於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及已載於本局網頁www.dsec.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二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楊名就
勞工事務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督察組別第一職階一等督察兩缺,經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查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
1. º 楊俊 | 7.39 |
* |
2. º 梁俊傑 | 7.39 |
*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按應考人在職級之年資長短而定出排名之先後次序。
按照上述法令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在本名單公布之日起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四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九日於勞工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勞動保護處處長 蘇有衡
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 蘇兆祥
二等高級技術員 梁志敏
根據第70/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及第4/95/M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g)項的規定,消費者委員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第17/2010號會議紀錄作出下列決議,進行新的永久性授權,以確保消費者委員會良好運作,履行法律所賦予之職責。
I. 在消費者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範圍內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轉授予執行委員會主席黃翰寧或其法定代任人,可轉授權予執行委員會的全職委員:
1)批准收回因病缺勤而喪失的在職薪俸;
2)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的年假累積作出決定。
II. 對行使現轉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III. 追認消費者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八日於消費者委員會執行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
黃翰寧
陳漢生
馬濟時
為履行給予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現刊登二零一零年第一季度受資助的名單:
受資助實體 | 批准日期 | 撥給之金額 | 目的 |
澳門展貿協會 | 18.01.2010 | $ 30,555.00 | 資助長三角城市會展聯盟組織考察澳門及舉行年會。 |
歐洲研究學會 | 30.12.2009 | $ 5,281.80 | 資助參加“第十屆倫敦「亞洲博覽會」”。 |
環源科技實業有限公司 | 31.12.2009 | $ 21,600.00 | 宣傳印刷品資助。 |
基域建築木器材料 | 18.01.2010 | $ 16,470.70 | “電子商務推廣鼓勵措施”。 |
崑崙企業有限公司 | 18.01.2010 | $ 16,470.70 | |
新美拉鍊企業有限公司 | 18.01.2010 | $ 16,470.70 | |
MM電匯排廠有限公司 | 18.01.2010 | $ 20,000.00 | |
超然咖啡食品有限公司 | 18.01.2010 | $ 16,470.70 | |
僑光織造廠 | 18.01.2010 | $ 20,000.00 | |
聖安德毛紡廠 | 18.01.2010 | $ 20,000.00 | |
大葉出入口有限公司 | 18.01.2010 | $ 16,470.70 | |
康洛貿易行 | 18.01.2010 | $ 20,000.00 | |
新濠(國際)有限公司 | 24.03.2010 | $ 17,857.70 | |
聯發實業有限公司 | 24.03.2010 | $ 20,000.00 | |
利來行 | 24.03.2010 | $ 16,470.70 | |
鑑隆實業有限公司 | 24.03.2010 | $ 16,470.70 | |
德誠貿易行 | 24.03.2010 | $ 16,470.70 | |
嘉明洋行有限公司 | 24.03.2010 | $ 20,000.00 | |
新囍點 | 24.03.2010 | $ 16,470.70 | |
天虹膊棉製衣廠 | 24.03.2010 | $ 16,470.70 | |
龍園地毡 | 24.03.2010 | $ 16,440.00 | 資助參加“第五屆國際酒店設備與用品展覽會”。 |
千葉恆海電業行 | 24.03.2010 | $ 8,561.50 | 資助參加“第二屆聖誕繽紛購物節”。 |
三川電腦有限公司 | 25.02.2010 | $ 4,000.00 | 資助參加“2009澳門時尚繽紛傾銷嘉年華”。 |
21世紀電腦科技 | 25.02.2010 | $ 4,000.00 | |
潘駿銘 | 06.01.2010 | $ 3,000.00 | 實習費用。 |
潘粵賓 | 06.01.2010 | $ 3,000.00 | |
蘇麗娟 | 06.01.2010 | $ 3,000.00 | |
伍凱嘉 | 06.01.2010 | $ 3,000.00 | |
黃美婷 | 06.01.2010 | $ 3,000.00 |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於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代主席 陳敬紅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 分 |
吳惠珊 | 8.7 |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零年五月三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世傑
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余麗菊
顧問高級技術員 高振威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資訊範疇)一缺,經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一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參閱。
二零一零年五月五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技術員 馮志祥
委員:二等技術員 陳志榮
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譚鏡生
茲通知刊登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第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公告,以有條件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的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中文文學範疇)一缺,其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本局人事及行政處內,以供查閱。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四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根據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之通告及按照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規定進行肺科專科最後評核試。該評核試成績已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羅,奕龍醫生 | 18 |
二零一零年五月五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根據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之通告及按照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規定進行精神科專科最後評核試。該評核試成績已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劉,炎慧醫生 | 15.3 |
二零一零年五月五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為履行有關給予個人和私立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衛生局現公佈二零一零年第一季度獲資助的名單:
受資助實體 | 批准日期 | 撥給之金額 | 目的 |
澳門檢驗醫學會 | 8/1/2010 | $ 72,452.10 | 資助該會舉辦講座。 |
澳門健康雜誌出版社 | 9/3/2010 | $ 18,900.00 | 出版《澳門健康》雜誌的第一季度資助。 |
澳門明愛 | 15/1/2010 | $ 66,447.00 | 澳門明愛屬下護老院提供醫療服務的第一季度津貼。 |
澳門紫藤婦女協會 | 9/3/2010 | $ 155,850.00 | 資助1至3月份愛滋病預防推廣項目。 |
澳門仁慈堂 | 9/3/2010 | $ 90,000.00 | 澳門仁慈堂屬下護老院提供醫療服務的第一季度津貼。 |
澳門婦產科學會 | 19/1/2010 | $ 233,000.00 | 資助該會舉辦研討會。 |
同善堂 | 9/3/2010 | $ 187,500.00 | 資助同善堂門診及學童牙溝封閉服務。 |
澳門戒煙保健會 | 1/3/2010 | $ 1,900.00 | 資助該會舉行活動。 |
澳門紅十字會 | 9/3/2010 | $ 348,000.00 | 1月至3月份護送病人服務的資助。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25/1/2010 | $ 1,443,750.00 | 第一季度康復中心的資助。 |
澳門戒毒康復協會 | 9/3/2010 | $ 51,000.00 | 對該會的第一季度資助。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9/3/2010 | $ 774,450.00 | 對該會屬下工人醫療所1月至2月的資助。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 5/3/2010 | $ 230,400.00 | 資助1月至3月心理諮詢服務。 |
澳門新一代協進會 | 1/3/2010 | $ 52,000.00 | 資助該會舉行活動。 |
澳門物理治療師公會 | 1/3/2010 | $ 3,832.80 | 資助該會舉行活動。 |
澳門中華醫學會 | 9/3/2010 | $ 650,000.00 | 對該會在職醫務人員延續教育培訓的資助。 |
澳門護士學會 | 26/1/2010 | $ 30,000.00 | 對該會的第一季度資助。 |
婦產科醫師協會 | 9/3/2010 | $ 70,683.40 | 資助該會舉辦研討會。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牙病預防中心 | 5/3/2010 | $ 125,000.00 | 對該會牙病預防中心第一季資助。 |
澳門關懷愛滋病協會 | 9/3/2010 | $ 136,721.40 | 對該會的第一季度資助。 |
工人醫療所 | 5/3/2010 | $ 715,065.00 | 工人醫療所屬下家居護理服務的第一季度津貼。 |
澳門婦女聯合總會 | 11/3/2010 | $ 420,000.00 | 資助1月至3月份婦女保健中心子宮頸癌篩查服務。 |
鏡湖醫院 | 19/3/2010 | $ 199,622.30 | 資助購買預防禽流感物資。 |
19/3/2010 | $ 471,866.00 | 1月份提供特殊檢驗項目的資助。 | |
19/3/2010 | $ 943,450.00 | 1月份對康寧中心的資助。 | |
19/3/2010 | $ 2,354,099.00 | 1月份非轉介心科病人的醫療費用。 |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日於衛生局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李展潤
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以審查文件、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內下列空缺:
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有關之開考通告現已張貼於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本局人事處,以供查閱。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公佈,醫院醫生職程肺科專科醫務顧問級別開考的臨時名單已張貼於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有關開考通告已於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四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上述開考的履歷公開答辯的日期、時間及地點,亦已在上述名單內註明。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茲通知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七十九條、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以審查文件、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為教育暨青年局公務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下列空缺:
再通知上述之開考通告已張貼在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日內遞交。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梁勵(副局長)
旅遊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特別職程監察範疇第一職階顧問督察二缺,經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督察 Lourdes Maria Fong
委員:顧問督察 吳偉盛
首席高級技術員 李志剛
1. 招標實體:社會工作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缸瓦巷4號。
4. 承攬工程目的:在施工地點進行興建工程。
5. 最長施工期:300天。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 澳門幣貳拾萬元正($200,000.00),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以社會工作局會計暨出納科發出之憑單為準)。
9. 確定擔保: 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份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 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申請的批准。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西墳馬路六號社會工作局總部,人力資源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時正。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區華利街10-24號新寶大廈地下G鋪。
社會工作局。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零年六月十日(星期四)上午十時正。
根據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4.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日期和時間、以及價格:
地點:澳門西墳馬路六號社會工作局總部,人力資源科。
日期:自本公告公佈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日期及時間止。
時間:辦公時間內。
於本局人力資源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費用為澳門幣伍仟元正($5,000.00)。
15.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a)與工期之統一性;
b)相互之間的連貫性及關鍵要徑;
16.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七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澳門西墳馬路六號社會工作局總部,人力資源科,了解是否有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為填補社會工作局編制內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現張貼於西墳馬路六號社會工作局人力資源科,以供有關人士於辦公時間內查閱,報考人亦可於本局的內聯網上查閱有關臨時名單。其招考通告的公告載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有關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黃艷梅
正選委員:處長 韓衛
顧問高級技術員 李麗萍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為填補人員編制內技術輔助人員組別一般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在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現公布應考 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何潤良 | 7.49 |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二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特級技術員 鄧美珍
委員: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吳偉雄
二等技術員 古夢思
按照第28/2003號行政法規第三條(三)項的規定,港務局局長發佈本通告。
一、指定下列臨時性對外貿易海上口岸、用途及有效期:
(一)路氹建築物料堆填區堤堰建造工程施工範圍附近海面,用於路氹建築物料堆填區堤堰建造工程,有效期至工程結束日;
(二)機場大馬路對開海面,用於路氹城蓮花路南面填土的建造工程,有效期至工程結束日;
(三)路環聯生工業村G2地段的建材碼頭,用於起卸散裝建材,有效期至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一日。
二、本通告於公布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獲許可開展有關活動之日。
二零一零年五月三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黄穗文
茲通知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郵政局人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郵政局人員編制之下列空缺:
有關開考通告現張貼於議事亭前地郵政局總部大樓二樓。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於郵政局
代局長 趙鎮昌(副局長)
特此公告,上述公開競投之遞交標書期限已延長二十八日,截止日期為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四日下午五時正,公開開標日期為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早上九時三十分。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陳漢傑
茲特公告,有關將公佈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望德聖母灣大馬路污水下水道建造工程」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2.2條的規定作出解答,及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其等附於招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及補充說明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查閱。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陳漢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