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6/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由七月五日第29/99/M號法令修改的七月十一日第33/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章程》第三條第二款f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委任劉關華擔任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的職務,效力由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起至二零一一年二月二日止。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

附件

劉關華的學歷及專業簡歷如下:

學歷  
2008 工商管理學碩士;
1980 商科學士。
專業簡歷  
2001至今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離岸業務廳高級經理;
2004至今 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行政管理機關委員;
2007至今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副總協調暨秘書長;
2000-2001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離岸業務牌照組副經理;
1999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公共關係組副經理;
1994-1999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1981-1994 前經濟司出口促進廳技術員、高級技術員、首席高級技術員及顧問高級技術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