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2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簽署人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六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吳桂常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技術工人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八日起續期一年。

透過本辦公室代主任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葉愛玲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的散位合同,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的第四職階勤雜人員黃少球,獲訂立新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職級為第一職階技術工人,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透過簽署人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及第七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崔燕群及陳寶華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五職階勤雜人員的薪俸點150點,各自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及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的第二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劉菲銀及韋健瑩,獲訂立新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一等公關督導員,薪俸點305,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透過簽署人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鄧轉娣、葉麗歡、陳超英及陳靜儀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的散位合同,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李翠玲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的散位合同,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續期六個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及第七款規定,以附註形式按以下情況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並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追溯生效日期分別如下:

張艷桂,晉階至第二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120點,生效日期追溯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六日;

鄧穎儀,晉階至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160點,生效日期追溯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九日;

麥柳銀,晉階至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160點,生效日期追溯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廖炳楠,晉階至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180點,生效日期追溯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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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行 政 會

批 示 摘 錄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修改行政暨公職局第三職階主任文案林淑池徵用到行政會秘書處服務之狀況,新職級為第一職階顧問文案,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起生效。

透過簽署人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六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規定,程清在行政會秘書處擔任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規定,徵用行政暨公職局第三職階主任文案林淑池到行政會秘書處擔任第一職階顧問文案之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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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五日於行政會秘書處

秘書長 何永安


運 輸 工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條第一款(六)項、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的規定,延長徵用民政總署人員編制確定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關施苑在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為期一年。

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條第一款(六)項、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的規定,延長徵用統計暨普查局人員編制確定委任第一職階首席統計技術員卓景賢在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特級統計技術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為期兩年。

盧琼燊——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條第一款(六)項、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三及第五款、第十九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以繼續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的職務,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

鄭麗霞——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條第一款(六)項、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三及第五款、第十九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兩年,以繼續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職務,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

梁詩穎——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條第一款(六)項、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三及第五款、第十九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兩年,以繼續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職務,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

José Manuel Rodrigues da Costa——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條第一款(六)項、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三及第五款、第十九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兩年,以繼續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職務,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

陳耀宗——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條第一款(六)項、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三及第五款、第十九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職務,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鄭國明——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和第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本辦公室顧問,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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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張佩儀


廉 政 公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批示如下:

沈偉強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以及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被委任為廉政專員辦公室主任,為期兩年,以填補上述行政法規附件內所載職位。

毛綺雯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以及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被委任為廉政專員秘書,為期兩年,以填補上述行政法規附件內所載職位。

吳佩珊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以及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被委任為廉政專員秘書,為期兩年,以填補上述行政法規附件內所載職位。

廖志誠——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二十八條,並連同第14/2009號法律第四十五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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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沈偉強


審 計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的批示:

Brenda Dulce da Cunha e Pires學士及謝健昌學士——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三十一條第一款,配合現行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獲定期委任為本署審計長辦公室顧問,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為期兩年。

梁翠雯——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及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六條及第三十一條第一款,配合現行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五款及第十九條第六款的規定,獲定期委任為本署審計長辦公室秘書,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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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於審計署

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趙占全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海關關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八條第一款、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第一項的規定及第五款二項所賦予的權限,因職位出缺,本人決定按照經第25/2008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21/2001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第五項及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以代任制度方式,任命下述人員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日起,為期十二個月,出任主管職務:

副關務總長鄭健聰,編號25891,擔任海上監察廳廳長職務;

副關務總長周澤深,編號01951,擔任口岸監察廳廳長職務;

副關務總長黃國松,編號03861,擔任行動管理廳廳長職務。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八條第一款、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第一項的規定及第五款二項所賦予的權限,因職位出缺,本人決定按照經第25/2008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21/2001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第五項及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以代任制度方式,任命下述人員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日起,為期十二個月,出任主管職務:

關務監督譚燕雯,編號14880,擔任人力資源處處長職務;

關務監督葉華釗,編號01961,擔任物資管理處處長職務;

關務監督黃偉文,編號10861,擔任澳門關檢處處長職務;

關務監督李思雅,編號01980,擔任行動策劃處處長職務;

關務監督戚堅好,編號01910,擔任海關培訓中心主任職務;

關務監督余益銓,編號02981,擔任海上巡邏處處長職務;

關務監督李煜輝,編號61921,擔任情報處處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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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議 決 摘 錄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議決所批准的二零零九年度立法會第六次本身預算修改。

二零零九年度立法會第六次本身預算修改

單位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經常開支    
02 00 00 00 00 資產及勞務    
02 03 00 00 00 勞務之取得    
02 03 02 00 00 設施之負擔    
02 03 02 02 00 設施之其他負擔    
02 03 02 02 03 管理費及保安   80,000.00
02 03 06 00 00 招待費 150,000.00  
02 03 08 00 00 各項特別工作    
02 03 08 00 99 其他   100,000.00
02 03 09 00 00 未列明之負擔    
02 03 09 00 01 研討會及會議   120,000.00
05 00 00 00 00 其他經常開支    
05 04 00 00 00 雜項    
05 04 00 00 02 退休基金會——公積金制度(僱主方) 150,000.00  
總開支 300,000.00 3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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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楊瑞茹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Sílvia de Assis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及更改為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265,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十日起生效。

聲 明

茲聲明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劉覺威,屬編制外合同,現應關係人的要求,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五日起,終止其職務。

茲聲明本辦公室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毛綺雯,屬編制外合同,現應關係人的要求,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終止其職務。

茲聲明本辦公室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廖志誠,屬散位合同,現應關係人的要求,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終止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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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陳玉蓮


可 持 續 發 展 策 略 研 究 中 心

批 示 摘 錄

透過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二日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譚敬深、秦暢純及譚鎮輝在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擔任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起獲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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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於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

中心主任 謝志偉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譚志廣及梁曼莊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吳惠敏及吳夏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薪俸點為195,為期六個月,分別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七日及九月十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及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楊秀姬及陳思恆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級的薪俸點540點,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蔡智偉及吳傑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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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七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陳嘉慧、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湯卓勛及陳啟華、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洪淑玲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首位)及十二月二十一日(其餘 叁位)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二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Francisco José Ritchie Manhão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許鴻燕、陳姍姍、林麗琼、黃翠華及周淑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五日、十二月九日、十二月十二日、十二月十六日及十二月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邱咏暉、鄭正宜、劉秀卉、陳冠豪、鄭曉妍、潘雅恩及陳文進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一月十五日、一月十八日、一月十九日、一月二十一日及一月二十五日(後兩者)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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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以及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一及第三款之規定,高,佩珊學士、林紹源學士、何,菁華學士、吳,衛鳴碩士、杜,淑儀學士、黃玉珠學士、歐,振榮學士、林,微笑碩士、文,雪兒學士、蔣,暉碩士、余,永鴻學士、徐,裕輝學士、馮,惠星碩士、黎,煥泓學士、陳,玉芬碩士、張,桂達學士、蘇,沛燊學士、張,達明學士、麥,惠英學士、彭,羨欣學士、Paula, José Ernesto學士、黃,耀祖學士及吳,偉濠學士之定期委任獲續任一年,分別擔任本署市民事務辦公室部長、財務資訊部部長、質量控制辦公室部長、文化康體部部長、法律及公證辦公室處長、人力資源處處長、社群互助促進處處長、公民教育及資訊處處長、公共關係及新聞處處長、翻譯處處長、文化活動處處長、動物檢疫監管處處長、環境衛生處處長、稽查處處長、自然保護研究處處長、自然護理處處長、設計處處長、培訓及資料儲存處處長、財務處處長、財產及採購處處長、食物衛生檢驗處處長、設備處處長及化驗所處長,皆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以及第17/2001號法律第六條第二及第三款之規定,下列有關人員之定期委任獲續任一年,以擔任本署各部門主管,皆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黃,寶儀學士、吳,秀虹學士、潘,永華學士、Gomes da Costa, Dombelo Crescente學士、麥儉明碩士及Maria Leong Madalena副學士,分別為技術輔助辦公室部長、衛生監督部部長、園林綠化部部長、建築及設備部部長、道路渠務部部長及行政輔助部部長;

Wong Morais Alves, Nelma、田,紀洋學士、劉,如堅碩士、李,春梅學士、梁,玉鑽碩士、麥,肇鵬學士、何,根碩士、馬,榮釗學士、何,萬謙碩士、羅,志堅學士、梁,永安學士、劉,俊標學士、陳,孝永碩士、蔡,志雄學士及Cordeiro Dias Leão, Lúcia da Conceição,分別為澳門文化中心處長、街市事務處處長、小販事務處處長、行政執照處處長、公園處處長、綠化處處長、建設處處長、工場及庫存處處長、渠務處處長、道路處處長、城市設施維修處處長、資訊處處長、文娛康體處處長、文化設施處處長及行政處處長。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下列公務員為有關考試之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 a)項之規定,且基於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之規定繼續生效,獲確定委任於有關人員編制內下列之相應職級:

郭,小麗博士、林,宇彤碩士及Da Ascenção Joaquim, Sandra Maria碩士——分別在有關考試評分名單中排名第一至第三之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郭,華好學士——在有關考試唯一之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顧問獸醫;

羅,景懷學士——在有關考試唯一之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電工範疇);

梁,紹基學士——在有關考試唯一之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資訊範疇);

龍,文慧學士及Do Rosário Esteves, Sandra Carla學士——分別在有關考試評分名單中排名第一及第二之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

譚,新美碩士——在有關考試唯一之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法律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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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九日之批示:

本局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岑翠芳——應其個人要求,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起,免除其在本局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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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於經濟局

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聲 明 書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 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 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 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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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江麗莉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議 決 摘 錄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日議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劉嘉麗在本基金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70點。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Chaparro Chaklang, Mario Martins在本基金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起轉為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450點。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馮少萍在本基金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35點。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鄧笑屏在本基金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220點。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李幗茵在本基金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205點。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梁榮在本基金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起轉為第八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200點,並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李美雲在本基金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起轉為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160點。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黃婉兒在本基金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起轉為第五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150點。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梁國華在本基金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起轉為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110點。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議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戴明發在本基金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起轉為第七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點240點,並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權益歸屬比率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發出的批示:

旅遊學院技術輔導員梁國豪,供款人編號6055069,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人力資源辦公室技術員Nuno David dos Santos,供款人編號6058068,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四十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工 商 業 發 展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之規定,茲公佈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七日批示所核准之工商業發展基金第七修改預算:

單位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經常開支    
01 01 10 00 00 假期津貼 23,000.00  
04 03 00 00 02 家庭及個人 10,000.00  
09 01 05 00 01 中小企業援助計劃 19,000,000.00  
01 02 06 00 00 房屋津貼   3,000.00
01 02 10 00 99 其他   20,000.00
02 03 04 00 01 不動產   600,000.00
02 03 08 00 01 研究、顧問及翻譯   200,000.00
02 03 08 00 03 專業及技術書刊之製作   50,000.00
02 03 09 00 01 研討會及會議   600,000.00
04 02 00 00 02 社團及組織   4,000,000.00
05 02 01 00 00 人員   160,000.00
09 01 05 00 02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一般)   6,200,000.00
09 01 05 00 03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專項)   7,200,000.00
          總額 19,033,000.00 19,033,000.00

———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於工商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主席:蘇添平——委員:麥偉棟,陳詠兒,黃晴錦,陳美蓮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終止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尹家其之編制外合同,並自同日起與上述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

———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郭鳳美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及第五十五條第二款第七項之規定,並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黃建玲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更改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職級,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485點。

———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嘉 獎

根據第7/2006號法律第十七條之規定,為獎勵在執行職務時,工作表現優異者,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頒授「嘉獎狀」予下列工作表現超凡之獄警隊伍人員。

獲得「嘉獎狀」之獄警隊伍人員名單如下:

警長——林錦秀;

警長——林凱澤;

警長——龔彩儀;

副警長——張耀明;

副警長——程立斌;

副警長——黃朗平;

首席警員——鄭北成;

首席警員——羅燕芬;

警員——何偉文;

警員——羅卓偉;

警員——江珮詩;

警員——黃家明;

警員——吳春源;

警員——劉志明;

警員——蔡燕芸;

警員——程思敏;

警員——梁仲廣;

警員——林艷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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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三款及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布經由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七日的批示核准之衛生局二零零九年度本身預算第五次之修改:

單位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功能分類 編號 開支名稱
            經常開支    
  01 00 00 00 00

人員

   
  01 01 00 00 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 01 02 00 00 編制以外人員    
4-01-0 01 01 02 02 00 年資獎金 30,000.00  
  01 01 07 00 00 固定及長期酬勞    
4-01-0 01 01 07 00 04 醫務人員   4,030,000.00
  01 02 00 00 00 附帶報酬    
  01 02 03 00 00 超時工作    
4-01-0 01 02 03 00 01 額外工作 4,000,000.00  
  02 00 00 00 00 資產及勞務    
  02 02 00 00 00 非耐用品    
4-01-0 02 02 04 00 00 辦事處消耗 500,000.00  
4-01-0 02 02 05 00 00 膳食 200,000.00  
  02 03 00 00 00 勞務之取得    
  02 03 02 02 00 設施之其他負擔    
4-01-0 02 03 02 02 03 管理費及保安 800,000.00  
  02 03 05 00 00 交通及通訊    
4-01-0 02 03 05 03 00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200,000.00  
  02 03 08 00 00 各項特別工作    
3-03-0 02 03 08 00 02 技術及專業培訓 300,000.00  
  02 03 09 00 00 未列明之負擔    
4-01-0 02 03 09 00 01 研討會及會議   1,200,000.00
  05 00 00 00 00 其他經常開支    
  05 04 00 00 00 雜項    
4-01-0 05 04 00 00 98 偶然及未列明之開支   800,000.00
            總額 6,030,000.00 6,030,000.00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於衛生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李展潤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何,炳威,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2),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獲續約一年。

何,炳文,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2),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起獲續約一年。

周,煜勤,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2),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梁,轉娣,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一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李,旋美、黃,麗桃及黃,夢君,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李,潔燕,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李,愛群,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陳,少娟,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陳,艷芳、周,慧愛、謝,海珊、張,英環、趙,惠綺、洪,小燕、林,艷玲、劉,金平、劉,冰紅、麥,潤、麥,笑、伍,平嬌、蘇,少萍、王,秋玲及黃,桂貞,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起獲續約一年。

陳,金福、趙,雲及李,菊華,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獲續約一年。

陳,艷梨、張,秀玲、鄭,淑嫻及何,美雲,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李,領宜,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區,美琼,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陳,梅芳,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八日起獲續約一年。

柯,海豐,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十日起獲續約一年。

蕭,秀芳,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吳,兆康,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起獲續約一年。

官,麗娜,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九日起獲續約一年。

譚,文添,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薛,國強,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朱梁,麗嬋、梁,淑紅及顏,玉蓮,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黃,佑合,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李,東明,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十日起獲續約一年。

葉,灼桐,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謝,文秀、劉,松笑及劉,美萍,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邱,金培、鄺,鳳英及羅,順慶,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陳,琨珩及高,勝,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楊,少琼,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曾,淑賢,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歐,秀文、陳,寶金、祁,景雲及梁,長弟,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按照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梅鳳蓮——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M-1702。

———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運通藥房(第一分店)",准照編號為第101號,以及營業地點為澳門亞馬喇土腰(關閘馬路)92號彩虹苑(第一,二座)地下I座及PP座,從事七月十九日第34/99/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所指之列入表一至表四的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及其製劑之買賣,但表二A所列者除外。許可之有效期自公佈日起計一年。

———

按照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取消林燕如第E-1545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履行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

按照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一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許可准照第AL-0139號,及營業地點位於澳門田畔街32B泉發樓地下A座之怡康中醫醫療中心更名為怡康醫療中心。

———

按照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五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取消楊柳第E-1445號、高健明第E-1548、李趣婷第E-1550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履行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

按照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余翠玲——應其要求,中止第W-0301號中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按照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陸本——獲准許從事牙科醫生職業,牌照編號:D-0131。

———

聶珠容——獲准許從事診療輔助技術員(臨床分析及公共衛生)職業,牌照編號:T-0133。

———

按照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繆曉露——應其要求,中止第D-0097號牙科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醫思國際醫療(婦女專科中心)——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146,其營業地點位於氹仔大連街389號寶龍花園地下I座,持牌人為專業醫療中心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羅保博士街17號A皇子商業大廈15樓。

———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行政長官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日批示:

楊子秋博士,根據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10,為期壹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陳振球,本局散位合同之第六職階勤雜人員(即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的工人及助理員人員組別第七職階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八條第一款d)項之規定,因嚴重違反勤謹義務,本局解除與其簽定之合同,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日起生效。

———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聘請劉婷婷在本局演藝學院擔任音樂教師,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九條,以及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聘請Thomas Weißschnur在本局澳門樂團擔任第二單簧管兼高音單簧管兼低音單簧管樂師,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梁子恆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20,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何懿德碩士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鄧志超在本局擔任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50,並根據現行《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規定,追溯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應陳栢添碩士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重新聘請曹以楫擔任文化局藝術行政顧問的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二款(二)項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及第八條之規定,連同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六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一條規定,本局副局長王世紅碩士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鮑少基碩士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前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三款(二)項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七條及第八條之規定,連同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七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條及二十一條規定,本局特別計劃處處長林曉白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定期委任獲續期兩年,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黃若燕學士和伍家駿碩士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三日及一月十七日起續期一年。

李利群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勞動合同有效期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應陳麗妮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任鄧雪儀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5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代主任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及十一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謝永釗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600。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三)項及第三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盧愛珍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15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林永池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260。

———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郭小麗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日之批示:

羅志明,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為有關開考之唯一投考人。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二款,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旅遊學院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於旅遊學院

副院長 甄美娟


旅 遊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三月十七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以及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I第八款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九年度澳門大賽車獨立預算之第三次修改,該修改獲行政長官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批示核准:

澳門大賽車獨立預算之第三次預算修改

單位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1 01 10 00 00 假期津貼 900,000.00  
01 01 02 01 00 報酬   400,000.00
01 01 03 01 00 報酬   500,000.00
          總額 900,000.00 900,000.00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於旅遊局——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安棟樑——委員:文綺華,白文浩,蕭愛珊,高樂士

根據三月十七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以及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I第八款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九年度旅遊基金預算之第七次修改,該修改獲行政長官在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七日批示核准:

旅遊基金第七次本身預算修改

單位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5 03 00 00 99 其他 150,000.00  
04 04 00 00 04 代理辦事處   150,000.00
          總額 150,000.00 150,000.00

———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於旅遊局——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安棟樑——委員:文綺華,白文浩,蕭愛珊,譚麗霞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丘力昕及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梁凱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Maria Paula Marques Sodré Aguiar,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李國輝及侯慧容——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合同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六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黃偉儀,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胡景輝,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李家榮及余德成,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一)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其等散位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等合同第三條款,晉階為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人員第七職階繕錄兼打字員António da Silva Casado、第七職階重型車輛司機雷華洪、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李培及謝耀培、第三職階重型車輛司機余國明、第七職階輕型車輛司機梁潤生、雷超雄及黃堯鍇、第六職階輕型車輛司機盧繼祖及麥耀華、第五職階輕型車輛司機何樹焜、第五職階技術工人Silvina Ritche Abrantes Santos、第八職階勤雜人員黎福榮、李志華及梁健財、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趙玉嬋、葛鼎國、郭美容、廖行華及吳松茂、第六職階勤雜人員鄺玉玲之散位合同獲續期,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Maria Isabel Rios Couto,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周銘均,第七職階勤雜人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林康龍,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生效,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晉升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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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八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曹錦俊,主任翻譯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八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四的首席技術輔導員,周柏強、何秋華、吳美玲及林小敏,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八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九的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黃海青、吳偉業、陳偉東、林瑞明、黃永燦、林美琪、林杏愉、毛慶麟及Joaquim Francisco Xavier Gomes,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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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房 屋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和第14/2009號法律第六十七條及第七十五條的規定,Eng Vai Keong及葉沛枝的散位合同,各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六日及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擔任第七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點為240。

根據第17/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條第八款轉授予的權限,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四日作出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危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二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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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建 設 發 展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吳家欣——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30,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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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陳漢傑


財 政 局

聲 明 書

根據第15/2008號法律第十一條三及四款之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15/2008號法律第十一條三及四款之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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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江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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