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14/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52/2009

刊登日期:

2009.12.30

版數:

15475-15476

  • 委任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成員。
相關法規 :
  • 第2/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規章。
  •  
    相關類別 :
  • 核數師及會計師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14/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及經第6/2005號行政命令確認的第12/2000號行政命令所授予的權限,並根據第2/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規章》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下列人士為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成員,直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主席:容光亮

    正選委員:容志聰、黎恆宣、張佩萍、張少東

    候補委員:高嘉儀、梁潔歡、何美華、陸丹青

    二、本批示於公佈翌日生效,並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法規:

    第116/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52/2009

    刊登日期:

    2009.12.30

    版數:

    15476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經濟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電腦設備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16/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第12/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以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經濟局局長蘇添平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自動系統(澳門)有限公司”簽訂為經濟局提供電腦設備保養服務的合同。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法規:

    第117/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52/2009

    刊登日期:

    2009.12.30

    版數:

    15476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經濟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電腦設備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17/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第12/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以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經濟局局長蘇添平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萬訊電腦科技有限公司”簽訂為經濟局提供電腦設備保養服務的合同。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法規:

    第118/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52/2009

    刊登日期:

    2009.12.30

    版數:

    15477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經濟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電腦設備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18/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第12/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以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經濟局局長蘇添平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天網資訊科技(澳門)有限公司”簽訂為經濟局提供電腦設備保養服務的合同。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法規:

    第119/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52/2009

    刊登日期:

    2009.12.30

    版數:

    15477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經濟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電腦設備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19/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第12/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以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經濟局局長蘇添平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科技導航(澳門)有限公司”簽訂為經濟局提供電腦設備保養服務的合同。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林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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