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四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廉 政 公 署

批 示 摘 錄

根據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及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所核准之廉政公署二零零九年度本身預算第三次之修改:

二零零九年度第三次預算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經常開支

   
01 00 00 00 00 人員    
01 01 00 00 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 01 01 00 00 法律通過之編制人員    
01 01 01 01 00 薪俸或服務費 1,500,000.00  
01 01 02 00 00 編制以外人員    
01 01 02 01 00 報酬   900,000.00
01 01 03 00 00 各類人員報酬    
01 01 03 01 00 報酬   300,000.00
01 01 05 00 00 臨時人員工資    
01 01 05 01 00 工資   520,000.00
01 01 06 00 00 重疊薪俸 200,000.00  
01 01 07 00 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 01 07 00 03 職務主管及秘書   10,000.00
01 02 00 00 00 附帶報酬    
01 02 01 00 00 不定或臨時酬勞 10,000.00  
01 02 10 00 00 各項補助——現金    
01 02 10 00 02 租賃津貼   12,000.00
01 02 10 00 09 導師報酬   44,000.00
01 05 00 00 00 社會福利金    
01 05 01 00 00 家庭津貼   80,000.00
01 05 02 00 00 各項補助——社會福利金 6,000.00  
01 06 00 00 00 負擔補償    
01 06 01 00 00 膳食及住宿——負擔補償   10,000.00
01 06 03 00 00 交通費——負擔補償    
01 06 03 01 00 啟程津貼   20,000.00
01 06 03 03 00 其他補助——負擔補償   20,000.00
          小計:(01) 1,716,000.00 1,916,000.00
02 00 00 00 00 資產及勞務    
02 01 00 00 00 耐用品    
02 01 04 00 00 教育、文化及康樂用品    
02 01 04 00 99 其他   5,000.00
02 01 06 00 00 榮譽及招待物品   5,000.00
02 01 07 00 00 辦事處設備 10,000.00  
02 01 08 00 00 其他耐用品   50,000.00
02 02 00 00 00 非耐用品    
02 02 03 00 00 彈藥、爆炸品及花炮   8,000.00
02 02 04 00 00 辦事處消耗 83,000.00  
02 03 00 00 00 勞務之取得    
02 03 01 00 00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02 03 01 00 05 各類資產   300,000.00
02 03 02 00 00 設施之負擔    
02 03 02 02 00 設施之其他負擔    
02 03 02 02 02 衛生及清潔   30,000.00
02 03 02 02 03 管理費及保安   180,000.00
02 03 03 00 00 衛生負擔    
02 03 03 00 01 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實體提供之服務   5,000.00
02 03 04 00 00 資產租賃    
02 03 04 00 01 不動產   300,000.00
02 03 05 00 00 交通及通訊    
02 03 05 02 00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80,000.00
02 03 05 03 00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50,000.00
02 03 07 00 00 廣告及宣傳    
02 03 07 00 02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200,000.00  
02 03 08 00 00 各項特別工作    
02 03 08 00 02 技術及專業培訓 20,000.00  
02 03 08 00 99 其他 50,000.00  
02 03 09 00 00 未列明之負擔    
02 03 09 00 01 研討會及會議 20,000.00  
02 03 09 00 02 非技術性臨時工作 30,000.00  
02 03 09 00 03 文化、體育及康樂活動 20,000.00  
02 03 09 00 99 其他 15,000.00  
          小計:(02) 448,000.00 1,013,000.00
04 00 00 00 00 經常轉移    
04 03 00 00 00 私人    
04 03 00 00 02 家庭及個人   100,000.00
          小計:(04) 0.00 100,000.00
05 00 00 00 00 其他經常開支    
05 02 00 00 00 保險    
05 02 01 00 00 人員   20,000.00
05 02 05 00 00 雜項   30,000.00
05 04 00 00 00 雜項    
05 04 00 00 10 經法律許可之機密開支 920,000.00  
05 04 00 00 98 偶然及未列明之開支   5,000.00
          小計:(05) 920,000.00 55,000.00
總額 3,084,000.00 3,084,000.00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批示如下:

Paulina Pereira Monteiro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聯同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一年七月四日止,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梁美明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聯同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止,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區肖卿學士及鄺雪瑩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聯同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為期兩年。

吳秋成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聯同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為期兩年。

胡偉杰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四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為期一年。

———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於廉政公署

代辦公室主任 胡家偉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Amélia Maria Minhava Afonso 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66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 Catarina Sofia Ramos Alves Gomes 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66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 Maria Fernanda Baptista da Costa Reisinho 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七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 楊超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督察職務的散位合同轉為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起,為期一年。

聲 明 書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刊登於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的第15/2008號法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對本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十九章經常開支職能分類8-01-0經濟分類04-01-05-00-54,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上海世界博覽會澳門籌備辦公室”的整體款項分配,作出經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佈如下: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江麗莉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麥長雯——根據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其在本局擔任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五日起續期一年;

吳偉強——根據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其在本局擔任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五日起續期一年。

———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三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鄺碧芳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卹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發出的批示:

(一)港務局退休第七職階助理員黃奕評之遺孀張素玲,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3647,每月的撫卹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十款規定,由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60點訂出,該撫卹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衛生局工作人員盧成,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741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茲聲明消費者委員會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陳漢生學士,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在消費者委員會任職執行委員全職委員當日,終止其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消費者委員會擔任的職務。

———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代主席 陳漢生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一日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梁喜欣之申請,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起解除其在本局之編制外合同,並終止與本局之聯繫。

———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郭鳳美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及十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並經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六條a)項及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批准警員編號242910謝雪麗,終止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之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返回治安警察局,由“附於編制”轉為“編制內”狀況。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三百條第七款及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並行使第6/2005號行政命令確認之第13/2000號行政命令所賦予的權限,將根據公佈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五日第三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二零零四年八月四日的批示對治安警察局前警員編號340831鄭成偉處以之撤職處分,轉為強迫退休。

———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馬耀權副警務總監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八月七日之批示:

李,細江,本局散位合同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與其訂立新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九年八月七日起至二零壹零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下列起:

從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二職階;

從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三職階;

從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從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從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六職階。

譚,祥河,本局散位合同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與其訂立新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九年八月七日起至二零壹零年一月十七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下列起:

從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二職階;

從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三職階;

從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從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從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六職階;

從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七職階。

阮,文達及黃,開明,本局散位合同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與其訂立新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三日起至二零壹零年十月二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下列起:

從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二職階;

從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三職階;

從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從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從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六職階;

從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七職階。

黎,偉強,本局散位合同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與其訂立新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起至二零壹零年十月十四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下列起:

從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二職階;

從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三職階;

從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從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從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六職階;

從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七職階。

方,炳成、張,漢華及林,寶樹,本局散位合同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與其訂立新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起至二零壹零年十二月一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下列起:

從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二職階;

從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三職階;

從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從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從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六職階;

從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七職階。

李,頌文,本局前散位合同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核准,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下列起:

從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

從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

從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從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六職階;

從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七職階。

盧,錦培及Vong Lemos, Antonio,本局散位合同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與其訂立新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九年八月七日起至二零壹零年三月十六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下列起:

從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

從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

從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從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六職階;

從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七職階。

梁,智潮,本局散位合同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與其訂立新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九年八月七日起至二零壹零年七月二十一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下列起:

從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

從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

從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從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六職階;

從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七職階。

葉,路華,本局散位合同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與其訂立新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三日起至二零壹零年八月十二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下列起:

從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

從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

從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從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六職階;

從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七職階。

譚,劍華,本局散位合同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與其訂立新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二零壹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下列起:

從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

從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

從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從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六職階;

從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七職階。

李,永錫及李,永達,本局散位合同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與其訂立新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七日起至二零壹零年十一月六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下列起:

從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

從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

從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從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六職階;

從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七職階。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區,志新,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一)———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與其訂立新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一日起至二零壹零年一月十七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下列起:

從一九九一年一月十八日,晉階至第二職階;

從一九九四年一月十八日,晉階至第三職階;

從二零零零年一月十八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從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八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謝,大民,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一)——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與其訂立新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一日起至二零壹零年二月二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下列起:

從一九九一年二月三日,晉階至第二職階;

從一九九四年二月三日,晉階至第三職階;

從二零零零年二月三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從二零零六年二月三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潘,少珍,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一)——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與其訂立新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一日起至二零壹零年三月三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下列起:

從二零零二年三月四日,晉階至第二職階;

從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晉階至第三職階。

曾,炳林,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一)——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與其訂立新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一日起至二零壹零年三月六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下列起:

從一九九四年三月七日,晉階至第二職階;

從一九九七年三月七日,晉階至第三職階;

從二零零三年三月七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從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林,金發,本局散位合同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與其訂立新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一日起至二零壹零年五月四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下列起:

從一九八九年五月五日,晉階至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一);

從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二日,晉階至第三職階半熟練工人;

從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二日,晉階至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

從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二日,晉階至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

從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晉階至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

鄭,淑賢,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一)——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與其訂立新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日起至二零壹零年十一月二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下列起:

從一九九零年十一月三日,晉階至第二職階;

從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晉階至第三職階;

從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從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馬,煥好,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一)——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與其訂立新散位合同,合同期由二零壹零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應晉階日期追溯自下列起:

從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晉階至第二職階;

從一九九七年一月九日,晉階至第三職階;

從二零零三年二月六日,晉階至第四職階;

從二零零九年二月六日,晉階至第五職階。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六日之批示:

Zinat,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續約至二零一零年十月二日止。

按照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何志峰——應其要求,取消第D-0064號牙科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

按照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黎美鳳——應其要求,取消第E-1254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

按照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取消鄧桂玲第E-0266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履行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非凡藥房(北京街分店)”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102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北京街230-246號金融中心地下M座,東主非凡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總辦事處位於澳門慕拉士大馬路181-183號5樓。

———

按照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俞娟——應其要求,取消第D-0067號牙科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

馮慧心、潘鳳兒——應其要求,分別中止第E-1551、E-1606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許可准照第AL-0134號,及營業地點位於澳門巴掌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6樓A之澳門女性健康中心更名為澳門乳腺醫療中心。

———

澳門福康醫療中心——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 AL-0145,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慕拉士大馬路171號激成工業大廈地下K座,持牌人為澳門福康醫療中心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慕拉士大馬路171號激成工業大廈地下K座。

———

按照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黃蔚蔚——應其要求,取消第M-1252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

梁鄭桂萍——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E-1754。

———

黃靜君——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M-1691。

———

按照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三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鄭鳳怡——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M-1692。

———

按照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王冰——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M-1693。

———

更 正

因本局文誤,使刊登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二組內第12892頁之批示摘錄葡文文本有不正確之處,茲更正如下:

原文: “……Hong Wing Hoi……”

應為: “……Hung Wing Hoi……”。

———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於衛生局

代副局長 彭興華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局代副局長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一日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三職階、薪俸點為480:梁詠儀學士,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四日起生效;第二職階、薪俸點為455:黃健華學士,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二等技術輔導員,第二職階、薪俸點為275:盧偉成,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照行政長官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批示:

鄺耀忠碩士,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一月十六日第236/98/M號訓令第一條及第三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三十條之規定,其作為 氹仔教育活動中心主任之委任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黃健創,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80,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布紹祥學士及徐志宏學士,為期壹年,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九年十月五日批示:

陳寶麗,本局中葡小學教師,應其要求解除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三日批示:

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教學人員之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級別、階段及薪俸點如下:

中葡小學教師,三級、第五階段、薪俸點為450:馮惠賢,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五日起生效;第四階段、薪俸點為420:溫倩卿,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五日起生效;

中葡幼稚園教師,三級、第五階段、薪俸點為450:傅杏萍,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代副局長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批示:

鄭智明,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三級第三階段中葡小學教師,薪俸點為385,由二零零九年十月十日起生效。

———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梁勵(副局長)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九條,以及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聘請Wang Jiajing及Guo Qing在本局澳門樂團擔任副首席及小提琴聲部樂師,分別為期一年及兩年,分別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三日及十月十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后則周在本局澳門樂團擔任小提琴聲部樂師的個人勞動合同第一條及第五條,追溯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三日起生效。

———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准 照 摘 錄

“H.I.S.(澳門)旅遊有限公司”旅行社,葡文為“Companhia de Viagens H.I.S. (Macau) Limitada”及英文為“H.I.S. (Macau) Travel Company Limited”,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獲發准照第0163號,持牌公司為“H.I.S.(澳門)旅遊有限公司”,葡文為“Companhia de Viagens H.I.S. (Macau) Limitada”及英文為“H.I.S. (Macau) Travel Company Limited”。旅行社位於澳門北京街202A-246號澳門金融中心11樓M。

(是項刊登費用為 $441.00)

———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布經由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批示核准之社會工作局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四次修改:

社會工作局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四次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經常開支    
01 00 00 00 00 人員    
01 01 00 00 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 01 01 00 00 法律通過之編制人員    
01 01 01 01 00 薪俸或服務費 300,000.00  
01 01 05 00 00 臨時人員工資    
01 01 05 01 00 工資   300,000.00
02 00 00 00 00 資產及勞務    
02 01 00 00 00 耐用品    
02 01 01 00 00 建設及大型裝修 1,000,000.00  
02 01 08 00 00 其他耐用品 150,000.00  
02 02 00 00 00 非耐用品    
02 02 07 00 00 其他非耐用品    
02 02 07 00 01 成藥、藥物、疫苗 150,000.00  
04 00 00 00 00 經常轉移    
04 01 00 00 00 公營部門    
04 01 01 00 00 自治機關    
04 01 01 03 00 預算轉移    
04 01 01 03 29 澳門大學 666,200.00  
04 02 00 00 00 私立機構    
04 02 00 00 02 社團及組織   20,466,200.00
04 03 00 00 00 私人    
04 03 00 00 02 家庭及個人 15,000,000.00  
08 00 00 00 00 資本轉移    
08 02 00 00 00 私立機構 3,500,000.00  
          總額 20,766,200.00 20,766,200.00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於社會工作局——行政管理委員會 ——主席:葉炳權——委員:容光耀,張鴻喜,張惠芬,Ulisses Júlio Freire Marques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聘用黃蔚蔚為本局非專科醫生,薪俸點為50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張珮怡——其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鄭榆強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半年,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

———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體 育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熟練工人劉榮樂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六日起續約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下列工作人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日起續約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一職階熟練工人:楊偉堅、許錦文及戴立藝;

第一職階助理員:馮權德、許伯強、禤溢聰、江仲達、梁偉豪、梁永銳及駱耀高。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Helder Lam Brito da Rosa——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日起與其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

李文浩、梁廖健桂及梁梃熙——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日起與其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195點。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張瑋詩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韋錦濠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日起續期三個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下列工作人員,按下述職級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續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

陸建峰及莫子恆,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

José Maria Nunes,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

張日曦、譚美珊、黃詩華及黃雪玲,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

Angelina Madeira de Carvalho da Silva、周美文、周珊珊、João Manuel de Magalhães、高池享、梁志源、黃樹偉及黃偉達,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

鄭嘉雯,第一職階三等文員。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應孫綺雲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五日起予以解除。

———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黃有力


澳 門 大 學

批 示 摘 錄

根據第14/2006 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及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三日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通告,有關澳門大學校董會授予校董會常設委員會的職權,茲公佈經校董會常設委員會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核准之澳門大學二零零九年度本身預算第三次之修改:

澳門大學第三次本身預算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經常開支    
01 00 00 00 00 人員    
01 01 00 00 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 01 03 00 00 各類人員報酬    
01 01 03 01 00 報酬   3,030,000.00
01 02 00 00 00 附帶報酬    
01 02 03 00 00 超時工作    
01 02 03 00 02 輪班工作 30,000.00  
01 06 00 00 00 負擔補償    
01 06 04 00 00 各項補助——負擔補償 1,000,000.00  
02 00 00 00 00 資產及勞務    
02 01 00 00 00 耐用品    
02 01 04 00 00 教育、文化及康樂用品    
02 01 04 00 01 公共圖書館書刊及物品 3,000,000.00  
02 01 05 00 00 工場、修理廠及化驗室用品 3,700,000.00  
02 01 07 00 00 辦事處設備 200,000.00  
02 01 08 00 00 其他耐用品 100,000.00  
02 02 00 00 00 非耐用品    
02 02 01 00 00 原料及附料 100,000.00  
02 02 04 00 00 辦事處消耗 200,000.00  
02 02 07 00 00 其他非耐用品    
02 02 07 00 06 紀念品及獎品 160,000.00  
02 02 07 00 99 其他 410,000.00  
02 03 00 00 00 勞務之取得    
02 03 02 00 00 設施之負擔    
02 03 02 01 00 電費   1,500,000.00
02 03 02 02 00 設施之其他負擔    
02 03 02 02 02 衛生及清潔   600,000.00
02 03 07 00 00 廣告及宣傳    
02 03 07 00 01 廣告費用 210,000.00  
02 03 07 00 02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903,000.00  
02 03 08 00 00 各項特別工作    
02 03 08 00 01 研究、顧問及翻譯   5,859,600.00
02 03 08 00 03 專業及技術書刊之製作 200,000.00  
02 03 09 00 00 未列明之負擔    
02 03 09 00 02 非技術性臨時工作 617,000.00  
04 00 00 00 00 經常轉移    
04 02 00 00 00 私立機構    
04 02 00 00 02 社團及組織 500,000.00  
          資本開支    
07 00 00 00 00 投資    
07 09 00 00 00 運輸物料   340,400.00
總額 11,330,000.00 11,330,000.00

———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於澳門大學——校董會常設委員會——主席:謝志偉——委員:李沛霖、王宗發、趙偉、蘇朝暉


文 化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之規定,公佈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文化基金第四次預算修改,有關修改是經行政長官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的批示許可:

文化基金本身預算第四次預算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2 01 01 00 00 建設及大型裝修   800,000.00
02 02 05 00 00 膳食 800,000.00  
02 02 06 00 00 服裝 100,000.00  
02 03 04 00 01 不動產 1,000,000.00  
02 03 05 03 00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1,200,000.00  
02 03 08 00 99 其他   3,300,000.00
02 03 09 00 03 文化、體育及康樂活動 2,500,000.00  
04 03 00 00 01 企業   1,500,000.00
總額 5,600,000.00 5,600,000.00

———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於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

主席 何麗鑽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本局以下主管人員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等定期委任獲得續期:

溫美蓮,擔任儲金局廳長,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一日續期至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吳美琪,擔任集郵處處長,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續期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康經維,擔任郵政經營組組長,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續期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原慧姿,擔任人事組組長,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續期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梁敬賢,擔任郵政處理及派遞科科長,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續期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房 屋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延長徵用民政總署前臨時海島市政局人員編制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余華燊,在本局擔任同一職級及職階的職務,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七日起,為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與郭健文簽訂編制外合同,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職務,薪俸點為430,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於房屋局

代局長 譚光民


建 設 發 展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戴明暉──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起,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八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馮家豪──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自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起,為期一年。

———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三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陳漢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