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3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廉 政 公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批示如下:

何文欣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聯同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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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海 關 福 利 會

批 示 摘 錄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一條之規定,茲公佈由保安司司長於本年十月八日批示所核准之海關福利會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單位 :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2 01 08 00 00 其他耐用品   10,000.00
02 02 02 00 00 燃油及潤滑劑   10,000.00
02 02 06 00 00 服裝   10,000.00
02 03 02 02 02 衛生及清潔   5,000.00
02 03 05 03 00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10,000.00
02 03 07 00 01 廣告費用   10,000.00
02 03 09 00 03 文化、體育及康樂活動   100,000.00
09 01 04 00 00 短期借款 155,000.00  
          總額 155,000.00 15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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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於海關福利會——主席:海關關長徐禮恆——副主席:副海關關長賴敏華——秘書:海關行政財政廳廳長周見靄——委員:財政局公共開支處一等高級技術員雲大衛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第1/2009號 聲明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屆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成員已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舉行的第四屆立法會首次會議中選舉產生,其組成如下:

主席:劉焯華

副主席:賀一誠

第一秘書:崔世昌

第二秘書:高開賢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於立法會

立法會主席 劉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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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楊瑞茹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七條及第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Eduardo Alberto Correia Ribeiro為本辦公室顧問,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李詠賢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及更改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50),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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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二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六的主任翻譯員Gabriela do Espírito Santo、Lina Maria Batalha、Glória do Espírito Santo、黃桂英、李惠芳及潘慧娟,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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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黃芳妮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起,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以下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三個月,職級及日期如下:

李婉思、周倩雯及鄭持雅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分別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十月十九日及十月二十一日起;

歐陽安為第一職階二等督察,薪俸點為280點,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起。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應陳子彬的請求,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起予以解除。

聲 明 書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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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江麗莉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八月十四日及九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六個月,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徐潔華,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

李仲萍,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七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職務,薪俸點為110;

葉文照、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一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

唐浩恩,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一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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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於勞工事務局

代局長 Noémia Maria de Fátima Lameiras副局長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卹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發出的批示:

(一)財政局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羅愛連,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7057,須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d項規定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一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一十條第二款規定,僅在收到處分通知之日起十八個月後,方得收取退休金,故有關金額將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一日起始獲發放。

(三)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退休/撫卹金的修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發出的批示:

(一) 修改刊登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之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訂定前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盧樹森之退休金批示,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8780,現根據第2/2008號法律『重組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職程』第五條第一款、第七及第十九條,並配合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計算,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日開始,修訂其退休金至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一十條第二款規定,僅在收到處分通知之日起十八個月後,方得收取退休金,故有關金額將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日起始獲發放。

(三)根據第1/2008號法律第一條及第二條規定,特許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將該退休金調高澳門幣880.00。

(四)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修改刊登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之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訂定前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唐兆英之退休金批示,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17641,現根據第2/2008號法律『重組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職程』第五條第一款、第七及第十九條,並配合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十五年工作年數計算,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日開始,修訂其退休金至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一十條第二款規定,僅在收到處分通知之日起十八個月後,方得收取退休金,故有關金額將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日起始獲發放。

(三)根據第1/2008號法律第一條及第二條規定,特許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將該退休金調高澳門幣440.00。

(四)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權益歸屬比率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發出的批示:

消防局消防員施曉恩,供款人編號6086312,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四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之規定,現刊登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三日批示核准之退休基金會二零零九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二零零九年度退休基金會第一次本身預算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1 01 10 00 00 假期津貼   84,000
01 02 10 00 07 放棄享受特別假期之補償 84,000  
02 03 02 02 02 衛生及清潔 20,000  
02 03 04 00 01 不動產   20,000
          總額 104,000 104,000

二零零九年十月七日於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劉婉婷——副主席:沙蓮達——委員:雪萬龍,馮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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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起,與郭買強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稽查之職務,薪俸點為225。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起,與彭容根簽訂為期一年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技術工人之職務,薪俸點為150。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七日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歐陽安之申請,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起解除其在本局之散位合同,並終止與本局之聯繫。

聲 明

為著應有之效力,茲聲明:由於本局編制之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陳曉疇自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起獲確定委任為第一審法院法官,因此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之規定,自同日起其在本局編制內任職顧問翻譯員之狀況自動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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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郭鳳美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許健兒、王永強、陸兆昌及蔡劍峰,司法警察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一等刑事技術輔導員,在刊登於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九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佈之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一名至第四名——根據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號法令第十二條,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二十條之規定,及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八)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以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內刑事技術輔導員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刑事技術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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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楊夢玉,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00點。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之批示:

袁,樣顏、甘,武娟和劉,建國——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首位從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一日起,其餘兩位從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為期六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四日之批示:

陳,金鳳——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為期六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三日之批示:

麥,耀昇和陳,欣慰——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七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為期六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之批示:

吳,春霞、李,煥彩和羅,美好——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為期六個月。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邱德正,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七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八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王麗芝,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九年九月十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Rodrigues, José Manuel Coelho,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任醫生,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Alves Cardoso, Fernanda Maria Fragoso Canário Peixoto, 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護士長,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Alves Coelho Yee, Paula Marina,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高級護士,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之批示:

陳,惠敏、趙,葉歡、莊,仕海、馮,慧婷、林,愛蓮、梁,勛、廖, 金蓮、譚,麗容及黃,志明,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衛生稽查員, 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劉, 咏儀 及 梅, 菠,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醫生,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八日之批示:

黃,淑儀,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起生效。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四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運通藥房(第一分店)”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101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亞馬喇土腰(關閘馬路)92號彩虹苑(第一,二座)地下I座及PP座,東主蔡,其東,總辦事處位於澳門亞馬喇土腰(關閘馬路)92號彩虹苑(第一,二座)地下I座及PP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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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之批示:

宣告編號第2號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准照失效,商號名稱為“靈芝”,營業地點為澳門文第士巷3號地下,准照持有人為劉永康,居住於香港英皇道十四號僑興商業大廈二樓C-E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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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以下成藥之註冊:

“氯氮平片25m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248;

“氯氮平片50m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249;

“格列齊特片80mg”10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250;

“依托度酸片200mg”10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251;

“巴氯芬片10mg”10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252。

上述成藥之製造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德國大藥廠(澳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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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行政長官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批示:

Luís Augusto de Castilho Rabaça Correia Cordeiro學士,根據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40,由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起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一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85:沈咪蓮學士,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三職階、薪俸點為480:陳安琪學士,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二日起生效;第二職階、薪俸點為455:楊艷艷學士,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起生效;

二等技術員,第二職階、薪俸點為370:卓麗文,具高等專科學位,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第一職階、薪俸點為350:李國妍學士,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起生效;

首席技術輔導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350:鄺穎詩,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二等技術輔導員,第二職階、薪俸點為275:馮永森,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及賈詩燕,由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代副局長二零零九年十月六日批示:

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教學人員之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級別、階段及薪俸點如下:

中葡中學教師,一級、第三階段、薪俸點為525:何慧莊學士,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生效,張煥漢學士,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起生效及韓旭學士,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更 正

按照本局代副局長二零零九年十月六日批示:

黃曉玲碩士,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55,更正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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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二零零九年九月三十日第22D/CG/2009號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決議:

委任梁仲明學士擔任博彩教學暨研究中心財務組組長的職務,任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現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公佈被委任者學歷和專業簡歷如下:

1. 學歷:

工商管理學學士,主修會計。

2. 專業簡歷:

1998/02/18至今——任職高級技術員;

2000/04/01-2002/02/08 ——擔任會計及出納部會計及預算範疇職務主管;

2002/02/09-2003/06/30 ——擔任職業技能培訓中心財務範疇職務主管;

2003/07/01-2003/10/31 ——擔任澳門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財務範疇職務主管;

2003/11/01-2007/02/17 ——擔任澳門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財務部主管;

2007/02/18-2009/08/31 ——擔任澳門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金利達校區財務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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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秘書長 陳偉民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聲 明

茲聲明: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一款 d)項的規定,本局會計暨財產科科長何兆生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起終止在本局之職務。

更 正

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四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第12733頁公佈的聲明的葡文文本中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Lau Sou Fan……”

現應為:“……Lao Sou 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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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局長 陳漢平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經由八月十日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公共財政管理制度》第四十一條規定,茲公佈經由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批示核准之郵政局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郵政局第一次本身預算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組織分類
章:50                                                           組:15

經濟分類 開支名稱 追加/登錄 註銷
01 01 01 01 00 薪俸或服務費 1,810,000.00  
01 01 06 00 00 重疊薪俸 120,000.00  
01 01 07 00 02 委員會成員 220,000.00  
01 01 09 00 00 聖誕津貼 150,000.00  
01 01 10 00 00 假期津貼 140,000.00  
01 02 04 00 00 錯算補助 25,000.00  
02 02 07 00 03 清潔及消毒用品 80,000.00  
05 04 00 00 01 退休基金會——退休及撫卹制度(僱主方) 205,000.00  
05 04 00 00 02 退休基金會——公積金制度(僱主方) 176,000.00  
07 10 00 00 00 機械及設備   2,926,000.00
總額 2,926,000.00 2,92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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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房 屋 局

聲 明

為著應有效力,茲聲明,應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陳錦達之要求,於其散位合同期滿,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起終止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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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於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民 航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規定,公佈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批示核准之民航局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第四次修改:

民航局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第四次本身預算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經常開支

   
01 01 03 01 00 報酬   200,000.00
01 01 07 00 03 職務主管及秘書 20,000.00  
01 03 03 00 00 服裝及個人用品——實物 30,000.00  
01 06 03 02 00 日津貼 150,000.00  
02 02 07 00 06 紀念品及獎品 20,000.00  
02 03 07 00 01 廣告費用   120,000.00
05 04 00 00 04 其他福利基金 100,000.00  
          總額 320,000.00 3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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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月八日於民航局行政委員會——主席:陳穎雄——正選委員:Pedro Miguel R C das Neves(財政局代表),何曼秀


交 通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鍾英祥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應黃寶儀之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應陳家慧之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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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汪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