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8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1/2009

刊登日期:

2009.8.5

版數:

10264

  • 將若干權力授予新聞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出版《澳門》雜誌英文印刷版及電子版之採編、版面設計、印製、發行、推廣、管理及相關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新聞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8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第三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授予新聞局局長陳致平或其法定代位人一切所需權限,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立約人,簽署新聞局與Macaulink新聞及資訊服務有限公司提供出版《澳門》雜誌英文印刷版及電子版之採編、版面設計、印製、發行、推廣、管理及相關服務之合同。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28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1/2009

    刊登日期:

    2009.8.5

    版數:

    10264

    • 將金融情報辦公室主任的定期委任續期。
    相關法規 :
  • 第22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設立“金融情報辦公室”。
  •  
    相關類別 :
  • 金融情報辦公室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8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2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七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伍文湘擔任金融情報辦公室主任的定期委任,由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28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1/2009

    刊登日期:

    2009.8.5

    版數:

    10264

    •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場館外牆改善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體育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8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1999號法律第十五條以及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黃有力學士或其法定代任人一切所需權力,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友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簽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場館外牆改善工程合同。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28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1/2009

    刊登日期:

    2009.8.5

    版數:

    10265

    •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在澳門奧林匹克綜合體戶外停車場增設運動空間的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體育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8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1999號法律第十五條以及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黃有力學士或其法定代任人一切所需權力,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建基建築發展有限公司簽訂在澳門奧林匹克綜合體戶外停車場增設運動空間的工程合同。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28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1/2009

    刊登日期:

    2009.8.5

    版數:

    10265

    •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設施及總部貨倉滅蟲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體育基金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8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1999號法律第十五條以及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黃有力學士或其法定代任人一切所需權力,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通發專業滅蟲有限公司簽訂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設施及總部貨倉滅蟲的服務合同。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28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1/2009

    刊登日期:

    2009.8.5

    版數:

    10265

    • 將若干權力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德育中心體驗課室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8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1999號法律第十五條以及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蘇朝暉碩士或其法定代任人一切所需權力,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達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簽訂德育中心體驗課室工程之合同。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28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1/2009

    刊登日期:

    2009.8.5

    版數:

    10266

    • 將若干權力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駿菁活動中心擴建工程”承攬合同之附加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8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1999號法律第十五條以及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蘇朝暉碩士或其法定代任人一切所需權力,以便其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朗晉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簽訂“駿菁活動中心擴建工程”承攬合同之附加合同。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28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1/2009

    刊登日期:

    2009.8.5

    版數:

    10266

    • 將博彩委員會技術——法律範疇協調員的委任續期。
    相關法規 :
  • 第120/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設立一個對未來博彩業的發展和管理作出研究的專責委員會。
  •  
    相關類別 :
  • 博彩委員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8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194/2003號第291/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120/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六)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高德志(Jorge Manuel Faria da Costa Oliveira)以兼任制度擔任博彩委員會技術——法律範疇協調員的委任,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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