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九年七月八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法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及第四條的規定,朱偉幹擔任行政暨公職局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透過行政法務司司長二零零九年六月二日批示:

根據經第1/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辜美玲在本辦公室擔任顧問之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起續期至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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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翠玲


社 會 文 化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老柏生碩士——根據經第1/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其為本辦公室顧問,由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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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議 決 摘 錄

按照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議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與本部門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楊君勞學士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蘇皚雪學士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及八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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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三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副秘書長楊瑞茹代行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邱江玲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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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一日的批示:

António Manuel de Araújo Barrias及Maria Manuela Barata Gonçalves Gorgueira——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三款,第1/1999號法律之附件二第二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三職階檢察院首席書記員及第一職階檢察院助理書記員之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三日的批示:

丁雅勤碩士——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及第十九條第三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之規定,獲定期委任為本辦公室律政廳廳長,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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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三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及第四條的規定,楊儉儀在本局擔任副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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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物業登記局第三職階一等助理員José Manuel Afonso de Jesus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聲 明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之規定,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歐玉珍及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盧玉婷,屬編制外合同人員,分別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及七月十七日起終止在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的職務。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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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身 份 證 明 局

批 示 摘 錄

按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陳海帆擔任本局副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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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民 政 總 署

批 示 摘 錄

根據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核准的《民政總署章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及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之規定,茲公佈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六日批准之民政總署二零零九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次預算修改:

二零零九年度民政總署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單位 : 澳門幣

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職能 經濟 開支名稱
           

經常開支

   
1-01-3 01 02 03 00 01 額外工作 6,000,000.00  
1-01-3 01 02 03 00 02 輪班工作 200,000.00  
1-01-3 01 02 05 00 00 出席費 200,000.00  
1-01-3 01 02 10 00 99 其他 200,000.00  
1-01-3 02 01 08 00 00 其他耐用品 400,000.00  
1-01-3 02 02 07 00 01 成藥、藥物、疫苗 50,000.00  
1-01-3 02 02 07 00 03 清潔及消毒用品 150,000.00  
1-01-3 02 02 07 00 99 其他 970,000.00  
1-01-3 02 03 02 02 02 衛生及清潔   4,500,000.00
1-01-3 02 03 02 02 03 管理費及保安   17,608,500.00
1-01-3 02 03 05 02 00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1,400,000.00  
1-01-3 02 03 07 00 01 廣告費用 1,200,000.00  
1-01-3 02 03 07 00 02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450,000.00  
1-01-3 02 03 08 00 99 其他 1,424,000.00  
1-01-3 02 03 09 00 02 非技術性臨時工作 450,000.00  
1-01-3 05 03 00 00 99 其他 580,000.00  
1-01-3 07 03 00 00 00 樓宇 4,000,000.00  
8-05-1 07 04 00 00 00 街道及橋樑 5,000,000.00  
1-01-3 07 06 00 00 00 各項建設   7,500,000.00
1-01-3 07 09 00 00 00 運輸物料   6,300,000.00
1-01-3 09 01 03 00 00 出資證券 13,234,500.00  
            總額 35,908,500.00 35,908,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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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於民政總署

主席 譚偉文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六日之批示:

根據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譚麗霞為本局公共開支處處長,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九日及六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陳瀚深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四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Juliana Ferreira Almeida Chan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五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600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何嘉慧及楊超華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起,職級分別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及第一職階二等督察,薪俸點為260點。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九年六月十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二等技術員彭倩體,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

聲 明

應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熊嘉倫的要求,因編制外合約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期滿,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起終止在本局的職務。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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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江麗莉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聲 明

為著應有之效力,茲聲明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現時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科長職位的本局人員編制內首席行政文員胡寶華,由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轉為統計暨普查局編制內超額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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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鄺碧芳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智豪、陳穎霖、蔡明亮、岑宛婷、陳永強、Cíntia Matias Xavier、趙美英、蘇光柏、譚家敏、老如意、賈進樂、林朝蕙、Rui Ilídio Rodrigues Correia de Lemos、梁可慧、蔡慧蘭、謝佩玲、梁仲湄及葉兆佳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生效;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230,首位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三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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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議 決 摘 錄

按照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一日議決:

應蕭詠雯的請求,其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散位合同期滿後,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二日起終止本基金之職務。

按照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五日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周靜儀在本基金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275點,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仇浩賢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歐錦榮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6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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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權益歸屬比率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五日發出的批示:

財政局行政文員Cláudia Maria do Rosário Gomes,供款人編號3019615,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六月八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及「政府供款帳戶」結餘的百分之五十。

民政總署技術員冼嘉慧,供款人編號6062227,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聲 明

為着應有之效力,茲聲明退休及撫卹制度廳廳長鄭泳賢之定期委任,根據第13/2001號法律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起中止。

為着應有之效力,茲聲明二等高級技術員張國治之散位合同,根據第13/2001號法律第九條第三款的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起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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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工 商 業 發 展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之規定,茲公佈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批示所核准之工商業發展基金第五修改預算: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經常開支    
02 03 01 00 05 各類資產 50,000.00  
08 03 00 00 00 個人 5,000,000.00  
02 03 09 00 99 其他   450,000.00
09 01 05 00 02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一般)   2,300,000.00
09 01 05 00 03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專項)   2,300,000.00
          總額 5,050,000.00 5,0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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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於工商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戴建業——委員:麥偉棟、陳詠兒、黃晴錦、陳美蓮


上 海 世 界 博 覽 會 澳 門 籌 備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按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財政局人員編制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林瑞雯學士被派駐在本辦公室擔任同一職程及職級的職務,由二零零九年七月二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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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三日於上海世界博覽會澳門籌備辦公室

主任 楊寶儀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至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終止第二職階三等文員余麗芬之散位合同,並自同日起與上述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至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終止第一職階三等文員勞曦明、梁廣彬、黃洪光、張慧玲及冼容彩之散位合同,並自同日起與上述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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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許俊䃈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35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潘錕濤、王小玲、盧雪鳳及李佩霞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5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何麗芳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5點。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郭麗芳、陳健民、譚麗鳳、Adriano Diamantino Anok、孫波、蕭政楓、區振鵬、陳燕珊、譚麗園、歐健宏、梁子泉、鄧曦及麥顯聰,實習刑事偵查員,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九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布之有關實習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分別排名第二名、第三名、第七名、第八名、第十一名、第十二名、第十九名、第二十八名、第三十六名、第四十名、第四十一名、第四十五名及第四十七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三條第十款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五款、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二十條,及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以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之規定,由二零零九年六月二日,其就職日起計,獲確定委任為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以填補第9/2006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職位。

黃振華、楊冬青、陸焜華、郭彬彬、郭夏月、林光媚、余雄輝、何建偉、梁穎珊、楊美芬、陳航鋒、胡穎欣、鍾前勃、潘佩霞、蔡嘉悅、潘乾敏、李文建、李達華、黃嘉祺、葉幼君、謝曉嵐、鍾偉榮、馮泳華、林俊程、陳麗蓉、龍景文、李思敏、郭志堅、鄭永堅、郭金蓮、甘麗麗、葉偉龍、陳毅堅、李冠龍、蘇添興、陳雲驄、吳靖濤、何玉娟、何海清、陳春光、黃超略、關卓繁、李詠康、盧志豪、黃日進、林承旺、胡嘉健、李庭峰、李樹泉、蘇泳揚、張遜、鄭元威、夏顯翔及黃成俊,實習刑事偵查員,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九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布之有關實習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分別排名第一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第九名、第十名、第十三名、第十四名、第十五名、第十六名、第十七名、第十八名、第二十名、第二十一名、第二十二名、第二十三名、第二十四名、第二十五名、第二十六名、第二十七名、第二十九名、第三十名、第三十一名、第三十二名、第三十三名、第三十四名、第三十五名、第三十七名、第三十八名、第三十九名、第四十二名、第四十三名、第四十四名、第四十六名、第四十八名、第四十九名、第五十名、第五十一名、第五十三名、第五十四名、第五十五名、第五十六名、第五十七名、第五十八名、第五十九名、第六十名、第六十一名、第六十二名、第六十三名、第六十四名、第六十五名、第六十六名、第六十七名及第六十八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四款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五款、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二十條,及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以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之規定,獲臨時委任為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由二零零九年六月二日,其就職日起計,為期一年,以填補第9/2006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職位。

何嘉麒,實習刑事偵查員,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九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布之有關實習的最後評核名單中,排名第五十二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四款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五款、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二十條,及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以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之規定,獲臨時委任為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由二零零九年六月四日,其就職日起計,為期一年,以填補第9/2006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職位。

上述委任是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一條之規定,透過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所作之批示,聲明因工作之急需而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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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三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黃,燕萍,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六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護士。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梁,建民,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五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四日之批示:

吳,健豪,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追溯自下列應晉階之日期起:

從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晉升至第二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

從二零零三年十月七日,晉升至第三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

從二零零五年十月七日,晉升至第一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

從二零零七年十月七日,晉升至第二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七日之批示:

梁,玉萍學士——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第一條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五日起,獲續任為本局求診者處處長,為期一年。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佳寧藥房(關閘店)”,准照編號為第87號,以及營業地點為澳門關閘廣場140-142號彩虹苑(第一,二座)地下O座,從事七月十九日第34/99/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所指之列入表一至表四的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及其製劑之買賣,但表二A所列者除外。許可之有效期自公佈日起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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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維康診療中心——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140,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罅些喇提督大馬路15號新利大廈地下D座,持牌人為鄭國棟先生,住所位於澳門黑沙環中街135號保利達花園第6座28樓AS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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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六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取消趙如愛第E-1365號、陳淑兒第E-1407號及趙鳳玲第E-1408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履行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

按照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張慶全、廖蓮恩、張潔兒、許友超、梁卓丹——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661、M-1662、M-1663、M-1664、M-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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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忠、劉乃維——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W-0287、W-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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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三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請李漢傑和梁日輝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應唐金枝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日起予以解除。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尹兆鴻和陳華添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各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九日及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鄭芷瑩在本局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七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陳順英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60,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陳栢添碩士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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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高珍美——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張健盈——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João Novikoff Sales——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b)項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九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陳玉蓮及蔣碧芬——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及九月五日起續期一年。

林穎姿——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Filipe Trindade Carlos——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九月六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Rodolfo Manuel Baptista Faustino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b)項之規定,其定期委任獲續期,以便擔任“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協調員,自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起生效,為期兩年。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Alorino Aires Evaristo de Noruega——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公關督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Maria Teresa Lorena Crato Fogaça Rodrigues da Costa Gomes——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Luís Alexandre Cortez da Cunha de Herédia——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起續期一年。

准 照 摘 錄

“LC 旅行社”旅行社,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LC”及英文為“LC Travel Agency”,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獲發准照第0160號,持牌公司為“曹氏旅遊有限公司”,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Luís Chou, Limitada”及英文為“Luís Chou Travel Agency Limited”。旅行社位於澳門友誼大馬路555號置地廣場誠興銀行中心16樓16-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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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朱國豪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凱笙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第一職等護士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三日起續期一年六個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黎裕忠,非專科醫生,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日起生效;

香基櫻及黃明鋒,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起生效;

梁曉君,第五職階第一職等護士,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李瑞儀、楊麗貞、蔡麗珠及Deliciosa Maria Pereira Coutinho,首名為第二階段三級幼稚園教師、第二及第三名為第三階段三級幼稚園教師、最後一名為第五階段三級幼稚園教師,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李惠貞,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楊可欣,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Florencia Lao Oliveros,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職階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李綺琳、唐翠娟及黃劍雄,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九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70;

曾家輝、黎筱茵、吳麗梅及勞鎮旋,首三名及最後一名分別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一日及七月十八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90;

李淑芝,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資訊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55。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第三條款,職級、職階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江美芳,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九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70;

王惠英,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35;

鄧冬梅、江山嬌、戴勝春及蘇玉璇,分別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八月十八日、八月十八日及九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10;

侯莉英,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40;

趙玉澄,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七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40;

朱衛智,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65;

吳翠蓮,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20;

董美玲,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40。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黃佩儀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九日續期至二零一零年二月十四日。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趙小青、林樹培及周少梅,第七職階助理員,首名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八日及最後兩名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陳秀芳,第六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起生效;

黃華基,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吳明嬌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由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轉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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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戴美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二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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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教 育 發 展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之規定,公佈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教育發展基金第一次預算修 改,有關修改是經由行政長官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的批示許可:

教育發展基金本身預算第一次預算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4 01 01 03 29 澳門大學 460,800.00  
04 01 01 03 36 旅遊學院 268,300.00  
04 02 00 00 02 社團及組織   6,729,100.00
04 03 00 00 02 家庭及個人 6,000,000.00  
          總額 6,729,100.00 6,72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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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日於教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蘇朝暉——委員:鍾聖心、梁勵、何絲雅、盧麗卿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黎小衛——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三等行政文員,合同由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Linda Manuela Ip Matias Cordeiro,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阮旺洪——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合同由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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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房 屋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的批示:

本局編制內確定委任人員郭杰平,第一職階特級技術監督員,應其本人的要求,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免職。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與郭杰平簽訂編制外合同,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職務,薪俸點為430,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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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交 通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林成海及陳偉明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二日及七月三十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羅杰凱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七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Carlos Gonçalves Mendonça Barreto及Antonio dos Reis Gomes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及七月十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偉釗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工人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六月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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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汪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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