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21/2009

刊登日期:

2009.5.27

版數:

6790

  • 公佈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1842(2008)號決議。
相關法規 :
  • 第6/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通過的有關科特迪瓦局勢的第1842(2008)號決議。
  •  
    相關類別 :
  •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 法務局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鑑於公佈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1842(2008)號決議的葡文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的規定更正如下:

    原文為:

    “(…) Resoluções (…) e n.º 1820 (2000)(…)”

    應改為:

    “(…) Resoluções (…) e n.º 1820 (2008)(…)”。

    第5款原文為:

    “(…) Resolução n.º 1765(2007)(…)”

    應改為:

    “(…) Resolução n.º 1826(2008)(…)”。

    第11款原文為:

    “(…)15 de Abril de 2008(…)”

    應改為:

    “(…)15 de Abril de 2009(…)”。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一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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