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批示:
根據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政府總部輔助部門預算管理暨會計處會計科科長Henrique da Graça Novo之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五日起續期兩年。
透過簽署人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鄧素嫻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600點,由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透過簽署人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庄秀貞在本秘書處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助理員的薪俸點120點,由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於行政會秘書處
秘書長 何永安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議決所批准的二零零九年度立法會第一次本身預算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 追加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經常開支 | |||||||
01 | 00 | 00 | 00 | 00 | 人員 | ||
01 | 01 | 00 | 00 | 00 | 固定及長期報酬 | ||
01 | 01 | 02 | 00 | 00 | 編制以外人員 | ||
01 | 01 | 02 | 02 | 00 | 年資獎金 | 7,000.00 | |
01 | 01 | 05 | 00 | 00 | 臨時人員工資 | ||
01 | 01 | 05 | 01 | 00 | 工資 | 411,000.00 | |
01 | 01 | 07 | 00 | 00 | 固定及長期酬勞 | ||
01 | 01 | 07 | 00 | 99 | 其他 | 198,000.00 | |
01 | 02 | 00 | 00 | 00 | 附帶報酬 | ||
01 | 02 | 10 | 00 | 00 | 各項補助——現金 | ||
01 | 02 | 10 | 00 | 99 | 其他 | 2,600.00 | |
01 | 03 | 00 | 00 | 00 | 實物補助 | ||
01 | 03 | 01 | 00 | 00 | 私人電話 | 10,000.00 | |
01 | 05 | 00 | 00 | 00 | 社會福利金 | ||
01 | 05 | 01 | 00 | 00 | 家庭津貼 | 13,000.00 | |
01 | 06 | 00 | 00 | 00 | 負擔補償 | ||
01 | 06 | 03 | 00 | 00 | 交通費——負擔補償 | ||
01 | 06 | 03 | 02 | 00 | 日津貼 | 40,000.00 | |
02 | 00 | 00 | 00 | 00 | 資產及勞務 | ||
02 | 03 | 00 | 00 | 00 | 勞務之取得 | ||
02 | 03 | 04 | 00 | 00 | 資產租賃 | ||
02 | 03 | 04 | 00 | 01 | 不動產 | 50,000.00 | |
02 | 03 | 04 | 00 | 02 | 動產 | 15,000.00 | |
02 | 03 | 08 | 00 | 00 | 各項特別工作 | ||
02 | 03 | 08 | 00 | 01 | 研究,顧問及翻譯 ** | 800,000.00 | |
05 | 00 | 00 | 00 | 00 | 其他經常開支 | ||
05 | 04 | 00 | 00 | 00 | 雜項 | ||
05 | 04 | 00 | 00 | 03 | 社會保障基金(僱主實體之負擔) | 4,000.00 | |
05 | 04 | 00 | 00 | 90 | 備用撥款 | 2,693,600.00 | |
05 | 04 | 00 | 00 | 91 | 兌換差額及銀行轉帳 | 3,000.00 | |
07 | 00 | 00 | 00 | 00 | 投資 | ||
07 | 09 | 00 | 00 | 00 | 運輸物料 | 1,140,000.00 | |
總開支 | 2,693,600.00 | 2,693,600.00 |
**新登錄項目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副秘書長楊瑞茹代行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李家琪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分別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及四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九條、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第十四條第一款、第1/1999號法律第三條第三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八月二日第7/2004號法律第二十六條第六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的初級法院第三職階助理書記員Acácio Coelho、Aníbal Manuel Gonçalves、Maria Celeste Filipe Marques Casaca、Fernanda Maria de Miranda Branco Quintais、Maria Madalena Teixeira Ferreira da Silva、Armando Joaquim Capelo及Ana Maria Gonçalves Capelo均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陳凱恩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30),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代主任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六及第七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Victor Chung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及更改為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415),由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梁淑綺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及更改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點540),由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起生效。
茲聲明初級法院第三職階助理書記員José Manuel Trindade,屬編制外合同,由於其合同屆滿,應關係人的要求,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起終止職務。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三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一條之規定,茲公佈檢察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九日批准之檢察長辦公室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第一次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經常開支 |
|||||||
01 | 00 | 00 | 00 | 00 | 人員 | ||
01 | 01 | 00 | 00 | 00 | 固定及長期報酬 | ||
01 | 01 | 02 | 00 | 00 | 編制以外人員 | ||
01 | 01 | 02 | 01 | 00 | 報酬 | 1,100,000.00 | |
01 | 01 | 07 | 00 | 00 | 固定及長期酬勞 | ||
01 | 01 | 07 | 00 | 03 | 職務主管及秘書 | 50,000.00 | |
01 | 02 | 00 | 00 | 00 | 附帶報酬 | ||
01 | 02 | 10 | 00 | 00 | 各項補助——現金 | ||
01 | 02 | 10 | 00 | 02 | 租賃津貼 | 250,000.00 | |
01 | 02 | 10 | 00 | 07 | 放棄享受特別假之補償 | 450,000.00 | |
01 | 02 | 10 | 00 | 99 | 其他 | 170,000.00 | |
02 | 00 | 00 | 00 | 00 | 資產及勞務 | ||
02 | 03 | 00 | 00 | 00 | 勞務之取得 | ||
02 | 03 | 08 | 00 | 00 | 各項特別工作 | ||
02 | 03 | 08 | 00 | 99 | 其他 | 40,000.00 | |
05 | 00 | 00 | 00 | 00 | 其他經常開支 | ||
05 | 04 | 00 | 00 | 00 | 雜項 | ||
05 | 04 | 00 | 00 | 90 | 備用撥款 | 2,060,000.00 | |
總額 | 2,060,000.00 | 2,060,000.00 |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三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余志恆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李智能及李紅梅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劉瑋琪及盧旭池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蔡親敬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鄔栩清及司徒英豪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九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級的薪俸點510點。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處於短期無薪假狀況的本局確定委任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謝淑霞,批予長期無薪假,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起,為期九年。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瑞蘭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起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職級的薪俸點650點。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六款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九條第四款a項的規定,以散位合同及實習方式聘用杜宏基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10,試用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按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一款c項的規定,唐志賢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起予以解除。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Arnaldo dos Santos Iu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之職務,薪俸為點130,為期六個月。
按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應李嘉寶之請求,其在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五日起予以解除。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袁詠恩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35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本局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霍惠勤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點265,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行政暨公職局第二職階主任翻譯潘慧娟及第二職階首席翻譯關淑芬到本局擔任職務,職級分別為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及第一職階主任翻譯,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行政暨公職局第一職階首席文案陳力蘭到本局擔任同一職級及職階的職務,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首席技術員伍超文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薪俸點505,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d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六職階助理員何孝忠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60,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潘偉敬及趙學鵬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43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白欣婷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275,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黎景林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470,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區輕颺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365,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三職階助理員何健華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三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本局代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周詠恆、陳偉全、何迪昕及盧艷芬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二職階,薪俸455點,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談兆錫——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職務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的批示:
第一職階首席照相排版操作員馬玉燕,屬本局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由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於印務局
局長 李偉農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第三職階首席技術稽查林,日明,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335點,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六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文化康體部第三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廖,國華,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290點,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彭詩敏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於法律改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朱琳琳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之批示:
曹娟娟——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65,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周栩嘉碩士及張曉平碩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之職務,分別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二日及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之批示:
應許志剛的請求,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四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姚惠芳、李詠薰及Masato Gerald Jeoffrey Muraishi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獲續期壹年,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首位維持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之職級;其餘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第二位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625的薪俸;最後一位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600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之批示:
根據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Elfrida Botelho dos Santos在本局擔任公共審計暨稅務稽查訟務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九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朱奕聰在本局擔任其他稅務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九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五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七的首席高級技術員Regina Gageiro Madeira、林秀敏、蕭書香、馮素嫻、朱奕聰、馮小萍及羅志輝,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第五位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之規定,仍保留其超額狀況,不佔據編制內空缺,其餘空缺由七月五日第30/99/M號法令設立及已被其本人填補。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三日於財政局——局長 劉玉葉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日及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郭兆榮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六個月,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談展邦,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
陸晴,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李文博,自二零零九年六月四日起續聘擔任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職務,薪俸點為220點;
杜耀榮,自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九日起續聘擔任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職務,薪俸點為170點;
朱平添及葉松堅,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職務,薪俸點為130點;
李慧儀,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五日起續聘擔任第五職階助理員職務,薪俸點為140點。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於勞工事務局
代局長 陳景良副局長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區詠琴在本基金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35點,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馮少萍在本基金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320點。
應Leung, Manuel的請求,其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趙雅賢及馬凱欣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各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及六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60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胡錦強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六月十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485點。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發出的批示:
(一)郵政局第二職階首席郵務文員Maria Alice Filomena Luis Gee,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43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5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發出的批示: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蘇文珍,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17404,須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d項規定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一十條第二款規定,僅在收到處分通知之日起十八個月後,方得收取退休金,故有關金額將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九日起始獲發放。
(三)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發出的批示:
衛生局衛生服務助理員楊慶儀,供款人編號600451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三十九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及「政府供款帳戶」結餘的百分之八十二。
民政總署助理員黃綺順,供款人編號6039381,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三十九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的全部結餘。
郵政局工作人員黃健鴻,供款人編號6077399,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至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起終止第二職階三等文員黎淑葵、羅鳳玲及盧佩絲之散位合同,並自同日起與上述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至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起終止第一職階三等文員陳迪欣及郭偉業之散位合同,並自同日起與上述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聯同經十月十七日第19/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9/2002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所指附件B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八日起與特級技術輔導員陳淑慧之定期委任續期一年,以擔任本局行政管理廳財政管理處採購科科長之職位。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七日起與Teodoro Eulógio dos Remédios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三等翻譯之職務,薪俸點為35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下指相應日期起,續期一年:
Diógenes Menezes de Araújo Dias續聘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10,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起生效。
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
高燦明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430;
李栩陽、馮高泉及陳志榮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350;
廖偉強及李得意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薪俸點為260;
李煥江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下指相應日期起,續期一年:
唐學能及張鐘頻續聘為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30,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四日起生效。
洪景星及李偉權續聘為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60,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起生效。
蘇光及繆進誼續聘為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30,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一日起生效。
李雲續聘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195,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彭美美、周雲霞、鄭球女、周淑芳及余玉鳳續聘為第一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00,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七日起生效。
林源漢續聘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50,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李譚有續聘為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220,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
梁國志及陳建樂續聘為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210;
詹樹堂續聘為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60;
郭小怡及羅寶蓮續聘為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30。
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日起:
林泳茹續聘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
唐兆珠續聘為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3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張可明之編制外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0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陳務芹之編制外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54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黃家強之編制外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505。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凌綺君之編制外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5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袁慈結及姚江東之編制外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05。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至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劉小慧、林娉娉、麥振濠、黃綺珊、鄧佩欣及馮詠詩之散位合同屆滿後,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與其等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至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終止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余家琪之散位合同,並自同日起與上述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至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終止第四職階熟練工人黎志光之散位合同,並自同日起與上述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至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終止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黃淑儀及第六職階助理員黃遲妹之散位合同,並自同日起與上述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95。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並經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批准警員編號208050黎燕君,終止在司法警察局之特別委任,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起返回本局,由“附於編制”狀況轉為 “編制內”狀況。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批准下列人員結束在司法警察局之特別委任,並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起返回治安警察局,由“附於編制”狀況轉為“編制內”狀況:
警員 | 116001 | 梁文康; |
" | 106031 | 劉國昌; |
" | 117031 | 李星龍; |
" | 137031 | 張瑞翊; |
" | 126041 | 梁耀文; |
" | 170041 | 倪勇; |
" | 283051 | 陳永明; |
" | 284051 | 林曉豐; |
" | 285051 | 吳海龍; |
" | 294051 | 林志峰; |
" | 308051 | 歐陽志華; |
" | 173060 | 周詠妍。 |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按照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第045/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由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起,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一月二十四日第51/97/M號法令及三月二十九日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四條至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二條至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四十九條及第2/2008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將下列人員晉升至本局人員編制基礎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消防員職位:
消防員 | 編號 | 410971 | 張浩然; |
" | " | 414971 | 黃偉業; |
" | " | 404961 | 趙國基; |
" | " | 428951 | 蕭偉鴻; |
" | " | 423991 | 葉國輝; |
" | " | 412981 | 林尤典; |
" | " | 433981 | 曾華迎; |
" | " | 421951 | 黃永鎮; |
" | " | 430961 | 梁偉基; |
" | " | 402940 | 林妙卿; |
" | " | 416961 | 張國威; |
" | " | 422931 | 鄭國雄; |
" | " | 421961 | 蕭保宗; |
" | " | 402951 | 冼國禧; |
" | " | 406991 | 陳海生; |
" | " | 401981 | 黃志輝; |
" | " | 418961 | 許藻傑; |
" | " | 409941 | 譚國楨; |
" | " | 432941 | 留榮軍; |
" | " | 426951 | Carlos Emanuel Chan Mah; |
" | " | 421931 | 黃保琪; |
" | " | 429951 | 陳英球; |
" | " | 439941 | 林儉波; |
" | " | 410941 | 林永洪; |
" | " | 407941 | 寧長華; |
" | " | 424951 | 潘佳蔚; |
" | " | 440901 | 趙立華; |
" | " | 417921 | 凌建權; |
" | " | 432951 | 潘松發; |
" | " | 426931 | 區偉強; |
" | " | 431951 | 陳中浩; |
" | " | 452921 | 郭志遠; |
" | " | 401940 | 蘇春珍; |
" | " | 420971 | 楊結偉; |
" | " | 462921 | 鄧湛銓; |
" | " | 450941 | 朱錫熺; |
" | " | 426961 | 羅志恆; |
" | " | 464921 | 潘偉康; |
" | " | 411961 | 黃廣權; |
" | " | 449921 | 利建鴻; |
" | " | 408921 | 練亦強; |
" | " | 408961 | 鄧柏基; |
" | " | 401930 | 陳碧紅。 |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公佈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批示核准之治安警察局福利會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第一次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經常開支 | |||||||
02 | 01 | 08 | 00 | 00 | 其他耐用品 | 48,600.00 | |
02 | 03 | 04 | 00 | 02 | 動產 | 10,000.00 | |
02 | 03 | 05 | 03 | 00 |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5,000.00 | |
02 | 03 | 09 | 00 | 03 | 文化、體育及康樂活動 | 45,000.00 | |
09 | 01 | 05 | 00 | 99 | 其他 | 108,600.00 | |
總計 | 108,600.00 | 108,600.00 |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於治安警察局福利會——行政委員會主席: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六日之批示:
岑,敏芳,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三等文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重新訂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之批示:
陳,瑞英及羅,美雲,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護士。
劉,文超,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文員,由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文員。
梁,炎佳,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由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
林,寶樹,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六日之批示:
伍,家驥,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
伍,秋蘭,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護士。
劉,仕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九年一月五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
林,麗紅,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四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楊,有興,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由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四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
湯,愛玲,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等文員,由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文員。
陳,詠詩,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由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六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三等文員。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日之批示:
黃,忠陽,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五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
葉,覺秋,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周,恩莉、藍,惠欣及羅,佩君,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護士,首位自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起,其餘由三月一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護士。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之批示:
麥,偉超,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三日之批示:
劉,明傑,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起生效。
黃,雅鳴和吳,淑娟,分別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分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起生效。
區,敏玲、陳,芷琪、陳,衛紅、陳,慧珊、曾,少婷、謝,楚蕙、張,嘉莉、徐,頌鳴、馮,子珊、馮,美玲、何,嘉妍、何,美亮、何,碧秀、許,穎欣、姚,思賢、李,嘉慈、李,金華、李,詩明、李,思韻、李,少曼、李,倩文、羅,柳宜、吳,珊娜、冼,婉芬、蕭,永康、蘇,美 琼、華,志虹、黃,靜怡、黃,達娜和黃,韻儀,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之批示:
黃,如冰,以個人勞動合同在本局提供醫療服務——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重新訂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陳,加欣和關,麗萍,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起生效。
按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劉,宇利,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由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三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衛生技術員。
按照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便民藥房VIII”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86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永定街120號南暉(第一座,第二座)X座地下連閣樓,東主便民集團有限公司,總辦事處位於澳門漁翁街294號永新工業大廈9樓。
按照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林月嫦、江佩珊——應其要求,中止第E-1413、E-1575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吳媛媛——應其要求,中止第M-1203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盧偉東——應其要求,中止第W-0234號中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取消洪情芽第M-1605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履行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貝南基——已故,取消第O-0149號牙科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
按照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羅毅雲——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是:E-1727。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Manon Lewis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勞動合同,有效期至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止。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徐葵在本局演藝學院擔任音樂學校教師的個人勞動合同第四條及第五條,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三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為著應有之效力,茲聲明: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於本局擔任發出執照處處長職務的本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許耀明,轉為本局編制內超額人員狀況。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布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批示核准之社會工作局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修改:
單位 : 澳門幣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節 | 條 | 款 | 項 | |||
經常開支 | |||||||
02 | 00 | 00 | 00 | 00 | 資產及勞務 | ||
02 | 02 | 00 | 00 | 00 | 非耐用品 | ||
02 | 02 | 07 | 00 | 00 | 其他非耐用品 | ||
02 | 02 | 07 | 00 | 99 | 其他 | 3,780,000.00 | |
02 | 03 | 00 | 00 | 00 | 勞務之取得 | ||
02 | 03 | 02 | 00 | 00 | 設施之負擔 | ||
02 | 03 | 02 | 02 | 00 | 設施之其他負擔 | ||
02 | 03 | 02 | 02 | 01 | 水及氣體費 | 200,000.00 | |
02 | 03 | 04 | 00 | 00 | 資產租賃 | ||
02 | 03 | 04 | 00 | 01 | 不動產 | 4,000,000.00 | |
02 | 03 | 08 | 00 | 00 | 各項特別工作 | ||
02 | 03 | 08 | 00 | 02 | 技術及專業培訓 | 972,000.00 | |
04 | 00 | 00 | 00 | 00 | 經常轉移 | ||
04 | 04 | 00 | 00 | 00 | 外地 | ||
04 | 04 | 00 | 00 | 99 | 其他 | 992,000.00 | |
總額 | 4,972,000.00 | 4,972,000.00 |
二零零九年四月九日於社會工作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葉炳權,委員:張鴻喜,王翠華,Ulisses Júlio Freire Marques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薛文樂——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二日起與其簽訂為期六個月的散位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50點。
陳家發——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二日起與其簽訂為期六個月的散位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二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10點。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Helder Lam Brito da Rosa——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二月二日起與其簽訂為期六個月的散位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二日起與下列工作人員簽訂為期六個月的散位合同,在本局擔任下述職務:
陳燕婷、周家耀、何子威、何紹嫻、何惠敏、邱頌華、黎家樑、羅浣群、李伯發、梁佩琪、石碧珠及孫綺雲,為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195點;
馮漢強及劉嬈,為第二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10點;
陳家祺、張俊逸、莊德建、范銘海、關俊威、賴力友、林貴雄、林護斌、劉潤華、廖志偉、盧志聰、龍耀榮、Maria de Lurdes Lopes、潘志洪、潘發明、馮天佑、鄧瑞玲、黃紫霞、黃國峰、黃成恩及黃偉鋒,為第一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00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二月二日起與下列工作人員簽訂為期六個月的散位合同,在本局擔任下述職務:
韋錦濠、李文浩、梁廖健桂及梁梃熙,為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195點;
馮權德、許伯強、禤溢聰、江仲達、梁偉豪、梁永銳及駱耀高,為第一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00點。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李朝興、楊偉堅、許錦文及戴立藝——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首位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二日及其餘自二月二日起與其簽訂為期六個月的散位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50點。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Gabriela Helena da Rocha Alves Martins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劉榮樂——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六日起與其簽訂為期六個月的散位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50點。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韓靜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二月七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下列工作人員,按下述職級自二零零九年二月七日起續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
李婕,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何國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
歐偉棠、葉金松、林淑雯、劉致和、吳美鳳、柯文東、薛慧冰、袁天恩、Vanessa Beatriz Alves Marinho de Bastos及容家宏,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
吳紹昌,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下列工作人員,按下述職級及日期續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
譚偉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自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李仲偉,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自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三職階特級技術員沈榮根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起續約至十一月六日止。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第一職階熟練工人潘志峰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起續約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柯文東、Vanessa Beatriz Alves Marinho de Bastos及薛慧冰,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的第二職階,薪俸點為275點,自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九日起與下列工作人員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在本局擔任下述職務:
林佩君及沈美琦,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
歐偉棠、葉金松、李燕玲、梁家燕、梁嘯龍、盧綺雲、蘇盈康、戴愛珍、譚穎兒、袁天恩及黃慧芝,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
Alberto Xeque do Rosário、梁瀚、梁婉婷、盧磊、吳紹昌、黃郭好儀及王美玲,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趙敏儀——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四日起與其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
為有關效力,茲聲明,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處長職務的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沈夷佳,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轉為本局人員編制超額狀況。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黃有力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黃日華,為本學院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五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九年五月七日起生效。
何惠珍,本學院第六職階助理員,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 a)項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 b)項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之批示:
黃煒強,本學院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屬編制外合同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兩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徐德強,本學院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之批示:
李嘉汶,為本學院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七條第七款之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於旅遊學院
代副院長 甄美娟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周燕芳——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合同由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周勇——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Leonel Pinto Cardoso及胡玉沛,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等職級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陳佩瑜,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職級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林伯濤、黎志祥及黃守仁——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首兩位合同由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起生效,最後一位合同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應何永堅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行政文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李子宏,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六月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應本局編制內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特級資訊助理技術員楊學榮的請求,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起免除其職務,並於同日起本局與其訂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本局研究暨文件處處長陳少釗,因達至擔任公職年齡上限而被強制退休,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代局長 劉振滄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三等文員梁佩茵及周桂煥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95點,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
摘錄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翁志強及劉社敬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六月十日起續約一年,合同所訂定的條件維持不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馮仲民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六月十日起續約一年,合同所訂定的條件維持不變。
摘錄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周盟凱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六月十日起續約一年,合同所訂定的條件維持不變。
摘錄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與梁美欣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點,可續期,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與鄭偉傑及徐少慧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95點,可續期,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麥肇全及高漢雲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起續約一年,並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海上交通控制員的薪俸點305點。
摘錄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何轉好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二日起續約一年,合同所訂定的條件維持不變。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茲聲明,於本局以散位合同方式擔任氣象技術員之陳家俊,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合同屆滿日起,終止在本局之實習職務。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五款,以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聘用葉永基在建設發展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職務,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起,為期三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五款,以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馮家豪在建設發展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職務,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起,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應黃貴華之請求,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務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六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陳漢傑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下列人員在本局分別擔任如下職務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起獲續任壹年:
鄧惠蓮擔任副局長;
鄭岳威擔任副局長。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下列人員在本局分別擔任如下職務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起獲續任壹年:
賈靖龍擔任車輛及駕駛員事務廳廳長;
謝國漢擔任駕駛執照處處長;
畢丹尼擔任車輛處處長;
羅誠智擔任運輸管理處處長;
莫垂道擔任協調處處長;
鍾慧璇擔任稽查處處長;
鄺偉卓擔任道路工程處處長;
蕭日鵬擔任交通規劃處處長;
賴健豪擔任交通設備處處長;
郭惠嫻擔任行政及財政處處長;
李頴康擔任組織及資訊處處長。
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現聲明於本局擔任副局長職務的本局人員編制內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鄭岳威及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鄧惠蓮,由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轉為本局編制內超額狀況。
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現聲明本局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賈靖龍、第三職階特級技術員畢丹尼、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鍾慧璇、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鄺偉卓及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賴健豪於本局擔任主管職務,首位為廳長,其餘為處長,由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轉為本局編制內超額狀況。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汪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