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所作的批示:

應當事人的申請,及鑑於符合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五款的規定,終止李孟楓的長期無薪假並准予回任,填補海關關員編制內一般基礎職程關員職級之空缺,編號為01091,職階為第四職階,薪俸點為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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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陳丹丹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薪俸點260),由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六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d)項及第五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葉永輝及蔡天生之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之散位合同獲更改為第七職階,各自由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八日及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黃麗嫦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及更改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50),由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的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在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三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為法院司法文員職程及檢察院司法文員職程的入職而設的任職資格課程的最後評核名單中的學員呂華春獲臨時委任為初級法院辦事處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法院初級書記員,填補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的第19/2000號行政法規所設立但仍未被填補的空缺,由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就職之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六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d)項及第五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黎錦華、梁秀珍、胡紹興、古永華及趙國樑之第六職階助理員之散位合同獲更改為第七職階,首四位由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八日起生效,最後一位由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六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冼昌輝之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之散位合同獲更改為第六職階,由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起生效。

聲 明

茲聲明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刊登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四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經終審法院院長批准委任為初級法院第一職階初級書記員區雁寧之任用被自動撤銷,其空缺由呂華春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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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高志強——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郭錦輝——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起生效。

林燕生——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三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第二款b)項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由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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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楊月燕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Fernando Ferreira da Cal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關秀慧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繕錄兼打字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區子達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蔡燕琴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鄧毅榮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堅霞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職級的薪俸點40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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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劉海峰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30,為期六個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彭昆平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岑綺樺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三職階助理員梁桂美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d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李維漢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210,自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謝婉芳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及續期一年,薪俸點305,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婉婷及葉國勛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三日及四月三十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蕭安娜及呂巧文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及四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蘇鳳翔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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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四日的批示:

本局第一職階散位助理員郭有榮——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八條第一款f項的規定,應其要求,解除有關合同,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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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九日於印務局

局長 李偉農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三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化驗所第一職階二等文員黃,綺雯,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230點,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皆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起生效:

張,柏輝——文化康體部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195點,為期一年。

Leong, Seng Kun Miguel——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30點,為期兩年。

批 示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鄭惠鴻學士——管理委員會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2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三日起生效。

阮,若川——建築及設備部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3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趙,龍恩學士——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65點,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二日起生效;

鄧培邦——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50點,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五日起生效;

李忠發——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35點,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九日起生效;

郭,貴松及勞春利——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90點,分別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及五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化驗所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陳,恩海學士——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65點,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歐永萌——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05點,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何,永強學士——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3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日起生效;

陳錫罩——第三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29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三日起生效;

梁興隆——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5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八日起生效;

楊潤添——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2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日起生效;

Maria Brígida Juliana de Jesus——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薪俸23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劉,德華,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335點,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文化康體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何朝達學士——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10點,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五日起生效;

高春芳學士——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0點,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三日起生效;

鄭麗雅——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400點,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應澳門文化中心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鄺,華歡學士之要求,與其終止有關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財務資訊部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梁國強,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薪俸275點,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劉笑歡——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70點,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六日起生效;

何,發堂——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80點,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李金連及譚植桓——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65點,分別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九日及五月二十日起生效;

蕭志強——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30點,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二職階二等文員Dias Pedro, Noel Augusto,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255點,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文化康體部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蕭美思,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415點,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劉,德華,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薪俸335點,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鄭,淑玲,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275點,並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皆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蘇,蔭元,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65點,並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皆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化驗所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Da Silva de Jesus, Arlete,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255點,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法律及公證辦公室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Celeste Maria da Rosa,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415點,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起生效,並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管理委員會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陳海英學士,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565點,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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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之批示:

本局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謝偉延碩士,在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之唯一合格投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以填補由六月二十三日第15/2003號行政法規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本局第二職階一等文員Da Silva, Fátima Maria,在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之唯一合格投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以填補由六月二十三日第15/2003號行政法規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姚如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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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七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郭忠漢及林宇杰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美倫及黃嘉瑛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鄧李淑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七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鄭子洋 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2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Ernesto Orlando Pereira 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聲 明 書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九)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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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於財政局——局長 劉玉葉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劉震星,為本局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薪俸點為450,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起生效。

樊北喜,為本局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80,屬散位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五月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趙不還,為本局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屬確定委任——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及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獲批准長期無薪假,為期三年,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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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鄺碧芳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敏婷、楊麗子及楊曉風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點,首位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七日起生效,最後兩位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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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卹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發出的批示:

(一)海關第四職階首席關員Jose Manuel da Conceição,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136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一職階一等關員Francisco da Conceição,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137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0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衛生局第三職階高級護士郭月翠之母親麥如意,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6454,每月的撫卹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十款規定,由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四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55點訂出,該撫卹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發出的批示:

(一)博彩監察協調局第二職階特級督察Jose Guilherme Paulo Babaroca,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01230,須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d項規定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八年六月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一十條第二款規定,僅在收到處分通知之日起十八個月後,方得收取退休金,故有關金額將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七日起始獲發放。

(三)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民政總署第七職階助理員何誠興,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6051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民政總署第七職階工人梁潤才,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913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4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勞工事務局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何永寧,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203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三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7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七日發出的批示:

(一)海關第六職階關務督察譚成就,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077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4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六職階關務督察陳瑞松,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157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4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海關第四職階首席關員陳國威,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159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印務局第七職階排字員何錦棠,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424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身份證明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林志成,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62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5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權益歸屬比率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發出的批示:

司法警察局實習刑事偵查員任思維,供款人編號6080063,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衛生局護士陳艷玲,供款人編號6088471,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二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權益歸屬比率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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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九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確定委任鍾尚治及方曉東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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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七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二條及第七十五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批准治安警察局警員編號172050馮貴華按其個人意願,由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起,以特別委任方式,在司法警察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為期一年。並按照同一《通則》第九十八條b)項之規定,轉為處於“附於編制”狀況。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條第三款之規定,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條第三款b)項、第四條、第十條,以及第2/2008號法律第九條的規定,並參照經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委任副警務總長梁志成及黃偉鴻,編號為173861及163881,分別擔任本局機場警務處處長及物力資源處處長,任期一年。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並參照經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日起,副警務總長謝偉、鄭錦華、周惠強、陳民德、李璧瑩、伍素萍、關啟榮、吳錦華及劉運嫦,編號為248851、105881、280851、156861、143880、109960、183871、125861及110960,以定期委任續期一年,分別擔任本局警察學校校長、邊境檢查處處長、公共關係處處長、偵查暨情報處處長、指揮部輔助暨服務處處長、出入境事務處處長、行動暨通訊處處長、特警處處長及人力資源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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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陳達華擔任本局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起,為期三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30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何國賢、何嘉美、梁美美、張慧敏、郭家聰、施希文、黎婉儀及鄧志文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5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陳錦新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5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賴文威、羅少龍、林弋、陳江帆、龍漢威、黃明德、王子健、容慧嫻、楊育敏、朱景堃、孔耀雄、黎小輝、李志揚、黃為文、鮑耀洪、莊進興及陳德昭,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在刊登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佈之最後評核名單中分別名列第一名至第十六名及第十八名——根據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款、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二十條,及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以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刑事偵查員。

王焯新及何樹培,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三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在刊登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佈之最後評核名單中分別名列第十七名及第十九名——根據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款、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二十條,及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以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刑事偵查員。

聲 明

茲聲明以定期委任方式任職本局實習刑事偵查員之治安警察局編制內人員之第二職階警員黎燕君,應其要求,終止其定期委任,並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起返回原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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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張玉英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趙泳嘉——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受聘為澳門監獄第一職階護士,薪俸點為340點,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吳光明,澳門監獄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屬散位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二十八條之規定,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305點,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黃宏偉,澳門監獄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的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點,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胡敏婷,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並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起具有追溯效力。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黎煥森及容景良,澳門監獄第二職階工人,屬散位合同——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擔任本監獄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95點,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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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於澳門監獄

代獄長 呂錦雲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之批示:

方,炳成,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

羅,振良,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六日之批示:

李,桂秋及譚,祥河,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之批示:

應吳,小蓓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起予以解除。

按代局長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之批示:

應陳,艷玲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護士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二日起予以解除。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之批示:

應范,麗玲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護士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起予以解除。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之批示:

應楊,慶儀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代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科霖藥房III”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84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沙梨頭南街25號華寶商業中心D座地下及閣樓,東主譚,明杰先生,總辦事處位於澳門沙梨頭南街25號華寶商業中心D座地下及閣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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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名稱為“城市藥房”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85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高美士街50號南園大廈地下A座(A區),東主城市藥業有限公司,總辦事處位於澳門慕拉士大馬路187號澳門工業中心13樓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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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代副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之批示:

應准照持有人趙建國先生申請,取消編號第41號之藥行准照,商號名稱為“萬寧藥行”,營業地點為澳門十月初五街9號A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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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李佩仙——應其要求,中止第E-1598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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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惠芝、葉健民——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W-0280、W-0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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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九年四月七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取消郭播春第E-1321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履行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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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准照第AL-0129號,及營業地點位於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181-187號光輝商業中心4樓A座之光輝中西醫療康復中心更名為光輝醫療康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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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馮金玉——應其要求,中止第M-1442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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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海映、吳春娟、阮佩君、陳秀凌——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E-1723、E-1724、E-1725、E-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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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淑華、王一群——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656、M-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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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靜敏——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W- 0282。

聲 明

按照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住院服務處處長的特級技術員梁,玉妹,自動轉入本局人員編制之超額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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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於衛生局

代副局長 葉炳基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郭妙瑜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勞動合同第五條,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七條及第九十九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Michel José Eduardo Morais Pereira dos Reis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25。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何錫明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210,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本局與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張建誠重新訂立散位合同,轉為擔任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200,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應蘇樂文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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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João Manuel de Matos Batista Marques Madrinha——根據公佈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之二零零五年五月九日第15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點一項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續期,由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至六月十五日止。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何駿民及蔡昌鴻——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蘇啟文——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應謝凱盈的請求,其在本局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五日起予以解除。

准 照 摘 錄

“利苑酒家”,葡文名稱為“Lei Garden”和英文名稱為“Lei Garden”餐廳在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獲發第0488/2009號牌照,持牌人為“威尼斯人路氹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Venetian Cotai, S.A.”和英文名稱為“Venetian Cotai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一級,位於路氹填海區,路氹連貫公路以西,望德聖母灣大馬路以南,“澳門威尼斯人酒店”2130舖第L3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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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酒廊”,葡文名稱為“Bellini Lounge”和英文名稱為“Bellini Lounge”酒吧在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獲發第0491/2009號牌照,持牌人為“威尼斯人路氹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Venetian Cotai, S.A.”和英文名稱為“Venetian Cotai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路氹填海區,路氹連貫公路以西,望德聖母灣大馬路以南,第一地段第1區裙樓“澳門威尼斯人酒店”L1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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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欣吧”,葡文名稱為“Florian”和英文名稱為“Florian”酒吧在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獲發第0492/2009號牌照,持牌人為“威尼斯人路氹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Venetian Cotai, S.A.”和英文名稱為“Venetian Cotai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路氹填海區,路氹連貫公路以西,望德聖母灣大馬路以南,第一地段第1區裙樓“澳門威尼斯人酒店”L1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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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文綺華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羅小琼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職階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劉傑文,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90;

李敏詩,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四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二等資訊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55。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繆嘉麗、蘇淑芹及李趣容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首名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以及最後兩名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第三條款,職級、職階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黃健立,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五日起轉為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90;

夏家玲,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九日起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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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麥頌怡,第二職階二等翻譯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職級轉為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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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七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從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李家琰,續聘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

盧貴明,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30。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何志承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七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文員的薪俸點265的薪俸。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梁麗嫦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290的薪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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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於郵政局

代局長 劉惠明(副局長)


電 信 管 理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梁潔英——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為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由二零零九年二月一日起計,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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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於電信管理局

局長 陶永強


能 源 業 發 展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1/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五條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陸麗芬的編制外合同以附註形式續期,由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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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七日於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山禮度


交 通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何春明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陳志強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24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歐楊鑌之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50。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陳嘉俊,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八日起,獲訂立新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黃偉雅及曾祥軒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的薪俸。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何振濤及霍淑 琼,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起,獲訂立新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之第三職階三等文員姚煥展,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獲訂立新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鄭麗瓊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的薪俸。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之第二職階三等文員陳肖碧,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起,獲訂立新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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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汪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