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12/2009
刊登日期:
2009.3.25
版數:
3266-3267
因刊登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一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第8/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的中文及葡文版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的規定,作出更正如下:
原文為:“……辦公室秘書李少容……”
應改為:“……二等高級技術員李少容……”。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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