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澳 門 基 金 會

通 告

“教科文中心設計及建造總額承攬工程”公開招標競投

茲通知相關人士,上述公開競投之遞交標書期限已延長十九天,截止日期為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下午五時正,公開開標日期為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早上九時三十分。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於澳門基金會

行政委員會主席 吳榮恪


民 政 總 署

公 告

為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獸醫職程第一職階顧問獸醫兩缺,經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第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招考公告,以審閱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考試;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計十天內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輔助部的佈告欄以供查閱。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等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主席: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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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相關空缺,經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第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招考公告,以審閱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考試;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計十天內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人力資源處的佈告欄以供查閱。

前臨時澳門市政局

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土木工程範疇)壹缺;
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建築範疇)壹缺;

前臨時海島市政局

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兩缺。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等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主席:管理委員會委員 羅永德

“民政總署化驗所購置檢測儀器及配套設施”

第001/LAB/2009號公開招標

按照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本署管理委員會之決議,現為“民政總署化驗所購置檢測儀器及配套設施”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招標章程及承投規則。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零九年四月九日(星期四)下午五時正。競投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本署大樓地下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幣壹拾萬元正($100,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抬頭為“民政總署”的支票或銀行擔保書,或受益人為“民政總署”的保險擔保方式,於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財務處出納繳交。

開標日期為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於本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夜呣斜路六號第一警司處大廈一樓)舉行。本署將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星期五)下午三時,於培訓及資料儲存處舉行招標解釋會。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張素梅

通 告

為有關效力,刊登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2377頁,有關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限制性一般晉升考試,以填補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兩缺之臨時名單公告,視為無效。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財 政 局

名 單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七缺,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作出之批示,且刊登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Regina Gageiro Madeira 9.04
2.º 林秀敏 9.03
3.º 蕭書香 8.96
4.º 馮素嫻 8.70
5.º 朱奕聰 8.59
6.º 馮小萍 8.29
7.º 羅志輝 7.99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局長 劉玉葉

委員:澳門財稅廳廳長 鄭世傑

法律輔助中心協調員 João Júlio Janela Baptista da Silva


司 法 警 察 局

名 單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四日第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公告,有關以有條件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的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首席刑事偵查員五缺,合格應考人的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A)合格的應考人: 最後評核
 
1.º 梁國豪 76.93
2.º 馬偉豪 74.98
3.º 黃永強 60.26
4.º 李銳燦 57.24

B)被淘汰的應考人:

甘玉輝。(a)

(a)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五條第三款,聯同八月二十五日第27/2003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因在最後評核所得的分數低於五十分。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提出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司法警察學校校長 譚炳棠

正選委員:廳長 郭志忠

處長 何浩瀚

公 告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日第四十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性一般入職開考,取錄合格者就讀培訓課程和進行實習,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刑事偵查員八十缺,茲通知以下事宜:

(一)確定名單已張貼於龍嵩街本局B座大樓四樓,並可透過設置於龍嵩街本局A、C兩座地下以及路氹分局地下的“資訊亭”查閱(及可瀏覽本局網頁:www.pj.gov.mo);

(二)知識考試(筆試)將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八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澳門亞馬喇馬路三號濠江中學內進行,為時三小時。准考人須於考試舉行前二十分鐘到達該地點。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衛 生 局

通 告

第04/SS/2009號批示

b型流感嗜血桿菌疫苗和水痘疫苗未能按澳門防疫接種

計劃內規定之常規接種程序接種的人士的接種程序

一、根據經第222/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272/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及其附件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計劃》第三款規定,未能按常規接種程序接種b型流感嗜血桿菌疫苗(Hib)和水痘疫苗的人士的接種程序,遵照以下技術指引進行:

(一)b型流感嗜血桿菌疫苗

按照下表進行:

開始接種年齡 12月齡前接種劑數 12月齡後接種劑數
2-6個月 3 1) 1
7-9個月 2 1) 1
10-11個月 1 1
12-23個月 1
>=24個月 2)
1)各劑間相隔兩個月。
2)有特殊病患者不在此限。

(二)水痘疫苗

i)接種對象為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後出生及已滿十二個月者;且

ii)未曾感染水痘及未接種水痘疫苗;且

iii)年齡小於十八歲。

二、廢止第9/SS/2007號批示,該批示公佈於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二組。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社 會 工 作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社會工作局編制內以下空缺:

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三缺;
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六缺;
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二缺;
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二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之社會工作局人員編制的公務員,自本公告刊登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均可報考。

上述之開考通告已張貼於澳門西墳馬路六號本局人力資源科(或可瀏覽本局內聯網)。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澳 門 格 蘭 披 治 大 賽 車 委 員 會

公 告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透過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公開宣布,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作出的批示,現就“為第五十六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運輸機動車輛、輪胎和零配件的服務”的判給作公開招標。

有關招標程序文件,包括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相關輔助文件,存於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一樓進行招標程序的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有意者可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止日期及時間前,於辦公日和辦公時間內前往查閱招標程序文件,及得以澳門幣貳佰元($200.00),取得有關程序文件的副本。

底價:不設底價。

評核標準:

a)價格——70%;
b)取消或更改運輸貨物日期及地點的彈性——10%。
c)保障所有貨物能如期運送到目的地的後備運輸計劃——10%;
d)以往提供運輸比賽機動車輛服務的優良証明,包括其國際貨運實體/代理的經驗——10%;

臨時保證金:澳門幣伍萬元($50,000.00),可以以現金或支票交付旅遊局行政暨財政處旅遊基金輔助組或銀行擔保方式提供,支票抬頭應註明“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及註明用途。

確定保證金:金額相當於判給總價百分之五。

提交投標書之地點、日期及時限:直至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五時前,遞交至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一樓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開標:

l. 開標儀式將於澳門友誼大馬路207號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一樓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投標人有權出席以解釋投標文件上的疑問。

2.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規定,有權力代表投標人的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的儀式,為提交的投標文件提出疑問及/或異議。

3. 有權力代表投標人的代表可由被授權人代表出席公開開標的儀式,此授權人應附上經公證署鑑定授權出席開標的儀式的授權書(正本或經鑑證副本)。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協調員 安棟樑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公 告

茲特公佈,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之批示,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為土地工務運輸局的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考試,以填補本局編制內以下空缺:

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三缺;

上述開考的通告現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四字樓土地工務運輸局行政暨財政廳或可進入本局資訊網(http://www.infop)瀏覽。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港 務 局

名 單

港務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海上交通控制員兩缺,經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1.º Artur João Correia 7.55
2.º 胡毅 7.44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九日於港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葉華雄

委員:特級技術輔導員 林兆廣

特級無線電電子助理技術員 劉偉川

公 告

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通過審查文件方式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港務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

有關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錦輝副局長代行


建 設 發 展 辦 公 室

公 告

“關閘邊檢大樓——採購及安裝大型LED顯示屏系統”取得財貨的公開招標競投

1. 招標實體:建設發展辦公室。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招標目的:於關閘邊檢大樓內新增及移位LED顯示屏。

4. 最長交貨及安裝期:120(一百二十)天。

5.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6. 承攬類型:以總額承攬。

7. 臨時擔保:$46,000.00(澳門幣肆萬陸仟元整),以現金存款或法定銀行擔保之方式提供。

8. 確定擔保:判予總金額的4%。

9. 底價:不設底價。

10. 參加條件:

10.1 只准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作為競投者,以及那些在開標日已遞交其註冊申請的人士;

10.2 上述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申請的批准;

10.3 第10.1點所指任何條件的競投者的核實將由判給實體進行,故這些人士無需於標書中附上其資格的證明文件;

10.4 倘為合作經營或公司集團,組成的實體中其中之一有上述第10.1點的條件即可。

11.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 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E/F座,建設發展辦公室。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星期四)下午五時正。

12.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 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E/F座,建設發展辦公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

根據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3.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E/F座,建設發展辦公室。

時間:辦公時間內。

價格:$500.00(澳門幣伍佰元整)。

14.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價格50%;
——設備質量20%;
——設備安裝方案20%:
 

a)安裝設備的圖則;

b)工地安全計劃;

——合理工期5%;
——維修保養方案5%。

15.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E/F座,建設發展辦公室,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陳漢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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