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47/2008

刊登日期:

2008.11.19

版數:

10774

  • 第11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相關法規 :
  • 第11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2008/2009學年為該局屬下公立學校提供醫護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相關類別 :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因刊登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五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之第11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有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之規定,作出更正如下:

    於中文版本,原文為:“……新皇朝醫療保健中心……”

    更正為:“……新皇朝醫療保健中心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二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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