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張可珊學士——根據經第8/2002號行政法規、第1/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一款和第五款,以及第十九條第六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本辦公室司長秘書,由二零零九年二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止。
黃寶明副學士——根據經第8/2002號行政法規、第1/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條第一款第四項、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一款和第五款,以及第十九條第七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本辦公室司長助理,由二零零九年二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九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孫國臣——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其在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第3/2003號法律第三十三條,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項的規定,及連同第4/2003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一日起,續委任下述人員擔任如下的主管職位,為期二年:
海關高級職程關務總長,編號02880——周見靄,為海關行政財政廳廳長;
海關高級職程關務總長,編號04891——黃文忠,為海關知識產權廳廳長;
海關高級職程副關務總長,編號23841——李子城,為海關財政處處長。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所作的批示:
批准海關關員徐敏珊,編號31060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開始編制內職位之免職並與本部門解除聯繫。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五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九條及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終審法院院長秘書陳格之定期委任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及七月十五日第20/2003號行政法規“駐外辦事處人員制度”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束文剛在本辦事處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65。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
辦事處主任 吳北明
透過本中心主任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譚鎮輝在本中心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透過本中心主任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八日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秦純在本中心擔任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日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日於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
主任 謝志偉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六款和第86/89/M號法令第九條第四款a項的規定,以散位合同及實習方式聘用袁詠恩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30,試用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九月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梁芷娟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鄭碧霞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370,自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曾惠斯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455,自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尹厚儀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一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林宇君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四職階助理員甘文珍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代副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何嘉淋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275點。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六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本局第六職階散位半熟練工人謝二和——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其合約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由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日於印務局
代局長 李偉農
根據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Portugal Barata Lima de Magalhães Domingos, Maria da Graça 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由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四日起獲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其餘合同條款維持不變。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六日於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歐文道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二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一職階二等文員Da Silva Paiva, Isabel Fatima,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23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員工盧德源和法律及公證辦公室員工賴震龍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分別為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40點,以及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265點,各自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及十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除李,家樂為期一年外,其餘為期兩年:
Da Silva de Jesus, Arlete——化驗所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4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Filipe Rozan——技術輔助辦公室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0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Dos Santos, David Jose及李,家樂——財務資訊部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20點,各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一日及十月十八日起生效。
衛生監督部:
賴惠群——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3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古,健龍——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55點,自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謝妙霞——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0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陳國寧——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3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資訊處:
梁,崇烈學士——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5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月二日起生效;
劉,叔嗣——第三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薪俸49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八月二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綜合服務中心第五職階熟練工人吳, 添,獲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文化康體部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Gomes de Carvalho, Isabel Alexandra學士,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薪俸48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李炳燊,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415點,自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一日起生效,並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
呂務興學士——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0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九日起生效;
葉振球——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李, 木連——管理委員會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吳, 金生——澳門藝術博物館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4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Sabado, Carlito Valdez——澳門文化中心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六日起生效。
道路渠務部:
陳, 財友——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9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方, 貞雪——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40點:陳, 志強及陳, 餘添,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三日起生效;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馮, 志明及張, 國良,分別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五日及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點:霍, 金穗及趙, 健回,分別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及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財務資訊部下列員工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胡, 華興、鍾, 志成及林, 惠泉——分別為第六職階、第六職階及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分別為220、220及200點,各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五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及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楊, 樹根——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9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九月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七職階助理員梁, 添勝及第六職階助理員梁, 炳泉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分別為160及150點,各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及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九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陳, 英發,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一日起至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止,並獲修改其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薪俸19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梁, 耀光——文化康體部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4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管理委員會:
呂, 景華及冼, 錦祥——分別為第七職階及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分別為240及220點,各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及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黃, 小惠及梁, 潤勝——分別為第七職階及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分別為160及150點,各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及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建築及設備部:
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40點:吳, 容強,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六日起生效;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李, 煥樑、郭, 智偉及楊, 忠民,分別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十一月十一日及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點:梁, 華堅及古, 力生,分別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及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梁, 壽光、林, 家和及李, 公埠——分別為第七職階、第六職階及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分別為210、190及190點,各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一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及十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陳, 世光及葉, 潤林——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皆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黃松、林桂標及陳錫仁——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40點,皆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張, 沛棠、林, 維佳、黃, 積新、甘, 玉璋、梁, 爵金、梁, 金木、鄧, 偉良、雷, 方、鄭, 頌愈、伍, 漢生及吳, 金華——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210點,首位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三十一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九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黃, 翠子除外,為期六個月:
黃, 翠子——法律及公證辦公室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衛生監督部:
黃, 志賢——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莫, 卓漢及林, 茂發——分別為第七職階及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分別為240及220點,各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及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鄧, 有榮、鄭, 金華及羅, 簡洪——分別為第六職階、第五職階及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分別為190、170及170點,各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及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馬, 華管、吳, 傑友、陳, 容大、吳, 結六及陳, 麗珍——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首兩位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生效,其餘分別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日、十一月五日及十一月八日起生效;
楊, 建如及李, 惠蓮——分別為第六職階及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分別為150及120點,各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日及十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並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李, 桂武——衛生監督部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袁, 玉燕——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九月十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並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陳, 偉漢——諮詢委員會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范, 麗卿——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財務資訊部:
林, 煥元——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21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梁, 晉輝——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九月十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並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何, 國強——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21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馬, 炳南、黃, 樹堂及霍, 光——第七職階工人,薪俸180點,皆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文化康體部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梁, 丁滿及莊, 秀球,獲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七職階,薪俸210點,皆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化驗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張麗冰,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70點,並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八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下列員工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鄺, 標根、吳, 紹華及譚, 志勝——分別為第七職階、第六職階及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分別為240、220及200點,各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及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蘇, 勝全——第七職階工人,薪俸18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林, 金滿及陳, 容體——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分別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及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袁, 漢初、葉, 海城、譚, 順明、余, 燕恩、吳, 亞帶、蕭, 煥添、譚, 順友及尹, 力洪——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首位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九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一職階三等文員Felisberto De Carvalhosa,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薪俸195點,自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吳子華自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六日起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點,為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五日於法律改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朱琳琳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行政法務司司長在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的批示核准之法務公庫二零零八年第三次本身預算之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1 | 01 | 07 | 00 | 02 | 委員會成員 | 15,000.00 | |
01 | 01 | 07 | 00 | 03 | 職務主管及秘書 | 15,000.00 | |
02 | 01 | 01 | 00 | 00 | 建設及大型裝修 | 860,000.00 | |
02 | 01 | 03 | 00 | 99 | 其他 | 150,000.00 | |
02 | 03 | 01 | 00 | 05 | 各類資產 | 600,000.00 | |
02 | 03 | 02 | 02 | 99 | 其他 | 90,000.00 | |
02 | 03 | 04 | 00 | 02 | 動產 | 130,000.00 | |
02 | 03 | 05 | 02 | 00 |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 300,000.00 | |
02 | 03 | 05 | 03 | 00 |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600,000.00 | |
02 | 03 | 07 | 00 | 01 | 廣告費用 | 3,300,000.00 | |
02 | 03 | 07 | 00 | 02 |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 500,000.00 | |
02 | 03 | 08 | 00 | 99 | 其他 | 800,000.00 | |
04 | 01 | 01 | 03 | 29 | 澳門大學 | 310,000.00 | |
04 | 02 | 00 | 00 | 02 | 社團及組織 | 300,000.00 | |
04 | 04 | 00 | 00 | 03 | 就讀計劃 | 700,000.00 | |
05 | 04 | 00 | 00 | 91 | 兌換差額及銀行轉帳 | 10,000.00 | |
07 | 03 | 00 | 00 | 00 | 樓宇 | 7,900,000.00 | |
07 | 10 | 00 | 00 | 00 | 機械及設備 | 2,430,000.00 | |
總額 | 9,505,000.00 | 9,505,000.00 |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六日於法務公庫
代主席 梁葆瑩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之批示:
De Leite Faria Vaz Pinto, José Diogo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曾志華碩士、陸靜怡學士及邱潤華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85,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何永堅——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之職務,自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按照二月八日第1/86/M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c項之規定,批准給予“僑光集團有限公司”下列之稅務鼓勵:
所得補充稅削減百分之五十,為期三年,由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開始計算,徵稅客體是按照有關公司之生產部分而確定。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六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刊登於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三期第一組(副刊)的第7/2007號法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對本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十九章經常開支職能分類8-01-0經濟分類04-01-05-00-54,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上海世界博覽會澳門籌備辦公室”的整體款項分配,作出經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布如下: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江麗莉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陳炳強,為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50,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 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譚光雄,為本局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二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職級不變但修改職階,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點為650,由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Alexandre Inácio da Conceição Carvalho,為本局第五職階繕錄兼打字員,薪俸點為195,屬散位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區群卿及Teresinha Maria Mendes,為本局第六職階助理員,屬散位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三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七職階,薪俸點為160,由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九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鄺碧芳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七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茹鉅池,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五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三日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古玉倫在本基金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55點,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黃𤤴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二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60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吳培洪及Leung, Manuel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日及十二月三十日起續期六個月,薪俸點為260點。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發出的批示:
(一)衛生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余少英,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783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5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衛生局第二職等第五職階衛生助理員陳榮斌,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414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a項,即已屆服務年齡上限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七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2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發出的批示:
(一)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技術輔導員陳立璇,供款人編號3003158,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二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政府供款帳戶」結餘的百分之二十五及「過渡帳戶」結餘的百分之五。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行政文員馬淑儀,供款人編號3004014,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二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廉政公署私人秘書陳靜,供款人編號3011134,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二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司法警察局行政文員Galdino Joaquim da Rocha,供款人編號6009547,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六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四十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民政總署熟練工人沈雲龍,供款人編號6021857,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五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三十九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旅遊學院工作人員劉嘉碧,供款人編號605617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八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四十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司法警察局助理員陳家祺,供款人編號605769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民政總署助理員郭金好,供款人編號6067814,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三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三十九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司法警察局實習刑事偵查員林衍雄,供款人編號6080152,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六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文員區黃鳳儀,供款人編號6080748,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十月八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七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聯同經十月十七日第19/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9/2002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所指附件B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起與顧問高級技術員余麗菊之定期委任續期一年,以擔任本局行政管理廳財政管理處處長之職務。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第3/2003號法律第三十三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批准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終止關務監督李永康之徵用,並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批准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再次徵用李永康為澳門保安部隊提供服務,為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至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一日起終止第一職階三等文員鄧潤偉、馮慶文及黃建南之散位合同,並自同日起與上述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期滿可續約。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任代局長 郭鳳美關務總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Anok Cabral, Carlos Alberto,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首席技術員,在刊登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五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以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內技術員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六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按照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日第118/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由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一日起,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一月二十四日第51/97/M號法令及三月二十九日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四條至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二條至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五條及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規定,將副消防區長徐志能、戴俊華、鄺華輝、劉偉傑、羅志堅、周福山、方益成及趙錦超,編號分別為410811、413831、403801、460831、413871、447831、414851及411871,晉升至消防局人員編制基礎職程之第一職階消防區長職位。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楊, 太豪,本局散位合同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重新訂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工人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相應職級及日期獲續期一年:
鍾, 少球、林, 國材及胡, 卓權,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由二零零八年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戴, 鉅賢、譚, 鈞瑞及黃, 佑合,由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八日起生效;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阮, 雪雯、謝, 榮華、何, 菲及黎, 雪英,各自由二零零八年九月六日、九月十一日、九月十三日及九月十三日起生效;第三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朱, 樂雁、梁, 仲元、勞, 照卿、盧, 苑梅、潘, 志輝及潘, 少珍,由二零零八年九月四日起生效;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陳, 順英、羅, 碧華及吳, 艷濃,各自由二零零八年九月六日、九月十五日及九月十五日起生效;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林, 恆,由二零零八年九月五日起生效,陳, 紅基、陳, 結紅、鄒, 超英、古, 少敏、劉, 妙卿、李, 月娣、龐, 文苑、余, 杏群及黃, 美雁,由二零零八年九月十日起生效,張, 勇全及吳, 穎儀,由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二日起生效,陳, 瑞媚、楊, 曉鳳、毛, 雪芳及黃, 翠琼,由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七日起生效,陳, 雁媚及梁, 麗群,由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日起生效,黎, 卓然及陳, 啓明,各自由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及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相應日期獲續期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下指相應職級高一職階:
梁, 英林,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2),轉為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2),由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楊, 均玉及周, 達強,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轉為第三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各自由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六日及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黃, 用花、王, 曉、趙, 麗媚、麥, 玉蓮及李, 水木,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轉為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各自由二零零八年九月八日、九月十二日、九月二十一日、九月二十一日及九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Lao Dos Santos Gomes, Fatima,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高級護士,由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有權收取薪俸點405點的百分之五十作為報酬。
吳, 曉玲,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四日起獲續約一年。
何, 婉雯、容, 家敏、梁, 迪儀及吳, 桂鳳,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護士, 由二零零八年十月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吳, 曉玲,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八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診療技術員。
何, 婉雯、容, 家敏、梁, 迪儀及吳, 桂鳳,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護士,各自由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四日、十月十六日、十月九日及十月三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五職階。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相應職級及日期獲續期一年:
周, 頴華,為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十月二日起生效;
曹, 兆基、郭, 志宙、盧, 凱欣、梁, 玉珊、葉, 曉君、梁, 妙燕及黃, 佩珊,為第一職階護士,首三位由二零零八年十月三日起生效,第四位由二零零八年十月九日起生效,第五及第六位由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一日起生效,最後一位由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
周, 俊萍、歐陽, 翠麗及梁, 儉華,首位為第五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八年十月二日起生效,其餘為第三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八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周, 燕玲、劉, 志顯及林, 頴然,首兩位為第二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最後一位為第三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各自由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一日、十月十一日及十月十三日起生效;
侯, 炳新,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二日起生效;
黃, 英傑,為第二職階二等文員,由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四日起生效;
梁, 幸燕及黎, 淑翠,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各自由二零零八年十月三日及十月十一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相應日期獲續期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下指之相應職級:
蔡, 嘉敏,為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四日起生效;
莫, 小麗及吳, 麗巧,為第二職階護士,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由二零零八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歐陽, 美連、陳, 家霞、陳, 莉莉、謝, 心怡、鄭, 珊珊、張, 銀笑、蔡, 楚娟、高, 蔓芝、黎, 逸敏、黎, 惠清、梁, 海健、馬, 倩瑜、吳, 永生、司徒, 玉花及溫, 家淇,為第四職階護士,轉為同一職級第五職階,由二零零八年十月二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三十日之批示:
李, 領宜,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七年十月六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李, 領宜,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十月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談, 光濠,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同一職級職階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照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核准牌照編號第AL-0105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氹仔布拉格街162-168號鴻業大廈地下B座的協康醫療中心所有權轉移至協康醫療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氹仔布拉格街162-168號鴻業大廈地下B室。
按照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劉羨婷——應其要求,中止第M-1354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關鎮雄——應其要求,中止第W-0221號中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陳艷玲——應其要求,取消第E-1605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廖曼英——應其要求,取消第M-0388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六日於衛生局
代副局長 彭興華
按照本局代副局長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批示:
張媛芬博士,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一級第三階段中葡中學教師,薪俸點為525,由二零零八年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五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梁勵(代副局長)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九條,以及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James Elias Redcay III在本局演藝學院擔任鋼琴伴奏,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林蘊華在本局演藝學院擔任戲劇教師,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用陳景振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本局與何軍妮、張藝紅、葉嘉文、李利群及黃栢 豪重新簽訂個人工作合同,擔任演藝學院教師,首三位為期兩年,其餘兩位為期一年,首四位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其餘一位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六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陳佩蘭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六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薪俸點為195,為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Paula Isabel Désirat Machado do Carmo Azevedo——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Licénio Luís Martins da Cunha及容美華——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及第四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項之規定,分別在本局擔任產品暨特別計劃廳廳長及公共關係處處長職務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九日起續期兩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九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黃伯富——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四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張健盈——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六日起,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的薪俸。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聘用曾憲清於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職務,試用期由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至二零零九年四月九日止。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蘇滿容——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及第五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三日起,職級晉階為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65的薪俸,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起,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600的薪俸。
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張珮怡及溫美寶——其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第三條款,職級、職階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胡綺梅,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日起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
吳遠茹,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日起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
焦國強,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起轉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00。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李劍聰、區瑞玲、黎振賢及吳雲峰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首兩位及最後兩位分別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五日及十一月十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鍾玉輝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起轉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0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第三條款,職級、職階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鄺偉明,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日起轉為第五職階工人,薪俸點為150;
蕭歡源及賈樹明,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轉為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210。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六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蔣碧雯——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與其簽訂為期六個月的散位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5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Gabriel Simão Marques da Costa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的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及薪俸點如下,自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起生效:
杜兆冰,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轉為第二職階,薪俸點為455點;
鄭敏盈、馮菲及施美莉,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轉為第二職階,薪俸點為370點;
劉惠芬,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轉為第二職階,薪俸點為275點;
謝兆輝、何秀民及王美玲,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轉為第二職階,薪俸點為205點。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譚偉國,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一等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薪俸點為450點,自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的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及薪俸點如下,自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七日起生效:
李仲偉,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點;
蘇盈康及黃慧芝,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點;
Sandra Micaela Azevedo Antunes,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轉為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65點;
范少芬,第二職階二等文員,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薪俸點為265點。
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黃有力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Ana Isabel Valério Marques Sereno Couto dos Santos——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李振源、李華歡、許冠焜、關華龍及李玉明,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等職級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林美玲、林康龍,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及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三日及十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黎玉潔,第六職階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吳郁堂擔任本局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用作以其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之有關職位。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與陳嘉倫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由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本局地圖繪製廳廳長陳漢平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文員陳仲群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65點,由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六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日批示核准之郵政局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二次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組織分類: 章: 50 組: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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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類 | 開支名稱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1 | 02 | 03 | 00 | 01 | 額外工作 | 250,000.00 | |
02 | 02 | 01 | 00 | 00 | 原料及附料 | 500,000.00 | |
02 | 02 | 07 | 00 | 99 | 其他 | 100,000.00 | |
05 | 04 | 00 | 00 | 91 | 兌換差額及銀行轉帳 | 300,000.00 | |
07 | 12 | 00 | 00 | 00 | 其他投資 | 1,150,000.00 | |
總額 | 1,150,000.00 | 1,150,000.00 |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於郵政局
代局長 劉惠明(副局長)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溫美蓮學士在本局擔任儲金局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凌燕珊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一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50的薪俸。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三日及十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康經維學士在本局擔任郵政經營組組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第二職階特級郵務輔導技術員梁敬賢學士在本局擔任郵政處理及派遞科科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吳美琪學士在本局擔任集郵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原慧姿學士在本局擔任人事組組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李家琰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一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盧貴明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一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二等文員的薪俸點230的薪俸。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於郵政局
代局長 劉惠明(副局長)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規定,公佈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日批示核准之民航局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第五次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經常開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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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02 | 07 | 00 | 06 | 紀念品及獎品 | 130,000.00 | |
02 | 02 | 07 | 00 | 99 | 其他 | 10,000.00 | |
02 | 03 | 05 | 02 | 00 |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 100,000.00 | |
02 | 03 | 08 | 00 | 01 | 研究、顧問及翻譯 | 50,000.00 | |
02 | 03 | 09 | 00 | 01 | 研討會及會議 | 194,500.00 | |
05 | 02 | 04 | 00 | 00 | 車輛 | 1,000.00 | |
05 | 03 | 00 | 00 | 99 | 其他 | 3,500.00 | |
總額 | 244,500.00 | 244,500.00 |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日於民航局行政委員會——主席:陳穎雄——正選委員:Pedro Miguel R C das Neves(財政局代表)、何曼秀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周杏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54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六日於交通事務局
代局長 鄧惠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