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批示如下:
王莉莉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一年。
盧錦嬌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聯同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
梁美明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聯同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止,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區肖卿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
何紫珊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聯同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為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的批示:
蘇安兒及黎少鳳——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及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被聘用為本署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為期六個月。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於審計署
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趙占全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第17/2003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2/2001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吳麗珍學士在本局擔任顧問職務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陳惠蘭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五條(四)項以及立法會第5/2008號全體會議議決第七條b)項的規定,茲聲明分析公職制度法案的臨時委員會的組成為:
沈振耀(主席);
許輝年(秘書);
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於澳門。
立法會主席 曹其真
為着適當之目的, 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茲聲明本部門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梁燕萍碩士, 現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一般行政及財政管理處處長職務, 並轉為本部門編制的超額人員。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莊雪嫻(薪俸點305)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代主任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六及第七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楊詠儀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以及更改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65),由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六及第七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胡衛華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及更改為第二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薪俸點275),由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鄺遠樂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六日起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點565的薪俸。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龍漢琦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80,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梁焯坤、何國威及陳穎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195,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李碧茵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起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65的薪俸。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吳海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文員Helena Orquídea Gil Cheang學士,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在教育暨青年局擔任職務之日起,終止在本局之職務。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按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作出之批示:
應Susana Catarina Sousa Machado的請求,其在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四職階助理員杜肖萍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起生效。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之規定,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Angélica Vieira da Silva,屬編制外合同人員,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終止在本局的職務。
特此聲明。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王萌寧碩士、鍾偉晃碩士、莊莉苹碩士、陳麗冰碩士、黃兆筠碩士、林凱健碩士、陳展東學士、陳凱詩碩士、阮文蔚碩士、麥英敏碩士、林寶華學士、李惠珍碩士、陳琪瑛學士及米鵬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首七位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後七位自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之批示:
薛杰雯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日起生效。
方秀萍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七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余妙娟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起,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之首席資訊督導員盧金雄及黃志明獲訂立新編制外合約,為期壹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薪俸點400,分別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七日及七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之一等技術輔導員邵凌峰獲訂立新編制外合約,為期壹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50,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Juliana Ferreira Almeida Chan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五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黃羨虹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黃泳儀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五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的薪俸點40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沈穎蕾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的薪俸點40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陸添祥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並連同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蔡貴榮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報酬維持該職級相應薪俸210點之50%。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伍淳儉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400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宋柏明、黃小芬、盧宇懷、周妙燕及陳偉健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轉為編制外合約,首四位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最後一位自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一日起,為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鄭滿珊、甄漢持、鍾麗欣、黃家明、黃藍翔及梁錦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督察職務的散位合同轉為編制外合約,首兩位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其餘四位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起,為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林玉梅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五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41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張詠詩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楊恆兒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的薪俸點27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蔡倩及陳永恆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及七月十一日起獲續期三個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下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一等公關督導員的薪俸點320的薪俸,自所指日期起生效:
吳桂芬,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起生效;
何明欣,自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日起生效;
胡秀芬、梁淳恩、許子薇及李艷儀,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胡斯婷,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張自強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五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65的薪俸。
根據刊登於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三期第一組(副刊)的第7/2007號法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對本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七組經常開支職能分類8-01-0經濟分類04-01-05-00-02,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整體款項分配,作出經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布如下: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於財政局——局長 劉玉葉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零八年五月二日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Leung, Manuel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六日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龍慧君在本基金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點,自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凌倩貞在本基金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75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海林在本基金擔任第三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20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歐錦榮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按照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與Leong Weng Yee訂定新的散位合同,以擔任本會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七日發出的批示:
(一)衛生局第三職階高級護士梁惠寬,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7191,須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d)項規定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0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一十條第二款規定,受強迫退休處分者僅在收到處分通知之日起十八個月後,方得收取退休金,故有關金額將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起始獲發放。
(三)根據第1/2008號法律第一及第二條規定,特許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將該退休金調高澳門幣820.00。
(四)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發出的批示:
(一)郵政局工作人員陸震霆,供款人編號6078301,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按照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聘用蘇宗俊,為本會第一職階二等文員,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與朱瑋元、譚巧芸、姜麗嫦、冼容彩、麥偉權、梁婉兒、何少媚、譚羨美及鄭淑婷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立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95。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二條之規定,衛生局編制第四職階護士張麗明,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以同一職級及職階調任到本局文職人員編制。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聯同經十月十七日第19/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9/2002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所指附件B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起與一等高級技術員潘潔儀之定期委任續期一年,以擔任本局行政管理廳物資管理處處長之職務。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鄭淑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應其要求,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解除與本局簽訂的合同。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蘇毅成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40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鄭佩君、王麗娜及張亮霞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的職務,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23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蘇雪紅及譚枝萍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的職務,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一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23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程家欣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的職務,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23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林秀香、黎健民、庄華順、盧冠勤及Jonas Niza da Silva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的職務,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5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胡麗香、Luís Miguel Leung、蘇雪雁及李春英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的職務,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一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5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李詠茵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七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260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劉少剛學士,司法警察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在刊登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三十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一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第二十三條以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以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之規定,獲定期委任為本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以填補第9/2006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職位。
黃曉明學士,治安警察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首席警員,在刊登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三十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二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第二十三條以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聯同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以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之規定,獲定期委任為本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以填補第9/2006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職位。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洪少弟、黃文傑、蕭政楓、譚麗園、黎燕君、譚麗鳳、陳健民、麥顯聰、郭麗芳、孫波、歐健宏、鄧曦、區振鵬、Adriano Diamantino Anok、馮偉健、梁子泉及陳燕珊,本局以定期委任方式任用之實習刑事偵查員——根據四月二十一日第2/2008號法律第十九條第二款、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九條第一款a)項及第四款b)項、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號法令第四條、八月二十五日第27/2003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及第二款,聯同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款c)項之規定,其於進行為進入本局刑事偵查員職程之實習期間,維持收取其原職位之薪俸,分別為現行薪俸表290點、290點、280點、270點、270點、270點、270點、270點、270點、270點、290點、290點、280點、280點、270點、270點及270點,效力追溯至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八日,該實習之起始日起計,為期一年。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李偉雄,本局人員編制內確定委任之第一職階一等刑事偵查員——應其要求,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起,終止其在本局之職務。
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三款及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布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日的批示核准之衛生局二零零八年度本身預算第三次之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經常開支 |
|||||||
02 | 00 | 00 | 00 | 00 | 資產及勞務 | ||
02 | 02 | 00 | 00 | 00 | 非耐用品 | ||
02 | 02 | 01 | 00 | 00 | 原料及附料 | 2,500,000.00 | |
02 | 03 | 00 | 00 | 00 | 勞務之取得 | ||
02 | 03 | 01 | 00 | 00 |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 ||
02 | 03 | 01 | 00 | 05 | 各類資產 | 2,700,000.00 | |
02 | 03 | 02 | 00 | 00 | 設施之負擔 | ||
02 | 03 | 02 | 02 | 00 | 設施之其他負擔 | ||
02 | 03 | 02 | 02 | 03 | 管理費及保安 | 8,000,000.00 | |
02 | 03 | 05 | 00 | 00 | 交通及通訊 | ||
02 | 03 | 05 | 02 | 00 |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 800,000.00 | |
05 | 00 | 00 | 00 | 00 | 其他經常開支 | ||
05 | 04 | 00 | 00 | 00 | 雜項 | ||
05 | 04 | 00 | 00 | 98 | 偶然及未列明之開支 | 3,600,000.00 | |
總額 | 8,800,000.00 | 8,800,000.00 |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於衛生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李展潤
按照前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之批示:
馬,宇宙及胡發枝,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二日起獲續約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黃,賢讓,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獲續約至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四日止。
盧,樹明,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由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二日起獲續約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姜筠——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醫院主任醫生,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50點。
按前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鄭,玉美,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七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Filomena Maria Alves Ribeiro Laia McGuire,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任醫生,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郭歡歡,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任醫生,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吳學仁及楊九光——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20點。
張彥青——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三職階高級護士,為期一年,薪俸點為405點。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吳洪斌——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醫院主任醫生,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50點。
按前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甘,小雁,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周蘇,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Vicente Manuel da Fonseca Chantre,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前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劉琼,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醫生,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之批示:
勞,作新,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黃,智標,為本局編制外合同非專科醫生,由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劉,婕,為本局編制外合同非專科醫生,由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起獲續約一年。
Borges Dias, Luis、鄭,小玲、曹,美芳、孔,金英、林,永連、劉,慶來、羅,志驍、李,韻瑩、吳,少芬、司徒,翠影及王,燕,為本局編制外合同非專科醫生,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楊,燕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鄭,秀文,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柳,曉欣,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陳,彩燕,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葉,社愛,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起獲續約一年。
黃,靜儀,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廖,潤輝、盧,艷秋、黃,穎瑜及胡,潔行,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起獲續約一年。
吳,柳娟及邵,淑玲,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起獲續約一年。
黃,穎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湯,賽君及李,佩儀,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分別由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及六月十八日起獲續約一年。
歐,鳳英、陳,鳳珮、陳,炳華、陳,山中、周,小麗、謝,勤有、詹,蕊、曹,安兒、阮,潔萍、黎,碧華、林,家儀、林,少萍、劉,偉時、李,春霞、李,加球、李,少文、李,瑞蘭、陸,翠卿、馬,少梅、沈,惠慈、戴,月喬、鄧,鵲翎、余,春江及韋,芷菁,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五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起獲續約一年。
林,燕,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盧,向陽,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李,燕紅,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四日起獲續約一年。
孫,德信,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八年六月七日起獲續約一年。
林,果,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全科主治醫生,由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全科主治醫生。
蘇,健文,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秦,杏儀,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羅,惠霞,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護士。
林,玉嬋,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八年六月八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潘,俏珊及周,桂洲,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分別由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五日及六月二十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之批示:
應譚嘉儀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起予以解除。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之批示:
梁,玉萍學士,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起,獲續任為本局求診者處處長,為期一年。
按照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許燕華為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5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Yu, Maria Terezinha學士——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規定,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獲續任為本局支援及一般行政副局長,為期二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尚利康藥房”,准照編號為第69號,以及營業地點為澳門菜園新街105號地下A舖,從事七月十九日第34/99/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所指之列入表一至表四的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及其製劑之買賣,但表二A所列者除外。
許可之有效期自公佈日起計一年。
按照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七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余惠添——已故,取消第C-0183號中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
李鳳儀——應其要求,中止第E-1425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李碧梨——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是:E-1693。
趙文怡、黃婉珊、唐光蘭——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W-0249、W-0250、W-0251。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九日批示:
林麗恩,本局二等助理技術員,應其要求解除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批示:
區嘉麗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40,為期壹年,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批示:
區嘉麗學士,本局確定委任之中葡小學中文教師,應其要求免除上述職務,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戴天就、陳成廣、關敏如、黃家輝及吳詩婷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方漢明及麥秋萍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四條,自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於文化局
代局長 陳澤成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司徒琳麗自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高珍美——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五條第一款及第三款之規定,在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考試成績表中排名第一的應考人冼道寧,獲臨時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二等督察,以填補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所設立之職位。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及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及配合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考試成績表中排名第三及第四的應考人林翠珊及鄭翊瑋,獲定期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二等督察,以填補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所設立之職位。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摘錄自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協調員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應黃錫榮請求,其在本委員會擔任技術員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委任土地工務運輸局代表吳郁堂工程師為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成員,任期由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委任交通事務局代表鄭岳威工程師為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成員,任期由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協調員 安棟樑
根據三月十七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以及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I第八款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八年度旅遊基金預算之第三次修改及煙花匯演獨立預算之第二次修改,該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批示核准: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2 | 03 | 08 | 00 | 01 | 研究、顧問及翻譯 | 300,000.00 | |
02 | 03 | 08 | 00 | 99 | 其他 | 300,000.00 | |
總額 | 300,000.00 | 300,000.00 |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2 | 03 | 05 | 03 | 00 |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200,000.00 | |
02 | 03 | 07 | 00 | 02 |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 233,000.00 | |
04 | 03 | 00 | 00 | 01 | 企業 | 23,000.00 | |
04 | 03 | 00 | 00 | 02 | 家庭及個人 | 10,000.00 | |
總額 | 233,000.00 | 233,000.00 |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七日於旅遊局——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安棟樑——委員:文綺華,白文浩,蕭愛珊,高樂士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黃毓芬——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合同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林佩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何耀榮——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廖兆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獲重新訂立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職級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Yumi Shimizu Fernandes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650點,由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杜錦雄的散位合同,轉為擔任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60點,由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
摘錄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首席水文員黃海昕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二日起續約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呂順 琼以散位合同方式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職務,薪俸點為100,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起生效,試用期為六個月。
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規定,公佈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批示核准之民航局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第三次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經常開支 |
|||||||
01 | 06 | 03 | 02 | 00 | 日津貼 | 200,000.00 | |
02 | 03 | 05 | 02 | 00 |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 50,000.00 | |
02 | 03 | 06 | 00 | 00 | 招待費 | 150,000.00 | |
02 | 03 | 08 | 00 | 01 | 研究、顧問及翻譯 | 250,000.00 | |
02 | 03 | 09 | 00 | 01 | 研討會及會議 | 150,000.00 | |
總額 | 400,000.00 | 400,000.00 |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於民航局行政委員會——主席:陳穎雄——正選委員:夏利樂(財政局代表)——候補委員:關雪彤